遵義治安大隊
㈠ 遵義治安大隊有權利隨便叫足療店沒有保安證停業嗎
正常來講他們不管這個事情。也沒有這個權利,除非你沒有營業執照。足療為什麼要社保安。沒有明文規定吧。你可以讓他們下單子,然後,申請上級部門復議並要求賠償你的損失。
㈡ 遵義治安大隊有權利隨便叫足療店停業嗎沒有保安證
參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八十二條規定,需要傳喚違反治安管理行為人接受調查的,經公安機關辦案部門負責人批准,使用傳喚證傳喚。對現場發現的違反治安管理行為人,人民警察經出示工作證件,可以口頭傳喚,但應當在詢問筆錄中註明。公安機關應當將傳喚的原因和依據告知被傳喚人。對無正當理由不接受傳喚或者逃避傳喚的人,可以強制傳喚。
參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八十三條規定,對違反治安管理行為人,公安機關傳喚後應當及時詢問查證,詢問查證的時間不得超過八小時;情況復雜,依照本法規定可能適用行政拘留處罰的,詢問查證的時間不得超過二十四小時。公安機關應當及時將傳喚的原因和處所通知被傳喚人家屬。
參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九十一條,第九十二條規定,治安管理處罰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機關決定;其中警告、五百元以下的罰款可以由公安派出所決定。 對決定給予行政拘留處罰的人,在處罰前已經採取強制措施限制人身自由的時間,應當折抵。限制人身自由一日,折抵行政拘留一日。
參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九十四條規定,公安機關作出治安管理處罰決定前,應當告知違反治安管理行為人作出治安管理處罰的事實、理由及依據,並告知違反治安管理行為人依法享有的權利。
違反治安管理行為人有權陳述和申辯。公安機關必須充分聽取違反治安管理行為人的意見,對違反治安管理行為人提出的事實、理由和證據,應當進行復核;違反治安管理行為人提出的事實、理由或者證據成立的,公安機關應當採納。公安機關不得因違反治安管理行為人的陳述、申辯而加重處罰。
參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九十七條規定,公安機關應當向被處罰人宣告治安管理處罰決定書,並當場交付被處罰人;無法當場向被處罰人宣告的,應當在二日內送達被處罰人。決定給予行政拘留處罰的,應當及時通知被處罰人的家屬。有被侵害人的,公安機關應當將決定書副本抄送被侵害人。
㈢ 遵義治安大隊有權利隨便叫足療店停業嗎
他們沒有權利「隨便」叫足療店停業。
但是,如果因為足療店違反了相關法律,或者是牽涉到了有關案件,是可能被暫時停業的。
如果合法經營,手續齊全,就可以不被停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