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局法制辦職責
㈠ 連續兩天打公安局法制辦的電話怎麼沒人接聽
有些政府機構,由於平常幾乎無人去辦事,工作人員可能就懶得常去,而去協助其他機構辦案子了,電話自然無人接聽了,還是親自去公安局,讓接待員聯系法制辦的工作人員吧
㈡ 公安局法制科是干什麼的啊具體職責是什麼
一、公安局法制處,是公安機關的綜合性職能部門,是內部執法監督工作的主管部門,是勞動教養審批案件和行政復議、行政訴訟以及國家賠償案件的辦案部門。
二、主要職責:
1、公安機關內部執法檢查監督,考核評議、執法過錯責任追究;
2、提請批准逮捕、移送起訴、取保候審等案件辦理環節的審核;
3、民警的法制培訓,為公安機關各業務部門和執法民警提供法律咨詢服務;
4、參與公安局規范性文件的起草、審核、修改、會簽;
5、指導公安機關行政復議、應訴、聽證、賠償案件的辦理;
6、勞教案件審批和行政復議案件辦理;
7、法制宣傳;
8、參與重大、疑難案件的研究處理。
(2)公安局法制辦職責擴展閱讀:
1、「地級公安機關法制部門領導本轄區的公安法制工作,組織、規劃、協調、推動本轄區公安法制建設。具體職責是:
(1)編制本地公安執法制度建設規劃,組織或者協助起草、審核、清理、匯編有關公安工作的地方性法規、規章和規范性文件,對規范性文件進行備案;
(2)承擔本級人民政府勞動教養管理委員會的日常工作,按照規定辦理勞動教養、收容教養審批案件;
(3)指導聽證、行政復議、行政訴訟和國家賠償工作,辦理聽證、行政復議、國家賠償案件,代理行政訴訟案件;
(4)組織、開展、指導執法質量考核評議、執法檢查、個案調查、執法過錯責任認定等內部執法監督工作;
(5)依照規定對有關案件進行法律審核;
(6)管理公安法律文書;
(7)依照規定組織、開展公安機關領導和民警法律學習培訓工作;
(8)組織、開展法律服務、法制宣傳工作,辦理執法問題的請示和答復;
(9)辦理領導交辦的其他法律事務。」
2、「縣級公安機關法制部門領導本轄區的公安法制工作,組織、規劃、協調、推動本轄區公安法制建設。具體職責是:
(1)綜合研究公安執法問題,組織、推動解決本轄區公安執法問題;
(2)組織或者協助起草、審核、清理、匯編有關公安工作的規范性文件;
(3)審核、呈報勞動教養、收容教養案件;
(4)辦理聽證、行政復議、國家賠償案件,代理行政訴訟案件;
(5)組織、開展執法質量考核評議、執法檢查、個案調查、執法過錯責任認定等內部執法監督工作;
(6)參與研究、處理重大、疑難案(事)件,提出法律意見和建議;
(7)依照規定對有關案件進行法律審核;
(8)管理公安法律文書;
(9)依照規定組織、開展民警法律學習培訓工作;
(10)組織、開展法律服務、法制宣傳和信訪工作,辦理執法問題的請示;
(11)辦理領導交辦的其他法律事務。」
㈢ 公安局分局的法制處的職責是什麼
1、公安機關內部執法檢查監督,考核評議、執法過錯責任追究;
2、提請批專准逮捕、移屬送起訴、取保候審等案件辦理環節的審核;
3、民警的法制培訓,為公安機關各業務部門和執法民警提供法律咨詢服務;
4、參與公安局規范性文件的起草、審核、修改、會簽;
5、指導公安機關行政復議、應訴、聽證、賠償案件的辦理;
6、勞教案件審批和行政復議案件辦理;
7、法制宣傳;
8、參與重大、疑難案件的研究處理。
㈣ 急求指教:地級市政府法制辦工作好還是公安局工作好(公安局要下基層)。
這個不好說,主要看你自己的愛好和想法。如果你想從事專職法律工作,去市政府法制辦;如果你想從事幹警工作,對公安工作有興趣,可以去公安局(含派出所)。公安幹警工資略高,但市政府法制辦或許更能鍛煉人。
㈤ 公安局中的法制辦部門是負責什麼工作的
法制部門是公安機關重要的業務部門,主要職責1、各類案件的審核把關,2、負責公安機關的行政復議和行政訴訟,3、執法檢查等內部監督,4、起草公安內部規范性文件,5、組織法制培訓,6、參與重大疑難案件的討論研究等等。
㈥ 公安全局股長和法制辦主任哪個級別高
公安全局:是公安局還是國家安全局,你提到法制辦主任應該是公安局了,我要糾正下上面樓主法制辦主任是不可能和局長同級的,縣公安局長是副處級幹部,法制辦主任是副科級幹部,最多正科級,少數法制辦主任是正科級偵查員兼任
㈦ 公安局法制辦工作怎麼樣
這是一個比較重要的崗位,且需要一定的法律知識。因為法制部門不僅僅是出具法律版文書,而且需要權把好執法質量關,對案件進行審查,對辦案單位解決不了的疑難問題作出判斷、定性,還要代理行政訴訟復議案件等等,是個鍛煉人的地方。
㈧ 公安局法制辦法制科員體檢時的視力要求
依據《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准(試行)》公安機關人民警察部內分執行。視力方面單容側裸眼視力低於4.8,不合格(國家安全機關專業技術職位除外);法醫、物證檢驗及鑒定、信息通信、網路安全管理、金融財會、外語及少數民族語言翻譯、交通安全技術、安全防範技術、排爆、警犬技術等職位,單側矯正視力低於5.0,不合格。
㈨ 您好,公安機關立案偵查後,是不是需要 法制辦 審批是否是刑事案件後才能移交到檢察院呢
1、你說所的這個「法制辦」應當是公安機關內設的「法制辦」。公安版機關內設的偵查部門很權多,如刑事偵查部門、經濟犯罪偵查部門、林業犯罪偵查部門、交通肇事偵查部門等,為了統一把關,各部門會在案件移送檢察院前,交由公安機關內設的「法制辦」或「法制科」審查,但這是公安機關內部管理問題,對外沒有任何效力和作用;
2、如果你說的「法制辦」是指政府辦公室的「法制辦」,那就程序不對了。政府的「法制辦」是政府的「法制機構」,負責對具體行政行為的審查。而公安機關的偵查是司法職能,不是行政行為。
㈩ 案件從公安移交到法制,法制是什麼呀
法制工作機構是指負責各級政府的法制工作,是各級政府在實施依法行政工作方面的參謀、助手和行政事務方面的法律顧問。法制機構通常是指各個市區縣法制辦。
法制機構主要負責以下工作:
1、研究提出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設的具體措施和工作建議;
2、承擔本級政府和政府各部門各種制度和規范性文件的審查責任,並對下級政府的制度建設和規范性文件審查工作進行指導和監督;
3、承擔法律、法規、規章實施中的指導和爭議的協調、處理工作;
4、承擔行政執法指導和監督責任,檢查法律、法規、規章的執行情況;承擔行政執法培訓和行政執法資格管理責任,指導和監督全市行政執法活動;
5、承辦本級政府管轄的行政復議、行政賠償案件;受政府行政首長委託參與行政訴訟活動;對下級政府和本級政府各部門的行政復議、行政訴訟、行政賠償工作進行指導、監督。
(10)公安局法制辦職責擴展閱讀
法制辦從上至下,分為國務院法制辦公室(正部級),省政府法制辦公室(絕大多數為正廳級),市政府法制辦公室(正處級),縣政府法制辦公室(正科級)。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法制辦公室(以下簡稱國務院法制辦公室)是協助總理辦理法制工作事項的辦事機構, 其前身是國務院法制局。
1954年11月,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設置國務院法制局作為國務院直屬機構,1959年6月撤銷。1980年5月和1981年7月,國務院先後設立了國務院辦公廳法制局和國務院經濟法規研究中心。
1986年4月,為了加強政府法制工作,更好地為改革開放和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服務,國務院決定,將原國務院辦公廳法制局和國務院經濟法規研究中心合並,重新成立了國務院法制局,為國務院直屬機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