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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安管理學題庫

發布時間: 2021-01-09 23:41:44

① 警察學校都有什麼專業

偵查專業、經濟犯罪偵查專業、刑事技術專業、治安管理專業、警察管理專業等。

1、偵查專業

偵查學主要課程有公安學基礎理論、犯罪學、公安管理學、治安學總論、刑法、刑事訴訟法、行政法與行政訴訟法、自衛擒敵等。學習偵查學的基本理論和基本知識,接受刑事執法、偵查破案的基本訓練,掌握偵查學理論和技術,努牘是為了 提高分析問題、解決問題的實際工作能力和創新能力。

2、經濟犯罪偵查專業

經濟犯罪偵查就是針對經濟犯罪而進行的一系列偵察行為,而經濟犯罪是指在商品經濟的運行領域中,為牟取不法利益,違反國家經濟法規,嚴重破壞社會經濟秩序,依照刑法應當受到刑罰處罰的行為。

3、刑事技術專業

培養熟悉我國公安工作的方針政策和相關的法律法規,掌握刑事技術專業的基本知識和技能,能從事刑事技術工作的高級技術應用性專門人才的一門專業。

4、治安管理專業

治安管理專業的目標是培養熟悉我國公安工作的基本路線、方針、政策和相關的法律法規,掌握治安管理的基本知識和基本技能,能從事治安管理工作的高級技術應用性專門人才。培養目標德、智、體、美全面發展,掌握較全面的社會管理知識和治安管理能力

5、警察管理專業

警察管理,高校專業,培養目標是培養熟悉我國公安工作的基本路線、方針、政策和相關的法律法規,掌握公安工作的基本知識和技能,能從事行政管理、隊伍建設、文書處理等工作的高級技術應用性專門人才。

② 什麼叫有案底

案底是指某人過去犯法或犯罪行為的記錄,又稱為"前科"。個人的刑事犯罪記內錄,存於當地或上至容國家級的檔案中,是自然人的歷史另類表現。

1、刑事證據不足或者情節明顯輕微時,公安機關應當立即解除刑事拘留,不予備案,可以依法給予行政拘留處罰,並予以追訴。因為刑事拘留實際上已經是一種已經存在的。對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違法行為的處罰,可以認定的,應當備案。

2、行政拘留不屬於犯罪記錄的案底,但是,被行政拘留的記錄在公安機關的治安部門應當是可以查到的。

(2)治安管理學題庫擴展閱讀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二百七十五條規定:犯罪的時候不滿十八周歲,被判處五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罰的,應當對相關犯罪記錄予以封存。

犯罪記錄被封存的,不得向任何單位和個人提供,但司法機關為辦案需要或者有關單位根據國家規定進行查詢的除外。依法進行查詢的單位,應當對被封存的犯罪記錄的情況予以保密。

③ 信息管理與信息系統屬於計算機大類嗎

屬於管理學或計算機科學,學科門類為管理類。信息管理與信息系統(Information Management and Information System,簡稱IMIS)是集信息技術與管理科學於一體、實踐性和創新性很強的交叉學科。

本專業旨在培養具備現代管理學理論基礎、計算機科學技術知識及應用能力,掌握系統思想和信息系統分析與設計方法以及信息管理等方面的知識與能力,從事信息管理以及信息系統分析、設計、實施、管理和評價的復合型人才。其簡稱信息管理學或管理信息學,屬於管理科學與工程范疇。

(3)治安管理學題庫擴展閱讀

考試信息

報考須知

本專業學生主要學習經濟、管理、數量分析方法、信息資源管理、計算機及信息系統方面的基本理論和基本知識,受到系統和設計方法以及信息管理方法的基本訓練,具備綜合運用所學知識分析和解決問題的基本能力。

因此,此專業大多為理科生讀的,這門專業邏輯性強,文科生要報考信管,數學要學到一定程度,畢竟是計算機科學,同時也要對計算機要有一定興趣。很多院校不對文科招收考生,因此,文科生填報這門專業要慎重。

考證方向

ERP管理咨詢師,CFA金融分析師,注冊會計師,程序員,網路管理員,多媒體應用製作技術員,電子商務技術員,信息系統運行管理員,信息處理技術員,軟體評測師,軟體設計師,信息技術支持工程師,網路工程師,多媒體應用設計師。

嵌入式系統設計師,計算機輔助設計師,電子商務設計師,信息系統監理師,資料庫系統工程師,信息系統管理工程師,系統分析師,信息系統項目管理師,系統架構設計師,系統集成項目管理工程師。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信息管理與信息系統專業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信息管理與信息系統

④ 一個縣公安局有兩個不同的公章都起作用,為什麼

黨委的和行政的。

黨委的蓋在黨務方面的文件上。行政的該在具有行政行為的文件上。
如果內是內部文容件可以,對外文件不和公文規范,效力待定或沒有效力,視情況而定。例如對某項行政處罰的決定蓋略有稜角的公章是沒有效力。

⑤ 求「互聯網上網服務營業場所管理條例、信息安全等級保護管理辦法」復習題

國務院令第363號
頒布日期:20020929 實施日期:20021115 頒布單位:國務院
經2002年8月14日國務院第62次常務會議通過,現予公布,自2002年11月15日起施行。
二○○二年九月二十九日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為了加強對互聯網上網服務營業場所的管理,規范經營者的經營行為,維護公眾和經營者的合法權益,保障互聯網上網服務經營活動健康發展,促進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建設,制定本條例。
第二條本條例所稱互聯網上網服務營業場所,是指通過計算機等裝置向公眾提供互聯網上網服務的網吧、電腦休閑室等營業性場所。
學校、圖書館等單位內部附設的為特定對象獲取資料、信息提供上網服務的場所,應當遵守有關法律、法規,不適用本條例。
第三條互聯網上網服務營業場所經營單位應當遵守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加強行業自律,自覺接受政府有關部門依法實施的監督管理,為上網消費者提供良好的服務。
互聯網上網服務營業場所的上網消費者,應當遵守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遵守社會公德,開展文明、健康的上網活動。
第四條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文化行政部門負責互聯網上網服務營業場所經營單位的設立審批,並負責對依法設立的互聯網上網服務營業場所經營單位經營活動的監督管理;公安機關負責對互聯網上網服務營業場所經營單位的信息網路安全、治安及消防安全的監督管理;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負責對互聯網上網服務營業場所經營單位登記注冊和營業執照的管理,並依法查處無照經營活動;電信管理等其他有關部門在各自職責范圍內,依照本條例和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對互聯網上網服務營業場所經營單位分別實施有關監督管理。
第五條文化行政部門、公安機關、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和其他有關部門及其工作人員不得從事或者變相從事互聯網上網服務經營活動,也不得參與或者變相參與互聯網上網服務營業場所經營單位的經營活動。
第六條國家鼓勵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對互聯網上網服務營業場所經營單位的經營活動進行監督,並對有突出貢獻的給予獎勵。
第二章 設 立
第七條國家對互聯網上網服務營業場所經營單位的經營活動實行許可制度。未經許可,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設立互聯網上網服務營業場所,不得從事互聯網上網服務經營活動。
第八條設立互聯網上網服務營業場所經營單位,應當採用企業的組織形式,並具備下列條件:
(一)有企業的名稱、住所、組織機構和章程;
(二)有與其經營活動相適應的資金;
(三)有與其經營活動相適應並符合國家規定的消防安全條件的營業場所;
(四)有健全、完善的信息網路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技術措施;
(五)有固定的網路地址和與其經營活動相適應的計算機等裝置及附屬設備;
(六)有與其經營活動相適應並取得從業資格的安全管理人員、經營管理人員、專業技術人員;
(七)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務院有關部門規定的其他條件。
互聯網上網服務營業場所的最低營業面積、計算機等裝置及附屬設備數量、單機面積的標准,由國務院文化行政部門規定。
審批設立互聯網上網服務營業場所經營單位,除依照本條第一款、第二款規定的條件外,還應當符合國務院文化行政部門和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文化行政部門規定的互聯網上網服務營業場所經營單位的總量和布局要求。
第九條中學、小學校園周圍200米范圍內和居民住宅樓(院)內不得設立互聯網上網服務營業場所。
第十條設立互聯網上網服務營業場所經營單位,應當向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文化行政部門提出申請,並提交下列文件:
(一)名稱預先核准通知書和章程;
(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的身份證明材料;
(三)資金信用證明;
(四)營業場所產權證明或者租賃意向書;
(五)依法需要提交的其他文件。
第十一條文化行政部門應當自收到設立申請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作出決定;經審查,符合條件的,發給同意籌建的批准文件。
申請人完成籌建後,持同意籌建的批准文件到同級公安機關申請信息網路安全和消防安全審核。公安機關應當自收到申請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作出決定;經實地檢查並審核合格的,發給批准文件。
申請人持公安機關批准文件向文化行政部門申請最終審核。文化行政部門應當自收到申請之日起15個工作日內依據本條例第八條的規定作出決定;經實地檢查並審核合格的,發給《網路文化經營許可證》。
對申請人的申請,文化行政部門經審查不符合條件的,或者公安機關經審核不合格的,應當分別向申請人書面說明理由。
申請人持《網路文化經營許可證》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申請登記注冊,依法領取營業執照後,方可開業。
第十二條互聯網上網服務營業場所經營單位不得塗改、出租、出借或者以其他方式轉讓《網路文化經營許可證》。
第十三條互聯網上網服務營業場所經營單位變更營業場所地址或者對營業場所進行改建、擴建,變更計算機數量或者其他重要事項的,應當經原審核機關同意。
互聯網上網服務營業場所經營單位變更名稱、住所、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注冊資本、網路地址或者終止經營活動的,應當依法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辦理變更登記或者注銷登記,並到文化行政部門、公安機關辦理有關手續或者備案。
第三章 經 營
第十四條互聯網上網服務營業場所經營單位和上網消費者不得利用互聯網上網服務營業場所製作、下載、復制、查閱、發布、傳播或者以其他方式使用含有下列內容的信息:
(一)反對憲法確定的基本原則的;
(二)危害國家統一、主權和領土完整的;
(三)泄露國家秘密,危害國家安全或者損害國家榮譽和利益的;
(四)煽動民族仇恨、民族歧視,破壞民族團結,或者侵害民族風俗、習慣的;
(五)破壞國家宗教政策,宣揚邪教、迷信的;
(六)散布謠言,擾亂社會秩序,破壞社會穩定的;
(七)宣傳淫穢、賭博、暴力或者教唆犯罪的;
(八)侮辱或者誹謗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權益的;
(九)危害社會公德或者民族優秀文化傳統的;
(十)含有法律、行政法規禁止的其他內容的。
第十五條互聯網上網服務營業場所經營單位和上網消費者不得進行下列危害信息網路安全的活動:
(一)故意製作或者傳播計算機病毒以及其他破壞性程序的;
(二)非法侵入計算機信息系統或者破壞計算機信息系統功能、數據和應用程序的;
(三)進行法律、行政法規禁止的其他活動的。
第十六條互聯網上網服務營業場所經營單位應當通過依法取得經營許可證的互聯網接入服務提供者接入互聯網,不得採取其他方式接入互聯網。
互聯網上網服務營業場所經營單位提供上網消費者使用的計算機必須通過區域網的方式接入互聯網,不得直接接入互聯網。
第十七條互聯網上網服務營業場所經營單位不得經營非網路游戲。
第十八條互聯網上網服務營業場所經營單位和上網消費者不得利用網路游戲或者其他方式進行賭博或者變相賭博活動。
第十九條互聯網上網服務營業場所經營單位應當實施經營管理技術措施,建立場內巡查制度,發現上網消費者有本條例第十四條、第十五條、第十八條所列行為或者有其他違法行為的,應當立即予以制止並向文化行政部門、公安機關舉報。第二十條互聯網上網服務營業場所經營單位應當在營業場所的顯著位置懸掛《網路文化經營許可證》和營業執照。
第二十一條互聯網上網服務營業場所經營單位不得接納未成年人進入營業場所。
互聯網上網服務營業場所經營單位應當在營業場所入口處的顯著位置懸掛未成年人禁入標志。
第二十二條互聯網上網服務營業場所每日營業時間限於8時至24時。
第二十三條互聯網上網服務營業場所經營單位應當對上網消費者的身份證等有效證件進行核對、登記,並記錄有關上網信息。登記內容和記錄備份保存時間不得少於60日,並在文化行政部門、公安機關依法查詢時予以提供。登記內容和記錄備份在保存期內不得修改或者刪除。
第二十四條互聯網上網服務營業場所經營單位應當依法履行信息網路安全、治安和消防安全職責,並遵守下列規定:
(一)禁止明火照明和吸煙並懸掛禁止吸煙標志;
(二)禁止帶入和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三)不得安裝固定的封閉門窗柵欄;
(四)營業期間禁止封堵或者鎖閉門窗、安全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
(五)不得擅自停止實施安全技術措施。
第四章 罰 則
第二十五條文化行政部門、公安機關、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或者其他有關部門及其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收受他人財物或者其他好處,違法批准不符合法定設立條件的互聯網上網服務營業場所經營單位,或者不依法履行監督職責,或者發現違法行為不予依法查處,觸犯刑律的,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刑法關於受賄罪、濫用職權罪、玩忽職守罪或者其他罪的規定,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尚不夠刑事處罰的,依法給予降級、撤職或者開除的行政處分
第二十六條文化行政部門、公安機關、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或者其他有關部門的工作人員,從事或者變相從事互聯網上網服務經營活動的,參與或者變相參與互聯網上網服務營業場所經營單位的經營活動的,依法給予降級、撤職或者開除的行政處分。
文化行政部門、公安機關、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或者其他有關部門有前款所列行為的,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前款規定依法給予行政處分。
第二十七條違反本條例的規定,擅自設立互聯網上網服務營業場所,或者擅自從事互聯網上網服務經營活動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或者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會同公安機關依法予以取締,查封其從事違法經營活動的場所,扣押從事違法經營活動的專用工具、設備;觸犯刑律的,依照刑法關於非法經營罪的規定,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尚不夠刑事處罰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沒收違法所得及其從事違法經營活動的專用工具、設備;違法經營額1萬元以上的,並處違法經營額5倍以上10倍以下的罰款;違法經營額不足1萬元的,並處1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的罰款。
第二十八條互聯網上網服務營業場所經營單位違反本條例的規定,塗改、出租、出借或者以其他方式轉讓《網路文化經營許可證》,觸犯刑律的,依照刑法關於偽造、變造、買賣國家機關公文、證件、印章罪的規定,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尚不夠刑事處罰的,由文化行政部門吊銷《網路文化經營許可證》,沒收違法所得;違法經營額5000元以上的,並處違法經營額2倍以上5倍以下的罰款;違法經營額不足5000元的,並處5000元以上1萬元以下的罰款。
第二十九條互聯網上網服務營業場所經營單位違反本條例的規定,利用營業場所製作、下載、復制、查閱、發布、傳播或者以其他方式使用含有本條例第十四條規定禁止含有的內容的信息,觸犯刑律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尚不夠刑事處罰的,由公安機關給予警告,沒收違法所得;違法經營額1萬元以上的,並處違法經營額2倍以上5倍以下的罰款;違法經營額不足1萬元的,並處1萬元以上2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責令停業整頓,直至由文化行政部門吊銷《網路文化經營許可證》。
上網消費者有前款違法行為,觸犯刑律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尚不夠刑事處罰的,由公安機關依照治安管理處罰法的規定給予處罰。
第三十條互聯網上網服務營業場所經營單位違反本條例的規定,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文化行政部門給予警告,可以並處15000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責令停業整頓,直至吊銷《網路文化經營許可證》:
(一)在規定的營業時間以外營業的;
(二)接納未成年人進入營業場所的;
(三)經營非網路游戲的;
(四)擅自停止實施經營管理技術措施的;
(五)未懸掛《網路文化經營許可證》或者未成年人禁入標志的。
第三十一條互聯網上網服務營業場所經營單位違反本條例的規定,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文化行政部門、公安機關依據各自職權給予警告,可以並處15000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責令停業整頓,直至由文化行政部門吊銷《網路文化經營許可證》:
(一)向上網消費者提供的計算機未通過區域網的方式接入互聯網的;
(二)未建立場內巡查制度,或者發現上網消費者的違法行為未予制止並向文化行政部門、公安機關舉報的;
(三)未按規定核對、登記上網消費者的有效身份證件或者記錄有關上網信息的;
(四)未按規定時間保存登記內容、記錄備份,或者在保存期內修改、刪除登記內容、記錄備份的;
(五)變更名稱、住所、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注冊資本、網路地址或者終止經營活動,未向文化行政部門、公安機關辦理有關手續或者備案的。
第三十二條互聯網上網服務營業場所經營單位違反本條例的規定,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公安機關給予警告,可以並處15000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責令停業整頓,直至由文化行政部門吊銷《網路文化經營許可證》:
(一)利用明火照明或者發現吸煙不予制止,或者未懸掛禁止吸煙標志的;
(二)允許帶入或者存放易燃、易爆物品的;
(三)在營業場所安裝固定的封閉門窗柵欄的;
(四)營業期間封堵或者鎖閉門窗、安全疏散通道或者安全出口的;
(五)擅自停止實施安全技術措施的。
第三十三條違反國家有關信息網路安全、治安管理、消防管理、工商行政管理、電信管理等規定,觸犯刑律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尚不夠刑事處罰的,由公安機關、工商行政管理部門、電信管理機構依法給予處罰;情節嚴重的,由原發證機關吊銷許可證件。
第三十四條互聯網上網服務營業場所經營單位違反本條例的規定,被處以吊銷《網路文化經營許可證》行政處罰的,應當依法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辦理變更登記或者注銷登記;逾期未辦理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吊銷營業執照。
第三十五條互聯網上網服務營業場所經營單位違反本條例的規定,被吊銷《網路文化經營許可證》的,自被吊銷《網路文化經營許可證》之日起5年內,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不得擔任互聯網上網服務營業場所經營單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
擅自設立的互聯網上網服務營業場所經營單位被依法取締的,自被取締之日起5年內,其主要負責人不得擔任互聯網上網服務營業場所經營單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
第三十六條依照本條例的規定實施罰款的行政處罰,應當依照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實行罰款決定與罰款收繳分離;收繳的罰款和違法所得必須全部上繳國庫。
第五章 附 則
第三十七條本條例自2002年11月15日起施行。2001年4月3日信息產業部、公安部、文化部、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發布的《互聯網上網服務營業場所管理辦法》同時廢止。

⑥ 關於案底的問題

這只是啊、備案 不算是案底 案底是指你做過牢那叫有案底。

⑦ 治安管理學試題

ADBDABCCBDB
不知道我做的答案是否正確,還需你自己檢查才能定論。

⑧ 我想知道什麼是案底.案底分幾種

一般案抄底是說你在犯罪後被抓獲的證襲據證明,現在使用省廳指紋比對系統後,全部錄入作為以後比對使用.但是一般是刑事案件,一般治安處罰案件(你那個性質)是不會的,他們說是留案底,其實是在他所處罰的案件中,並且上報市公安局的.所以不會被查到,你要區分刑事案件和治安案件的區別.而且刑事案件的指紋採集是要分成單指和全掌採集的.你去報考學校的時候,是不會查詢到的.你留下真實姓名和生日,又有家庭地址的話,那麼他們可以通過網上查詢系統查詢得到,但是一般我們普通人員和機構是無法登陸那個網頁的,所以你不要怕,沒有事的,一年中不知道有多少宗這樣的案件.所以,只要不是刑事案件並且被網上通緝的,就沒有事,放一萬個心.

是的 那就是案底

⑨ 保安考試題

國家保安員資格考試試卷(模擬考試一)
國家保安員資格考試試卷(模擬考試一)
一、單選題(1-60題,每題1分,共60分)以下備選答案中只有一項最符合題目要求,不選、錯選均不得分。
1、保安從業人員在協助維護社會治安工作中已成為一支重要的社會( )力量。
A:技術防範B:安全防範C:人力防範D:公共防範
2、目前我國保安服務已經從單一的人力保安,發展為守護、巡邏、押運、( )等四大主要業務。
A:安全技術防範B:咨詢C:開鎖D:犬防
3、 保安從業單位包括( )和自招保安員單位。
A:保衛機構B:公安機關C:保安服務公司D:內部單位
4、 關於保安員服務內容,下列說法正確的是( )。
A:提供人身、財產、信息等安全防範服務B:提供人身、財產、信息等治安防範服務C:提供人身、財產、社會治安秩序等安全防範服務D:提供人身保護、財產保障、信息安全等方面的服務
5、 曾經被收容教育、強制隔離戒毒、勞動教養或者( )次以上行政拘留不得擔任保安員。
A:1 B::3 D:4
6、 關於保安員履行查驗與登記的職責,下列說法錯誤的是( )。
A:保安員可以查驗出入人員證件B:保安員可以對出入服務區域的車輛進行登記C:保安員不能查驗本單位人員的證件D:必要時,保安員可以登記單位內部車輛的出入情況
7、 小張是某小區的一名門衛,他的主要任務是( )。
A:維護小區內公共場所的秩序B:在小區內開展巡邏活動C:查驗出入小區人員的證件D:在小區內開展安全檢查
8、 保安員張某,想獲得保安員國家職業資格四級證書,那麼,他必須通過( )。
A:高級保安員職業能力考試與技能鑒定B:中級保安員職業能力考試與技能鑒定C:保安師職業能力考試與技能鑒定D:高級保安師職業能力考試與技能鑒定
9、 保安員的權利與職責任務是相互聯系又相互區別的關系,下列不屬於保安員權利的是( )。
A:享受勞動保護B:享受社會保險C:採取扣押措施D:簽訂勞動合同
10、 根據《保安服務管理條例》的規定,遵紀守法是保安員的( )。
A:權利B:義務C:職責D:任務
11、 根據《保安服務管理條例》的規定,( )不是保安員在工作中可以採取的行為。
A:維護服務區域治安秩序B:擴散監控影像資料C:登記出入的車輛D:根據任務需要設立臨時隔離區
12、 關於扣押,下列說法錯誤的是( )。
A:扣押是一種偵查措施B:扣押是一種行政強制措施C:扣押是一種查驗手段D:扣押是一種執法行為
13、 關於職業道德的作用,不包括( )。
A:規范員工職業行為B:提高員工服務水平和技能C:塑造企業精神D:增強員工獨立性
14、 新來的保安員陳某工作沒有經驗,同事老王熱心地幫助他。老王的行為符合職業道德中的( )。
A:團結互助B:誠實守信C:文明服務D:愛崗敬業
15、 大家都說門衛王某很有禮貌,那麼可推測王某在工作和生活中是一個( )的人。
A:語言文明B:態度嚴肅C:不苟言笑D:服裝整齊
16、 保安守護是對服務單位( )進行看護和守衛。
A:偵查目標B:懷疑目標C:懷疑對象D:特定目標
17、 出入口守衛工作的特點之一是( )。
A:位置獨立B:位置復雜C:位置特殊D:流動服務
18、 保安員小王在貨物出入口值勤時,發現本單位的司機小李出示的貨物出入單中數量與實際貨物的數量不符,小王錯誤的做法是( )。
A:小李說明原因後可放其通過B:向小李說明貨車上的數量與單據不符,勸其返回補辦手續C:小李堅持不回去辦理手續,小王堅持不讓小李通過D:為避免小李強行通過,將出入口大門關閉
19、 下列不屬於目標部位守護方案的內容是( )。
A:崗位與人員部署B:常見緊急情況的處置C:崗位職責D:客戶單位對保安員的評價
20、 保安員在流動崗位工作的方式是( )。
A:在崗位區域巡邏B:按照規定巡迴路線和頻次進行巡視C:按照規定巡迴路線巡視一遍D:按照規定巡迴的頻次進行單向巡視
21、 保安公司從事保安武裝守護服務時使用武器的依據之一是( )。
A: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B: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C: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D:專職守護押運人員槍支使用管理條例
22、 在巡邏勤務中,以下不屬於異常情況的是( )。
A:在午夜巡邏時發現一人影閃過B:在某街區巡邏時發現一男子在街邊抽煙C:在某廣場巡邏時發現大量不明人群聚集D:在市場巡邏時發現一小女孩獨自哭泣
23、 保安員在某公園巡邏時發現( )應當及時報告。
A:兩人在湖邊樹下耳語B:隱約聽見湖邊有人呼救C:一名中年婦女帶著寵物在公園行走D:一青年男子在小山上放風箏
24、 兩名保安員在公園巡邏時發現一電線桿突然傾倒,首先選擇的處理方式是( )。
A:立即報警,等候警察處理B:呼喚眾人將電線桿扶起C:報告服務單位,同時疏散周邊人群D:立刻設置隔離區
25、 不屬於人員密集場所巡邏特點的是( )。
A:危險因素不確定B:勤務難度大C:精力、體能消耗大
26、 下列各組均屬於室外人員密集場所的是( )。
A:商場、超市、露天廣場B:公共展覽館、客運車站、碼頭C:煙火晚會、廟會、露天音樂會D:體育場館、餐飲場所、候機廳
27、 人員密集場所巡邏區域警戒的首要目的是( )。
A:保障重點區域和重點目標的安全B:保障場所周邊的治安秩序C:保障區域周邊人員的安全D:保障區域內人員不得隨意進出
28、 保安押運公司為某銀行護送款項,途中突然發生爆胎,恰逢本公司運鈔車途經此處,表示可以幫忙送款,下列做法錯誤的是( )。
A:婉言謝絕B:表示同意C:表示已報告領導,安排解決D:表示自己能夠解決
29、 押運方案主要包括( )。
A:執勤方案、消防方案、應急方案B:巡邏方案、守護方案、應急方案C:巡邏方案、消防方案、執勤方案D:巡邏方案、消防方案、應急方案
30、 風險等級是指存在於防護對象本身及其周圍的、對其構成安全威脅的( )。
A:程度B:標准C:數量D:准則

⑩ 治安管理對偷盜是如何認定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條例(94修正)
第二十三條 有下列侵犯公私財物行為之一,尚不夠刑事處罰的,處十五日以下拘留或者警告,可以單處或者並處二百元以下罰款:
(一)偷竊、騙取、搶奪少量公私財物的;
(二)哄搶國家、集體、個人財物的;
(三)敲詐勒索公私財物的;
(四)故意損壞公私財物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
第四十九條 盜竊、詐騙、哄搶、搶奪、敲詐勒索或者故意損毀公私財物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重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一千元以下罰款。

盜竊罪的認定及處罰 :
一、概念及其構成
盜竊罪,是指以非法佔有為目的,秘密竊取數額較大的公私財物或者多次秘密竊取公私財物的行為。
(一)客體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體是公私財物的所有權。侵犯的對象,是國家、集體或個人的財物,一般是指動產而言,但不動產上之附著物,可與不動產分離的,例如,田地上的農作物,山上的樹木、建築物上之門窗等,也可以成為本罪的對象。另外,能源如電力、煤氣也可成為本罪的對象。
盜竊罪侵犯的客體是公私財物的所有權。所有權包括佔有、使用、收益、處分等權能。這里的所有權一般指合法的所有權,但有時也有例外情況。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盜竊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以下簡稱《解釋》的規定:「盜竊違禁品,按盜竊罪處理的,不計數額,根據情節輕重量刑。盜竊違禁品或犯罪分子不法佔有的財物也構成盜竊罪。」
盜竊罪侵犯的對象是公私財物,這種公私財物的特徵是:(1)能夠被人們所控制和佔有。能夠被人們所控制和佔有的財物必須是依據五官的功能可以認識的有形的東西。控制和佔有是事實上的支配。這種支配不僅僅是單純的物理的有形的支配。有時佔有可以說是一種社會觀念,必須考慮到物的性質,物所處的時空等,要按照社會上的一般觀念來決定某物有沒有被佔有。有時即使在物理的或有形的支配達不到的場合,從社會觀念上也可以認為是佔有。例如,在自已住宅的范圍內一時找不到的手錶、戒指,仍沒有失去佔有。如沒有回到主人住所和主人身邊習慣的牲畜即使離開了主人的住所,仍屬主人佔有。震災發生時,為了暫時避難而搬出去放置在路邊的財物,仍歸主人由有。放養在養殖場的魚和珍珠貝歸養殖人出有。這里所說的手錶、戒指、牲畜、魚等仍可成為盜竊罪侵犯的對象。隨著科學技術的發展,無形物也能夠被人們所控制,也就能夠成為盜竊罪侵犯的對象,如電力、煤氣、大哥大碼號等。不能被人們控制的陽光、風力、空氣、電波、磁力等就不能成為盜竊罪侵犯的對象。(2)具有一定的經濟價值,這種經濟價值是客觀的,可以用貨幣來衡量的,如有價證券等。具有主觀價值 (如有紀念意義的信件)及幾乎無價值的東西。就不能成為我國盜竊罪侵犯的對象。盜竊行為人如果將這些無價值的財物偷出去後,通過出售或交換,獲得了有價值的財物 (相當於銷贓數額),且數額較大,則應定盜竊罪。(3)能夠被移動。所有的動產和不動產上的附著物都可能成為盜竊罪侵犯的對象。如開采出來的石頭,從自然狀態下運回的放在一定范圍內的砂子,放在鹽廠的海水,地上的樹等。不動產不能成為盜竊罪侵犯的對象,盜賣不動產,是非所有人處理所有權,買賣關系無效,屬於民事上的房地產糾紛,不能按盜竊罪處理。(4)他人的財物。盜竊犯不可能盜竊自己的財物,他所盜竊的對象是「他人的財物」。雖然是自己的財物,但由他人合法佔有或使用,亦視為「他人的財物」。如寄售、托運、租借的物品。但有時也有這種情況,由自己合法所有、使用、處分的財物,也應視為:「他人的財物」。如在主人的店裡出售物品的雇員在現實中監視、控制、出售的物品,倉庫管理員領取的庫存品,旅客借用旅館的電視等。遺忘物是遺忘人丟失但知其所在的財物,大多處於遺忘人支配力所及的范圍內,其所有權或佔有權仍屬於遺忘人,亦視為「他人的財物」,遺失物是失主丟失而又不知其所在的財物。行為人拾得遺失物,應按《民法通則》處理,一般不構成犯罪,無主物是被所有人拋棄的財物、無人繼承的遺產等。佔有無主物,不構成犯罪。被人拋棄的財物歸先佔者所有。佔有無人繼承的遺產應退還給國家或集體。埋藏物、隱藏物不是無主物。根據《民法通則》規定:「所有人不明的埋藏物、隱藏物,歸國家所有。」盜掘墓葬,盜取財物數額較大,以盜竊罪論處。《文物保護法》規定:「私自挖掘古文化遺址、古墓葬的,以盜竊論處。」(5)一些特殊的財物盡管具備上述四個特徵,仍不能成為盜竊對象。如槍支、彈葯,正在使用的變壓器等。不同的財物或同一財物處於不同的位置、狀態,它所表現的社會關系不同,作為犯罪對象時,它所代表的犯罪客體也不同。如盜竊通訊線路上的電線構成破壞通訊設施罪,盜竊倉庫中的電線則構成盜竊罪。因為前者的直接客體是通訊方面的公共安全,而後者的直接客體是公私財物的所有權。盜竊槍支、彈葯則構成盜竊槍支、彈葯罪,不構成盜竊罪。因為它侵犯的客體是公共安全。(6)盜竊自己家裡或近親屬的財物,根據《解釋》一般可不按犯罪處理。對確有追究刑事責任必要的,在處理時也應同在社會上作案有所區別。近親屬指夫、妻、父、母、子、女、同胞兄弟姐妹。盜竊近親屬的財物應包括盜竊分居生活的近親屬的財物,盜竊自己家裡的財物,即包括共同生活的近親屬的財物,也包括盜竊共同生活的其他非近親屬的財物。家庭成員勾結外人盜竊自己家裡的或近親屬的財物,屬於共同盜竊行為。構成盜竊罪的,應依法追究刑事責任。這種情況對家庭成員也要與社會上其他同案犯區別對待。
(二)客觀要件
本罪在客觀方面表現為行為人具有秘密竊取數額較大的公私財物或者多次秘密竊取公私財物的行為。
所謂秘密竊取,是指行為人採取自認為不為財物的所有者、保管者或者經手者發覺的方法,暗中將財物取走的行為。其具有以下特徵:(1)秘密竊取是指在取得財物的過程中沒有被發現,是在暗中進行的。如果正在取財的過程中,就被他人發現阻止,而仍強行拿走的,則不是秘密竊取,構成犯罪,應以搶奪罪或搶劫罪論處, 如果取財時沒有發覺,但財物竊到手後即被發覺,爾後公開攜帶財物逃跑的,仍屬於秘密竊取,要以盜竊論處;如果施用騙術,轉移被害人注意力,然後在其不知不覺的情況下取走財物的仍構成秘密竊取;如果事先乘人不備,潛入某一場所,在無人發現的過程中秘密取財的,也為秘密竊取。(2)秘密竊取是針對財物所有人、保管人、經手人而言的,即為財物的所有人、保管人、經手人沒有發覺。在竊取財物的過程中,只要財物的所有人、保管人、經手人沒有發覺,即使被其他人發現的,也應是本罪的秘密竊取。(3)秘密竊取,是指行為人自認為沒有被財物所有人、保管人經手人發覺。如果在取財過程中,事實上已為被害人發覺,但被害人由於種種原因未加阻止,行為人對此也不知道被發覺,把財物取走的,仍為秘密竊取。如果行為人已明知被他人發覺即使被害人未阻止而仍取走的,行為帶有公然性,這時就不再屬於秘密竊取,構成犯罪的也而據其行為的性質以搶奪罪或搶劫罪論處,至於其方式則多種多樣,有的是採取撬鎖破門、打洞跳窗、冒充找人等人室盜竊;有的是在公共場所割包掏兜、順手牽羊進行盜竊;等等。但不論其形式如何,只要其本質上屬於秘密竊取,就可構成本罪的盜竊行為。
秘密竊取的公私財物必須達到數額較大或者雖然沒有達到數額較大但實行了多次盜竊的,才能認定為犯罪。如果沒有達到數額較大且盜竊次數亦沒有達到多次,則不能構成本罪。數額較大一般是指實際竊取了數額較大的財物。行為人沒有實際取得財物,即盜竊未遂,一般情況下不應以犯罪處理。但如果以盜竊巨款、珍費文物等貴重物品為目標,潛人銀行、博物館等盜竊未遂的,仍應認為構成本罪未遂而追究其刑事責任。所謂數額較大,根據《解釋》之規定,是指個人盜竊公私財物價值人民幣5百元至2千元以上。所謂多次,是指在一定時間內即1年內入戶盜竊或者在公共場所扒竊3次以上。
根據本條規定,構成盜竊犯罪要以盜竊數額達到較大或者次數達到多次,否則就不構成犯罪。但根據《解釋》第6條第1項的規定,盜竊公私財物接近"數額較大"的起點,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仍可以追究刑事責任:(1)以破壞性手段盜竊造成公私財產損失的,(2)盜竊殘疾人、孤寡老人或者喪失勞動能力人的財物的,(3)造成嚴重後果或者具有其他惡劣情節的。這實為擴大解釋,應注意把握。
(三)主體要件
本罪主體是一般主體,凡達到刑事責任年齡(16周歲)且具備刑事責任能力的人均能構成。對主體的修改是對本罪修改的重要內容。依原刑法,已滿l4歲不滿16歲的少年犯慣竊罪、重大盜竊罪的,應當負刑事責任。本法取消了此規定。
(四)主觀要件
本罪在主觀方面表現為直接故意,且具有非法佔有的目的。
盜竊罪故意的內容包括:(1)行為人明確地意識到其盜竊行為的對象是他人所有或佔有的財物。行為人只要依據一般的認識能力和社會常識,推知該物為他人所有或佔有即可。至於財物的所有人或佔有人是誰,並不要求行為人有明確、具體的預見或認識。如放在宿舍外的自行車,河中一群暫時無人看管的鴨子,客車行李架上的行李等。如果行為人過失地將他人的財物誤認為是自己的財物取走,在發現之後予以返還的,由於缺少故意的內容和非法佔有的意圖,不成立盜竊罪;(2)對盜竊後果的預見。如進人銀行偷保險櫃,就意圖盜竊數額巨大或特別巨大的財物。進入博物館就意圖偷文物。這樣的犯意,表明了盜竊犯意圖給社會造成危害的大小,也就表明了其行為的社會危害性。根據主客觀相一致的原則,《解釋》規定:「盜竊未遂,情節嚴重的,如數額較大的財物或者國家珍貴文物等為盜竊目標的,府當定罪處罰。」
非法佔有不僅包括自己佔有,也包括為第三者或集體佔有。對非法竊取並占為己有的財物,隨後又將其毀棄、贈予他人或者又被他人非法佔有的,系案犯對財物的處理問題,改變不了其非法侵犯財產所有權的性質,不影響盜竊罪的成立。如果對某種財物未經物主同意,暫時挪用或借用,無非法佔有的目的,用後准備歸還的,不能構成盜竊罪。構成其他犯罪的,可以將這一情況作為情節考慮。有一些偷汽車的案件即屬此種情況。

二、認定
(一)本罪與非罪的界限
對某些具有小偷小摸行為的、因受災生活困難偶爾偷竊財物的、或者被脅迫參加盜竊活動沒有分贓或分贓甚微的,可不作盜竊罪處理,必要時,可由主管機關予以適當處罰。把偷竊自己家電或近親屬財物的行為與社會上的盜竊犯罪行為加以區別。《解釋》規定,對此類案件,一般可不按犯罪處理;對確有追究刑事責任必要的,在處理時也應同社會上作案的有所區別。
根據《解釋》的規定,盜竊公私財物雖已達到「數額較大」的起點,但情節輕微,並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不作為犯罪處,。"
l、已滿十六周歲不滿十八周歲的未成年人作案的;
2、全部退贓、退賠的;
3、主動投案的;
4、被脅迫參加盜竊活動,沒有分贓或者獲贓較少的;
5、其他情節輕微、危害不大的。
(二)盜竊既遂與未遂
關於盜竊罪的既遂標准,理論上有接觸說、轉移說、隱匿說、失控說、控制說、失控加控制說。我們主張失控加控制說,即盜竊行為已經使被害人喪失了對財物的控制時,或者行為人已經控制了所盜財物時,都是既遂。被害人的失控與行為人的控制通常是統一的,被害人的失控意味著行為人的控制。但二者也存在不統一的情況,即被害人失去了控制,但行為人並沒有控制財物,對此也應認定為盜竊既遂,因為本法以保護合法權益為目的,既遂與未遂的區分到底是社會危害性的區別。就盜竊罪而言,其危害程度的大小不在於行為人是否控制了財物,而在於被害人是否喪失了對財物的控制。因此,即使行為人沒有控制財物,但只要被害人失去了對財物的控制的,也成立盜竊既遂,沒有理由以未遂論處。例如,行為人以不法佔有為目的,從火車上將他人財物扔到偏僻的軌道旁,打算下車後再撿回該財物。又如,行為人讓不法佔有為目的,將他人放在浴室內的金戒指藏在隱蔽處,打算日後取走。在這種情況下,即使行為人後來由於某種原因沒有控制該財物,但因為被害人喪失了對財物的控制,也應認定為盜竊既遂,而不能認定為未遂。所應注意的是,在認定盜竊罪的既遂與未遂時,必須根據財物的性質、形態、體積大小、被害人對財物的佔有狀態、行為人的竊取樣態等進行判斷。如在商店行竊,就體積很小的財物而言,行為人將該財物夾在腋下、放人口袋、藏入懷中時就是既遂;但就體積很大的財物而言,只有將該財物搬出商店才能認定為既遂。再如盜竊工廠內的財物,如果工廠是任何人可以出入的,則將財物搬出原來的倉庫、車間時就是既遂;如果工廠的出入相當嚴格,出大門必須經過檢查,則只有將財物搬出大門外才是既遂。又如間接正犯的盜竊,如果被利用者控制了財物,即使利用者還沒有控制財物,也應認定為既遂。在我們看來,一概以行為人實際控制財物為既遂標準的觀點,過於重視了行為人的主觀惡性,但輕視了對合法權益的保護;過於強調了盜竊行為的形式,但輕視了盜竊行為的本質。
(三)本罪與他罪和違法行為的界限
l、盜竊廣播電視設施、公用電信設施價值數額不大,但是構成危害公共安全犯罪的,依照本法第l24條的規定定罪處罰;盜竊廣播電視設施、公用電信設施同時構成盜竊罪和破壞廣播電視設施、公用電信設施罪的,擇一重罪處罰。
2、盜竊使用中的電力設備,同時構成盜竊罪和破壞電力設備罪的,擇一重罪處罰。
3、為盜竊其他財物,盜竊機動車輛當犯罪工具使用的,被盜機動車輛的價值計人盜竊數額;為實施其他犯罪盜竊機動車輛的,以盜竊罪和所實施的其他犯罪實行數罪並罰。為實施其他犯罪,偷開機動車輛當犯罪工具使用後,將偷開的機動車輛送回原處或者停放到原處附近,車輛未丟失的,按照其所實施的犯罪從重處罰。
4、為練習開車、游樂等目的,多次偷開機動車輛,並將機動車輛丟失的,以盜竊罪定罪處罰:在偷開機動車輛過程中發生交通肇事構成犯罪,又構成其他罪的,應當以交通肇事罪和其他罪實行數罪並罰;偷開機動車輛造成車輛損壞的,按照本法第275條的規定定罪處罰;偶爾偷開機動車輛,情節輕微的,可以不認為是犯罪。
5、實施盜竊犯罪,造成公私財物損毀的,以盜竊罪從重處罰:又構成其他犯罪的,擇一重罪從重處罰;盜竊公私財物未構成盜竊罪,但因採用破壞性手段造成公私財物損毀數額較大的,以故意毀壞財物罪定罪處罰。盜竊後,為掩蓋盜竊罪行或者報復等,故意破壞公私財物構成犯罪的,應當以盜竊罪和構成的其他罪實行數罪並罰。
6、盜竊技術成果等商業秘密的,按照本法第219條的規定定罪處罰。
7、使用投毒、爆炸方法偷魚的犯罪性質問題。如果是出於盜竊的目的,毒死或炸死較大數量的魚,將其偷走,未引起其他嚴重後果的,應定為盜竊罪;如果不顧人畜安危,向供飲用的池塘中投放大量的劇毒葯物,或者向堤壩、其他公共設施附近的水性中投擲大量炸葯,嚴重危害公共安全,致人重傷、死亡或者使公私財物遭受大損失的,應定投毒罪或爆炸罪;如果是為了偷魚或挾私報復,向魚塘內投放大量劇毒葯物,嚴重污染水質,毒死整塘的魚,使集體的或個人承包的養魚生產遭到嚴重破壞,損失修重的,應定破壞生產經營罪,同時還應查明毒物或炸薊的來源,抑牽連犯有其他罪的,則應從一重罪懲處。
8、盜伐林木的犯罪性質。違反保滬森林法規,秘密地盜伐森林或其他林木,情節嚴重的,因為本法分則另有規定,構成盜伐林木罪,不以盜竊罪論處;如果不是盜伐生長中的林木,而是盜竊已經採伐下來的木料的,或者偷砍他人房前屋後、自留地上種植的零星樹木數額較大的,則應構成盜竊罪。
9、對盜竊珍貴文物的,如果僅屬竊取,應定盜竊罪;在盜竊過程中破壞珍貴文物、名勝古跡的,可以按盜竊罪或者破壞珍貴文物、名勝古跡罪中的一重罪從重處罰。
l0、盜竊墓葬,竊取數額較大的財物,應以盜竊罪論處;雖未竊得財物或竊得少量財物的,如情節嚴重,也應以盜竊罪論處;如果竊取少量財物,情節輕微的,可由公安機關酌情給予治安處罰,盜掘古文化遺址、古墓葬的,應依本法第328條之規定。
11、故意盜竊槍支、彈葯、爆炸物或公文、證件、印章的,因盜竊的是刑法規定的特定對象,故依法應定盜竊槍支、彈葯、爆炸物罪或盜竊公文、證件、印章罪,不以盜竊罪論;如果在盜竊到的手提包中意外地發現放有槍支、彈葯,因無盜竊槍支、彈葯的故意,仍應以盜竊罪論處;如果盜竊拎包後發現內有槍支、彈約而又私藏的,則構成私藏槍支、彈葯罪。
l2、盜竊鐵路線上行軍設備的零件、部件或者鐵路線上的器材,危及行車安全,構成犯罪的,根據1990年9月7日通過的《鐵路法》的規定,以破壞交通設備罪論處。
l3、竊取支票騙兌現金或者騙購物品的犯罪性質。竊取他人購買的旅行支票,摹仿失主簽字,騙兌現款或者騙購物品的,竊取單位蓋過章的空白支票,填寫收款單位和金額,騙購物品的,如果數額較大,一般構成盜竊罪。行為人雖然使用了欺騙手段,但他採用秘密竊取手段取得支票是決定性的,而兌現或購物是繼續完成盜竊行為,最終受損失的是丟失支票個人或單位。所以,仍應構成盜竊罪,而不構成票據詐騙罪。如果盜竊犯勾結他人冒充簽發支票的個人或單位人員去兌現或購物的,後者如果知道支票是偷來的,構成盜竊罪的共犯;如果不知道支票是偷來的,他冒名頂替,虛構事實,採用欺騙方法佔有財物則可定為票據詐騙罪。
14、根據本法第210條第1款規定,盜竊增值稅專用發票或者可以用於騙取出口退稅、抵扣稅款的其他發票的。依照本條的規定定罪處罰。
15、根據本法第253條第2款規定,郵政工作人員私自開拆或者隱匿、毀棄郵件、電報而竊取財物的,依照本條的規定即本罪定罪從重處罰。
16、參照最高人民檢察院1989年9月15日《關於非郵電工作人員非法開拆他人信件並從中竊取財物案件定性問題的批復》之規定,非郵電工作人員非法開拆他人信件,侵犯通信自由權利情節嚴重,並從中竊取少量財物,或者竊取匯票、匯款支票,騙取匯兌款數額不大的,依照刑法關於侵犯通信自由罪的規定,從重處罰。非郵電工作人員非法開拆他人信件,侵犯公民通信自由權利,情節嚴重,並從中竊取少量財物數額較大的,應按照重罪吸收輕罪的原則,依照刑法關於盜竊罪的規定從重處罰。
17、盜竊信用卡並使用的,根據本法第196條第3款規定,應以盜竊罪治罪。盜竊數額應當根據行為人盜竊信用卡後使用的數額認定。

三、處罰
根據本條規定,本罪有4個量刑幅度,即:
1、犯本罪的,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所謂「數額較大」,根據《解釋》是指個人盜竊公私財物價值人民幣5百元至2千元以上。盜竊增值稅專用發票或者可以用於騙取出口退稅、抵扣稅款的其他發票,其數額較大的起點為25份。另外,根據《解釋》第9條第1款規定,盜竊國家三級文物的,亦應依本幅度量刑即處3年以下有朔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判處罰金,根據《解釋》第7條規定,應當在1千元以上盜竊數額的2倍以下判處罰金;對於依法應當判處罰金刑,但沒有盜竊數額或者無法計算盜竊數額的犯罰分子,應當在1千元以上10萬元以下判處罰金 (下同)。
2、犯本罪,情節嚴重的,處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判處罰金。所謂情節嚴重,是指數額巨大或者其他嚴重情節。所謂數額巨大,根據《解釋》,是指個人盜竊公私財物價值人民幣5千元至2萬元以上。盜竊增值稅專用發票或者可以用於騙取出口退稅、抵扣稅款的其他發票,其數額巨大的起點為250份。其他嚴重情節,是指除數額巨大以外的其他嚴重情節。根據《解釋》第6條第3項之規定,盜竊數額達到「數額較大」的起點,並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認定為「其他嚴重情節」:(1)犯罪集團的首要分子或者共同犯罪中情節嚴重的主犯;(2)盜竊金融機構的;(3)流竄作案危害嚴重的;(4)累犯;(5)導致被害人死亡、精神失常或者其他嚴重後果的;(6)盜竊救災、搶險、防汛、優撫、扶貧、移民、救濟、醫療款物,造成嚴重後果的;(7)盜竊生產資料,嚴重影響生產的;(8)造成其他重大損失的。另外,根據《解釋》第9條第l款之規定,盜竊國家二級文物的,亦應依本幅度最刑即處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3、犯本罪,情節特別嚴重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情節特別嚴重,是指數額特別巨大或者其他特別嚴重情節。所謂「數額特別巨大」,根據《解釋》是指個人盜竊公私財物價值人民幣3萬元至10萬元以上。盜竊增值稅專用發票或者可以用於騙取出口退稅、抵扣稅款的其他發票,其數額特別巨大的起點為2500份,其他特別嚴重情節,是指除數額特別巨大以外的其他特別嚴重情節,根據《解釋》第6條第3項之規定,盜竊數額達到「數額巨大」的起點,並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認定為「其他特別嚴重情節」:(1)犯罪集團的首要分子或者共同犯罪中情節嚴重的主犯;(2)盜竊金融機構的;(3)流竄作案危害嚴重的;(4)累犯;(5)導致被害人死亡、精神失常或者其他嚴重後果的;(6)盜竊救災、搶險、防汛、優撫、扶貧、移民、救濟、醫療款物,造成嚴重後果的:(7)盜竊生產資料,嚴重影響生產的;(8)造成其他重大損失的,另外,根據《解釋》第9條第1款規定,盜竊國家一級文物的,亦要依本幅度量刑即處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4、犯本罪,具有盜竊金融機構,數額特別巨大或者盜竊珍貴文物,情節嚴重的情形之一的,處無期徒刑或者死刑,並處沒收財產。所謂盜竊金融機構,是指盜竊金融機構的經營資金、有價證券和客戶的資金等,如儲戶的存款、債券、其他款物,企業的結算資金、股票,不包括盜竊金融機構的辦公用品、交通工具等財物的行為。根據《解釋》第9條第3款規定:「盜竊珍貴文物,情節嚴重」,主要是指盜竊國家一級文物後造成損毀、流失,無法追回;盜竊國家二級文物3件以上或者盜竊國家一級文物1件以上並具有該解釋第6條第3項第1、3、4、8目規定情形之一的行為。
5、在共同盜竊犯罪中,各共犯人基於共同的故意,實施了共同的犯罪行為,應對共同盜竊行為所造成的危害後果負責。
審理共同盜竊犯罪案件,應當根據案件的具體情形對各被告人分別作出處理:
(1)對犯罪集團的首要分子,應當按照集團盜竊的總數額處罰;
(2)對共同犯罪中的其他主犯應當按照其所參與的或者組織指揮的共同盜竊的數額處罰。
(3)對共同犯罪中的從犯,應當按照其所參與的共同盜竊的數額確定量刑幅度,並依照本法第?7條第2款的規定,從輕、減輕處罰或者免除處罰。
6、對於依法應當判處罰金刑的盜竊犯罪分子,應當在一干元以上盜竊數額的二倍以下判處罰金;對於依法應當判處罰金刑,但沒有盜竊數額或者無法計算盜竊數額的犯罪分子,應當在一干元以上十萬元以下判處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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