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安管控要
⑴ 我國古代治安管控依劇與現代的治安管理處罰法的區別
我國古代治安管控依劇與現代的治安管理處罰法的區別?
現代的是在古代的基礎上完善的。
⑵ 公安「打防管控」是什麼意思
公安「打防管控」為打擊、預防、管理、控制,具體如下:
1、打擊:打擊破壞社會治安不良分子。
2、預防:防止和預防社會治安案件的發生。
3、管理:加大社會治安管理。
4、控制:增加監控網路設施,讓壞分子無可乘之機。
(2)治安管控要擴展閱讀:
創新打防管控一體化警務機制:
一、在「打」字上實現「四個轉變」,提升打擊犯罪的質量與水平。必須加強打擊方式、機制的研究,努力實現「四個轉變」:
一是從全國性、全省性的集中統一行動向以市、縣為單位的區域性會戰轉變,提高打擊的針對性。結合實際,因地制宜,把打擊整治的「重心」和「主動權」放在基層。
市以上公安機關主要從宏觀上、戰略上和總體決策上把握打擊整治方向,加強指導、協調,不應在內容和形式上統得過死、規定過細。
縣級公安機關則在微觀上、戰術上和具體行動上把握打擊的內容、方法、手段、措施,根據本地實際情況,有針對性地制定打擊整治方案,採取針對性的措施,避免「大呼隆」和「一刀切」現象,提高打擊質量的協調發展。
二、在「防」字上採取「三個結合」,提高防範工作的質量與水平。
一是採取白天巡邏與夜間巡邏相結合。針對犯罪分子的作案時間特點,各地公安機關要精心部署,堅持組織民警白天巡邏的同時,更要合理安排民警夜間巡邏防範,特別要加強夜間的巡邏,確保轄區平安穩定。
二是採取平時防範與節日巡控相結合。節日歷來是發案的高峰期。因此,各地加強平時防範工作的同時,更要加強節日期間、重大敏感時期的安全防範工作,投入重兵,加強防範,維護節日安全和社會治安和諧穩定。
三是採取定點值班看守與流動巡邏相結合。在重點路段、部位、區域設立治安崗亭是預防犯罪、增強群眾安全感的有效途徑。各地公安機關要結合實際,抓好治安崗亭建設,並安排輔警人員到崗亭輪流值班看守,維護區域、路段、部位治安秩序。
同時,對重點路段、部位,治安復雜場所、居民集中居住區域等實行全天候輪流巡邏防範,使犯罪分子聞風喪膽。四是採取徒步巡邏與機動車巡邏相結合。加強對人、屋、車、場網和重點地段、部位的巡邏防範,全力控制社會面,壓減犯罪活動的空間。
三、在「管」字上推行「兩種新模式」,提升治安管理工作的質量與水平。
一是服務管理模式。以滿足人民的需求為中心是服務型管理模式的出發點。因此,在管理中,要摒棄傳統的粗放式管理模式,推行民主管理,法治管理、誠信管理、廉潔高效管理,提升管理工作的質量與水平。
二是精確管理模式。近幾年來,有些公安機關過於強調全面管理,把嚴格管理簡單理解為面上管理,不計管理成本,不求管理效果,以致管理工作出現粗放、無序,結果是什麼都管,該管的管不到位,管不出明顯成效。
推行精確管理,就是要強化成本觀念,把管理工作真正落實到重點場所、重點行業、重點人員、重點物品上,做到管理到位,落實到位,切實有顯著成效。
四、在「控」字上實現「三個新突破」,提升控制工作的質量與水平。
一是實現控制時機新突破。以往控制社會面只在白天控制多,夜間控制少,或者強調平時控制多,放鬆對節假日社會面控制,給犯罪分子以可乘之機,因此,要變一時控制為全時控制,使各類違法犯罪活動時刻都在公安機關的監控之中。
二是實現控制卡點新突破。在管轄區重點路段、治安復雜地域、結合部等增設卡點,控制進出入口,有效打擊、堵截異地流竄犯罪分子。
三是實現監控裝備新突破。面對當前新的犯罪形式和犯罪手段不斷出現,各地公安機關在轄區內治安復雜地區、重點路段、重要部位安裝治安視頻監控系統,控制犯罪、震懾犯罪、打擊犯罪。
參考資料來源:人民網-公安部:建立完善打防管控聯動機制創新槍爆物品打擊整治工作
⑶ 警務室可以進行治安管控嗎
你好朋友,警務室不可以進行治安管控,希望可以幫助到你
⑷ 娛樂場所和特種行業治安管控平台–旅店業怎麼查詢退房記錄
退房的記錄肯定都是可以查詢的呀,當然你要有你的理由。也不可能隨便人都能查的
⑸ 如何加強對娛樂場所的治安管控
多放幾個監控探頭
⑹ 10年前吸毒治安拘留動態管控會自動取消嗎
吸毒動態管控三年後不會自動取消,但可以申請取消。
吸毒史動態管控就是對有吸毒歷史的人進行的一種後期的監控,時間一般是3年。
《戒毒條例》第十四條,社區戒毒人員應當自收到責令社區戒毒決定書之日起15日內到社區戒毒執行地鄉(鎮)人民政府、城市街道辦事處報到,無正當理由逾期不報到的,視為拒絕接受社區戒毒。
社區戒毒的期限為3年,自報到之日起計算。
第二十三條,社區戒毒自期滿之日起解除。社區戒毒執行地公安機關應當出具解除社區戒毒通知書送達社區戒毒人員本人及其家屬,並在7日內通知社區戒毒執行地鄉(鎮)人民政府、城市街道辦事處。
曾經的吸毒記錄雖然無法從動態管控系統中刪除,但吸毒人員可以根據規定完成社區戒毒、社會康復、社會幫教等,完成後系統可以將其轉為關注對象,這樣就不會影響正常的生活了。
社會戒毒期間從最後一次戒毒措施結束後起算。社會戒毒期間公安機關沒有發現其復吸,滿三年之後,可以請派出所開具三年以上的戒毒證明,之後再去禁毒部門申請取消動態管控,由黃色管控等級變更為藍色關注等級,這樣身份證信息就不會自動報警了,對正常的工作生活影響會小很多。
⑺ 什麼叫治安高危人員
治安高危人員是指對社會治安有危害的人,一般都是有前科的。與失業、遊民、散民無關。
治安高危人員,是指兩勞釋放人員、重點管理人口、監管對象和易發生刑事治安案件的人群。對「治安高危人員」的界定作出解釋。具體就是:
1、同時滿足「有前科、長期滯留深圳、又沒有正當職業」等條件的;
2、同時滿足「在應當就業的年齡無正當職業、晝伏夜出、群眾舉報有現實危險的」;
3、涉嫌吸毒、零星販毒、涉嫌銷贓的;
4、使用假身份證入住旅館酒店、租房的;
5、肇事、肇禍的精神病人員,對他人有危害的;
6、揚言報復社會,有可能產生極端行為的;以及其他一些未列舉的,對群眾安居樂業有現在或潛在危險的。
(7)治安管控要擴展閱讀:
對治安高危人員的管控措施:
人工干預是管控民警以系統積分為參考,對重點人員現實危害性綜合評估確定積分。根據重點人口雙向積分高低,將重點人口分為高危(一級)、關注(二級)、一般(三級),分別對應橙、黃、藍三種顏色進行管控,分別實行每周、每月、每季見面考察,管控級別隨時升降。
社區民警在開展重點人員管控中,重點圍繞「查人」與「查物」相結合。通過查閱證照,從中掌握前科情況、活動軌跡、同住人和關系人,了解其思想狀況、精神狀態、經濟收支情況。通過查物,採集交通工具、聯系方式、虛擬財產等物品信息。
對於人戶分離對象的管控,由戶籍地社區民警進行列管,查明准確的現住地後,提交委託現住地社區民警管控,日常管控以現住地為主,戶籍地為輔,雙向結合管控,共同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