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牛山治安

發布時間: 2021-01-06 16:19:35

㈠ 牛山第二看守所被送一區二倉的犯人會怎麼處理呢!

如何處理,與關押哪個區哪個倉沒有直接關系,主要是看當事人所犯罪行。回
《中華答人民共和國看守所條例》
第十七條 對已被判處死刑、尚未執行的犯人,必須加戴械具。
對有事實表明可能行凶、暴動、脫逃、自殺的人犯,經看守所所長批准,可以使用械具。在緊急情況下,可以先行使用,然後報告看守所所長。上述情形消除後,應當予以解除。
第三十六條 看守所對於違反監規的人犯,可予以警告或者訓誡;情節嚴重,經教育不改的,可以責令具結悔過或者經看守所所長批准予以禁閉。
第三十七條 人犯的羈押期間有犯罪行為的,看守所應當及時將情況通知辦案機關依法處理。

㈡ 廣東東莞道滘鎮小河工業區

經濟發展好的地方治安肯定不怎麼好!現在東莞禁摩,治安好了很多!!我是道版滘人,小河治安還可權以!平常出來逛街不要一個人就行啦!坐車注意扒手!你是來道窖找工作嗎?

那個鴻盛工業區治安我不了解,東城離可園不是很遠。

㈢ 明代中葉荊襄流民是如何處置的

成千上萬的流民挈婦將雛,從四面八方涌到了鄖陽,涌進了荊襄地區的崇山峻嶺之中。明朝官府碰到了棘手的難題。強迫驅趕回原籍已不可能,只有就地入籍,才為上策。數以百萬的流民為荊襄地區的經濟開發注入了新的活力。

在明代的白話小說中,馮夢龍的《古今小說》中的故事《蔣興哥重會珍珠衫》,最是膾炙人口。主人公蔣興哥,是湖廣襄陽府棗陽縣人;而另一主要人物陳商,則是皖南的徽州商賈。後者「湊了二三千金本錢,來走襄陽,販糴些米豆之類,每年常走一遍」。當時,湖廣是全國重要的產糧區,許多徽州糧商紛至沓來。將襄陽等地的米豆販運到江浙地區牟利。馮夢龍筆下蔣興哥、陳商及三巧兒(蔣妻)的故事,就是在這種背景下展開的。值得注意的是,故事提及的襄陽府棗陽縣,就處在荊襄地區。

荊襄位於今湖北、河南、陝西和四川諸省交界地區,大致以鄖陽(今湖北鄖縣)為中心,西起終南山東端,南到荊山,東北至伏牛山,東南到桐柏山、大別山。這里崇山峻嶺綿延不絕,老林密菁鬱郁蒼蒼,漢水及其支流蜿蜒流淌,貫穿於青山綠水之間。荊襄地區雖然多山,但土地肥沃,成為了飽受戰亂和飢荒之苦者的世外桃源。許多窮困潦倒的農民,紛紛從其他地方逃到這里,以擺脫在原籍地賦役的束縛。這些背井離鄉的農民數量大,流動性強,又缺乏基本的謀生手段和條件,動輒釀成社會動亂。特別是他們屯聚山林之後,「天高皇帝遠」,往往桀驁不馴,較易萌生揭竿而起的念頭。早在元代末年,南瑣、北瑣紅巾起義軍就曾以襄陽一帶為根據地。後來,朱元璋在平定天下的過程中,命令大將鄧愈率軍加以圍剿。結果是將當地人全部遷出,並把此處當做封禁地帶,禁止流民的再度進入。及至明朝建立,政府設立了襄陽衛和襄陽護衛等機構,讓戍守於此的士兵開墾荒地。不過,這些集中屯駐的兩衛士兵及其家屬人數極少,加起來也不過三四萬人,故而在明初的荊襄一帶,絕大部分地區人煙稀少,土著幾乎絕跡。

雖然明朝統治者將荊襄山區作為封禁地帶,禁止農民的進入,但由於當地大量的空閑荒地,使它成為流民屯聚開墾的理想場所。這里,不僅有荒田可供開墾,而且還有取之不竭的林業、礦產資源。再加上遁跡於此又可以逃避賦稅和徭役,既不當差,又不納糧,較之其他地區儼然成為一方樂土,故而吸引了許多從耕地上游離出來的農民紛至沓來。特別是在災荒年份,他們更是呼朋引類地進入這一封建統治相對薄弱的地帶,尋找謀生的機會。從史籍上看,永樂時期就已有流民潛入了荊襄地區。及至宣德年間,進入這一地區的流民數量急劇增加。他們來自全國農業經濟較為發達、地狹人稠的地區,荊襄地區為之提供了大片可開墾的處女地。由於聚集的人數愈來愈多,逐漸引起了明朝政府的重視。為了處置這批流民,正統元年(1436年),戶部決定在這里查驗丁口,允許流民入籍,並撥予絕戶荒田,讓他們耕種及納糧當差。這實際上承認了流民進入荊襄地區的合法性,使得先前對荊襄山區的封禁,成了一紙空文。不過,當時正值明代社會政治、經濟的一個轉折時期,一方面,各地的土地兼並惡性發展,明初以來以自耕農為主的傳統經濟格局已被打破。另一方面,國家的政治控制力也有所下降,不少農民極欲擺脫戶籍的束縛。譬如,江南各府縣百姓聽說逃戶可以隨處附籍,就乘機仿效:軍、匠、灶等戶,亦紛紛外徙報請民籍。這些都引起了統治階層的憂慮和不安。有人提議,讓各地巡撫查勘逃戶附籍者,規定每十丁中至少必須抽出五丁,讓他們返回原籍承辦糧差。當時,荊襄山區是最大的一個流民聚集區,破產的農民紛至沓來,流民驟增至一百五十餘萬。他們屯聚山林,被官府視作心腹之患。為了加強對這一地區的控制,天順八年(1464年),明朝政府特設湖廣布政司參議一員,專門管理荊州、襄陽和南陽三府的流民事務。當時政府制定的政策出發點,基本上是殫思竭慮地阻撓流民入山,並籌劃對流民加以彈壓,甚至不惜訴諸武力將他們盡數驅回原籍。這使得荊襄地區原本就相當緊張的形勢更趨嚴峻,終於釀成了氣勢宏大的荊襄流民起義。

起義領袖之一劉通,河南西華(今縣)人。據說,他曾舉起放在西華縣衙門人口處的一個千斤石狻猊,故而人稱「劉千斤」。劉通在正統年間,流亡於湖廣房縣(湖北今縣)。成化元年(1465年),他與石龍(亦稱石和尚)、馮子龍等人,利用流民的不滿,於房縣豎立黃旗聚眾造反,占據梅溪寺,稱「漢王」,年號「德勝」。以石龍為軍師,並設有元帥、將軍、總兵和先鋒等職。一時間,流民紛紛響應,人數多達4萬餘人。他們在大山之中分作七屯,且耕且戰。明朝政府急忙調兵遣將,派工部尚書白圭、湖廣總兵李震前去鎮壓。由於義軍多半是赤手空拳的烏合之眾,沒有嚴密的組織,亦無多少武器。結果,起義為官軍所鎮壓,除石龍率領一部分人突圍西向進入四川外,其餘一萬多義軍及其家屬被殘酷殺害。男子凡是11歲以上者,皆無倖免。成化二年(1466年),石龍率領的義軍轉戰四川大昌、巫山等地,受到官軍的圍攻而遭失敗。隨後,白圭在《處置荊襄疏》中向朝廷獻計,認為應當乘此機會處置荊襄流民,以免死灰復燃,遺患無窮。他提出了處置荊襄流民的方案——在流民中推行附籍與發還原籍相結合的政策,以消除隱患。具體的做法是:住種已久、願意附籍者,允許附籍並納糧當差,成為編戶;不肯附籍者,發回原籍納糧當差。發還原籍的政策,是傳統的對付流民最為省便的辦法。然而,這些流民原先就是因為原籍地人口與耕地的比例失調而被迫流離他鄉的,發回原籍的政策自然會遭到他們竭盡全力的抵制。而對於前一方案,當地官府則必須花費大量精力登記土地、編排里甲,故而地方官員並不認真推行。這就使得先前的矛盾一直沒能得到妥善解決,終於導致了數年之後流民再次發動更大規模的反抗。

成化六年(1470年),劉通的部下李原(李鬍子)和小王洪再次起兵造反。李原起義後,自稱「太平王」,轉戰於湖廣南漳、河南內鄉和陝西渭南三省交界地區,隨從的流民多達百萬人。明朝政府任命都御史項忠總督河南、湖廣荊襄軍務,與湖廣總兵官李震協同鎮壓。項忠一方面集結25萬精銳部隊,分八路進攻。另一方面又遣人入山,招誘流民出山復業。在項忠軟硬兼施的剿撫政策下,數十萬流民先後出山,從而大大削弱了義軍的力量。成化七年(1471年),李原和小王洪等人先後戰敗被獲。項忠自食撫恤流民的諾言,對起義農民不分首從殘酷屠殺,並將山區的一般流民也一律驅逐。有的流民從洪武年間開始就居住於此,而且已附籍,但項忠卻不分青紅皂白,一概加以剿滅,以致死者枕藉,慘不忍睹。參加起義的流民,有一部分乘船被解往湖廣、貴州等地充軍,途中發生了瘟疫,很多人病死之後被棄屍江滸,臭不可聞。項忠還強迫被騙出山的流民還鄉,當時正值盛夏酷暑,許多人或因飢渴而死,或因疫病而命喪黃泉,死亡慘重。據記載,此次還鄉「復業」的百萬流民之中,被沿途折磨致死的多達數十萬人。經過瘋狂的大屠殺之後,項忠踩著流民的累累白骨躊躇滿志,豎立了一塊「平荊襄碑」。然而,許多人對於他的濫殺無辜極為憤慨,他們將「平荊襄碑」稱為「墮淚碑」。

項忠的血腥屠殺,實際上並沒能一勞永逸地解決荊襄流民問題。此後,明朝政府在12個通行要道上修築營堡分兵戍守,還在8個過往關卡設立了巡檢司。規定,此後倘若再有進人荊襄山區者,捉到後一律在山口披枷一個月示眾,其全家成員則謫戍邊衛。然而,嚴刑峻法和築堡戍守並不能防止流民再度進入荊襄地區。成化十二年(1476年),河南歉收,飢荒嚴重。飢寒交迫的農民沖破政府的山禁和關津制度,如潮洶涌般地人山求食,一時間,在荊襄地區的流民又集聚到了數十萬人。倘若再次封禁,勢必會再度激起反抗。面對這一局面,祭酒周洪謨著《流民說》,提出了解決流民問題的辦法。有鑒於東晉曾用僑置郡縣安置荊襄流民取得過明顯的成效。他主張,如果讓靠近各縣的流民附籍,在遠離各縣的流民地區建立州縣,設置官吏,編排里甲,放寬徭役,讓他們安居生業,那麼,流民也就轉化為編戶齊民了。明朝政府無奈之餘,只得採納了周洪謨的建議。成化十二年(1476年),都御史原傑經略鄖陽,撫定流民。原傑一到荊襄地區,就四齣徹底調查情況,選派湖廣、河南和陝西官員遍歷山谷,向流民解釋新的政策。流民們被告知,他們可以獲得自己已耕種了好幾年的空地,並且可以登記成為這個地區的合法居民。官員們向他們保證,新地在能夠生產之前,可以得到減稅的待遇。在這種優惠的條件誘惑下。當時取勘的流民共達113317戶,男女共438644丁口。其中附籍者96654戶,達85%;男女392752丁,達89%。在招撫流民附籍的同時,為了加強地方治安及管理,設置了鄖陽府和湖廣行都司,析置竹溪、鄖西等縣。此後,政府繼續推行附籍政策,收效極為明顯。弘治十八年(1505年)和正德元年(1506年),又有大批荊襄流民在當地附籍。荊襄地區的流民問題,暫時得到了解決。

荊襄流民問題的出現,是明代社會人口與耕地比例嚴重失調的表現。從人口方面來看,明代的人口(統計的范圍大致北至明長城,西至河西走廊的嘉峪關和青藏高原東緣,東至遼東灣沿岸、遼東半島和遼河下游東岸一帶,西南至雲南,略超出今國境,南方和東南與今國界相同,不含台灣),在洪武二十六年(1393年)約7000萬人。及至弘治四年(1491年),官方登記的人口數卻僅有5000多萬。經過將近100年的休養生息,人口卻比先前少了2000萬,顯然,其中有不少人成了流民。一般認為,明代的人口大約以年平均增長5‰的速度遞增,故而弘治年間的人口數比起洪武年間有增無減,應當是斷無疑義的。然而,弘治年間的耕地面積卻僅有6,22億畝。如果我們與歷史時期作個比較,早在西漢平帝元始二年(公元2年),全國人口僅5900萬,而耕地已達8,27億畝。雖然這些數據不一定完全准確無誤,但卻反映出:盡管人口不斷增加,但耕地面積卻長期停滯不前,明代的人口與耕地的比例呈現出嚴重失調的狀態。在這種背景下,流民問題也就演化成全國性的規模,並且越來越成為難以解決的社會難題。在明代,絕大多數山區仍然是一片空曠荒涼,故而流民以山區為主要遷移目標,是再自然不過的一件事。特別是明代中葉以後,隨著土地兼並日趨劇烈,賦役愈益繁苛,流民向山區進發更為時勢所趨。流民這種自發的行動,客觀上也成為解決平原地區農業人口相對過剩的一種特殊方式。

從政府的角度來看,大批流民的存在,使得政府的賦稅徭役沒有著落。流民的屯聚,也非常容易引發社會動亂,從而直接威脅到王朝的統治,故而必須妥善處理。但如何處理荊襄流民問題,明朝政府的政策卻一直搖擺不定。周洪謨曾經指出:「流民就好像流水一般,應當順從其本性而加以引導,否則的話就會泛濫甚至壅潰。」揆諸史實,天順、成化年間幾次荊襄流民起義,都是統治者對流民處置不當所引發的。對於流民問題,明朝政府最初採取了遏阻的手段。先後頒發了《逃戶周知冊》、《挨勘流民令》和《隱丁換戶之禁》等法令,一再督促流民返鄉復業,納稅服役。為了貫徹這些政策,明朝政府還於正統四年(1439年),在山東、山西、河南、陝西和湖廣布政使司所屬以及順天等府、州,添設了撫治流民之官。然而,由於這些措施大都是治標不治本的權宜之計,故而絲毫未能減弱流民浪潮的勢頭。明朝統治者繼而採用武力封禁山區,企圖一勞永逸地解決流民問題。然而,荊襄一帶地曠人稀,流民的集結主要是為了躲避不堪忍受的賦役負擔,尋找可供開墾的土地,這是一種非常切實的求生本能,而且山區的開發也是明代社會經濟發展的必然趨勢。故而盡管明代政府三令五申封禁荊襄地區,但其成效卻極為有限。項忠等人雖然以血腥的屠殺驅逐荊襄流民,但結果卻事與願違。由於在流民的原籍地。傳統農業比較發達,土地兼並加劇,人口與耕地的比例嚴重失調。只要這些問題沒有解決,從耕地上被排擠出來的農民,一遇災荒。必然又要流向荊襄地區,尋找謀生的機會。故而回到原籍的民眾很快又會設法逃出,重新成為流民。項忠趕盡殺絕的屠殺政策失敗後,周洪謨、原傑等人「撫治流民」的新辦法,顯然較之先前的軍事鎮壓方略棋高一著。晚明人王士性,對比明代前後剿撫的不同政策時,曾這樣評價說:「項忠之盪定,乃一時之功,原傑之經略,則百世之利。」從總體上看,經過原傑等人的安撫,80%以上的流民都陸續附籍,構成了當地的基本居民,從而使得流民轉化為編民,奠定了荊襄地區的社會秩序,促進了當地經濟的發展。此後,荊襄地區的許多荒地,經過流民的進一步開發,迅速變成了肥沃的良田。而荊襄山區的開發,使得湖廣地區農業經濟有了迅速發展,從而提高了湖廣在明代社會經濟史上的地位。「湖廣熟,天下足」的諺語,從此更是盡人皆知。

㈣ 牛山拘留所關押一些什麼樣的人

根據拘留所條例規定,拘留所是對違反治安管理被公安機關決定行政拘留,和人民法院依法決定司法拘留的場所。

㈤ 請問東莞牛山第二看守所對涉嫌妨害公務現在拘留人要等多久法院才判

一般來在3-6個月內。
1、妨害公務罪,是源指以暴力、威脅的方法,阻礙國家工作人員、人民代表及在一定條件下的紅十字會工作人員依法執行職務或履行職責,或者以暴力、威脅以外的方法故意阻礙國家安全機關、公安機關 依法執行國家安全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後果的行為。
妨礙公務罪之構成應以公務適法為前提。從行政法角度分析,行政行為具有效力公定力,對有重大且明顯瑕疵的無效行政行為,相對人才可予以適當方式抵抗。公務行為之成立要件和無效行政行為之抵抗權問題有待立法完善。
2、我國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條規定了妨礙公務罪,其中第一款規定:以暴力、威脅方法阻礙國家機關工作人員依法執行職務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罰金。妨礙公務罪最高刑罰是3年有期徒刑,過失致人死亡最高刑罰是7年有期徒刑。不過如果情節特別的輕微,最多也就是拘留、罰款而已,是不會判刑的。
3、不知你的具體情況如何,如果對方沒有輕傷以上的傷情,沒有嚴重的社會影響,一般不會被判刑,頂多是治安處罰,好多案件到了法院,也是判無罪,民事責任是免除不了,要積極拿錢看病才對。

㈥ 溫州客運中心治安亂嗎

其實治安也不是很亂啦, 雖然人有點多,但是自己小心點就行,自己走路的時候不要搭理別人,只管自己走就可以的。我是溫州瑞安的,經常一個星期好幾趟去溫州上課,就沒有什麼事 啊 。

㈦ 從東莞汽車站到東莞市東城區牛山工業區光明大道瑞輝鞋業有限公司坐幾路車能到

瑞輝我去過的,抄
可以坐1路車到光明中襲學下車
然後過馬路回走大概100米的樣子。
不過東站沒有1路車哦
1路車是從創業路開出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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㈧ 在東莞大朗盜竊被抓,牛山看守所,會判多久了

因為盜竊被抓,會判多久是盜竊數額以及犯罪情節確定。

東莞大朗盜竊被抓,盜竊公私財物3000元以上或者多次盜竊、入戶盜竊、攜帶凶器盜竊、扒竊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盜竊數額10萬元以上,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盜竊數額50萬元以上,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二百六十四條【盜竊罪】盜竊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或者多次盜竊、入戶盜竊、攜帶凶器盜竊、扒竊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
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
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廣東省人民檢察院
《關於確定盜竊刑事案件數額標準的通知》:
粵高法發(2013〕16號
一、一類地區包括廣州、深圳、珠海、佛山、中山、東莞等六個市,盜竊數額較大的起點掌握在三千元以上;數額巨大的起點掌握在十萬元以上;數額特別巨大的起點掌握在五十萬元以上。
二、二類地區包括惠州、江門、汕頭、肇慶、陽江、茂名、韶關、清遠、湛江、潮州、揭陽、雲浮、河源、汕尾、梅州等十五個市,盜竊數額較大的起點掌握在二千元以上;數額巨大的起點掌握在六萬元以上;數額特別巨大的起點掌握在四十萬元以上。

㈨ 廣東東莞牛山看守所裡面的生活真實情況如何,,求答

看守所絕對是犯人吃苦受罪的地方,抓進看守所要勞動,不會讓你白吃飯的。嫌疑人專送到看守所屬要受很多罪,先脫光了全身檢查包括扒開肛門檢查有沒有違禁品,體檢,留指紋,登記,剃光頭,盤腿坐板背監規,強制勞動,做不到的挨打,經常每天勞動十幾個小時,有時任務多加班到凌晨,天天吃不飽。看守所犯人都是睡大通鋪,30多犯人擠在一個十幾平米的監舍,吃飯勞動拉屎放屁都在裡面汗臭氣味難聞。違反監規犯錯會戴著手銬腳鐐關禁閉,挨打,犯人犯錯違反監規會挨打,犯人每天上廁所都要喊報告,批准了才能去。每個犯人大便只有幾分鍾不能超時。對嫌疑人的管理完全就是變態虐待,完全沒有做人的尊嚴,就算你沒有犯罪被抓錯了在裡面也必須這樣遭罪。
關押幾個月要接受多次審訊,還要戴手銬腳鐐拉倒外面指認犯罪現場,審訊的時候要抱頭蹲在地上被戴著手銬去審訊室,還要把手腳牢牢銬在審訊椅上連續幾個小時審訊。
在37天之內被檢察院批捕了就要關押幾個月等法院判刑,判刑以後送到監獄服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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