黨史幹部職責
『壹』 請問中央黨史研究室網站是什麼,有什麼法律法規明確了黨史研究室的職能.謝謝
上擺渡網搜
『貳』 中共中央黨史研究室的主要職能
中央黨史研究室進行黨史研究,編寫黨史,編輯出版重要黨史書刊;徵集、整理、編纂重回要黨史資料,搜答集、綜合整理國內外研究中共黨史的情報資料;承擔中央黨史領導小組的具體事物,為中央解決有關黨史的問題提供資料和意見,完成中央交辦的黨史方面的工作;向有關部門和省、自治區、直轄市的黨史機構傳達中央關於黨史工作的指示,組織、協調黨史資料徵集和黨史專題研究工作,組織黨史工作的經驗交流,培訓黨史部門的業務骨幹;指導中國中共黨史學會的工作。
『叄』 在史志辦工作,主要是做些什麼
主要工作有:
1、貫徹落實黨和國家有關中共黨史、地方誌工作的方針、政策,回制訂全市中共地方答黨史、地方誌工作的規劃並組織實施。
2、組織編纂和出版中共鎮江地方黨史、地方誌和年鑒,編輯出版有關史志書籍、地情資料和刊物。
3、對轄市(區)、市直各部門史志年鑒編纂工作進行組織協調、業務指導、審稿驗收工作。
4、徵集、收藏、整理保管黨史和地情資料,組織整理舊志。
5、參與組織全市重大紀念活動,運用史志資料和研究成果,面向社會開展宣傳教育工作。
6、參與重要革命遺跡和紀念地的調查、認定、預審、建標立碑、宣傳利用工作。
7、組織開展史志年鑒理論研究,管理和指導市中共黨史學會、方誌年鑒學會,評審史志科研成果。
8、承擔市委、市政府下達的有關任務,完成上級黨史、地方誌部門交辦的工作事項。
『肆』 請問哪條法律法規賦予黨史部門的行政職能
黨務部門是黨中來央設立在各級行自政區域的黨務部門,實行黨對行政的監督領導,比如各級政府的黨委,黨組,黨總支,黨支部等等,黨務部門不是行政機關,不具備行政職能,但是按照行政機關的待遇來進行管理的,只有設立在各級政府行政部門和政府所屬的各個局、委等部門的黨組織才是按照行政部門的管理方式進行管理,享受公務員的待遇。
黨史部門屬於黨務部門,其主要職能是:進行黨史研究,編寫黨史,編輯出版重要黨史書刊;徵集、整理、編纂重要黨史資料,搜集、綜合整理國內外研究中共黨史的情報資料;承擔中央黨史領導小組的具體事物,為中央解決有關黨史的問題提供資料和意見,完成中央交辦的黨史方面的工作;向有關部門和省、自治區、直轄市的黨史機構傳達中央關於黨史工作的指示,組織、協調黨史資料徵集和黨史專題研究工作,組織黨史工作的經驗交流,培訓黨史部門的業務骨幹;指導中國中共黨史學會的工作。
『伍』 在事業單位改革中黨史地方誌部門怎麼改
黨史研究室和地方誌辦公室合並。
2018年10月,為貫徹落實中辦、國辦印發的《福建省機構改革方案》(以下簡稱《方案》),福建省委辦公廳、省政府辦公廳印發《福建省省級機構改革實施方案》(以下簡稱《實施方案》),推動各項改革任務落地見效,福建省委黨史研究和地方誌編纂辦公室成立。
中共宣城市組建市委黨史和地方誌研究室。將市委黨史研究室、剝離行政職能後的市檔案局(市檔案館、市地方誌編纂辦公室、市地方誌館)的職責整合,組建市委黨史和地方誌研究室,作為市委直屬事業單位,保留市檔案館、市地方誌館牌子。
不再保留市委黨史研究室,以及單設的市檔案局(市檔案館、市地方誌編纂辦公室、市地方誌館)。作為市委直屬事業單位。
事業單位改革:
一、是將省委黨史研究室與省地方誌編纂委員會整合,設置省委黨史研究和地方誌編纂辦公室,作為省委直屬事業單位,相當正廳級。
二、是將事業單位承擔的行政職能劃歸行政機構,實行政事分開。今後,除行政執法機構按中央部署推進改革外,不再保留或新設承擔行政職能的事業單位。
《實施方案》明確同步實施省屬事業單位劃轉調整,根據部門職責劃轉情況,堅持優化協同高效,按照「編隨事走、人隨編走」的原則,將職責劃出部門所屬相關事業單位及人員、編制劃轉給職責劃入部門。
承擔行政職能的事業單位,按要求改革後再調整隸屬關系;其他事業單位應隨主管部門調整,相應調整單位名稱;劃轉後職能相同或相近的單位,相應整合機構、精簡編制。
(5)黨史幹部職責擴展閱讀:
繼海南機構改革方案獲中央批准後,山東、福建、江蘇、廣東四省機構改革方案也相繼獲批。機構改革後,海南設置省級黨政機構55個;山東省級黨政機構60個,福建省級置黨政機構60個,廣東省級置黨政機構59個。
二、關於事業單位改革要求。
(一)《海南省機構改革方案》中,對於所屬事業單位改革要求如下 :
調整部門所屬事業單位。全面梳理各部門下屬事業單位,按照黨政機構撤並組建和職能調整情況,同步調整相關事業單位隸屬關系。
同黨政部門「三定」規定起草工作同步推進,全面清理省直事業單位承擔的行政職能,將行政職能劃歸主管部門或職能相近的行政機構,並寫入行政機構「三定」規定。堅持能轉職能的不轉機構,確需轉為行政部門內設機構的從嚴控制。
其他類別的事業單位原則上只進行必要的劃轉、更名和整合。
(二)根據《福建省省級機構改革實施方案》的要求,在事業單位改革方面,主要有兩個方面的內容:
一是將省委黨史研究室與省地方誌編纂委員會整合,設置省委黨史研究和地方誌編纂辦公室,作為省委直屬事業單位,相當正廳級。二是將事業單位承擔的行政職能劃歸行政機構,實行政事分開。今後,除行政執法機構按中央部署推進改革外,不再保留或新設承擔行政職能的事業單位。
此外,《實施方案》明確福建省同步實施省屬事業單位劃轉調整,根據部門職責劃轉情況,堅持優化協同高效,按照「編隨事走、人隨編走」的原則,將職責劃出部門所屬相關事業單位及人員、編制劃轉給職責劃入部門。承擔行政職能的事業單位,按要求改革後再調整隸屬關系;
其他事業單位應隨主管部門調整,相應調整單位名稱;劃轉後職能相同或相近的單位,相應整合機構、精簡編制。
《福建省省級機構改革實施方案》明確,要強化省委對機構編制工作的統一領導,嚴格執行機構編制管理法律法規和黨內法規,嚴格機構編制管理許可權和程序,堅決防止條條干預。
規范管理合署辦公機構、掛牌機構、議事協調機構、臨時機構和派出機構。議事協調機構一般不單設辦事機構,臨時機構在任務完成後及時撤銷。清理不規范設置的機構和配備的職數,根除掛牌機構實體化、「事業局」等,不再設立掛靠機構。
『陸』 市委黨史辦主任屬於什麼級別縣長屬於什麼級別
正處級。
中華人民共和國的縣人民政府首腦由縣人民代表大會選舉和罷免。縣長低於市長(地級市),高於鄉長(市長)。
在中國,縣長實際上是一個縣里權力第二大的人物,僅次於縣委書記,通常是縣委副書記。縣長負責管理一個縣的縣官。
秦漢以後,萬戶以上的縣稱為縣令,而縣令則以以下萬戶命名。到了唐代,郡縣被劃分為三個等級,不再有分長。宋朝以後,縣衙暫時由京官管理,明清時改稱縣長。
(6)黨史幹部職責擴展閱讀:
縣長的職責:
縣長對縣政府實行全縣負責制。縣長領導縣政府的總體工作,具有最終決策權、行政指揮權和人事任免權。
常務副縣長協助縣長主持縣政府的日常工作,其他副縣長按照職責協助縣長開展工作。縣長負責召集和主持縣政府全體會議、縣政府常務會議和鄉長例會,也可以委託縣常務副縣長召集上述會議。
縣長負責簽署鄉委的決定、命令、規范性文件和涉外合同,簽署提交縣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的議案和人事任免文件等。
『柒』 在史志辦工作,主要是做些什麼呢
以南京為例:
南京市地方誌編纂委員會辦公室主要工作職能:
1、認真貫徹執行國務院頒布的《地方誌工作條例》,制訂全市地方誌編纂的政策規定及規劃,並組織實施。
2、負責《南京通史》《南京市志叢書》的編纂以及對各區、各系統、各部門的專業志的編修、續修的業務指導和協調,組織實施評審、驗收各類志稿。
3、指導區志、縣志、年鑒及其他地情資料書籍的編纂工作,並對續修和新修的各類志書、年鑒進行評審、驗收、協調安排出版。
4、負責《南京年鑒》的編纂出版工作。
5、組織開展地方誌理論研究和地方誌編纂業務的培訓;負責積累、保存、收藏、整理地方誌文獻,綜合開發利用地情資料。
6、承辦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各項工作。
(7)黨史幹部職責擴展閱讀
南京市地方誌編纂委員會辦公室為市政府直屬正局級事業單位。
一、內設機構設置
南京市地方誌編纂委員會辦公室下設秘書處、年鑒處、市志編纂處、地情資料處、編研處及機關黨總支。下設信息資料中心,為全額撥款事業單位。
二、各處職能確定
秘書處:協助辦領導處理日常工作;負責文電、秘書、人事、檔案、勞資、財務、出版物印刷、保
年鑒處:負責《南京年鑒》的組稿、編輯、校對、出版等工作;承擔市政府網站群建設資料的收集、整理及南京市每月要聞編發工作;指導各區及專業年鑒編纂工作。
市志編纂處:負責《南京市志》《南京簡志》《南京通史》編纂出版等工作;協調、指導、審定全市各專業志的編纂工作;指導各區、各部門地方誌書及資料長編的編寫工作。
地情資料處:組織開展南京地情調查研究,收集、整理、編寫、保存、開發地情資料;負責舊志整理;承擔有關全市中心工作、重大活動的宣傳和材料編寫及上級有關部門交辦的專項任務。
編研處:組織開展市區志鑒理論研究和業務培訓工作;負責《南京史志》編輯工作;承擔本辦有關志鑒書籍采購、交流、發放及書庫的管理工作;承擔南京市地方誌學會日常工作。
機關黨總支:負責本辦黨建、紀檢、工會、群團等工作。
南京市方誌館(全額撥款事業單位):負責「南京地方誌網站」、「方誌南京」官方微博的建設和維護;承擔方誌館展覽館、閱覽室、資料室的日常管理和對外開放工作;協助做好《南京市志》《南京年鑒》《南京史志》等出版物的美術編輯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