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安拘留天數
A. 治安拘留一般多少天,治安拘留標准
違反《治安管理處罰法》的,行政拘留最少1天,最長15天。治安拘留是回行政處罰之答一,也稱為行政拘留。行政拘留是指公安機關對於違反了行政法律規范的公民,所作出的在短期內限制其人身自由的一種處罰措施,其期限為1日以上,15日以下。行政拘留是限制公民人身自由的一種處罰,也是行政處罰中最為嚴厲的處罰之一。我國的行政拘留,主要為治安拘留,由於它是一種嚴厲的行政處罰,因此法律對這一處罰的規定也是嚴格的,只有公安機關才能實施,其他任何行政機關無權實施。拘留地點為治安拘留所。
B. 治安拘留一般多少天
截止2019年12月9日,治安拘留的期限為1日以上,15日以下。
治安拘留是行政處罰之一,也稱為行政拘留。行政拘留是指公安機關對於違反了行政法律規范的公民,所作出的在短期內限制其人身自由的一種處罰措施。行政拘留是限制公民人身自由的一種處罰,也是行政處罰中最為嚴厲的處罰之一。
我國的行政拘留,主要為治安拘留。由於它是一種嚴厲的行政處罰,因此法律對這一處罰的規定也是嚴格的,只有公安機關才能實施,其他任何行政機關無權實施。拘留地點為治安拘留所。
(2)治安拘留天數擴展閱讀:
不同的情節,拘留時間不一樣,但是都是1-15天。
2014年01月17日08:27來源:成都商報的文章《拿駕駛證賣9分得800元男子被治安拘留5天》講了違反條例被拘留五天的事例,文章部分正文如下:
南充一男子拿自己的駕駛證替他人處理交通違法,代扣9分獲利800元。警方查實後,該男子被處以治安拘留5天。昨日,南充市公安局交警支隊相關負責人介紹,「賣分」者被拘留,這是南充市首例。
1月13日上午,南充市公安局交警支隊車管所附近,3名在路邊閑聊的男子被便衣警察盯上:其中一人手裡拿著駕駛證,一番交談之後持證者將駕駛證交給了另外2名男子,另外2名男子則回報一疊人民幣。隨後,3人一起到車管所處理了一輛機動車的違章記錄。
「這是買分賣分的『車串串』,帶走!」在這樁交易完成之後,跟蹤多時的警察上前亮明身份,將3人帶離現場訊問。
經查,這3名男子中2人是「車串串」,另一名男子則將自己的駕駛證賣了9分,獲利800元。昨日,成都商報記者獲悉,順慶警方依法對3人作出了治安拘留處罰:兩名「車串串」被處以治安拘留10日,賣分的男子則處以治安拘留5日。
南充市公安局交警支隊宣傳科負責人介紹,這是南充市首例用駕駛證賣分被處罰的治安案件。
C. 治安拘留最大多少天
違反《治安管理處罰法》的,行政拘留最少1天,最長15天。治安拘留是行版政處罰之一,權也稱為行政拘留。行政拘留是指公安機關對於違反了行政法律規范的公民,所作出的在短期內限制其人身自由的一種處罰措施,其期限為1日以上,15日以下。行政拘留是限制公民人身自由的一種處罰,也是行政處罰中最為嚴厲的處罰之一。我國的行政拘留,主要為治安拘留,由於它是一種嚴厲的行政處罰,因此法律對這一處罰的規定也是嚴格的,只有公安機關才能實施,其他任何行政機關無權實施。拘留地點為治安拘留所。
D. 治安拘留的天數怎麼算
行政拘留是一種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處罰,公安機關依法對違反治安管理行為人予以行內政拘留,既是對違反治安管理容行為人的一種處罰、教育,預防其再次違反治安管理,又可以對社會上的其他人起到警示作用,防止他人從事同樣或者類似的違法行為。
一、行政拘留的起始時間。執行拘留的時間應當自被決定行政拘留的人入拘留所的時間開始計算,行政拘留的期限是以日為單位計算的,而不是以時為單位計算,入所當日不計算在內,執行到第二日即為一日。例如,某人被行政拘留10日,於7月1日上午入拘留所執行,則應當在7月11日上午出所。
二、行政拘留時間的計算問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的規定,行政拘留的期限為1日以上15日以下,合並執行的最長不超過20日。從中我們可以看出執行行政拘留的時間應當以日為單位計算。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92條的規定,對決定給予行政拘留處罰的人,在處罰前已經採取了強制措施限制人身自由的時間,應該折抵。限制人身自由一日,折抵行政拘留一日。這里的「採取強制措施」,主要是指公安機關所執行的繼續盤問或者採取的行事強制措施如刑事拘留等。
E. 行政拘留天數怎樣計算的
根據復《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制理處罰法》的規定,行政拘留的期限為1日以上15日以下,合並執行的最長不超過20日。從中我們可以看出執行行政拘留的時間應當以日為單位計算。
執行拘留的時間應當自被決定行政拘留人的入拘留所的時間開始計算,行政拘留的期限是以日為單位計算的,而不是以時為單位計算,入所當日不計算在內,執行到第二日即為一日。
例如,某人被行政拘留10日,於7月1日上午入拘留所執行,則應當在7月11日上午出所。
(5)治安拘留天數擴展閱讀
行政拘留天數
根據現行的《治安管理處罰法》,該法第二章第十條第三項規定行政拘留是一種治安管理處罰種類,該項對行政拘留的性質作了定位,即治安管理處罰的一種。
該法第十六條規定:「有兩種以上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分別決定,合並執行。行政拘留處罰合並執行的,最長不超過二十日。」
行政拘留裁決權屬於縣級以上公安機關;期限一般為10日以內,較重的不超過15日。
行政拘留決定宣告後,在申請復議和行政訴訟期間,被處罰的人及其親屬找到保證人或者按規定交納保證金的,可申請行政主體暫緩執行行政拘留。行政拘留不同於刑事拘留和司法拘留。
F. 拘留天數一般最少幾天最多幾天
違反《治安管理處罰法》的,行政拘留最版少1天,最長15天。治安拘留是行政處罰之一,權也稱為行政拘留。行政拘留是指公安機關對於違反了行政法律規范的公民,所作出的在短期內限制其人身自由的一種處罰措施,其期限為1日以上,15日以下。行政拘留是限制公民人身自由的一種處罰,也是行政處罰中最為嚴厲的處罰之一。我國的行政拘留,主要為治安拘留,由於它是一種嚴厲的行政處罰,因此法律對這一處罰的規定也是嚴格的,只有公安機關才能實施,其他任何行政機關無權實施。拘留地點為治安拘留所。
G. 拘留的天數怎麼算
根據公安部關復於治安拘留制時間如何計算的批復:治安拘留的期限是以日為單位計算的,執行治安拘留的時間為應當以日為單位計算,入所當日不計算在內,執行到第二日即為1日。例如,某人被治安拘留5日,於8月1日入所執行,則應當在8月6日出所。
所以應該是20日出所。
H. 治安拘留最多拘留幾天
違反《治安管理處罰法》的,行政拘留最少1天,最長15天。治安拘留是行版政處罰之一,也權稱為行政拘留。行政拘留是指公安機關對於違反了行政法律規范的公民,所作出的在短期內限制其人身自由的一種處罰措施,其期限為1日以上,15日以下。行政拘留是限制公民人身自由的一種處罰,也是行政處罰中最為嚴厲的處罰之一。我國的行政拘留,主要為治安拘留,由於它是一種嚴厲的行政處罰,因此法律對這一處罰的規定也是嚴格的,只有公安機關才能實施,其他任何行政機關無權實施。拘留地點為治安拘留所。
I. 治安拘留天數怎麼算
公安復部於2000年8月21日印發了公安部制《關於治安拘留時間如何計算問題的批復》(公復字[2000]8號),對這一問題作了明確規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條例》第三十五條中『受拘留處罰的人應當在限定的時間內,到指定的拘留所接受處罰』的規定,執行治安拘留的時間應當自被決定治安拘留的人入拘留所的時間開始計算。治安拘留的期限是以日為單位計算的,執行治安拘留的時間也應當以日為單位計算,入所當日不計算在內,執行到第二日即為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