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的職責
㈠ 記者的主要工作有那些
媒體從事信息採集和新聞報道工作的人通常稱為記者,即記者的工作主要包括信息採集和新聞報道:
1、貼近群眾,貼近生活,貼近實際,擁有敏銳的新聞觸角,發現並采寫新聞(天職)
2、向領導機關和編輯部反映情況(內參)
3、群眾工作:A、通訊員工作;B、了解群眾要求和反映;C、組稿約稿;D、群眾采訪。
代替廣大的民眾前往事情發生的現場,或是接觸新聞事件的當事人,並將事情的真相及其代表的意義,透過報導呈現於大眾媒體之上,協助媒體達成守望、教育、討論、娛樂等功能。由於記者擁有閱聽人賦予的權力,所以也被冠以「無冕之王」的雅稱。一般而言,記者主要在報社、電視台、廣播電台、雜志社、通訊社等機構工作。網路出現之後,也有部分記者替網路媒體(網路報)或專業網站工作。許多政府機關、社團內,也有編制內的記者。還有不在固定媒體工作的記者,一般稱為「自由撰稿」或「自由記者」,接受媒體委託或靠投稿維持生計。記者的表現方式可以分為報道、專題、調查采訪、專訪、精確報導等等。但記者的稿件、照片、影帶等,通常還要經過編輯台的處理。
㈡ 新聞記者的首要職責是什麼
報道要真實。
㈢ 怎麼樣理解記者的職責與義務
如果是考試的話,那我幫不了你。如果是討論的話,可以說說。記者的職責與新聞的功能密不可分,記者的職責即去完成那些功能。個人理解,以綜合性大眾報紙為例,職責是上為政府分憂,下為百姓解難,這是體會,不是教條。而記者的義務,個人認為最重要的一點,是堅持正確的輿論導向,正確利用並發揮新聞媒體的社會守望功能,即所講的良知與責任。
㈣ 記者和編輯的職責
記者1、采寫新聞(抄天職)
2、向領導機關和編輯部反襲映情況(內參)
3、群眾工作 A通訊員工作 B了解群眾要求和反映 C組稿約稿 D群眾采訪
編輯為各種媒體(以出版物為主)在出版前進行的後期製作,包括文字、圖像、錄音、錄像、多媒體生成處理,和製作審核、校對的一項工序,其對應英文詞彙為Edit(Editing)。從事此項工作的人士,中文被稱為「編輯」或修改,編輯屬於一種職業,其對應英文詞彙為Editor。編輯工序,包括生成過程的內容取捨、剪接、排版、校對審核等過程。當然排版和校對(Text-proofing)可以是細分的工序,例如內容版位的主次由編輯人主導,至於排版的美術及技術是另一科專業。編輯職業包括排版(者)、校對(者)、審核(者)和出版製作(者)等,除電子出版物以外,還有印刷(者)。媒體出版物編輯的總負責人為總編輯(總編),次要負責人為副總編輯(副總編),屬於一種頭銜和職位,總編輯常由行政負責人兼任。
㈤ 電視新聞記者的工作職責
發現素材,把握分寸,尊重事實,客觀報道。
㈥ 記者的職責是什麼…怎樣才算一個好的記者
記者最主要的工作,就是代替廣大的民眾前往事情發生的現場,或是接觸新聞事件的當版事人,並將事情的權真相及其代表的意義,透過報導呈現於大眾媒體之上,協助媒體達成守望、教育、討論、娛樂等功能。由於記者擁有閱聽人賦予的權力,所以也被冠以「無冕王」的雅稱。
一般而言,記者主要在報社、電視台、廣播電台、雜志社、通訊社等機構工作。網路出現之後,也有部分記者替網路媒體(網路報)或專業網站工作。許多政府機關、社團內,也有編制內的記者。還有不在固定媒體工作的記者,一般稱為「自由撰稿」或「自由記者」,接受媒體委託或靠投稿維持生計。
記者的表現方式可以分為報導、專題、調查采訪、專訪、精確報導等等。但記者的稿件、照片、影帶等,通常還要經過編輯台的處理。
好記者沒有絕對的標准,最重要的是樹立遠大志向,當然,也要學會寫好一個故事。
㈦ 記者是干什麼的
記者的工作模式是:選題-采訪-寫稿
記者要承擔的社會責任粗略分一下有三項:傳播責任、政治責任和文化責任。
1.傳播責任
傳播信息是記者要承擔的一切責任中最基本的責任。這里要特別注意三點:一是不能漏報新聞,不能不作為,該報的一定要報出去;二是不能報假新聞,不能搞職務犯罪;三是盡量報大新聞,把工作做到最好。
(1)關於不報新聞。不報新聞一般有兩個原因,一是偷懶、疏忽、失職,二是借權謀私「有償不聞」。2002年查處的某中央新聞單位及地方兩家小報共11名記者收受當事人的金元寶和現金合計7.46萬元,因而不報一個礦的礦難,就是一個典型案例。
(2)關於虛假新聞。發虛假新聞在作者常常是為了上稿,在媒體是為了引起轟動,擴大發行、爭取廣告,借商業規律來做新聞。主要的投機手法有二:一是文學性,編故事。二是投政治之機,捕捉政治空氣,圍繞中心工作編造新聞。
(3)關於報大新聞。作為一名記者,不能不報,不能錯報,這個最基本的問題解決了,就是報什麼。很簡單,揀最大的事來報。
新聞的影響面是以受眾的多少為半徑。無信息則無新聞,沒有事就沒有記者,無大事則無大記者。凡大事都是上升到政治層面的事。社會上每天發生各種事,大部分隻影響一時,一地,一部分人,但當這事不管它是什麼內容,經濟的、軍事的、外交的、衛生的、體育的、文藝的,如果足以影響到一省、一國、全球,關繫到最多人的利益時,它就是政治。2003年「非典」流行,本是衛生,變成了政治;2008年的奧運,本是體育,也是政治。2005年台灣國民黨代表團訪大陸,第三次國共握手是政治;2006年西藏鐵路通車,是政治。為什麼?這些事影響大,關繫到國家民族的命運。是社會反響最大,記者必搶、必抓的新聞,也是記者成名的最大資本、最佳捷徑。要成為名記者,但又排除政治,躲避大事,這不可能。只有站在政治的肩膀上才能成為名記者。
2.政治責任
政治責任是指我們在采、編、報、播等階段都要按政治准則、政治紀律辦事。政治責任可細分為3種責任。
(1)安全責任。新聞是社會的黏合劑、潤滑劑,在國家安全、穩定方面負有特殊責任。報與不報、報大報小,這裡面都有政治。一個記者在履行國家安全責任方面,做得好是正常的,做不好則必定闖大禍,更談不上什麼成功;在今天電子媒體發達,互聯網普及的情況下,製造輿論,控制信息、引導信息更成了一種斗爭手段。
(2)導向責任。大眾傳媒,要考慮把大眾導向何處,起碼有兩條標准,一是政治標准,國家、民族利益;二是道德標准,提高全社會的道德水準。這兩條構成社會的價值體系,同時也決定著記者的價值取向和職責定位,不符合這兩條就是誤導。靠什麼導向?兩點:一是靠言論直接指導,旗幟鮮明。二是靠大量的事實、信息引導。特別是注意用頭條引導。無論編者還是讀者都是先看頭條。頭版是臉,頭條是眼。寫好頭條,選好頭條,考驗傳媒人的綜合能力,特別是政治導向能力。這里有一個「三點一線」的公式:你首先要知道中央在抓什麼,這是大局;第二要了解群眾在想什麼,這是基礎;然後去找,既符合中央精神,又反映群眾呼聲的那件新聞事實,即中間這個點。做到三點一線了,就是好頭條,就引導成功了。你就盡到了導向責任。
(3)監督責任。傳媒和記者成功的一半是監督。這考驗你的立場、判斷力、智慧,最終提升你的影響度。記者要把它看成是一種神聖的使命,又是成功的機遇。一般來講監督批評稿的影響比正面稿影響大,對記者帶來的個人成名效應也大。監督在政治責任中是最難把握,最需要小心使用的。
但是,監督權不可濫用,更不可公權私用。例如:有記者借發批評稿到地方進行敲詐要錢、要物因而身敗名裂。對一個記者來說,履行政治責任,講政治,這時他所發揮的作用就不是簡單地傳播了多少信息,而是站在全局的立場上,運用新聞手段、新聞規律來維護國家利益、人民利益,推動歷史前進。當你最大地盡到一個記者政治責任時,你已經在不知不覺中位移而成熟為一個政治家了。從記者而成為政治家,這是一個多麼大的成功。
3.文化責任
什麼是文化,辭典解釋:「文化是物質財富和精神財富的總和,一般又特指精神財富」。先進文化的構成有4個條件:要有超越前人的積累;要有對錯誤或落後的批判;要有新的個性的創造;要經得起實踐檢驗,能推廣普及。即:積累性、批判性、創造性和普及性。
㈧ 記者的主要職責、任務和注意事項
一、責 任
第一條 廣播電視編輯記者所從事的事業,擔負著傳播先進文化,弘揚民族精神,維護國家利益, 促進經濟社會發展,推動人類文明的崇高使命和社會責任。
第二條 熱愛祖國和人民,珍視國家和人民賦予的權利,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為社會主義服務,為黨和國家工作的大局服務。
第三條 忠誠黨的新聞事業,堅持黨性原則,堅定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
第四條 自覺遵守憲法和法律、法規。
第五條 保守國家秘密。
第六條 真實報道新聞,正確引導輿論,努力傳播知識,熱情提供服務,不斷滿足廣大人民群眾的精神和文化需要。
二、真 實
第七條 廣播電視編輯記者應該對報道內容的真實和准確負責,報道必須以事實為依據,不編造新聞,不歪曲、誇大事實。
第八條 消息來源必須真實可靠。應深入新聞現場採集第一手信息,保證新聞要素准確無誤;未經證實的消息,應加以說明;除需要對提供信息者保密外,報道中應指明消息來源。
第九條 認真核實報道內容,包括基本事實、背景資料、引述轉述語言等。對稿件中採用的聲音、圖像、數據、文件摘錄及其他材料,做到真實、准確、科學、統一。
第十條 報道中的細節必須真實,不加以拔高、想像和誇張。報道所採用的聲音、圖像均應來自新聞現場或與報道主題相關的采編活動,而非個人編造或拼接。
第十一條 在報道、說明、解釋和評論事實時,要全面把握和正確反映社會生活的本質和主流,避免因為報道膚淺、片面而導致公眾對事物的判斷產生偏差或錯誤。
第十二條 報道一經發布,如果發現錯誤,應立即公開更正。
三、公 正
第十三條 廣播電視編輯記者應堅持客觀公正的職業理念,堅持深入實際,調查研究,忠於事實,追求真理的職業精神。
第十四條 堅持准確、公正、全面、客觀的報道原則。不從個人或小團體利益出發進行影響公共利益的報道。
第十五條 區分報道事實和評價事實,不將評論或猜測作為認定的事實發表。
第十六條 不參與任何可能有損於自身公正和信譽的組織及活動;不在自己服務的媒體上發表本人及親屬涉訴事件的報道和評論;不阻撓正當的輿論監督。
第十七條 正確行使輿論監督職能,勇於批評和揭露違法違紀行為、消極腐敗現象和違背社會公德的不良風氣,弘揚社會正氣,捍衛社會公正,維護社會穩定。
第十八條 批評性或揭露性報道要有利於問題的解決。不追求所謂「轟動效應」、嘩眾取寵;不以個人情緒代替政策法律、發泄私憤、中傷他人。尊重被批評者申辯的權利。
第十九條 案件報道不應影響司法公正和法律判決。不偏袒訴訟任何一方;案件判決前,不作定罪、定性報道;不針對法庭審判活動進行暗訪;報道公開審理的案件,應遵守相關法律規定。
第二十條 報道中避免對種族、性別、年齡、職業、宗教信仰、教育程度、居住地等的任何歧視。
四、導 向
第二十一條 廣播電視編輯記者必須樹立政治意識,大局意識,責任意識,堅持正確的輿論導向。
第二十二條 把好政治關、事實關、安全播出關。杜絕政治導向問題和政策性錯誤,不給不良言論、有害信息提供傳播渠道。
第二十三條 堅持正面宣傳為主的方針,及時傳達黨的主張,反映人民呼聲,營造積極健康向上的輿論環境。
第二十四條 報道內容要符合特定的政治、經濟、文化、道德、習俗等社會環境要求。
第二十五條 堅持正確的新聞價值取向,維護國家尊嚴、民族榮譽和社會道德規范。不宣揚利己主義、拜金主義、享樂主義的人生觀、價值觀和生活方式。
第二十六條 堅持把社會效益放在首位,嚴肅認真地考慮新聞傳播的社會效果。不片面追求經濟利益,不報道危害國家安全、影響社會穩定、違背社會公德、損害公共利益的內容。堅持報道的高品質、高品位,不迎合庸俗、低級趣味。
第二十七條 對重大事件、社會熱點和敏感問題的報道,應注意把握分寸、時機、力度,釋疑解惑,積極引導。不炒作和蓄意製造輿論「熱點」,誤導受眾。
㈨ 新聞記者應該承擔哪些基本社會責任
一、把握正確的輿論導向
新聞總是直接或間接地反映黨和國家的政治立場、政治主張和政治觀點。新聞媒體的報道所產生的影響,往往涉及到民族乃至國家的利益,因此,記者要堅持維護國家安全,社會穩定,民族團結和有利於社會發展、人類進步、世界和平為社會責任,宣傳科學理論,傳播先進文化,弘揚社會正氣,全心全意服務於黨和人民。
二、講究真實性
真實是新聞報道的生命,堅持真實報道,反映事實真相,這是對新聞工作的基本要求,也是每一位新聞工作者要遵守的最起碼的職業道德。新聞本質在於真實,這就要求新聞工作者自身要坦盪誠實,不說假話,不捕風捉影,不扭曲事實,不編造新聞,不誇大報道,新聞的真實性是取信於民的必備條件,如果新聞虛假,新聞媒體就會失去民眾的信任,導致新聞媒體公信力的下降,從而新聞媒體就會失去生存發展的基礎。
三、貼近群眾,反映民聲
新聞報道要貼近群眾,貼近生活,貼近實際,始終和群眾保持親密的聯系,傾聽群眾的心聲,以他們的關注為切入點,尋找富有魅力的新聞素材,發掘生活中的亮點。生活中的熱點,往往是公眾的聚焦點,作為一名新聞工作者,應該貼近群眾生活,直面生活熱點,正確引導輿論,體現民心之聲。
㈩ 學生會記者部的工作職責
采寫新聞報道
采寫新聞報道,是記者的首要職責。
一、采寫新聞報道責任重大,記者要有高度的政治責任感;
二、記者要發揮作為新聞報道主力軍的作用;
1.要重視采寫新聞
2.要非常敏銳,不漏報重大新聞
3.要會打大仗、硬仗。
4.要在采訪上不斷地開拓創新
5.要在思想作風、職業道德、采訪寫作等方面嚴格要求自己
三、要正確處理好記者與新聞部之間的關系
1.服從秘書處的調遣
2.從實際出發
3.發揮主動性
4.處理好內部關系
5.要定期向組織部報告工作,重要問題要及時請示
6.建立輪換制度
對工作中一些帶試驗性的做法,因為尚不成熟,記者可先寫成「內參」,供組織部參考。不少這樣的「內參」,後來成為公開見報的重要稿件;
記者經過調查研究,對某些問題形成一些新的看法,為慎重起見,也可以先作為「內參」稿,送組織部參閱;
要警惕別有用心的人利用記者反映情況。
記者做群眾工作,一般只限於結合自己的采訪活動,或者在自己分工采訪的地區、部門,重點做好通訊員(或報道組、作者積極分子)的工作。
一、做群眾工作要有長計劃,短安排;
二、要協助各部門開展通訊工作;
三、要經常聯系一批骨幹通訊員(包括特約記者);
四、把新聞部每個時期的宣傳意圖、報道要點,告訴給自己經常聯系的骨幹通訊員,以便他們及時掌握,進行報道;
五、組稿;
六、和通訊員合作寫稿;
七、徵求通訊員和廣大讀者對宣傳報道的意見,並把這些意見反映給組織部,以利宣傳報道工作的改進;
八、給通訊員講課;
九、關於讀者來信、來訪問題;
十、,開展群眾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