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工員職責
㈠ 會記的工作內容主要是什麼
不是會記,是會計。會計的主要工作內容有如下幾條:
1、出納工作。 主要負責辦理現金、銀行存款以及各種有價證券的保管、收付結算業務,並負責登記現金日記賬和銀行存款日記賬。
2、材料的核算工作。 主要負責審查材料采購、加工生產和儲備計劃,辦理材料采購、費用的收支業務的核算,監督材料的收發結存動態,考核儲備資金定額的執行情況,參與材料的清查盤點並且監督有關部fUH強材料等實物的收發管理工作。
3、固定資產的核算工作。 主要負責固定資產增減的賬務處理及其明細核算,參與固定資產需要量的核定,監督固定資產的增減變動情況,並督促有關部門加強固定資產的實物管理;參與固定資產更新改造和大修理計劃的編制;計提固定資產折舊;參與固定資產的清理盤點工作;分析、考核固定資產的使用效果。
4、工資核算工作。 主要負責應付工資的計算、審核和分配工作,計提職工福利費、工會經費等,監督工資基金的合理使用並考核其使用效果。
5、成本核算工作。 主要負責編制開發經營費用支出計劃和開發成本計劃並監督其執行情況,歸集、分配生產經營費用,計算工程和開發產品成本,並對生產經營費用和開發產品成本進行分析、考核。
6、銷售以及利潤的核算工作。 主要負責參與確定銷售計劃,編制利潤計劃,辦理銷售貨款的結算,辦理銷售、稅金、利潤的賬務處理和相應的明細核算,參加產品成本的清查盤點,進行銷售利潤的分析、考核、預測和控制等。
7、其他工作。 主要包括往來賬款的結算,公積金、公益金核算的賬務處理及其計劃的編制和考核,其他會計業務的總分類核算,會計報表的編制、匯總及會計資料的歸檔保管等。
㈡ 書記員的工作職責是什麼
書記員的工作職責:
1、協助檢察員(助理檢察員)辦理民事、行政申訴案件和審判活動的監督工作;
2、協助檢察員(助理檢察員)製作各類法律文書,並負責各類文書的記錄、復印、校對、送達等日常性事務;
3、負責案件材料的整理、案卷的裝訂和其他有關事項工作;
4、配合檢察員(助理檢察員)出庭抗訴記錄工作。
(2)記工員職責擴展閱讀:
在中國,各級人民法院的書記員由本院院長任免,主要擔任審判庭的記錄工作、並辦理有關審判的輔助性事項,如開庭的准備工作,保管證據、整理卷宗、處理文書工作,司法統計工作,接待來訪、處理來信工作,協助審判人員進行調查以及對政策、法規的宣傳工作等。書記員也是人民檢察院的輔助人員之一,由人民檢察院檢察長任免,其職責與法院書記員相似。
㈢ 物料員的職責是什麼
看你是那方面的物料員,一方面是生產,另一方面是倉庫。
生產物料員,主要是負責,生產的物料需求量,不良品的處理,輔助品的發放等一些生產中物料出現異常時處理
倉庫物料員,主要負責物料的收、管、發;等
㈣ 法院書記員的工作職責
法院的書記員有兩類,一類是參加公務員考試成績合格後經審查後進入法院工版作的,具有公務員身份。另權一類是法院因缺少人員,向社會上招聘的書記員,主要從事庭審記錄工作,也稱速錄員,這一類屬合同制人員,不佔法院的編制,前者佔法院的編制,如參加全國司法考試過關的,今後有機會成為審判員,也就是社會上所說的法官。
㈤ 法院書記員的工作職責是什麼
人民抄法院襲以及基層人民法院的基本職能是:(1)審判刑事案件和民事案件;(2)通過審判活動,懲辦一切犯罪分子,解決民事糾紛;(3)保衛無產階級專政制度,維護社會主義法制和社會秩序;(4)保護社會主義的全民所有的財產、勞動群眾集體所有的財產,保護公民私人所有的合法財產;(5)保護公民的人身權利、民主權利和其他權利;(6)保障國家的社會主義革命和社會主義建設事業的順利進行。
㈥ 記賬人員的職責、職能、工作細則分別是什麼
負責部分記帳憑證的編制、明細賬的登記、結賬和對賬工作。
一、對記賬員崗位的要求是:
1、嚴格審核各種原始憑證.保證原始憑證的真實性、合理性、合法性。
2、及時根據審核無誤的原始憑證,編制正確的記帳憑證,並根據記賬憑證及時登記各種明細分類聯。
3、做好有關計算和賬務結轉工作。
4、做好對賬和結賬工作。
5、做好其他有關工作。
二、記賬人員的職能:記賬
三、記賬人員的工作細則:
1、要認真學習會計業務,熟悉記賬規則,負責管理登記所分配的明細分類賬。
2、啟用會計賬簿,必須填寫「賬簿啟用表」和賬頁目錄,會計交接按規定履行監交手續。
3.根據審核合格的記賬憑證,依照記賬規則登記賬目,摘要簡明完整,字跡清楚工整,賬面整潔干凈,不得跳行空頁,嚴禁挖、擦、刮、補。
4.根據會計制度規定正確設置會計科目,建立賬簿,開設賬頁。為編制會計報表和經濟活動分析提供數據資料。
(6)記工員職責擴展閱讀:
1、會計准則是會計人員從事會計工作必須遵循的基本原則,是會計核算工作的規范,它是指就經濟業務的具體會計處理作出規定,以指導和規范企業的會計核算,保證會計信息的質量。
2、會計准則是規范會計賬目核算、會計報告的一套文件,它的目的在於把會計處理建立在公允、合理的基礎之上,並使不同時期、不同主體之間的會計結果的比較成為可能。按其使用單位的經營性質,會計准則可分為營利組織的會計准則和非營利組織的會計准則。
㈦ 記賬員的工作內容
記賬員是會計的一種,區別在於記賬員比會計范圍更窄,以下是記賬員的主要工作:
按照國家會計法,在公司財務主管的指導、監督下做好記賬,付賬、報賬工作。
按照財務制度審核原始憑證和記賬憑證,建立並完善財務憑證。
在財務經理的監督下進行財務核算、計劃、控制工作,編制各種財務會計報表,積極進行公司日常會計核算工作,發現問題及時查實和向領導
認真執行會計制度,按時做好記賬、算賬、報賬工作,如實全面的反應公司資金活動情況,做到手續完備,內容真實,數據准確,賬目清楚,按期結報。
負責公司費用、銷售成本及利潤的核算,計提各類應交稅金,辦理納稅工作。
錄入(編制)記賬憑證,負責會計憑證匯總,賬簿登記,列印輸出記賬憑證和賬簿。
正確使用和保管發票,及時確認銷售收入,進銷項稅額,合理避稅。
定期核算往來賬款,及時清算應收應付款。
按照規定,定期(月、季、年)核對賬目,結賬,編制會計報表,並做到報表數字真實,計算準確,內容完整,說明清楚。
保管好所有的財務憑證,按規定對各種會計資料,定期收集、審查核對,整理立卷,編制目錄,裝訂成冊並妥善保管,防止丟失損壞。
物流記賬員的工作是對貨物的進出庫做記錄,具體的包括收貨記錄,本司提貨記錄,到車記錄,卸到車記錄,客戶提貨記錄,在庫記錄,裝車記錄,發車記錄,到貨滯貨記錄,本司派送記錄等等。
物流記賬員這個工作的難度不大,相應的上升空間會相應較小。
拓展資料
關於會計:
會計(Accounting)是以研究財務活動和成本資料的收集、分類、綜合、分析和解釋的基礎上形成協助決策的信息系統,以有效地管理經濟的一門應用學科,可以說它是社會學科的組成部分,也是一門重要的管理學科。會計學的研究對象是資金的運動。
關於會計的定義,有信息系統說、管理活動說,還有其他學說。各個學說都是對會計的不同角度的考察。目前主流的觀點是會計信息系統說,解釋如下。
會計學由闡明會計制度、會計准則賴以建立的會計理論,以及會計工作如何組織和進行的會計方法組成。可分為盈利會計和非盈利會計,在盈利會計中,又可分為財務會計、管理會計。
在東亞,審計學是從會計學分化出來的一門學科。現代審計的理論和方法,以及其研究的任務和會計學不完全相同,狹義會計學不包括審計學。
會計提供財務報告。財務報告對於經理、監管者、股東、員工等利益相關者是有用的。現代會計的核心是復式記帳,這種復式記帳法要求每一項業務至少要有兩個經濟實體,在一個帳戶計借方,在另一個帳戶相應的計貸方,所有的借方發生額應該等於所有貸方的發生額,即「有借必有貸,借貸必相等」。如果計算到最後借貸不相等,那麼一定有錯誤,這樣復式記帳自身就提供了一種簡易的檢驗錯誤的方法。
國際會計准則理事會所制定的《國際財務報告准則》(IFRS)相比美國的《公認會計原則》(GAAP),較重視合乎相關規定的精神,在適用上可能形成困難;後者的規定則較為細密,但未規定的部分則可能成為漏洞。
㈧ 書記員工作職責有什麼
1、協助檢察員(助理檢察員)辦理民事、行政申訴案件和審判活動的監督工作;版
2、協助檢察員權(助理檢察員)製作各類法律文書,並負責各類文書的記錄、復印、校對、送達等日常性事務;
3、負責案件材料的整理、案卷的裝訂和其他有關事項工作;
4、配合檢察員(助理檢察員)出庭抗訴記錄工作。
(8)記工員職責擴展閱讀:
在各級人民法院的書記員由本院院長任免,主要擔任審判庭的記錄工作、並辦理有關審判的輔助性事項。
如開庭的准備工作,保管證據、整理卷宗、處理文書工作,司法統計工作,接待來訪、處理來信工作,協助審判人員進行調查以及對政策、法規的宣傳工作等。書記員也是人民檢察院的輔助人員之一,由人民檢察院檢察長任免,其職責與法院書記員相似。
㈨ 會計工作崗位職責
會計的主要職責是:
1、進行會計核算。會計人員要以實際發生的經濟業務為依據,記賬、算賬、報賬,做到手續完備,內容真實,數字准確,賬目清楚,日清月結,按期報賬,如實反映財務狀況、經營成果和財務收支情況。
進行會計核算,及時地提供真實可靠的、能滿足各方需要的會計信息,是會計人員最基本的職責。
2、實行會計監督。各單位的會計機構、會計人員對本單位實行會計監督。會計人員對不真實、不合法的原始憑證,不予受理;對記載不準確、不完整的原始憑證,予以退回,要求更正補充;
發現賬簿記錄與實物、款項不符的時候,應當按照有關規定進行處理;無權自行處理的,應當立即向本單位行政領導人報告,請求查明原因,作出處理;對違反國家統一的財政制度、財務制度規定的收支,不予辦理。
3、擬訂本單位辦理會計事務的具體辦法。
4、參與擬定經濟計劃、業務計劃,考核、分析預算、財務計劃的執行情況。
5、辦理其他會計事務。
(9)記工員職責擴展閱讀
會計工作崗位可以一人一崗、一人多崗或者一崗多人。但出納人員不得兼管稽核、會計檔案保管和收入、費用、債權債務賬目的登記工作。在會計機構內部設置會計工作崗位,有利於明確分工和確定崗位職責,建立崗位責任制;有利於會計人員鑽研業務,提高工作效率和質量;有利於會計工作的程序化和規范化,加強會計基礎工作;還有利於強化會計管理職能。提高會計工作的作用;同時,也是配備數量適當的會計人員的客觀依據之一。
主要會計工作崗位
1、會計工作崗位一般可分為:總會計師(或行使總會計師職權),會計機構負責人或者會計主管人員,出納,財產物資核算,工資核算,成本費用核算,財務成果核算,資金核算,資本、基金核算,收入、支出、債權債務核算,財產物資收發,增減核算崗位,總賬崗位,對外財務會計報告編制崗位。會計電算化崗位,往來結算,總賬報表,稽核,檔案管理等。
2、對於會計檔案管理崗位,在會計檔案正式移交之前,屬於會計崗位,會計檔案正式移交之後,不再屬於會計崗位。
3、檔案管理部門的人員管理會計檔案、收銀員、單位內部審計、社會審計、政府審計工作也不屬於會計崗位。
基本原則
1、應根據會計業務需要設置會計工作崗位應與本單位業務活動的規模、特點和管理要求相適應,因此,會計崗位可以一人一崗、一人多崗、一崗多人。
2、會計崗位設置應符合內部牽制制度的要求。
3、內部牽制制度(錢賬分管制度)凡是涉及款項和財務收付、結算及登記的任何一項工作,必須由兩人或兩人以上分工辦理,以起到相互制約作用的一種工作制度。是內部控制制度的重要組成部分。其中要求:出納不得兼管稽核、會計檔案保管、收入、費用、債權債務賬目的登記工作(而不是所有記賬工作)。出納以外的人員不得經管現金、有價證券、票據。
4、對會計人員的工作崗位要有計劃進行輪崗,以有利於會計人員全面熟悉業務,不斷提高業務素質。
5、建立崗位責任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