督查辦的職責
『壹』 警務督察的職責是什麼
一、督察機構的主要任務
對本級公安機關所屬單位和下級公安機關及其人民警察依法履行職責,行使職權和遵守紀律的情況進行監督,對上一級公安機關督察機構和本級公安機關行政首長負責。
二、督察機構現場督察的主要職責
(1)重要警務部署、措施、活動的組織實施情況;
(2)重大社會活動的秩序維護和重點地區的、場所治安管理的組織實施情況;
(3)治安突發事件處置的情況;
(4)刑事案件、治安案件的立案、偵查、調查、處罰和強制措施的實施情況;
(5)治安、交通、戶政、出入境等公安行政管理法律、法規的執行情況;
(6)使用武器、警械以及警用車輛、警用標志的情況;
(7)處置公民報警、請求救助和控告申訴的情況;
(8)文明值勤、文明執法和遵守警容風紀規定的情況;
(9)組織管理和警務保障的情況;
(10)公安機關及其人民警察履行職責、行使職權和遵守紀律的其他情況。
三、督察機構的主要許可權
(1)是對本級公安機關所屬單位和下級公安機關拒不執行法律、法規和上級領導決定,命令的可以責令其執行,對錯誤的決定、命令可以撤消或變更。
(2)是雜現場督察中,發現公安民警有違法違紀的有當場予以糾正權、現場扣留權及帶離現場權。
(3)是發現公安民警違法違紀的,根據需要經批准可以對其採取停止執行職務、禁閉等措施。
『貳』 政府督查室 是做什麼的
政府督查室全稱為「政府督辦檢查室」或「政府政務督查室」。圍繞政府中心工作和政府領導交辦的督查事項,認真開展督促檢查工作,對上級重大決策、重要文件、重要工作部署貫徹落實情況的督促檢查等,確保政府部署重要工作任務的落實,切實提高政府執行力。
政府督查室是受政府主要領導委託,對當地政府重要工作和臨時性任務進行督促檢查的專門機構,在政府辦公室領導下,對政府主要領導負責,認真履行自身職責。在日常督查工作中,政府各部門和下級政府的一些同志,也常常把其稱作為政府的「督軍」、「欽差」。有些承擔政府重要工作的部門在對下工作推進受阻或遇到一定困難時,也大多會請分管領導委託政府督查室實施督辦。
在督查范圍上,除了《政府工作報告》中確定的目標任務、以政府名義召開的並有主要領導參加的重要會議確定的事項、各部門年初上報並經分管領導同意的年度目標績效考核、人大代表建議和政協委員提案的督辦落實,均屬於正常督查范圍外,還有主要領導直接交辦的督查事項、上級督查部門轉辦的事項,都在督辦重點之列。
拓展資料:
區委區政府督查室工作職責:
負責對上級黨委政府重大決策、重要文件、重要會議、重要工作部署和重要決定事項貫徹落實情況進行檢查督辦。
負責對區委區政府重大決策、重要文件、重要會議、重要工作部署和重要決定事項貫徹落實情況進行檢查督辦。
負責對區委常委會、區政府常務會議及其他重要會議議定事項貫徹落實情況進行檢查督辦。
負責對區委區政府關於重點產業項目、城建重點工作、機關作風和效能建設、區黨政領導班子成員工作清單等重要工作實施情況檢查督辦。
負責對區委區政府主要領導決定、批辦事項落實情況進行檢查督辦。
負責對上級領導機關批示、交辦事項落實情況進行檢查督辦。
負責市委領導重要批示、市政府領導重要批示、市委(區委)書記信箱和市長(區長)信箱來信反映情況辦理工作,負責對區人大建議、區政協提案辦理情況進行檢查督辦及做好本單位基礎性工作。
負責檢查督辦領導交辦的其他臨時性工作落實情況,指導基層開展好督查工作。
區委區政府督查室工作職責——泉山區委區政府督查室官網
『叄』 公安局督查室是管什麼的
公安局督查室職責是公安局的的職能辦公室,對執法等工作具有監督職能,同時,對本單位貫徹落實各級各項工作的監督部門和實施科室。
具體職責:
(一)對公安部所屬單位和下級公安機關及其人民警察依法履行職責、行使職權和遵守紀律的情況進行監督;
(二)審定全國公安機關警務督察工作的部署;
(三)發布有關公安機關警務督察工作的決定和命令;
(四)審議和批准警務督察工作年度計劃和執行情況報告;
(五)定期聽取公安部警務督察局的工作匯報;
(六)應當由督察委員會行使的其他職權。
(3)督查辦的職責擴展閱讀:
公安局的業務可以簡單劃分為:刑事、治安、交通管理、消防、出入境、人口管理、國內安全保衛等等。
公安局通常下分:若干機關業務處(如政治處、法制處、裝備財務處、信通處等等),派出所(按職能可分為刑偵、治安、戶政、特業),若干工作隊(如刑警隊、巡警隊、治安隊、交警隊。公安局的級別不同,具體稱呼有別,如××總隊、××支隊、××大隊等),現役機構(具體有邊防、消防部門、警衛局)等。
公安局承擔公安機關的工作職責:
預防、制止和偵查違法犯罪活動;防範、打擊恐怖活動;維護社會治安秩序,制止危害社會治安秩序的行為;管理交通、消防、危險物品;管理戶口、居民身份證、國籍、出入境事務和外國人在中國境內居留、旅行的有關事務;
維護國(邊)境地區的治安秩序;警衛國家規定的特定人員、守衛重要場所和設施;管理集會、遊行和示威活動;監督管理公共信息網路安全監察工作;指導和監督國家機關、社會團體、企業事業組織和重點建設工程的治安保衛工作,指導治安保衛委員會等群眾性治安保衛組織的治安防範工作。
『肆』 市政府督查辦是做什麼工作
市政府督查室是與各級政府辦公室平級的科室。圍繞市政府的中心工作和市政府領導交辦的督查事項,認真開展督促檢查工作,確保政府部署重要工作任務的落實,切實提高政府的執行力,較好地發揮職能作用。
市政府督查室是受市長委託,對市政府重要工作進行督促檢查的專門機構,在市政府辦公室領導下,對市長負責,確保政府工作落實,提高政府執行力。在日常督查工作中,市政府各部門和下級政府的一些同志,也常常把其稱作為市政府的「督軍」、市長的「欽差」。有些承擔政府重要工作的部門在對下工作推進時,一旦推進受阻或遇到一定困難,也都會請市政府督查室實施督辦。
(4)督查辦的職責擴展閱讀:
政府督查室是受政府主要領導委託,對當地政府重要工作和臨時性任務進行督促檢查的專門機構,在政府辦公室領導下,對政府主要領導負責,認真履行自身職責。
在日常督查工作中,政府各部門和下級政府的一些同志,也常常把其稱作為政府的「督軍」、「欽差」。
有些承擔政府重要工作的部門在對下工作推進受阻或遇到一定困難時,也大多會請分管領導委託政府督查室實施督辦。
在督查范圍上,除了《政府工作報告》中確定的目標任務、以政府名義召開的並有主要領導參加的重要會議確定的事項、各部門年初上報並經分管領導同意的年度目標績效考核、人大代表建議和政協委員提案的督辦落實,均屬於正常督查范圍外,還有主要領導直接交辦的督查事項、上級督查部門轉辦的事項,都在督辦重點之列。
『伍』 「督察」與「督查」的區別是什麼
1、詞性不同。
督察可做名詞(指擔任督察工作的人或舊時皇家香港警察和現在香港特內區警察的警銜)、動詞(監容督察看)。
督查只做動詞(督促檢查)。
2、意思不同。
督察,重在「察」,指監督視察。
督查,重在「查」,指督促檢查、監督檢查、督促查看等等。
3、側重點不同。
督察:監督警察的職業。作動詞用時,包涵更嚴密的調查過程,較為權威、官方。
督查:監督,檢查。不及物動詞,出發點和落腳點在於抓工作的落實。可以把督查定義為通過各種方式(實地查看、翻閱資料、詢問答復等等)推動某項工作或任務完成的一種手段,更強調這一行為。
『陸』 市委辦公廳的督查室是干什麼的有實在的權利嗎
政府督查室全稱為「政府督辦檢查室」或「政府政務督查室」。
圍繞政府中心工作和政府領導交辦的督查事項,認真開展督促檢查工作,對上級重大決策、重要文件、重要工作部署貫徹落實情況的督促檢查等,確保政府部署重要工作任務的落實,切實提高政府執行力。
政府督查室是受政府主要領導委託,對當地政府重要工作和臨時性任務進行督促檢查的專門機構,在政府辦公室領導下,對政府主要領導負責,認真履行自身職責。在日常督查工作中,政府各部門和下級政府的一些同志,也常常把其稱作為政府的「督軍」、「欽差」。有些承擔政府重要工作的部門在對下工作推進受阻或遇到一定困難時,也大多會請分管領導委託政府督查室實施督辦。
在督查范圍上,除了《政府工作報告》中確定的目標任務、以政府名義召開的並有主要領導參加的重要會議確定的事項、各部門年初上報並經分管領導同意的年度目標績效考核、人大代表建議和政協委員提案的督辦落實,均屬於正常督查范圍外,還有主要領導直接交辦的督查事項、上級督查部門轉辦的事項,都在督辦重點之列。
(6)督查辦的職責擴展閱讀
督查員職責
1、參與督查活動的組織、協調、實施;
2、參與上級政府對本縣年度政府績效評估目標任務完成情況督查及迎檢工作及鄉鎮和縣直單位年度政府工作目標任務績效評估工作;
3、負責以縣政府或縣政府辦名義發布的文件代擬稿、匯報材料、上報信息和其它綜合性文稿的起草;
4、負責督查室的上傳下達、檔案管理、台帳登記等日常事務;
5、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任務。
參考資料:網路-政府督查室
『柒』 公安督察有什麼職責
督察的職責如下:
1.監督重要警務的部署、措施以及活動的組織實施情況。
2.監督重大社會活動的秩序維護和重點地區的場所治安管理的組織實施情況。
3.監督治安突發事件處置的情況。
4.監督刑事案件、治安案件的立案、偵查、調查、處罰和強制措施的實施情況。
5.監督治安、交通、戶政、出入境等公安行政管理法律、法規的執行情況。
6.監督警務人員使用武器、警械以及警用車輛、警用標志的情況
(7)督查辦的職責擴展閱讀:
警務督察,又稱監督視察。簡單說就是警察的監督者。公安機關警務督察部門依法確定的管轄范圍及其督察民警必須履行的責任義務。
《督察條例》第二條第二款規定:「縣級以上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公安機關督察機構,負責對本級公安機關所屬單位和下級公安機關及其人民警察依法履行職責、行使職權和遵守紀律的情況進行監督,對上一級公安機關督察機構和本級公安機關行政首長負責」。
警察在處理重要警務活動中行使職權及使用器械都要受警務督察的監督。警務督察讓人民群眾更加放心,他們是確保人民警察光輝形象的防火牆。
督察人員必須做到:
(一)模範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和人民警察的各項紀律;
(二)服從命令,聽從指揮,接受監督,不得濫用和超越職權;
(三)嚴格執法,文明執勤,清正廉潔,不徇私情;
(四)熱情服務,語言文明,禮貌待人;
(五)警容嚴整,著裝規范,舉止端莊。
參考資料:網路-警務督察
『捌』 河北省委督查室職責
省委督查室的工作職責主要有:
1、督促檢查全省各州、地、縣和部門對中央、省有關政策、精神落實情況;
2、對省委工作部署的落實情況進行跟蹤,弄清阻礙落實的真正原因並提出建議;
3、辦理中央和省委領導的批示、交辦、督辦件;
4、對省委常委會議、專題會議和省委領導召開的重要會議研究決定的事項進行督查、督辦。
『玖』 督查院的主要職責是什麼
都察院的職責是專糾劾百司,辨明冤枉,提督各道及一應不公不法等事,為天子耳目風專紀之司。凡大臣屬姦邪、小人拘黨、作威福亂政者劾,百官猥茸貪冒壞官紀者劾;學術不正,上書陳言變亂成憲以希進用者也在糾劾之列,遇朝覲、考察時,與吏部共司官吏黜陟。有大獄重囚會審於外朝,由都察院會同刑部與大理寺共同審理,合稱三法司會審。內外百司之姦邪,分屬各道御史稽察。在內兩京刷卷,巡視京營,監臨鄉會試及武舉,巡視光祿,巡視倉場,巡視內庫、皇城、五城,輪值登聞鼓。在外巡按諸軍,提督學校,巡查鹽務、茶馬、漕運、關隘、屯田等事務,儹運印馬;師行則監軍紀功,各以其事專監察;而巡按則「代天子巡守」,所按藩服、大臣、府、州、縣官諸考察,舉劾尤專,可與省區行政長官分庭抗禮,知府以下均奉其命,往往大事奏裁,小事立斷。按臨所至,必先審錄罪囚,吊刷案卷,有故出入者理辯之,對政事得失,軍民利病,皆得直言無避,朝有大政,可以預議。凡御史犯罪,加三等,有贓從重論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