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公安廳治安總隊副總隊長
A. 浙江省公安廳領導幹部名單
浙江省公安廳現任領導名單:
王雙全 浙江省副省長、省公安廳黨委書記、廳長
毛善恩 黨委委員、副廳長
王 冰 黨委委員、副廳長、警衛局黨委書記
王海仁 黨委委員、副廳長
張 鋼 黨委委員、駐廳紀檢組組長
金伯中 黨委委員、副廳長
王 建 黨委委員、副廳長
石小忠 黨委委員、副廳長
劉 靜 黨委委員、政治部主任
楊建忠 黨委委員、副廳長
沈亞平 黨委委員,副廳長
趙 勇 黨委委員、副廳長
(1)浙江省公安廳治安總隊副總隊長擴展閱讀:
浙江省公安廳是浙江省人民政府下設主管全省公安工作的職能部門,公安廳受省政府、公安部的雙重領導。各市、縣(縣級市、區)設有公安局(分局),在鎮、鄉、街道設派出所。公安局(分局)和派出所,分別接受同級人民政府和上級公安機關領導。
浙江省公安廳下設:政治部、紀委監察、警務督察處、機關黨委、辦公室、宣傳處、教育訓練處、經濟犯罪偵查總隊、治安總隊、刑事偵查總隊、出入境管理局、消防總隊、交通管理局、禁毒總隊、法制處、信息通信處、科技處、高速公路交警總隊、機場公安局等機構。
浙江省人民政府網-部門領導
網路-浙江省公安廳
B. 浙江省公安廳督查總隊副總隊長有誰知道叫什麼
你可以去公安部門詢問一下,或者上網查詢一下。
C. 省公安廳治安總隊長是什麼級別公務員
這個隊長可以高配擔任,也可以低配代理,還可以別的領導兼任。具體情況要具體分析,不過一般來說,差不多正處級。
D. 省公安廳治安總隊(副總隊長)和市公安局副局長的行政級別一樣嗎
省公安廳正廳級,公安廳副職領導和各總隊總隊長、政委為副廳級,副總隊長為正處級。
市局副局長是副處,但是各級公安部門一把手高配半級。比如市委常委兼市公安局局長是副廳級。所以市局一般會有一名局級副職高配正處。一般的局級副職為副處。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第三章職務、職級與級別第十六條國家實行公務員職位分類制度規定,公務員職位類別按照公務員職位的性質、特點和管理需要,劃分為綜合管理類、專業技術類和行政執法類等類別。
根據本法,對於具有職位特殊性,需要單獨管理的,可以增設其他職位類別。各職位類別的適用范圍由國家另行規定。
第十七條規定,國家實行公務員職務與職級並行制度,根據公務員職位類別和職責設置公務員領導職務、職級序列。
第十八條規定,公務員領導職務根據憲法、有關法律和機構規格設置。
領導職務層次分為:國家級正職、國家級副職、省部級正職、省部級副職、廳局級正職、廳局級副職、縣處級正職、縣處級副職、鄉科級正職、鄉科級副職。
第十九條規定,公務員職級在廳局級以下設置。
綜合管理類公務員職級序列分為:一級巡視員、二級巡視員、一級調研員、二級調研員、三級調研員、四級調研員、一級主任科員、二級主任科員、三級主任科員、四級主任科員、一級科員、二級科員。
綜合管理類以外其他職位類別公務員的職級序列,根據本法由國家另行規定。
第二十條規定,各機關依照確定的職能、規格、編制限額、職數以及結構比例,設置本機關公務員的具體職位,並確定各職位的工作職責和任職資格條件。
第二十一條規定,公務員的領導職務、職級應當對應相應的級別。公務員領導職務、職級與級別的對應關系,由國家規定。
根據工作需要和領導職務與職級的對應關系,公務員擔任的領導職務和職級可以互相轉任、兼任;符合規定資格條件的,可以晉升領導職務或者職級。
公務員的級別根據所任領導職務、職級及其德才表現、工作實績和資歷確定。公務員在同一領導職務、職級上,可以按照國家規定晉升級別。
公務員的領導職務、職級與級別是確定公務員工資以及其他待遇的依據。
第二十二條規定,國家根據人民警察、消防救援人員以及海關、駐外外交機構等公務員的工作特點,設置與其領導職務、職級相對應的銜級。
(4)浙江省公安廳治安總隊副總隊長擴展閱讀:
中央發文推公務員職務與職級並行
近日,中共中央辦公廳印發《公務員職務與職級並行規定》,對公務員職級確定與升降、職級與待遇等問題作出明確規定。
推行公務員職務與職級並行制度,是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確定的重大改革任務。
今次印發的《規定》提出,公務員晉升職級不能簡單按照任職年限論資排輩,此外,年度考核被確定為不稱職等次的,應當按照規定降低職級。
根據《規定》,公務員領導職務層次分為:國家級正職、國家級副職、省部級正職、省部級副職、廳局級正職、廳局級副職、縣處級正職、縣處級副職、鄉科級正職、鄉科級副職。
職級序列按照綜合管理類、專業技術類、行政執法類等公務員職位類別分別設置。
綜合管理類公務員職級序列分為:一級巡視員、二級巡視員、一級調研員、二級調研員、三級調研員、四級調研員、一級主任科員、二級主任科員、三級主任科員、四級主任科員、一級科員、二級科員。
綜合管理類以外其他職位類別公務員職級序列另行規定。
根據此次公布的《規定》,中央機關,省、自治區、直轄市機關設置一級巡視員以下職級;副省級城市機關設置一級巡視員以下職級,副省級城市的區領導班子設置一級、二級巡視員。
此外,市(地、州、盟)、直轄市的區領導班子設置一級巡視員,市(地、州、盟)、直轄市的區機關設置二級巡視員以下職級,副省級城市的區機關設置一級調研員以下職級;
縣(市、區、旗)領導班子設置二級巡視員、一級調研員、二級調研員、三級調研員,縣(市、區、旗)、鄉鎮機關設置二級調研員以下職級。
《規定》明確提出,職級職數按照各類別公務員行政編制數量的一定比例核定。綜合管理類公務員職級職數比例也有相應要求。
根據《規定》,中央機關一級、二級巡視員不超過機關綜合管理類職位數量的12%,其中,正部級單位一級巡視員不超過一級、二級巡視員總數的40%,副部級單位一級巡視員不超過一級、二級巡視員總數的20%;一級至四級調研員不超過機關綜合管理類職位數量的65%。
省、自治區、直轄市機關一級、二級巡視員不超過機關綜合管理類職位數量的5%,其中一級巡視員不超過一級、二級巡視員總數的30%;一級至四級調研員不超過機關綜合管理類職位數量的45%。
《規定》明確,公務員晉升職級,應當在職級職數內逐級晉升,並且具備相應的基本條件與資格。
《規定》強調,公務員晉升職級應當根據工作需要、德才表現、職責輕重、工作實績和資歷等因素綜合考慮,不是達到最低任職年限就必須晉升,也不能簡單按照任職年限論資排輩,體現正確的用人導向。
此外,公務員晉升職級所要求任職年限的年度考核結果均應為稱職以上等次,其間每有1個年度考核結果為優秀等次的,任職年限縮短半年;每有1個年度考核結果為基本稱職等次或者不定等次的,該年度不計算為晉升職級的任職年限。
E. 公安廳總隊長是廳級干嗎
行政級別一般是正處級,但很多省高配為廳局級副職甚至廳局級正職。
根據《公安機關組織管理條例》第七條,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機關和公安分局內設機構分為綜合管理機構和執法勤務機構。執法勤務機構實行隊建制,稱為總隊、支隊、大隊、中隊。
第十一條,公安機關履行警務指揮職責的人民警察實行警官職務序列。公安機關領導成員和內設綜合管理機構警官職務由高至低為:省部級正職、省部級副職、廳局級正職、廳局級副職、縣處級正職、縣處級副職、鄉科級正職、鄉科級副職。
公安機關內設執法勤務機構警官職務由高至低為:總隊長、副總隊長、支隊長、副支隊長、大隊長、副大隊長、中隊長、副中隊長。
(5)浙江省公安廳治安總隊副總隊長擴展閱讀
省公安廳是正廳級機構,下屬各總隊為正處級(少數總隊為副廳級,例如交警總隊),總隊長和政委的級別要看具體情況,有的總隊只是總隊長高配為副廳級(正處級總隊),總隊政委仍然為正處級。有的總隊總隊長、政委均為副廳級(副廳級總隊)。
公安系統作為執法機關,一般情況下是比同級其他機關高半級的,公安廳長都是高配由副省長來擔任。
F. 2020年浙江省公安廳副廳長
張飛軍
浙江復省公安廳黨制委委員、副廳長
本詞條是多義詞,共3個義項
展開
張飛軍,男,漢族,1968年2月生,浙江東陽人,1992年12月入黨,1990年8月參加公安工作,2000年10月轉服現役,大學本科學歷(省委黨校在讀研究生),武警大校警銜。
現任浙江省公安廳黨委委員、副廳長。
中文名
張飛軍
國籍
中國
民族
漢族
出生日期
1968年2月
信仰
共產主義
籍貫
浙江東陽
性別
男
快速
導航
人物榮譽
分工職責
人物履歷
浙江省公安廳政治部辦事員、科員、科長;
杭州市消防支隊政治委員(正團職);
浙江省消防總隊政治部副主任;
2008年3月,杭州市消防支隊政治委員(副師職);
浙江省公安消防總隊黨委委員、政治部主任、副總隊長;
2015年,陝西省消防總隊黨委書記、政治委員。
2020年4月,浙江省公安廳黨委委員、副廳長。[1] [2] [3]
G. 浙江省公安廳副廳級幹部名單。
太多了,廳內各黨組成員,各總隊長、政委和副巡視員,政治部副主任、還有各市州公安局長,查查看吧
H. 浙江省公安廳經偵總隊領導名單
現任領導浙江省公安廳經偵總隊領導如下:
黨委書記、廳長:王雙全
黨委委員、副廳長:張飛軍
巡視員:金伯中
內設部分機構如下
1、政治部
主要職責是指導全省公安隊伍建設,負責廳機關、直屬單位和邊防、消防、警衛部隊的組織、思想、紀律作風建設。政治部內設人事處和教育培訓處。
2、紀委監察
了解和掌握全省公安反腐倡廉工作情況,為領導決策和指導工作提供服務;協助領導組織和參與專題調研,協調、指導全省公安紀檢監察調研工作;負責起草全省公安紀檢監察年度工作意見、總結等綜合性文件材料,編發《紀檢監察簡報》等動態信息等工作。
3、警務督察處
指導、協調全省公安機關的警務督察工作,實施對全省公安機關及其人民警察依法履行職責、行使職權和遵守紀律的事項進行督察。
4、辦公室
掌握全省公安工作情況,協調處理緊急警務,督查督辦省委、省政府和公安部以及廳領導交辦的有關工作,監督指導全省公安機關110接處警工作,承擔省反恐領導小組辦公室的職能,受理群眾來信來訪,負責公安統計、密碼、檔案、會議管理和公文處理、保密、史志、公安外事工作。
5、宣傳處
負責指導公安業務和公安隊伍建設的宣傳工作;指導公安機關報刊、出版、影視和新聞報道;指導公安機關的文化建設;協管《人民公安報》駐浙江記者站;承擔省見義勇為基金會的日常工作。
(8)浙江省公安廳治安總隊副總隊長擴展閱讀:
主要職責
1、起草有關公安行政管理的地方性法規、規章草案。部署、指導、監督全省公安工作。掌握影響社會穩定和社會治安的情況,分析研判形勢,研究提出對策措施。組織、指導110接處警和公安情報信息工作。組織、協調、指導全省反恐怖工作。
2、主管和指導經濟、刑事犯罪等偵查工作,組織、協調特別重大案件和涉外、跨省市重大案件以及上級交辦案件的偵查工作。
3、指導、監督全省公安機關依法查處危害社會治安秩序行為,依法管理戶籍、流動人口、居民身份證、危險物品、特種行業,依法管理內河水域治安工作,組織、指導對重特大治安事件和突發性事件的處置工作,管理集會、遊行、示威活動。組織、指揮公安特警隊的處突防暴工作。
4、按照許可權,組織實施中國公民因私出入境管理、港澳台居民回我省定居管理,承擔外國人來華留學、來華工作、停留居留和永久居留有關事宜的管理,開展國籍管理、移民管理、難民管理和非法移民遣返有關工作。承擔口岸簽證工作。
I. 浙江省公安廳治安總隊有幾個副隊長
1個 韓豐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