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崗位職責
發布時間: 2020-12-27 15:49:22
『壹』 教師的崗位職責是什麼
(一)模範遵守憲法、法律和職業道德,熟悉和遵守學校教學工作的有關規定。
(二)堅持社會主義辦學方向,貫徹國家的教育方針,忠誠人民教育事業,樂教敬業,具有強烈的事業心和責任感。
(三)履行教師聘約,積極承擔教育教學工作,努力提高教學質量,按規定保質保量地完成一定數量的教學工作任務。
(四)樹立現代教育思想和觀念,認真學習教育教學理論,積極參加教學研究和教育改革,努力掌握教育規律,改進教學方法,積極運用現代教學手段,不斷提高教學水平和教學效果。
(五)刻苦鑽研科學知識,積極參加社會實踐、生產實踐和科研實踐,不斷提高自身的學術和業務水平。
(六)加強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建設,努力提高自身道德情操的修養,以身作則、為人師表。
(七)全面關心、愛護學生的成長,努力作好教書育人工作,寓德育於教學過程之中,寓愛心於嚴教之中,做學生的良師益友,促進學生在品德、智力、體質等方面的全面發展。
(1)學崗位職責擴展閱讀:
教師職業要求
以愛崗敬業為榮,以敷衍塞責為恥。
以開拓創新為榮,以因循守舊為恥。
以勤勉博學為榮,以懶惰膚淺為恥。
以關愛學生為榮,以漠視學生為恥。
以廉潔從教為榮,以崗位謀私為恥。
以因材施教為榮,以千篇一律為恥。
以團結協作為榮,以損人利己為恥。
以儀表端莊為榮,以不修邊幅為恥。
以尊重學生為榮,以辱罵學生為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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