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首頁 » 堅守職責 » 國土局工作職責

國土局工作職責

發布時間: 2020-12-25 16:25:36

❶ 國土局的職能職責

國土局的職能職責
(一)
承擔保護與合理利用土地資源、礦產資源、海洋資源等自然資源的責任。組織擬訂國土資源發展規劃和戰略,開展國土資源經濟形勢分析,研究提出國土資源供需總量平衡的政策建議,參與國家宏觀經濟運行、區域協調、城鄉統籌的研究並擬訂涉及國土資源的調控政策和措施。編制並組織實施國土規劃,制定並組織實施國土資源領域資源節約集約利用和循環經濟的政策措施。國土資源局
(二)
承擔規范國土資源管理秩序的責任。起草國土資源法律法規草案,制定部門規章並監督實施,制定地質環境保護的政策、規章,制定國土資源調查評價技術規程,擬訂國土資源開發利用標准。指導地方國土資源行政執法工作,調查處理國土資源重大違法案件。
(三)
承擔優化配置國土資源的責任。編制和組織實施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土地利用年度計劃、土地整理復墾開發規劃和其他專項規劃、計劃。指導和審核地方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礦產資源規劃,組織編制礦產資源、海洋資源、地質勘查和地質環境等規劃以及地質災害防治、礦山環境保護等其他有關的專項規劃並監督檢查規劃執行情況。參與報國務院審批的涉及土地、礦產的相關規劃的審核。
(四)
負責規范國土資源權屬管理。依法保護土地資源、礦產資源、海洋資源等自然資源所有者和使用者的合法權益,組織承辦和調處重大權屬糾紛,指導土地確權,承擔各類土地登記資料的收集、整理、共享和匯交管理,提供社會查詢服務
(五)
承擔全國耕地保護的責任,確保規劃確定的耕地保有量和基本農田面積不減少。牽頭擬訂並實施耕地保護政策,組織實施基本農田保護,監督佔用耕地補償制度執行情況。指導未利用土地開發、土地整理、土地復墾和耕地開發的監督工作。組織實施土地用途管制、農用地轉用和土地徵收徵用,承擔報國務院審批的各類用地的審核、報批工作。
(六)
承擔及時准確提供全國土地利用各種數據的責任。制定地籍管理辦法,組織土地資源調查、地籍調查、土地統計和動態監測,組織國家重大土地調查專項,指導地方地籍調查、登記和土地分等定級工作。
(七)
承擔節約集約利用土地資源的責任。擬訂並實施土地開發利用標准,管理和監督城鄉建設用地供應、政府土地儲國土資源局備、土地開發和節約集約利用。擬訂並按規定組織實施土地使用權出讓、租賃、作價出資、轉讓等管理辦法,建立基準地價、標定地價等政府公示地價制度,會同農業部門監督管理農村集體建設用地使用權的流轉。制定禁止和限制供地目錄、劃撥用地目錄等,承擔報國務院審批的改制企業的國有土地資產的處置。
(八)
承擔規范國土資源市場秩序的責任。監測土地市場和建設用地利用情況,監管地價,規范和監管礦業權市場,組織對礦業權人勘查、開采活動進行監督管理,規范和監管國土資源相關社會中介組織和行為,依法查處違法行為。
(九)
負責礦產資源開發的管理,依法管理礦業權的審批登記發證和轉讓審批登記,負責國家規劃礦區、對國民經濟具有重要價值的礦區的管理,承擔保護性開採的特定礦種、優勢礦產的開采總量控制及相關管理工作,組織編制實施礦業權設置方案。
(十)
負責管理地質勘查行業和礦產資源儲量,組織實施全國地質調查評價、礦產資源勘查,管理中央級地質勘查項目,組織實施國家重大地質勘查專項,管理地質勘查資質、地質資料、地質勘查成果,統一管理中央公益性地質調查和戰略性礦產勘查工作。
(十一)
承擔地質環境保護的責任。組織實施礦山地質環境保護,監督管理古生物化石、地質遺跡、礦業遺跡等重要保護區、保護地,依法管理水文地質、工程地質、環境地質勘查和評價工作,監測、監督防止地下水過量開采和污染,承擔城市地質、農業地質、旅遊地質的勘查、評價工作。
(十二)
承擔地質災害預防和治理的責任。指導應急處置,組織、協調、指導和監督地質災害防治工作,制訂並組織實施重大地質災害等國土資源突發事件應急預案。
(十三)
依法徵收資源收益,規范、監督資金使用,擬訂土地、礦產資源參與經濟調控的政策措施。依法組織土地、礦產資源專項收入的征管,配合有關部門擬訂收益分配製度,配合有關部門指導、監督全國土地整理復墾開發資金的收取和使用。參與管理土地、礦產等資源性資產,參與管理國家出資形成的礦業權權益,負責有關資金、基金的預算和財務、資產管理與監督。
(十四)
推進國土資源科技進步,組織制定、實施國土資源科技發展和人才培養戰略、規劃和計劃,組織實施重大科技專項,推進國土資源信息化和信息資料的公共服務。
(十五)
開展對外合作與交流,擬訂對外合作勘查、開采礦產資源政策並組織實施,組織協調境外礦產資源勘查,參與開發工作,依法審批礦產資源對外合作區塊,監督對外合作勘查開採行為。
(十六)
承辦國務院交辦的其他事項。

❷ 淄博市國土資源局的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和省有關土地、礦產資源和測繪工作的政策、法律、法規;擬定我市管理、保護與合理利用土地資源、礦產資源和測繪管理的法規、規章、政策並組織實施;組織實施土地資源、礦產資源和測繪工作的技術標准、規程、規范和辦法。
(二)組織編制和實施淄博市國土規劃、土地利用總體規劃、測繪事業發展規劃和其他專項規劃;參與報國務院、省政府、市政府審批的城鎮總體規劃審核;參與大中型建設項目可行性論證;指導審核區、縣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組織礦產資源調查評價,編制礦產資源保護與合理利用規劃、地質勘查規劃、地質災害防治和地質遺跡保護規劃。
(三)監督檢查淄博市各級國土資源主管部門行政執法和土地、礦產、測繪規劃執行情況;依法保護土地、礦產資源所有者和使用者的合法權益;承辦並組織調處權屬糾紛,查處違法案件;負責有關行政復議。
(四)擬定並組織實施耕地特殊保護和鼓勵耕地開發政策;實施農地用途管制,組織實施基本農田保護、未利用土地開發、土地整理、土地復墾和開發耕地的工作;組織實施佔用耕地補償制度。
(五)貫徹實施國家和省地籍管理辦法;組織全市土地資源調查、地籍調查、土地統計和動態監測;指導和實施土地確權、城鄉地籍、土地定級和登記等工作;負責市、區國有土地使用權登記發證工作。
(六)擬定淄博市有關土地市場、土地資源管理法規、規章、政策並組織實施;按規定審核國有土地使用權處置方案;組織和指導農村集體非農土地使用權的流轉管理。
(七)組織和指導淄博市基準地價、標定地價的評測,審定評估機構從事土地評估資格,確認土地使用權價格;承擔報國務院、省政府和市政府審批各類用地的審查、報批工作。
(八)依法管理礦產資源探礦權、采礦權的審批登記發證和轉讓審查、審批登記;審查監督評估機構從事探礦權、采礦權評估資格,確認探礦權、采礦權評估結果;承辦對外合作區塊的依法審核、報批事宜;承擔礦產資源儲量管理和地質資料匯交工作;依法實施地質勘查行業管理,審查確定地質勘查單位的資格,管理地質勘查成果。
(九)組織監測、防治地質災害和保護地質遺跡;依法管理水文地質、工程地質、環境地質勘查和評價工作,監測、監督防止地下水的過量開采與污染,保護地質環境;負責大中型建設項目地質環境的可行性論證報告的審查;承辦具有重要價值的古生物化石產地、標准地質剖面等地質遺跡保護區認定申報事宜;組織實施地質地貌景觀保護區規劃及監督管理;依法參與開辦礦山的立項審核,對礦產資源的開發、利用和保護進行監督管理。
(十)組織並管理全市基礎測繪、市界線測繪、市內行政區域界線測繪、地籍測繪和其他全市性測繪項目;負責全市測繪單位資格審查、測繪任務登記和地圖編制出版工作;依法審查向社會出版、展示的地圖,管理並審核地名在地圖上的表示;管理測繪基準和測量控制系統;管理全市基礎地理信息數據,組織和指導基礎地理信息社會化服務;依法審批對外提供測繪成果和市外組織、個人來淄測繪;根據授權發布我市重要地理信息數據;負責全市測量標志保護工作。
(十一)監督管理省、市財政撥給的地勘費、測繪事業費及其他專項資金;按規定做好礦產資源、土地稅費徵收和使用的有關工作。
(十二)開展國土資源管理宣傳教育,指導淄博市國土資源系統業務培訓;推進科學技術進步,擴大科技新成果;組織開展土地資源、礦產資源和測繪行業的對外合作與交流。
(十三)承辦淄博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❸ 中山市國土資源局的主要職責

1、貫徹執行國家和省有關土地、礦產、測繪、房地產市場管理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擬訂本市有關的行政規章並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
2、編制和實施國土規劃、土地和礦產資源保護與合理利用規劃、地質勘查規劃,參與城市總體規劃的審核;指導和審核各鎮區土地利用總體規劃。
3、統籌、協調國土整治活動;依法保護土地、房產、礦產資源所有者和使用者的合法權益,承辦調處權屬糾紛,查處違法案件。
4、實施農地用途管制,組織落實基本農田保護制度;擬訂未利用土地開發、土地整理、土地復墾和開發耕地政策並進行監督實施,確保耕地面積占補動態平衡。
5、統一管理城鄉地籍、房籍;組織土地資源調查、地籍、房籍調查、土地房產統計和動態監 測;負責土地、房產確權登記、發證、城鄉地籍、房籍管理等工作。
6、負責對土地、房產出讓、租賃、作價出資、轉讓、交易進行管理和監督檢查;負責政府土地收購工作;負責農村集體非農土地使用權的流轉管理;負責組織土地定級、基準地價、標定地價的制定與公布;審核土地評估機構資格,確認土地使用權價格;承擔報省、市人民政府審批的各類用地的審查、報批工作。
7、負責采礦許可證審核登記發證和轉讓審批登記工作;組織礦產資源調查,負責礦產資源儲量管理和地質資料匯交管理工作; 依法實施地質勘行業管理,審核地質勘查單位的資格;管理地質勘查成果;組織徵收礦產資源補償費。
8、組織監測、防治地質災害保護地質遺跡,管理水文地質、工程地質、環境地質勘查和評價工作,監測、監督保護地質環境。
9、制訂測繪工作規劃、計劃和技術標准;組織並管理基礎測繪、行政區域界線測繪、地籍 測繪和其他有關測繪項目;依法實施測繪行業管理,負責測繪單位資格審核報批;負責測繪任務登記;管理測繪成果質量和地圖編制工作;管理大地測量控制系統,管理、審核、 發布基礎地理信息數據;指導和監督測量標志的保護工作。
10、擬訂房地產市場管理政策;提出房地產市場的發展規劃,指導房地產市場工作;擬訂房屋拆遷、房地產市場管理的規章制度並監督執行;負責房屋拆遷許可證的審批和房地產經紀人資格的認定。
11、負責土地資源、礦產資源、測繪事業、房地產市場的對外合作與交流。
12、管理派出機構和直屬單位。
13、承擔市住房制度改革領導小組的日常工作。
14、承辦上級交辦的其他事項。

❹ 棗庄市國土資源局的主要職責

(一)承擔保護與合理利用土地資源、礦產資源等自然資源的責任。組織擬訂全市國土資源發展規劃,參與全市宏觀經濟運行、區域協調、城鄉統籌的研究,提出國土資源供需問題平衡的政策建議;編制並組織實施國土規劃,組織實施國土資源領域資源節約集約利用和循環經濟的政策。
(二)承擔規范國土資源管理秩序的責任。貫徹執行國家、省有關土地礦產資源、測繪管理政策、法律法規和技術規程、規范、辦法;調查處理國土資源重大違法案件。
(三)承擔優化配置國土資源的責任。編制全市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土地整理復墾開發規劃、測繪事業發展規劃和其他專項規劃、計劃並組織實施;參與報國務院、省政府審批的涉及土地、礦產相關規劃的審核,指導、審核區(市)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和礦產資源規劃;組織編制礦產資源、地質環境等規劃以及地質災害防治、礦山環境保護等其他有關的專項規劃並監督檢查執行情況;承擔建設用地預審工作。
(四)負責規范國土資源權屬管理。依法保護土地資源、礦產資源等自然資源所有者和使用者的合法權益;組織調處重大權屬糾紛,負責土地確權和土地登記、發證管理工作,承擔各類土地登記資料的收集、整理、共享和匯交管理工作,提供社會查詢服務。
(五)承擔全市耕地保護的責任,確保規劃確定的耕地保有量和基本農田面積不減少。組織實施基本農田保護,監督佔用耕地補償制度執行情況;指導未利用土地開發、土地整理、土地復墾和耕地開發監督工作;組織實施土地用途管制、農用地和土地徵收徵用,承擔報國務院和省政府審批的各類用地的審核報批工作。
(六)承擔及時准確提供全市土地利用各種數據的責任。組織實施國家、省地籍管理辦法,組織土地資源調查、地籍調查、土地統計和動態監測,組織重大專項土地調查,指導區(市)地籍調查、登記和土地分等定級工作。
(七)承擔節約集約利用土地資源的責任。組織實施土地開發利用標准,管理、監督城鄉建設用地供應、政府土地儲備、土地和節約集約利用;建立基準地價、標定地價等政府公示地價制度,會同農業部門監督管理農村集體建設用地使用權的流轉;承擔報市政府審批的改制企事業單位的國有土地資產的處置。
(八)承擔規范國土資源市場秩序的責任。監測土地市場和建設用地利用情況,監管地價,規范和監管礦業權市場,組織對礦業權人勘查、開采活動進行監督管理,依法查處違法行為。
(九)負責礦產資源開發的管理,依法管理礦業權的審核登記發證和轉讓審核登記。
(十)承擔地質環境保護的責任。組織實施礦山地質環境保護工作,監督管理古生物化石、地質遺跡、礦業遺跡等重要保護區、保護地;承擔城市地質、農業地質、旅遊地質的勘查、評價工作。
(十一)承擔地質災害預防和治理的責任。指導應急處置,組織、指導和監督地質災害防治工作,擬訂重大地質災害等國土資源突發事件應急預案並組織實施。
(十二)負責基礎測繪、市界線測繪、市內行政區域界線測繪、地籍測繪和其他全市或重大測繪項目的組織和管理工作,管理測繪基準和測量控制系統,指導監督全市測繪標志的保護工作。
(十三)承擔規范測繪市場秩序的責任。負責測繪資質資格管理工作,監督管理測繪成果質量和地理信息獲取與應用等測繪活動,組織協調地理信息安全監管工作,依法審核對外提供測繪成果和涉外測繪鑒定工作;組織查處全市重大測繪案件;承擔組織提供測繪公共服務和應急保障的責任;組織、指導基礎地理信息社會化服務,審核並根據授權公布重要地理信息數據;承擔地圖管理的責任;監督管理地圖市場,審查向社會公開的地圖,處理並核准地名在地圖上的表示。
(十四)依法徵收資源收益,規范、監督資金使用。依法組織土地、礦產資源專項收入的征管,配合有關部門擬訂收益分配製度,配合有關部門指導、監督全市土地整理復墾開發資金的收取和使用。參與管理土地、礦產等資源性資產和國家出資形成的礦業權權益。
(十五)推進國土資源科技進步,推進國土資源信息化和信息資料的公共服務;組織開展土地資源、礦產資源、測繪工作的對外合作與交流。
(十六)負責對區(市)人民政府及國土資源部門執行和遵守國土資源法律法規情況進行監督,按照幹部管理許可權,管理區(市)國土資源部門的領導班子及相應職級的人員。
(十七)承辦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❺ 國土局監察科工作內容

1、宣傳貫徹國家、省、市有關土地、礦產資源管理的法律、法規和政策,監督檢查執行情回況;
2、受委託按許可權對答土地、礦產資源規劃、開發、利用、保護、管理、整理和權屬變更等進行監督;
3、負責對本轄區內的土地、礦山進行動態巡查;
4、依法查處土地、礦產方面的違法行為;協助調查處理土地、礦權糾紛;
5、依法對土地、礦產市場實施監督和檢查。

❻ 國土資源局主要職責任務

(一)組織實施國家有關土地資源、礦產資源等自然資源管理的法律、法規和規章;依照規定負責有關行政復議。

(二)組織編制和實施國土規劃、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礦產資源規劃等綜合規劃和土地開發整理規劃、地質災害防治和地質遺跡保護規劃等其他專項規劃;負責編制和實施土地利用年度計劃;指導、審核鄉(鎮)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和縣礦產資源規劃等專項規劃,進行建設用地預審;參與各類建設項目用地方案、選址的論證工作;組織礦產資源的調查、監測和評價。

(三)依法保護土地所有者和使用者的合法權益,保護礦產資源國家所有權益和探礦權人、采礦權人的合法權益;監督檢查下屬國土資源部門行政執法和土地、礦產資源規劃執行情況;承辦並組織調處土地、礦產資源的權屬糾紛;依法查處國土資源違法案件和測繪違法案件。

(四)嚴格保護耕地,組織實施國家和自治區耕地保護政策和土地開發整理政策,實施土地用途管制,組織基本農田保護,主管未利用土地開發、土地整理、土地復墾和耕地開發工作,確保耕地總量占補平衡。

(五)負責農用地轉用、徵收、徵用集體土地,拆遷集體土地上房屋及其附著物工作;對全縣征地拆遷事務性工作進行指導、協調、監督、檢查,審核、匯總上報的征地報批材料;承辦由上級機關審批的建設用地審查、報批工作。

(六)管理土地市場,組織制定和實施土地供應年度計劃,負責土地的劃撥、出讓工作;會同有關部門制訂土地市場管理的規章制度,規范土地市場;對土地市場地價進行監測,提出土地市場調控措施;指導和負責農村集體非農土地使用權的流轉管理。組織基準地價的評估,協助上級國土資源部門開展土地估價行業管理,備案土地使用權評估價格。

(七)負責地籍管理工作,負責組織編制地籍管理確權、登記、發證的審核工作;組織土地資源調查、地籍調查、土地統計工作,建立健全與更新土地統計台帳及薄冊;負責土地使用權轉讓、租賃、抵押的權屬管理。

(八)負責測繪工作的統一監督管理;負責地籍測繪規劃、基礎測繪規劃和年度計劃的編制與實施;組織管理全縣基礎測繪成果和地籍測繪工作,監督測繪成果質量;依法監督管理測繪市場,監督地圖的編制、出版、展示、登載;負責組織城區內永久性測量標志的檢查維護。

(九)依法管理礦產資源探礦權、采礦權及礦業權市場,主管采礦權出讓及登記發證工作;負責礦產資源開發利用的監督管理;組織礦產資源補償費、采礦權使用費、采礦權價款的徵收使用;負責礦產資源儲量管理。

(十)負責地質災害防治管理,依法組織開展地質災害調查、預報預警和地質災害防治,負責礦山地質環境監督管理和恢復治理;負責地質遺跡保護、岩溶洞穴、鍾乳石資源、礦泉水、地下水、地熱資源管理;依法管理水文地質、工程地質、環境地質勘查和評價工作;指導地下水動態監制、評價和預報工作。

(十一)管理、監督國家和地方財政撥給國土資源部門的新增建設用地有償使用費、耕地開墾費、礦產資源補償費、探礦權使用費、采礦權使用費等專項經費和其他資金;對國土資源系統行政事業性收費進行財務監督管理。

(十二)負責局機關和下屬單位的人事教育等工作,主管國土資源管理法規政策宣傳教育、國土資源信息系統建設和利用工作,組織國土資源幹部培訓。

(十三)指導下屬國土資源管理機構的業務工作。

(十四)承辦上級機關交辦的其它事項。

❼ 國土資源局工作職能是什麼

登陸一個國土資源局網站,都能查到。以一地級市國土資源局為例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省有關國土資源管理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參與國家宏觀經濟調控;擬訂有關土地、礦產資源和測繪管理的地方性規定,擬訂管理保護與合理利用土地資源、礦產資源及測繪管理的具體措施;依法監督土地、礦產資源管理和測繪工作的技術標准、規程、規范和辦法的執行,制定有關實施細則,並監督實施。
(二)組織編制和實施全市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和其他專項規劃;指導審核縣區、鄉(鎮)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參與報省政府、市政府審批的城市(鎮)總體規劃的審核;組織編制和實施礦產資源總體規劃、地質勘查、地質災害防治和地質遺跡保護規劃、計劃;組織編制全市測繪事業發展規劃,負責制定和實施本市基礎測繪、地籍測繪和其他重大測繪項目的規劃、計劃。
(三)監督檢查縣區國土資源主管部門行政執法和土地、礦產資源規劃執行情況;依照法律、法規、規章負責有關行政復議和應訴;依法保護土地、礦產資源所有者和使用者合法權益;承辦並組織調處重大權屬糾紛;查處重大違法案件。
(四)貫徹執行耕地特殊保護和鼓勵耕地開發政策;實施農地用途管制;監督指導未利用土地開發、土地整理、土地復墾、基本農田的保護和耕地開發工作,確保耕地面積只增加,不減少。
(五)統一管理全市城鄉地政、地籍工作,制定、實施地籍管理辦法;組織土地資源調查、地籍調查、土地統計和動態監測;組織指導和實施地籍信息系統建設;指導和實施土地確權、城鄉地籍、土地定級和土地登記、發證等工作,提供相關社會咨詢服務。
(六)主管全市土地徵用、劃撥工作;承擔報國務院、省政府、市政府審批的各類用地的審查、報批工作;參與重點建設項目的評估論證、選址定點、設計審查、竣工驗收等工作。
(七)負責全市土地市場和土地資產管理;擬定並按規定組織實施土地使用權出讓、租賃、作價出資、轉讓、交易和政府收購管理辦法;實施國有土地劃撥用地目錄指南和鄉(鎮)、村用地管理實施細則;負責國有企業處置劃撥土地使用權的審批管理和審核上報;指導農村集體非農土地使用權的流轉管理;指導基準地價、標定地價評測;審核評估機構從事土地評估的資格,確認土地使用權價格;負責土地收益的徵收管理工作。
(八)依法管理礦產資源探礦權、采礦權的審批登記發證和轉讓審查;負責探礦權、采礦權評估活動的監督管理,按規定確認評估結果;依法監督管理礦產資源開發、利用和保護,按規定會同有關部門管理礦產資源補償費和采礦權使用費的收取及使用。
(九)負責全市礦產資源儲量管理;組織進行礦產資源供需形勢分析和發展戰略研究;依法管理並實施審批許可權內的礦產資源預申請工作;組織全市礦產資源的調查評價;依法監督管理全市地質勘查工作;負責小礦地質儲量審批及認定工作。
(十)組織監測、防治地質災害和保護地質遺跡;依法管理水文地質、工程地質、環境地質勘查和評價工作;監測、監督防止地下水的過量開采與污染,保護地質環境。
(十一)負責全市基礎測繪規劃、計劃的編制並組織實施;組織並管理地籍測繪、行政區域界線測繪和其他重大項目測繪;組織指導全市基礎地理信息系統建設和基礎地理信息社會化服務;負責全市測繪行業管理、測繪市場管理;負責測繪任務登記、測繪產品質量監督和管理,指導監督測繪成果資料匯交;監督管理全市測繪基準和測量控制系統;管理和保護測量標志;監督執行測繪行業標准化工作;依法管理全市地圖市場;協助省級測繪主管部門審查向社會出版、展示的地圖和審核地名在地圖上的表示。
(十二)安排並監督檢查國家、省財政撥給的地勘、測繪、土地等事業經費和其他專項資金的使用;組織開展對外合作與交流。
(十三)負責對縣區國土資源局領導班子及科級幹部管理的有關工作。
(十四)承辦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❽ 國土局的職責與地礦局的職責區別

國土局主要職責是:
1、貫徹執行國家、省有關國土資源管理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規章,貫徹實施地方性的國土資源管理法規規章,研究制定地方性國土資源管理配置政策和規定;依照規定受理土地、地礦行政案件;貫徹實施土地、礦產資源的技術標准、規程、規范和辦法。

2、組織編制和實施全縣國土規劃、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和有關專項規劃;參與上報縣、州、省政府和國務院審批的城市總體規劃的審核和實施工作,指導、審核鄉(鎮)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組織礦產資源的調查評價,編制礦產資源保護與合理利用規劃、地質勘查規劃、地質災害防治和地質遺跡保護規劃。

3、依法負責對全縣土地、地質礦產行使行政管理權,監督檢查土地、地礦政策、法律、法規和規劃的執行情況,指導、監督基層國土資源管理部門依法行政,依法保護土地、礦產資源所有者和使用者的合法權益;承辦並組織調處土地、礦產權屬糾紛,查處國土資源違法案件。

4、組織實施耕地特殊保護,落實農用地用途管制和基本農田劃定、保護工作;擬定鼓勵耕地開發配套政策,籌集和管理耕地開發專項資金,指導、監督、管理和組織實施耕地開發、土地整理、土地復墾等工作,確保耕地總量動態平衡。

5、統一管理全縣土地資源和城鄉地籍、地政工作。主管全縣土地資源調查、地籍調查、土地統計和動態監測;指導實施土地確權、土地權屬變更、土地定級和登記發證工作。

6、擬定並按規定組織實施土地使用權出讓、租賃、轉讓、交易和政府收購儲備管理辦法,規范土地市場;貫徹實施國有土地劃撥使用目錄指南和鄉(鎮)村用地管理辦法;指導實施農村集體非農用土地使用權的流轉管理;定期修訂、公布全縣基準地價、標定地價。

7、主管全縣城鄉農用地轉用和土地徵用工作;承擔報縣政府、州政府、省政府和國務院審批的各類用地的審查、報批工作。負責各類建設用地的全程管理,組織新增各類建設項目用地預審,發布建設用地信息,跟蹤檢查各類建設土地利用情況。

8、依法管理礦產資源探礦權、采礦權的審查報批、登記發證和探采礦權轉讓、出租的審批登記;承擔礦產資源儲量管理工作,管理地質資料匯交;依法實施地質勘查行業管理,審查上報地質勘查單位資格和礦產資源開發利用方案,管理地勘成果;負責礦產資源補償費、采礦權使用費、采礦權價款及其他規費的徵收和上繳管理;按規定管理和使用地質勘查專項資金,審核上報探礦權、采礦權評估結果。

9、組織監測、防治地質災害和保護地質遺跡;依法管理環境地質勘查和評價工作;審定報批具有重要價值的古生物化石產地、標准地質剖面等地質遺跡保護區。

10、安排並監督檢查土地開發整理、地質勘查專項資金以及上級業務主管部門和財政撥給的其他專項資金的使用。代縣政府收取土地出讓金、土地轉讓契稅及土地管理其他費稅。

11、組織開展土地、礦產資源、測繪管理的法律、法規宣傳,承辦土地、礦產資源科技開發工作和合作與交流工作。

12、履行全縣測繪行政管理職能,依法管理全縣測繪市場,負責全縣測繪單位資格審核、測繪任務登記和測繪產品質量管理;負責對全縣地圖編制出版進行審核;組織管理全縣基礎測繪、地籍測繪、行政區域界線測繪和重大工程建設項目測繪;負責全縣測量標志、測繪成果管理;審定全縣各行政區劃面積。

13、承辦縣人民政府及上級國土資源管理部門交辦的其他事項。
地礦局的職責:
地礦局屬於行使行政權利的事業單位的,地礦局(無論是省級地市級或縣級)都是管理礦山采礦的辦理證件審批的,在審批的過程中,要求很嚴格,設置了許多障礙和條件,比如需要做地質調查報告、每年需要開採的數量,還需要繳納稅收,水土保持費、林業費、工商費等等,業主要辦完一個開采證,跑斷了腿,燒香拜佛,在這期間,有許多漏洞和腐敗的機會。

熱點內容
影視轉載限制分鍾 發布:2024-08-19 09:13:14 瀏覽:319
韓國電影傷口上紋身找心裡輔導 發布:2024-08-19 09:07:27 瀏覽:156
韓國電影集合3小時 發布:2024-08-19 08:36:11 瀏覽:783
有母乳場景的電影 發布:2024-08-19 08:32:55 瀏覽:451
我准備再看一場電影英語 發布:2024-08-19 08:14:08 瀏覽:996
奧迪a8電影叫什麼三個女救人 發布:2024-08-19 07:56:14 瀏覽:513
邱淑芬風月片全部 發布:2024-08-19 07:53:22 瀏覽:341
善良媽媽的朋友李采潭 發布:2024-08-19 07:33:09 瀏覽:760
哪裡還可以看查理九世 發布:2024-08-19 07:29:07 瀏覽:143
看電影需要多少幀數 發布:2024-08-19 07:23:14 瀏覽:1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