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室工作職責
發布時間: 2020-12-21 23:49:35
1. 醫生的工作職責包括哪些呢
醫生的工作職責:
1、在組長的領導和各級上級醫師的指導下,負責本專業的各項醫療工作,擔任住院、門診、急診的值班工作。
2、對接診病員進行檢查、診斷、治療,開寫醫囑、處方,並檢查其執行情況,同時還要做一些必要的檢驗和物理檢查工作。
3、及時填寫門診日誌、傳染病登記本、傳染病報告卡、發熱病人登記本及其他登記本。
4、書寫病歷。新入院病員的病歷,一般應在病員入院後24小時內完成。負責病員住院期間的病程記錄,及時完成出院病員病案小結。及時書寫門診病歷。
作為醫生,應時刻為病人著想,千方百計為病人解除病痛;救死扶傷,實行人道主義。尊重病人的人格與權利,對待病人不分民族、性別、職業、地位、財產狀況,都應一視同仁;文明禮貌服務。舉止端莊,語言文明,態度和藹,同情、關心和體貼病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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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生的分類
1、急診科:急診醫生特指的是急診專科醫生,我國急診醫師專業學會由世界急診醫學會和中華急診醫學會管理,一般在急診醫學科(室)或急診醫學中心以及急診病房包括重症監護病房(ICU)從事急診、急救和危重病監護治療工作。
2、全科:全科醫生是經過全科醫學專業培訓,臨床技能全面、醫德高尚的高素質基層醫療保健人才,富有獨立工作能力,對個人、家庭及社區提供便捷、廉價的防、治、保、康全方位的優質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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