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理單位的職責
A. 建設工程監理職責是什麼
1、工程監理單位應當依照法律、法規以及有關技術標准、設計文件和建設工程承包含同,代表建設單位對施工質量實施監理,並對施工質量承擔監理責任。
2、工程監理單位應當選派具備相應資格的總監理工程師和監理工程師進駐施工現場。未經監理工程師簽字,建築材料、建築構配件和設備不得在工程上使用或者安裝,施工單位不得進行下一道工序的施工。未經總監理工程師簽字,建設單位不撥付工程款,不進行竣工驗收。
3、監理工程師應當按照工程監理規范的要求,採取旁站、巡視和平行檢驗等形式,對建設工程實施監理。
B. 監理公司的主要職責是什麼
工程監理公司第一個職責是在計劃管理方面,具體內容是:
1、審批施工單位在開工之前提交的總施工進度計劃、現金流動計劃和總說明以及在施工階段提交的各種詳細計劃和變更計劃;
2、審批施工單位根據總施工進度計劃編制的年度計劃;
3、在施工過程中檢查和監督計劃的實施。當工程未能按計劃進行時,可以要求施工單位調整或修改計劃,並通知施工單位採取必要的措施加快施工進度;以使實際施工進度符合施工合同的要求;
4、定期向建設單位報告工程進度情況。當施工進度可能導致合同工期嚴重延誤時,有責任提出終止執行施工合同的詳細報告,供建設單位採取措施或做出決定。
工程監理公司第二個職責是在質量控制方面,具體內容是:
1、向施工單位書面提供原始基準點、基準線和基準標高等資料,進行現場交驗並驗收施工放樣;
2、在開工前和施工過程中,檢查用於工程的材料、設備,對於不符合合同要求的,有權拒絕使用;
3、簽發各項工程的開工通知書,必要時通知施工單位暫時停止整個工程或任何部份工程的施工;
4、對施工單位的檢驗測試工作進行全面監督;有權利用施工單位或自備的測試設備,對工程質量進行檢驗,採取數字控制;
5、按施工程序跟班檢查,對每道工序、每個部位進行質量檢查和現場監督,對質量符合施工合同規定的部份和全部工程予以簽認;對不符合質量要求的工程,有權要求施工單位返工或採取其他補救措施,以達到合同規定的技術要求;
6、檢查施工方法,審查試驗路段施工方案和工藝,批准特殊技術處理措施和特殊操作工藝;
7、審核竣工的部分永久工程或竣工的全部工程的交工驗收申請報告,向建設單位轉報並提交相關報告;參加建設單位或其上級主管部門主持的交、竣工驗收工作。
C. 工程監理的主要職責是什麼
近年來,我國已逐步取消強制監理,並著手試點全過程工程咨詢和建築師負責制、探索「監理+保險」的多元質量安全管理模式。在接軌國際、創新發展的同時,工程監理也應加快革新步伐。此次蘇州即將實施的新政,一方面多措並舉強化了監理的工作地位,傳遞了積極的行業信號,另一方面也啟示監理行業:只有順應變革,才能迎來機遇;只有創新求變,才不會被替代。
D. 監理單位職責
1)負責對《注漿施工組織設計》批復。
2)負責對注漿全過程進行旁站監理,並及時將現場情況向各相關單位上報。
3)負責組織注漿效果檢查評定。
E. 監理員的工作內容和職責是什麼
監理員的工作內容和職責一共十條:
1、熟悉所監理項目的合同條款、規范、設計圖紙,在專業監理工程師領導下,有效開展現場監理工作,及時報告施工過程中出現的問題。
2、檢查承包單位投入工程項目的人力、材料、主要設備及其使用、運行狀況,並做好檢查記錄;督促、檢查施工單位安全措施的投入。
3、認真學習和貫徹有關建設監理的政策、法規以及國家和省、市有關工程建設的法律、法規、政策、標准和規范,在工作中做到以理服人。
4、認真學習設計圖紙及設計文件,正確理解設計意圖,嚴格按照監理程序、監理依據,在專業監理工程師的指導、授權下進行檢查、驗收;掌握工程全面進展的信息,及時報告專業監理工程師(或總監理工程師)。
5、復核或從施工現場直接獲取工程計量的有關數據並簽署原始憑證;
6、擔任旁站工作,發現問題及時指出並向專業監理工程師報告。
7、記錄工程進度、質量檢測、施工安全、合同糾紛、施工干擾、監管部門和業主意見、問題處理結果等情況,做好有關的監理記錄;協助專業監理工程師進行監理資料的收集、匯總及整理,並交內業人員統一歸檔。
8、現場發現問題就地解決,同時向監理工程師匯報。
9、完成專業監理工程師(或總監理工程師)交辦的其它任務。
10、按設計圖及有關標准,對承包單位的工藝過程或施工工序進行檢查和記錄,對加工製作及工序施工質量檢查結果進行記錄。
(5)監理單位的職責擴展閱讀:
一、大學專科及以上學歷,建築、土木、工民建類相關專業;
二、1年以上工程監理工作經驗,有助理工程師資格者優先;
三、精通工程監理,工程管理等相關專業知識,了解建築法、合同法、招投標法等相關法律法規,了解工程概預算相關知識;
四、有較高的判斷決策能力,能及時決斷,靈活應變,能處理各種矛盾、糾紛,具備良好的協調能力和控制能力;
五、有很好的語言表達、交際溝通能力;
六、責任心強、能吃苦耐勞,能適應經常出差。
監理員---網路
F. 監理公司的主要職責是什麼
工程監理公司第一個職責是在計劃管理方面,具體內容是:
1、審批施工單位在開工之前提交的總施工進度計劃、現金流動計劃和總說明以及在施工階段提交的各種詳細計劃和變更計劃;
2、審批施工單位根據總施工進度計劃編制的年度計劃;
3、在施工過程中檢查和監督計劃的實施。當工程未能按計劃進行時,可以要求施工單位調整或修改計劃,並通知施工單位採取必要的措施加快施工進度;以使實際施工進度符合施工合同的要求;
4、定期向建設單位報告工程進度情況。當施工進度可能導致合同工期嚴重延誤時,有責任提出終止執行施工合同的詳細報告,供建設單位採取措施或做出決定。
工程監理公司第二個職責是在質量控制方面,具體內容是:
1、向施工單位書面提供原始基準點、基準線和基準標高等資料,進行現場交驗並驗收施工放樣;
2、在開工前和施工過程中,檢查用於工程的材料、設備,對於不符合合同要求的,有權拒絕使用;
3、簽發各項工程的開工通知書,必要時通知施工單位暫時停止整個工程或任何部分工程的施工;
4、對施工單位的檢驗測試工作進行全面監督;有權利用施工單位或自備的測試設備,對工程質量進行檢驗,採取數字控制;
5、按施工程序跟班檢查,對每道工序、每個部位進行質量檢查和現場監督,對質量符合施工合同規定的部分和全部工程予以簽認;對不符合質量要求的工程,有權要求施工單位返工或採取其他補救措施,以達到合同規定的技術要求;
6、檢查施工方法,審查試驗路段施工方案和工藝,批准特殊技術處理措施和特殊操作工藝;
7、審核竣工的部分永久工程或竣工的全部工程的交工驗收申請報告,向建設單位轉報並提交相關報告;參加建設單位或其上級主管部門主持的交、竣工驗收工作。
工程監理公司第三個職責是工程監理在計量與支付方面,具體內容是:
1、按施工合同的規定,現場計量核實合同工程量清單所規定的任何已完工程的數量和價值;
2、按合同規定和建設單位授權,審查、簽發期中支付證書及合同終止後任何款項的支付證書。對不符合技術規范和合同文件要求的工程項目和施工活動,有權暫拒支付,直至上述項目和活動達到要求;
3、除非施工合同文件另有規定,對合同執行期間,由於國家或省頒布的法律、法令、法規等致使工程費用發生的價格漲落,而引起的工程費用的變化,工程監理在與建設單位和施工單位協商後,經計算合理確定新的合同價格或調整幅度予以支付。
第四個職責是工程監理在合同管理方面,具體內容是:
1、主持開工前的第一次工地會議和施工階段的常規工地會議,並簽發會議紀要;有權參加施工單位為實施合同組織的有關會議;
2、根據工程實際情況,有權按合同文件規定的變更范圍,確定變更工程的單價和價格,並下達變更令。對施工合同中規定的較大變更,由監理審查後報建設單位核批;
3、對施工單位提出的竣工期的延長或費用索賠,有責任就其申述的理由,查清全部情況,並根據合同條款審定延長的工期或索賠的款額,經建設單位批准後發出通知;
4、認真審查施工單位任何分包人的資格和分包工程的類型、數量,提出建議報建設單位核准;
5、監督施工單位主要技術、管理人員的構成、數量與合同所列名單是否相符;
6、對施工單位進場的主要機械設備的數量、規格、性能按合同要求進行監督、檢查。由於機械設備的原因影響工程的工期、質量的,監理工程師有權提出更換或停止支付費用;
7、督促建設單位及時妥善完成合同規定的責任事項和法定承諾。
G. 工程監理員的主要職責是什麼
巡視工地,根據圖紙上的要求對工人做工的品質、進度以及安全作出合理的建議,要與施工單位去溝通,了解施工的進度。
如果發現有問題要在第一時間向領導或者是專監(專業監理工程師)反映。每天要跟蹤通知單,聯系單、並且在開會的時候要詳細的記錄開會的內容。
每天要寫形象進度與日記,真實的反映每天做工的進度和質量問題。除了這些,監理員還有一個重要的職責就是擔任旁站的工作,通俗的講就是在旁邊看著工作人員有沒有什麼地方做的不好的,可以隨時提出自己的意見和建議。
(7)監理單位的職責擴展閱讀
工程監理員工作內容:
1、檢查施工單位投入工程的人力、主要設備的使用、運行狀況;
2、見證取樣進場的工程材料、設備、構配件;
3、復核工程計量有關數據;
4、檢查和記錄工藝過程或施工工序;
5、檢查施工單位作業情況,及時指出並向專業監理工程師報告發現的問題;
6、做好施工現場監理記錄。
H. 監理是什麼職務主要職責是
監理的含義可以更全面地表述為:一個執行機構或執行者,依據准則,對某一行為的有關主體進行督察、監控和評價,守「理」者按程序辦事,違「理」者則必究;同時,這個執行機構或執行人還要採取組織、協調、控制、措施完成任務,使主辦人員更准確、更完整、更合理地達到預期目標。
主要職責:
1、監理工作以委託監理合同為依據,實施監理前必須簽訂書面合同;
2、工程建設監理實行總監負責制;
3、應「公正,獨立,自主」的開展工作,維護建設方與不損害承包方的合法權益;
4、建設單位與承包單位之間與建設工程合同有關的聯系活動應通過監理單位進行;
5、被監理單位必須接受監理;
6、嚴格質量保證體系,凡列入基本建設計劃的工程項目,都應實行「政府監督,社會監理,企業自檢」的質量保證體系。
(8)監理單位的職責擴展閱讀
監理工作紀律:
1、遵守國家的法律和政府的有關條例、規定和辦法等;
2、認真履行工程建設監理合同所承諾的義務和承擔的責任;
3、堅持公正的立場,公平地處理有關各方的爭議;
4、堅持科學的態度和事實求是的原則;
5、堅持按監理合同的規定向業主提供技術服務的同時,幫助被監理單位完成其擔負的建設任務;
6、不以個人的名義在報刊上刊登承攬業務的廣告;
7、不得損害他人名譽;
8、不泄露所監理的工程需保密的事項;
9、不在任何承建商或材料設備供應商中兼職;
10、不擅自接受業主的額外津貼,不接受被監理單位的任何津貼,不接受可能導致判斷不公的報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