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院安全生產職責
㈠ 醫院安全生產責任追究制度
醫院安全生產特點是火災,踩踏等事故,是管理重點,按照人員密集場所管理,醫療事故可以不算安全生產事故,但是是責任事故,要承擔責任。
㈡ 安全生產責任制的安全主任職責
1.在總經理的領導下,負責本企業安全生產的具體管理工作;監督各部門執行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的情況;對各部門安全員進行業務技術指導。
2.參與本企業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和安全方針、目標的制定,協助各部門擬訂、修訂本部門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和安全技術操作規程。
3.負責本企業安全教學工作,參與對新員工三級安全教育、四新安全教育、特種作業安全教育、危險作業安全教育工作。
4.負責落實本企業各項安全檢查工作,負責本企業安全設備、滅火器材、防護裝備、急救器材的日常安全巡檢工作。
5.每天到生產現場進行例行安全檢查,及時發現生產過程中的安全隱患,制止違章作業;遇有危及安全生產的緊急情況,有權責令其停止作業,並立即報告有關領導;對檢查出的安全隱患進行分類、匯總,並督促有關單位進行限期整改。
6.對危險作業進行事先審核批准,施工前檢查安全措施落實情況,施工後檢查現場恢復情況。
7.參加新建、擴建、改建及大修等工程的「三同時」安全監督工作,負責組織建設工程項目的安全、衛生預評價工作,使其符合職業安全衛生技術要求。會同設備管理部門負責油壓設備、壓力容器、壓力管道、特種設備安全監督、檢驗工作。
8.負責監督委外管理設施項目和外來施工隊的安全管理工作,對相關方在廠區內的活動進行限定和必要的安全培訓。
9.健全安全管理檔案數據,做到實用、齊全、規范化。
10.主持制定事故救援演練方案,通過演習檢驗方案的實效性,對事故救援人員進行業務培訓,對全廠員工進行事故疏散、自救知識培訓。
11.參加本企業事故調查處理工作和協助政府事故調查組調查,做好事故統計分析;按照「四不放過」的原則(事故原因分析不清不放過;群眾沒有受到教育不放過;沒有防範措施不放過;事故責任人沒受到處理不放過)。
12.接待政府相關安全管理部門的檢查工作和落實提出的整改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