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安工作成效
發布時間: 2020-12-18 02:30:45
Ⅰ 請問公安局一般如何處理家庭糾紛
家庭糾紛屬於民事糾紛,屬於私權糾紛,而公安機關是行政機關,屬於公權回機關。一般情況下答,公安機關是不受理民事糾紛調解,民事糾紛主要由當事人自行和解或調解解決,或人民調解組織調解,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同時,《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二條、第九條及《人民警察法》第二條第一款均規定,公安機關具有預防、制止違法犯罪活動,維護社會治安秩序,保護公民人身權、財產權的法定職責。公安機關對違法行為應當依法制止並處罰,而不能以存在民事糾紛為由怠於履行法定職責,姑息違法行為,否則即構成不履行法定職責。
所以,你們的家庭糾紛,公安機關是不會立案的,只能做普通的民事調解。而調解過程一般會做相關接警記錄,這種記錄僅僅是工作例行備案,不是案底,也不會對糾紛當事人產生不利影響。
Ⅱ 從軍事,經濟,治安,外交四個方面分析商鞅變法的成效
商鞅自魏國入秦,並提出了廢井田、重農桑、獎軍功、實行統一度量和郡縣制等一整套變法求新的發展策略。經過商鞅變法,秦國的經濟得到發展,軍隊戰鬥力不斷加強,發展成為戰國後期最富強的封建國家。
熱點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