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資方職責
❶ 履行國有資產出資人職責的機構 包括哪些
履行國有資產出資人職責的機構指獲得授權的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或者他們委託的專門機構對經營性國有資產行使出資人的職權和承擔保值增值的責任。國有資產出資人依法享有對國有資產的佔有、收益、使用和支配權。
各級國有資產管理機構可以根據資產規模和營運需要,設立國有資產營運主體如國有控股公司、投資公司、資產經營公司等,授權他們行使出資人職責。
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機構——職責
1、依法對所出資企業履行出資人職責。一是依法對所出資企業履行出資人職責,維護所有者權益;二是向所出資企業派出監事會;三是對所出資企業負責人進行任免、考核和獎懲。
2、對國有(控股)企業、企業國有資產的職責。一是指導推進國有(控股)企業的改革和重組;二是通過統計稽核等方式對企業國有資產保值增值狀況進行監管。
3、國務院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機構制定規章、制度的職責。國務院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機構還可以制定企業國有資產管理的規章、制度。這些規章、制度具有法律效力,地方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機構、國有出資企業要執行。
(1)出資方職責擴展閱讀
性質
1、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機構是履行國有資產出資人職責的專門機構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機構只承擔國有資產出資人職責,不承擔政府的社會公共管理職能。
2、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機構是履行國有資產出資人職責的唯一機構。
只有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機構行使國有資產出資人職責,承擔社會公共管理職l能的其他政府部門、機構不應也不能承擔國有資產出資人職責。
3、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機構是履行國有資產出資人職責的統一機構。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機構作為出資人,對所出資企業享有資產收益、重大決策和選擇管理者的權利。這三項權利是國有資產出資人職能不可分割的有機組成部分。
4、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機構是代表政府履行國有資產出資人職責的機構。在黨的十六大和《條例》確定的國有資產管理體制下,政府是國有資產出資人代表,政府設立國資機構,授權該機構代表自己行使國有資產出資人職責。
5、上下級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機構間具有指導監督關系。國務院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機構負責制定企業國有資產監督管理的規章、制度,以及指導國有企業改革和發展的政策措施。這些規章制度、政策措施,地方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機構和國有企業必須遵照執行。
❷ 履行出資人職責的機構享有哪些權利
履行出資人職責的機構享有:資產管理、參與重大決策和選擇管理者等權利。
❸ 會計題,履行出資人職責職責的機構和董事會有啥區別
履行出資人職責的應該就是股東會和股東大會吧。
按照公司法的規定:
一,股東會的職責:
1、決定公司的經營方針和投資計劃。
2、選舉和更換董事,決定有關董事的報酬。
3、選舉和更換由股東代表出任的監事,決定有關監事的報酬事項,審議批准董事會的報告。
4、審議批准監事會的報告:審議批推公司的年度財務預算方案、決算方案。
5、審議批准公司的利潤分配方案和彌補虧損方案。
6、對公司增加或者減少注冊資本做出決議。
7、對公司發行債券做出決議。
8、對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出資做出決議(本項為有限責任公司股東會議特有的職權)。
9、對公司合並、分立、解散和清算等事項做出決議。
10、修改公司章程,以及公司章程規定需由股東大會決定的事項。
二,董事會的職責:
(一)召集股東會會議,並向股東會報告工作;
(二)執行股東會的決議;
(三)決定公司的經營計劃和投資方案;
(四)制訂公司的年度財務預算方案、決算方案;
(五)制訂公司的利潤分配方案和彌補虧損方案;
(六)制訂公司增加或者減少注冊資本以及發行公司債券的方案;
(七)制訂公司合並、分立、解散或者變更公司形式的方案;
(八)決定公司內部管理機構的設置;
(九)決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經理及其報酬事項,並根據經理的提名決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經理、財務負責人及其報酬事項;
(十)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十一)公司章程規定的其他職權。
❹ 公司股東要承擔哪些責任
公司股東要承擔的責任:
二、按時足額繳納出資,不得抽逃出資;
三、不得濫用股東權利損害公司或者其他股東的利益;應當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四、不得濫用公司法人獨立地位和股東有限責任損害公司債權人的利益。公司股東濫用公司法人獨立地位和股東有限責任,逃避債務,嚴重損害公司債權人利益的,應當對公司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4)出資方職責擴展閱讀:
法律地位
1、股東與公司的關繫上,根據《公司法》,股東依法享有資產收益、參與重大決策和選擇管理者等權利。
2、股東之間關繫上,股東地位一律平等,原則上同股同權、同股同利,但公司章程可做其他約定。
注意:國有獨資公司,由國家單獨出資,由國務院或者地方人民政府授權本級人民政府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機構履行出資人職責。
❺ 國有資產出資人職責什麼職責
十六大提出: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分別代表國家履行出資人職責,享有所有者權益,權利、義務和責任相統一,管資產和管人、管事相結合。
(一)代表國家股東一體化行使股東各項權利;
(二)監督管理國有資產;
(三)研究和調整國有經濟的戰略發展規劃和布局,國有資產進退的法律制度
和機制;
(四)引進和借鑒國際先進管理經驗,推進現代企業管理制度;
(五)指導監督地方國資委的工作;
(六)研究推廣黨政工作在中國特色的經濟范圍內的新方式和方法。
❻ 什麼是履行國有資產出資人職責的機構
履行國有資產出資人職責的機構指獲得授權的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或者他們委託的專門機構對經營性國有資產行使出資人的職權和承擔保值增值的責任。國有資產出資人依法享有對國有資產的佔有、收益、使用和支配權。
各級國有資產管理機構可以根據資產規模和營運需要,設立國有資產營運主體如國有控股公司、投資公司、資產經營公司等,授權他們行使出資人職責。
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機構——職責
1、依法對所出資企業履行出資人職責。一是依法對所出資企業履行出資人職責,維護所有者權益;二是向所出資企業派出監事會;三是對所出資企業負責人進行任免、考核和獎懲。
2、對國有(控股)企業、企業國有資產的職責。一是指導推進國有(控股)企業的改革和重組;二是通過統計稽核等方式對企業國有資產保值增值狀況進行監管。
3、國務院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機構制定規章、制度的職責。國務院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機構還可以制定企業國有資產管理的規章、制度。這些規章、制度具有法律效力,地方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機構、國有出資企業要執行
(6)出資方職責擴展閱讀
性質
1、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機構是履行國有資產出資人職責的專門機構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機構只承擔國有資產出資人職責,不承擔政府的社會公共管理職能。
2、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機構是履行國有資產出資人職責的唯一機構。
只有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機構行使國有資產出資人職責,承擔社會公共管理職l能的其他政府部門、機構不應也不能承擔國有資產出資人職責。
3、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機構是履行國有資產出資人職責的統一機構。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機構作為出資人,對所出資企業享有資產收益、重大決策和選擇管理者的權利。這三項權利是國有資產出資人職能不可分割的有機組成部分。
4、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機構是代表政府履行國有資產出資人職責的機構。在黨的十六大和《條例》確定的國有資產管理體制下,政府是國有資產出資人代表,政府設立國資機構,授權該機構代表自己行使國有資產出資人職責。
5、上下級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機構間具有指導監督關系。國務院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機構負責制定企業國有資產監督管理的規章、制度,以及指導國有企業改革和發展的政策措施。這些規章制度、政策措施,地方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機構和國有企業必須遵照執行。
❼ 依據《企業國有資產法》,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機構如何履行出資人職責
作為履行國有資本出資人職責的國有資產管理機構,其職責主要有以下幾方面:
第一,對所出資企業負責人實施管理。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機構任免國有獨資企業的總經理、副總經理、總會計師及其他企業負責人;任免國有獨資公司董事長、副董事長、董事,並向其提出總經理、副總經理、總會計師等的任免建議;依照公司章程,提出向國有控股的公司派出的董事、監事人選,推薦國有控股的公司的董事長、副董事長和監事會主席人選,並向其提出總經理、副總經理、總會計師人選的建議。國務院,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設區的市、自治州級人民政府,對所出資企業的企業負責人的任免另有規定的,按照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對所出資企業重大事項實施管理。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機構依照法定程序,決定所出資企業中的國有獨資企業、國有獨資公司的分立、合並、破產、解散、增減資本、發行公司債券等重大事項;作為出資人,決定國有股權轉讓;對所出資企業的重要子企業需要進行監管的,由國務院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機構另行制定辦法,報國務院批准;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機構可以對所出資企業中具備條件的國有獨資企業、國有獨資公司進行國有資產授權經營。被授權的國有獨資企業、國有獨資公司對其全資、控股、參股企業中國家投資形成的國有資產依法進行經營、管理和監督。被授權的國有獨資企業、國有獨資公司應當建立和完善規范的現代企業制度,並承擔企業國有資產的保值增值責任。
第三,對企業國有資產實施管理。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機構負責企業國有資產的產權界定、產權登記等基礎管理工作;協調其所出資企業之間的企業國有資產產權糾紛;對所出資企業的國有資產收益依法履行出資人職責,對所出資企業的重大投融資規劃、發展戰略和規劃,依照國家發展規劃和產業政策履行出資人職責。為防止企業國有資產流失,要求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機構建立企業國有資產產權交易監督管理制度,加強對企業國有資產產權交易的監督管理;所出資企業中的國有獨資企業、國有獨資公司的重大資產處置,需由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機構批準的,依照有關規定執行。
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機構在履行出資人職責時,要對不同類企業國有資產採取不同的監管方式。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機構依照法定程序,直接決定國有獨資企業、國有獨資公司的重大事項;對國有控股的公司,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機構依照公司法的規定,通過派出的股東代表、董事,參加股東會、董事會,按照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機構的指示發表意見,行使表決權,對企業國有資產實施監督管理。
為了保證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機構既要履行出資人職責,又不影響企業經營自主權,所出資企業及其投資設立的企業,享有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的企業經營自主權。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機構應當支持企業依法自主經營,除履行出資人職責以外,不得干預企業的生產經營活動。
❽ 代表政府履行出資人職責可以是國有獨資公司嗎
根據抄物權法第五十五條的規定:襲國家出資的企業,由國務院、地方人民政府依照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分別代表國家履行出資人職責,享有出資人權益。 因此,國有獨資公司不能代表政府履行出資人職責。國務院國資委履行非金融類央企的出資人職責,財政部代表國家履行金融類央企的出資人職責,地方人民政府或地方國資委履行地方類國有企業的出資人職責。國有獨資公司只能根據本級國資委的授權,對下屬企業履行股東職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