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敦煌市治安

發布時間: 2020-12-14 19:31:55

A. 張掖市和敦煌市從各個方面那個地方更好些

張掖比敦煌大一點,經濟不好說,張掖是農業為主,旅遊為輔,敦煌則是純旅遊。不過等張掖的內丹霞容地貌與濕地開發後,估計旅遊之間的差距會所小一點,環境來說當然是張掖好,畢竟塞外江南不是白叫的。而敦煌旅遊的一個重點則是沙漠,所以環境肯定比不上張掖。就社會來說,敦煌因為在國際上也小有名氣,所以治安等方面不是特別好,但是我想力治安度也較大。而張掖因為旅遊不如敦煌,所以人員流動較小,人與人之間扯關系也能扯上點,大家抬頭不見低頭見,所以治安來說還是不錯的,不過因此治安力度不是特別大。

B. 敦煌莫高窟保護總體內容是什麼有沒有文本可以欣賞啊

甘肅敦煌莫高窟保護條例[1] (2002年12月7日省九屆人大常委會第三十一次會議通過 2002年12月7日甘肅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公告第60號公布)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了加強對敦煌莫高窟的保護、管理和利用,弘揚中華民族優秀的歷史文化,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文物保護法》和有關法律、法規,制定本條例。 第二條 敦煌莫高窟是世界文化遺產和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對敦煌莫高窟的保護以及在敦煌莫高窟保護范圍內游覽、考察或者進行其他活動的機關、組織和個人,應當遵守本條例。 第三條 敦煌莫高窟的保護,應當堅持「保護為主、搶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強管理」的方針,正確處理經濟建設、社會發展與文物保護的關系,確保敦煌莫高窟及其歷史風貌和自然環境的真實性、完整性。 敦煌莫高窟保護范圍內的基本建設、旅遊發展必須遵守文物保護工作的方針,其活動不得對文物及其環境造成損害。 第四條 省人民政府應當加強對敦煌莫高窟的保護工作,並實行統一領導。省文物行政部門是敦煌莫高窟保護工作的主管部門。 敦煌市人民政府在城鄉建設、旅遊發展、環境保護、災害防治、治安保衛等方面,做好敦煌莫高窟及其環境風貌的保護工作。 其他有關的人民政府文化、文物、公安、城鄉建設、工商、環境保護、旅遊、海關等行政部門在各自的職責范圍內,做好敦煌莫高窟的保護工作。 第五條 敦煌莫高窟保護管理機構具體負責敦煌莫高窟保護范圍內的保護和管理工作,並接受省人民政府及其有關行政部門和當地人民政府的監督管理。 第六條 敦煌莫高窟的保護應當納入全省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及敦煌市城鄉建設總體規劃。 敦煌莫高窟保護管理機構應當為經濟建設和社會發展服務。 第七條 敦煌莫高窟保護和管理工作所需經費主要由國家和省財政撥款予以保障。各級人民政府鼓勵、支持敦煌莫高窟保護管理機構發展文化產業和吸納捐贈、贊助等。 用於敦煌莫高窟保護和管理的撥款、事業性收入資金以及有關基金會的基金和其他捐贈、贊助的財物,應當依法管理,專款專用,任何單位或者個人不得侵佔、挪用。 第八條 各級人民政府應當鼓勵社會力量參與敦煌莫高窟的保護,支持國內國際間的合作與交流。 第九條 各級人民政府及其文物行政部門、敦煌莫高窟保護管理機構,應當積極採取措施收集流失的敦煌莫高窟文物;鼓勵、支持國內外單位和個人,歸還或者協助收集流失的敦煌莫高窟文物。 第二章 保護對象與保護范圍 第十條 本條例對敦煌莫高窟保護的對象包括: (一)敦煌莫高窟保護范圍內的石窟建築、窟前木構建築、窟前寺院遺址、古塔; (二)敦煌莫高窟洞窟內壁畫、塑像以及構成洞窟整體的其它部分; (三)由敦煌莫高窟保護管理機構收藏、保管、登記注冊的文物藏品和重要資料; (四)敦煌莫高窟保護范圍內的地下文物; (五)構成敦煌莫高窟整體的歷史風貌和自然環境; (六)其它依法應當保護的文物。 第十一條 敦煌莫高窟保護范圍分為重點保護區和一般保護區。 重點保護區:東以大泉河東岸為界;南至成城灣起向南延伸500米;西以石窟崖沿起向西延伸2000米;北至省道217線11000米里程碑處。 一般保護區:東至三危山西麓;南至整個大泉河流域,包括大泉、條湖子、大拉牌、小拉牌、苦溝泉等水域;西至鳴沙山分水嶺向西2000米;北至省道217線1000米里程碑處,並以公路為中心向東西兩側各延伸3500米。 第十二條 省人民政府應當依照本條例第十一條的規定,設置保護標志和保護范圍界樁,其他單位和個人不得擅自移動和損毀。 第十三條 在敦煌莫高窟保護范圍之外可以劃定建設控制地帶,其范圍由省人民政府確定並公布。 第三章 保護管理與利用 第十四條 省文物行政部門應當組織編制敦煌莫高窟保護規劃,經依法批准後實施。 第十五條 敦煌莫高窟重點保護區內不得新建永久性建築物、構築物;一般保護區內不得進行與文物保護無關的建設工程。在敦煌莫高窟重點保護區和一般保護區內均不得進行爆破、鑽探、挖掘等作業,不得建設污染文物及其環境的設施,不得進行可能影響文物安全及其環境的活動。因特殊需要進行的建設工程,必須事先徵得國務院文物行政部門同意,由省人民政府批准。 第十六條 敦煌莫高窟重點保護區和一般保護區內禁止下列活動: (一)在文物、建築物、構築物、保護設施上張貼、塗寫、刻劃、攀登、翻越; (二)在設有禁止拍攝標志區域內進行拍攝活動; (三)擅自測繪文物、建築物、構築物; (四)采沙、採石、取水、開荒、放牧、焚燒、野炊; (五)設置廣告、修墳、亂倒垃圾; (六)擅自佔用或者破壞植被、河流水系和道路; (七)射擊、狩獵; (八)運輸或者存放易爆、易燃、劇毒、放射性物品; (九)其他可能損毀或者破壞文物、建築物、構築物以及環境風貌的活動。 第十七條 在敦煌莫高窟保護范圍和建設控制地帶內已有的污染文物及其環境的設施,應當限期治理;危害文物安全及破壞其歷史風貌的建築物、構築物,應當依法調查處理,必要時,對該建築物、構築物予以拆遷。 第十八條 在敦煌莫高窟保護范圍和建設控制地帶內進行的建設工程,事先應當依法進行考古調查、勘探。在考古調查、勘探中發現文物的,應當按照文物保護的要求制定文物保護方案;在工程建設中發現文物的,建設單位應當立即停工,保護現場和文物安全,及時通知敦煌莫高窟保護管理機構或者敦煌市人民政府文物行政部門。 因建設工程而進行的考古調查、勘探、發掘費用,由建設單位列入建設工程預算。 第十九條 在敦煌莫高窟保護范圍和建設控制地帶內,禁止任何單位或者個人私自發掘文物。確需進行的考古發掘,應當依法辦理批准手續,由省文物行政部門組織已經取得考古發掘許可證書的單位實施。 第二十條 在敦煌莫高窟建設控制地帶內不得進行影響文物安全及其環境的活動;進行建設工程,必須事先徵得國務院文物行政部門同意,由省城鄉建設規劃部門批准,其形式、高度、體量、色調等應當與敦煌莫高窟的環境風貌相協調。 第二十一條 敦煌莫高窟保護管理機構應當科學確定莫高窟旅遊環境容量,對開放洞窟採取分區輪休制度或者限制遊客數量。 第二十二條 敦煌莫高窟保護管理機構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建立健全管理制度,配備防火、防盜、防蟲、防自然損壞等設施,確保文物安全,保護其歷史風貌和自然環境不受損害;採用先進的科學技術,加強對敦煌莫高窟文物和科學保護技術的研究、應用。 第二十三條 敦煌莫高窟保護管理機構應當按照不改變文物原狀的原則,及時對敦煌莫高窟文物進行修繕、保養。對文物進行修繕時,應當依法辦理批准手續,其設計、施工、監理等必須由取得文物保護工程資質證書的單位承擔。 第二十四條 敦煌莫高窟保護管理機構應當建立文物記錄檔案並依法備案。文物的出入庫、提取使用、調撥、交換和借用必須按照法律、法規或者有關規定辦理手續。 第二十五條 敦煌莫高窟保護管理機構對敦煌莫高窟文物和科學保護技術的研究成果,以及由其提供資料製作的出版物、音像製品等,享有法律、法規規定的知識產權。 第二十六條 製作出版物、電影、電視劇(片)以及專業錄像和專業攝影需拍攝敦煌莫高窟文物的單位和個人,應當經國家文物行政部門批准,按照規定繳納費用後,在敦煌莫高窟保護管理機構工作人員的監督下進行拍攝。 第二十七條 因特殊情況需要復制敦煌莫高窟文物的,應當根據文物的級別,經國家文物行政部門或者省文物行政部門批准,並由敦煌莫高窟保護管理機構監制。 第二十八條 敦煌莫高窟文物及敦煌莫高窟保護范圍內的土地不得轉讓、抵押或者贈與、出租、出售,不得作為企業資產經營,不得用於不利於文物保護的活動。改變敦煌莫高窟使用人或者用途的,應當由省人民政府報國務院審批。 第二十九條 申請在敦煌莫高窟保護范圍內從事經營活動的單位和個人,應當事先徵得敦煌莫高窟保護管理機構的同意後,由敦煌市人民政府有關部門辦理相關手續。 第四章 獎勵與處罰 第三十條 有下列事跡的單位和個人,由各級人民政府及其文物行政部門或者敦煌莫高窟保護管理機構給予表彰獎勵: (一)長期從事敦煌莫高窟保護管理工作成績突出的; (二)在敦煌莫高窟文物和科學保護技術的研究、應用中成績突出的; (三)與損毀、破壞、盜竊敦煌莫高窟文物等違法犯罪行為作堅決斗爭的; (四)在自然災害和突發事件中搶救、保護敦煌莫高窟文物有功的; (五)將敦煌莫高窟文物捐獻給國家,或者在敦煌莫高窟文物歸還國家的過程中成績突出的。 第三十一條 在敦煌莫高窟保護和管理工作中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所在單位或者上級主管部門對負有責任的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行政處分,情節嚴重的依法開除公職;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一)濫用審批許可權,不履行職責或者發現違法行為不予查處,造成嚴重後果或者謀取私利的; (二)造成敦煌莫高窟文物及重要資料損毀或者流失的; (三)借用或者非法侵佔國有的敦煌莫高窟文物的; (四)貪污、挪用文物保護經費的。 違反前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自開除公職之日起10年內不得從事文物管理工作。 第三十二條 違反本條例第十二條、第十六條第(一)、(二)、(三)項規定,情節輕微的,由敦煌莫高窟保護管理機構予以警告、責令改正或者限期恢復原狀、賠償損失,並可處以5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可以並處5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罰款。 第三十三條 違反本條例第十六條第(四)、(五)、(六)項規定的,由敦煌市人民政府有關行政部門或者由其根據敦煌莫高窟保護管理機構的意見予以警告、責令改正或者限期恢復原狀、賠償損失,並可依法予以罰款。 第三十四條 在敦煌莫高窟保護范圍和建設控制地帶內,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省文物行政部門或者由敦煌市人民政府文物行政部門根據省文物行政部門的意見,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文物保護法》的有關規定予以處罰: (一)未經批准,進行建設工程或者爆破、鑽探、挖掘等作業; (二)進行建設工程,其工程設計方案未經依法批准,對敦煌莫高窟的歷史風貌造成破壞的; (三)擅自修繕文物,明顯改變文物原狀的; (四)施工單位未取得文物保護工程資質證書,擅自從事文物修繕工程的; (五)擅自進行文物考古發掘、調查、勘探的; (六)發現文物未及時上報,造成文物損毀的。 第三十五條 違反本條例第十六條第(七)、(八)項規定及其他構成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由敦煌市公安機關依法給予處罰。 第三十六條 違反本條例規定,造成敦煌莫高窟文物及其環境污染的,由敦煌市人民政府環境保護行政部門責令限期治理並依照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給予處罰。 第三十七條 違反本條例第二十六條規定的,由敦煌莫高窟保護管理機構責令停止拍攝,沒收拍攝所得全部文物資料,情節嚴重的,移送公安機關處理。 第三十八條 違反本條例第二十七條規定的,由省文物行政部門責令停止復制,沒收復製品,並按照國務院有關規定予以處罰;情節嚴重的,按照國家知識產權保護的有關規定追究其法律責任。 第三十九條 其他對敦煌莫高窟文物、建築物、構築物及其環境風貌造成損毀、破壞或者污染的行為,有關法律、法規已有處罰規定的,從其規定。 第五章 附則 第四十條 本條例實施中的具體應用問題,由省文物行政部門負責解釋。 第四十一條 本條例自2003年3月1日起施行。

C. 一個人去敦煌的話,敦煌旅遊注意事項有哪些

一個人去確實有很多的注意的事情呢,"絲路直通車"旅遊網詳細介紹了需要攜帶的東西以及詳細的旅遊的攻略

D. 從山東到敦煌自助游大概要多少錢 包括車費

我就住在敦煌,歡迎你啊。
同為學生的我想你當然是坐火車嘍。
從日照來的話肯定版要轉車權的,要麼在濟南轉,要麼在鄭州轉,建議最好去鄭州,那裡西去的車很多。濟南只有一趟發烏魯木齊的可以坐。到了濟南或鄭州買到柳園的票就好了,從柳園到敦煌坐汽車。
1 日照-濟南 硬座70 濟南-柳園 硬卧中301
2 日照-鄭州 硬座49 鄭州-柳園 硬卧中 普快231 空調特快431
到了柳園下車後在火車站前就會有司機來拉你,要先說好價,計程車每人30,大巴每人10-15,大概一個多小時就到敦煌了。
至於敦煌旅遊樓上有一位已經說的很清楚了,我覺得也沒什麼好補充的。

E. 如何看待敦煌廁所事件,經過該事件後,是否會打消你去敦煌旅遊的想法

——此路是我開,此樹是我栽。要從此路過,留下買路財;敦煌廁所事件,就跟古代攔路搶劫一樣,總之車輛到了那個場地就會被陷住,陷住了就必須給錢,就算你自己找人弄出去都不行。

期間,房車上的人員也多次好言相勸,表示我們就讓他幫忙弄一下也不行嗎?但是,仍遭到這群人的拒絕。最後,這名男子沖過來拍打拍攝者的手機,並放出狠話“你拉,你拉一個試試!”無奈之下,該男子只好將車窗搖了上去。最終該男子沒能拖車成功!

隨後,拍攝者報了警,並將拍攝視頻曝光至網路,引發社會關注。目前警方已經介入調查,截止9月15日上午,已抓獲涉嫌強迫交易罪的犯罪嫌疑人5名,其中2人被刑事拘留。

這群人在光天化日之下“攔路搶劫”,暴力威脅他人,藐視國家法度,無法無天,造成的社會影響極其惡劣。希望相關部門嚴厲打擊罪犯,早日將一干涉事人員連根拔起,從重從嚴判處。

F. 敦煌市洗浴中心

敦煌的招待所,二星,三星的賓館很多,一般的招待所都有洗澡的,敦煌是個小城市,一般很安全,治安非常好,不用擔心,祝在敦煌玩得開心

G. 敦煌安全嗎

敦煌是世界著名的旅遊城市,治安雖然不及國外有些大城市,但是敦內煌的民風還是很淳樸的容,至於搶劫事件很少發生,一般的小治安案件肯定哪裡都有。
由於敦煌是旅遊城市,所以酒店、賓館很多,各種檔次的都有,不同的酒店價格也是不一樣的,推薦幾個不錯的給你,敦煌陽光沙洲大酒店、敦煌賓館、太陽能賓館。如果你打算住比較經濟的賓館,也有很多,比如中興賓館、敦煌飯店、電力賓館。
關於晚上出不出門的問題,你大可放心,敦煌的夜市也是很不錯的,而且敦煌市的一把手領導經常沒事到處溜達,所以你完全不必擔心晚上的安全。前提是,你不要去找那些不該找的人,比如說特殊服務行業,否則你會被警察帶走。
就這么多了,哥們就是敦煌人

H. 敦煌商家為收高昂拖車費在沙漠設「陷阱」,是否違法

一.敦煌商家未收高昂拖車費,在沙漠設陷阱,是否違法這一件事?其實在我看來,這就屬於反他們這種行為,實在是太可惡了,賺這種黑心的錢實在令人惡心了,如果這個世界都是這種黑心商家做這種事情的話,那麼怎麼還會存在於公證人呢?

四.就像敦煌商家為了收高昂的拖車費,在沙漠設陷阱,像他們這種行為就是違法的,我對於這種事情是深惡痛絕的,因為遭受這種事情太多了,因為這一種人為了賺那一點點的黑心錢,竟然做如此令人惡心的事情,對於這種違法的行為,一定要上報給人民政府,添讓他們用嚴厲的法律手段去制裁這一種人,讓他們知道做這種事情的嚴重後果,讓他們不再敢做這種事情,維護好我們的社會治安,讓我們人民群眾過上美好的生活,這樣的話我們人民群眾就不會再遭受這種無緣無故的損失了。

I. 誰知道敦煌莫高窟是不是整修了不對外參觀了

敦煌市區很小交通很方便,市區有公交車和計程車,費用相對很便宜。公交車1元/人,計程車起步價5元,一般在敦煌市區內起步價就可以到任何你要去得地方。

有關住宿

因為敦煌是一個旅遊城市所以大可不必擔心找不到住的地方,當地有很多賓館,但是價格都比較貴,一般都是旅行社常安排遊客住的地方。標准間一般都在140元左右。除了隨處可見的賓館以外還有一些旅店,離市中心相對比較遠。在這介紹一家在汽車站附近的交通旅店,標准間只要40元 。建議背包客學生可以選擇住在這里,條件不如賓館好但還是很安全。

有關伙食

因為敦煌是旅遊城市所以物價相對比較高,當地餐飲比較集中的就是沙洲市場,位置很容易找到。位於敦煌市博物館斜對面。市場上的小吃都很不錯,人也很多。物價統一,不會擔心被騙。當地人民很友好民風還是比較純朴,如遇到迷路找不到地方的情況下可以訊問當地人,他們會告訴你正確的方向。

接下來就為大家介紹幾個景點攻略

莫高窟攻略

到敦煌第一站多數都是聞名世界的莫高窟。無論你是什麼時間到達敦煌市區都建議你最好在早晨前往莫高窟,特別是在夏季或者旺季的時候。因為到了下午莫高窟的人會相當的多而且天氣也會變得越來越熱。

莫高窟的門票價格160元/人,學生憑學生證、60歲以上老人可以買到半票。軍人、70歲以上老人免票。至於有關莫高窟在旺季去之前要訂票的說法是相對於團客,散客隨時去都可以買到票不需提前預訂。

從市區到達莫高窟可乘坐公交車,在敦煌賓館,絲路賓館,都有中巴隨時等候8元/人,單程用時大概40分鍾。一般情況下是坐滿就走,但是不用擔心要等很久,因為車很多而且票員會在路邊招攬客人,所以一般情況下很快就可以坐滿。

這里要特別說明一下:有些遊客為節省時間想下火車直接去莫高窟,那麼可以出了火車站在高速路邊等候開往莫高窟的公交中巴,招手司機就會挺車。車費是一樣的8元/人。

游覽莫高窟建議大家在進入前拍照留念,因為進入莫高窟不允許帶相機,而且等到游覽完出來再拍照的時候人很多。莫高窟是由講解員帶領遊客參觀游覽,一個講解員大約帶領20個遊客參觀10個洞窟。雖然每個講解員帶領遊客參觀的洞窟有所不同但是您大可不必擔心別人看得比自己看到的要好或者著名,因為他們選擇的這十個洞窟都是各朝代的代表洞窟,都是具有明顯的那個朝代特徵。當然,對於很感興趣的遊客可以在第一次參觀結束後在門口等待另一個講解員再參觀一次,因為不同的講解員可能會帶遊客參觀不同的洞窟,而且每個講解員所講述的側重點不同,有的注重歷史、有的注重壁畫故事情節、有的則注重洞窟壁畫藝術方面等等。

參觀結束後在來時下車的地方就有回去的中巴車。

鳴沙山、月牙泉攻略

鳴沙山離敦煌市區只有3公里,在市區可乘坐3路公交車終點站就是鳴沙山。鳴沙山門票120元/人。優惠方式與莫高窟相同。

建議游覽鳴沙山的時間在早晨或者是下午,一般都是會選擇早晨在鳴沙山看日出或者下午看日落。鳴沙山的旅遊項目花樣繁多,進門一般都會騎駱駝前往月牙泉或者是鳴沙山頂,費用30元/人(往返門口到月牙泉的距離)60元/人(往返門口道明沙山的距離),在旁邊有賣鞋套,不過來鳴沙山就是為了與沙子親密接觸,一般遊人都不會選擇鞋套。

至於騎駱駝的距離由個人定奪。不過要是傍晚去建議先去月牙泉,天黑看到的月牙泉就沒有日落下的那般美麗景象了。而且個人建議鳴沙山還是徒步比較有趣,一定要趕在日落前到達山頂,就可以看到沙漠上落日余輝的景象還有沙山的影子

來到鳴沙山滑沙是必不可少的項目,費用是15元/人,不過這個是不限次數的。如果你有精力可以把自己滑下來的木板再背上去的話,滑多少次都可以,有專門背板子走的木棧道不會很累。

除此之外還有沙漠摩托和滑翔,價格隨路線長短不等,但是無論怎樣都要與他講價錢。因為一般情況下都能在他給出的價格下便宜50元左右。

鳴沙山玩到很晚回去都沒有關系,10點30都有來時乘坐的3路公交車,即使沒有公交車也有計程車,路途不是很遠所以打車費用不會很貴,即使不坐計程車就是走路也可以很快走到敦煌市區。因為敦煌市旅遊城市所以晚上街上很熱鬧治安也很好,店鋪關門都很晚,大約都在10點以後。

最重要也是最近的兩個景點就介紹完了,接著就是周邊的一些路途比較遠的景點了,因為我們只去了敦煌古城、玉門關、漢長城、雅丹魔鬼城、陽關。所以就只能介紹一下這幾個景點的攻略了。

交通:因為這條線路屬於敦煌旅遊的西線,路途很遙遠,需要包車。包車費用相對很貴,所以建議和其他遊客拼車。一輛桑塔納的價格大概是260元/輛,考斯特900元/輛。但是一般情況下找不到很多人,所以建議四人包輛桑塔納。當然也可再在當地的旅遊散客集散中心拼團由臨時導游帶領前往。價格大概是100元/人。但是相比之下租車可以游覽的更自由一些,因為沒有時間的限制。

這一路大概沒有吃飯的時間,早上七點就要從敦煌市區出發,所以午飯都是在車上解決,建議帶夠充足的水和食物。

從走的路線來說第一站應該是敦煌古城,其實這個地方就是一個影視基地,是由日本人出資為拍攝一部叫做敦煌的紀錄片而建設的,拍完之後就送給了當地政府,以後就變成了一個景點。門票30元/人,沒有任何優惠。幾乎沒有什麼可觀賞價值。

第二站就到了玉門關,玉門關的門票40元/人,有五個學生證可以免一張門票,軍人免費。買了玉門關的門票以後還要走很長一段時間才會到玉門關景點。玉門關的景點不錯,沒有附帶產業。很有觀賞價值。

接著就到雅丹魔鬼城,從玉門關到雅丹的路程很遠,其間要在車上解決午飯。雅丹魔鬼城地表溫度高達40、50度,所以一定要做好防曬工作。雅丹魔鬼城內有一個地質博物館,就在進口的門口處,雖然很小,但是可以作為參觀完休息的好地方,裡面有餐廳但是價格相當貴簡直就是天價。雅丹門票50元/人,可以憑兩張學生證免一張票。進門後由景區車和講解員帶領大家游覽,車費20元/人。時間大概是一個半小時。這條路線只是雅丹地區的北區,我們看到的著名的地貌只有幾個,而且地貌不是很密集,一路上車也開得很快,不過到著名的地貌時會停車等遊人參觀游覽拍照留念。

到了北區的盡頭以後就會原路返回。但是在這里有景區專門用的吉普車可以向遊人提供到南區游覽,而且好看的雅丹一般都呈現在南區,同時也可以深入雅丹腹地進行參觀。費用是300元/輛,價格還可以再商量。包括開車的司機車上一共可以坐5人,當然要是都是身材苗條的可以擠坐6人,在這里不會有超載的問題。這樣大家可以和同去的人拼車,算下來一個人也就50元/人。出來的時候這輛車會直接送你到雅丹門口(地質博物館的地方)。

接著就是,大概情況和玉門關差不多,因為漢長城是路途經過所以不用再買門票,

最後一站陽關。路途中會經過南湖村,現在種植大量的葡萄,所以可以看到大片的葡萄園。陽關的門票 50元/人學生平學生證半價。進門後先參觀兩個博物館(陽關博物館、絲綢之路博物館),裡面大多都是復製品,個人認為沒有什麼參觀價值很浪費時間,不過由講解員進行講解,而且講解員都很敬業講解得很詳細。然後會乘坐景區電瓶車前往陽關烽燧,費用10元/人。這一段路程非常近,走路只需要花15分鍾,所以建議可以考慮步行。參觀完烽燧原路返回。下來的時候可以渾水摸魚的坐電瓶車下來。如果是自己包車前往陽關可以跟司機師傅商量從南湖村的後面直接繞道到陽關烽燧,當然是在司機師傅熟悉地形的情況下,這樣可以節省門票,況且其中兩個博物館也沒有多少有價值的東西可看。不看也罷!

結束了陽關的旅行後,這條線也就到此結束了。從陽關返回敦煌市區大概是50分鍾。回到市區就可以享受晚飯了。

在敦煌市區有個敦煌市博物館,因為博物館修建的時間比較久遠所以裡面的陳列都很古老,地方也不大,所以建議不是很感興趣的人可以不用去專門參觀。門票15元/人。沒有學生票。

到這里有關我此次敦煌旅遊的攻略就這么多了,總體來說敦煌是個很美麗的城市,很喜歡那裡。希望更多的人可以欣賞到他的魅力,同時也希望越來越多的人可以為莫高窟捐資用於保護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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