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安責任年齡
① 認定行為人責任年齡應當以什麼為准
責任能力是指對自己違法的行為承擔責任的能力。要區分是民事責任年齡還是刑事責任年齡。1、就刑事責任年齡而言,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十七條規定, 已滿十六周歲的人犯罪,應當負刑事責任。
已滿十四周歲不滿十六周歲的人,犯故意殺人、故意傷害致人重傷或者死亡、強奸、搶劫、販賣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應當負刑事責任。已滿十四周歲不滿十八周歲的人犯罪,應當從輕或者減輕處罰。
因不滿十六周歲不予刑事處罰的,責令他的家長或者監護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時候,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養。2、就民事責任而言,年滿十八周歲的人一般具有完全責任能力。年滿十六周歲,不滿十八周歲,以自己的勞動所得為主要生活來源的,可視為完全行為能力人,對自己的民事行為承擔全部責任。
② 未成年人承擔治安處罰責任的年齡界限是如何劃定的
對於未成年人承擔治安管理處罰的年齡界線在《治安管理處罰法》的第十二條和第二十一條中有明確規定:
第十二條 已滿14周歲不滿18周歲的人違反治安管理的,從輕或者減輕處罰;不滿14周歲的人違反治安管理的,不予處罰,但是應當責令其監護人嚴加管教。
第二十一條 違反治安管理行為人有下列情形之一,依照本法應當給予行政拘留處罰的,不執行行政拘留處罰:
(一)已滿14周歲不滿16周歲的;
(二)已滿16周歲不滿18周歲,初次違反治安管理的;
(三)70周歲以上的;
(四)懷孕或者哺乳自己不滿1周歲嬰兒的。
③ 中國多大年齡警察不能拘留
70歲
《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二十一條第三款規定70周歲不執行拘留。
第二十一條違反治安管理行為人有下列情形之一,依照本法應當給予行政拘留處罰的,不執行行政拘留處罰:
(1)已滿十四周歲不滿十六周歲的;
(2)已滿十六周歲不滿十八周歲,初次違反治安管理的;
(3)七十周歲以上的;
(4)懷孕或者哺乳自己不滿一周歲嬰兒的。
(3)治安責任年齡擴展閱讀
根據我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的規定,行政拘留是一種重要的也是常見的行政處罰的種類。行政拘留是指法定的行政機關(專指公安機關)依法對違反行政法律規范的人,在短期內限制人身自由的一種行政處罰。
行政拘留是最嚴厲的一種行政處罰,通常適用於嚴重違反治安管理但不構成犯罪,而警告、罰款處罰不足以懲戒的情況。因此法律對它的設定及實施條件和程序均有嚴格的規定。
行政拘留裁決權屬於縣級以上公安機關;期限一般為10日以內,較重的不超過15日;行政拘留決定宣告後,在申請復議和行政訴訟期間,被處罰的人及其親屬找到保證人或者按規定交納保證金的,可申請行政主體暫緩執行行政拘留。行政拘留不同於刑事拘留和司法拘留。
④ 治安管理法規定法定年齡責任是多大
《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中涉及到法定年齡責任的條款有:第十二條 已滿14周歲不滿18周歲的人違反治安管理的,從輕或者減輕處罰;不滿14周歲的人違反治安管理的,不予處罰,但是應當責令其監護人嚴加管教。
第二十一條 違反治安管理行為人有下列情形之一,依照本法應當給予行政拘留處罰的,不執行行政拘留處罰:
(一)已滿14周歲不滿16周歲的;
(二)已滿16周歲不滿18周歲,初次違反治安管理的;
(三)70周歲以上的;
(四)懷孕或者哺乳自己不滿1周歲嬰兒的。
⑤ 治安責任年齡原則有哪幾種情況
《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十二條 已滿14周歲不滿18周歲的人違反治安管理的,從輕或者減輕回處罰;不滿14周歲的人違反治答安管理的,不予處罰,但是應當責令其監護人嚴加管教。
這應該就是治安責任年齡原則的主要情況。
還有,第二十一條 違反治安管理行為人有下列情形之一,依照本法應當給予行政拘留處罰的,不執行行政拘留處罰:
(一)已滿14周歲不滿16周歲的;
(二)已滿16周歲不滿18周歲,初次違反治安管理的;
(三)70周歲以上的;
(四)懷孕或者哺乳自己不滿1周歲嬰兒的。
⑥ 治安管理處罰法年齡界定
治安管理處罰法
14歲以下不罰,14-18從輕或者減輕處罰,18歲以上正常處罰
民法
10歲以下,無民事行為能力人,10-18歲,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18以上,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如果16-18歲,但以自己的勞動收入為主要生活來源的人,也認為是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
刑法
14以下,不負刑事責任,14-16,對8重特別嚴重的暴力犯罪負責(故意殺人、故意傷害致人重傷或者死亡、強奸、搶劫、販賣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險物質罪),16以上,對所有犯罪都要負責(但是未滿18歲的未成年人應當從輕或者減輕處罰)
⑦ 治安責任年齡原則有哪幾種情況
《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十二條 已滿14周歲不滿18周歲的人違反治安管理的,從輕或者減輕處罰;不滿14周歲的人違反治安管理的,不予處罰,但是應當責令其監護人嚴加管教。
這應該就是治安責任年齡原則的主要情況。
還有,第二十一條 違反治安管理行為人有下列情形之一,依照本法應當給予行政拘留處罰的,不執行行政拘留處罰:
(一)已滿14周歲不滿16周歲的;
(二)已滿16周歲不滿18周歲,初次違反治安管理的;
(三)70周歲以上的;
(四)懷孕或者哺乳自己不滿1周歲嬰兒的。
⑧ 拘留年齡是多少,有限制嗎
1、刑事案件沒有年齡限制;
2、《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二十一條違反治安管理行為人有下列情形之一,依照本法應當給予行政拘留處罰的,不執行行政拘留處罰:
(一)已滿十四周歲不滿十六周歲的;
(二)已滿十六周歲不滿十八周歲,初次違反治安管理的;
(三)七十周歲以上的;
(四)懷孕或者哺乳自己不滿一周歲嬰兒的。
二、刑事犯罪承擔法律責任的年齡
我國的法律對此有以下規定:
1、已滿 16周歲的人犯罪,應當負刑事責任,即為完全負刑事責任年齡。
2、己滿14周歲不滿16周歲的人,犯故意殺人、故意傷害致人重傷或者死亡、強奸、搶劫、販賣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應當負刑事責任,即為相對負刑事責任年齡。14周歲—16周歲的人不犯上述之罪的,不追究刑事責任。
3、不滿14周歲的人,不管實施何種危害社會的行為,都不負刑事責任,即為完全不負刑事責任年齡。
4、已滿14周歲不滿18周歲的人犯罪,應當從輕或者減輕處罰。
5、實施犯罪時的年齡,一律按照公歷的年、月、日計算。過了周歲生日,從第二天起,為已滿周歲。
6、因不滿16周歲不予刑事處罰的,責令他的家長或者監護人加以管教,必要的時候,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養。
7、審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對犯罪時的年齡沒有查清,而又關繫到應否追究刑事責任和判處何種刑罰的公訴案件,應當退回檢察院補充偵查。
8、犯罪的時候不滿18周歲的人和審判的時候懷孕的婦女,不適用死刑及死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