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安案例
『壹』 治安那件類型有哪些常見的治安案件類型有那些
常見的治安案件類型有:
1、【行為】違反關於社會生活雜訊污染防治的法律規定,製造雜訊干擾他人正常生活的行為。 【處罰】處警告;警告後不改正的,處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罰款。
2、【行為】飼養動物,干擾他人正常生活。【處罰】先警告,警告後不改正的,或者放任動物恐嚇他人的,處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罰款。驅使動物傷害他人的,依照本法第四十三條第一款的規定處罰。(毆打他人的,或者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並處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
3、【行為】偷窺、偷拍、竊聽、散布他人隱私的行為。 【處罰】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重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五百元以下罰款。
4、【行為】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非法侵入他人住宅或者非法搜查他人身體的行為。【處罰】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並處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並處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罰款。
5、【行為】在文化、體育等大型群眾性活動中,採取強行進入場內、違反規定,在場內燃放煙花爆竹或者其他物品的、展示侮辱性標語、條幅等物品,圍攻裁判員、運動員或者其他工作人員、向場內投擲雜物,不聽制止等擾亂大型群眾性活動秩序的行為。 【處罰】處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五百元以下罰款;因擾亂體育比賽秩序被處以拘留處罰的,可以同時責令其十二個月內不得進入體育場館觀看同類比賽;違反規定進入體育場館的,強行帶離現場。
6、【行為】脅迫、誘騙或者利用他人乞討的;反復糾纏、強行討要或者以其他滋擾他人的方式乞討的。 【處罰】前者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一千元以下罰款;後者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警告。
(1)治安案例擴展閱讀:
治安案件,是指違反治安管理法律、法規,依法應當受到治安行政處罰,由公安機關依法立案查處的違反治安管理行為。治安案件與刑事案件相對應。兩者不可混合一體。
公安機關辦理治安案件應當遵循「以事實為依據」、「錯罰相當」、「公開」、「公正」、「保障人權」、「教育與處罰相結合」的原則。
(一)治安管理處罰依據公開。就是公安機關據以認定違反治安管理行為和給予治安管理處罰的規范和依據,應當公之於眾。
(二)治安管理處罰的程序、內容、結果公開:
第一、 實施治安管理處罰的人員身份要公開,即辦理治安案件的人民警察在調查和實施處罰時,應當向相對人出示證件,以表明其執法人員的身份;
第二、 作出治安管理處罰決定前,應當告知當事人作出治安管理處罰所依據的事實、理由及依據,告知當事人依法享有的權利,要給當事人陳述和申辯的機會;
第三、 處罰決定公開,即決定給予治安管理處罰的,應當製作處罰決定書並向被處罰人宣布、送達,同時抄告被侵害人。
『貳』 社會治安防控體系經典案例
現在不值得一個天網工程,在城市布滿攝像頭,就是一種治安防控體系的具體體現,每個人都成為攝像頭下的主角,每個人的行為都被記錄,便於查閱證明。
『叄』 關於治安管理處罰法案例
2005年6月1日晚7點鍾,一男子在新街口一地下過街通道內尾隨一名身穿短裙的女青年偷拍其「裙底風光」時,被巡邏民警抓獲。警方在他的數碼相機內,發現60多張女性穿著內褲的照片。
我國現行的法律法規,都沒有對偷拍行為進行明確界定,也沒有處罰標准。面對吳某相機內的60多張女性內褲照片,警方在無法找到現場人證的情況下,只能依照《治安管理處罰條例》有關侮辱婦女、從事流氓活動的條款,對吳某作出拘留10天的處罰。
在南京市,在樓梯上偷拍女性「裙底風光」,在商場試衣間偷拍女性換內衣等現象並不是頭一次出現。但像吳某這樣因偷拍遭拘留的,並不多見。據警方治安部門一位人士稱,對偷拍行為的處理有兩難,一是取證難,二是法律無明確處罰標准。因此,警方對偷拍者大多教育了之。
《治安管理處罰法》:針對偷窺、偷拍、竊聽他人隱私等行為,即將實施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規定,將處以5日以上10日以下的行政拘留,情節嚴重的,處10日以上15日以下的行政拘留;可以並處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的罰款。而非法製造、販賣或非法使用竊聽、竊錄專用器材,尚未造成嚴重後果的,處1日以上5日以下的行政拘留,並處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罰款。單位有這種行為的,處警告,並處1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的罰款。
『肆』 急求治安管理處罰法中違反治安管理的案例
例子:
2005年6月1日晚7點鍾,一男子在新街口一地下過街通道內尾隨一名身穿短裙的女青年偷拍時,被巡邏民警抓獲。警方在他的數碼相機內,發現60多張女性照片。
我國現行的法律法規,都沒有對偷拍行為進行明確界定,也沒有處罰標准。面對吳某相機內的60多張女性照片,警方在無法找到現場人證的情況下,只能依照《治安管理處罰條例》有關侮辱婦女、從事流氓活動的條款,對吳某作出拘留10天的處罰。
治安管理處罰法將違反治安管理的行為分為四類:
1、擾亂公共秩序的行為。
2、妨害公共安全的行為。
3、侵犯人身權利、財產權利的行為。
4、妨害社會管理的行為。
『伍』 誰能提供些治安案件的案例給我
懂治安案件的進來下啊!急`
懸賞分:0 - 解決時間:2006-9-13 17:20
兩方打架 A與B A約B出來買游戲裝備 因為價格不相符而爭論起來 B順手拿起玻璃瓶戳在A腦門上 然後A的朋友們就一起去打B B先動手打的A A打完B後跑掉了 B報警了 B的腦袋4個口 在頭頂上 A的腦門上縫了11針 不知道算不算毀容 傷疤很大 很明顯
我就是想問 A去公安局會怎樣 調解還是拘留 A現在還在外邊跑
B是那個警察拜把兄弟的兒子
我想知道大概的處理結果 比如罰錢罰多少 拘留拘幾日
由於積分比較少 等分多了一起送!大家快來幫幫忙!
問題補充:是B先動的手 A也有受傷 但是A跑了 現在案子是屬於治安案件的 我問過了 還沒有到刑事
A的傷在腦門上 呈半圓形 就是拿壞掉的玻璃的可樂瓶戳的
『陸』 治安管理處罰法有關案例
2005年6月1日晚7點鍾,一男子在新街口一地下過街通道內尾隨一名身穿短裙的女青年偷拍其「裙底風光」時,被巡邏民警抓獲。警方在他的數碼相機內,發現60多張女性穿著內褲的照片。
我國現行的法律法規,都沒有對偷拍行為進行明確界定,也沒有處罰標准。面對吳某相機內的60多張女性內褲照片,警方在無法找到現場人證的情況下,只能依照《治安管理處罰條例》有關侮辱婦女、從事流氓活動的條款,對吳某作出拘留10天的處罰。
在南京市,在樓梯上偷拍女性「裙底風光」,在商場試衣間偷拍女性換內衣等現象並不是頭一次出現。但像吳某這樣因偷拍遭拘留的,並不多見。據警方治安部門一位人士稱,對偷拍行為的處理有兩難,一是取證難,二是法律無明確處罰標准。因此,警方對偷拍者大多教育了之。
《治安管理處罰法》:針對偷窺、偷拍、竊聽他人隱私等行為,即將實施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規定,將處以5日以上10日以下的行政拘留,情節嚴重的,處10日以上15日以下的行政拘留;可以並處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的罰款。而非法製造、販賣或非法使用竊聽、竊錄專用器材,尚未造成嚴重後果的,處1日以上5日以下的行政拘留,並處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罰款。單位有這種行為的,處警告,並處1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的罰款。
『柒』 治安案例分析
第一題公復安機關處理不對:1、沒收毒製品及用具,2、白某隻做出處罰不執行,3、陳可以,4、王某應從輕
第二題,(1)治安管理處罰行為,(2)造成的後果區分罪與非罪,(3)散布謠言,謊報警情故意擾亂公共秩序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
『捌』 什麼是治安案件
治安案件是指違反治安管理條例構成的案件。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回罰條例》之規答定,違反治安管理的行為必須是:(1)情節輕微,尚不構成刑事處罰,如果情節嚴重,已經觸犯了刑事法律並夠刑事處罰的,則按刑法處理;(2)依照條例應當受到行政處罰的行為。
『玖』 治安管理處罰法案例
毆打他人的,或者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並處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並處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罰款:
(一)結伙毆打、傷害他人的;
(二)毆打、傷害殘疾人、孕婦、不滿十四周歲的人或者六十周歲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毆打、傷害他人或者一次毆打、傷害多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