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房屋整治
① 6省市開始整治住房租賃市場,2019年哪個城市租房子最貴
深圳是最貴的。
深圳這個城市一直以來就是極具活力的城市,95%人口都是外地人,自有住房率不到30%,遠遠低於北京和上海,深圳的城改項目大面積開工,原來居住在城中村的都沒有居住的條件了,只能花更多的錢租房,有數據顯示房租佔比工資收入平均達到30%甚至更多,但為何還要在這里堅持呢?因為這里的經濟發展好、最低工資也是全國最高的之一。
作為一名房奴來說,房租是便宜的,但是按照長期來說,房租是貴的,還房貸,最後還有一套房,租房,最後啥也沒有,所以還是得努力拚搏,趕緊買房啊。
② 出租房消防安全注意事項
出租房消防安全的隱患近幾年在國內造成了不少慘劇,出租房消防安全經常被我們忽視,危險稍不留神就會降臨,下面我們從幾個方面了解出租房消防安全。
【出租房消防安全注意什麼】
出租房著火隱患如定時炸彈,尤其是蘭東里密集型的中小企業,有的出租場所甚至根據沒有最起碼的消防安全條件,這些出租場所有我們能想到的所有出租房消防安全隱患。
許多的出租房常年的不修理維護,內部的安全設置可以說等於形同虛設,租客在使用電氣設施時操作不當,再加上租客本身疏於檢查和維修,比普通產權人自己住的房屋更加容易引發火災,目前,出租房已成為火災的重災區。近兩年居民住宅火災中,由電氣線路短路原因引起的火災佔六成。
某房東把房子租給別人住,租客租住期間房子著火,火災導致租客和鄰居損失慘重。事後鄰居以「出租房存在安全問題」為由將房東告上法庭。經過兩審法院最終判決,房東承擔20%的過錯責任。此案例中,失火是由租客燒飯引起,但房東在陽台上堆有大量紙盒等易燃物品,從而加速了火勢蔓延,並燒毀了鄰居的財產。房屋出租現象大量存在,出租房著火事件也時有發生。法院在審理此類案件時需依據消防部門的《火災事故認定書》認定責任。通常,出租房發生因電氣設備的老化而引起的火災,房東應當承擔賠償責任。如果租房協議上寫有電路、水路等由租客管理,損壞由他負責修理等條款,可以要求租客賠償損失。關鍵是看房東和租客雙方簽訂的房屋租賃合同上是怎麼約定的,根據合同來判斷賠償責任人。
【出租房消防安全整治的問題】
1.對出租房消防安全整治工作認識不清,重視不夠
2.出租房量大面廣,整治難度大,產生畏難情緒
3.部門之間互相扯皮、推諉,怕擔責任
4.鄉鎮(街道)的組織協調力度還不夠
5.出租房管理的法律法規還不健全
總結:對於房東和租客都要注意出租房消防安全,如果出現閃失雙方是都有可能要承擔責任的。出租房消防安全人人有責,如果我們注意了自己的行為,對於出租房消防安全問題有有所警惕,那麼安全事故就會遠離我們。
(以上回答發布於2016-01-04,當前相關購房政策請以實際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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③ 租房市場亂象橫生,這種情況國家政策有哪些是可以針對性治理
現在國家已經出調了很多關於這方面的部委文件
④ 物業對出租房屋綜合治理職責~急~謝謝
這是我草擬的,費了好多時間,樓主如採納望在追加一些分數啊。
租房安全管理責任書
甲方:房屋所有權人(業主)
乙方:房屋承租人(使用人)
丙方:XXXXXX物業服務有限公司
為使XXXX住宅小區有一個良好的居住環境,保障轄區業主生命、財產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管理條例》、《租賃房屋治安管理規定》、《物權法》《物業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及其實施細則,本著公平、合理、自願的原則,物業公司特與轄區用於出租性質房屋的業主以及承租戶簽訂《租房安全管理責任書》:
1.房屋地址: 。租房用途: ;
2.轄區安全管理工作本著「誰居住誰負責」的原則對用於出租性質的房屋進行全面安全管理,業主或承租人為消防、安全第一責任人,對房屋使用過程中的安全負全部責任;
3.在房屋出租後,甲方有義務把出租信息情況告知丙方便於小區的管理,否則物業公司工作人員(為小區其他業主的合法權益負責)有權禁止乙方進出XXX轄區;
4. 乙方在入住前須持常住人員居民身份證及工作單位相關證明到物管處登記備案;
5.乙方在租期未滿將房屋轉租或轉借他人的,需及時向甲方申請變更,同時向丙方申報備案便於人員進出管理;
6.業主不得違反法律、法規以及管理規約,將住宅改變為經營性用房。業主將住宅改變為經營性用房的,除遵守法律、法規以及管理規約外,應當經有利害關系的業主同意;
7.乙方應當遵守國家法律法規,不得在承租房內從事違法犯罪活動;
8.乙方對房屋進行改造、裝修,凡涉及變動原用電、用水線路及管道,或新安裝線路的,應事先得到甲方書面裝修意見後再向丙方申請辦理裝修相關手續。未經丙方同意擅自動工改變房屋給排水管線,拆除防水層導致漏水而使樓內其他住戶受到的損失的,由甲、乙雙方承擔全部責任;
9、嚴禁在房屋內擅自拆、改、裝燃氣設施和用具,不得堆放易燃易爆物品和燃放煙花爆竹;
10.進入小區的車輛需按照小區車輛相關管理規定停放;
11.轄區人、貨混居的房屋必須嚴格執行有關防火安全規定,做到人走燈火滅,並按消防管理規定自行購買滅火器1-3支儲備於室內,預備防火使用。
12.電梯、走廊和安全出口等小區公共部分不得隨意堆放物品,應保持通道通暢,進出貨物不得在電梯、樓梯上拖拉,以免損壞電梯轎廂和地面;
13.本責任書一式叄份,甲、乙、丙三方各執壹份;
14.本責任書經叄方簽字後生效,承租戶搬離後自動失效;
甲方(業 主)簽字: 年 月 日
乙方(承租戶)簽字: 年 月 日
丙方(委託人)簽字: 年 月 日
⑤ 群租的房子整治以後房東能不能以此為由收回房子
按照租賃合同來,房東不得因自己利益解除租賃合同。
⑥ 房屋違法出租問題治理工作法規手冊內容
您好!
以下是北京的工作內容:
據了解,此次治理工作將由市級掛賬督辦、分類清理整治,以「群租房」為重點,落實出租房屋管理法律法規,目的在於消除出租房屋的安全隱患。通過專項治理,要全面摸清北京全市出租房屋基本情況,建立健全出租房屋基礎台帳,落實租賃當事人的主體責任,同時依法嚴厲打擊房屋租賃過程中的違法違規行為,全面恢復「群租房」原有規劃格局,及時消除出租房屋的安全隱患,健全完善日常管理的長效機制。努力實現房屋租賃經紀機構違法出租行為有效治理、違法出租形態特別是群租現象基本杜絕、出租房屋安全隱患明顯減少的目標。
據了解,今年春節前,北京將在全市范圍內開展流動人口和出租房屋基本信息大調查及安全隱患大排查,最大限度地將出租房屋存在的治安、火災、結構安全以及從事違法犯罪、非法經營活動等各類安全隱患發現、查找出來,採取切實有效措施消除隱患;今年12月份開始至明年2月底,將重點在全市開展房屋違法出租問題的治理試點;明年3月份至年底,將全面開展治理工作,力爭徹底根治房屋違法出租問題。
望採納,謝謝
⑦ 北京整治群租房是怎麼回事
首都綜治辦會同市住建、公安、工商等部門在全市集中組織開展了違法群租房專項治理工作。
2015年04月24日市政府召開違法群租房治理工作動員部署電視電話會議,2015年全市將繼續深入推進違法群租房治理工作。市委常委、副市長陳剛出席會議,副市長張延昆主持會議。
去年以來,按照市委市政府總體工作部署和要求,首都綜治辦會同市住建、公安、工商等部門在全市集中組織開展了違法群租房專項治理工作。全市共組織聯合執法3905次,治理工作取得顯著成效。
(7)出租房屋整治擴展閱讀:
北京整治群租房的必要性:
受出租房屋「黑中介」和少數出租房主唯利是圖、不法經營的影響,全市違法群租房問題出現反彈趨勢。今年,本市通過繼續深入開展專項治理,努力實現違法群租房前期治理成果有效鞏固、新增違法群租問題及時治理、群眾舉報和媒體曝光群租問題堅決查處、常態化治理機制基本建立。
違法群租問題依然是城市管理的薄弱環節和社會安全的重大隱患。對於新發現的違法群租房,全市要實行即時掛賬治理,確保違法群租房發現一處、掛賬一處、查處一處。
要求有關部門要充分認識違法群租房治理工作面臨的新形勢,堅定一抓到底的決心;要加大依法治理的聲勢和力度,堅決遏制違法群租問題反彈;要切實加強治理工作的統籌協調,確保完成治理任務目標。
⑧ 怎樣整治出租屋的問題
據報道,廣州近日印發《廣州市出租屋專項整治暨干凈整潔平安有序出租屋創建活動3年行動計劃(2015~2017)》,用3年時間集中開展出租屋整治。具體措施包括嚴查安全隱患、給出租屋建立「電子檔案」、推進居住證門禁視頻系統建設、制訂來穗人員服務管理規定、推行城中村出租屋自治管理模式等。
無論是潮濕逼仄的城中村握手樓,還是人滿為患但「性價比」高的「群租房」,還是管理規范窗明幾凈的小區房,或多或少都存在出租屋管理亂象。譬如城中村握手樓,通道狹窄,電網混亂,消防、衛生隱患突出,底層住戶更是頻遭偷盜困擾;又如「群租房」雖然為蟻族所必須,但隨意分割房屋,居住空間紊亂,消防設施完全跟不上,隱患也不小。
對於諸如此類的消防、衛生和安全隱患,專項整治不僅是必要的而且是刻不容緩的。且在大數據時代,建設出租屋「電子檔案」,服務於所有租房者,也是政府構建「互聯網+」的有效實踐。
然而,與以往出租屋整治焦點集中於「屋」顯著不同的是,本輪整治的著眼點不再是出租屋本身,而是由屋到人,試圖藉助整治出租屋達成摸清所有來穗人員狀況的整治目的。按照有關表述,目標是實現「人來登記、人走注銷、定期更新」常態化,登記率在95%以上。
這一目標不可謂不宏大。根據官方數據,廣州目前有出租屋466萬套,流動人口超過800萬人,加上廣州是商貿城市,人員流動頻繁,短租客規模並不少,要想實現95%的登記率恐怕是一項難以完成的任務,對於行政系統來說也是難以承受的負擔。因為靠租房者和房東上門登記並不現實,管理部門一一敲門登記更不現實,除非依靠技術手段,讓租房者不得不登記——這就是本輪整治提出的「居住證門禁視頻系統」,未來不僅在城中村推行,甚至會普及到有物業的小區。
新的問題又來了。雖然居住證門禁系統對於來穗人口登記、治安監控管理都是立竿見影的,但在這一以身份標識為基礎的門禁系統下,居民隱私權該如何保障?居民幾乎所有出行信息都在掌握之下,對於出租屋管理和服務是否有很大的必要性?如果只是為了讓出租屋人員登記在冊,落實現有登記制度即可,而無須將門禁系統與身份文件綁定,更何況廣州人口流動頻仍,是否有必要這么事無巨細?
此外,目前廣州幾乎所有的出租屋都有自己的門禁系統,如果全部改換為居住證門禁視頻系統,那麼拆舊換新的巨額支出該由誰來承擔?要知道,廣州目前登記在冊的出租屋高達466萬套,論樓棟數恐怕也有數萬之多,一套門禁系統起碼幾百上千元,這於房主無異於一筆負擔,於某些部門可能又成了一筆生意。
出租屋整治該整治什麼,這並非一個不言自明的問題。消防問題、衛生問題、安全問題,毫無疑問都應該納入整治之中,但由屋到人、由出租屋到來穗人員管理,跨度是不是大了些?顯然,基於對治理理念和行政成本的綜合考量,有限的行政力量,應該著眼於出租屋的消防、衛生是否合規,周邊的治安管理體系是否完善,至於房主採用什麼樣的門禁系統,有物業的小區選取什麼樣的管理模式,則屬於業主自治和民間自我管理的范疇。
(原標題:整治出租屋該整治什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