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務審計整改措施
A. 怎樣寫領導任中審計報告後整改措施
參考範文
篇四:汝城縣總工會關於開展審計意見整改落實情況的調研報告
為進一步加強和改進縣級工會經審工作,全面了解審計意見整改落實情況,積極落實我 市工會經費審計工作的相關要求,促進我縣工會經費審查審計監督工作的深入開展,更好地 服務於工會工作大局,汝城縣總工會經審會於近期在全縣開展了審計意見整改落實工作專題 調研活動。
現將此次調研的情況匯總報告如下:
一、審計意見整改落實工作的基本情況近幾年來,我縣總工會經審會以圍繞中心、服務大局為宗旨,以依法履行審查審計監督 職責為己任,以經審工作規范化建設為抓手,大力加強審計意見整改落實建設,不斷拓寬審 查審計領域,提高審查審計質量,努力完善和規范各種審計制度和程序,為促進收好、管好、 用好工會經費,促進工會各項經濟活動遵章守紀、規范運作,促進工運事業健康發展做出了 積極貢獻。 在本級審計方面,對2008年度和2009年度本級工會經費預算執行情況、直屬企事業單 位財務收支情況、對領導幹部及直屬企事業單位負責人、對專項資金、基本建設和五萬以上 維修改造工程項目都進行了審計。2008年度共審計項目12項,提出審計意見4條, 2009年度共審計項目14項,提出審計意見4條,並且全部得到落實。在對下級審計方面,對2008年度和2009年度的獨立管理經費的產業工會、直管基層工 會及專項資金進行了審計。2008年度共審計項目5項,提出審計意見8條,2009年度共審計 項目7項,提出審計意見5條,並且全部已落實。
二、審計意見整改落實工作存在的主要問題及原因 從這次調研的情況來看,當前我縣工會審計意見整改落實工作主要存在以下問題:
(一)認識上有偏差,重視不夠,支持配合不力。認為工會經審主任屬於虛設崗位,經 審工作不重要,可有可無,工會經審工作還沒有真正得到工會領導的高度重視,各方的支持 配合也較差。縣總工會經審委主任雖然已按同級副職配備,但至今仍未按要求進入黨組,且 兼職擔任縣總財務部長,其監督作用難以發揮。縣總經審辦也未配備專職經審幹部,經審委 主任還同時兼職其它工作,不能全身心地投入到經審工作。
(二)工會經審監督制度不夠完善,執行不夠嚴格,在落實經審工作制度化、經常化和 規范化方面比較欠缺。
B. 如何提高審計整改的幾點想法
審計成果是審計工作的結晶,是審計工作的價值所在。審計成果的利用在很大程度上決定了一個審計項目的成敗優劣,直接關繫到審計的價值實現和審計質量的高低。
結合近幾年的工作實踐,談談對審計成果的幾點思考。
審計成果的三層含義
首先,什麼是審計成果?筆者認為,審計成果主要包含以下三層含義:
一是被審計單位就審計查出的問題接受審計機關的處理處罰,採納審計機關提出的意見、建議,對存在的問題進行整改。
二是被審計單位變被動接受審計整改為主動完善相關的規章制度,對同類問題舉一反三,通過修訂、完善內控制度來加強和改進管理,在機制和體制上進行自我完善。
三是審計機關上報的審計結果和建議被上級領導批轉或者採納後,做出對行業性、全局性的指導意見、辦法、措施、制度、法規等。一方面有助於規范各種經濟活動,另一方面也避免了屢查屢犯、重復審計等問題。
當前審計成果運用存在的主要問題
一是審計成果得不到被審計單位的足夠重視。審計實踐中,被審計單位對審計提出的意見和建議往往採取「就問題改問題、避重就輕、敷衍了事」辦法,造成同類問題得不到根本解決,這在無形中加大了被審計單位管理風險。
二是審計成果得不到被審計單位的充分利用。審計實踐中,審計報告、審計決定書及其他審計文書往往只有單位主要負責人和相關財務人員才能看到,真正參與具體工作的人員很少能夠了解情況,導致整改方案在實際工作中缺乏可操作性,審計成果的功能大大折扣。
三是審計成果得不到審計部門的充分利用。一是認識不到位,審計工作重處理輕分析、重處罰輕披露等,造成有些問題屢查屢犯,審計整改不落實;二是審計成果轉化運用的意識不強,沒有運用有效的方法去轉化應用審計成果,致使審計成果作用未得到有效發揮;三是審計成果運用機制不健全,與紀檢、組織、人事、財政、被審計單位等多個部門之間的聯動和協調欠缺,信息不對稱,審計成果利用渠道不暢通,使大量的審計信息和成果被閑置,一直未能建立完整的審計資料庫,審計資源嚴重浪費。
審計成果充分利用的方法和對策
一是採取「四個回頭看」力促審計整改意見落實。組成審計回訪小組,進行實地監督回訪。一看審計決定是否執行。二看審計建議是否被採納。三看審計效果是否明顯。四看被審計單位在執行財務政策及制度的理解上是否有需要審計部門幫助解決的困難。
二是嘗試「三個結合」確保審計成果得到充分利用。首先,將審計的整改落實與審計實踐活動的全過程相結合,堅持邊審計、邊整改、邊規范,及時糾正違規問題,並健全完善相關制度。其次,將審計整改落實情況與審計結果公開相結合,形成審計監督與輿論監督、社會監督的合力,促使有關部門對審計查出問題進行認真整改;最後,將審計整改情況與部門績效考核相結合,與組織、紀委、監察等職能部門密切配合,將審計發現問題的整改情況納入部門績效考核內容,共同推進各項整改措施落到實處。
三是緊抓「兩個基本點」加大對審計成果的宣傳力度。一是緊抓審計保衛經濟社會正常運行的「衛士」作用,宣傳審計監督揭露出的各種影響經濟社會發展、損害人民群眾切身利益的問題,提高審計的威懾力。二是緊抓審計服務於社會發展,促進政府中心工作的「謀士」作用,宣傳審計在服務黨委、政府中心工作,服務民生、改革與穩定,服務幹部監督管理和預防腐敗方面的豐富成果,維護社會穩定發展,提高審計的公信力。
四是圍繞「一個核心」提高審計人員成果利用意識。審計成果利用是發揮審計成效最關鍵的環節,也是實現審計免疫功能的最重要途徑,要實現這一途徑,必須緊緊圍繞提升審計人員成果意識這一根本核心。首先打鐵還需自身硬,審計工作者必須嚴格按照「審計干凈、干凈審計」的審計理念,確保審計質量,為創造優秀的審計成果奠定基礎。其次,要激發審計人員創新意識和服務意識,促進審計職能的轉變,努力從宏觀上、機制上研究分析問題,提出建議,實現審計成果由微觀領域向宏觀領域的轉變。最後,要建立健全有關激勵機制,將審計成果利用作為審計工作的重要內容納入單位考核制度中,落實責任,明確各部門單位的任務和目標,規定考核標准和辦法,使其逐步制度化、規范化。
C. 基層工會經費審計整改報告怎麼寫
一、五年來經費收支情況的審查意見
經費審查委員會對本級財務工作報告進行了認真的審議。認為,五年來工會財務工作適應工會組織改革與發展的需要,不斷加強財務管理工作,針對各類新情況、新問題,採取了多方面的有效措施。在工會經費的收繳、管理和使用等方面貫徹「增收節支、量入為出、統籌兼顧、保證重點」的工作原則,使工會經費做到了收支平衡,尚有結余。
經審定,2007年至2011年,鄉總工會經費收支情況如下:總收入為 元。包括:縣總工會撥入活動經費 元,鄉財政補助經費 元,會員會費收入 元,其他收入 元。
五年總支出為 元。其中:上解縣總工會經費 元,職工活動費 元,其它支出 元。
截至2011年底,經費結余為13131.89元。
經審議,五年來鄉工會財務工作嚴格執行各項財政法規,遵守財經紀律,不斷加強內部財務制度建設,規范財務工作管理,並能積極組織經費收入,將各項支出嚴格控制在預算范圍內。在收好、管好、用好工會經費方面做了大量工作,有效地減少了漏撥和欠撥經費的現象,使撥交經費數額逐年穩步增長,保證了各項工作的開展。同時注意合理調配經費,節約不必要的開支,儲備了一定的經費,為工會更好地開展工作奠定了基礎。進一步加強核算,建立了三級帳目管理,做到了帳證、帳表、帳帳相符,經費收支帳務清楚、真實,財務核算工作符合規定。
為了更好實現今後五年工會工作目標,在已經有了必要經費結余儲備的基礎上,我們認為:鄉總工會今後要適當擴大職工活動費和工會業務費的支出比例,關注熱點,活躍基層,培育典型,加大重點工作的投入,提高工會經費的使用效益,為工會工作提供可靠的保證。堅持勤儉節約的精神,發揚艱苦奮斗的工作作風,保證必要的經費結余儲備,以防風險。
二、認真履行職責,全面推進經審監督工作
五年來,認真貫徹十七大精神,認真履行職責,全面推進經審監督工作。強化組織建設,完善制度體系,積極開展業務培訓;依法獨立實施審查、審計,加大經審監督力度,加強工會廉政建設,促進工會經濟活動規范運作,在工會整體工作中發揮了積極作用,取得了顯著成績。
(一)加強制度建設,完善經審工作機制
工會經審委員會是代表會員群眾對工會財務收支、使用和財產管理情況進行審查監督的組織。加強經審組織建設,配備高素質的經審幹部,是搞好經審工作的基礎。五年來,經費審查委員會加強了對基層工會經審組織建設和隊伍建設,要求基層工會經審會做到「三同時」,即在工會委員會換屆選舉時要同時考察、同時選舉、同時報批工會經費審查委員會,在經審委員退休、調離時做到及時增補委員,把政治素質高、作風正派、有專業知識的幹部選配到經審工作崗位上。
注重製度建設,是促進經審工作規范化管理的保證。五年來,鄉工會經審會注重經審工作制度建設,做到「三個堅持」。即:堅持對本級財務預決算「必審」制度;堅持經審會定期向工會委員會報告工作制度;堅持經審會學習制度。促進了經審工作的制度化、規范化建設。
(二)強化業務培訓,提高經審幹部的自身素質
隨著改革開放的不斷深化和市場經濟的快速發展,針對工會幹部和經審幹部變動較大的現狀,強化經審幹部的培訓工作。在培訓中突出國家法律、法規的應用和經審工作綜合分析能力的提高,達到了對參加培訓人員的業務指導、道德教育和信息交流的目的,使經審幹部明確了新時期工會經審工作的精神,掌握了工作要領。
(三)扎實做好經審工作
實行基層工會經審工作台帳化管理,把台帳作為經審工作自我約束管理的載體,將工作計劃、會議內容、審計工作、工會經費計撥、問題建議等內容都反映在經審工作台帳上,實現了整體、動態的管理。
(四)深入調查研究,提高經審工作整體水平
切實加強基層工會經審工作情況的調查研究,全面分析和把握經審工作發展趨勢及存在的困難和問題,為制定政策、開展工作奠定了堅實的基礎。通過聽取匯報、查看資料、召開座談會等方式,了解工會經審工作的現狀、存在困難及問題。
經過五年的工作實踐,我們深深感受到:工會領導的重視和支持是做好經費審查工作的關鍵;經審幹部的工作水平和素質是做好經審工作的基礎;行政經費的支持是做好工會工作的保證。
D. 如何有效開展審計整改跟進工作
如題所述,一般應視實際情況而採取對應措施,以下僅提供適當參考:
1,理解把握審計意見和建議具體內容。
2,召集相關人員開會,組成工作對應小組,根據已把握的信息進行工作分工,各小組成員按照審計整改要求開展各項對應工作。
3,會議應予明確各成員職責、工作事項以及工作時限,工作推進中存在難點必須及時提出以便適時解決處理。
4,按照既定計劃進行總結,歸納整改措施,擬定整改報告,經小組成員共同確認。
以上僅供參考,請予按照實際情況進行對應跟進。
E. 審計報告存在的問題怎麼寫整改
這得根據審計發現的問題寫整改報告
一般內容包括:審計情況及問題,整改過程(整改方案的制定,具體整改措施、內容等),整改效果,總結
F. 淺談如何加強審計整改,提升審計成果
審計成果是審計工作的結晶,是審計工作的價值所在。審計成果的利用在很大程度上決定了一個審計項目的成敗優劣,直接關繫到審計的價值實現和審計質量的高低。
審計成果的三層含義
首先,什麼是審計成果?筆者認為,審計成果主要包含以下三層含義:
一是被審計單位就審計查出的問題接受審計機關的處理處罰,採納審計機關提出的意見、建議,對存在的問題進行整改。
二是被審計單位變被動接受審計整改為主動完善相關的規章制度,對同類問題舉一反三,通過修訂、完善內控制度來加強和改進管理,在機制和體制上進行自我完善。
三是審計機關上報的審計結果和建議被上級領導批轉或者採納後,做出對行業性、全局性的指導意見、辦法、措施、制度、法規等。一方面有助於規范各種經濟活動,另一方面也避免了屢查屢犯、重復審計等問題。
當前審計成果運用存在的主要問題
一是審計成果得不到被審計單位的足夠重視。審計實踐中,被審計單位對審計提出的意見和建議往往採取「就問題改問題、避重就輕、敷衍了事」辦法,造成同類問題得不到根本解決,這在無形中加大了被審計單位管理風險。
二是審計成果得不到被審計單位的充分利用。審計實踐中,審計報告、審計決定書及其他審計文書往往只有單位主要負責人和相關財務人員才能看到,真正參與具體工作的人員很少能夠了解情況,導致整改方案在實際工作中缺乏可操作性,審計成果的功能大大折扣。
三是審計成果得不到審計部門的充分利用。一是認識不到位,審計工作重處理輕分析、重處罰輕披露等,造成有些問題屢查屢犯,審計整改不落實;二是審計成果轉化運用的意識不強,沒有運用有效的方法去轉化應用審計成果,致使審計成果作用未得到有效發揮;三是審計成果運用機制不健全,與紀檢、組織、人事、財政、被審計單位等多個部門之間的聯動和協調欠缺,信息不對稱,審計成果利用渠道不暢通,使大量的審計信息和成果被閑置,一直未能建立完整的審計資料庫,審計資源嚴重浪費。
審計成果充分利用的方法和對策
一是採取「四個回頭看」力促審計整改意見落實。組成審計回訪小組,進行實地監督回訪。一看審計決定是否執行。二看審計建議是否被採納。三看審計效果是否明顯。四看被審計單位在執行財務政策及制度的理解上是否有需要審計部門幫助解決的困難。
二是嘗試「三個結合」確保審計成果得到充分利用。首先,將審計的整改落實與審計實踐活動的全過程相結合,堅持邊審計、邊整改、邊規范,及時糾正違規問題,並健全完善相關制度。其次,將審計整改落實情況與審計結果公開相結合,形成審計監督與輿論監督、社會監督的合力,促使有關部門對審計查出問題進行認真整改;最後,將審計整改情況與部門績效考核相結合,與組織、紀委、監察等職能部門密切配合,將審計發現問題的整改情況納入部門績效考核內容,共同推進各項整改措施落到實處。
三是緊抓「兩個基本點」加大對審計成果的宣傳力度。一是緊抓審計保衛經濟社會正常運行的「衛士」作用,宣傳審計監督揭露出的各種影響經濟社會發展、損害人民群眾切身利益的問題,提高審計的威懾力。二是緊抓審計服務於社會發展,促進政府中心工作的「謀士」作用,宣傳審計在服務黨委、政府中心工作,服務民生、改革與穩定,服務幹部監督管理和預防腐敗方面的豐富成果,維護社會穩定發展,提高審計的公信力。
四是圍繞「一個核心」提高審計人員成果利用意識。審計成果利用是發揮審計成效最關鍵的環節,也是實現審計免疫功能的最重要途徑,要實現這一途徑,必須緊緊圍繞提升審計人員成果意識這一根本核心。首先打鐵還需自身硬,審計工作者必須嚴格按照「審計干凈、干凈審計」的審計理念,確保審計質量,為創造優秀的審計成果奠定基礎。其次,要激發審計人員創新意識和服務意識,促進審計職能的轉變,努力從宏觀上、機制上研究分析問題,提出建議,實現審計成果由微觀領域向宏觀領域的轉變。最後,要建立健全有關激勵機制,將審計成果利用作為審計工作的重要內容納入單位考核制度中,落實責任,明確各部門單位的任務和目標,規定考核標准和辦法,使其逐步制度化、規范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