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執政治理能力

發布時間: 2020-12-02 20:09:28

Ⅰ 什麼是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

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是一個國家制度和制度執行能力的集中體現。國家治理體系是在黨領導下管理國家的制度體系,包括經濟、政治、文化、社會、生態文明和黨的建設等各領域體制機制、法律法規安排,也就是一整套緊密相連、相互協調的國家制度;

國家治理能力則是運用國家制度管理社會各方面事務的能力,包括改革發展穩定、內政外交國防、治黨治國治軍等各個方面。

(1)執政治理能力擴展閱讀

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是一個國家制度和制度執行能力的集中體現。這就要求我們既要立足當前,從黨和國家機構職能上為決勝全面小康社會提供保障;又要放眼未來,注重解決事關長遠的體制機制問題。

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就是要使各方面制度更加科學、更加完善,實現黨、國家、社會各項事務治理制度化、規范化、程序化,善於運用制度和法律治理國家,提高黨科學執政、民主執政、依法執政水平。

Ⅱ 為什麼要以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

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是我們黨提出的全新理念,標志著我們黨對中國特色社會主義規律的認識提高到一個新境界。
社會主義是一種新生的社會制度,還處在實踐和發展的初期。怎樣治理社會主義社會這樣全新的社會,世界社會主義歷史上沒有成功的經驗,只能在實踐中探索。馬克思、恩格斯沒有遇到全面治理一個社會主義國家的實踐,他們關於未來社會的原理很多是預測性的;列寧在俄國十月革命後不久就過世了,沒有來得及深入探索這個問題;蘇聯在這個問題上進行了探索,取得了一些實踐經驗,但也犯下了嚴重錯誤,沒有真正解決這個問題。
我們黨在全國執政以後,不斷探索這個問題,雖然也發生了嚴重曲折,但在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上積累了豐富經驗,取得了重大成果,改革開放以來的進展尤為顯著。我國政治穩定、經濟發展、社會和諧、民族團結,同世界上一些國家和地區不斷出現動亂局面形成了鮮明對照。這說明,我們的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總體上是好的,是適應我國國情和發展要求的。
同時也要看到,我們在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方面還有許多不足,有許多亟待改進的地方。主要是國家制度體系還不完善,法制還不健全,有法不依、執法不嚴等現象還比較突出,各級幹部的能力素質還不適應形勢任務需要,社會參與、群眾自治程度還不高,國家治理的制度化、規范化、程序化水平有待提高。我國經濟社會各領域存在的許多矛盾和問題,都與制度不完善、法制不健全、制度和法律執行不力密切相關。
隨著經濟社會發展,我國正在經歷從傳統社會向現代社會,從農業、農村社會向工業、城市社會,從「熟人社會」向「陌生人社會」轉型,這種轉型是實現現代化的必然趨勢。長期農業、農村社會形成了深厚的「人治」傳統,而工業化、城市化的現代社會則以「法治」為主要特徵;如果說「熟人社會」難免是「人情社會」的話,那麼「陌生人社會」則必然是法治社會。就是說,我國社會轉型已經對國家治理提出了新要求,推進國家治理現代化就是對時代要求的回應。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提出建設「法治中國」的任務,強調依法治國、依法執政、依法行政共同推進,法治國家、法治政府、法治社會一體建設,都是推進國家治理現代化的題中應有之義。
我國的改革,本質上是社會主義制度的自我完善和發展。改革已進入攻堅期和深水區,各領域改革的關聯性、互動性明顯增強,要求更加註重改革的系統性、整體性、協同性,更加註重從制度上解決問題。鄧小平同志1980年在《黨和國家領導制度的改革》中指出,制度問題更帶有根本性、全局性、穩定性和長期性;我們建立的社會主義制度盡管還不完善,但是無論如何總比弱肉強食、損人利己的資本主義制度好得多;我們的制度將一天天完善起來,它將吸收我們可以從世界各國吸收的進步因素,成為世界上最好的制度。他1992年在南方談話中又提出,再有30年的時間,我們才會在各方面形成一整套更加成熟更加定型的制度。提出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是對鄧小平同志戰略思想的繼承和發展,著眼點和著力點都是要改革和完善國家各方面制度。讀讀十八屆三中全會《決定》,涉及「制度」的內容何其多,可以說通篇都在講制度、講體制機制。也就是說,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標志著我國改革進入整體推進制度創新、制度建設的新階段。

Ⅲ 什麼是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的重要部分

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是一個國家制度和制度執行能力的集中體現。作為治理體系核心內容的制度,其作用具有根本性、全局性、長遠性,但是沒有有效的治理能力,再好的制度和制度體系也難以發揮作用。

完善和發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是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提出的全面深化改革總目標。

1、國家治理體系:

是指在黨領導下管理國家的制度體系,包括經濟、政治、文化、社會、生態文明和黨的建設等各領域體制機制、法律法規安排,也就是一整套緊密相連、相互協調的國家制度;

2、國家治理能力:

是指運用國家制度管理社會各方面事務的能力,包括改革發展穩定、內政外交國防、治黨治國治軍等各個方面。

3、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是一個相輔相成的有機整體:

有了好的國家治理體系才能真正提高治理能力,提高國家治理能力才能充分發揮國家治理體系的效能。

作為治理體系核心內容的制度,其作用具有根本性、全局性、長遠性,但是沒有有效的治理能力,再好的制度和制度體系也難以發揮作用。

4、必須完整理解和准確把握全面深化改革的總目標。

這個總目標是由兩句話組成的一個整體,即完善和發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

前一句話是根本前提、根本性質和根本方向,就是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必須在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的框架內進行,必須堅持走中國特色社會主義道路,而不是其他什麼道路,既不能走封閉僵化的老路,也不能走改旗易幟的邪路。

後一句話講的是實現形式和基本途徑,就是說完善和發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必須不斷完善國家治理體系和提升國家治理能力,或者說,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的根本目的是完善和發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

這兩句話必須一起講,如果只講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不講完善和發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就是不完整、不全面的,就會迷失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的正確方向。

Ⅳ 什麼是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

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是一個國家制度和制度執行能力的集中體現。國家治理體系是在黨領導下管理國家的制度體系,包括經濟、政治、文化、社會、生態文明和黨的建設等各領域體制機制、法律法規安排,也就是一整套緊密相連、相互協調的國家制度;國家治理能力則是運用國家制度管理社會各方面事務的能力,包括改革發展穩定、內政外交國防、治黨治國治軍等各個方面。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是一個有機整體,相輔相成,有了好的國家治理體系才能提高治理能力,提高國家治理能力才能充分發揮國家治理體系的效能。
相比我國經濟社會發展要求,相比人民群眾期待,相比當今世界日趨激烈的國際競爭,相比實現國家長治久安,我們在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方面還有許多不足,有許多亟待改進的地方。真正實現社會和諧穩定、國家長治久安,還是要靠制度,靠我們在國家治理上的高超能力,靠高素質幹部隊伍。我們要更好發揮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的優越性,必須從各個領域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
第一,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就是要適應時代變化,既改革不適應實踐發展要求的體制機制、法律法規,又不斷構建新的體制機制、法律法規,使各方面制度更加科學、更加完善,實現黨、國家、社會各項事務治理制度化、規范化、程序化。要更加註重治理能力建設,增強按制度辦事、依法辦事意識,善於運用制度和法律治理國家,把各方面制度優勢轉化為管理國家的效能,提高黨科學執政、民主執政、依法執政水平。
第二,進一步解放思想、進一步解放和發展社會生產力、進一步解放和增強社會活力。全會決定提出的這「三個進一步解放」既是改革的目的,又是改革的條件。解放思想是前提,是解放和發展社會生產力、解放和增強社會活力的總開關。沒有解放思想,我們黨就不可能在十年動亂結束不久作出把黨和國家工作中心轉移到經濟建設上來、實行改革開放的歷史性決策,開啟我國發展的歷史新時期;沒有解放思想,我們黨就不可能在實踐中不斷推進理論創新和實踐創新,有效化解前進道路上的各種風險挑戰,把改革開放不斷推向前進,始終走在時代前列。解放和發展社會生產力、解放和增強社會活力,是解放思想的必然結果,也是解放思想的重要基礎。
第三,以經濟體制改革為重點,發揮經濟體制改革牽引作用。全會決定用「六個緊緊圍繞」描繪了全面深化改革的路線圖,突出強調以經濟體制改革為重點,發揮經濟體制改革牽引作用。我國仍處於並將長期處於社會主義初級階段的基本國情沒有變,人民日益增長的物質文化需要同落後的社會生產之間的矛盾這一社會主要矛盾沒有變,我國是世界最大發展中國家的國際地位沒有變。這就決定了經濟建設仍然是全黨的中心工作。
第四,堅持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改革方向。提出建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改革目標,這是我們黨在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進程中的一個重大理論和實踐創新,解決了世界上其他社會主義國家長期沒有解決的一個重大問題。
第五,以促進社會公平正義、增進人民福祉為出發點和落腳點。改革開放以來,我國經濟社會發展取得巨大成就,為促進社會公平正義提供了堅實物質基礎和有利條件。同時,在我國現有發展水平上,社會上還存在大量有違公平正義的現象。特別是隨著我國經濟社會發展水平和人民生活水平不斷提高,人民群眾的公平意識、民主意識、權利意識不斷增強,對社會不公問題反映越來越強烈。
第六,緊緊依靠人民推動改革。人民是歷史的創造者,是我們的力量源泉。改革開放之所以得到廣大人民群眾衷心擁護和積極參與,最根本的原因在於我們一開始就使改革開放事業深深紮根於人民群眾之中。全會決定歸納了改革開放積累的寶貴經驗,其中很重要的一條就是強調必須堅持以人為本,尊重人民主體地位,發揮群眾首創精神,緊緊依靠人民推動改革。沒有人民支持和參與,任何改革都不可能取得成功。無論遇到任何困難和挑戰,只要有人民支持和參與,就沒有克服不了的困難,就沒有越不過的坎。我們要貫徹黨的群眾路線,與人民心心相印、與人民同甘共苦、與人民團結奮斗。

Ⅳ 什麼是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

國家治理體系與治理能力現代化是中國共產黨致力於全面深化改革而提出的總目標之一,是立足於中國實踐與國情而提出的自身話語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

國家治理體系是在黨領導下管理國家的制度體系,包括經濟、政治、文化、社會、生態文明和黨的建設等各領域體制機制、法律法規安排,也就是一整套緊密相連、相互協調的國家制度;

國家治理能力則是運用國家制度管理社會各方面事務的能力,包括改革發展穩定、內政外交國防、治黨治國治軍等各個方面。


(5)執政治理能力擴展閱讀:

推進國家治理現代化的生動實踐

在明確的國家治理思想指導下,我國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面臨著增強國家統一性、推進國家均等化、提高國家創新性、促進國家法治化和基層社會自治等多項重點任務。為此,黨的十八大以來的國家治理實踐,集中體現為整合條塊、化解失衡、供給動力、克服阻力、提高活力和參與全球治理的過程。

一是加強國家整合。

強有力的國家整合能力,是實現國家治理現代化的重要基礎,也是國家治理現代化的題中應有之義。國家整合,既包括實現、維護主權和領土完整,也包括建立健全全國統一的交通體系、統一的市場體系、統一的司法制度,形成一整套標准統一的規則體系和治理體系。實現這些領域的有效整合,需要在黨的堅強領導下,建設一支穩定的軍事力量,凝聚社會共識的主流意識形態,同時增強國家硬實力和軟實力。

二是促進均衡發展。

從社會層面而言,國家治理的目標就是實現和維護社會公平正義,為社會成員提供均衡普惠的社會服務和良好秩序。十八大以來,創新、協調、綠色、開放、共享的新發展理念成為經濟社會發展的重要原則和國家治理的重要原則。在國家治理的制度和能力建設過程中,我國將進一步引導和協調更多的資源、人才、資金、管理、技術等要素投入到經濟社會發展的薄弱環節中去,努力縮小不同群體間的實質性差距,努力實現社會公平正義。

三是推動法治建設。

法治是現代國家治理的基本方式和現代國家的主要標志,體現為現代國家治理的一整套規則體系和有效治理能力,具有運行成本低、實施效果好的特點。通過不斷完善科學立法、嚴格執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的現代法治體系,建立健全統一的信用信息平台,有力提升社會整體法治意識,推進平安中國、法治中國建設進程。

四是釋放社會活力。

解放和增強社會活力,是國家治理現代化的顯著標志。十八大以來,各級政府不斷加大簡政放權力度,「放管服」改革持續推進,其本質在於政府向社會放權,釋放社會自我調節、自我約束的活力。在社會基層,網路化的社會治理模式不斷涌現,社會企業、非營利性組織成為參與公共事務、提供公共服務的重要力量,社工、社區、社會聯動格局正在形成。

五是創造多種民主形式。

十八大以來,人民代表大會制度得以完善發展,權力監督與制約實效明顯增強,地方被賦予更多的立法許可權;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的制度平台和中國共產黨領導的多黨合作,在加強政治協商、民主監督方面進一步完善制度規定,提高各個界別參政議政的能力和實效;民族區域自治制度在維護團結進步、促進共同發展中的作用更加突出。

六是廣泛參與全球治理。

習全球化和科技革命使世界成為一個日益緊密聯系的整體,中國在國際舞台上正在扮演越來越重要的角色。中國國家治理的持續有效,為參與全球治理提供了更加雄厚的基礎;而參與全球治理所帶來的紅利,成為中國國家治理不斷改善的動力。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

Ⅵ 如何提高現代治理能力

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提出:「全面深化改革的總目標是完善和發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將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作為全面深化改革的總目標,對於中國的政治發展,乃至整個中國的社會主義現代化事業來說,具有重大而深遠的理論意義和現實意義。
內涵本質
強調「國家治理」而非「國家統治」,強調「社會治理」而非「社會管理」,不是簡單的詞語變化,而是思想觀念的變化。「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是一種全新的政治理念,表明我們黨對社會政治發展規律有了新的認識,是馬克思主義國家理論的重要創新,也是中國共產黨從革命黨轉向執政黨的重要理論標志。從實踐上說,治理改革是政治改革的重要內容,國家治理體系的現代化也是政治現代化的重要內容。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勢必要求對國家的行政制度、決策制度、司法制度、預算制度、監督制度等進行突破性的改革。
從理論上說,治理的概念不同於統治的概念,從統治走向治理,是人類政治發展的普遍趨勢。「多一些治理,少一些統治」是21世紀世界主要國家政治變革的重要特徵。從政治學理論看,統治與治理主要有五個方面的區別。其一,權力主體不同,統治的主體是單一的,就是政府或其他國家公共權力;治理的主體則是多元的,除了政府外,還包括企業組織、社會組織和居民自治組織等。其二,權力的性質不同,統治是強制性的;治理可以是強制的,但更多是協商的。其三,權力的來源不同,統治的來源就是強制性的國家法律;治理的來源除了法律外,還包括各種非國家強制的契約。其四,權力運行的向度不同,統治的權力運行是自上而下的,治理的權力運行可以是自上而下的,但更多是平行的。其五,兩者作用所及的范圍不同,統治所及的范圍以政府權力所及領域為邊界,而治理所及的范圍則以公共領域為邊界,後者比前者要寬廣得多。
在社會政治生活中,治理是一種偏重於工具性的政治行為。無論在哪一種社會政治體制下,無論哪個階級行使統治,誰上台執政,都希望有更高的行政效率,更低的行政成本,更好的公共服務,更多的公民支持。換言之,都希望自己執政的國家有良好的治理。治理改革是政治改革的重要內容,治理體制也是政治體制的重要內容。但是,歸根到底,治理是實現一定社會政治目標的手段,相對於國家的統治體制而言,治理體制更多體現工具理性。
國家治理體系就是規范社會權力運行和維護公共秩序的一系列制度和程序。它包括規范行政行為、市場行為和社會行為的一系列制度和程序,政府治理、市場治理和社會治理是現代國家治理體系中三個最重要的次級體系。更進一步說,國家治理體系是一個制度體系,分別包括國家的行政體制、經濟體制和社會體制。有效的國家治理涉及三個基本問題:誰治理、如何治理、治理得怎樣。這三個問題實際上也就是國家治理體系的三大要素,即治理主體、治理機制和治理效果。現代國家治理體系是一個有機、協調、動態和整體的制度運行系統。
國家治理的理想狀態,就是善治。善治不同於傳統的政治理想「善政」或「仁政」,善政是對政府治理的要求,即要求一個好的政府。善治則是對整個社會的要求,不僅要有好的政府治理,還要有好的社會治理。簡單地說,善治就是公共利益最大化的治理過程,其本質特徵就是國家與社會處於最佳狀態,是政府與公民對社會政治事務的協同治理。作為政府與公民對社會公共事務的合作管理,善治需要政府與公民的共同努力,而且隨著社會的發展和政治的進步,公民在公共事務管理中的作用將變得日益重要。然而,在所有權力主體中,任何其他權力主體均不足以與政府相提並論。政府對人類實現善治仍然有著決定性的作用。善政是通向善治的關鍵;欲達到善治,首先必須實現善政。
要實現善治的理想目標,就必須建立與社會經濟發展、政治發展和文化發展要求相適應的現代治理體制,實現國家治理體系的現代化。國家治理體系的現代化是社會政治經濟現代化的必然要求,它本身也是政治現代化的重要表徵。衡量一個國家的治理體系是否現代化,至少有以下五個標准。首先是公共權力運行的制度化和規范化,它要求政府治理、企業治理和社會治理有完善的制度安排和規范的公共秩序;其二是民主化,即公共治理和制度安排都必須保障主權在民或人民當家作主,所有公共政策要從根本上體現人民的意志和人民的主體地位;其三是法治,即憲法和法律成為公共治理的最高權威,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不允許任何組織和個人有超越法律的權力;其四是效率,即國家治理體系應當有效維護社會穩定和社會秩序,有利於提高行政效率和經濟效益;其五是協調,現代國家治理體系是一個有機的制度系統,從中央到地方各個層級,從政府治理到社會治理,各種制度安排作為一個統一的整體相互協調,密不可分。其中,民主是現代國家治理體系的本質特徵,是區別於傳統國家治理體系的根本所在。所以,政治學家通常也將現代國家治理稱為民主治理。
十八屆三中全會所說的「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其實指的是一個國家的制度體系和制度執行能力。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是一個有機整體,推進國家治理體系的現代化與增強國家的治理能力,是同一政治過程中相輔相成的兩個方面。有了良好的國家治理體系,才能提高國家的治理能力;反之,只有提高國家治理能力,才能充分發揮國家治理體系的效能。不過,影響國家治理能力除了制度因素外,還有一個極其重要的因素,即治理主體的素質,既包括官員的素質,也包括普通公民的素質。僅以官員的素質來看,縱使有最完備的國家治理體系,如果官員素質低劣,國家的治理能力必定不強,社會也不可能有理想的善治。提高官員的素質,要對官員進行教育和培訓,但更重要的是要有一套民主的選拔機制,將優秀的公民遴選出來,授予他們權力,並且以制度對官員的權力進行制約。
必然要求
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的現代化,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和政治發展的必然要求。一方面,它是對改革開放35年來我國現代化建設成功經驗的理論總結,另一方面也是對我國在新的發展階段所面臨的各種嚴峻挑戰的主動回應。
改革開放35年來,我國社會發生了翻天覆地的變遷,現代化建設取得了舉世矚目的巨大成就,創造了世界經濟發展史的奇跡。之所以能夠取得如此的成就,一個基本的原因就是,我們不僅對經濟體制改革進行了深刻變革,也對政治體制進行了重大變革。我國的改革開放過程,是一個包括經濟生活、政治生活和文化生活在內的整體性社會變遷過程。但是,中國的政治改革不是許多西方學者理解的那種政治體制改革,這種改革不涉及基本政治框架的變動。如果按照多黨競爭、全民普選、三權分立的標准來看,改革開放30多年來,中國政治確實沒有什麼變化。然而,如果從國家治理的角度看,那麼就會發現中國的政治生活在過去35年中也發生了重大的變革。例如,在依法治國、公民參與、民主決策、社會治理、公共服務、政府問責、政治透明、行政效率、政府審批、地方分權和社會組織發展等方面,我們都可以看到巨大的變化。中國經濟發展和社會轉型的成功,或者說,中國能夠在社會基本穩定的前提下保持經濟的長期發展,首先得益於中國治理改革的成功。
經過35年的改革開放,中國特色的社會主義現代化進入到了一個新的發展階段。社會中不同的利益群體已經形成,各種利益沖突日益明顯。這就意味著我們在國家治理體制和能力方面,正面臨諸多新的嚴峻挑戰。僅以政府治理和社會治理為例,我們就可以發現存在著許多亟待解決的突出問題,包括選舉、協商、決策、監督等基本民主治理制度還不健全,公共權力還沒有得到有效的制約,公民參與的渠道還不暢通,公共利益部門化現象相當嚴重,官員的腐敗和特權屢見不鮮,政府的公共服務還相當不足,動態穩定的機制尚未完全確立,政治透明程度相對較低,行政成本高而效率低下,社會組織發育不健全,社會自治的程度相當低,主要公共權力機關之間的關系還不夠協調,等等。
十八屆三中全會強調要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的現代化,說明我們現存的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還相對落後,跟不上社會現代化的步伐,不能滿足人民日益增長的政治經濟社會文化生態需求。如果不採取突破性的改革舉措解決國家治理中存在的緊迫問題,那麼我們目前的局部性治理危機有可能轉變為全面的統治危機和執政危機。化解治理危機的根本途徑,就是以巨大的政治勇氣,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的現代化。
必要舉措
如何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三中全會《決定》就是總的指導思想、全面改革的路線圖和重大的戰略部署。我在這里特別想強調以下六點必要舉措。
第一,進一步解放思想,努力沖破不合時宜的舊觀念的束縛。解放思想,是一個民族保持其理論思維的先進性和激發其精神活力的生生不息的源泉,只有解放思想,才可能沖破傳統和教條的束縛,提出新的觀點和見解。治理體制的改革屬於政治改革的范疇,比起其他改革更具有政治敏感性,更容易使人們畏首畏尾,解放思想尤其重要。「實踐發展永無止境,解放思想永無止境,改革開放永無止境」。三中全會《決定》所說的「永無止境」不僅指時間的維度,也包括空間的維度。從時間上說,解放思想和改革開放是一個無限的過程;從空間上說,解放思想和改革開放涉及各個領域,包括政治領域,特別是治理領域。判斷一種新的思想、觀念、制度和政策,首先應當看它是否有利於國家的富強民主、人民的自由幸福、社會的公平正義,看它是否有利於建設一個富強、民主、文明、和諧的現代化強國。只要有利於「促進公平正義、增進人民福祉」的新觀念和新實踐,都值得重視和探索。反之,凡是束縛社會政治進步的體制機制都應當破除。
第二,加強頂層設計,從戰略上謀劃國家治理體系的現代化。正如《決定》指出的,我們既要摸著石頭過河,在實踐中探索;又要加強頂層設計,加強宏觀指導。國家的治理體系是一個制度系統,包括政治、經濟、社會、文化、生態等各個領域,必須從總體上考慮和規劃各個領域的改革方案,從中央宏觀層面加強對治理體制改革的領導和指導。碎片化、短期行為、政出多門以及部門主義和地方主義,是我國現行治理體制和公共政策的致命弱點,它們嚴重削弱了國家的治理能力。鑒於這樣一種現實情況,頂層的制度設計和宏觀指導,對國家治理體系現代化建設尤其重要。應當加強對國家治理體系現代化的戰略研究,按照《決定》的總體目標,分階段制定國家治理體制改革的路線圖和任務表。一方面,要站在國家和民族根本利益的高度,超越部門和地區利益,進行全局性的統籌規劃,掙脫既得利益的束縛。另一方面,既不能頭痛醫頭腳痛醫腳,也不能草率從事,應當廣泛討論,從長計議,避免短期行為。
第三,總結地方治理改革創新經驗,及時將優秀的地方治理創新做法上升為國家制度。改革開放35年來,我們在政府治理和社會治理方面做了大量可貴的探索,積累了許多寶貴的經驗。然而,許多好的治理改革因為沒有上升為國家制度而被中止,或者僅在小范圍內實施。應當系統地總結各級政府的治理改革經驗,及時將成熟的改革創新政策上升為法規制度,從制度上解決政府治理和社會治理改革創新的動力問題。從根本上說,國家治理體制改革創新的動力源自經濟發展、政治進步、人民需要和全球化沖擊,但其直接動力則是壓力、激勵和制度,其中制度是長久性的動力所在。政府治理和社會治理的改革創新,無論其效果多好,多麼受到群眾的擁護,如果最終不用制度的形式得以固定和推廣,那麼,這種創新最後都難以為繼,難免「人走政息」,成為短期行為。
第四,結合我國的具體國情,學習借鑒國外政府治理和社會治理的好經驗。政府治理和社會治理的改革創新,是一種世界性的趨勢,各國在這方面既有許多成功的經驗,也有不少深刻的教訓,我們應當借鑒、汲取。我們從來主張要學習人類文明的一切優秀成果,當然包括政治文明的優秀成果。改革開放以來,我們在建立現代國家治理體系方面的許多進步和成就,其實也得益於向外國的先進經驗學習。例如,政策制定過程中的「聽證制度」、公共服務中的「一站式服務」、責任政府建設的「政府問責」制度、司法實踐中的「律師制度」、政務公開中的「新聞發言人」制度、社會治理中的「參與式治理」等,都是直接或間接地從西方發達國家引入的。我們應當具有當年鄧小平同志引入市場經濟那樣的胸懷和膽識,站在國家富強、人民幸福和民族復興的高度,以解放和發展社會生產力、解放和發展社會活力為目標,認清世界發展潮流,立足中國國情,大膽借用人類政治文明的一切優秀成果。
第五,堅決破除阻礙社會進步的體制機制,建立和完善與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現代化要求相適應的現代國家治理體制。國家治理體系的現代化,最重要的還是體制機制的現代化和人的現代化。影響國家的治理水平和效益有兩個基本因素,即治理者的素質和治理的制度,這兩者都不可或缺。但比較而言,制度更具有根本性,因為制度可以改造人的素質,可以制約治理者的濫權和失職。因此,國家治理體系現代化的關鍵在於制度的改革和創新,即制度的破與立。一方面,要像三中全會《決定》所說的那樣,「以促進公平正義、增進人民福祉為出發點和落腳點」,「堅決破除各方面體制機制弊端」。現存的不少治理體制機制不盡合理,有些違背了政治學的公理,有些則嚴重損害了國家和公民的利益。例如,至今仍有一些機構只有權力而幾乎不承擔責任,政出多門、職責不清、職能錯位等現象大量存在。另一方面,要根據社會發展和人民群眾的新要求,健全和完善政府治理和社會治理制度。例如,人民代表大會和政治協商制度,是我國根本的和基本的政治制度。然而,這兩者都遠遠沒有發揮其應有的作用,主要原因在於許多重要的制度機制或者仍然缺失,或者極不完善。憲法規定的許多公民權益,並沒有得到很好的落實,重要的原因也在於相關執行制度的缺失。
第六,破除官本位觀念,消除官本主義流毒。就目前我國的實際情況而言,官本位觀念和官本位現象是影響治理者素質的重要因素。官本主義是長期支配我國傳統社會的政治文化和政治體制,其實質是官員的權力本位,它與建立在公民權利本位之上的現代政治文明和現代國家治理是格格不入的,與社會主義政治文明是背道而馳的。改革開放35年後,我國的民主法治取得了重大進步,民主、自由、平等、公正等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日益深入人心。但不可否認,「有權就有一切」的官本主義流毒在現實中還大量存在,在一些領域和地方,官本位現象甚至有愈演愈烈的趨勢。十八屆三中全會《決定》正式把「破除官本位觀念」列為改革的重要任務,可謂切中要害。一方面,我們要對廣大公民特別是各級黨政官員進行民主、自由、平等、公正、法治、和諧等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的教育,破除權力崇拜,牢固樹立公民權利至上的觀念;另一方面,要依靠制度來遏制官本位現象,維護公民的合法權益。在將官員的權力關進制度籠子的同時,用制度來構築保障公民權利的長城。
《決定》指出,「到二〇二〇年,在重要領域和關鍵環節改革上取得決定性成果」,「形成系統完備、科學規范、運行有效的制度體系」。換言之,要在二〇二〇年初步實現國家治理體系的現代化。在七年內要完成這一任務,其艱巨性可想而知。實現這項艱巨的戰略任務,不僅需要堅定的決心、堅強的領導和果斷的措施,同樣也需要寬廣的胸懷、高度的智慧和正確的道路。國家治理體系的現代化必須超越任何組織和群體的局部利益,而以中華民族和全體人民的整體利益和長遠利益為著眼點;不僅要集中全黨的智慧,而且要集中全國人民的智慧;不僅要有政治精英的參與,也要有普通民眾的參與;不僅要依靠黨組織強大的政治動員能力,更要嚴格遵循民主執政、依法執政和科學執政的基本方略。
總而言之,只有沿著社會主義民主法治的道路,才能真正實現國家治理體系的現代化;反過來,國家治理體系的現代化進程,不僅在很大程度上反映著社會現代化的進程,也在很大程度上反映著中國民主法治的進程。

Ⅶ 怎樣理解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

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提出:「全面深化改革的總目標是完善和發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將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作為全面深化改革的總目標,對於中國的政治發展,乃至整個中國的社會主義現代化事業來說,具有重大而深遠的理論意義和現實意義.
內涵本質
強調「國家治理」而非「國家統治」,強調「社會治理」而非「社會管理」,不是簡單的詞語變化,而是思想觀念的變化.「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是一種全新的政治理念,表明我們黨對社會政治發展規律有了新的認識,是馬克思主義國家理論的重要創新,也是中國共產黨從革命黨轉向執政黨的重要理論標志.從實踐上說,治理改革是政治改革的重要內容,國家治理體系的現代化也是政治現代化的重要內容.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勢必要求對國家的行政制度、決策制度、司法制度、預算制度、監督制度等進行突破性的改革.
從理論上說,治理的概念不同於統治的概念,從統治走向治理,是人類政治發展的普遍趨勢.「多一些治理,少一些統治」是21世紀世界主要國家政治變革的重要特徵.從政治學理論看,統治與治理主要有五個方面的區別.其一,權力主體不同,統治的主體是單一的,就是政府或其他國家公共權力;治理的主體則是多元的,除了政府外,還包括企業組織、社會組織和居民自治組織等.其二,權力的性質不同,統治是強制性的;治理可以是強制的,但更多是協商的.其三,權力的來源不同,統治的來源就是強制性的國家法律;治理的來源除了法律外,還包括各種非國家強制的契約.其四,權力運行的向度不同,統治的權力運行是自上而下的,治理的權力運行可以是自上而下的,但更多是平行的.其五,兩者作用所及的范圍不同,統治所及的范圍以政府權力所及領域為邊界,而治理所及的范圍則以公共領域為邊界,後者比前者要寬廣得多.
在社會政治生活中,治理是一種偏重於工具性的政治行為.無論在哪一種社會政治體制下,無論哪個階級行使統治,誰上台執政,都希望有更高的行政效率,更低的行政成本,更好的公共服務,更多的公民支持.換言之,都希望自己執政的國家有良好的治理.治理改革是政治改革的重要內容,治理體制也是政治體制的重要內容.但是,歸根到底,治理是實現一定社會政治目標的手段,相對於國家的統治體制而言,治理體制更多體現工具理性.
國家治理體系就是規范社會權力運行和維護公共秩序的一系列制度和程序.它包括規范行政行為、市場行為和社會行為的一系列制度和程序,政府治理、市場治理和社會治理是現代國家治理體系中三個最重要的次級體系.更進一步說,國家治理體系是一個制度體系,分別包括國家的行政體制、經濟體制和社會體制.有效的國家治理涉及三個基本問題:誰治理、如何治理、治理得怎樣.這三個問題實際上也就是國家治理體系的三大要素,即治理主體、治理機制和治理效果.現代國家治理體系是一個有機、協調、動態和整體的制度運行系統.
國家治理的理想狀態,就是善治.善治不同於傳統的政治理想「善政」或「仁政」,善政是對政府治理的要求,即要求一個好的政府.善治則是對整個社會的要求,不僅要有好的政府治理,還要有好的社會治理.簡單地說,善治就是公共利益最大化的治理過程,其本質特徵就是國家與社會處於最佳狀態,是政府與公民對社會政治事務的協同治理.作為政府與公民對社會公共事務的合作管理,善治需要政府與公民的共同努力,而且隨著社會的發展和政治的進步,公民在公共事務管理中的作用將變得日益重要.然而,在所有權力主體中,任何其他權力主體均不足以與政府相提並論.政府對人類實現善治仍然有著決定性的作用.善政是通向善治的關鍵;欲達到善治,首先必須實現善政.
要實現善治的理想目標,就必須建立與社會經濟發展、政治發展和文化發展要求相適應的現代治理體制,實現國家治理體系的現代化.國家治理體系的現代化是社會政治經濟現代化的必然要求,它本身也是政治現代化的重要表徵.衡量一個國家的治理體系是否現代化,至少有以下五個標准.首先是公共權力運行的制度化和規范化,它要求政府治理、企業治理和社會治理有完善的制度安排和規范的公共秩序;其二是民主化,即公共治理和制度安排都必須保障主權在民或人民當家作主,所有公共政策要從根本上體現人民的意志和人民的主體地位;其三是法治,即憲法和法律成為公共治理的最高權威,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不允許任何組織和個人有超越法律的權力;其四是效率,即國家治理體系應當有效維護社會穩定和社會秩序,有利於提高行政效率和經濟效益;其五是協調,現代國家治理體系是一個有機的制度系統,從中央到地方各個層級,從政府治理到社會治理,各種制度安排作為一個統一的整體相互協調,密不可分.其中,民主是現代國家治理體系的本質特徵,是區別於傳統國家治理體系的根本所在.所以,政治學家通常也將現代國家治理稱為民主治理.
十八屆三中全會所說的「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其實指的是一個國家的制度體系和制度執行能力.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是一個有機整體,推進國家治理體系的現代化與增強國家的治理能力,是同一政治過程中相輔相成的兩個方面.有了良好的國家治理體系,才能提高國家的治理能力;反之,只有提高國家治理能力,才能充分發揮國家治理體系的效能.不過,影響國家治理能力除了制度因素外,還有一個極其重要的因素,即治理主體的素質,既包括官員的素質,也包括普通公民的素質.僅以官員的素質來看,縱使有最完備的國家治理體系,如果官員素質低劣,國家的治理能力必定不強,社會也不可能有理想的善治.提高官員的素質,要對官員進行教育和培訓,但更重要的是要有一套民主的選拔機制,將優秀的公民遴選出來,授予他們權力,並且以制度對官員的權力進行制約.
必然要求
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的現代化,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和政治發展的必然要求.一方面,它是對改革開放35年來我國現代化建設成功經驗的理論總結,另一方面也是對我國在新的發展階段所面臨的各種嚴峻挑戰的主動回應.
改革開放35年來,我國社會發生了翻天覆地的變遷,現代化建設取得了舉世矚目的巨大成就,創造了世界經濟發展史的奇跡.之所以能夠取得如此的成就,一個基本的原因就是,我們不僅對經濟體制改革進行了深刻變革,也對政治體制進行了重大變革.我國的改革開放過程,是一個包括經濟生活、政治生活和文化生活在內的整體性社會變遷過程.但是,中國的政治改革不是許多西方學者理解的那種政治體制改革,這種改革不涉及基本政治框架的變動.如果按照多黨競爭、全民普選、三權分立的標准來看,改革開放30多年來,中國政治確實沒有什麼變化.然而,如果從國家治理的角度看,那麼就會發現中國的政治生活在過去35年中也發生了重大的變革.例如,在依法治國、公民參與、民主決策、社會治理、公共服務、政府問責、政治透明、行政效率、政府審批、地方分權和社會組織發展等方面,我們都可以看到巨大的變化.中國經濟發展和社會轉型的成功,或者說,中國能夠在社會基本穩定的前提下保持經濟的長期發展,首先得益於中國治理改革的成功.
經過35年的改革開放,中國特色的社會主義現代化進入到了一個新的發展階段.社會中不同的利益群體已經形成,各種利益沖突日益明顯.這就意味著我們在國家治理體制和能力方面,正面臨諸多新的嚴峻挑戰.僅以政府治理和社會治理為例,我們就可以發現存在著許多亟待解決的突出問題,包括選舉、協商、決策、監督等基本民主治理制度還不健全,公共權力還沒有得到有效的制約,公民參與的渠道還不暢通,公共利益部門化現象相當嚴重,官員的腐敗和特權屢見不鮮,政府的公共服務還相當不足,動態穩定的機制尚未完全確立,政治透明程度相對較低,行政成本高而效率低下,社會組織發育不健全,社會自治的程度相當低,主要公共權力機關之間的關系還不夠協調,等等.
十八屆三中全會強調要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的現代化,說明我們現存的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還相對落後,跟不上社會現代化的步伐,不能滿足人民日益增長的政治經濟社會文化生態需求.如果不採取突破性的改革舉措解決國家治理中存在的緊迫問題,那麼我們目前的局部性治理危機有可能轉變為全面的統治危機和執政危機.化解治理危機的根本途徑,就是以巨大的政治勇氣,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的現代化.
必要舉措
如何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三中全會《決定》就是總的指導思想、全面改革的路線圖和重大的戰略部署.我在這里特別想強調以下六點必要舉措.
第一,進一步解放思想,努力沖破不合時宜的舊觀念的束縛.解放思想,是一個民族保持其理論思維的先進性和激發其精神活力的生生不息的源泉,只有解放思想,才可能沖破傳統和教條的束縛,提出新的觀點和見解.治理體制的改革屬於政治改革的范疇,比起其他改革更具有政治敏感性,更容易使人們畏首畏尾,解放思想尤其重要.「實踐發展永無止境,解放思想永無止境,改革開放永無止境」. 三中全會《決定》所說的「永無止境」不僅指時間的維度,也包括空間的維度.從時間上說,解放思想和改革開放是一個無限的過程;從空間上說,解放思想和改革開放涉及各個領域,包括政治領域,特別是治理領域.判斷一種新的思想、觀念、制度和政策,首先應當看它是否有利於國家的富強民主、人民的自由幸福、社會的公平正義,看它是否有利於建設一個富強、民主、文明、和諧的現代化強國.只要有利於「促進公平正義、增進人民福祉」的新觀念和新實踐,都值得重視和探索.反之,凡是束縛社會政治進步的體制機制都應當破除.
第二,加強頂層設計,從戰略上謀劃國家治理體系的現代化.正如《決定》指出的,我們既要摸著石頭過河,在實踐中探索;又要加強頂層設計,加強宏觀指導.國家的治理體系是一個制度系統,包括政治、經濟、社會、文化、生態等各個領域,必須從總體上考慮和規劃各個領域的改革方案,從中央宏觀層面加強對治理體制改革的領導和指導.碎片化、短期行為、政出多門以及部門主義和地方主義,是我國現行治理體制和公共政策的致命弱點,它們嚴重削弱了國家的治理能力.鑒於這樣一種現實情況,頂層的制度設計和宏觀指導,對國家治理體系現代化建設尤其重要.應當加強對國家治理體系現代化的戰略研究,按照《決定》的總體目標,分階段制定國家治理體制改革的路線圖和任務表.一方面,要站在國家和民族根本利益的高度,超越部門和地區利益,進行全局性的統籌規劃,掙脫既得利益的束縛.另一方面,既不能頭痛醫頭腳痛醫腳,也不能草率從事,應當廣泛討論,從長計議,避免短期行為.
第三,總結地方治理改革創新經驗,及時將優秀的地方治理創新做法上升為國家制度.改革開放35年來,我們在政府治理和社會治理方面做了大量可貴的探索,積累了許多寶貴的經驗.然而,許多好的治理改革因為沒有上升為國家制度而被中止,或者僅在小范圍內實施.應當系統地總結各級政府的治理改革經驗,及時將成熟的改革創新政策上升為法規制度,從制度上解決政府治理和社會治理改革創新的動力問題.從根本上說,國家治理體制改革創新的動力源自經濟發展、政治進步、人民需要和全球化沖擊,但其直接動力則是壓力、激勵和制度,其中制度是長久性的動力所在.政府治理和社會治理的改革創新,無論其效果多好,多麼受到群眾的擁護,如果最終不用制度的形式得以固定和推廣,那麼,這種創新最後都難以為繼,難免「人走政息」,成為短期行為.
第四,結合我國的具體國情,學習借鑒國外政府治理和社會治理的好經驗.政府治理和社會治理的改革創新,是一種世界性的趨勢,各國在這方面既有許多成功的經驗,也有不少深刻的教訓,我們應當借鑒、汲取.我們從來主張要學習人類文明的一切優秀成果,當然包括政治文明的優秀成果.改革開放以來,我們在建立現代國家治理體系方面的許多進步和成就,其實也得益於向外國的先進經驗學習.例如,政策制定過程中的「聽證制度」、公共服務中的「一站式服務」、責任政府建設的「政府問責」制度、司法實踐中的「律師制度」、政務公開中的「新聞發言人」制度、社會治理中的「參與式治理」等,都是直接或間接地從西方發達國家引入的.我們應當具有當年鄧小平同志引入市場經濟那樣的胸懷和膽識,站在國家富強、人民幸福和民族復興的高度,以解放和發展社會生產力、解放和發展社會活力為目標,認清世界發展潮流,立足中國國情,大膽借用人類政治文明的一切優秀成果.
第五,堅決破除阻礙社會進步的體制機制,建立和完善與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現代化要求相適應的現代國家治理體制.國家治理體系的現代化,最重要的還是體制機制的現代化和人的現代化.影響國家的治理水平和效益有兩個基本因素,即治理者的素質和治理的制度,這兩者都不可或缺.但比較而言,制度更具有根本性,因為制度可以改造人的素質,可以制約治理者的濫權和失職.因此,國家治理體系現代化的關鍵在於制度的改革和創新,即制度的破與立.一方面,要像三中全會《決定》所說的那樣,「以促進公平正義、增進人民福祉為出發點和落腳點」,「堅決破除各方面體制機制弊端」.現存的不少治理體制機制不盡合理,有些違背了政治學的公理,有些則嚴重損害了國家和公民的利益.例如,至今仍有一些機構只有權力而幾乎不承擔責任,政出多門、職責不清、職能錯位等現象大量存在.另一方面,要根據社會發展和人民群眾的新要求,健全和完善政府治理和社會治理制度.例如,人民代表大會和政治協商制度,是我國根本的和基本的政治制度.然而,這兩者都遠遠沒有發揮其應有的作用,主要原因在於許多重要的制度機制或者仍然缺失,或者極不完善.憲法規定的許多公民權益,並沒有得到很好的落實,重要的原因也在於相關執行制度的缺失.
第六,破除官本位觀念,消除官本主義流毒.就目前我國的實際情況而言,官本位觀念和官本位現象是影響治理者素質的重要因素.官本主義是長期支配我國傳統社會的政治文化和政治體制,其實質是官員的權力本位,它與建立在公民權利本位之上的現代政治文明和現代國家治理是格格不入的,與社會主義政治文明是背道而馳的.改革開放35年後,我國的民主法治取得了重大進步,民主、自由、平等、公正等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日益深入人心.但不可否認,「有權就有一切」的官本主義流毒在現實中還大量存在,在一些領域和地方,官本位現象甚至有愈演愈烈的趨勢.十八屆三中全會《決定》正式把「破除官本位觀念」列為改革的重要任務,可謂切中要害.一方面,我們要對廣大公民特別是各級黨政官員進行民主、自由、平等、公正、法治、和諧等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的教育,破除權力崇拜,牢固樹立公民權利至上的觀念;另一方面,要依靠制度來遏制官本位現象,維護公民的合法權益.在將官員的權力關進制度籠子的同時,用制度來構築保障公民權利的長城.

Ⅷ 為什麼要提出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

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是我們黨提出的全新理念,標志著我們黨對中國特色社會主義規律的認識提高到一個新境界。
社會主義是一種新生的社會制度,還處在實踐和發展的初期。怎樣治理社會主義社會這樣全新的社會,世界社會主義歷史上沒有成功的經驗,只能在實踐中探索。馬克思、恩格斯沒有遇到全面治理一個社會主義國家的實踐,他們關於未來社會的原理很多是預測性的;列寧在俄國十月革命後不久就過世了,沒有來得及深入探索這個問題;蘇聯在這個問題上進行了探索,取得了一些實踐經驗,但也犯下了嚴重錯誤,沒有真正解決這個問題。
我們黨在全國執政以後,不斷探索這個問題,雖然也發生了嚴重曲折,但在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上積累了豐富經驗,取得了重大成果,改革開放以來的進展尤為顯著。我國政治穩定、經濟發展、社會和諧、民族團結,同世界上一些國家和地區不斷出現動亂局面形成了鮮明對照。這說明,我們的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總體上是好的,是適應我國國情和發展要求的。
同時也要看到,我們在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方面還有許多不足,有許多亟待改進的地方。主要是國家制度體系還不完善,法制還不健全,有法不依、執法不嚴等現象還比較突出,各級幹部的能力素質還不適應形勢任務需要,社會參與、群眾自治程度還不高,國家治理的制度化、規范化、程序化水平有待提高。我國經濟社會各領域存在的許多矛盾和問題,都與制度不完善、法制不健全、制度和法律執行不力密切相關。
隨著經濟社會發展,我國正在經歷從傳統社會向現代社會,從農業、農村社會向工業、城市社會,從「熟人社會」向「陌生人社會」轉型,這種轉型是實現現代化的必然趨勢。長期農業、農村社會形成了深厚的「人治」傳統,而工業化、城市化的現代社會則以「法治」為主要特徵;如果說「熟人社會」難免是「人情社會」的話,那麼「陌生人社會」則必然是法治社會。就是說,我國社會轉型已經對國家治理提出了新要求,推進國家治理現代化就是對時代要求的回應。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提出建設「法治中國」的任務,強調依法治國、依法執政、依法行政共同推進,法治國家、法治政府、法治社會一體建設,都是推進國家治理現代化的題中應有之義。
我國的改革,本質上是社會主義制度的自我完善和發展。改革已進入攻堅期和深水區,各領域改革的關聯性、互動性明顯增強,要求更加註重改革的系統性、整體性、協同性,更加註重從制度上解決問題。鄧·小·平同志1980年在《黨和國家領導制度的改革》中指出,制度問題更帶有根本性、全局性、穩定性和長期性;我們建立的社會主義制度盡管還不完善,但是無論如何總比弱肉強食、損人利己的資本主義制度好得多;我們的制度將一天天完善起來,它將吸收我們可以從世界各國吸收的進步因素,成為世界上最好的制度。他1992年在南方談話中又提出,再有30年的時間,我們才會在各方面形成一整套更加成熟更加定型的制度。提出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是對鄧·小·平同志戰略思想的繼承和發展,著眼點和著力點都是要改革和完善國家各方面制度。讀讀十八屆三中全會《決定》,涉及「制度」的內容何其多,可以說通篇都在講制度、講體制機制。也就是說,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標志著我國改革進入整體推進制度創新、制度建設的新階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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