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委巡視組反饋意見整改措施
發布時間: 2020-12-02 17:47:22
㈠ 巡察辦是什麼部門
巡察辦是行政單位。貫徹落實縣委和縣委巡察工作領導小組決策和部署,對縣委內巡察工作領導小組負責並容報告工作情況、提出工作建議。統籌協調、指導督導縣委巡察組開展工作。
承擔巡察工作政策研究、制度建設等工作,對縣委和縣委巡察工作領導小組決定的事項及巡視巡察反饋意見的整改落實工作進行督辦檢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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縣級巡察辦成員:
設立3個巡察組,機構規格均為正科級,每個巡察組核定行政編制4名,各設組長1名、副組長1名。
巡察工作是反腐倡廉,良化各級規關和領導干工作作風的重要措施,其主要目的是發現問題、解決問題、督查督辦、形成震懾,巡察工作是黨內監督的重要方式。
巡視內容包括執行「政治紀律、政治規矩」、貫徹落實國家政策和市委決策、落實「兩個責任」、「三公經費」、落實中央「八項規定」、違反廉政紀律、民主集中制等7個方面。
㈡ 如何寫落實巡視組意見的整改實施方案
1、指導思想及目標。
2、整改步驟。
3、整改內容。
4、建立長效機制。
5、整改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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