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投標整治
⑴ 如何規范招投標制度 加強招投標監管措施
中國電力招標網
我國工程招投標現狀分析 招投標制度作為工程承包發包的主要形式在國際國內的工程項目建設中已廣泛實施,它是一種富有競爭性的采購方式,是市場經濟的重要調節手段,他不但為業主選擇好的供貨商和承包人,而且能夠優化資源配置,形成優勝劣汰的市場機制,其本質特徵是「公開、公平、公正」和「充分競爭」。實踐證明,招投標制度是比較成熟而且科學合理的工程承發包方式,也是保證工程質量、加快工程進度的最佳辦法。但由於機制不完善,法制不健全,致使當前的招投標現狀仍存在不少不容忽視的問題。
一、當前招標投標工作存在的問題
1、陪標現象:由於現今基本建設管理體制還沒有完全從「計劃」為中心轉移到以「項目」為中心.一些部門濫用權利,將建設工程內定給某些施工單位中標,其他單位只是陪襯;或者是投標人之間進行串標,相互約定提高或壓低投標報價,而獲取中標資格,使招投標成為徒具形式的空殼,無法做到公開、公平、公正.
2、承包單位轉包問題:「轉包」現象的存在是現今「豆腐渣工程」存在的一個根源。有的企業中標後,直接轉包或違法分包給其他單位,從中收取管理費,以包代管,而對工程質量、安全不從事管理、不負責任。這種轉包的現象,使得一些資質不夠,沒有施工經驗的企業,進入施工現場,為質量安全問題埋下隱患。
3、 評標辦法不夠科學,專家水平有待提高:目前我們還沒有建立起一套科學的評標辦法,以至於有些單位,單純著重報價高低,且整個評分方法重定性評分,輕定量評分.專家評標水平和職業素質有待提高。
4、招標代理機構的行為有待進一步規范:由於工程招投標活動的監管方式,已由審批管理依法改變為過程監督,依法登記備案和對違法、違紀行為的查處,招投標工程的操作都由招標代理機構來完成。由於我國招標代理業務起步晚,招標代理市場發育尚不完善,一些相關的配套制度還不健全,致使一些代理機構在實際工作中缺乏自律,步入誤區,利用自己的特殊身份幫助業主選擇有傾向性的選擇中標單位的結果。其次對於代理機構的工作成果,還沒有一個很好的可操作、量化的評價標准。
5、對招投標過程中的違法、違紀現象執法監察力度不大。 二、對改進和完善現行建設工程招投標工作的幾點認識 (一)實行招標負責人終身負責制,解決串、陪標現象 作為招標一方的代表,多為建設單位的領導人,投資所用的錢都是國家的,建設工程質量的好壞,工程價款的多少和自己切身利益沒有關系。從而給一些施工企業有了可乘之機。負責招標的人由於得到了種種好處,不可能對工程質量、造價問題有足夠的認識,從而施工方可以邀請一些同行,對其實已經「內定」下來的工程進行招投標,這也是「陪標」現象的「症結」所在。本人認為,要杜絕此類問題的發生,應對招標負責人實行其對工程質量的終身負責制,如果工程質量出現問題,則可以對其進行懲罰。這樣就可以預防一些行政干預的因素,避免了招標投標中的「陪標現象」。從源頭上杜絕了工程腐敗現象形成,減少類似虹橋的「豆腐渣」工程。
(二)調整監管方式,發揮招標投標管理機構的宏觀管理職能。 《招標投標法》第 7 條中規定:「招標投標活動當事人應當接受依法實施的監督」。對招標投標活動進行監督管理的主要任務之一就是:保護正當競爭,加強招標投標活動的監督管理。同時,依法查處招標活動中的包括不正當競爭的違法行為。
1、強化招標投標備案制度,落實招標投標書面報告制度、招標結果公示制度、邀請招標批准制度。
2、建立健全企業信用管理制度,在招標投標監管環節中全面建立市場主體的信用檔案,將市場主體的業績、不良行為等全部記錄在案,並向社會公布。將企業的信用情況納入工程招投標管理中,招標辦針對此和建設局建築業管理科聯合下文出台專門的文件。將市場主體的不良行為與評標直接連接起來,使違信用者無從立足;同時,通過設立投訴舉報查處招標投標中違法違規行為,達到監管的目的。 通過建設項目報建、建設單位資質審查、以及對開標、評標過程的監督,可以充分發揮招標投標管理機構的宏觀職能,規范工程招標投標活動,才能真正保證工程建設效益。
(三)提高監理成效,杜絕「轉包」問題。 針對當前建築市場當中的「轉包」現象,監理工程師應當充分發揮監理職能。從質和量的兩個方面加以分析,確定中標人是否存在轉包現象。 (四)採取新的評標辦法,減少串標行為。 臨安市招標辦根據工程類別的不同,對技術標和商務標設置不同的權重。對技術、性能沒有特殊要求的市政基礎設施推行現場抽簽中標法:即投標人不用做技術、商務標,只要在評標專家委員會確定的優惠幅度范圍內,現場填寫報價費率即可。評標辦法也在開標時由投標代表現場抽簽決定,這種評標辦法的推行,對遏止串標起到了一定作用。
(五)加大對招標代理機構的培育和發展
1、利用各種業務培訓的時機,加強對招標代理機構單位工作人員的法制教育和執業道德教育。
2、必須加強對招標代理單位機構的約束,促進其規范從業。要依法加強對招投標程序和過程的監督,對招標文件的重要條款要嚴加掌握,防止招標人設立背離三公原則,要及時查處各種違法行為,保證招投標工作的依法進行。臨安市招標辦已要求代理機構將代理的工程經業主簽署代理水平後,放入招標代理機構的從業水平考核范圍。
3、發揮監察局共同參與的監督職能作用,進一步規范和約束業主的行為,減少對招標代理的干擾,規范國有投資及國有投資佔主導地位工程業主的行為,促進招標代理行業的有序競爭和發展。
(六)、進一步完善有形建築市場,促進公平競爭、打破地域、行業保護 進一步完善建設市場,其核心是交易中心同政府職能部門分開,明確建築市場的服務責任。加大進場交易的規范力度。所有工程項目一律納入有形建築市場交易。建立有形市場,治理建築市場的混亂,防止腐敗現象的產生,並且還可以促進公平競爭,打破地域和行業保護現象,減少串標陪標現象。建設單位可以在交易中心找到好的施工單位,施工企業憑實力增加了中標機會,外地企業不再受地方保護的困擾。有形市場的完善必將進一步打破行業的壟斷和地方的壁壘,實現真正的公平、公正、公開原則。2004年臨安市共有 105 個公開招標項目,其中有 38 個項目為外地企業中標。
(七)、強化行政責任追究制度,加強部門協作,加大對違法違規行為的處罰力度。 對於查出的違法違規行為,要做到違法必究,執法必嚴。臨安市人民政府專門出台了文件,對有串標、掛靠行為的投標作廢標處理,根據情況可停止投標人一年至二年內在臨安市建設市場的交易活動。 三 、結論 一個健康的招投標制度應該是按照「公開、公正、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建立起統一、開放、競爭、有序的建築市場。針對當前招投標過程中存在的問題,採取完善法規、明確職責、健全機構,強化過程監督等措施,才能更好地規范建築市場秩序,從源頭上遏止腐敗,凈化建築市場,促進建築市場秩序逐步走向規范化,法制化的軌道,不斷提高工程招投標工作的質量和水平
⑵ 招標投標領域存在哪些問題及整改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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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9.07
⑶ 新形勢下如何做好招投標監管工作
伴隨著我國入世的腳步,建築市場的投資主體日益呈現出多無化的趨勢,國有資金、國家融資、國際組織、外國政府資金、民營資金等多像紛呈。作為建設工程招投標的管理部門,怎樣選擇適合於當前市場經濟和社會狀況的監管模式,是一個需要不斷研究和探索的新問題。在實際工作中,我們以為作為政府監管部門要「有所為,有所不為」,就像是球場上的運動員一樣「既不能越位,更不能缺位」,下面從三個方面作以論述。首先,談談目前建設工程招投標工作中存在的突出問題:1、法律意識淡薄,有法不依《招標投標法》頒布實施以來,全社會對招投標工作的法律認識大有提高。但是,有些招標人和投標人為了達到圍標和搶占利益的目的,不願依法辦事,有法不依,我們在執法過程中,當給當事人提出其違法時,他們竟大惑不解,違什麼法了,法律意識的淡薄,造成了種種招投標活動中的怪現象。在各項審批未批准前,對擬建建設項目提前進行招標;有的招標人虛假招標先行內定「中標人」,再按照該「該投標人」的所具備的各項條件和特殊施工經驗編制《投標資格預審文件》和《招標文件》進行招標工作;有的招標人帶有傾向,在業主考察得分中重點體現,並引導專家評委重點考慮;有的招標人規避監督,不進場交易,造成既成事實;有的投標人之間相互串通,圍標、串標,進行利益再分配,甚至項目的中標人、中標價由他們先行串通決定;有的招投標代理機構與招標人或投標人串通,操作項目,從中牟利;有的評標專家私下與投標人接觸,收受好處,影響評標公正等違法行為。2、招投標工作透明度不夠,引發較多投訴根據《招標投標法》的要求,招標人應當採取必要的措施,保證評標在嚴格保密的情況下進行。而現實情況是,評標活動一結束,當事人對評標過程中的情況從側面探詢了解。可以說評標活動的內容是公開的秘密。而當事人了解的內容中只摘取對自己有利的東西,使評標活動成了霧里看花,猶抱琵琶半遮面。而評標工作又是一個人為的評審過程,不同於電腦閱卷打分,因此投標人經常認為這個關鍵性的環節,最容易受到人為因素的影響,造成投標人對招標工作的不信任。從而引發一系列的投訴。3、從業人員素質急需提高自實行招投標代理制以來,代理機構如雨後春箏般蓬勃發展,但代理制不像監理、造價等從業人員需要從業資格,過低的資質門檻使招標代理機構參差不齊,加之行業的制約管理又很有限,使招標代理機構成了專業的行業人員幫助不專業的業主選到預期目的的代理公司,使違法活動披上合法化的外衣。自2000年《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開始實施,全國各地市招標管理機構陸續建立了評標專家庫,但因缺乏相配套的法規、規章以及相應落後的招標評標管理辦法,設立的評標專家庫規模較小,專業科目基本無劃分,評標專家入庫資格主要以土建技術、概預算方面的能力為主,針對當時單一的施工招標以及固定不變的評標辦法,評標專家所起的作用不是主要方面,所以基本能滿足當時評標的需要。隨著《評標委員會和評標辦法暫行規定》、《評標專家和評標專家庫管理暫行辦法》等規章的出台以及招標范圍的拓展和工程量清單計價的實施,評標專家在評標過程中的所起作用越來越突出,對各方面的評標需求量增大,這一些都極大地促進了評標專家庫及評標專家的發展。而目前,評標專家庫及評標專家管理手段已基本跟上時代的步伐,但制度建設滯後越來越與新形勢的發展不相適應,與招標評標管理規范化要求的差距也越來越明顯,甚至制約著招標評標的公正、公平性開展,給招標投標活動也帶來一定的負面影響,新問題需要盡快出台與之相適應的制度加以規范明確,新形勢下的評標專家及評標專家管理制度的研究勢在必行。二、造成違法違規招標的原因這些問題產生,是由多方面因素造成的,既有內部的,也有外部的;既有客觀,也有主觀的;還有政策上的漏洞。分析起來有幾個方面:1、政策法規不配套,管理難度大。招投標活動涉及到的部門較多,從立法建制上有交叉,有沖突,到目前還存在一些法律的盲區、盲點,例如對招投標活動投訴需進行復核的處理是由原評標委員會完成,還是重新組建評標委員會,沒有法律依據。工程項目自立項、資金籌措、施工、質監、安監、竣工驗收等涉及到多個職能部門,而部門之間又像鐵路警察,各管一段,給工作造成不便。2、錢權交易,制約了法規的實施。少數人受一切向錢看思想的影響,置各項政策、法規於不顧,利用手中的權力,任意選設計、施工隊伍,造成建築市場中違法、違紀、違章案(事)件屢禁不止,成為經濟案件的多發地段。3、監督不嚴,處罰不力。為什麼這些問題時常產生?這與處罰力度不夠有直接關系。隨著社會的進步,一些關於鑽營的人的手段也越來越隱蔽,致使證據難以掌握、認定,工作難以開展,執法人思想上有畏難情緒,不敢理直氣壯地去管理、處罰。而對有些證據確鑿的又因怕領導、怕麻煩、怕影響關系而放任自流,致使少數人膽子越來大。4、招投標工作效率低。建築企業對參加招投標能否中標心中無數,認為依靠中標承建工程投入精力多,運轉程序慢,時間來不及。就一邊參加招標,一邊私下活動,與業主達成協議,邊施工,邊辦理手續,工程進度上去了,施工單位也省卻了許多程序。多佔工程,先建後補,又受不到任何處罰,使得違法承建工程頻頻出現。三、採取的對策1、分清側重、重點監督招投標監管機構要根據資金來源,重點監督國有資金或以國有資金投資為主體的建設項目,要立足於服務搞好管理,建立標前的服務體系,前移監督關口,為國有投資項目提供法律和政策上的大力支持,以服務促管理,在後期的開、評標活動中要加大監督力度,與治理商業賄賂結合起來,確保國有投資項目在招投標環節成為陽光工程、廉政工程。而對於民營資金投資項目,應粗放式管理,以備案為主,以快捷高效為目的,使項目早日順利推進。2、要嚴格重視合同管理合同管理制度作為工程建設中的一項重要制度,雖然在招標投標及施工工作中,常常會因為合同的原因給我們的工作帶來許多麻煩,但是合同的管理工作也日趨被越來越多的人認識到其重要性。合同作為承包商在工程中的最高行為准則,承包商所作的一切活動均是為了履行合同,因此可以說合同管理是工程項目管理的核心,它貫穿著整個工程項目的始末。通過合同管理承包商實現工程價格成本、質量和工期等系列目標對於一個工程項目,尤其是一些大型工程,工程量大、價格高,只有通過加強合同管理,才能取得效益,更好的完成合同目標,一個工程贏利在於合同管理,虧損在於合同管理,合同管理的成功與否對工程經濟將產生較大的影響;在市場經濟中,只有通過加強合同管理才能在競爭中立足。面對建設市場激烈的競爭,使得施工合同條件也日漸苛刻,在工程實施過程中,干擾事件多,意外影響大,合同變更頻繁、風險大。合同管理顯得尤為重要,合同管理的目的就顯得更加明顯,良好的合同管理才可使風險降低,使工程項目順利實施,取得好的效益。承包方的合同管理就建築市場的運行而言,是合同管理的一個主要方面。承包方是合同中的一個主體,也是合同的實施者。由於工程項目的差異性,不同的工程項目會採用不同的合同類型,合同管理工作極為復雜,煩瑣,承包方必須具有較高的管理水平和素質,從參與投標的那一刻開始,便開始了合同管理工作,直到工程項目全部移交給發包方。以合同為中心進行工作,承包方項目的實施和管理的全部工作都可以納入合同管理的范疇。在工程建設中,隨著競爭環境的不斷拓展,不論是發包方還是承包方,合同管理水平必須要不斷提高,從而促使合同管理制更加規范化、程序化、法制化。這不但可以有效促進市場健康有序的發展,而且還可以提高建築企業自身的競爭能力。3、完善和強化中介機構的管理招標代理機構專門從事招標投標活動,在專業人員的綜合智力、市場信息、招標實踐經驗等方面有著得天獨厚的條件。近年來,招標代理機構對工程承發包交易市場的健康發展,起到完善的作用,但有些事項還待進一步完善。加強中介機構的管理也非常必要和及時,應從以下幾個方面入手:(1)招標人和招標代理機構之間在法律上是一種委託關系,有時存在過於遷就招標人的利益,主要反映在所編寫的招標文件中顯示的權利義務失衡現象時有發生。所以,委託代理人應當向被代理人宣傳和堅持公平、公正的思想理念,以保證工程施工招標活動依法、平衡運行的效果。(2)一部分招標代理機構對工程競爭性承發包交易過程中應當遵循的現行相關法律、行政法規等等,研究明顯不夠。所以,招標代理機構在人員組成和知識面上應當精選一個技術、經濟、法律的三維知識結精空間的智力服務體系,以適應法制經濟前提下的高質量服務。(3)進一步樹立規范到位性服務規定。目前,一些代理機構服務范圍只限於到中標通知發出為止,忽視了簽約生效階段的智力型服務。因此,反映在一些合同約定的實質性內容與招標文件、中標單位、投標書不一致或相互抵觸的現象時有發生。按《招投標法》規定精神,實體性服務應當延伸落實到交易締約依法生效的合同上。4、定期培訓,建立學習型評標專家組織招標管理機構應將評標專家培訓工作列入年度計劃,定期組織評標專家進行招投標方面的政策和專業知識培訓。定期培訓可分三種情況:(1)基礎普及,既對新申報的評標專家進行招投標方面的法律、法規、規章和專業知識以及管理制度、職業道德等全面培訓,以使新評標專家基本掌握相關政策,明確自己的權力、責任和義務。(2)繼續學習,新的政策出台後,應組織評標專家學習、研討,以便評標專家及時了解和掌握政府動態。(3)重點學習,針對上一年度一些評標專家的不足之處,分別進行相關知識培訓。另外,對一些評標專家的專業(技術性較強)不足,應書面督促評標專家加強業務學習,提高自身專業技術水平。總之,通過不間斷學習,不斷提高評標專家的綜合素質,從而保證評標質量。所以,對工程施工招標投標活動依法實施行政監管十分必要,招標投標管理工作必須盡快全面納入建設市場管理體系,盡快全面提高管理手段和水平,保障建設資金盡快最大限度地發揮效益,進一步推動我國的招標投標工作健康成熟發展! 招投標處供稿
⑷ 招投標程序不規范怎麼整改
防止招投標程序不規范可以根據以下幾點進行整改:
(一)加快立法進度,加大執法力度,加強法制宣傳。
加大宣傳教育力度,建立思想防線,使人不想違法。
加大執法監督力度,建立機制防線,使人不能違法。
加大打擊力度,建立懲戒防線,使人不敢違法。
(二)發揮招標投標管理機構的宏觀管理職能。
《招標投標法》第7條中規定:「招標投標活動當事人應當接受依法實施的監督。」對招標投標活動進行監督管理的主要任務之一就是:保護正當競爭,加強招標投標活動的監督管理。通過建設項目報建、建設單位資質審查、以及對開標、評標過程的監督,可以充分發揮招標投標管理機構的宏觀職能,規范工程招標投標活動,才能真正保證工程建設效益,杜絕不規范行為。
(三)規范招標投標程序,在各個環節杜絕串標行為的發生。
在招標投標的整個程序中,最能有效杜絕不正當競爭行為的兩個環節是資格審查和評標。
1.資格預審。
目前,資格預審是主要審查有興趣投標的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是否具有圓滿履行合同的能力。招標單位對投標單位進行資格審查,可以同時審查投標單位的業績、信譽、投標單位之間是否存在關聯關系。
2.評標
在招標文件中對評標的相關事宜進行規定並嚴格執行,最後,對評標方法的不斷完善,也是防止不正當競爭行為的必要條件。把好標的關,真正做到評標方法合理,評標規則完善,才能維護招標投標雙方的合法權益。
總之,在完善法律的同時加強執法隊伍的建設,在實際操作中完善評標方法和規則。只有相互促進才能取得更好的效果。
⑸ 怎樣做好招投標監督管理工作
我國工程招投標現狀分析
招投標制度作為工程承包發包的主要形式在國際國內的工程項目建設中已廣泛實施,它是一種富有競爭性的采購方式,是市場經濟的重要調節手段,他不但為業主選擇好的供貨商和承包人,而且能夠優化資源配置,形成優勝劣汰的市場機制,其本質特徵是「公開、公平、公正」和「充分競爭」。實踐證明,招投標制度是比較成熟而且科學合理的工程承發包方式,也是保證工程質量、加快工程進度的最佳辦法。但由於機制不完善,法制不健全,致使當前的招投標現狀仍存在不少不容忽視的問題。
一、當前招標投標工作存在的問題
1、陪標現象:由於現今基本建設管理體制還沒有完全從「計劃」為中心轉移到以「項目」為中心.一些部門濫用權利,將建設工程內定給某些施工單位中標,其他單位只是陪襯;或者是投標人之間進行串標,相互約定提高或壓低投標報價,而獲取中標資格,使招投標成為徒具形式的空殼,無法做到公開、公平、公正.
2、承包單位轉包問題:「轉包」現象的存在是現今「豆腐渣工程」存在的一個根源。有的企業中標後,直接轉包或違法分包給其他單位,從中收取管理費,以包代管,而對工程質量、安全不從事管理、不負責任。這種轉包的現象,使得一些資質不夠,沒有施工經驗的企業,進入施工現場,為質量安全問題埋下隱患。
3、 評標辦法不夠科學,專家水平有待提高:目前我們還沒有建立起一套科學的評標辦法,以至於有些單位,單純著重報價高低,且整個評分方法重定性評分,輕定量評分.專家評標水平和職業素質有待提高。
4、招標代理機構的行為有待進一步規范:由於工程招投標活動的監管方式,已由審批管理依法改變為過程監督,依法登記備案和對違法、違紀行為的查處,招投標工程的操作都由招標代理機構來完成。由於我國招標代理業務起步晚,招標代理市場發育尚不完善,一些相關的配套制度還不健全,致使一些代理機構在實際工作中缺乏自律,步入誤區,利用自己的特殊身份幫助業主選擇有傾向性的選擇中標單位的結果。其次對於代理機構的工作成果,還沒有一個很好的可操作、量化的評價標准。
5、對招投標過程中的違法、違紀現象執法監察力度不大。
二、對改進和完善現行建設工程招投標工作的幾點認識
(一)實行招標負責人終身負責制,解決串、陪標現象
作為招標一方的代表,多為建設單位的領導人,投資所用的錢都是國家的,建設工程質量的好壞,工程價款的多少和自己切身利益沒有關系。從而給一些施工企業有了可乘之機。負責招標的人由於得到了種種好處,不可能對工程質量、造價問題有足夠的認識,從而施工方可以邀請一些同行,對其實已經「內定」下來的工程進行招投標,這也是「陪標」現象的「症結」所在。本人認為,要杜絕此類問題的發生,應對招標負責人實行其對工程質量的終身負責制,如果工程質量出現問題,則可以對其進行懲罰。這樣就可以預防一些行政干預的因素,避免了招標投標中的「陪標現象」。從源頭上杜絕了工程腐敗現象形成,減少類似虹橋的「豆腐渣」工程。
(二)調整監管方式,發揮招標投標管理機構的宏觀管理職能。
《招標投標法》第 7 條中規定:「招標投標活動當事人應當接受依法實施的監督」。對招標投標活動進行監督管理的主要任務之一就是:保護正當競爭,加強招標投標活動的監督管理。同時,依法查處招標活動中的包括不正當競爭的違法行為。
1、強化招標投標備案制度,落實招標投標書面報告制度、招標結果公示制度、邀請招標批准制度。
2、建立健全企業信用管理制度,在招標投標監管環節中全面建立市場主體的信用檔案,將市場主體的業績、不良行為等全部記錄在案,並向社會公布。將企業的信用情況納入工程招投標管理中,招標辦針對此和建設局建築業管理科聯合下文出台專門的文件。將市場主體的不良行為與評標直接連接起來,使違信用者無從立足;同時,通過設立投訴舉報查處招標投標中違法違規行為,達到監管的目的。
通過建設項目報建、建設單位資質審查、以及對開標、評標過程的監督,可以充分發揮招標投標管理機構的宏觀職能,規范工程招標投標活動,才能真正保證工程建設效益。
(三)提高監理成效,杜絕「轉包」問題。
針對當前建築市場當中的「轉包」現象,監理工程師應當充分發揮監理職能。從質和量的兩個方面加以分析,確定中標人是否存在轉包現象。
(四)採取新的評標辦法,減少串標行為。
臨安市招標辦根據工程類別的不同,對技術標和商務標設置不同的權重。對技術、性能沒有特殊要求的市政基礎設施推行現場抽簽中標法:即投標人不用做技術、商務標,只要在評標專家委員會確定的優惠幅度范圍內,現場填寫報價費率即可。評標辦法也在開標時由投標代表現場抽簽決定,這種評標辦法的推行,對遏止串標起到了一定作用。
(五)加大對招標代理機構的培育和發展
1、利用各種業務培訓的時機,加強對招標代理機構單位工作人員的法制教育和執業道德教育。
2、必須加強對招標代理單位機構的約束,促進其規范從業。要依法加強對招投標程序和過程的監督,對招標文件的重要條款要嚴加掌握,防止招標人設立背離三公原則,要及時查處各種違法行為,保證招投標工作的依法進行。臨安市招標辦已要求代理機構將代理的工程經業主簽署代理水平後,放入招標代理機構的從業水平考核范圍。
3、發揮監察局共同參與的監督職能作用,進一步規范和約束業主的行為,減少對招標代理的干擾,規范國有投資及國有投資佔主導地位工程業主的行為,促進招標代理行業的有序競爭和發展。
(六)、進一步完善有形建築市場,促進公平競爭、打破地域、行業保護
進一步完善建設市場,其核心是交易中心同政府職能部門分開,明確建築市場的服務責任。加大進場交易的規范力度。所有工程項目一律納入有形建築市場交易。建立有形市場,治理建築市場的混亂,防止腐敗現象的產生,並且還可以促進公平競爭,打破地域和行業保護現象,減少串標陪標現象。建設單位可以在交易中心找到好的施工單位,施工企業憑實力增加了中標機會,外地企業不再受地方保護的困擾。有形市場的完善必將進一步打破行業的壟斷和地方的壁壘,實現真正的公平、公正、公開原則。2004年臨安市共有 105 個公開招標項目,其中有 38 個項目為外地企業中標。
(七)、強化行政責任追究制度,加強部門協作,加大對違法違規行為的處罰力度。
對於查出的違法違規行為,要做到違法必究,執法必嚴。臨安市人民政府專門出台了文件,對有串標、掛靠行為的投標作廢標處理,根據情況可停止投標人一年至二年內在臨安市建設市場的交易活動。
三 、結論
一個健康的招投標制度應該是按照「公開、公正、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建立起統一、開放、競爭、有序的建築市場。針對當前招投標過程中存在的問題,採取完善法規、明確職責、健全機構,強化過程監督等措施,才能更好地規范建築市場秩序,從源頭上遏止腐敗,凈化建築市場,促進建築市場秩序逐步走向規范化,法制化的軌道,不斷提高工程招投標工作的質量和水平
⑹ 住建局對招標代理違規整改措施
《招標投標法》
第六章 責任
第四十九條
違反本法規定,必須進行招標的項目而不招標的,將必須進行招標的項目化整為零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規避招標的,責令限期改正,可以處項目合同金額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罰款;對全部或者部分使用國有資金的項目,可以暫停項目執行或者暫停資金撥付;對單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處分。
第五十條
招標代理機構違反本法規定,泄露應當保密的與招標投標活動有關的情況和資料的,或者與招標人、投標人串通損害國家利益、社會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權益的,處五萬元以上二十五萬元以下的罰款,對單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單位罰款數額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罰款;有違法所得的,並處沒收違法所得;情節嚴重的,暫停直至取消招標代理資格;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給他人造成損失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前款所列行為影響中標結果的,中標無效。
第五十一條
招標人以不合理的條件限制或者排斥潛在投標人的,對潛在投標人實行歧視待遇的,強制要求投標人組成聯合體共同投標的,或者限制投標人之間競爭的,責令改正,可以處一萬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的罰款。
第五十二條
依法必須進行招標的項目的招標人向他人透露已獲取招標文件的潛在投標人的名稱、數量或者可能影響公平競爭的有關招標投標的其他情況的,或者泄露標底的,給予警告,可以並處一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的罰款;對單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前款所列行為影響中標結果的,中標無效。
第五十三條
投標人相互串通投標或者與招標人串通投標的,投標人以向招標人或者評標委員會成員行賄的手段謀取中標的,中標無效,處中標項目金額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罰款,對單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單位罰款數額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罰款;有違法所得的,並處沒收違法所得;情節嚴重的,取消其一年至二年內參加依法必須進行招標的項目的投標資格並予以公告,直至由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吊銷營業執照;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給他人造成損失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第五十四條
投標人以他人名義投標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虛作假,騙取中標的,中標無效,給招標人造成損失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依法必須進行招標的項目的投標人有前款所列行為尚未構成犯罪的,處中標項目金額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罰對單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單位罰款數額百分之五以上至百分之十以下的罰款;有違法所得的,並處沒收違法所得;情節嚴重的,取消其一年至三年內參加依法必須進行招標的項目的投標資格並予以公告,直至由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吊銷營業執照。
第五十五條
依法必須進行招標的項目,招標人違反本法規定,與投標人就投標價格、投標方案等實質性內容進行談判的,給予警告,對單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處分。
前款所列行為影響中標結果的,中標無效。
第五十六條
評標委員會成員收受投標人的財物或者其他好處的,評標委員會成員或者參加評標的有關工作人員向他人透露對投標文件的評審和比較、中標候選人的推薦以及與評標有關的其他情況的,給予警告,沒收收受的財物,可以並處三千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的罰款,對有所列違法行為的評標委員會成員取消擔任評標委員會成員的資格,不得再參加任何依法必須進行招標的項目的評標;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五十七條
招標人在評標委員會依法推薦的中標候選人以外確定中標人的,依法必須進行招標的項目在所有投標被評標委員會否決後自行確定中標人的,中標無效。責令改正,可以處中標項目金額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罰款;對單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處分。
第五十八條
中標人將中標項目轉讓給他人的,將中標項目肢解後分別轉讓給他人的,違反本法規定將中標項目的部分主體、關鍵性工作分包給他人的,或者分包人再次分包的,轉讓、分包無效,處轉讓、分包項目金額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罰款;有違法所得的,並處沒收違法所得;可以責令停業整頓;情節嚴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吊銷營業執照。
第五十九條
招標人與中標人不按照招標文件和中標人的投標文件訂立合同的,或者招標人、中標人訂立背離合同實質性內容的協議的,責令改正;可以處中標項目金額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罰款。
第六十條
中標人不履行與招標人訂立的合同的,履約保證金不予退還,給招標人造成的損失超過履約保證金數額的,還應當對超過部分予以賠償;沒有提交履約保證金的,應當對招標人的損失承擔賠償責任。
中標人不按照與招標人訂立的合同履行義務,情節較為嚴重的,取消其二年至五年內參加依法必須進行招標的項目的投標資格並予以公告,直至由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吊銷營業執照。
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不適用前兩款規定。
第六十一條
本章規定的行政處罰,由國務院規定的有關行政監督部門決定。本法已對實施行政處罰的機關作出規定的除外。
第六十二條
任何單位違反本法規定,限制或者排斥本地區、本系統以外的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參加投標的,為招標人指定招標代理機構的,強制招標人委託招標代理機構辦理招標事宜的,或者以其他方式干涉招標投標活動的,責令改正;對單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警告、記過、記大過的處分,情節較重的,依法給予降級、撤職、開除的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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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投標又出新規!國家將重點整治隨意廢標/低價中標,其實這是對國有企業和財政投資企業的更加嚴格的限制,民營企業只要是正規的企業也要按此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