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理論
1. 自治制度而不能搞別的什麼制度
在我們這個統一的多民族國家,用體現社會主義本質和特點,帶有根本性、全局性、穩定性、長期性的制度來解決民族問題,是事關黨和國家前途命運的重大問題。我們黨把民族區域自治確立為解決國內民族問題的基本政策,作為國家的一項基本政治制度長期堅持、不斷完善,成功地走出了一條中國特色解決民族問題的道路。民族區域自治制度符合我國國情,體現各民族的根本利益,得到各族人民 的衷心擁護,是我們黨和全國各族人民的一個偉大創舉,是對馬克思主義民族理論的重大貢獻。 中國共產黨自成立之日起,就對採用什麼樣的國家結構形式來解決民族問題進行了不懈探索,經過長期實踐和反復比較,最終確立民族區域自治為解決民族問題的基本政策。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前的1947年,在內蒙古建立了第一個民族自治區。新中國成立前夕,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通過的《共同綱領》正式確定在我國實行民族區域自治制度。確立實行民族區域自治制度,是對我國國情和民族問題實際的正確認識和深刻把握。第一,幾千年來,我國各民族都把國家統一作為最高的價值追求,統一理念深入人心。同時,歷代王朝都對少數民族地區採取特殊的治理政策,「修其教不易其俗,齊其政不易其宜」,創建了帶有自治色彩的管理制度。這樣的歷史文化傳統,為民族區域自治制度提供了豐富的歷史經驗和依據。第二,中華民族在長期的歷史發展中逐步形成了多元一體格局,各族人民共同開拓了祖國遼闊的疆域,共同創造了燦爛的中華文化,共同捍衛了祖國統一和民族團結,共同推動了社會發展和歷史進步。特別是近代以來,在救亡圖存的抗爭中,各族人民結成了牢不可破的血肉聯系,促進了中華民族的偉大覺醒和各民族的大團結。這樣的民族關系格局,為實行民族區域自治制度提供了堅實的政治基礎。第三,我國各民族大雜居、小聚居,你中有我、我中有你、密不可分,同時各地區資源條件和經濟社會發展水平各不相同,存在著很強的互補性。這樣的民族分布和發展狀況,為實行民族區域自治制度提供了現實條件。 我國的民族區域自治制度,是指在國家的統一領導下,各少數民族聚居的地方實行區域自治,設立自治機關,行使自治權。其前提是國家的集中統一,核心是自治機關行使自治權,根本目的是實現各民族共同團結奮斗、共同繁榮發展。民族區域自治,體現了民族因素與區域因素、政治因素與經濟因素、歷史因素與現實因素、制度因素與法律因素的統一,有利於把國家的集中、統一與民族的自主、平等結合起來,有利於把黨和國家總的路線、方針、政策與民族自治地方的具體實際、特殊情況結合起來,有利於把各族人民熱愛祖國的感情與熱愛自己民族的感情結合起來。目前,我國民族自治區自治地方共計155個,其中包括5個自治區、30個自治州、120個自治縣(旗)。在55個少數民族中,44個民族實行了區域自治,實行區域自治的少數民族人口佔少數民族總人口的71%,民族自治地方佔全國總面積的64%。新中國成立60年特別是改革開放30多年來,我國民族自治地方經濟社會發展取得巨大成就,少數民族當家作主的權利得到切實尊重保障,各族人民的大團結不斷鞏固發展。實行民族區域自治,鞏固和增強了國家統一的政治基礎和社會基礎,有力地抵禦了境內外民族分裂勢力的各種破壞和滲透。實踐證明,民族區域自治制度有著巨大的優越性和強大的生命力,是完全適合我國國情的解決民族問題的正確制度。 在當代中國,只有民族區域自治制度而不是別的什麼制度,能夠實現各民族共同團結奮斗、共同繁榮發展。20世紀八十年代末,針對蘇聯和東歐出現的動盪,鄧小平對一些來訪的外國領導人說:「我們中國是團結的,我們在處理民族問題上是好的,毛主席是英明的,沒有搞什麼民族自治共和國」。「解決民族問題,中國採取的不是民族共和國聯邦制度,而是民族區域自治的制度。我們認為這個制度比較好,適合中國的情況。我們有很多優越的東西,這是我們社會主義制度的優勢,不能放棄。」民族區域自治,作為我們黨解決我國民族問題的一條基本經驗不容置疑,作為我國的一項基本政治制度不容動搖,作為我國社會主義的一大政治優勢不容削弱。在新的時代條件下,堅持好、完善好、落實好民族區域自治制度,是發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必然要求,是全國各族人民共同的責任。
2. 美國制定香港自治法案的理論依據是什麼
是沒有理論依據的,是粗暴干涉咱們國家內政。
3. 彭禹廷的自治理論的出發點
彭禹廷自治理論的出發點,是強調中國農村社會沒有明顯的階級對立和階級壓迫。他認為,中國經濟落後且正日益衰落,無論是富農還是貧農都在急劇破產,只有大窮、小窮之分,而絕無嚴格的階級之別。彭禹廷說,我們全縣六萬多家,沒有一家不苦,這都是十多年來土匪、匪式軍隊鬧的下場,不過有大苦小苦之分罷了。所以,中國農村社會只有大窮——貧雇農;小窮——大小地主之分,而無所謂階級,無論是地主、富農,還是貧雇農都是處於土匪、洋匪(帝國主義)、軍閥、官僚壓迫剝削之下的窮苦者而已。在反抗這些壓迫者的斗爭中,大家都是站在同一條戰線上的。
基於這種認識,彭禹廷形成了自己獨特的自治理論。他認為,20世紀是一個革命的時代,在世界革命的風潮中涌現出了三個偉大人物——列寧、甘地、孫中山。他們都進行了打倒帝國主義和拯救人類的偉大事業。但他們三人進行斗爭的方法有所不同。甘地身處殖民地國家,他採取了不抵抗不合作的辦法與帝國主義進行斗爭,這是由印度的國情所決定的。俄國的列寧採取的是馬克思主義,是急進的辦法,而孫中山則是採取了三民主義的辦法,是緩進的。彭禹廷曾說過,歐美式的代議制度,我國試驗失敗了,代議士都成了豬仔,沒有一點成績,中國是不可能走上資本主義的路,我們是農業社會,原來就沒有走上資本主義的路子,用不著共產,也就更談不上走共產主義的路。因此,彭禹廷在三個偉人採取的辦法中,選擇了他認為最適合中國國情的方法——三民主義。救中國必須走三民主義的路,救鎮平自然也要走三民主義的路。他依照孫中山的三民主義,提出了「縮小的三民主義」,即「地方主義」或稱「自救主義」,根據孫中山的「民族、民權、民生」的三民主義提出了「自衛、自治、自富」的三自主義。彭禹廷自治思想的核心就是「地方主義」,他的最高理想就是力圖通過地方自治,以自衛、自治、自富為手段來拯救農村,拯救中國,最終實現三民主義。
地方主義,彭禹廷稱之為「縮小的三民主義」。他認為,孫中山提倡國民革命,是以三民主義為工具的,我們的地方革命既然是由孫中山的國民革命來的,我們的主義,自然也離不開孫中山的三民主義,不過孫中山的三民主義是以國家為單位的,我們整個地拿來運用,似乎不甚相宜,所以,我們必須把孫中山的三民主義縮成一縣的「三民主義」,拯救鎮平,非研究鎮平的三民主義不可。
4. 如何理解自治微分方程
微分方程指含有未知函數及其導數的關系式。解微分方程就是找出未知版函數。
微分方程是權伴隨著微積分學一起發展起來的。微積分學的奠基人Newton和Leibniz的著作中都處理過與微分方程有關的問題。微分方程的應用十分廣泛,可以解決許多與導數有關的問題。物理中許多涉及變力的運動學、動力學問題,如空氣的阻力為速度函數的落體運動等問題,很多可以用微分方程求解。此外,微分方程在化學、工程學、經濟學和人口統計等領域都有應用。
數學領域對微分方程的研究著重在幾個不同的面向,但大多數都是關心微分方程的解。只有少數簡單的微分方程可以求得解析解。不過即使沒有找到其解析解,仍然可以確認其解的部分性質。在無法求得解析解時,可以利用數值分析的方式,利用電腦來找到其數值解。 動力系統理論強調對於微分方程系統的量化分析,而許多數值方法可以計算微分方程的數值解,且有一定的准確度。
5. 民族區域自治法制定的理論依據
1949年第一屆政治協商會議 確定通過<共同綱領>通過民族自治的基本政策
1949年第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 第一次通過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以憲法的形式正式通過民族區域自治制度(歷史角度)
政治角度
1,還有我國的基本國情 我國是統一的多民族國家,民族區域自治保證了少數民族當家作主,保障了全體人民的自由和權利 保障了國家統一和長治久安 保障人民當家作主
2,處理民族關系三原則,民族平等團結共同繁榮榮
3,是由社會主義本質決定的
6. 民族理論政策與自治法 我國的民族區域自治具有哪些特點
中國的民族區域自治制度有兩個顯著特點:
一是中國的民族區域自治,是在國家統一領導下的自治,各民族自治地方都是中國不可分離的一部分,各民族自治機關都是中央政府領導下的一級地方政權,都必須服從中央統一領導。
二是中國的民族區域自治,不只是單純的民族自治或地方自治,而是民族因素與區域因素的結合,是政治因素和經濟因素的結合。
7. 自治組織理論採取的人性假設是() A. 社會人 B. 道德人 C.理性人 D.復雜人
A社會人,人的社會屬性使人結成一個組織。
8. 常微分方程 自治系統和非自治系統有什麼區別
很大區別是:微分方程是理論工具,是解決自治系統和非自治系統的基礎。
微分方程差不多是和微積分同時先後產生的,蘇格蘭數學家耐普爾創立對數的時候,就討論過微分方程的近似解。牛頓在建立微積分的同時,對簡單的微分方程用級數來求解。後來瑞士數學家雅各布•貝努利、歐拉、法國數學家克雷洛、達朗貝爾、拉格朗日等人又不斷地研究和豐富了微分方程的理論。
常微分方程的形成與發展是和力學、天文學、物理學,以及其他科學技術的發展密切相關的。數學的其他分支的新發展,如復變函數、李群、組合拓撲學等,都對常微分方程的發展產生了深刻的影響,當前計算機的發展更是為常微分方程的應用及理論研究提供了非常有力的工具。
牛頓研究天體力學和機械動力學的時候,利用了微分方程這個工具,從理論上得到了行星運動規律。後來,法國天文學家勒維烈和英國天文學家亞當斯使用微分方程各自計算出那時尚未發現的海王星的位置。這些都使數學家更加深信微分方程在認識自然、改造自然方面的巨大力量。
微分方程的理論逐步完善的時候,利用它就可以精確地表述事物變化所遵循的基本規律,只要列出相應的微分方程,有了解方程的方法。微分方程也就成了最有生命力的數學分支。
在數學中,一個動力系統被稱為自治(駐定)的,當且僅當這個系統由一組常微分方程組成,並且這些方程的表達式與動力系統的自變數無關。
在有關物理的動力系統中,自變數通常是時間。這時自治系統通常表示其中的物理規律不隨時間變化的系統,也就是說空間中每一點的性質在過去、現在和將來都是一樣的。
自治系統是動力系統中很重要的一個組成部分。理論上說,所有的動力系統都可以轉化為自治系統。
數學上或者動力學中,自治系統與非自治系統對應。自治系統為不顯含時間t的動力學,非自治系統則顯含時間t。可以這么認為,一般的自由振動系統為自治系統,受迫振動則為非自治系統。在線性系統中,自治系統常定義為:不受外部影響即沒有輸入作用的一類動態系統。
9. 自治論自由主義的代表人物有哪些
存在主義法學代表/自然法學 編輯
1、卡爾·雅斯貝爾斯(德)著作:《哲學》(1932)、《理性與存在》(1935)《生存哲學》2、讓-保羅·薩特(法,存在主義哲學和文學在主要代表)3、喬治·坎(丹麥)著作:《存在主義和法學》(1955)4、赫爾馬特·柯英(德)5、韋爾納·默霍菲爾(德)著作:《存在和法律》(1962)6、路易斯·芮克森斯·西奇斯(墨西哥)著作:《人類生活·社會和法》(1948)7、尤利奇·霍姆斯
行為主義法學代表/自然法學 編輯
1、舒波特(美,GlendonSchubert)著作:《司法行為:理論與研究,司法政策制定和法院的政治角色》(1961)、《行為主義法理學》(1967)
2、布萊克著作:《法律社會學的范圍》(1972)、《法律行為》(1976)、《司法社會學》(1989)
批判法學代表批判的法律運動/自然法學 編輯
三人集團:鄧肯·肯亞(DuncanKennedy)、莫頓·霍維茨(MortonHorwitz)、羅伯特·昂格爾(RobertUnger)此外還有馬克·圖式內特(MarkTushnet)、羅伯特·戈爾登(RobertGordon)
昂格爾最有理論成就,被稱為批判法學研究運動的「權威」和「頭面人物」。
四、統一法學(綜合法學、一體化法學)integrativejurisprudence
1、傑羅姆·霍爾(美)
2、埃德加·博登海默(美)著有:《法理學——法律的哲學和方法》(1962,1974)、《法哲學七十五年的進化》(1976)
3、哈羅德·C·伯爾曼(美)著有:《法律與宗教》、《法律與革命——西方法律傳統的形成》
4、朱利葉絲·斯通(澳大利亞)代表作:法理學三部曲《法的范圍和功能——法即邏輯、正義和社會控制》(1946)、《法律制度和法學家的推理》(1964)、《人類的法和人類的正義》(1966)
此外還有艾里奇·費克納(德)、拉斯韋爾(美)、麥克道格爾(美)
10. 求法學的各種理論,有沒有與法人自治權或組織自治權由得理論啊
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機關,除了可以行使和它同級的一般國家機關的職權之外,專還可以行使自治屬權。其主要內容如下: (1)行使立法權利。民族自治地方的人民代表大會有權依照當地民族的政治、經濟和文化的特點,制定自治條例和單行條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