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介市場整治
㈠ 租房市場亂象橫生,這種情況國家政策有哪些是可以針對性治理
現在國家已經出調了很多關於這方面的部委文件
㈡ 房產中介出現亂象的原因有哪些該如何整治
著這些「綠林好漢」一起習武。我們知道陸陛下所綉的小孔紗衫,極秘
㈢ 蘇州黑中介那麼多,為什麼沒人整治。
官方不作為…警察推給勞動局…勞動局推給市場監督局……市場監督局推給法院……法院什麼都要證據…就算有證據他們還是無休止的要證據……只要被告黑中介不承認證據無效………………所以蘇州是中國黑中介集中地!所以大家不要再去蘇州打工…惡死他們!在他們眼裡我們打工的是去搶他們飯碗的根本瞧不上我們!所以大家還是不要去蘇州!
㈣ 中介就沒有人能治理的了嗎
可以直接向法院提起訴訟,要保存證據、固定證據。
㈤ 住建部房地產中介專項整治行動什麼時候開始
住建部復等七部門聯合印發相關管制理意見,要求各地核驗房源信息,已出售或出租的房屋,要在合同簽訂之日起2個工作日內將房源信息撤除;中介機構不得為不符合交易條件的保障性住房等房屋提供中介服務;不得將金融服務與其他服務捆綁等。
意見是出台了,但是具體實施時間貌似要等待了,因為官方還沒給出呢!shqianyy
㈥ 中介組織的治理防控
「市場定位」
一是轉變政府職能
。做到中介組織與政府部門脫鉤,將部門的行業監督、協調、審計、集訓和服務等職能分離出來,交由律師、會計師、審計事務所以及協會等中介組織承擔,同時確保中介機構與黨政機關、事業單位機構分設、人員分開、職能分離、財務分賬,改變「形脫神不脫」的現象,斬斷政府部門與中介組織形成的「利益鏈」,還中介於市場,減少對中介活動的介入,減少行政干預。
二是明確主體地位。
無論是從事民間主體之間的中介服務、進行自主性民間協調的中介組織,如經紀類、服務類中介組織,還是從事與部門業務有關的中介組織,如國有企業資產評估拍賣、國有土地評估拍賣,以及其他資產評估拍賣、工程招投標和公共物品采購代理等,都應定位為自主經營、自負盈虧的市場主體,割斷中介組織與政府部門之間的利益關系。
三是規范市場競爭。
加強對中介組織的市場化管理,在設立審批上,一方面應淡化前置審批,放寬市場准入的行業和區域限制,打破行業壟斷,鼓勵公平競爭;另一方面要嚴格核定資質,進行綜合考察,提高准入門檻,防止職業條件不完善的中介組織進入市場。
四是提高生存能力。
加強對中介組織的宏觀指導、調控和執業培訓,使中介組織進一步適應市場、規范自律,堅持公平、法制、誠信,自覺杜絕腐敗行為。規范市場中介組織的行為,不是要制約中介組織的發展,而是要通過加強行業自律,引導其遵守法律規范,提高服務質量,通過良好服務使政府放心、讓社會滿意。政府在監管中,既不能不作為,也要防止亂作為,防止把監管的「權力」變為「尋租」的工具,阻礙中介組織發展。
在行業監督上,要強化監管,規范執業行為
對監管主體,根據部門職能、中介行業特徵,進一步明確審批登記部門、行業主管部門、行業自律組織和行政監察機關等對中介組織及相關行政部門的監管職責。對監管對象,不僅要加強對中介組織及其從業人員的監管,也要加強對政府部門和黨員幹部的監督,同步規范行政和中介行為。同時要加大監管力度,審批登記部門和政府相關主管部門要對中介組織經營情況進行經常性檢查。行政監察機關要定期開展執法檢查,發現問題及時啟動行政處罰和行政監察程序予以處理和糾正。對中介組織腐敗問題,司法機關要啟動司法調查和訴訟程序。應建立法律訴訟、行業自律、行政管理、市場價格調控相結合的監管體制,形成監管合力。
在制度建設上,要著眼於促進行業自律
健全組織法規,制定專門法律,對中介組織的性質、任務、職能、組織形式、權利義務、法律責任等作出明確規定,使其經營有法可依、有章可循。將社會中介組織的發展納入法制化軌道,改變「重行政管理、輕依法管理」的局面。並加強行業協會章程建設。在行業准入制度上,建立統一的執業資格審批制度,對於專業性較強的中介業務從業人員,實行全國統一的資格審核或考核辦法,並推行執業公示制。在誠信制度上,開展中介組織信用評級工作,建立中介組織信用檔案。為實現「陽光操作」,可通過建立全國統一的中介組織信息平台,將中介組織的資產規模、技術力量、人員規模、從業業績等在網上公開,以網上競標選擇中介組織等方式促進中介活動公平、公正、公開。健全信息披露機制和獎懲機制。加大案件查辦力度,堅決查處中介組織及從業人員的違紀違法案件,把中介執業中發生的商業賄賂案件、國家機關工作人員與中介組織人員相互勾結謀取私利的案件、中介組織做假賬和偽證坑害公共利益、侵犯法人和公民權益的案件、業務主管部門或掛靠部門違反規定擅自將行政權力轉移到行業協會和中介組織並亂收費的案件等,作為查辦的重點。對因違規違法經營受到查處的中介組織限制從業或取消執業資格,對違紀違法責任人落實相應懲處措施。還要通過案件剖析,找出工作中薄弱環節和制度機制上的漏洞,提出治理對策,堅持糾建並舉,健全制度機制,注重源頭治腐,把反腐倡廉建設融入到對社會中介組織的管理制度和監督機制之中,推動社會中介組織的健康發展。
㈦ 哪些聯合出手治理房地產市場亂象
從6月底七部委下發文件要在30個城市治理房地產市場亂象,到全國首例判決黑中介團伙犯黑社會性質組織罪,我們不難窺見高層的決心。
都是為了四個字。
30個城市先行動
6月底發布的文件全稱是《關於在部分城市先行開展打擊侵害群眾利益違法違規行為治理房地產市場亂象專項行動的通知》,這份由七部委聯合下發的通知決定,於今年7月初至12月底,在30個城市先行開展專項行動。
從省份上來看,這次的30個城市中,江蘇省共有4個(南京、蘇州、無錫、徐州),其次是廣東省,共3個城市(廣州、佛山、深圳)。
一個細節是,為了房地產市場上的種種問題,住建部約談不斷。
5月份,住建部約談了西安、海口、三亞、長春、哈爾濱、昆明、大連、貴陽、徐州、佛山、成都、太原等12個城市政府負責人。
8月份,住建部又約談了海口、三亞、煙台、宜昌、揚州五市政府主要負責人。
這些被約談的城市,除三亞、大連、煙台和揚州外,全部都在此次專項行動的名單之中。
當然約談的側重點不同,但出發點一樣,「房住不炒」。
9省(市)出台文件
高層通知如何落地?各方也極其關注。
從整治重點來看,這些省、市的相關文件,有的與七部委下發的一致,但也有的根據自身的特點新增了一些內容。
針對房地產開發企業違法違規行為,昆明市整治內容新增了一條:
房地產開發企業在取得商品房預售許可後,未在10日內一次性公開全部可售房源及預售價格。
這一規定,在成都市、湖北省、黑龍江省等的文件中都曾提及。
其中,《湖北省治理房地產市場亂象專項行動工作方案》在部委文件的基礎上,新增了不少內容。
如在打擊「黑中介」方面,打擊重點增加了「以隱瞞、欺詐、脅迫、賄賂等不正當手段招攬業務,誘騙消費者交易或者強制交易」「違規收取購房人房價款以外的費用炒賣房號」「以虛假房源、不實價格信息招攬業務」等內容。
在打擊房企違法違規行為方面,增加了「商品房預售方案備案為毛坯房的,擅自以全裝修商品房的方式銷售」等。
也有一些省份在部委文件下發前就已經行動,比如遼寧。
今年5月16日,遼寧省住建廳下發了《關於開展房地產市場秩序專項整治工作的通知》,對房企和中介機構開展集中整治,其中對中介機構的整治重點包括:
泄露或不當使用客戶信息
對交易當事人隱瞞真實的房屋交易信息,低價收進高價賣(租)出房屋賺取差價
採取威脅恐嚇等暴力手段驅逐租戶、強制上漲或惡意剋扣租金押金等涉黑涉惡行為
未取得相關金融資質,利用P2P網路借貸平台和股權眾籌等平台從事房地產金融業務行為,或雖取得相關金融資質,但違規開展相關金融業務行為等
重慶最特殊
加入「司法手段」的重慶這幾天也是備受關注。
各地的這些整治行動,均為不同部門之間聯合出手,當然聯合的部門有多有少,多的有11個,少的則有2個。
而重慶的整治方案,便是市國土房管局和市公安局2個部門聯合下發的,但整治力度卻絲毫不減,「重點打擊房地產領域職業化、團伙化、惡意化的違法犯罪行為」。
這份文件的特殊意義在於,讓重慶成為上述30個城市中,首個由公安部門深度介入聯合執法整治房地產市場「亂象」的城市。
重慶方面整治的重點主要有9個:
編造散布房地產虛假信息擾亂公共秩序
「炒賣房號」非法牟利
房地產領域非法集資
偽造公文、證件、證明文件
挪用、侵佔房地產交易資金
「一房多賣」
侵犯公民個人信息
威脅人身安全
涉嫌擾亂公共秩序、妨害社會管理、侵犯人身權利和財產權利等其他違法行為
其中,在「威脅人身安全」方面的整治重點是:
開發企業或中介機構採取威脅、恐嚇等暴力手段驅逐租戶、強制上漲或惡意剋扣租金、押金;黑惡勢力欺行霸市、破壞房地產行業管理秩序等行為。
「這次整治,一旦發現問題,就不是簡單的約談、罰款了。執法的威懾力,也將明顯增強。」重慶市國土房管局方面的負責人說。
本文來源:政知見
㈧ 新一輪中介市場整治震懾力會持續多久
北京密集調控樓市的這10天里,房地產中介也頻頻被查處。3月26日,因涉嫌違規代理商辦項目、涉嫌參與炒房哄抬房價等行為,28家房地產中介門店被責令停業整頓。
對於房地產中介有沒有操縱房價這個問題,從本質上來說,中國的房地產市場還是有一種浮躁的心態,房地產中介只不過是做交易的人,他們並不是房價暴漲暴跌現象的根本原因,他們不過是通過買賣房屋來賺取差價或者說是傭金。
從後續來說,隨著大城市存量房市場佔比越來越多,如何提高房地產中介這個行業的職業水平就成為一個問題,是否應該有一個行業准入門檻值得考慮。比如,鏈家在招聘員工時就要求是大學生,體現出房地產中介行業對於從業人員素質的要求越來越高。這個行業以後還是應該實行一種末位淘汰制,將一些中小中介淘汰掉,只有這樣,整個行業才有競爭優勢。
對於這個問題,我認為有兩點,第一點是,我們不能排除有一些房地產中介在推高二手房價格方面起了不好的作用,這是肯定存在的。不過,高房價的原因還有很多。
第二點,整治房地產中介,是因為中介有違法違規經營行為。比如,房地產中介故意給當事人交易製造一些障礙,給雙方不如實地披露信息。房地產中介在經營過程中、在與客戶打交道時違法違規了,這樣才會被清理整頓,才會受到一些行政處罰。而不是因為房價高了就來整治一下房地產中介,拿出幾家房地產中介收拾收拾,這一點要說清楚。
房地產中介的特殊地位,也為他們參與房地產投機提供了條件。促成了房產交易,房地產中介才能拿到中介費。對於購房者的投機行為,房地產中介應該是最容易發現的,但是為了獲取傭金,他們可以裝作不知情。不但如此,一些不法中介還會運用其對房地產政策和房屋買賣知識的熟悉,縱容甚至教唆購房者採用某種手段規避政策,乃至幫購房者打通審核關節。
這次整頓之後,撤掉了一些房地產中介的房源,這一點對房地產中介行業來講是有一定震懾作用的,或者說震懾的嚴厲程度比較大,會使之有了更明顯的守法經營意識。過去,一些房地產中介可能對監管無動於衷,這次之後,房地產中介在經營時需要認真考慮監管問題。
整治房地產中介行業中的不正當行為才是重點,對於有問題的該處罰就處罰,但是一定不要把高房價和房地產中介聯系起來,也一定不要把對房地產中介的處罰和賣高價房聯系起來。一家房地產中介賣了一套天價的房子,但他在交易過程中是完全透明公開的,沒有違法違規行為,監管部門自然不會處罰這家房地產中介,這才是法治精神。
從表面上看,高價房源不會公開掛牌,但是否能排除暗地裡推銷和交易的可能,因為高價房源的利潤空間更大、更有誘惑力。
在實際情況中,高價房源肯定是有誘惑的,所以後續應該對房地產中介行業的從業者有一個要求,如果被查出的違規次數比較多,那麼就應該要有一定的懲治措施,比如沒收營業執照等,這樣才會有影響力,只有產生了這樣的影響力,才會使得房地產中介的經營更加規范。
㈨ 下一步要堅決整治"紅頂中介" 具體是哪些
紅頂中介,是一種腐敗現象,指政府官員通過形形色色的手續、關卡、資質、認證,蠶食著行政審批權紅利。以服務費、會費、協作費、咨詢費的名義 「分紅」,要麼以高房租、超額水電費等享受向主管部門 「進貢」,有甚者直接將資金劃轉至主管部門或者所屬事業單位,極大地傷害了政府的公信力。
中介手法:
1、有些中介機構、社會團體與個別部門不脫鉤,或者明脫暗不脫,有些中介機構的出資人就是行政部門或者其工作人員;也有一些中介機構的出資人和法人代表雖在形式上與政府部門不相關,但是背後「操盤者」卻是行政部門或其工作人員。這是典型的打著政府的旗號,建設的卻是部門或者領導幹部的「小金庫」。
2、還有一種操作手法就是個別部門借著公權力的「鞭子」,搞起了「體外經濟循環」。由於一些部門掌握著行政審批前期資格選拔權、審計、鑒定、評估、參評選拔、注冊或公證等職權,便與中介機構和社會團體做起了「地下交易」。
3、有些中介機構或者社會團體依託行政職能,在年檢或者其他審批事項中,搭車收費;有的直接將本屬於行政部門的職能轉化為經營服務性收費;個別部門揮舞著權力大棒,指揮企業或個人到指定或變相指定的中介機構接受有償服務,為個別公司壟斷市場撐腰助威,然後,再與中介機構進行暗箱分成。
4、分成方式更是花樣百出:中介結構和社會團體要麼以服務費、會費、協作費、咨詢費的名義「分紅」,要麼以高房租、超額水電費等享受向主管部門「進貢」,要麼以高息集資、投資分紅的形式與主管部門結成利益共同體,更有甚者,直接將資金劃轉至主管部門或者所屬事業單位。
5、個別部門把中介機構和社會團體當作單位「撈外快」的自留地,把自身應當承擔的費用轉由其管理的中介機構承擔或者在中介機構報銷費用;有些行政主管部門的工作人員在中介機構領取加班費、補貼、福利等等。
㈩ 今年大力整治「黑中介」「黑二房東」是怎麼回事
2月23日,住建部副部長陸克華今天在回答記者提問時表示,今年將規范住房租賃市場秩序作為今年的重點,嚴厲打擊租房租賃市場上的違法違規行為,大力整治「黑中介」、「黑二房東」,保護租房群眾的合法權益。
第四,曝光典型案例,通過中央電視台新聞聯播節目,連續3次通報了96家存在違法違規行為的開發企業和中介機構名單,分兩批通報了14起中介機構違法違規的典型案例。
第五,進行重點督辦,將一批社會影響惡劣的典型案例列入重點督辦,特別是對情節嚴重構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起到了有力的震懾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