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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進社會治理體系和能力現代化

發布時間: 2020-11-29 08:04:41

Ⅰ 如何在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這個全面深化改革總目標

強調「國家治理」而非「國家統治」,強調「社會治理」而非「社會管理」,不是簡單的詞語變化,而是思想觀念的變化.「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是一種全新的政治理念,表明我們黨對社會政治發展規律有了新的認識,是馬克思主義國家理論的重要創新,也是中國共產黨從革命黨轉向執政黨的重要理論標志.從實踐上說,治理改革是政治改革的重要內容,國家治理體系的現代化也是政治現代化的重要內容.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勢必要求對國家的行政制度、決策制度、司法制度、預算制度、監督制度等進行突破性的改革.
從理論上說,治理的概念不同於統治的概念,從統治走向治理,是人類政治發展的普遍趨勢.「多一些治理,少一些統治」是21世紀世界主要國家政治變革的重要特徵.從政治學理論看,統治與治理主要有五個方面的區別.其一,權力主體不同,統治的主體是單一的,就是政府或其他國家公共權力;治理的主體則是多元的,除了政府外,還包括企業組織、社會組織和居民自治組織等.其二,權力的性質不同,統治是強制性的;治理可以是強制的,但更多是協商的.其三,權力的來源不同,統治的來源就是強制性的國家法律;治理的來源除了法律外,還包括各種非國家強制的契約.其四,權力運行的向度不同,統治的權力運行是自上而下的,治理的權力運行可以是自上而下的,但更多是平行的.其五,兩者作用所及的范圍不同,統治所及的范圍以政府權力所及領域為邊界,而治理所及的范圍則以公共領域為邊界,後者比前者要寬廣得多.
在社會政治生活中,治理是一種偏重於工具性的政治行為.無論在哪一種社會政治體制下,無論哪個階級行使統治,誰上台執政,都希望有更高的行政效率,更低的行政成本,更好的公共服務,更多的公民支持.換言之,都希望自己執政的國家有良好的治理.治理改革是政治改革的重要內容,治理體制也是政治體制的重要內容.但是,歸根到底,治理是實現一定社會政治目標的手段,相對於國家的統治體制而言,治理體制更多體現工具理性.
國家治理體系就是規范社會權力運行和維護公共秩序的一系列制度和程序.它包括規范行政行為、市場行為和社會行為的一系列制度和程序,政府治理、市場治理和社會治理是現代國家治理體系中三個最重要的次級體系.更進一步說,國家治理體系是一個制度體系,分別包括國家的行政體制、經濟體制和社會體制.有效的國家治理涉及三個基本問題:誰治理、如何治理、治理得怎樣.這三個問題實際上也就是國家治理體系的三大要素,即治理主體、治理機制和治理效果.現代國家治理體系是一個有機、協調、動態和整體的制度運行系統.
國家治理的理想狀態,就是善治.善治不同於傳統的政治理想「善政」或「仁政」,善政是對政府治理的要求,即要求一個好的政府.善治則是對整個社會的要求,不僅要有好的政府治理,還要有好的社會治理.簡單地說,善治就是公共利益最大化的治理過程,其本質特徵就是國家與社會處於最佳狀態,是政府與公民對社會政治事務的協同治理.作為政府與公民對社會公共事務的合作管理,善治需要政府與公民的共同努力,而且隨著社會的發展和政治的進步,公民在公共事務管理中的作用將變得日益重要.然而,在所有權力主體中,任何其他權力主體均不足以與政府相提並論.政府對人類實現善治仍然有著決定性的作用.善政是通向善治的關鍵;欲達到善治,首先必須實現善政.
要實現善治的理想目標,就必須建立與社會經濟發展、政治發展和文化發展要求相適應的現代治理體制,實現國家治理體系的現代化.國家治理體系的現代化是社會政治經濟現代化的必然要求,它本身也是政治現代化的重要表徵.衡量一個國家的治理體系是否現代化,至少有以下五個標准.首先是公共權力運行的制度化和規范化,它要求政府治理、企業治理和社會治理有完善的制度安排和規范的公共秩序;其二是民主化,即公共治理和制度安排都必須保障主權在民或人民當家作主,所有公共政策要從根本上體現人民的意志和人民的主體地位;其三是法治,即憲法和法律成為公共治理的最高權威,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不允許任何組織和個人有超越法律的權力;其四是效率,即國家治理體系應當有效維護社會穩定和社會秩序,有利於提高行政效率和經濟效益;其五是協調,現代國家治理體系是一個有機的制度系統,從中央到地方各個層級,從政府治理到社會治理,各種制度安排作為一個統一的整體相互協調,密不可分.其中,民主是現代國家治理體系的本質特徵,是區別於傳統國家治理體系的根本所在.所以,政治學家通常也將現代國家治理稱為民主治理.
十八屆三中全會所說的「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其實指的是一個國家的制度體系和制度執行能力.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是一個有機整體,推進國家治理體系的現代化與增強國家的治理能力,是同一政治過程中相輔相成的兩個方面.有了良好的國家治理體系,才能提高國家的治理能力;反之,只有提高國家治理能力,才能充分發揮國家治理體系的效能.不過,影響國家治理能力除了制度因素外,還有一個極其重要的因素,即治理主體的素質,既包括官員的素質,也包括普通公民的素質.僅以官員的素質來看,縱使有最完備的國家治理體系,如果官員素質低劣,國家的治理能力必定不強,社會也不可能有理想的善治.提高官員的素質,要對官員進行教育和培訓,但更重要的是要有一套民主的選拔機制,將優秀的公民遴選出來,授予他們權力,並且以制度對官員的權力進行制約.
必然要求
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的現代化,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和政治發展的必然要求.一方面,它是對改革開放35年來我國現代化建設成功經驗的理論總結,另一方面也是對我國在新的發展階段所面臨的各種嚴峻挑戰的主動回應.
改革開放35年來,我國社會發生了翻天覆地的變遷,現代化建設取得了舉世矚目的巨大成就,創造了世界經濟發展史的奇跡.之所以能夠取得如此的成就,一個基本的原因就是,我們不僅對經濟體制改革進行了深刻變革,也對政治體制進行了重大變革.我國的改革開放過程,是一個包括經濟生活、政治生活和文化生活在內的整體性社會變遷過程.但是,中國的政治改革不是許多西方學者理解的那種政治體制改革,這種改革不涉及基本政治框架的變動.如果按照多黨競爭、全民普選、三權分立的標准來看,改革開放30多年來,中國政治確實沒有什麼變化.然而,如果從國家治理的角度看,那麼就會發現中國的政治生活在過去35年中也發生了重大的變革.例如,在依法治國、公民參與、民主決策、社會治理、公共服務、政府問責、政治透明、行政效率、政府審批、地方分權和社會組織發展等方面,我們都可以看到巨大的變化.中國經濟發展和社會轉型的成功,或者說,中國能夠在社會基本穩定的前提下保持經濟的長期發展,首先得益於中國治理改革的成功.
經過35年的改革開放,中國特色的社會主義現代化進入到了一個新的發展階段.社會中不同的利益群體已經形成,各種利益沖突日益明顯.這就意味著我們在國家治理體制和能力方面,正面臨諸多新的嚴峻挑戰.僅以政府治理和社會治理為例,我們就可以發現存在著許多亟待解決的突出問題,包括選舉、協商、決策、監督等基本民主治理制度還不健全,公共權力還沒有得到有效的制約,公民參與的渠道還不暢通,公共利益部門化現象相當嚴重,官員的腐敗和特權屢見不鮮,政府的公共服務還相當不足,動態穩定的機制尚未完全確立,政治透明程度相對較低,行政成本高而效率低下,社會組織發育不健全,社會自治的程度相當低,主要公共權力機關之間的關系還不夠協調,等等.
十八屆三中全會強調要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的現代化,說明我們現存的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還相對落後,跟不上社會現代化的步伐,不能滿足人民日益增長的政治經濟社會文化生態需求.如果不採取突破性的改革舉措解決國家治理中存在的緊迫問題,那麼我們目前的局部性治理危機有可能轉變為全面的統治危機和執政危機.化解治理危機的根本途徑,就是以巨大的政治勇氣,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的現代化.
必要舉措
如何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三中全會《決定》就是總的指導思想、全面改革的路線圖和重大的戰略部署.我在這里特別想強調以下六點必要舉措.
第一,進一步解放思想,努力沖破不合時宜的舊觀念的束縛.解放思想,是一個民族保持其理論思維的先進性和激發其精神活力的生生不息的源泉,只有解放思想,才可能沖破傳統和教條的束縛,提出新的觀點和見解.治理體制的改革屬於政治改革的范疇,比起其他改革更具有政治敏感性,更容易使人們畏首畏尾,解放思想尤其重要.「實踐發展永無止境,解放思想永無止境,改革開放永無止境」. 三中全會《決定》所說的「永無止境」不僅指時間的維度,也包括空間的維度.從時間上說,解放思想和改革開放是一個無限的過程;從空間上說,解放思想和改革開放涉及各個領域,包括政治領域,特別是治理領域.判斷一種新的思想、觀念、制度和政策,首先應當看它是否有利於國家的富強民主、人民的自由幸福、社會的公平正義,看它是否有利於建設一個富強、民主、文明、和諧的現代化強國.只要有利於「促進公平正義、增進人民福祉」的新觀念和新實踐,都值得重視和探索.反之,凡是束縛社會政治進步的體制機制都應當破除.
第二,加強頂層設計,從戰略上謀劃國家治理體系的現代化.正如《決定》指出的,我們既要摸著石頭過河,在實踐中探索;又要加強頂層設計,加強宏觀指導.國家的治理體系是一個制度系統,包括政治、經濟、社會、文化、生態等各個領域,必須從總體上考慮和規劃各個領域的改革方案,從中央宏觀層面加強對治理體制改革的領導和指導.碎片化、短期行為、政出多門以及部門主義和地方主義,是我國現行治理體制和公共政策的致命弱點,它們嚴重削弱了國家的治理能力.鑒於這樣一種現實情況,頂層的制度設計和宏觀指導,對國家治理體系現代化建設尤其重要.應當加強對國家治理體系現代化的戰略研究,按照《決定》的總體目標,分階段制定國家治理體制改革的路線圖和任務表.一方面,要站在國家和民族根本利益的高度,超越部門和地區利益,進行全局性的統籌規劃,掙脫既得利益的束縛.另一方面,既不能頭痛醫頭腳痛醫腳,也不能草率從事,應當廣泛討論,從長計議,避免短期行為.
第三,總結地方治理改革創新經驗,及時將優秀的地方治理創新做法上升為國家制度.改革開放35年來,我們在政府治理和社會治理方面做了大量可貴的探索,積累了許多寶貴的經驗.然而,許多好的治理改革因為沒有上升為國家制度而被中止,或者僅在小范圍內實施.應當系統地總結各級政府的治理改革經驗,及時將成熟的改革創新政策上升為法規制度,從制度上解決政府治理和社會治理改革創新的動力問題.從根本上說,國家治理體制改革創新的動力源自經濟發展、政治進步、人民需要和全球化沖擊,但其直接動力則是壓力、激勵和制度,其中制度是長久性的動力所在.政府治理和社會治理的改革創新,無論其效果多好,多麼受到群眾的擁護,如果最終不用制度的形式得以固定和推廣,那麼,這種創新最後都難以為繼,難免「人走政息」,成為短期行為.
第四,結合我國的具體國情,學習借鑒國外政府治理和社會治理的好經驗.政府治理和社會治理的改革創新,是一種世界性的趨勢,各國在這方面既有許多成功的經驗,也有不少深刻的教訓,我們應當借鑒、汲取.我們從來主張要學習人類文明的一切優秀成果,當然包括政治文明的優秀成果.改革開放以來,我們在建立現代國家治理體系方面的許多進步和成就,其實也得益於向外國的先進經驗學習.例如,政策制定過程中的「聽證制度」、公共服務中的「一站式服務」、責任政府建設的「政府問責」制度、司法實踐中的「律師制度」、政務公開中的「新聞發言人」制度、社會治理中的「參與式治理」等,都是直接或間接地從西方發達國家引入的.我們應當具有當年鄧小平同志引入市場經濟那樣的胸懷和膽識,站在國家富強、人民幸福和民族復興的高度,以解放和發展社會生產力、解放和發展社會活力為目標,認清世界發展潮流,立足中國國情,大膽借用人類政治文明的一切優秀成果.
第五,堅決破除阻礙社會進步的體制機制,建立和完善與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現代化要求相適應的現代國家治理體制.國家治理體系的現代化,最重要的還是體制機制的現代化和人的現代化.影響國家的治理水平和效益有兩個基本因素,即治理者的素質和治理的制度,這兩者都不可或缺.但比較而言,制度更具有根本性,因為制度可以改造人的素質,可以制約治理者的濫權和失職.因此,國家治理體系現代化的關鍵在於制度的改革和創新,即制度的破與立.一方面,要像三中全會《決定》所說的那樣,「以促進公平正義、增進人民福祉為出發點和落腳點」,「堅決破除各方面體制機制弊端」.現存的不少治理體制機制不盡合理,有些違背了政治學的公理,有些則嚴重損害了國家和公民的利益.例如,至今仍有一些機構只有權力而幾乎不承擔責任,政出多門、職責不清、職能錯位等現象大量存在.另一方面,要根據社會發展和人民群眾的新要求,健全和完善政府治理和社會治理制度.例如,人民代表大會和政治協商制度,是我國根本的和基本的政治制度.然而,這兩者都遠遠沒有發揮其應有的作用,主要原因在於許多重要的制度機制或者仍然缺失,或者極不完善.憲法規定的許多公民權益,並沒有得到很好的落實,重要的原因也在於相關執行制度的缺失.
第六,破除官本位觀念,消除官本主義流毒.就目前我國的實際情況而言,官本位觀念和官本位現象是影響治理者素質的重要因素.官本主義是長期支配我國傳統社會的政治文化和政治體制,其實質是官員的權力本位,它與建立在公民權利本位之上的現代政治文明和現代國家治理是格格不入的,與社會主義政治文明是背道而馳的.改革開放35年後,我國的民主法治取得了重大進步,民主、自由、平等、公正等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日益深入人心.但不可否認,「有權就有一切」的官本主義流毒在現實中還大量存在,在一些領域和地方,官本位現象甚至有愈演愈烈的趨勢.十八屆三中全會《決定》正式把「破除官本位觀念」列為改革的重要任務,可謂切中要害.一方面,我們要對廣大公民特別是各級黨政官員進行民主、自由、平等、公正、法治、和諧等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的教育,破除權力崇拜,牢固樹立公民權利至上的觀念;另一方面,要依靠制度來遏制官本位現象,維護公民的合法權益.在將官員的權力關進制度籠子的同時,用制度來構築保障公民權利的長城.
《決定》指出,「到二〇二〇年,在重要領域和關鍵環節改革上取得決定性成果」,「形成系統完備、科學規范、運行有效的制度體系」.換言之,要在二〇二〇年初步實現國家治理體系的現代化.在七年內要完成這一任務,其艱巨性可想而知.實現這項艱巨的戰略任務,不僅需要堅定的決心、堅強的領導和果斷的措施,同樣也需要寬廣的胸懷、高度的智慧和正確的道路.國家治理體系的現代化必須超越任何組織和群體的局部利益,而以中華民族和全體人民的整體利益和長遠利益為著眼點;不僅要集中全黨的智慧,而且要集中全國人民的智慧;不僅要有政治精英的參與,也要有普通民眾的參與;不僅要依靠黨組織強大的政治動員能力,更要嚴格遵循民主執政、依法執政和科學執政的基本方略.
總而言之,只有沿著社會主義民主法治的道路,才能真正實現國家治理體系的現代化;反過來,國家治理體系的現代化進程,不僅在很大程度上反映著社會現代化的進程,也在很大程度上反映著中國民主法治的進程.

Ⅱ 怎樣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

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需要做到:
第一,進一步解放思想,努力沖破不合時宜的舊觀念的束縛。
第二,加強頂層設計,從戰略上謀劃國家治理體系的現代化
第三,總結地方治理改革創新經驗,及時將優秀的地方治理創新做法上升為國家制度.改革開放35年來,在政府治理和社會治理方面做了大量可貴的探索,積累了許多寶貴的經驗.然而,許多好的治理改革因為沒有上升為國家制度而被中止,或者僅在小范圍內實施.應當系統地總結各級政府的治理改革經驗,及時將成熟的改革創新政策上升為法規制度,從制度上解決政府治理和社會治理改革創新的動力問題
第四,結合具體國情,學習借鑒國外政府治理和社會治理的好經驗.政府治理和社會治理的改革創新,是一種世界性的趨勢,各國在這方面既有許多成功的經驗,也有不少深刻的教訓,我們應當借鑒、汲取.
第五,堅決破除阻礙社會進步的體制機制,建立和完善與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現代化要求相適應的現代國家治理體制.國家治理體系的現代化,最重要的還是體制機制的現代化和人的現代化.影響國家的治理水平和效益有兩個基本因素,即治理者的素質和治理的制度,這兩者都不可或缺.但比較而言,制度更具有根本性,因為制度可以改造人的素質,可以制約治理者的濫權和失職.
第六,破除官本位觀念,消除官本主義流毒.就目前我國的實際情況而言,官本位觀念和官本位現象是影響治理者素質的重要因素.

Ⅲ 如何推進中國式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

1、更新國家治理的基本理念
管理與治理雖非截然對立,但至少有如下顯著區別:一是主體不同。管理的主體只是政府,而治理的主體還包括社會組織乃至個人。十八大以來,中央多次強調要「加快形成黨委領導、政府負責、社會協同、公眾參與、法治保障的社會管理體制」,實際上已經體現了多元共治的理念。這一變化意味著,政府不再只是治理的主體,而且也是被治理的對象;社會不再只是被治理的對象,也是治理的主體。二是權源不同。政府的管理權來自於權力機關的授權。盡管權力機關授權從根本上說是人民授權,但人民授權畢竟是間接的。而治理權當中的相當一部分由人民直接行使,這便是所謂的自治、共治。三是運作不同。管理的運作模式是單向的、強制的、剛性的,因而管理行為的合法性常受質疑,其有效性常難保證。治理的運作模式是復合的、合作的、包容的,治理行為的合理性受到更多重視,其有效性大大增加。
從一元單向治理向多元交互共治的結構性變化,意味著我們不僅於思想觀念上不再走人治的老路,而且於政治生態上鏟除了人治隱形存在的可能,最終使那種僅停留在口頭上的法治無所依憑。國家治理、政府治理、社會治理的基本方式必然是法治,國家治理、政府治理、社會治理的現代化有賴於各個領域的法治化。要以法治的可預期性、可操作性、可救濟性等優勢來凝聚轉型時期的社會共識,使不同利益主體求同存異,依法追求和實現自身利益最大化。要努力推動形成辦事依法、遇事找法、解決問題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法治環境,在法治軌道上推動各項工作。要廣泛開展依法治理活動,提高社會管理法治化水平。要提高領導幹部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動發展、化解矛盾、維護穩定能力。要建立決策科學、執行堅決、監督有力的權力運行體系,健全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建設廉潔政治,努力實現幹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要形成科學有效的權力制約和協調機制,加強反腐敗體制機制創新和制度保障,健全改進作風常態化制度。要深化司法體制改革,加快建設公正高效權威的社會主義司法制度,維護人民權益。要維護憲法法律權威,深化行政執法體制改革,確保依法獨立公正行使審判權檢察權,健全司法權力運行機制,完善人權司法保障制度。

2、豐富國家治理的價值目標
秩序穩定作為治理的價值目標,是毋庸置疑的,但它只是初級價值,更非唯一價值。第一,治理應有利於激發社會活力。實現人的自由而全面的發展,是馬克思主義追求的根本價值目標。在當前利益多元化、文化多樣化的條件下,國家治理既要確保公共利益和主流道德價值不受侵害,也要根據實際情況尊重差異、包容多樣、考慮個別,特別是要保障憲法確認的個人自由,承認合法合理的個性化追求,讓公民和社會組織充滿生機活力,使社會保持動態平衡穩定狀態。第二,治理應有助於擴大人民民主。全會突出強調了堅持人民主體地位和發展社會主義民主政治。人民民主是社會主義的生命,國家治理要以保證人民當家做主為根本,堅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會制度、中國共產黨領導的多黨合作和政治協商制度、民族區域自治制度以及基層群眾自治制度,更加註重健全民主制度、豐富民主形式,充分發揮我國社會主義政治制度優越性。要推動人民代表大會制度與時俱進,推進協商民主廣泛多層制度化發展,發展基層民主。要廣泛發動各類社會組織和公民參與政府的治理工作或者進行自治。工會、共青團、婦聯、工商聯、學聯、青聯、科協、文聯、記協、殘聯、貿促會等人民團體應在引導相應群體的行為、維護其權益、化解矛盾方面發揮更大作用;居委會、村委會應在城鄉社區治理、基層公共事務和公益事業中承擔更多責任;應培育壯大社會中介機構,強化其在維護社會信用體系、降低交易成本中的地位和作用。第三,治理應有助於實現社會正義。公平正義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內在要求。國家治理的重要任務之一就是努力營造公平的社會環境,促進形成正義的社會制度。

3、把握國家治理的戰略要點
我國轉型時期國家治理的主要內容,一是維護社會和市場秩序;二是防範、處理天災人禍等社會風險;三是調和、處置社會糾紛和沖突;四是服務和管理流動務工人員、農村留守老婦幼等特殊人群;五是引導和監管基於互聯網的「虛擬社區」以及類似場域。這些工作紛繁復雜、千頭萬緒,如果就事論事、頭痛醫頭,只會是事倍功半,所以必須分析實現有效治理的戰略路徑,找到國家治理的制高點、切入點、突破點、著力點。第一,治理的制高點是倫理塑造。治理工作直接作用於人的行為,但行為是思想影響的,所以,引導思想觀念、構建先進文化、塑造社會倫理,是更為根本的治理戰略。從這個意義上講,大力倡導以富強民主文明和諧,自由平等公正法治,愛國敬業誠信友善為基本內容的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不僅是文化建設的重要內容,更是治理的制高點。要緊緊圍繞建設社會主義核心價值體系、社會主義文化強國深化文化體制改革,加快完善文化管理體制和文化生產經營機制,建立健全現代公共文化服務體系、現代文化市場體系,推動社會主義文化大發展大繁榮。第二,治理的切入點是源頭治理。當前因土地徵用、房屋拆遷、歷史遺留等問題引發的社會矛盾多樣多發,除各方面客觀原因外,一個重要原因是一些幹部在處理政府與群眾利益關繫上,沒有樹立把改革成果更多惠及百姓的理念。實踐證明,只有讓廣大群眾從黨和政府的方針政策中獲得實惠,才能從源頭上減少社會矛盾。全會提出,實現發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體人民,必須加快社會事業改革,解決好人民最關心最直接最現實的利益問題,更好滿足人民需求。現階段不可能消滅貧富差距,但必須下大力氣解決因違法違規而產生的貧富差距,這就要求反對特權,推動權利公平、機會公平、規則公平的實現。而對於因身體缺陷、智識水平等合理差別因素造成的低收入困難群體,則應切實解決好其社會保障問題。第三,治理的突破點是群防群治。國家治理,重點在基層,關鍵靠群眾。要主動適應經濟社會發展新要求,善於依靠基層組織和廣大群眾,提高預防化解社會矛盾的能力和水平。要通過群眾自治,讓群眾自己組織起來解決自己的問題。要健全以城鄉社區黨組織為核心、以群眾自治組織為主體、社會各方廣泛參與的新型城鄉社區管理服務體系,努力把城鄉社區建成政府社會管理的平台、居民日常生活的依託、社會和諧穩定的基礎。要以擴大有序參與、推進信息公開、加強議事協商、強化權力監督為重點,努力讓群眾更好地行使民主權利,提高自我管理、自我服務水平。要充分發揮人民團體、群眾組織、社會組織的優勢,吸引、凝聚各方力量,促進矛盾糾紛化解。第四,治理的著力點是法治方式。法治是治理的基本方式。把社會矛盾預防化解納入法治軌道,是實現社會安定有序、和諧活力的長效機制。各級領導和公職人員須牢固確立憲法至上、法律權威的意識,不斷提高依法找法、用法靠法的能力,切實把發展這個第一要務、穩定這個第一責任和依法辦事這個第一要求有機統一起來,絕不能因「維穩」而突破法律的底線,絕不能因害怕上訪而遷就個人的非法要求,絕不能因個別正義而犧牲規則之治的普遍正義。

4、解決國家治理的協調匹配
目前對於治理主體的多元性已經有了共識,但還存在以下三個重要的理論與實踐問題:第一,國家權力在治理主體體系中處於何種地位。有人認為政府應該是在社會組織和個人治理不能或無效時才跟進,即政府治理應居於補缺地位;也有人認為政府治理應居於主導地位。筆者認為,不宜簡單地講補缺地位或主導地位。全會指出,經濟體制改革是全面深化改革的重點,核心問題是處理好政府和市場的關系,使市場在資源配置中起決定性作用和更好發揮政府作用。這意味著在經濟建設領域,政府必須讓路。但社會治理與經濟建設有區別,不宜像定位政府調節經濟那樣,把政府治理社會定位於補缺。在維護秩序、化解風險、處理危機等方面,政府必須努力掌握預防化解社會矛盾的主動權,而不是等社會力量和個人無法處理時才出面。檢驗治理水平的高低,不僅要看緊急情況下應急處置能力,更要看常態下矛盾糾紛預防化解效果。實踐證明,要有效避免小事演化成大事,關鍵在於完善矛盾糾紛排查、預警、化解、處置機制。要把源頭治理、動態管理、應急處置有機結合起來。與此同時,也要注意發揮基層幹部和群防群治力量的優勢。十八大以來,中央在闡述社會管理體制時,提的不是「政府主導」而是「政府負責」,這一表述啟發我們,不必糾纏「主導」的問題,而應研究功能和責任問題。第二,多元主體共治如何實現匹配、廉價合作。全會強調,必須更加註重改革的系統性、整體性、協同性。合作治理並不是新東西,我國在上世紀八十年代就開始執行「社會治安綜合治理」方針,所謂綜合治理,實質就是合作治理。如今,綜合治理已從「社會治安」擴展到「社會管理」。但在實踐中,合作治理還存在著協調性、匹配性以及運作成本等問題。因為不同的合作治理事項,會有不同的主體牽頭。如果是政府牽頭,可能比較容易協調,但某些社會組織的匹配性可能存在問題;如果是社會組織牽頭,政府如何配合、在多大程度上配合,是需要深入探討的。同時,合作治理也要考慮成本,既要動員多方力量,又要盡可能做到廉價,合理的成本分攤機制和財務監督機制都需進一步健全。第三,社會組織如何提高治理能力。治理能力指向的是治理有沒有效果,會不會「失靈」。失靈的問題,政府存在,社會組織必然也存在。因此,要高度重視社會組織的治理能力建設。首先,社會組織自身要提高水平、嚴格自律;其次,政府要支持、幫助社會組織提高治理能力;再次,政府和個人還要監督社會組織的治理行為。

5、創新國家治理的方式方法
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關鍵在於創新。可以積極嘗試的治理新方法有:第一,非對抗性和「軟法」。具體要求是:變整治為疏導,變剛性為柔性。以治理城市佔道經營為例,目前已有一些地方採用規范設立「便民經營服務點」的方法,兼顧了市民生活便利、經營者正當權益與市容整潔,達到了多贏的效果。在軟法方面,應更加註重發揮激勵性法律規范和鄉規民約等社會自治規則的作用。第二,契約化和合作規制。具體要求是:變命令為協商,變指揮為指導。例如山東省各級公安機關在平安山東建設中,探索出政法部門與保險公司共同建立社區治安防範與人身、財產損害補償相結合的「契約式治安保險聯防」治理新機制,取得了良好成效。第三,提供服務或社會福利。具體要求是:變監管為服務,變強制為利導。例如流動人口不願意辦理登記怎麼辦?江蘇省採取的辦法是「登記積分制」,經過一定年限,達到規定積分後,流動人員就可以享受保障住房、子女上學等待遇,最後還能成為當地市民。第四,市場化和競爭機制。具體要求是:變官辦為民營,變壟斷為競爭。以污染治理為例,環境污染行政處罰固然不能丟,但「排污權交易」的治理方法把政府與企業間的行政關系變成市場的經濟交易,使得企業自覺提高治污積極性,從而控制一定區域內的排污總量。第五,程序化和科技手段。具體要求是:變實體為程序,變「人控」為「機控」。注重採取程序化的技巧來處理實體上公正難辨的問題。應充分利用現代科技手段來拓寬治理邊界、提高治理效率、增強治理精度,排除權力、人情、金錢等因素導致的「搞例外」「走後門」現象。

Ⅳ 如何認識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

從社會管理到社會治理:治理理念的高度升華
治理是一門駕馭和引導社會和組織的藝術,它決定權利如何應用,決策如何做出,居民或利益相關者如何參與的結構之間、過程之間以及傳統之間的互動。治理不僅決定走向哪裡,而且也決定誰應當參與決策和以什麼樣的資格參與。國外的經驗研究表明,公共對話與政府的信任度之間有明顯關系,公共參與可以提高政府的信任度,公共對話能夠提高經濟運行效能。
在社會管理實踐中,人們逐漸認識到:社會的制度結構或關系,不只是政府內部的結構和關系,還包括社會部門的結構和關系;人們越來越認識到:政府對於公共事務的影響只是眾多因素中的一個因素,事情越復雜,政府的局限性越明顯;越來越多的人們開始相信:公共關心的重要問題,包括環境問題、信息和通訊技術發展問題,非常復雜,以至於不能僅僅依賴政府單獨決策。這樣,一個好的社會運行方式,還必須包括社會的廣泛參與,即以社會治理替代社會管理,唯此,才能充分調動社會積極性,既節省成本有效率,又能提高效能促進社會和諧。
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將社會管理發展為社會治理,適應了我國新時期的新特點和人民群眾在新時期的新期待。在經濟轉軌、社會轉型的過程中,由於政府、市場和社會的關系沒有徹底釐清,政府越位、缺位和不到位,人民群眾不能公平分享改革發展的成果。尤其是個別官員腐敗和官僚主義,造成干群關系的緊張,甚至在很多方面極大地傷害了群眾的積極性,對於黨和政府倡導的很多事情缺乏參與的熱情和活力,對於關系國家發展、民族存亡的重大問題,許多人在很多時候麻木不理、袖手旁觀。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中國夢的實現,如果失去人民群眾的關心和參與,註定難成功。因此,如何激發人民群眾的熱情和活力,是當前和今後一個時期必須直面的問題。
另一方面,社會公平問題已經滲透到各個領域、各個層面,表現在人們的行為和心態上,並時而通過一些突發事件表現出來,它導源於政策、法規、機會、公共資源、生存發展環境諸多方面。如何構建一個公平公正的社會環境,實屬當下人民的最大期待。改革開放35年來,人民群眾的物質生活水平得到極大改善,但是,老百姓對社會中的不公平、不公正現象仍心存疑慮,各種極端行為時有發生,各種社會矛盾和問題不斷出現。尤其由於利益格局不合理引發的過激反應日趨凸現,諸如土地徵用、房屋拆遷、醫患沖突、環境事件,經常成為人們關注的新聞熱點和焦點。不得不承認,利益格局調整是當前社會體制改革的一個重要背景。改革難度之大,問題之多,矛盾之復雜,涉及人群和部門之廣泛,實為改革開放以來之最。深化這些「難啃的骨頭」的改革,需要凝聚群眾的智慧和力量,需要完善的社會治理方式和高超的社會治理水平。
提高社會治理水平,需要改革和更新當前的治理模式
過去的35年發展中,中國社會的治理和體制結構一直在不斷變化,主要表現在:法治在替代人治;立法與執法的分離;部門之間的壁壘在打破;分權使地方領導獲得更多的權力;公眾越來越多參與立法、執法和政策制定。但是按照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的要求,目前差距尚遠,改革和提升的空間很大。
提升社會治理水平,要鼓勵社會各個方面參與社會事務和公共事務。在進入新的發展時期,各種挑戰層出不窮,嚴峻危機時有發生的形勢下,探索新的社會治理模式,避免社會治理危機或通過社會治理避免危機,保持經濟社會協調發展,已經成為政治家、企業家和非營利部門領導人共同面臨的課題。從傳統的社會管理走向社會治理,通過社會治理提高組織效率、避免組織危機,保持組織、國家和社會的健康、持續和全面發展,已經成為當代社會的基本趨勢。
提升社會治理水平,要不斷完善決策模式。在一個日益復雜的社會格局中,如何引導社會沿著正確的方向前進,避免曲折,避免危機?這需要新的社會治理模式。社會治理是一個國家開發經濟和社會資源過程中實施管理的方式,它同時也是制定和實施決策的過程。所以,治理不僅僅局限於政府,也包括多元角色的互動。政府首先要意識到:重視公眾利益並不意味著要約束政府,但是政府應當與其他角色包括媒體、一些社會組織、企業組織分享共同利益,在基本的公共問題上要保持一致。
提升社會治理水平,要適應產業革命變革,不斷改革社會體制。社會治理要努力適應世界范圍內的產業革命和產業升級這一新的形勢,努力實現與時代同發展。目前,全球范圍內的社會發展正處在一個新的探索階段,主要在兩個方面醞釀突破,其一是針對社會問題,通過各種途徑和平台,在交流和碰撞中形成新的理念和方法,參加交流和碰撞的部門包括非營利組織、企業、政府、專家學者、職業服務供給商、創效評估人員等。其二是在傳統的金融體制內,植入社會和環境效果評價,引導私人資本進入社會和環境領域,產生了諸如社會創效證券、小額貸款、小額保險等新的金融產品和組織形式。這些創新活動依賴於社會體制改革,所以,社會體制改革與社會創新是不可分割的。當前,必須把改革與創新有機結合起來,順應經濟體制、社會體制、文化觀念和行政治理模式的變革。換句話說,需要更加深層次的改革。
改進社會治理方式,必須形成合理的利益格局,充分激發社會活力
充分調動各方面的積極性,改進社會治理方式,不斷滿足人民群眾不斷提高的對公平正義的要求,要進一步完善相關法律法規,強化司法公正,使法律成為社會公平正義、各類社會主體參與社會事務和公共事務、市場主體參與市場競爭的堅強後盾。以下的問題是首當其沖的。
一是最大限度激發社會發展活力,必須明晰政府與社會的關系、政府與社會各自的責任。政府要完善法律法規和通過制度安排更好保障人民群眾各方面權益,讓全體人民依法平等享有權利和履行義務,使各種社會活動、居民的公共參與在法律和秩序的框架內進行。社會要通過居民的參與來解決發展中出現的矛盾和問題,建立起和諧的人際關系,形成秩序與活力統一的社會環境和氛圍。
二是要敢於以極大的政治勇氣和政治智慧解決人民群眾在社會領域中遇到的各種切身利益問題,以及感觸最深、反映最強烈的問題,敢於碰社會領域中的硬骨頭。要努力消除傳統社會和文化中長期積淀、阻礙國家現代化的障礙。在現實社會中,官本位和泛行政化趨勢是亟需改革的一個領域。官本位和泛行政化的觸角已經遍及教育、科學研究、文化藝術,甚至居民生活等領域,它使等級制度和等級觀念侵蝕社會的公共生活,破壞了社會和諧和公共參與的基本價值——平等和公正,挫傷了社會成員的積極性和創造性。
三是加大力度改革計劃經濟中遺留的阻礙社會和諧的因素。經過35年的改革發展,人民群眾希望看到的是富有成效,公平正義,政治清明的改革。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要求進一步深化改革,就是要通過反腐敗、縮小城鄉差距、地區差距、群體之間的差距,完善土地制度、戶籍制度,使全體人民能夠自由遷徙,安居樂業。
四是要進一步完善居民參與公共生活的決策機制。隨著經濟水平不斷提高,人民群眾的生活質量不斷提升,要求民主決策和自我治理的訴求會越來越高,建立和完善社會治理體制機制,就要求改革和完善社會事務的公共決策機制。與改革開放初期比較,當下的改革面臨的矛盾更多,更加復雜,尤其是涉及到收入分配製度改革、利益格局調整,必須依靠人民群眾的力量和人民群眾的參與。正如毛澤東同志在20世紀50年代就指出的,「老百姓百分之八十的事都由他們自己來辦,我們只包百分之二十就好辦了。」在一個社會結構單一的時候,決策者可以像指揮軍隊一樣引領社會前進。當利益格局復雜、社會訴求多元以後,要把更多的決策交給社會去博弈,交給社會組織去負責,要相信社會的自治能力。

Ⅳ 如何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

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提出:「全面深化改革的總目標是完善和發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將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作為全面深化改革的總目標,對於中國的政治發展,乃至整個中國的社會主義現代化事業來說,具有重大而深遠的理論意義和現實意義。
內涵本質
強調「國家治理」而非「國家統治」,強調「社會治理」而非「社會管理」,不是簡單的詞語變化,而是思想觀念的變化。「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是一種全新的政治理念,表明我們黨對社會政治發展規律有了新的認識,是馬克思主義國家理論的重要創新,也是中國共產黨從革命黨轉向執政黨的重要理論標志。從實踐上說,治理改革是政治改革的重要內容,國家治理體系的現代化也是政治現代化的重要內容。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勢必要求對國家的行政制度、決策制度、司法制度、預算制度、監督制度等進行突破性的改革。
從理論上說,治理的概念不同於統治的概念,從統治走向治理,是人類政治發展的普遍趨勢。「多一些治理,少一些統治」是21世紀世界主要國家政治變革的重要特徵。從政治學理論看,統治與治理主要有五個方面的區別。其一,權力主體不同,統治的主體是單一的,就是政府或其他國家公共權力;治理的主體則是多元的,除了政府外,還包括企業組織、社會組織和居民自治組織等。其二,權力的性質不同,統治是強制性的;治理可以是強制的,但更多是協商的。其三,權力的來源不同,統治的來源就是強制性的國家法律;治理的來源除了法律外,還包括各種非國家強制的契約。其四,權力運行的向度不同,統治的權力運行是自上而下的,治理的權力運行可以是自上而下的,但更多是平行的。其五,兩者作用所及的范圍不同,統治所及的范圍以政府權力所及領域為邊界,而治理所及的范圍則以公共領域為邊界,後者比前者要寬廣得多。
在社會政治生活中,治理是一種偏重於工具性的政治行為。無論在哪一種社會政治體制下,無論哪個階級行使統治,誰上台執政,都希望有更高的行政效率,更低的行政成本,更好的公共服務,更多的公民支持。換言之,都希望自己執政的國家有良好的治理。治理改革是政治改革的重要內容,治理體制也是政治體制的重要內容。但是,歸根到底,治理是實現一定社會政治目標的手段,相對於國家的統治體制而言,治理體制更多體現工具理性。
國家治理體系就是規范社會權力運行和維護公共秩序的一系列制度和程序。它包括規范行政行為、市場行為和社會行為的一系列制度和程序,政府治理、市場治理和社會治理是現代國家治理體系中三個最重要的次級體系。更進一步說,國家治理體系是一個制度體系,分別包括國家的行政體制、經濟體制和社會體制。有效的國家治理涉及三個基本問題:誰治理、如何治理、治理得怎樣。這三個問題實際上也就是國家治理體系的三大要素,即治理主體、治理機制和治理效果。現代國家治理體系是一個有機、協調、動態和整體的制度運行系統。
國家治理的理想狀態,就是善治。善治不同於傳統的政治理想「善政」或「仁政」,善政是對政府治理的要求,即要求一個好的政府。善治則是對整個社會的要求,不僅要有好的政府治理,還要有好的社會治理。簡單地說,善治就是公共利益最大化的治理過程,其本質特徵就是國家與社會處於最佳狀態,是政府與公民對社會政治事務的協同治理。作為政府與公民對社會公共事務的合作管理,善治需要政府與公民的共同努力,而且隨著社會的發展和政治的進步,公民在公共事務管理中的作用將變得日益重要。然而,在所有權力主體中,任何其他權力主體均不足以與政府相提並論。政府對人類實現善治仍然有著決定性的作用。善政是通向善治的關鍵;欲達到善治,首先必須實現善政。
要實現善治的理想目標,就必須建立與社會經濟發展、政治發展和文化發展要求相適應的現代治理體制,實現國家治理體系的現代化。國家治理體系的現代化是社會政治經濟現代化的必然要求,它本身也是政治現代化的重要表徵。衡量一個國家的治理體系是否現代化,至少有以下五個標准。首先是公共權力運行的制度化和規范化,它要求政府治理、企業治理和社會治理有完善的制度安排和規范的公共秩序;其二是民主化,即公共治理和制度安排都必須保障主權在民或人民當家作主,所有公共政策要從根本上體現人民的意志和人民的主體地位;其三是法治,即憲法和法律成為公共治理的最高權威,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不允許任何組織和個人有超越法律的權力;其四是效率,即國家治理體系應當有效維護社會穩定和社會秩序,有利於提高行政效率和經濟效益;其五是協調,現代國家治理體系是一個有機的制度系統,從中央到地方各個層級,從政府治理到社會治理,各種制度安排作為一個統一的整體相互協調,密不可分。其中,民主是現代國家治理體系的本質特徵,是區別於傳統國家治理體系的根本所在。所以,政治學家通常也將現代國家治理稱為民主治理。
十八屆三中全會所說的「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其實指的是一個國家的制度體系和制度執行能力。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是一個有機整體,推進國家治理體系的現代化與增強國家的治理能力,是同一政治過程中相輔相成的兩個方面。有了良好的國家治理體系,才能提高國家的治理能力;反之,只有提高國家治理能力,才能充分發揮國家治理體系的效能。不過,影響國家治理能力除了制度因素外,還有一個極其重要的因素,即治理主體的素質,既包括官員的素質,也包括普通公民的素質。僅以官員的素質來看,縱使有最完備的國家治理體系,如果官員素質低劣,國家的治理能力必定不強,社會也不可能有理想的善治。提高官員的素質,要對官員進行教育和培訓,但更重要的是要有一套民主的選拔機制,將優秀的公民遴選出來,授予他們權力,並且以制度對官員的權力進行制約。
必然要求
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的現代化,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和政治發展的必然要求。一方面,它是對改革開放35年來我國現代化建設成功經驗的理論總結,另一方面也是對我國在新的發展階段所面臨的各種嚴峻挑戰的主動回應。
改革開放35年來,我國社會發生了翻天覆地的變遷,現代化建設取得了舉世矚目的巨大成就,創造了世界經濟發展史的奇跡。之所以能夠取得如此的成就,一個基本的原因就是,我們不僅對經濟體制改革進行了深刻變革,也對政治體制進行了重大變革。我國的改革開放過程,是一個包括經濟生活、政治生活和文化生活在內的整體性社會變遷過程。但是,中國的政治改革不是許多西方學者理解的那種政治體制改革,這種改革不涉及基本政治框架的變動。如果按照多黨競爭、全民普選、三權分立的標准來看,改革開放30多年來,中國政治確實沒有什麼變化。然而,如果從國家治理的角度看,那麼就會發現中國的政治生活在過去35年中也發生了重大的變革。例如,在依法治國、公民參與、民主決策、社會治理、公共服務、政府問責、政治透明、行政效率、政府審批、地方分權和社會組織發展等方面,我們都可以看到巨大的變化。中國經濟發展和社會轉型的成功,或者說,中國能夠在社會基本穩定的前提下保持經濟的長期發展,首先得益於中國治理改革的成功。
經過35年的改革開放,中國特色的社會主義現代化進入到了一個新的發展階段。社會中不同的利益群體已經形成,各種利益沖突日益明顯。這就意味著我們在國家治理體制和能力方面,正面臨諸多新的嚴峻挑戰。僅以政府治理和社會治理為例,我們就可以發現存在著許多亟待解決的突出問題,包括選舉、協商、決策、監督等基本民主治理制度還不健全,公共權力還沒有得到有效的制約,公民參與的渠道還不暢通,公共利益部門化現象相當嚴重,官員的腐敗和特權屢見不鮮,政府的公共服務還相當不足,動態穩定的機制尚未完全確立,政治透明程度相對較低,行政成本高而效率低下,社會組織發育不健全,社會自治的程度相當低,主要公共權力機關之間的關系還不夠協調,等等。
十八屆三中全會強調要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的現代化,說明我們現存的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還相對落後,跟不上社會現代化的步伐,不能滿足人民日益增長的政治經濟社會文化生態需求。如果不採取突破性的改革舉措解決國家治理中存在的緊迫問題,那麼我們目前的局部性治理危機有可能轉變為全面的統治危機和執政危機。化解治理危機的根本途徑,就是以巨大的政治勇氣,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的現代化。
必要舉措
如何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三中全會《決定》就是總的指導思想、全面改革的路線圖和重大的戰略部署。我在這里特別想強調以下六點必要舉措。
第一,進一步解放思想,努力沖破不合時宜的舊觀念的束縛。解放思想,是一個民族保持其理論思維的先進性和激發其精神活力的生生不息的源泉,只有解放思想,才可能沖破傳統和教條的束縛,提出新的觀點和見解。治理體制的改革屬於政治改革的范疇,比起其他改革更具有政治敏感性,更容易使人們畏首畏尾,解放思想尤其重要。「實踐發展永無止境,解放思想永無止境,改革開放永無止境」。 三中全會《決定》所說的「永無止境」不僅指時間的維度,也包括空間的維度。從時間上說,解放思想和改革開放是一個無限的過程;從空間上說,解放思想和改革開放涉及各個領域,包括政治領域,特別是治理領域。判斷一種新的思想、觀念、制度和政策,首先應當看它是否有利於國家的富強民主、人民的自由幸福、社會的公平正義,看它是否有利於建設一個富強、民主、文明、和諧的現代化強國。只要有利於「促進公平正義、增進人民福祉」的新觀念和新實踐,都值得重視和探索。反之,凡是束縛社會政治進步的體制機制都應當破除。
第二,加強頂層設計,從戰略上謀劃國家治理體系的現代化。正如《決定》指出的,我們既要摸著石頭過河,在實踐中探索;又要加強頂層設計,加強宏觀指導。國家的治理體系是一個制度系統,包括政治、經濟、社會、文化、生態等各個領域,必須從總體上考慮和規劃各個領域的改革方案,從中央宏觀層面加強對治理體制改革的領導和指導。碎片化、短期行為、政出多門以及部門主義和地方主義,是我國現行治理體制和公共政策的致命弱點,它們嚴重削弱了國家的治理能力。鑒於這樣一種現實情況,頂層的制度設計和宏觀指導,對國家治理體系現代化建設尤其重要。應當加強對國家治理體系現代化的戰略研究,按照《決定》的總體目標,分階段制定國家治理體制改革的路線圖和任務表。一方面,要站在國家和民族根本利益的高度,超越部門和地區利益,進行全局性的統籌規劃,掙脫既得利益的束縛。另一方面,既不能頭痛醫頭腳痛醫腳,也不能草率從事,應當廣泛討論,從長計議,避免短期行為。
第三,總結地方治理改革創新經驗,及時將優秀的地方治理創新做法上升為國家制度。改革開放35年來,我們在政府治理和社會治理方面做了大量可貴的探索,積累了許多寶貴的經驗。然而,許多好的治理改革因為沒有上升為國家制度而被中止,或者僅在小范圍內實施。應當系統地總結各級政府的治理改革經驗,及時將成熟的改革創新政策上升為法規制度,從制度上解決政府治理和社會治理改革創新的動力問題。從根本上說,國家治理體制改革創新的動力源自經濟發展、政治進步、人民需要和全球化沖擊,但其直接動力則是壓力、激勵和制度,其中制度是長久性的動力所在。政府治理和社會治理的改革創新,無論其效果多好,多麼受到群眾的擁護,如果最終不用制度的形式得以固定和推廣,那麼,這種創新最後都難以為繼,難免「人走政息」,成為短期行為。
第四,結合我國的具體國情,學習借鑒國外政府治理和社會治理的好經驗。政府治理和社會治理的改革創新,是一種世界性的趨勢,各國在這方面既有許多成功的經驗,也有不少深刻的教訓,我們應當借鑒、汲取。我們從來主張要學習人類文明的一切優秀成果,當然包括政治文明的優秀成果。改革開放以來,我們在建立現代國家治理體系方面的許多進步和成就,其實也得益於向外國的先進經驗學習。例如,政策制定過程中的「聽證制度」、公共服務中的「一站式服務」、責任政府建設的「政府問責」制度、司法實踐中的「律師制度」、政務公開中的「新聞發言人」制度、社會治理中的「參與式治理」等,都是直接或間接地從西方發達國家引入的。我們應當具有當年鄧小平同志引入市場經濟那樣的胸懷和膽識,站在國家富強、人民幸福和民族復興的高度,以解放和發展社會生產力、解放和發展社會活力為目標,認清世界發展潮流,立足中國國情,大膽借用人類政治文明的一切優秀成果。
第五,堅決破除阻礙社會進步的體制機制,建立和完善與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現代化要求相適應的現代國家治理體制。國家治理體系的現代化,最重要的還是體制機制的現代化和人的現代化。影響國家的治理水平和效益有兩個基本因素,即治理者的素質和治理的制度,這兩者都不可或缺。但比較而言,制度更具有根本性,因為制度可以改造人的素質,可以制約治理者的濫權和失職。因此,國家治理體系現代化的關鍵在於制度的改革和創新,即制度的破與立。一方面,要像三中全會《決定》所說的那樣,「以促進公平正義、增進人民福祉為出發點和落腳點」,「堅決破除各方面體制機制弊端」。現存的不少治理體制機制不盡合理,有些違背了政治學的公理,有些則嚴重損害了國家和公民的利益。例如,至今仍有一些機構只有權力而幾乎不承擔責任,政出多門、職責不清、職能錯位等現象大量存在。另一方面,要根據社會發展和人民群眾的新要求,健全和完善政府治理和社會治理制度。例如,人民代表大會和政治協商制度,是我國根本的和基本的政治制度。然而,這兩者都遠遠沒有發揮其應有的作用,主要原因在於許多重要的制度機制或者仍然缺失,或者極不完善。憲法規定的許多公民權益,並沒有得到很好的落實,重要的原因也在於相關執行制度的缺失。
第六,破除官本位觀念,消除官本主義流毒。就目前我國的實際情況而言,官本位觀念和官本位現象是影響治理者素質的重要因素。官本主義是長期支配我國傳統社會的政治文化和政治體制,其實質是官員的權力本位,它與建立在公民權利本位之上的現代政治文明和現代國家治理是格格不入的,與社會主義政治文明是背道而馳的。改革開放35年後,我國的民主法治取得了重大進步,民主、自由、平等、公正等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日益深入人心。但不可否認,「有權就有一切」的官本主義流毒在現實中還大量存在,在一些領域和地方,官本位現象甚至有愈演愈烈的趨勢。十八屆三中全會《決定》正式把「破除官本位觀念」列為改革的重要任務,可謂切中要害。一方面,我們要對廣大公民特別是各級黨政官員進行民主、自由、平等、公正、法治、和諧等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的教育,破除權力崇拜,牢固樹立公民權利至上的觀念;另一方面,要依靠制度來遏制官本位現象,維護公民的合法權益。在將官員的權力關進制度籠子的同時,用制度來構築保障公民權利的長城。
《決定》指出,「到二〇二〇年,在重要領域和關鍵環節改革上取得決定性成果」,「形成系統完備、科學規范、運行有效的制度體系」。換言之,要在二〇二〇年初步實現國家治理體系的現代化。在七年內要完成這一任務,其艱巨性可想而知。實現這項艱巨的戰略任務,不僅需要堅定的決心、堅強的領導和果斷的措施,同樣也需要寬廣的胸懷、高度的智慧和正確的道路。國家治理體系的現代化必須超越任何組織和群體的局部利益,而以中華民族和全體人民的整體利益和長遠利益為著眼點;不僅要集中全黨的智慧,而且要集中全國人民的智慧;不僅要有政治精英的參與,也要有普通民眾的參與;不僅要依靠黨組織強大的政治動員能力,更要嚴格遵循民主執政、依法執政和科學執政的基本方略。
總而言之,只有沿著社會主義民主法治的道路,才能真正實現國家治理體系的現代化;反過來,國家治理體系的現代化進程,不僅在很大程度上反映著社會現代化的進程,也在很大程度上反映著中國民主法治的進程。

Ⅵ 什麼是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

國家治理體系與治理能力現代化是中國共產黨致力於全面深化改革而提出的總目標之一,是立足於中國實踐與國情而提出的自身話語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

國家治理體系是在黨領導下管理國家的制度體系,包括經濟、政治、文化、社會、生態文明和黨的建設等各領域體制機制、法律法規安排,也就是一整套緊密相連、相互協調的國家制度;

國家治理能力則是運用國家制度管理社會各方面事務的能力,包括改革發展穩定、內政外交國防、治黨治國治軍等各個方面。


(6)推進社會治理體系和能力現代化擴展閱讀:

推進國家治理現代化的生動實踐

在明確的國家治理思想指導下,我國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面臨著增強國家統一性、推進國家均等化、提高國家創新性、促進國家法治化和基層社會自治等多項重點任務。為此,黨的十八大以來的國家治理實踐,集中體現為整合條塊、化解失衡、供給動力、克服阻力、提高活力和參與全球治理的過程。

一是加強國家整合。

強有力的國家整合能力,是實現國家治理現代化的重要基礎,也是國家治理現代化的題中應有之義。國家整合,既包括實現、維護主權和領土完整,也包括建立健全全國統一的交通體系、統一的市場體系、統一的司法制度,形成一整套標准統一的規則體系和治理體系。實現這些領域的有效整合,需要在黨的堅強領導下,建設一支穩定的軍事力量,凝聚社會共識的主流意識形態,同時增強國家硬實力和軟實力。

二是促進均衡發展。

從社會層面而言,國家治理的目標就是實現和維護社會公平正義,為社會成員提供均衡普惠的社會服務和良好秩序。十八大以來,創新、協調、綠色、開放、共享的新發展理念成為經濟社會發展的重要原則和國家治理的重要原則。在國家治理的制度和能力建設過程中,我國將進一步引導和協調更多的資源、人才、資金、管理、技術等要素投入到經濟社會發展的薄弱環節中去,努力縮小不同群體間的實質性差距,努力實現社會公平正義。

三是推動法治建設。

法治是現代國家治理的基本方式和現代國家的主要標志,體現為現代國家治理的一整套規則體系和有效治理能力,具有運行成本低、實施效果好的特點。通過不斷完善科學立法、嚴格執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的現代法治體系,建立健全統一的信用信息平台,有力提升社會整體法治意識,推進平安中國、法治中國建設進程。

四是釋放社會活力。

解放和增強社會活力,是國家治理現代化的顯著標志。十八大以來,各級政府不斷加大簡政放權力度,「放管服」改革持續推進,其本質在於政府向社會放權,釋放社會自我調節、自我約束的活力。在社會基層,網路化的社會治理模式不斷涌現,社會企業、非營利性組織成為參與公共事務、提供公共服務的重要力量,社工、社區、社會聯動格局正在形成。

五是創造多種民主形式。

十八大以來,人民代表大會制度得以完善發展,權力監督與制約實效明顯增強,地方被賦予更多的立法許可權;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的制度平台和中國共產黨領導的多黨合作,在加強政治協商、民主監督方面進一步完善制度規定,提高各個界別參政議政的能力和實效;民族區域自治制度在維護團結進步、促進共同發展中的作用更加突出。

六是廣泛參與全球治理。

習全球化和科技革命使世界成為一個日益緊密聯系的整體,中國在國際舞台上正在扮演越來越重要的角色。中國國家治理的持續有效,為參與全球治理提供了更加雄厚的基礎;而參與全球治理所帶來的紅利,成為中國國家治理不斷改善的動力。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

Ⅶ 如何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

第一,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的現代化,要進一步解放思想、轉變觀念,樹立國家治理的基本理念。思想是行動的靈魂,當前不論是權力機關幹部還是廣大群眾對國家治理的認識還不夠到位,甚至存在很多過時的、不與時俱進的觀念和思想。例如,官本位思想十分盛行,掌握行政權力的人往往把自己看成是社會的主人,將行政權力看作是為個人或者小集團謀取利益的私人物品,將權力的運用看作是自上而下的控制、命令和管理,習慣以管理者身份干預社會管理的各個層面,缺乏服務意識,缺乏法律與規則意識,習慣以自由裁量權對權力的運用進行界定,習慣於「家長式」管理模式,認為政府或公權部門是唯一的管理者,將公民、市場及社會組織看作被管理者。同時,從公民角度而言,官本位思想同樣存在,遇事找政府成為既定的思維模式,缺乏自我管理自我服務的意識和能力;缺乏參與政治生活、爭取自身利益的內生動力和能力,公民社會的發育仍處在萌芽狀態。
因此,實現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的現代化,解放思想、轉變觀念刻不容緩。就政府而言,必須樹立公共權力觀,充分認識到權力的委託屬性,人民群眾是權力的委託者、監督者、制約者,運用好人民賦予的權力,執行人民的意志、維護人民的利益;必須樹立法治權力觀,用法律規范、治理和控制國家的權力,做到依法執政、依法行政、依法治國;必須樹立牢固的服務意識,尊重人民主體地位,做到執政為民、勤政為民。從人民群眾角度而言,必須樹立主體意識觀,認識到自己是權力的委託者,積極發揮自己的主觀能動性。
第二,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的現代化,要進一步理順各治理主體的協調匹配,正確處理好政府、市場、社會關系。一個治理體系與治理能力現代化的政府,必然是一個內部許可權分工合理、職責范圍有限、高效運轉、與市場社會良性互動的政府體系。改革開放以來,我國政府職能隨著市場經濟的不斷發展與深化進行了適應性的調整與轉變,從全能型政府到經濟建設型政府再到服務型政府,我國政府體制改革取得了顯著的成績,市場經濟的活力不斷得到釋放。然而,傳統的政府主導型的發展模式未得到根本性改變,依然採取穩定壓倒一切、發展壓倒一切的管理導向。隨著經濟社會問題的不斷復雜化,國家決策范圍不斷擴大,政府已經無力包攬一切社會事務,政府失靈現象在眾多領域開始顯現。
因此,為適應經濟社會發展的現實需要,有效的政府必然是職責有限的政府。將市場與社會納入國家治理的主體范疇,建構政府、市場、社會各歸其位,既相互制約又相互支撐的分工體系。尊重市場經濟發展的客觀規律,讓市場在資源配置中起決定性作用;促進社會主體組織化發展,分散國家治理資源,在多元、集體、互動的治理模式中,解決龐雜、專業的社會問題。促進政府職能轉變,為創新公共服務管理模式提供堅實基礎。
第三,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的現代化,要進一步創新國家治理的方式方法。碎片化、短期行為、政出多門,以及部門主義和地方主義,是我國現行治理體制和公共政策的致命弱點,它們嚴重削弱了國家的治理能力。應加強頂層設計,從戰略上謀劃國家治理體系的現代化,站在全局的高度科學謀劃各個治理領域的改革方案和具體舉措,加強統籌協調,更加註重改革的系統性、整體性、協同性;總結地方治理改革創新經驗,及時將優秀的地方治理創新做法上升為國家制度。
在具體治理方式的創新上,可以考慮以下幾個思路:一是契約化與合作方式,轉命令為協商,轉獨占為合作,為權力尋求新的合法性途徑。二是市場化與競爭方式,轉官辦為民營,轉壟斷為競爭,充分尊重經濟社會發展的客觀規律。三是法治化與服務方式,轉人治為法治,轉管理為服務,讓權力在法律與制度的框架下運行,汲取現代治理的思想精髓。四是注重信息與科技手段的運用,善於利用現代信息技術的成果武裝國家治理,提高治理效率、減少治理成本。

Ⅷ 什麼是未來推進社會治理現代化的兩個重要的發力方向

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必須完整理解和把握全面深化改革的總目標,這是兩句話組成的一個整體,即完善和發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方向就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道路。

推進未來社會治理現代化,最重要的就是要科學管理,只有科學有效的管理才能夠對將來的發展方向制定目標,沿著目標運用科學管理的方法才能夠有發展的方向。

(8)推進社會治理體系和能力現代化擴展閱讀:

中國特色社會主義道路是近代以來中國人民經過艱辛探索最終選擇的現代化道路,是中國共產黨和中國人民在長期實踐中逐步開辟出來的道路。黨的十六大以來我國經濟社會發展的偉大成就再一次證明,中國特色社會主義道路是唯一正確的道路。

爭取民族獨立、人民解放,實現國家富強、社會和諧,是近代以來中國歷史發展的一條主線。只有把中國共產黨領導人民探尋中國特色社會主義道路的實踐放到這一艱辛歷程中,以更寬廣的視野來認識和理解,才能堅定對這條發展道路的自覺自信,始終做到堅定不移。

Ⅸ 如何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

盡快出台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的規劃,在強調黨的執政方式的改革、人大監督作用、政協民主協商制度化以及反腐敗的體制機制建設外,還有一個重要方面,就是回應社會期待,以現實的經濟社會重大問題為導向,凝聚全社會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建設的正能量。

「完善和發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作為全面深化改革的總目標,對於中國的政治發展,乃至整個中國的社會主義現代化事業來說,具有重大而深遠的理論意義和現實意義。」盡快出台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的規劃,在強調黨的執政方式的改革、人大監督作用、政協民主協商制度化以及反腐敗的體制機制建設外,還有一個重要方面,就是回應社會期待,以現實的經濟社會重大問題為導向,以此來凝聚全社會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建設的正能量。

一、沒有總體規劃,推進就容易走樣。

十八屆三中全會提出,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這是順應經濟社會發展大趨勢的戰略性、歷史性選擇。

對於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黨和政府過去也做了很多,但不成系統,比較分散和碎片化,當前,社會方方面面對此有期待。當務之急就是中央盡快制定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的相關總體規劃。沒有一個具體的「總體規劃」,難免會把好事辦走樣。

「建議盡快出台總體規劃或總體設想。主要基於三方面考慮:

全面深化改革的現實和迫切需求。

①從各方面的情況看,國家治理體系轉型確實到了關鍵點,未來3-5年,如果能夠發揮總體規劃的導向作用,對深化全面改革、對後10年、20年國家的長治久安具有決定性的影響;

②推進依法治國的重要指導思想,「綜合多方面的情況看,下一步的國家治理轉型,重要的是以法治建設為重點,法治為先、法治為重、法治為大,逐步形成以法治國的新局面。」

③回應社會期待。國家治理的目標是讓人民滿意,國家治理得好不好,讓人民說了算。

在國家治理方面,經過60多年的摸索,已經找出了一條適合中國發展道路的國家治理體系,比如走什麼樣的路,用什麼理論來指導,國家制度等。不過,由於我們走的是一條前人沒有走過的路,因此,在治理能力的現代化方面因為各種因素影響,還有很多欠缺,「因此,出台這樣一個總體規劃,對於協調各方面的力量、調動各方面的積極性,形成國家治理的新格局有重大影響。」

二、國家治理總體規劃要研究四大問題。

1、加快推進法治市場經濟進程,建設法制化的營商環境。

從現在的情況看,需要採取兩個措施:首先,針對現在資本外流、社會資本不穩定的現實矛盾和問題,建議盡快形成合法的私人財產權、投資收益嚴格保護的法制環境,這件事情很重要。其次,是市場監管的轉型與改革,即由行政監管為主向法治監管為主的轉型,盡快將監管權從審批機構中分離出來。

從各個方面看,我國已進入一個消費型社會發展的新階段,全社會的消費結構升級、消費釋放將是一個大趨勢。現在突出的矛盾是投資與消費不相適應、市場監管與消費型社會發展的大趨勢不相適應。為什麼監管機構越來越多,但監管的效果不盡如人意,而且消費不安全問題很多,主要的問題是把行政審批和市場監管合為一體。所以,法治市場經濟建設的重要任務,是賦予市場監管的法律地位,盡快將監管權從審批機構中分離出來,以提高監管的綜合性、統一性、權威性。

2、加快以公開化、去行政化、去地方化為重點的司法體制改革。

例如,司法體制改革去地方化,跟經濟發展方式轉變相適應,需要把經濟的審判權歸中央,建立中央巡迴法院,民事、刑事案件仍歸地方。「我認為,這樣一些方面的司法體制改革現實的需求明顯加大,條件逐步成熟,具有一定的可操作性。」

3、加快推進社會治理創新進程。

「綜合各個方面的情況看,社會治理轉型確實到了臨界點,未來的一個時期,這方面的矛盾問題會越來越突出。」未來必須以發展各類社區公益組織和推進社區自治為重點,加快社會治理創新,積極穩妥地推進官辦社會組織的轉型,使其在重要時候起到關鍵性作用。

4、加快中等收入群體為重點的利益機構調整。

而關於利益結構與治理結構的關系。橄欖形的利益結構和分配結構是我國治理結構的重要基礎,並且是治理結構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的重要組成部分。

「從現實情況看,改革開放35年多,中等收入群體比例大概在25%左右。到2020年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如果中等收入群體比例不能提高到40%左右,無論對經濟的持續發展和社會的和諧建設,恐怕都會帶來一些不利的影響。近些年,我們一再呼籲盡快出台關於中等收入群體的國家規劃以及調整相關的政策體制。

提低很重要,提低的重要目的是使其部分成為中等收入群體。現在重要的是收入分配、賦予農民更多財產權等方面的改革要有大的突破。這樣,到2020年中等收入群體總體規模達到40%左右是完全有可能的,即有6億人成為中等收入群體。這無論對中國還是對世界,都是一個重大的利好。」

三、盡快形成國家治理體系建設的重要理論。

要實現國家治理體系、治理能力現代化,還需要系統的理論作支撐,提出兩點建議:

1、對國家重大課題的攻關。

如何形成中國特色的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需要理論的攻關,也需要改革研究的攻關,「建議把它作為國家重大課題。這里涉及的一系列重大問題,例如,什麼是中國特色的國家治理體系、推進國家治理體系與依法治國等。這些都需要深入研究,並應該成為社會科學研究和改革研究的重大課題,應該組織力量進行國家重大課題攻關。」

2、推進中國特色的智庫建設。

「從我國的情況看,社會科學理論研究和經濟社會咨詢研究,兩者既有聯系又有差別。」因此,遲福林建議,國家社會科學基金加大對建設中國特色智庫的支持力度,對一些重要的咨詢機構給予支持,並建議把對政策咨詢機構的支持列入國家社會科學資助的重要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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