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規民約與鄉村治理
發布時間: 2020-11-28 21:05:14
⑴ 我國鄉村治理方式問題表現在哪些方面
1、農民權益保護問題突出。
隨著城鎮化的加速,一些地方政府為了增加財政收入,提高政績,不遺餘力征地賣地,盲目招商引資和興建新城或各類園區,這樣不僅犧牲了當地的環境,還損害了當地農民的各種利益,導致農民與當地基層政府間的矛盾加劇,影響了這些地區的穩定與和諧。
2、農村空心化問題日益嚴重。
留守在農村居住和生活的基本是婦女、兒童和老人,號稱「386199部隊」,這些人員不僅無法承擔起農業生產的重任,更使鄉村治理主體乏力,不能承擔起鄉村治理的重任,特別是影響村民自治的順利推行。
3、農村基礎設施和公共事業發展滯後。
農村自然環境有加速惡化的趨勢,主要表現在農村水土污染嚴重,污水和垃圾處理落後,不僅威脅到農產品質量安全,也極大影響了農村居民的居住環境與健康。
(1)村規民約與鄉村治理擴展閱讀:
實現鄉村有效治理的行動方略:
1、實現理念創新,重點是把握因地制宜、地方特色、科學治理三個要點。
應從本地實際情況出發,以人民為中心,突出需求導向、問題導向、效果導向,強調地方特色,構築符合當地鄉村社會特點、合法合理合情的治理方式,以最大程度地凝聚人心、最大程度地改善民生福祉、最大程度地維護民眾的共同利益。
2、在治理方法上,應實現自治優先、道德約束、法治保障。
有了科學的理念、完善的治理主體以後,能否採用正確的治理手段和方法,就顯得非常重要。對此,黨的十九大提出「健全自治、法治、德治相結合」的總體方法論要求。
3、在治理支持上,可實行「班長」工程、能人計劃,並努力推進服務延伸。
鄉村治理體系的建設,除了需積極發揮鄉村自身的力量外,還需依靠鄉村外部力量的支持和幫助。堅持以人才振興為抓手,「輸血」和「造血」並重,治理體系才能夠得以長期、有效的運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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