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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部治理改革

發布時間: 2020-11-27 20:12:49

Ⅰ 如何建立科學民主的高校內部管理體制探究

一、完善高校內部治理結構已經成為高等教育改革的攻堅重點
中國改革開放的歷程,就是激發體制活力、促進科學發展的過程。在高等教育領域,宏觀上簡政放權、微觀上激勵搞活一直是改革的主旋律,目的是激發學校的辦學活力。為此,分別進行過轟轟烈烈的高等教育宏觀管理體制改革、高等學校內部管理體制改革和現代大學制度建設,目前開始著力推進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在這一過程中,完善高校內部治理結構的重要性得到凸顯。
1.體制改革 「突破性進展」後劍指何方
1978年以來,經過長達二十餘年的改革探索,我國的高等教育管理體制改革於世紀之交取得了「突破性進展」——突破條框分割的局面,建立起「中央和省兩級管理、以省級政府為主」的管理體制。之後,由於高等教育規模的迅速增長,工作重心轉移到提高質量上來。
因此,在21世紀初的幾年裡,政府與高校的關系是大的改革方向沒有變,但為了質量提高和社會穩定的需要,管理手段上加強了調控,如實施了一些項目工程、開展了檢查和評估工作等,教育主管部門甚至還回收了部分以前已下放了的一些權力;而高等學校內部管理體制改革的力度卻在加大,如以北京大學和中山大學為代表的人事制度改革,但由於主要面向教師群體,有稱贊也有爭議,實施效果打了折扣。
那些年,發展成為事實上的主旋律,也逐步暴露出了行政權力與學術權力沖突、學術評價向數量導向偏離、辦學條件不足等問題。
2.現代大學制度建設逐步成為熱點
現代大學制度涉及政府、社會與高校的關系及學校內部的治理結構,既涵蓋原來體制改革的主要內容,也面對後來高等教育的主要問題,聽起來還比較響亮,因此自提出後特別在《教育規劃綱要》制訂前後迅速成為顯學。筆者曾經專文探討過高等教育體制改革和現代大學制度建設的異同1,認為二者改革目的一致、改革內容相近、改革路徑相同、改革重點相關,但前者是在計劃經濟條件下、重在解決權力集中問題、是政府主導下的改革過程,後者是在市場經濟條件下、重在規范權力的結構、是政府、市場約束下的學校自我建設過程。因此,現代大學制度建設中學校內部治理的協調、規范任務更為突出。
《教育規劃綱要》提到了現代大學制度建設的四項內容——完善治理結構、加強章程建設、擴大社會合作、推進專業評價,均涉及高校內部治理結構調整。完善治理結構包括內外部兩方面的關系,外部關系中使學校面向社會依法自主辦學的方向是明確的,教育主管部門近期轉變職能放權的力度也比較大,而目前社會經濟的轉型又使得穩定發展的壓力突出,因此完善內部治理結構將構成下一步的改革重點;加強章程建設涉及大學使命、目標定位、事實描述、治理結構、運行機制等方面的內容,內部架構與運營是重中之重;擴大社會合作既針對今後辦學的方向,也包括組織機構的應對;推進專業評價是外部對學校施加影響的方式,也是學校內涵式發展的要求。以上,表明在後續工作的推進中,內部治理結構建設成為現代大學制度建設的攻堅重心。
3.治理能力現代化成為改革成敗的關鍵
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主題是「全面深化改革」,在改革總目標中提出了「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的要求。這既是執政黨需要關心的核心問題,也是國家健康科學發展重要保障。教育部2014年工作要點開篇第一部分標題就是「深化教育領域綜合改革,加快推進教育治理能力現代化」,在二級標題「完善學校內部治理結構」里,提出了「完善依法辦學、自主管理、民主監督、社會參與的現代學校制度,加強高等學校章程建設,促進學校加快內部管理體制改革,制訂落實加強直屬高校領導班子建設意見,制訂直屬高校人事制度改革指導意見,出台《高等學校學術委員會規程》,落實《學校教職工代表大會規定》」等具體內容。
制度是一種激勵,創新能力提高和創新人才培養都與制度性因素相關;制度又是一種約束,是對權力的規范與約束。高校內部治理結構要切實能對學術創新和人才成長起保障作用,並體現對外滿足社會、對內自我約束、學術創新發展、大學戰略管理、師生共同參與的多目標要求。治理方式滿足了這些要求,也就實現了治理能力的現代化。
二、為什麼完善高校內部治理結構的重要性得以提升
完善內部治理結構重要性凸顯的主要原因有二:一是改革的節點到了這里,不突破很難繼續前進,如我們的改革方向是明確的、也有許多很好的思想、但不少問題久攻未下;二是它與其它改革間的關聯性上升,相互影響和制約,如高校的特色發展、自主辦學權力的落實、創新創業人才的培養等。因此,完善高校內部治理結構成為當前推進高等教育治理能力現代化的核心內容。進一步闡述如下:
1.完善內部治理結構是擴大高校辦學自主權的重要基礎
改革開放不僅要激發發展的活力,更重要的是構築起保障活力的體制環境和治理結構,實現持續和科學發展。高等教育改革從擴大辦學自主權、到建立高校法人制度、再到現代大學制度建設,直至目前的推進治理能力現代化,推動科學發展的意圖十分明確。但是,我們提出的目標還沒有達到。過去每一個目標、每一段理念闡述得都很美,但缺乏具體的治理結構設計。目標不能適時轉化為制度,不能操作,只能淪為空洞的口號。例如,1993年《中國教育改革和發展綱要》、1995年《教育法》、1998年《高等教育法》有關學校地位、制度關系的描述和規定,至今看來仍不過時,誇張地說如果它們當時真正實現了的話,也許就不會建立現代大學制度建設、推進高校治理能力現代化等提法了。這也許就是改革的深水區和攻堅期,既有行政權力行使不當的問題,也有高校在獲得更大辦學自主空間後辦學走偏的問題。
應該說經過多年的改革探索,我們在大學制度的一般規律方面還是形成了一些共識的,問題出在治理結構的不科學,很好的理念沒法用治理結構來保證。比如,不斷出現的放權收權循環、學術尋租現象、學者追逐官位、學校過於行政化、官學商通吃現象等問題,早期可能是認識上的原因,後來則完全是治理結構所致。這不利於學術發展和創新,創新需要制度來保證。完善高校內部治理結構之所以成為關注的焦點,就是因為人才培養和學術創新的需求,不是為了制度而制度、為了現代化而現代化。
因此,完善高校內部治理結構與擴大辦學自主權是共存的,辦學自主權須由規范的治理結構來保障和約束,要通過依法治校、按章管理使每一所學校都能有效行使自己的辦學自主權和承擔相應責任。只有當高等學校既有自我發展的自主權,又有適當的自我約束機制,並能適應和推動社會的發展時,學校的科學發展才能真正實現。
2.完善內部治理結構要著力保障教育的本質內涵
轉型是當今世界發展的共性問題。如我國正在進行著發展方式的轉變,經濟面對著結構的調整、教育轉向以提高質量為中心的內涵式發展,發達國家在金融危機後也開始了從後工業社會向再工業社會的轉變。發展不忘本質,轉型為科學發展,如我們國家發展的目的就是為了中華民族的昌盛和人民群眾的福祉、教育的發展是為了人的成長和社會的需要。
發展方式轉變的主要障礙是思想觀念問題,因為在我們的發展文化中,擴張、外延式發展深入人心,感覺地盤大了、樓高了等有形的發展才叫發展。在教育領域,大家都知道盲目升格、跑部錢進、論文唯上、官學通吃等不屬於內涵式發展的內容,可現實中這樣發展卻得到了具體實惠。發展願望與游戲規則不一致,造成了對創新文化的破壞。
內涵式發展就是按事物的本質屬性發展,完善治理結構就是要通過制度和原則保證不讓堅持內涵發展的人吃虧。要干好本職工作,不能功夫在「詩」外。教育的內涵式發展需要:2教師心無旁騖,潛心學術醉心育人;行政格守盡職,提高效率把握方向;學校面向社會,滿足需要提高質量。不能什麼都想要,什麼都占必走歪門邪道,「通吃」是內涵發展之大忌,特色是內涵發展之結果。
學校制度建設的根本是為了人,具體來說是提高質量和推動創新。因此,內部治理結構首先要能夠保證和促進學生的健康成長,要遵循教育規律進行制度設計和工作安排,保證教學成為學校經常性的中心工作。學科、專業、課程建設應遵循社會需求和人的發展規律,評價、考試制度要以內涵發展和因材施教為導向,行政要切實做好服務育人工作;其次,要著力保護教師的專業發展,努力建設讓廣大教師醉心於學術工作的機制。放棄提拔幹部式的重用人才方式,杜絕以權謀學現象,讓一流人才在學術框架內成長,建立學術、行政「雙階梯」發展道路。
3.完善內部治理結構要致力推進學校治理能力現代化
推進高校治理能力現代化,需要堅持依法治校、加強章程建設、實現民主管理和管辦評分離,最終目的是保證質量和創新。因此,我們在做具體的改革探索時不能忘記學校制度建設之大義,在談制度重要性時又需要務實地進行治理結構設計。
在學校自身運轉方面,要由過去主要根據上級的指令、指示、項目辦學,轉變為在國家大政方針指導下,學校依法面向社會自主辦學,確立科學的考核評價和激勵機制。這需要健全學校議事規則與決策程序,依法落實黨委、校長職權,管理職能部門和院系設置科學有效。充分發揮學術委員會在學科建設、學術評價、學術發展中的重要作用,加大教師的參與管理,實現教授治學。加強教職工代表大會、學生代表大會建設,發揮群眾團體的作用。在高校與其它利益相關方關系方面,還應探索社會各利益群體參與治理的方式。
高等學校需要構築起有利於創新的文化,國內外已有的一些制度性創新模式,需要我們認真總結歸納,如同行評議制度、學術訪問與講座制度、跨學科研究中心、產學研結合模式、高等教育國際化、科學共同體範式等。可見,創新是問題、交流、碰撞、靈感、邏輯、範式等共同作用的結果,好的治理結構能夠孕育創新的文化氛圍,我們需要去構築這種制度性的東西。
三、完善高校內部治理結構需要進行戰略性架構
應當表明,經過建國後60多年的前進探索,我國高校已經形成了一套有自身特色的內部治理結構,近些年也一直在不斷地改革完善,這一治理結構也基本適應了社會經濟發展的需求。但是,隨著社會全方位的轉型及高等教育自身轉型發展的需要,原有的治理結構越來越不能滿足需求,並導致產生一些問題。高校內部治理結構來需要調整和完善,以實現治理能力現代化,這就需要進行戰略性架構。
1.我國高校內部治理結構的現實基礎
我們推進高等教育治理能力現代化、完善高校內部治理結構不是從零做起,至少已有以下三方面的基礎。
第一,業已支撐高校正常運轉的治理結構。如高等學校面向社會依法自主辦學的法人制度、黨委領導下的校長負責制、學術委員會制度、教職工代表大會、院系所學術架構、職能處室行政架構等,包括機構間的運作程序,有些已經經過多年的實踐檢驗而行之有效。我們要做的是完善,是發揚優點、克服弊端,不是推倒重來,是改革而不是革命。
第二,目前正在改革完善的治理環節。如落實黨委、校長職權,健全議事規則與決策程序,完善大學校長選拔任用辦法,發布學術委員會規程,加強章程、理事會、教授會、教職工代表大會、學生代表大會建設等。這些,需要試點、完善和制度化構建,注重吸收成功的經驗。
第三,國外大學治理結構的現狀與經驗。幾十年來,改革開放一直是我國的基本國策,學界對國外大學的認識和研究已比較深入。在內部治理方面,不同國家的特點,董事會、理事會、校務委員會功能,評議會、教授會構成與運轉,校長遴選與責任,學部、學院等學術機構架構等,許多經驗都值得我們思考和借鑒。
2.完善內部治理結構需要針對哪些問題
經過高等教育體制改革和現代大學制度建設的長期探索,當前完善高校內部治理結構面對的問題是明晰的,而如何解決問題卻不清楚。如大的改革方向有理順高校內部領導決策體制、推進教師學術權力的有效行使、改革學術評價方式、探索多樣化的治理模式、發揮群眾團體的作用、加強章程建設等。進一步具體歸納,問題集中為三類:
一是權力關系問題。如學術權力和行政權力,書記、校長的職責分工,大學與其二級學院的職權界限,教師、員工權力和學生權力等。這類問題看上去容易解決,其實特別難,關鍵是權力邊界很難界定,常常交叉、交織在一起,而且還有利益糾紛。解決問題的出路只能是盡可能讓職責邊界清晰,甚至可以人為規定。
二是行政效率問題。如議事規則、決策程序、工作運轉、崗位責任等,也包括利益相關群體的參與治理。這類問題倒好解決,關鍵是規矩、公平、正氣、監督,避免好處都要、責任推諉現象。
三是積極性激勵問題。這類問題關乎質量和創新,涉及評價方式和機制,技術含量很高,不能簡單處置。需要關注的重點是讓學術人員有成就感,讓每個崗位都有成就感,工作要細致和有針對性。
3.當前進行高校內部治理戰略性架構的著眼點
推進高校治理能力現代化,需要跳出已有的治理結構和當前大家關注的重點,進行戰略性架構。架構的基礎一是高等學校的學者共同體特徵,二是高等學校的外部責任特徵,需要把二者統起來、整合進行考慮。當前的重點是在不背離外部責任特徵前提下,使學者共同體特徵充分得以體現。也唯有此,才能更好地實現學術創新,而這也就更好地滿足了大學的社會職能。
第一,正視大學的「分裂人格」現象。現代大學已成為分裂的整體,既需要相對獨立,成為人們的精神家園、學術殿堂、社會理想的棲息地,又要聯系社會,實現社會目標、國家戰略、區域發展和學子升學訴求。其實,教師、知識分子都是如此,理想與現實的沖突一直存在。因此,高等學校治理要力求滿足這雙向需求。
第二,著力新型學者共同體模式構建。大學在成立之初是行會式的學者共同體,這其實也是所謂「教授治校」的本來面目。隨著大學規模的擴大、職能的擴展,教授治校遇到困難,我們現在稱之為教授治學。所謂學術權力,其實關鍵就是學者共同體特徵的體現。英國的做法是:大學設置學術評議會、學部、學院及學院委員會等學術機構,負責安排或執行教學、科研等所有學術事務和活動,與以理事會為主的發展決策機制及校長負責的行政執行機制形成既相互獨立又相互關聯的權力制衡格局。學術評議會是大學最高學術權力機構,享有制定大學學術政策的全部權力,是惟一和各個學部、系直接打交道的機構3;目前,教育部已出台《高等學校學術委員會規程》,如何在學校層面形成以教師為主導的學術治理機製成為關鍵。而在院系層面,可設立教授會,為院系重大事務的決策機構,即把學者共同體的管理層次降低,在基層真實構建共同體的現實模式。
第三,限定學術型行政崗位。當前,大學的行政領導人多有教授頭銜,這是有問題的,這樣會破壞學術的神聖性和專業性,因為他們真實的工作是管理而不是學術。當然,領導水平一般比較高,也許過去還是專職學術人員,但從事管理工作後職責就發生了變化。只有那些與學術工作緊密聯系的崗位可保留有關人員的職稱稱謂,如大學校長,主管科研、教學工作的副校長,教務處長、科研處長,院長及學術副院長等。這樣,高校的大部分處以上崗位人員不再擁有學術頭銜,他們是行政人員,考核的是管理才能和業績,要從領導做起。而學術型行政崗位,領導人離職後不再享有行政級別待遇。
第四,扎實進行「黨委領導、校長負責」實現機制的探索,具體界定黨委和校長的職責。黨委的職責需要落在實處,一是大事,重大事項的領導權和決策權,如保證學校的辦學方向、領導思想政治工作和德育工作,組織章程的制定和修訂、審批年度預算決算、組織發展戰略規劃的制訂、牽頭遴選校長、會同校長決定內部組織機構及其負責人人選等。二是協調重大關系,如組織協調理事會,協調學術委員會、教授會、教職工代表大會及其他群眾團體等,發揮聯系社會、群眾等紐帶功能以及對行政的監督。三是黨務工作。這樣,讓黨委成為大學的戰略領導者、群眾貼心者和行政監督者;校長是執行者,是行政首腦,按照黨政分離的原則,校長在黨委重大決策的基礎上,獨立負責學校行政體系的運轉。不需要黨委會議審議決策的事項由校長全權負責,定期向黨委匯報。
第五,改革大學校長的產生程序。特色發展是高等教育大眾化時期對高等學校的新要求,因此大學校長的辦學理念需要與所服務高校的使命相匹配,校長需要對特定高校的發展負責。在穩妥、有序、客觀的前提下,在學校主管部門的支持下,改革校長遴選機制。為了減少日後的工作矛盾,可由黨委書記牽頭負責校長的遴選工作,再由主管組織部門予以審批。但校長一旦任命,書記和校長的崗位職責就要由章程來界定和約束。副校長實行內閣制,由校長提名,黨委審查,上級任命,可以不受行政級別的限制。校長一旦離職,副校長也同時離任,並按程序更替。

Ⅱ 中國為全球氣候治理作出了哪些貢獻

中國將把生態文明建設作為「十三五」規劃重要內容,落實創新、協調、綠色、開放、共享的發展理念。中國在「國家自主貢獻」中提出將於2030年左右使二氧化碳排放達到峰值並爭取盡早實現,2030年單位國內生產總值二氧化碳排放比2005年下降60%-65%。中國在今年9月宣布設立200億元人民幣的中國氣候變化南南合作基金。中國還將於明年啟動在發展中國家開展10個低碳示範區、100個減緩和適應氣候變化項目及1000個應對氣候變化培訓名額的合作項目。

Ⅲ 如何將創新社會治理與服務形政府相結合

近幾年來,農村信用社改革試點工作取得了明顯的成效:管理體制初步建立、產權制度改革取得階段性成果、服務「三農」方向進一步明確、資產質量和經營狀況得到好轉。但是,我們必須清醒地看到:農村信用社在產權關系、法人治理、經營機制、管理體制等方面仍然存在著一些問題,這些問題嚴重製約著農村信用社改革發展。因此,正視這些問題,認真分析成因,制定切實可行的對策措施,在當前顯得尤為重要。

一、農村信用社改革發展中存在的問題

(一)產權關系仍需進一步明晰

多年以來,農村信用社產權不明晰,法人治理結構不完善,管理責任不落實,成為制約農村信用社發展的一個核心問題。以法人為單位改革農村信用社產權制度,關鍵就是要農村信用社作為一個市場主體,實現「誰出資、誰管理、出了問題誰負責」這一目標。這就要求股東在依照法律規定的范圍內以自己的出資額來清償債務,股東享有所出資產的收益權,企業由出資人或其僱用的經理人員來經營。按照市場經濟理論,產生這種效應的前提是生產要素的市場化流動、組合,而非政府行政主導。農村信用社由於歷史原因,使其自建社以來的所有改革均是政府行政主導的結果,社員投入資本的增多並不意味真正獲得更多的表決權和管理權,使社員沒有增加股本金份額的動力。目前,股本金補充仍處於被動引導而非主動增資的局面,導致農村信用社股本金經過多次的清產核資和改革規范都難以達到真正意義上的股權意義,這種非真正意義上的「股權」成為制約農村信用社改革發展的關鍵問題。

(二)法人治理結構不完善

農村信用社在由合作社轉向現代金融企業制度過程中,現有的法人治理結構不符合或不完全符合現代企業制度的要求,還沒有建立起決策、執行、監督之間的相互制衡機制,激勵和約束也沒有得到很好的匹配。具體表現為:決策機構、執行機構、監督機構各自的職責分工尚未明確,現有的許多規定在實際操作中難以執行,決策權、執行權、監督權在實際工作中沒有得到有效分離,股東會和理事會很難對信用社法人代表實施有效的監督和制約,「一長獨大」的現象仍然嚴重。

(三)經營機制僵化和內控乏力

由於長期受「官辦」思想和國有商業銀行管理模式的影響,農村信用社在管理上形成了「鐵工資」、「鐵飯碗」、「鐵交椅」的痼疾,難以實行有效的正向激勵制度,相當一部分農村信用社處於粗放經營狀態,員工素質普遍偏低,與其他銀行業金融機構相比存在著較大的差距,在同業競爭中處於劣勢。在內控管理上存在著制度不健全、制度執行力差、風險控制力弱等問題。

(四)歷史包袱沉重,資產質量差,經營困難,潛在金融風險仍然很大
為了明晰產權關系,真正轉換農村信用社的經營機制,國家對試點地區的農村信用社不僅發行了專項央行票據,置換了部分不良資產,彌補或部分彌補了歷年虧損掛賬,減免了稅收,希望達到「花錢買機制」的目的。應該說,這些扶持政策的貫徹落實,對於化解農村信用社的歷史包袱,改善資產質量,提高盈利能力發揮了巨大的促進作用。但是,我們必須清醒地認識到,農村信用社一些深層次矛盾和問題並未得到根本解決,風險狀況也沒有得到根本改善,今後改革發展的問題仍然不少。這主要表現在:農村信用社票據兌付條件「門檻」較高,「出門」困難,即使票據兌付後歷史包袱仍然較重,不良貸款總量仍然很大,而且還有許多潛在不良資產沒有反映出來;人均利潤、資產利潤率等指標較小而虧損面、虧損額仍然較大;撥備嚴重不足,抗風險能力尚未得到明顯增強;農村信用社股金雖然增加很多,但是不少股金在本質上仍然是存款化股金,基礎很不穩固;農村信用社在提足各項風險撥備後實際資本充足率仍然很低;內控制度很不健全,案件時常發生,潛在風險不容樂觀。

(五)管理體制不順,管理職權和責任需要進一步明確

經過改革,農村信用社管理體制發生了重大變化。按照國務院關於「農村信用社的管理交由地方政府負責」的要求,由省級人民政府全面承擔對轄內農村信用社的管理和風險處置責任,形成了「國家宏觀調控、加強監管,省級政府依法管理、落實責任,信用社自我約束、自擔風險」的農村信用社監督管理體制。但是這一新的監督管理框架在實際操作中還存在著一些問題,主要表現在:省級政府依法管理的職責范圍沒有具體劃分,造成職責定位模糊、職責邊界不清,政企難以分開;省級聯社受省級人民政府和基層聯社雙重授權管理(即省級政府授權省級聯社對農村信用社進行行業管理,社員單位授權省級聯社對農村信用社進行自律管理)缺乏法律依據,且多重授權管理對基層聯社違規違制行為缺乏約束力,多級法人體制在一定程度上造成分散決策、低層次決策。同時,金融監管與行業管理、行業管理與自主經營、依法管理與自律管理等方面的具體內涵還不清晰,各自的職權和責任還有待明確,職能交叉、責任不清的現象還在一定范圍內存在。

二、成因分析

解決農村信用社在產權關系、法人治理、經營機制、歷史包袱、管理體制等方面的問題是農村信用社今後改革和發展仍需努力的方向。總的來說,這些問題是在我國經濟體制改革過程中出現的,是由傳統的計劃經濟向市場經濟轉軌過程中產生的。

(一)股權分散和經營虧損是農村信用社產權關系難以真正清晰的重要原因
按照2003年和2004年的農村信用社改革方案,構建新的產權關系,按照股權結構多樣化、投資主體多元化原則,因地制宜進行股份制、股份合作制和進一步完善合作制的產權改革,構建法人機構新的產權形式和組織模式。一是提高入股起點金額。根據不同地區經濟發展水平和農民收入的實際狀況,因地制宜確定入股金額。二是拓寬入股范圍。以農村信用社原有社員為基礎,廣泛吸收轄區內農民、個體工商戶、企業法人和其他經濟組織入股。三是積極探索建立新的股權結構。但在實際運作中,尚存在著以下問題:首先,重新認定股東和吸收新的股東後,信用社的股東人數有所下降,人均股本有所提高;企業股東數量少,但所持股份很多。但總的來說,股權結構仍較為分散,股東對信用社的監督成本過於昂貴,分散的小股東往往缺乏關心和監督農村信用社的激勵。其次,政策制定者在引進大股東後,希望大股東能夠對農村信用社切實起到監督制約的作用。但在信用社經營機制未轉換,又存在大量虧損的情況下,農戶和個體工商戶是不願意投資入股的。如果入了股,其目的也只可能有兩個:獲得貸款服務和獲得比存款更高的利率回報。在大量虧損情況下,股東又要獲得更高的利潤回報,這只能說他們關注的是信用社短期利益,而不是信用社的長遠利益,更不會對管理層有什麼監督了。第三,由於農戶和個體工商戶不願意加入虧損的信用社,而虧損信用社為達到專項央行票據發行及兌付條件,採取分配任務、存款股金化等辦法募集股金,造成虧損信用社存款化股金較多。因此,其股權結構的變化未必會引起法人治理結構的實質變化。

(二)股東會的先天缺陷是法人治理結構仍然不完善的根本原因

由於股權分散等原因,造成了股東會的先天缺陷。表現在小額股東「搭便車」傾向嚴重,對農村信用社經營管理缺乏責任,從而造成出資人在信用社治理結構中處於虛置狀態,不能發揮作用。由於股東會的先天缺陷,農村信用社出現了「外部人」控制問題和「內部人」控制問題以及「外部人」內部化問題。這三個問題的存在和發展,使得農村信用社難以建立決策、執行、監督相制衡的機制,造成農村信用社的法人治理結構難以完善。這里的「外部人」控制是指「外部人」(如基層政府)利用直接或間接的權利影響農村信用社領導人作出不一定符合經營原則的決策。「內部人」控制是指農村信用社的管理人員在信用社的資產使用、處理和收益的分配等方面作出違背股東利益行為的現象。「外部人」內部化就是與農村信用社相關但不在農村信用社經營者行列的「外部人」通過實施一定權利而能直接或間接地從企業中獲得收益,從而與經營者串謀的現象。這三種現象都會使農村信用社的法人治理結構無法完善。

(三)治理結構不完善是農村信用社經營機制難以轉換的主要原因

法人治理結構不完善,使得農村信用社不能按照「自主經營、自我約束、自我發展、自擔風險」原則來建立健全激勵和約束機制。在這種情況下,勞動用工、幹部任用、績效考核和薪酬確定等制度僵化,不能與現代企業的經營機制相適應,影響了農村信用社的進一步發展。

(四)傳統體制慣性是農村信用社內控制度不健全的直接原因
首先,表現在決策權、執行權、監督權相互制衡、有效分離的法人治理結構尚未真正建立,有其「形」而無其「神」。其次,表現在制度建設步伐落後。自1996年行社脫鉤以後,信用社內控制度沒有象商業銀行一樣自成體系,在人事政工、勞動工資、審計監察等方面的內控建設上還存有盲點,有些甚至仍在沿用原農業銀行有關規章制度和管理模式,導致一些制度與信用社的管理實際脫節;一些新業務的管理制度跟不上,無法適應業務發展的需要。第三,內控制度執行不力。對已出台的制度真正落實的少。這些問題的成因主要是傳統的、不適應發展形勢的習慣方式在農村信用社從業人員的思想上、行動上還未根除,新的思維方式、行為方式還未真正建立和完善。

(五)擔負政策性金融任務是造成農村信用社歷史包袱沉重等問題的關鍵原因
農村信用社作為企業,只有走市場化、商業化道路才能使自己生存和發展,但同時農村信用社又要執行國家的金融支農政策,這種政策性金融任務使農村信用社違背市場操作規律去發放貸款,造成信用社資產質量低下、虧損嚴重、歷史包袱沉重等問題,主要表現在以下三個方面:一是由於行政干預、指令性貸款造成貸款損失。如八十年代支持鄉鎮企業貸款等。二是體制轉換過程中產生的新呆賬。主要是:行社脫鉤時農業銀行向農村信用社劃轉的呆帳、合作基金會撤銷帶進來的呆賬和保值儲蓄貼息支出三個包袱。三是由於擔負的政策性金融任務而使借款人認為農村信用社貸款是「不用白不用」的財政資金,造成信用社不良貸款的增加。在本次改革中,國家對虧損信用社因執行國家宏觀政策開辦保值儲蓄而多支付的保值貼息給予補貼,解除了這一歷史包袱;對於農村信用社的歷年掛帳虧損和實際資產損失方面,人民銀行按照2002年年底實際資不抵債數額的50%,以安排專項再貸款和發行專項中央銀行票據來給予農村信用社資金支持,減輕農村信用社的歷史負擔;還通過稅收減免、允許信用社貸款利率靈活浮動的政策,增加農村信用社的盈利能力,進一步減輕農村信用社的歷史負擔。但是,中央對農村信用社實際資不抵債額的計算基數是按照信用社2002年的財務報表數確定的,由於較多的信用社受短期利益沖動等方面的因素,造成報表反映失真,因而尚有很大一部分資不抵債額未能獲得專項再貸款或專項央行票據,農村信用社歷史包袱尚未真正化解。

(六)省級信用聯社職能定位不清是農村信用社管理體制不順的重要原因

按照有關規定,省級人民政府全面承擔對當地農村信用社的管理和風險處置責任,在省級人民政府對農村信用社的管理職責中,省級人民政府要按照國家有關要求,結合本地實際,對當地農村信用社改革發展的方針政策、目標規劃等重大事項進行研究決策,並通過省級聯社實現對當地農村信用社的管理、指導、協調和服務。省級聯社對指導、督促轄內農村信用社完善內控制度和經營機制負主要責任。同時,省級聯社既是農村合作金融機構發起設立、受農村合作金融機構委託對其實施行業自律管理的聯合體,又是可以經營部分資金業務、清算業務的獨立的金融企業法人。因此,省級聯社是集政府行政管理、行業自律管理和金融企業「自主經營、自負盈虧、自擔風險、自我約束」三種職能於一身的機構組織,其體制設計使省級聯社難以「政企分開」、「職責明確」。

三、對策措施

(一)進一步明晰產權結構
由於股份制在促進產權明晰、強化約束機制、完善法人治理結構、提高資本聚集能力等方面具有其他產權形式所不具備的優越性,因此,銀監會在2006年2月底召開的「全國農村信用社工作會」上把農村信用社改革方向定位為:堅持市場化、商業化取向,爭取用5-10年時間分期分批逐步過渡到符合現代金融企業要求、有特色的社區性農村銀行機構。按照這一改革定位,農村信用社應圍繞股份制社區銀行來進一步明晰產權結構,以適應改革發展的需要。當前,一是要培養市場機制。由於目前我國經濟金融處於轉軌時期,還不具備完善的農村經濟金融市場體系,因此,要使農村信用社改革取得成功,就要求各級政府大力培育和發展與市場有關的機制,如制定經濟金融法規、促進生產要素的市場化組合等。對農村信用社而言,就是要不斷深化市場機制的利用,減少政府幹預,在生產要素市場化組合的基礎上,建立明晰的產權關系。二是建立農村信用社補充資本金機制。制定符合農村信用社實際的資本充足率管理規章制度和資本金管理機制,完善信用風險和市場風險的識別、計量和報告程序,定期或不定期評估資本金結構的合理性和資本充足率水平。三是創新資本金補充渠道。鑒於目前農村信用社盈利水平有限,不能吸收外資和上市籌資,國家又不能對農村信用社直接注資的客觀實際,國家應允許農村信用社發行次級債券。這樣,既能減輕農村信用社股金分紅的財務壓力,又能優化資本金結構,擴大投資農村信用社的范圍。四是積極引進戰略投資者。在經濟較發達、信用社實力較強的地區,可將當地的優質民營企業、合格的國內投資機構、合格的境外金融機構引進為農村信用社的戰略投資者,這樣不僅可以有效解決增資擴股的難題、規范增資擴股行為,而且可以改善農村信用社資本結構,解決「內部人」控制問題,加速農村信用社改革進程。在實施中,應適當提高戰略投資者持股比例上限。建議監管部門比照《境外金融機構入股中資金融機構管理辦法》的有關規定,將國內戰略投資者向信用社入股的比例定為「不得超過農村信用社總股本的20%」。五是增大經營者持股份額。經營者所持股份的增加,有利於對經營者的激勵,使經營者的收入與資本所得掛鉤,從而使經營者與股東利益趨於一致。六是根據入股金額實施差別優惠政策。按照不同的入股金額,在貸款方式、貸款金額、貸款利率、辦理程序和時限等方面對股東體現差別優惠服務。

(二)完善法人治理結構
完善法人治理結構是深化農村信用社改革的重要環節,也是建立現代企業制度的基礎。一是要建立和完善「三會」制度。嚴格實行決策權、經營權、監督權分離,形成各司其職、分工協作、相互制約、真正發揮作用的新型法人治理結構。二是規范操作機制。積極探索建立理事會經營決策機制,充分發揮高級管理層和內設專業委員會在經營管理中的作用;要把經營班子深化為經營執行機構;要把監事會深化為經營監督機構,積極探索在聯社高級管理層下設置專職合規部門,對遵守法律法規、監管規章、行業管理准則和內部管理制度的情況進行監督和評價。三是引入獨立理事參與農村信用社管理。獨立理事既不是農村信用社的股東理事,也不是農村信用社的經理理事,是從農村信用社外部產生,不是農村信用社的直接利益相關者。獨立理事依照法定程序由農村信用社股東大會聘任,獨立依法行權,並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獨立理事以客觀公正的立場參與理事會決策,有助於農村信用社決策的科學有效,有效制衡經理理事或執行理事的決策立場,保證決策的專家性。

(三)轉換內部經營機制

一是按照「授權經營、分級考核」的原則,合理設定各項管理和業務工作權責。二是實行全員勞動合同制,推行全員考核、競爭上崗、崗位輪換等用工制度,形成能上能下、能進能出、優勝劣態的用人機制;要精簡機構、壓縮人員,有效治理農村信用社職工總量過大、結構不合理,分布不均衡問題。三是改革分配製度,全面推行績效掛鉤的工資分配製度。加大考核力度,根據崗位責任的大小、工作質量的高低、經營業績的好壞和所作貢獻的多少拉開收入差距,充分調動全體員工的工作積極性。四是要改進管理人員的選拔辦法和選拔方式,推行競聘上崗、擇優選用的方式,加大交流力度,防範管理人員的道德風險。五是遵循「精簡、高效」原則,分類實施「定崗、定員、定編」制度。通過明確職責和任務,解決有人無事乾和有事無人乾的問題,解決農村信用社經營管理中長期存在的無人承擔失職、瀆職責任,無人彌補經營損失等問題。
(四)全面加強內控建設

一是樹立正確的內控觀念。要加強「合規文化」建設,使全體員工在思想上、行動上摒棄傳統體制慣性,樹立理性、穩健、審慎的管理理念;要堅持「制度先行」的原則,在全體員工中推行誠信與正直的職業操守和價值觀念,統一思想,形成合力。二是健全內控制度。要通過深化改革建立健全農村信用社的機構控制、崗位控制、程序控制和業務操作程序與授權授信的規章制度,制定風險防範責任制和防範措施。三是創新內控方法。通過管理體制和崗位職責的調整,實現內控的組織控制要求,使不相容職務徹底分離。四是明確業務流程,實現內控中的同步控制要求,如雙重控制、賬款分開、換人復核、雙線核對、日清月結、貸款「三查」等。五是明確職責和許可權,實現內控的授權控制要求。理清授權事項,明確授權的責任和審批程序,建立檢查制度等。六是嚴格規范操作,實現內控的實物保護控制要求。如對現金及其他有價證券嚴格執行雙人守庫、雙人押運、雙人管庫、交接登記、相互監督約束、定期盤點等。七是建立員工管理的制約機制和優勝劣汰機制,實現內控中對人的控制要求。嚴格執行辭退制度、競聘制度、用人失察責任追究制度以及幹部交流、輪崗、迴避、休假稽核制度等。嚴格稽核監督和合規管理,實現內控的監控職能,並引入客觀評價體系。

(五)加大金融創新力度
一是創新經營理念。克服傳統思維、定勢思維和順向思維的障礙,樹立效益意識、市場意識、服務意識。二是創新金融技術。建立起以省為單位的大集中網路電子平台,在此基礎上實現全國范圍的大聯網。三是創新金融產品。按照「以市場為導向,以客戶為中心」的原則,加強對中小企業和個人金融業務的創新,大力推進中間產品創新。四是創新服務方式。建立「個人貸款服務中心」和「個人投資理財服務中心」,提供「一站式」服務;推進信用共同體建設,構建以利益共同體為支撐的聯保服務體系;按照「社區銀行」、「零售銀行」品牌戰略,合理布局網點,完善業務功能,健全個人業務優質服務體系,打造標准化和精品化網點,提升形象。

(六)加大政策扶持力度

一是比照國家對國有商業銀行財政注資和不良貸款剝離的方式,降低專項央行票據兌付「門檻」。同時,2002年底實際資不抵債額應以權威中介機構在清產核資後的確認數為准,而不以農村信用社報表數為准,以體現政策公允性原則。二是對貧困地區農村信用社發放的農業貸款給予一定比例的財政專項補貼。三是對貧困地區農村信用社的稅收減免扶持政策再延長10-15年。四是取消對農村信用社的經營限制政策,幫助拓展優良客戶市場。五是妥善解決行政機關、公職人員向農村信用社承貸、擔保及私貸公用形成的不良貸款等問題,化解歷史包袱。六是切實解決接受農村合作基金會的遺留問題和對已關閉城市信用社的債權問題,保全農村信用社資產。七是地方政府要切實改善信用環境,出台保護農村信用社合法權益、降低農村信用社維權成本的相關辦法,以增強農村信用社支持「三農」和縣域經濟發展的積極性。

(七)完善省級管理體制

為解決現行省級聯社職責定位不準、管理體制不順的問題,增強農村信用社抗風險能力,提高決策層次和決策水平,實施有效管理,應在現行體制下,先將縣級聯社建成統一法人、合作銀行和商業銀行,再用3-5年的時間建成全省統一合作銀行或商業銀行。這樣,既有利於加強行業管理,形成較為完善的風險防範體系,又有利於完善業務功能,加快金融創新步伐,增強信用社市場競爭能力,使農村信用社在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中發揮更加積極的作用

Ⅳ 初中學習自主辦學內部治理制度有哪些

完善學校內部治理結構措施
一、完善高校內部治理結構已經成為高等教育改革的攻堅重點
中國改革開放的歷程,就是激發體制活力、促進科學發展的過程。在高等教育領域,宏觀上簡政放權、微觀上激勵搞活一直是改革的主旋律,目的是激發學校的辦學活力。為此,分別進行過轟轟烈烈的高等教育宏觀管理體制改革、高等學校內部管理體制改革和現代大學制度建設,目前開始著力推進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在這一過程中,完善高校內部治理結構的重要性得到凸顯。
1.體制改革 「突破性進展」後劍指何方
1978年以來,經過長達二十餘年的改革探索,我國的高等教育管理體制改革於世紀之交取得了「突破性進展」——突破條框分割的局面,建立起「中央和省兩級管理、以省級為主」的管理體制。之後,由於高等教育規模的迅速增長,工作重心轉移到提高質量上來。
因此,在21世紀初的幾年裡,與高校的關系是大的改革方向沒有變,但為了質量提高和社會穩定的需要,管理手段上加強了調控,如實施了一些項目工程、開展了檢查和評估工作等,教育主管部門甚至還回收了部分以前已下放了的一些權力;而高等學校內部管理體制改革的力度卻在加大,如以北京大學和中山大學為代表的人事制度改革,但由於主要面向教師群體,有稱贊也有爭議,實施效果打了。
那些年,發展成為事實上的主旋律,也逐步暴露出了行政權力與學術權力沖突、學術評價向數量導向偏離、辦學條件不足等問題。
2.現代大學制度建設逐步成為熱點
現代大學制度涉及、社會與高校的關系及學校內部的治理結構,既涵蓋原來體制改革的主要內容,也面對後來高等教育的主要問題,聽起來還比較響亮,因此自提出後特別在《教育規劃綱要》制訂前後迅速成為顯學。筆者曾經專文探討過高等教育體制改革和現代大學制度建設的異同1,認為二者改革目的一致、改革內容相近、改革路徑相同、改革重點相關,但前者是在計劃經濟條件下、重在解決權力集中問題、是主導下的改革過程,後者是在市場經濟條件下、重在規范權力的結構、是、市場約束下的學校自我建設過程。因此,現代大學制度建設中學校內部治理的協調、規范任務更為突出。
《教育規劃綱要》提到了現代大學制度建設的四項內容——完善治理結構、加強章程建設、擴大社會合作、推進專業評價,均涉及高校內部治理結構調整。完善治理結構包括內外部兩方面的關系,外部關系中使學校面向社會依法自主辦學的方向是明確的,教育主管部門近期轉變職能放權的力度也比較大,而目前社會經濟的轉型又使得穩定發展的壓力突出,因此完善內部治理結構將構成下一步的改革重點;加強章程建設涉及大學使命、目標定位、事實描述、治理結構、運行機制等方面的內容,內部架構與運營是重中之重;擴大社會合作既針對今後辦學的方向,也包括組織的應對;推進專業評價是外部對學校施加影響的方式,也是學校內涵式發展的要求。以上,表明在後續工作的推進中,內部治理結構建設成為現代大學制度建設的攻堅重心。
3.治理能力現代化成為改革成敗的關鍵
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主題是「全面深化改革」,在改革總目標中提出了「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的要求。這既是執政黨需要關心的核心問題,也是國家健康科學發展重要保障。2014年工作要點開篇第一部分標題就是「深化教育領域綜合改革,加快推進教育治理能力現代化」,在二級標題「完善學校內部治理結構」里,提出了「完善依法辦學、自主管理、民主監督、社會參與的現代學校制度,加強高等學校章程建設,促進學校加快內部管理體制改革,制訂落實加強直屬高校領導班子建設意見,制訂直屬高校人事制度改革指導意見,出台《高等學校學術委員會規程》,落實《學校教職工代表大會規定》」等具體內容。
制度是一種激勵,創新能力提高和創新人才培養都與制度性因素相關;制度又是一種約束,是對權力的規范與約束。高校內部治理結構要切實能對學術創新和人才成長起保障作用,並體現對外滿足社會、對內自我約束、學術創新發展、大學戰略管理、師生共同參與的多目標要求。治理方式滿足了這些要求,也就實現了治理能力的現代化。
二、完善高校內部治理結構的重要性得以提升的原因
完善內部治理結構重要性凸顯的主要原因有二:一是改革的節點到了這里,不突破很難繼續前進,如我們的改革方向是明確的、也有許多很好的思想、但不少問題久攻未下;二是它與其它改革間的關聯性上升,相互影響和制約,如高校的特色發展、自主辦學權力的落實、創新創業人才的培養等。因此,完善高校內部治理結構成為當前推進高等教育治理能力現代化的核心內容。進一步闡述如下:
1.完善內部治理結構是擴大高校辦學自主權的重要基礎
改革開放不僅要激發發展的活力,更重要的是構築起保障活力的體制環境和治理結構,實現持續和科學發展。高等教育改革從擴大辦學自主權、到建立高校法人制度、再到現代大學制度建設,直至目前的推進治理能力現代化,推動科學發展的意圖十分明確。但是,我們提出的目標還沒有達到。過去每一個目標、每一段理念闡述得都很美,但缺乏具體的治理結構設計。目標不能適時轉化為制度,不能操作,只能淪為空洞的口號。例如,1993年《中國教育改革和發展綱要》、1995年《教育法》、1998年《高等教育法》有關學校地位、制度關系的描述和規定,至今看來仍不過時,誇張地說如果它們當時真正實現了的話,也許就不會建立現代大學制度建設、推進高校治理能力現代化等提法了。這也許就是改革的深水區和攻堅期,既有行政權力行使不當的問題,也有高校在獲得更大辦學自主空間後辦學走偏的問題。
應該說經過多年的改革探索,我們在大學制度的一般規律方面還是形成了一些共識的,問題出在治理結構的不科學,很好的理念沒法用治理結構來保證。比如,不斷出現的放權收權循環、學術尋租現象、學者追逐官位、學校過於行政化、官學商通吃現象等問題,早期可能是認識上的原因,後來則完全是治理結構所致。這不利於學術發展和創新,創新需要制度來保證。完善高校內部治理結構之所以成為關注的焦點,就是因為人才培養和學術創新的需求,不是為了制度而制度、為了現代化而現代化。
因此,完善高校內部治理結構與擴大辦學自主權是共存的,辦學自主權須由規范的治理結構來保障和約束,要通過依法治校、按章管理使每一所學校都能有效行使自己的辦學自主權和承擔相應責任。只有當高等學校既有自我發展的自主權,又有適當的自我約束機制,並能適應和推動社會的發展時,學校的科學發展才能真正實現。
2.完善內部治理結構要著力保障教育的本質內涵
轉型是當今世界發展的共性問題。如我國正在進行著發展方式的轉變,經濟面對著結構的調整、教育轉向以提高質量為中心的內涵式發展,發達國家在金融危機後也開始了從後工業社會向再工業社會的轉變。發展不忘本質,轉型為科學發展,如我們國家發展的目的就是為了中華民族的昌盛和人民群眾的福祉、教育的發展是為了人的成長和社會的需要。
發展方式轉變的主要障礙是思想觀念問題,因為在我們的發展文化中,擴張、外延式發展深入人心,感覺地盤大了、樓高了等有形的發展才叫發展。在教育領域,大家都知道盲目升格、跑部錢進、論文唯上、官學通吃等不屬於內涵式發展的內容,可現實中這樣發展卻得到了具體實惠。發展願望與游戲規則不一致,造成了對創新文化的破壞。
內涵式發展就是按事物的本質屬性發展,完善治理結構就是要通過制度和原則保證不讓堅持內涵發展的人吃虧。要干好本職工作,不能功夫在「詩」外。教育的內涵式發展需要:2教師心無旁騖,潛心學術醉心育人;行政格守盡職,提高效率把握方向;學校面向社會,滿足需要提高質量。不能什麼都想要,什麼都占必走歪門邪道,「通吃」是內涵發展之大忌,特色是內涵發展之結果。
學校制度建設的根本是為了人,具體來說是提高質量和推動創新。因此,內部治理結構首先要能夠保證和促進學生的健康成長,要遵循教育規律進行制度設計和工作安排,保證教學成為學校經常性的中心工作。學科、專業、課程建設應遵循社會需求和人的發展規律,評價、考試制度要以內涵發展和因材施教為導向,行政要切實做好服務育人工作;其次,要著力保護教師的專業發展,努力建設讓廣大教師醉心於學術工作的機制。放棄提拔幹部式的重用人才方式,杜絕以權謀學現象,讓一流人才在學術框架內成長,建立學術、行政「雙階梯」發展道路。
3.完善內部治理結構要致力推進學校治理能力現代化
推進高校治理能力現代化,需要堅持依法治校、加強章程建設、實現民主管理和管辦評分離,最終目的是保證質量和創新。因此,我們在做具體的改革探索時不能忘記學校制度建設之大義,在談制度重要性時又需要務實地進行治理結構設計。
在學校自身運轉方面,要由過去主要根據上級的指令、指示、項目辦學,轉變為在國家大政方針指導下,學校依法面向社會自主辦學,確立科學的考核評價和激勵機制。這需要健全學校議事規則與決策程序,依法落實黨委、校長職權,管理職能部門和院系設置科學有效。充分發揮學術委員會在學科建設、學術評價、學術發展中的重要作用,加大教師的參與管理,實現教授治學。加強教職工代表大會、學生代表大會建設,發揮群眾團體的作用。在高校與其它利益相關方關系方面,還應探索社會各利益群體參與治理的方式。
高等學校需要構築起有利於創新的文化,國內外已有的一些制度性創新模式,需要我們認真總結歸納,如同行評議制度、學術訪問與講座制度、跨學科研究中心、產學研結合模式、高等教育國際化、科學共同體範式等。可見,創新是問題、交流、碰撞、靈感、邏輯、範式等共同作用的結果,好的治理結構能夠孕育創新的文化氛圍,我們需要去構築這種制度性的東西。
三、完善高校內部治理結構需要進行戰略性架構
應當表明,經過建國後60多年的前進探索,我國高校已經形成了一套有自身特色的內部治理結構,近些年也一直在不斷地改革完善,這一治理結構也基本適應了社會經濟發展的需求。但是,隨著社會全方位的轉型及高等教育自身轉型發展的需要,原有的治理結構越來越不能滿足需求,並導致產生一些問題。高校內部治理結構來需要調整和完善,以實現治理能力現代化,這就需要進行戰略性架構。
1.我國高校內部治理結構的現實基礎
我們推進高等教育治理能力現代化、完善高校內部治理結構不是從零做起,至少已有以下三方面的基礎。
第一,業已支撐高校正常運轉的治理結構。如高等學校面向社會依法自主辦學的法人制度、黨委領導下的校長負責制、學術委員會制度、教職工代表大會、院系所學術架構、職能處室行政架構等,包括間的運作程序,有些已經經過多年的實踐檢驗而行之有效。我們要做的是完善,是發揚優點、克服弊端,不是推倒重來,是改革而不是革命。
第二,目前正在改革完善的治理環節。如落實黨委、校長職權,健全議事規則與決策程序,完善大學校長選拔任用辦法,發布學術委員會規程,加強章程、理事會、教授會、教職工代表大會、學生代表大會建設等。這些,需要試點、完善和制度化構建,注重吸收成功的經驗。
第三,國外大學治理結構的現狀與經驗。幾十年來,改革開放一直是我國的基本國策,學界對國外大學的認識和研究已比較深入。在內部治理方面,不同國家的特點,董事會、理事會、校務委員會功能,評議會、教授會構成與運轉,校長遴選與責任,學部、學院等學術架構等,許多經驗都值得我們思考和借鑒。
2.完善內部治理結構需要針對哪些問題
經過高等教育體制改革和現代大學制度建設的長期探索,當前完善高校內部治理結構面對的問題是明晰的,而如何解決問題卻不清楚。如大的改革方向有理順高校內部領導決策體制、推進教師學術權力的有效行使、改革學術評價方式、探索多樣化的治理模式、發揮群眾團體的作用、加強章程建設等。進一步具體歸納,問題集中為三類:
一是權力關系問題。如學術權力和行政權力,書記、校長的職責分工,大學與其二級學院的職權界限,教師、員工權力和學生權力等。這類問題看上去容易解決,其實特別難,關鍵是權力邊界很難界定,常常交叉、交織在一起,而且還有利益糾紛。解決問題的出路只能是盡可能讓職責邊界清晰,甚至可以人為規定。
二是行政效率問題。如議事規則、決策程序、工作運轉、崗位責任等,也包括利益相關群體的參與治理。這類問題倒好解決,關鍵是規矩、公平、正氣、監督,避免好處都要、責任推諉現象。
三是積極性激勵問題。這類問題關乎質量和創新,涉及評價方式和機制,技術含量很高,不能簡單處置。需要關注的重點是讓學術人員有成就感,讓每個崗位都有成就感,工作要細致和有針對性。
3.當前進行高校內部治理戰略性架構的著眼點
推進高校治理能力現代化,需要跳出已有的治理結構和當前大家關注的重點,進行戰略性架構。架構的基礎一是高等學校的學者共同體特徵,二是高等學校的外部責任特徵,需要把二者統起來、整合進行考慮。當前的重點是在不背離外部責任特徵前提下,使學者共同體特徵充分得以體現。也唯有此,才能更好地實現學術創新,而這也就更好地滿足了大學的社會職能。
第一,正視大學的「分裂人格」現象。現代大學已成為分裂的整體,既需要相對獨立,成為人們的精神家園、學術殿堂、社會理想的棲息地,又要聯系社會,實現社會目標、國家戰略、區域發展和學子升學訴求。其實,教師、知識分子都是如此,理想與現實的沖突一直存在。因此,高等學校治理要力求滿足這雙向需求。
第二,著力新型學者共同體模式構建。大學在成立之初是行會式的學者共同體,這其實也是所謂「教授治校」的本來面目。隨著大學規模的擴大、職能的擴展,教授治校遇到困難,我們現在稱之為教授治學。所謂學術權力,其實關鍵就是學者共同體特徵的體現。英國的做法是:大學設置學術評議會、學部、學院及學院委員會等學術,負責安排或執行教學、科研等所有學術事務和活動,與以理事會為主的發展決策機制及校長負責的行政執行機制形成既相互獨立又相互關聯的權力制衡格局。學術評議會是大學最高學術權力,享有制定大學學術政策的全部權力,是惟一和各個學部、系直接打交道的3;目前,已出台《高等學校學術委員會規程》,如何在學校層面形成以教師為主導的學術治理機製成為關鍵。而在院系層面,可設立教授會,為院系重大事務的決策,即把學者共同體的管理層次降低,在基層真實構建共同體的現實模式。
第三,限定學術型行政崗位。當前,大學的行政領導人多有教授頭銜,這是有問題的,這樣會破壞學術的神聖性和專業性,因為他們真實的工作是管理而不是學術。當然,領導水平一般比較高,也許過去還是專職學術人員,但從事管理工作後職責就發生了變化。只有那些與學術工作緊密聯系的崗位可保留有關人員的職稱稱謂,如大學校長,主管科研、教學工作的副校長,教務處長、科研處長,院長及學術副院長等。這樣,高校的大部分處以上崗位人員不再擁有學術頭銜,他們是行政人員,考核的是管理才能和業績,要從領導做起。而學術型行政崗位,領導人離職後不再享有行政級別待遇。
第四,扎實進行「黨委領導、校長負責」實現機制的探索,具體界定黨委和校長的職責。黨委的職責需要落在實處,一是大事,重大事項的領導權和決策權,如保證學校的辦學方向、領導思想政治工作和德育工作,組織章程的制定和修訂、審批年度預算決算、組展戰略規劃的制訂、牽頭遴選校長、會同校長決定內部組織及其負責人人選等。二是協調重大關系,如組織協調理事會,協調學術委員會、教授會、教職工代表大會及其他群眾團體等,發揮聯系社會、群眾等紐帶功能以及對行政的監督。三是黨務工作。這樣,讓黨委成為大學的戰略領導者、群眾貼心者和行政監督者;校長是執行者,是行政首腦,按照黨政分離的原則,校長在黨委重大決策的基礎上,獨立負責學校行政體系的運轉。不需要黨委會議審議決策的事項由校長全權負責,定期向黨委匯報。
第五,改革大學校長的產生程序。特色發展是高等教育大眾化時期對高等學校的新要求,因此大學校長的辦學理念需要與所服務高校的使命相匹配,校長需要對特定高校的發展負責。在穩妥、有序、客觀的前提下,在學校主管部門的支持下,改革校長遴選機制。為了減少日後的工作矛盾,可由黨委書記牽頭負責校長的遴選工作,再由主管組織部門予以審批。但校長一旦任命,書記和校長的崗位職責就要由章程來界定和約束。副校長實行內閣制,由校長提名,黨委審查,上級任命,可以不受行政級別的限制。校長一旦離職,副校長也同時離任,並按程序更替。

Ⅳ 建設銀行四川省分行員工查工資績效的網址

完善我國商業銀行治理結構幾點探討
王村
(中國建設銀行鶴崗分行,黑龍江鶴崗154100)
[摘要]國有商業銀行現有的產權制度,是在特定製度環境下形成的所有權、管理權和經營權三位一體的國家所有制
產權。在這一制度安排下,國有商業銀行治理方面存在著產權結構單一、所有者虛置,缺乏有效的激勵和約束機制等問題。完
善國有商業銀行治理結構,必須實現產權結構的多元化,構建有效的內部治理機制,建立有效的激勵約束機制,積極發展資本
市場。[關鍵詞]國有商業銀行:治理結構;產權結構;機制
[中圖分類號]F830.33[文獻標識碼]B
中國工商銀行正加速推進綜合改革,在完善銀行治
理結構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著力解決不良資產余額大、
佔比高問題,不斷完善公司治理,已完成股份制改造,達
到上市標准。同時,我國國有商業銀行在公司治理結構、
資產質量、資本金與盈利能力、業務創新和市場開拓等方
面還存在一些問題,嚴重影響了國有商業銀行的競爭力。
因此,完善公司治理改革,加強風險防範,初步形成現代
商業銀行公司治理結構與運營機制具有重要意義。
一、國有商業銀行治理結構存在的問題
1.產權單一
國有商業銀行是在特定製度環境下形成的,國有金
融資產的產權主體歸屬於全國人民,但實際上這樣一個
明確的主體並不具有行為能力,並不能真正行使所有權
力。實際上是國務院、中央金融工作委員會、國資委、中央
銀行及其具體官員代表全民行使國有商業銀行的產權職
能。因此,各級行政管理部門及其官員成為真正所有者(公
眾)的代理人所有者代表,將經營管理的決策權下放給國
家任命的行政官員和經營者。而作為最終所有者並承擔
最終風險的公眾,卻在國有商業銀行的治理和監督中基
本沒有發言權,權力被代表公眾利益的國家機關,實際上
是具體的官員———真正的代理人掌握。由此造成的委託
代理問題將可能導致經濟和政治領域的道德腐敗。原因
在於這些國家機關的官員們與國家利益並非完全一致,
這樣就會造成監督主體的「虛置」和「缺位」,進而造成國
有商業銀行效率低下和國有資產被侵蝕。
國有商業銀行現有的產權制度安排是所有權、管理
權和經營權三位一體的國家所有制產權,國家所有權又
泛化為政府部門或行業部門所有權,經濟管理權轉化為
行政控制權,在產權約束問題上是超經濟強制大於經濟
約束,外部輸入性強於內部自主性。因此,不難理解國有
商業銀行治理存在的一些表層問題:經營者選擇機制失
效、激勵機制失效和監督機制失效等。
2.缺乏有效的激勵和約束機制
國有銀行沒有一個人格化的產權主體來行使完整
意義上的所有權,就難以建立對經理層的有效的激勵與
約束機制;由於缺乏一個人格化的產權主體,經理層和員
工必然獲得事實上的對國有銀行龐大資源的支配權。當
前,我國國有商業銀行個人收益和業績聯系並不密切相
關,這使得高級員工和業務骨幹,缺乏足夠的激勵。在現
行體制下,國有銀行在選拔管理者時依然沿用行政任命
方式,即國有銀行管理者晉升的唯一途徑是獲得上級
「認可」而非盈利,這種缺乏有效激勵機制的後果是難以
形成優勝劣汰的機制。銀行經理人員之間形成的是一套
「官本位」的激勵機制,追求行政級別的提升是銀行職員
的重要激勵之一。各層官員出於經濟人本性和職位競爭
壓力的考慮,在信息傳遞的過程中總是根據利弊做出取
舍,既放大自己的權力,又規避了競爭的風險,結果造成
溝通信息不充分,甚至隱瞞信息,加大信息的不對稱,使
得委託人為謀求代理人的積極合作所付出的信息成本
加大。國有銀行經理層和員工的收入水平基本上是事前
確定的,與業績水平的相關程度並不明顯。由於經理層
無需承擔公司的經營風險,很難保證在這種激勵機制下
的經理層會努力工作。銀行與員工之間形成了非市場化
的、模糊的分配製度,較之簡單清晰的市場化僱傭制度。
國有銀行與員工的利益關系要復雜得多:國有銀行的員
工領取固定的、與業績水平相關度不大的較低工資,其
創造的剩餘以利潤等形式上繳國家財政,這樣,致使大
量懂經營、素質高的員工紛紛跳槽去了股份制銀行和外
資銀行;國有銀行往往吸收了過多的員工就業,同時需
要承擔員工的社會保障等方面的責任。所以,在業績考
[文章編號]1009-6043(2009)07-0078-02
第2009年第7期
(總第329期)
商業經濟
SHANGYEJINGJI
No.7,2009
TotalNo.329
78--
核不夠科學、薪酬發放還不夠規范的條件下,這種復雜
的利益關系難以做到清晰和市場化,也就難以建立有效
的激勵約束機制。
二、完善國有商業銀行治理結構的對策
1.實現產權結構多元化
改革國有銀行產權制度的根本出路就是產權多元
化,重組出資人所有權結構。多元化的產權結構,將克服
真正所有者缺位的弊端,使產權關系更加明確,有利於建
立有效的公司治理結構。按照現代公司制度的要求,對我
國國有商業銀行的產權制度加以改革,構建產權明晰、權
責分明、政企分離的現代國有商業銀行產權制度,是我國
銀行體制改革中的核心問題。在銀行改制過程中,無論國
有商業銀行是採取國有獨資公司制還是股份公司制的方
式重組,都應明確區分「出資者所有權」與銀行作為獨立
法人的法人財產權,出資者只就出資部分享有股權,包括
「公益權」與「自益權」,前者如參加股東大會和行使表決
權、對公司經營提出建議、批評和進行監督等,後者如參
加利潤的分配、處分股票、參與公司財產清算分割等,銀
行則應按照公司章程佔有、使用和處分法人財產,以保證
政銀真正分離。
我國國有商業銀行,可以通過股份制改造來實現產
權的明晰和多元化。股份制是商業銀行適應市場經濟發
展要求的必然選擇,股份制改造是對產權制度的深化改
革,為完善國有銀行治理結構奠定了基礎。
2.構建有效的內部治理機制。
從我國的實際情況來看,外部市場和監管尚不成熟,
無法為銀行外部治理提供完善的治理環境。作為外部市
場治理的主要途徑之一的資本市場,在我國尚處於起步
階段,不僅市場容量小,而且各項機制還不健全,無法為
銀行提供足以威脅其低效經營者的並購治理壓力;銀行
家市場在我國還未產生,無法對銀行現任管理層形成優
勝劣汰的競爭壓力;銀行監管部門監管水平還有待提高,
政府立法和執法水平還不能滿足有效銀行外部治理的需
求。最現實的選擇是:從內部治理改革著手,待外部環境
日益成熟後,再考慮向國際化的治理機制邁進。由於轉軌
經濟的特殊國情,我國國有銀行內部治理機制的構建亦
不能照搬國外的做法,這樣,才會少走彎路,因此,對原有
制度進行創新性改造,構建有效的內部治理機制,是銀行
握有主動權、並將金融改革的風險控制在局部的選擇。
3.建立有效的激勵約束機制
完善激勵機制,要適當拉開收入差距,這是國有商業
銀行構建公正、合理和高效的人員激勵機制的關鍵。要建
立明確的業績考核與評價體系,准確衡量決策機構、管理
人員以及員工個人對於銀行所做的貢獻。主要任務就是
要建立經理人的績效評價體系,對經理人進行客觀的績
效評價,報酬要和績效掛鉤,董事長及其他經營層的收入
水平應與商業銀行的盈利情況、公司的實力、為股東帶來
的回報掛鉤,因為薪酬不僅僅是對勞動者的回報,更是激
勵董事長們、董事們、管理層發揮潛能,創造更多財富的
重要指標。人事制度改革方面,主要是根據市場化原則設
置分支機構和內部崗位,形成幹部能上能下、員工能進能
出的市場化用人機制。相反,對不稱職的、經營管理素質
平庸的銀行經理人員予以降職以至解僱。唯有這樣,才能
保證員工具備在激勵充分條件下管理好銀行的基本素質
與能力。同時,更要重視銀行經理人員的選拔機制。打破
只重所謂的「政治素質」、不重「經營管理能力」的幹部選
拔任免制度,突出專業理論素質、政策法規意識、經營管
理能力、行為偏好和個人價值追求等標准。
國有銀行進行股份制改造以後,可以嘗試引進國有
商業銀行公司治理結構研究員工持股計劃。國際經驗說
明,在公司所有的激勵措施中,產權激勵是最有效的。員
工通過內部或外部的職工持股會來持有公司的股份,並
代表員工參與公司經營管理。國有銀行建立職工內部持
股制度,可以組成內部或外部的職工持股會,以法人的形
式參與國有銀行的管理。這樣,可解決國有銀行的資本金
問題,建立一個長期的對員工的激勵措施,有助於員工努
力工作,提高資產質量、迴避風險、參與管理、創造效益。
4.積極發展資本市場
我國資本市場治理機制還有其局限性。股票市場運
作不規范,股票的市場價格並不能真實地反映企業的經
營業績。在一個規范運作的股票市場上,投資者依據公司
經營業績來進行投資決策,實施「用腳投票」的方式來篩
選具有投資價值的企業。我國股票市場價格更多的是通
過資本炒作形成的,並不是由企業運作效率機制生成的,
這種價格形成的扭曲使得股票市場信號失真,資本市場
的外部約束機制的作用發揮受到制約。
產權交易性不充分,在國有股和法人股不具有流動
性的前提下,公司控制權市場對上市商業銀行的外部監
督作用發揮的必要條件尚不完全具備。個人股所佔股權
份額有限,持股又比較分散,因此,社會公眾採用「用腳投
票」的方式對上市銀行實施外部管理作用也非常有限。
大力發展和完善資本市場的基礎性功能,提升資本
市場價值信號的有效性,加強產權交易的流動性,逐步允
許國有股股權和法人股上市流通,增加國有股權流通比
重,是加強商業銀行外部治理市場機制的重要途徑。銀行
制度的完善與資本市場的發育是互補的關系,而不是相
互排斥的關系。資本市場的發展有助於銀行制度走向現
代化。
[參考文獻]
[1]張亦春.金融市場學[M].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02-06.
[2]戴國強.商業銀行經營學[M].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04
-01.
[3]梅稹實.現代公司智力結構規范運作論[M].北京:中國法治
出版社,2003-02.

Ⅵ 會計專業可以跨專業考研嗎有哪些方向呢

會計學專業是以會計學、審計學、財務管理為基礎的基本理論應用學科,以經濟學、管理學的基本理論和知識為基礎,主要學習財務會計的基礎理論和基本技能。會計專業考研方向如下。

1.會計理論與方法

主要研究會計理論的歷史發展、性質作用、結構內容、研究方法,包括會計基礎理論、會計要素理論、會計確認與計量理論、會計規范理論、財務會計報告理論及會計理論的新領域。通過理論與實際的結合及中西會計理論的比較,提高學生的會計理論水平,增強分析問題、解決問題和創造性進行思維的能力,為適應現代化管理和從事教學和科研工作及會計實踐奠定基礎。

2.公司理財與資本市場

主要研究公司理財與資本市場的相關理論、方法及其最新發展成果。在結合現代公司理財與資本市場實踐的基礎上,運用會計學、理財學、企業理論、資本市場及相關學科的理論與方法,針對在現代市場經濟條件下公司財務契約、融資策略、投資方案評價、財務估價、股利政策選擇、公司治理結構、證券投資等領域的一些專門問題,進行理論研究與實證分析。

3.審計理論與方法

主要研究審計的歷史發展、職能特徵、風險管理與內部控制、審計風險、審計方法、審計報告等,通過理論與實踐的結合及中西審計理論的比較,提高學生的審計理論水平,加強分析問題、解決問題和創造性進行思維的能力,為適應現代化管理和從事審計教學與科研工作及審計實踐奠定基礎。

4.成本與管理會計

主要研究企業成本管理與管理會計的理論與方法。成本會計主要對成本預測、成本決策、成本計劃、成本控制、成本核算、成本分析、成本考核以及成本管理體制改革和成本管理制度設計等環節,進行理論研究及應用分析。管理會計主要對經營決策分析、評價,生產經營的全面預算,存貨的計劃與控制,責任會計等專門問題,進行理論研究與實證分析。

急速通關計劃 ACCA全球私播課 大學生僱主直通車計劃 周末面授班 寒暑假沖刺班 其他課程

Ⅶ 如何落實黨建政策

1、強化企業黨建工作思想意識。企業黨組織和黨員幹部更要提升自身的使命感和危機感,給企業員工做到黨建工作的宣傳和教育工作,提升企業員工對黨建工作的認知並能夠自覺地履行新形勢下企業黨建工作的重大使命,做好和強化企業黨建工作。
2、豐富黨建工作的內容和形式,提升黨組織的凝聚力。國有企業需要強化黨組織建設工作,進一步豐富黨建工作形式和內容,並在工作和生活中給予黨員幹部支持和幫助,真正做到幫助黨員解決生活中的實際問題,讓企業內部黨員都能夠感受到黨的溫暖,將企業內部的生產經營工作與黨建工作緊密地聯系在一起。
3、做好企業黨建工作制度創新。除明確黨建工作的指導思想外,還需做好制度的建設工作,黨建工作制度過去都是沿用傳統的制定,這種傳統的制度在很大程度上不能缺失。新形勢下企業各項工作的有效開展,也不利於黨建工作實效性的提升,所以完善企業黨建工作制度顯得尤為突出。首先是要制定出科學有效的制度,建立完備的配套設施,其次就是要用實踐檢驗工作,檢驗完成後在用制度的形式固定下來,確保其規范性。最後就是要做好繼承和創新兩者關系的處理工作,需要企業明白創新也不是盲目的創新,而是在繼承的基礎上進行創新。
4、完善黨員隊伍建設,構建學習型黨組織。黨員隊伍建設是黨組織建設的基礎,黨組織的地位和作用的發揮也都用黨員行動體現的,所以去強化國有企業黨員隊伍建設尤為重要,但國有企業黨員隊伍建設面臨著生產任務重、黨員分散以及黨員文化層次差距大等一系列問題,所以需要企業結合自身的實際情況,在黨員隊伍建設過程中不斷創新新的學習方式,調動廣大黨員幹部的學習積極性,並開展「每周學習」、「職工培訓」等系列組織活動,培養黨員的「終身學習」理念,切實提升黨員隊伍素質。
5、探索「互聯網+黨建」模式,實現黨建思想政治工作網路化。積極探索「互聯網+黨建」模式,創造性地開發建設了黨建雲,將黨組織建設、黨員教育管理服務等工作網路化、智能化,提供規范便捷的黨務管理、創新多樣的組織活動、一站式黨員服務、多視角學習宣傳、思想溝通交流、輔助基層組織科學決策等可定製、可擴充、安全可靠的諸多功能,初步實現了與傳統黨建工作資源共享、優勢互補,在推動企業黨建工作手段創新、模式創新、機制創新,改善企業黨建思想政治工作的生態環境等方面進行了有益探索和實踐。

Ⅷ 國企改革要啃的 硬骨頭有哪些

國企改革需要改什麼

誠如傅成玉先生指出的,國企改革存在兩個層次:監管層次改革和國企改革。所謂監管層次改革,也就是股東監管方式的改革,關注的目標是資產保全和增值問題,引申出來體制是管人和管事,其中的痼疾是政企、政資不分,這是多年來改革的目標。

國企是市場經濟的主體之一,具有自主經營、自負盈虧、自我發展、自我約束的能力,國企改革的核心是圍繞核心競爭力的建設,改革一切阻礙發展的企業經營管理機制,包括決策機制、業務機制、創新機制、用工機制、激勵機制,這些機制的共同作用打造出企業的生產能力,缺一不可。由於企業資源稟賦和發展條件不同,在不同時段,這些機制也存在長、短板問題,短板會造成機制運行效率不高,因此要針對這些短板進行改革,而最熟悉這些短板的只能是企業本身。

因此國企經營管理機制建設和優化,比國資監管方式改革全面、復雜,來自股東層面的改革只是其中的一個重要方面,不能替代企業本身經營管理機制的改革。從改革目標上說,產權改革是為企業改革創造一個較寬松的政企環境和治理結構,企業機制改革才是打造核心競爭力的重要內容。如企業產品技術不能創新、業務流程不規范和不合理、市場網路渠道覆蓋不全、客戶銷售和服務不足等因素都可能影響到核心競爭力的形成,這些不是僅以改革產權就能替代的內容。

對一些處在充分競爭行業的國企來說,其經營管理機制改革已經刻不容緩,特別是產品和服務創新機制的改革,這是影響其核心競爭力的重要關鍵,而創新成功往往取決於企業投入強度和激勵機制的市場先進性。

從某種意義上說,國資監管方式改革要高度尊重和理解國企改革,理解每個國企改革的差異性,讓國企根據其在市場競爭中的優勢、劣勢制定其機制改革方案,並自行承擔改革成敗責任。

公司內部治理的疊床架屋

在出資者的眼中,現代、規范的公司法人治理結構是企業建立現代企業制度的重要內容,也是企業改製成功的一個重要里程碑。

筆者認為公司法人治理結構是出資者和企業經營者之間責權利關系的法律框架,從企業角度看,這個架構主要建立在集團總部層面,股、董、監、黨、工、團、經理各安其位、各司其職,但總部層面的法人治理結構建設並沒有真正解決一些公司治理的實質問題。

如一些國企在股份制改造過程中,由於不能整體上市,通常會形成集團母公司和上市子公司法人治理結構並存的雙層管理架構,這兩者存在所謂母子關系或兄弟關系的認識和不同做法,帶來不同的結果。

從形式上講,集團總部是作為出資人行使大股東權力,但從實務上看,集團總部還是上市公司的實際經營者,承擔上市公司的經營管理。在機構上看,集團總部有供產銷、人財物等機構,而上市公司按照《公司法》也有一套完整的供產銷、人財物等管理機構,實際上造成了責權利疊床架屋的情況,兩個總部管理職責相同,人員眾多,匯報線長,管理效率低下。

一些集團總部也試圖通過差別定位區分兩個總部的關系,如集團總部是決策中心、戰略管控中心、投資中心,上市公司總部是經營實體、運營中心等,或採取集團董事長兼任上市公司董事長的一肩挑的做法,但在實踐中兩個總部責任不清,相互制衡,特別是集團總部作為出資人的集權嚴重影響上市公司經營效率的發揮。

這種現象一度引發理論界在討論集團總部和上市子公司是母子關系還是兄弟關系。母子關系意味著集團總部承擔上市子公司的經營管理是合理的,集團總部是決策中心,上市子公司的法人治理制度是虛的、是形式。但在上市公司的其他股東看來,集團母公司有權無責,上市公司有責無權,這樣的公司是玩假的,是欺騙其他出資者的行為。如果是兄弟關系,那就是上市子公司的法人治理結構是實的,集團總部只能作為出資人發揮作用,用不著建立規范的法人治理結構。這個定位也會引起集團總部和國資監管部門的出資人地位重復雷同,明顯屬於多餘層次。

集團總部這個層次不能簡單取消,主要是除了擁有上市公司外,集團也有一些非上市的公司、資產和人員,還要承擔一些歷史遺留問題的解決,這需要一個機構承擔管理。一個思路是國資監管部門可採取國企之間合並同類項或設立資產管理公司來接管這些公司,幫助上市公司輕裝上陣。

國企經營者的市場選聘機制建設

目前國企經營者的來源主要是兩個方面:一是黨政系統,二是國企人員。就數量比例來說,國企內部人員比例大一些。從體制來說,央企高管分成中組部管理和國資委管理兩種。國資委也就企業高管選拔機制、任職資格、任期和業績考核獎勵做出了詳盡的規定,有章可循。問題是國企從來不缺高管層,但缺乏真正的企業家,更准確地說缺乏養成企業家的體制環境。

國資監管機構也一直嘗試市場招聘一些國企經營者,這是一個正確的方向,問題是在企業高管團隊建設中,通過市場招聘的經營者數量比例還是較少,外來者易被現行體制和文化同化。另外,崗位收入難以和國際同類型、同規模企業接軌,同工不同酬。激勵方式也不能採取股份、紅利等資本化方式獎勵,這也限制了一些全球優秀人才進入高管團隊。

按照市場經濟的要求,建立一套完整的選拔、管理和獎懲企業經營者的機制是對現行組織幹部體制的較大挑戰。

國企員工的制度身份缺失

國企在理論上被認為是全民所有制的實現形式,國有資產的所有權為全民所擁有,國企員工被認為是現場所有者,具有參與企業管理的權利和義務。隨著社會其他經濟形式的出現和發展,國有資產演化成國家所有和管理,非公有制的經濟形式經營者和員工除了擁有私有生產資料外,還理論上擁有國有資產的一些權益。

國企員工理論上擁有完整的國有資產的所有權益,但隨著公司化改制,員工作為現場所有者身份也喪失了,成為和國企簽訂勞動合同的僱傭關系。雖然在這一過程中,有的國企通過經濟補償方式完成了這一轉換,有的國企是通過繼續聘用方式完成,但並沒有在政策上正視這一問題。

目前員工參與企業管理的權利主要是通過工會這一形式行使,員工圍繞保障自身勞動權益,爭取一些福利津貼,所謂全面參與企業決策和管理多數成為一種願望和形式。

在國企內部,員工積極性的來源除了工資獎金福利制度外,調動積極性方式之一多數被解釋為打造所謂的企業文化,用企業文化消除員工的僱傭心態,使員工願意和企業共同生長,彌補管理失靈對員工積極性的不利影響。其實,這些做法和民營企業做法幾無差異。在國企內部,企業管理團隊是一枝獨大,員工參與決策和管理是一件不容易做到的事情。

員工內部持股有利於綁定企業和員工的中長期利益,讓員工有積極性關心企業發展,做好本職工作,也有可能通過持股會等內部形式表達員工對企業經營管理的一些意見。但在實施中,如所在企業效益一般或市場前景不看好、對現任經營者能力沒信心、非上市國企等原因,一些員工也不想持股成為企業的小股東。另外方案設計中如讓員工購買市值股票不打折,一些員工也不願用現金購買等價的股票,覺得不如選擇其他社會理財方式劃算;但如股票打折,會遇到國資監管部門對國有資產流失的質疑,這個度在實踐中非常難以把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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