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棚房整改標准
❶ 大棚房違法嗎
您可以具體下是哪一類大棚房,像蔬菜等大棚房只要取得了相應的手續資質,是完全合法的。
出現這樣的問題會受到什麼處罰呢?
個人:出現這樣問題以非法佔用農用地罪定罪,如達到刑罰量刑標準的,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罰金。
國家公務人員:出現這樣問題以非法批准徵收、徵用、佔用土地罪定罪處罰,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使國家或者集體遭受特別重大損失的,處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❷ 大棚房整改通知單什麼部門下達
按道理定為違章建築他們應該通知你們在一定時間自行拆除,如果時間過了不拆除他們才來拆。如果這樣他們的程序的確有不合法。
❸ 國家規定大棚房多少平方米
建設農業大棚看護房嚴重超標准,甚至違法違規改變性質用途,進行住宅類經營性開發。主要包括:
1、農業大棚看護房,佔地面積超過19.5平方米(含多棟農業大棚共用一個看護房),或層數超過一層;
2、看護房違法違規改變性質和用途,進行住宅、餐飲等經營性開發。
其他情形 。主要包括:
1、附屬設施、配套設施用地面積超過規定標准和用途的(附屬設施佔地5%,最多不超過10畝)農業園區內道路建設符合農村道路標准(8米寬),但含農村道路的附屬設施超過127號文規定上限的。畜禽、水產養殖附屬設施與種植業配套設施改變用途用於住宅類經營性開發和其他非農活動的;
2、與大棚不相連的「看護房」。按附屬設施用地排查清理以上各類建設包括地面直接建設和架空建設情形。
不納入清理整治類:
1農民自建自用房;
2農村基礎設施、公共管理與公共服務用地,如農村文化禮堂、村兩委辦公場所,農村道路、農村公園、廣場、農村停車場、體育設施、學校、水利設施、污水處理站等;
3宗教用地,殯葬用地;
4國家基礎設施、公共管理與公共服務用地。
「大棚房」整治標准
堅持分類處置的原則,分為以下五類情況
拆除類
1、對各類農業園區佔用耕地或者直接在耕地上違法違規建設非農設施的,特別是別墅、住宅、休閑度假設施的,堅決拆除。
2、在連棟溫室或大棚內建有商品住宅、休閑度假住房、體閑娛樂設施的,堅決拆除。
3、對於改變日光溫室耳房用途,進行商住開發出租的,堅決拆除。
4、在看護房旁建設的用於長期居住的設施堅決拆除。
5、將原養殖圈舍,改造用於工礦倉儲等經營活動,或者直接在原養殖用地上進行其他建設的,堅決拆除,恢復農用地用途。因政府原因或養殖戶自身原因棄養的,依法妥善安置。
整改類
屬於設施農業的,以下六種情形必須整改:
1、大類設施農業項目附屬設施超上限(5%、10畝)必改;
2、農業園區道路(寬度8米)超標必改;
3、單棟種植大棚「耳房」(含多棟農業大概共用一個看護房)超標(19.5平方米)必改;
4、單棟種植大棚內便道(60公分,破壞耕作層的硬化)超標必改;
5、大類設施農業項目標識牌未設置或者設置不符合要求必改。大期類設施農業項目需在出入口顯著位置設置標識牌,註明項目編號、建設主體、建設時間、佔地面積、地類性質、土地用途、建設規模、舉報電話及受理舉報單位等並在網上公示。
6.、共它需要整治類型。
以上整改進行登記,建立台賬管理。
完善手續類
1、符合 [ 2014127 ] 號文件規定的設施農業和農業園區,手續不完善的,完善手續。
2、符合士地利用總體規劃和城鄉建設規劃、真正服務於農業生產的項目、違法的,查處到位後,採取一事一議的大事上報省市審定,依法完善手續。
其它情況、一事一議類
對重大的特殊項目,採取一事一議的方法,向省上和國家自然資源督察西安局請示和確定整治方案。
嚴肅查處
1、追刑。非法佔用基本農田五畝以上或者非法佔用基本農田以外的耕地十畝以上,必須移送公安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2、追繳。對前期發放的涉農資金補助的項目,由所在區縣(開發區)的農業部門牽頭、財政部門配合,進行調查甄別,確認將扶持資金用於違建的,由農業、財政部門依法予以追繳。
❹ 北京如何整治大棚違建成農庄
2018年8月9日報道,近日,為進一步強化「大棚房」查處及整改工作,規范管理大棚類設施農業項目,北京市規劃國土委依照相關規定,制定發布了《大棚類設施農業項目違法違規用地整改標准》,對大棚類設施農業項目的各個細節進行全方位規范。今後,北京各區將據此認真組織整改,發現一個處理一個,堅決剎住違規佔地、私蓋「大棚房」的違法行為,讓「私家小院」、「庄園」回歸「大棚」原狀。
確保農地農用不走樣兒
北京市規劃國土委相關負責人特別指出,「『127號文』規定,設施農業項目在生產結束後,經營者應按要求進行土地復墾,佔用耕地的應復墾為耕地。單棟種植大棚作為生產設施用地,更要注意保護土壤耕作層,確保耕地質量不受破壞。因此,大棚內外道路硬化;在禁養區范圍內進行畜禽養殖;在大棚內外及其看護房內,配備用於固定居住的生活設施等影響農地復耕的行為都是禁止的。這些內容都在《整改標准》中一一做了明確規定。」
如《整改標准》第六條規定:單棟種植大棚內外不得硬化地面,不得破壞耕作層,但為生產需要,在大棚內外可使用透水材料鋪設一條便道,寬度不得超過60厘米。確因生產需要適當增加寬度的,要通過向主管部門備案方式確認。第七條明確:單棟種植大棚內外及看護管理房內,不得配備用於固定居住的生活設施;大棚內外不得堆放與農業種植無關的物品。處於禁養區范圍內的種植項目,不得進行畜禽養殖。第八條規定:「大棚房」拆除整改後必須恢復種植條件。出現閑置、廢棄農業種植大棚一年以上的,要積極採取措施恢復耕種,防止耕地撂荒。
❺ 全國將如何專項整治「大棚房」
為堅決遏制「大棚房」問題蔓延勢頭,切實落實最嚴格的耕地保護制度,自然資回源部、農業農答村部近日聯合部署8—12月在全國開展「大棚房」問題專項整治行動。
根據專項行動安排,8月為准備階段,9—10月為排查清理及調研督導階段,11—12月為完善政策及查處糾正階段,12月為工作總結及完善監管階段。
根據部署,兩部將強化聯合督導,對部分重點地區清理排查及查處整改情況開展實地抽查核實,對地方有關部門在清查整治過程中的不作為、亂作為行為,將採取措施嚴肅處理,對發現弄虛作假、整改工作推進不力的地區進行約談,並適時組織公開通報違法違規典型案件。
❻ 全國如何整治大棚房
1、堅決遏制「大棚房」問題蔓延勢頭,必須切實落實最嚴格的耕地保護制度,不折不扣地堅守「農地農用」原則。
2、堅守「農地農用」原則,就要堅持農地農業用、農地農民用,這是落實中央土地管理基本國策、落實最嚴格耕地保護制度、貫徹土地管理法與土地用途管制制度的必然要求。
3、開展「大棚房」問題專項清理整治行動,涉及面廣、政策性強,社會敏感度高,必須准確把握清理整治范圍,明確責任分工,加強組織領導,確保如期保質完成任務。
4、堅持「誰破壞、誰恢復」原則。對違法違規佔用耕地建設的「大棚房」等非農設施,清理整治後,要按照「誰破壞、誰恢復」的原則,採取綜合措施,盡快恢復農業生產。
5、堅持全面整改原則。對清理排查出的問題,認真梳理歸納,全面吸收消化。對發現的問題立行立改,確保按時完成。
6、堅持實事求是原則。在整改工作中注重結合我區實際,大膽改革創新,以整改促發展,以耕地保護促進行業調結構、優布局、轉型升級,力求經濟發展與耕地保護同步同贏。
7、加強設施農業精細化管理,對設施大棚、玻璃溫室等普遍建檔立卡,落實批後監管。
8、強化永久基本農田用途特殊管制措施,建立違法違規佔用耕地有獎舉報制度。
9、加強對社會資本投資農業農村的規范管理,完善配套規章制度,強化流轉土地用途管制,嚴防「資本下鄉」以各種形式侵佔耕地,做好「大棚房」清理整治工作宣傳報道和輿論引導工作。
(6)大棚房整改標准擴展閱讀:
在整治過程中,在互聯網上也隨之產生了這樣一種聲音:「無論是一號文件還是農業農村部的文件,都在鼓勵農村發展休閑農業,進行鄉村旅遊升級,促進農民增收。但是在全國開始大棚房清理行動的同時,休閑農業或將遭遇滅頂之災!打碎了農庄人的美夢。
」一方面,這種聲音看似反映了民眾的矛盾和困惑,實則是對「大棚房」問題的危害認識不夠深刻;
另一方面也反映出了各地在貫徹落實整治工作的過程中在工作細節上還存在著一些不足之處。
「大棚房」問題是指借建農業大棚之名,佔用耕地建設「私家莊園」、別墅、休閑度假設施、商品住宅等非農設施,嚴重違反土地管理法律法規。
其本質是改變土地性質和用途,改變農業生產功能,直接觸碰耕地保護紅線和永久基本農田劃定底線,直接影響國家糧食安全。
「大棚房」的出現不但擾亂了農村用地的管制以及土地開發市場,同時也會造成耕地紅線的失控。對「大棚房」進行整治,對國家有利、對社會有利。
❼ 蔬菜園區空閑地建的房子政府文上定成自建房違規拆除後有補償嗎,是大棚房整改整治中拆除的
如果已經選擇好房源了,不要急著交定金,一定要實地看房子後,如果和網上描述的一致,自己也比較滿意,可以要求房東出示房產證和身份主,在信息一致的情況下,可以把房子給定下來。
❽ 雲南省紅河州彌勒市大棚房整改專項措施
這個就要咨詢當地的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