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治理創新
㈠ 創新社會治理的主要措施有哪些
創新社會治理的主要措施共有以下4點:
(1)改進社會治理方式。堅持系統治理,加強黨委領導,發揮政府主導作用,鼓勵和支持社會各方面參與,實現政府治理和社會自我調節、居民自治良性互動。堅持依法治理,加強法治保障,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化解社會矛盾。
(2)激發社會組織活力。正確處理政府和社會關系,加快實施政社分開,推進社會組織明確權責、依法自治、發揮作用。適合由社會組織提供的公共服務和解決的事項,交由社會組織承擔。支持和發展志願服務組織。
(3)創新有效預防和化解社會矛盾體制。健全重大決策社會穩定風險評估機制。建立暢通有序的訴求表達、心理干預、矛盾調處、權益保障機制,使群眾問題能反映、矛盾能化解、權益有保障。
(4)健全公共安全體系。完善統一權威的食品葯品安全監管機構,建立最嚴格的覆蓋全過程的監管制度,建立食品原產地可追溯制度和質量標識制度,保障食品葯品安全。深化安全生產管理體制改革,建立隱患排查治理體系和安全預防控制體系,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健全防災減災救災體制。
(1)社會治理創新擴展閱讀:
加強和創新社會治理,必須深入研究社會治理規律,不斷創新社會治理方式方法,增強社會治理的科學性和有效性,提高社會治理社會化、法治化、智能化、專業化水平。
改革開放以來,我們黨充分把握我國社會運行條件和機制發生的變化,深刻分析影響社會穩定和社會活力的因素,尋找相應的治理對策和方式方法。
從基於計劃經濟體制的社會治理轉變為面向市場經濟體制的社會治理,從封閉的區域性社會治理轉向開放的系統性社會治理,從人口低流動性的社會治理轉向人口大規模快速不均衡流動的社會治理,從面對低風險的社會治理轉向應對高風險的社會治理,我們黨不斷深入研究社會治理面臨的新形勢新問題新挑戰,不斷創新社會治理方式方法,取得了明顯成效。
把專項治理與系統治理、綜合治理、依法治理、源頭治理緊密結合起來,這是對改革開放以來社會治理實踐的深刻總結,體現了標本兼治、遠近結合、局部與整體相統一的現代社會治理辯證思維。
參考資料來源:人民網-與時俱進加強和創新社會治理
㈡ 加強與創新社會治理應該怎麼做
主要應做好五方面工作:
一是進一步改進政府提供公共服務方式。擴大公共服務向社會資本開放。推進非基本公共服務市場化改革,放寬市場准入,鼓勵社會資本以多種方式參與,增強多層次供給能力,滿足多樣化需求。加快建立政府主導、社會參與、公辦民辦並舉的基本公共服務供給模式,對社會資本公平開放基本公共服務准入,完善對社會資本投入的扶持和監管政策,充分發揮公共投入的引導和調控作用,逐步有序擴大基本公共服務領域對外開放。提升事業單位提供公共服務的能力和效率。分類推進事業單位改革。完善事業單位法人治理結構。鼓勵薯鬧社會力量參與公共服務。強化社會公眾對公共服務供給決策及運營的知情權、參與權和監督權。發揮各類社會組織在公共服務需求表達、服務供給與監督評價等方面的作用,把適合由社會承擔的公共服務事項,以購買服務等方式交由社會組織承擔。推動志願服務與政府公共服務優勢互補、有機融合,發揮慈善在基本公共服務提供和籌資等方面的作用。
二是進一步加強基層社會管理和服務體系建設。強化基層政府的社會管理服務職能。強化鄉鎮(街道)社會管理服務職責,完善政府投入和社會投入相結合的基層經費保障機制。增強城鄉社區服務功能。建立面向社區內所有常住人口的社會管理服務體制。建立健全以城鄉社區黨組織為核心、以群眾自治組織為主體、社會各方廣泛參與的新型城鄉社區管理服務機制。不斷深化村(居)民自治,增強基層群眾自我管理和服務能力。促進政府行政管理和基層群眾自治有效銜接和良性互動。政府及其部門要堅持依法行政,充分保障村(居)委會依法組織基層群眾自我管理、自我服務、自我教育、自我監督的各項權利,不強行干預基層群眾自治組織自治范圍內的事情;基層群眾自治組織既要依法組織村(居)民開展自治活動,也要積極協助基層政府及其派出機關開展工作,推動政府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覆蓋到城鄉社區。還要進一步強化企事業單位、人民團體在社會管理和服務中的職責,發揮群眾參與社會管理的基礎性作用。
三是進一步引導社會組織健康有序發展。完善管理法規和相關政策。加快完成社會團體、基金會和民辦非企業單位登記管理法規修訂工作。推進行業協會、境外社會組織代表機構管理法規研究制定。落實和完善對社會組織的財稅扶持和相關配套政策。完善工作體制和管理方式。建立健全統一登記、各司其職、協調配合、依法監管的社會組織管理體制。建立法律監督、政府監管、社會監督、自我監督相結合的社會組織監管體系。加強分類指導和分類管理。促進社會組織加強自身建設。完善為社會組織履職和發展提供資金、智力、人力和信息等方面支持的政策措施,引導社會組織完善法人治理結構、健全誠信和自律機制。
四是進一步健全維護群眾權益機制。健全群眾訴求表達機制。發揮人大、政協、人民團體、行業協會以及大眾傳媒等的社會利益表達功能。進一步完善信訪工作機制,落實信訪制度,拓寬信訪渠道,規范信訪程序,提高信訪效能,推進信訪改革,把涉法涉訴信訪從普通信訪中分離出來,符合條件的導入司法程序。健全維護群眾利益的決策機制。健全公共決策合法性審查、社會公示、公眾聽證、專家咨詢論證、民主集中等制度,完善重大事項決策的規則和程序,健全重大工程項目和重大政策制定的社會穩定風險評估機制,完善決策效果評價、反饋糾偏和決策過錯責任追究等制度。健全社會矛盾糾紛調處機制。健全法律援助制度,擴大法律援助覆蓋面;完善人民調解、行政調解、司法調解聯動的工作體系,建立基層調處化解矛盾綜合性平台。健全糾正損害群眾利益不正之風的長效機制。加強政府機關反腐倡廉建設和作風建設,深入開展糾風和專項治理,切實解決發生在群眾身邊的不正之風和腐敗問題。
五是進一步加強公共安全體系建設。加強食品葯品安全監管。改革和健全食品葯品安全監管體制,完善食品葯品安全標准,深入推進審評審批制度改革,加快轉變食品葯品監管方式,加快形成符合國情、科學合理的食品葯品安全監管體系,健全食品葯品安全應急體系。嚴格安全生產管理。全面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強化企業主體責任、政府和部門監管責任、屬地管理責任,加強安全管理和監督;突出重點行業領域,深褲空化安全隱患排查治理,深入開展「打非治違」行動;夯實安全生產基礎,強化科技支撐作用,加強安全生產標准化胡手瞎建設,增強事故應急救援能力,著力構建安全防範體系;嚴格查處並嚴肅追究事故責任,及時、准確公布事故信息和調查處理情況,主動接受群眾和輿論監督。完善立體化社會治安防控體系。把專項整治和整體防控有機結合起來,狠抓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各項措施的落實;因地制宜、有的放矢地組織開展社會治安整治專項行動,深入開展治安排查整治行動,及時消除各類治安盲點;積極穩妥地改革勞教制度,嚴格落實對特殊人群的教育、幫扶、矯治、管理措施,加強對重點物品的安全監管,全面強化重點場所部位安全防範,有效整治公共安全隱患;加強互聯網管理,營造良好網路環境,搭建現實社會與虛擬社會有機銜接的防控網路,廣泛開展各種形式的群防群治活動。完善國家安全戰略和工作機制,確保國家安全。加快防災減災體系建設,完善應急管理體制機制。
㈢ 簡述中國社會治理創新的時代背景
搜一下:簡述中國社會治理創新的時代背景
㈣ 社區社會治理創新做法
我發的話,我就得有一個比較好的創新在裡面是最重要的事情
㈤ 社會治理意義
社會治理是一個不斷變革的過程,新中國成立70多年來,我國社會治理形態發生了深刻變革。在經濟社會發展的不同階段,社會治理具有不同的特點。最早在社會領域的體現就是「社會管控」,即國家對社會的嚴密管理和全面控制。改革開放後,社會事業和公共服務的市場化,即體現為一種「社會經營」。1998年國務院機構改革,首次提出社會管理是政府的基本職能。2011年,社會管理及其創新上升為國家重大戰略任務。2013年,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正式提出「社會治理」概念。從社會管理到社會治理,體現了黨的理論創新。
社會治理與社會管理的區別體現在:管理是單一靠政府監管主體的模式,治理體現的是多方主體的平等參與;管理體現的是政府本位,治理體現的是公共利益最大化;管理體現的主要是行政命令,治理體現的是協商、民主合作與參與;管理是政府自上而下的主動性行為,治理則是上下互動、全方位互動的管理過程;管理體現的是行政效率優先,治理體現的是和諧團結、共享發展成果。政府的精力是有限的,要充分吸收社會、市場、群眾的力量參與到社會治理中來,通過民主協商,共同把社會管好,治理成果由群眾共享。當前,社會治理取得偉大的成就,但也存在很多問題,我們要堅持問題導向、目標導向,通過分析問題,剖析原因,尋找對策。
一、當前社會治理面臨的主要問題
(一)社會結構問題
城鄉結構的失衡,「城市病」問題嚴重,環境污染、交通擁堵、人際關系疏離、相互信任度低、社會治安問題等還比較突出,農村則是「三留守」人員缺少關愛、人口離散化、土地拋荒、治安薄弱、家庭婚姻等各方面都有比較嚴重的問題。
(二)社會流動問題
由於區域和城鄉發展差異明顯,大部分農村勞動力的轉移必然是跨區域的、離土離鄉的轉移。往往是青壯年勞動力隻身外出務工,但在務工地,住房和子女上學等難以解決,客觀上必然形成農村「三留守」問題。當前,加強農村社會管理工作,建立健全農村「三留守」關愛服務體系,仍然是必要而迫切的重要課題。
(三)社會訴求問題
我國在工業化、城鎮化、市場化、信息化發展的過程中,矛盾增多是個不可迴避的現象。工業化過程中,環境污染、產能過剩、勞務糾紛、安全生產等問題;城鎮化過程中,城市外來人口管理、農村「三留守人員」關愛工作、社會治安等問題;市場化過程中,企業破產、改制,職工勞動關系、利益分配等問題;信息化過程中,針對網路虛擬社會管理等問題。我國現階段的群體性事件絕大多數屬於人民內部矛盾。另外,群眾的需求是不斷增長的,比如群眾期盼有更好的教育、更穩定的工作、更可靠的社會保障、更優美的環境。群眾對社會公平、正義、環境等有了更高的要求,對人身權、財產權等權益有了更高的期待。
(四)意識形態問題
拜金主義、官員腐敗、質疑英雄人物事件、富二代鬧劇、互聯網水軍、網路打手等問題,反映出「信仰危機、信任危機、信心危機」在不同程度上存在,這些都嚴重沖擊了社會價值體系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富人與窮人貧富差距過大,再加上一些富人「為富不仁」和「炫富」行為,不斷激化階層矛盾,導致部分社會成員存在「仇富」「仇官」心態。
(五)治理方式方法上的問題
一些基層自治組織,軟弱無力,自治能力欠缺,缺乏組織、引導群眾致富能力,在群眾中沒有威望,使得各項工作難以推進;有一些更是矛盾重重,形成不同的派別,利益斗爭不斷,上訪事件不斷。干群互不信任,對幹部也缺乏有效監督,使得矛盾不斷激化。
一些領導,社會治理思路和模式上存在問題,比如選擇性執法、突擊性執法,很多問題不是長期以來一貫按照依法行政的要求去執法,而是媒體曝光了、上級來檢查了、領導有新要求了再執行,使得長期以來存在的問題,迅速突擊解決,沒有考慮到群眾的接受能力,容易使社會矛盾集中爆發。突擊掃黃、突擊拆遷等,這些突擊做法,只能說歷史欠賬比較多,突擊治理後並沒有形成長效機制。執法中,存在選擇性變通執法,熟人來說情了,從輕解決。還有的是「越鬧越解決,不鬧不解決」,對群眾反映的問題不重視。對群體性事件,採取強硬措施,上綱上線。諸如此類行為,都反映出一些幹部「人治」思想很嚴重,缺少法治觀念。
二、推進社會治理現代化的幾點要求
(一)創新社會治理的根本立足點
必須始終把人民利益擺在至高無上的地位。帶領人民創造美好生活,是我們黨始終不渝的奮斗目標。為什麼人的問題,是檢驗一個政黨、一個政權性質的試金石。提高保障和改善民生水平,加強和創新社會治理首先要解決為什麼人的問題,必須始終把人民利益擺在至高無上的地位,讓改革發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體人民,朝著實現全體人民共同富裕不斷邁進。
必須不斷滿足人民日益增長的美好生活需要。隨著中國特色社會主義進入新時代,人民的需求和期望在質上和量上、在種類和范圍上都出現了一些新變化。一些基本的生活需求還需要持續保障,新的需求和期待又不斷出現。這就需要必須堅持以人民為中心,把人民對美好生活的嚮往當作我們社會建設工作的奮斗目標。
(二)加強和創新社會治理應把握的重點
由於我國經濟發展速度較快,社會建設長期滯後,產生和積累了不少社會問題,有許多問題成為社會熱點和難點問題,人民反映強烈,嚴重影響了我們經濟、社會的可持續發展和人民的積極性創造性發揮,影響到了我們全面深化改革。完善社會治理就是要在做好社會保障的基礎上去實現公共利益的最大化,只有把群眾關心的教育、就業、扶貧、健康等問題切實解決好,老百姓才能有更多獲得感。對於這些社會問題必須盡快逐步解決,分清楚輕重緩急,不能眉毛鬍子一把抓,要按照抓重點、補短板、強弱項的要求,有步驟有計劃地予以解決。
(三)加強和創新社會治理應處理好的關系
社會治理關系人民生活的方方面面,事情繁多,任務繁重,必須協調好經濟與社會發展、社會發展與人的發展、社會領域各項事業的發展、社會治理與社會服務,做到可持續發展。同時還應處理好政府和市場、社會的關系,黨委、政府和社會組織的關系,人民美好生活需要和盡力而為、量力而行的關系。
政府把經濟領域的問題交給市場來起決定性的作用,通過市場機制本身的運作實現好優勝劣汰,政府要把以前重經濟干預的做法轉到加強社會服務上來,通過政府購買服務、扶持社會組織更好地參與到社會治理中去。政府對於社會組織要給予更多支持,扶持社會組織做大做強,更好發揮社會組織的作用,更好實現公共利益的最大化。對於群眾不斷提升的對於美好生活的各種需求,政府既要盡力而為,又要量力而行。政府要努力改善民生,完善社會治理,努力讓人民群眾過上更加美好的生活。但是,我們還處於社會主義初級階段,還要遵循好社會發展的客觀規律。
㈥ 創新社會治理的理念有哪些
創新社會治理體制,是為了進一步調整政府與社會的關系,實現政府治理和社會自我調節、居民自治良性互動,最大限度增加和諧因素,增強社會發展活力,提高社會治理水平。這是十八屆三中全會的一個重大的理論創新。
一是傳統治理主體單一化到多樣化。傳統的社會治理主體比較單一化,強調國家或政府從上至下的靜態的行政管理,亟需過渡到綜合運用法律、道德和社會信用體系為基礎的綜合治理方式。要堅持依法治理,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維護群眾的合法權益,保護群眾的根本利益,積極化解社會矛盾;強化道德約束,規范社會行為,調節利益關系,協調社會關系,解決社會問題。同時,我們還要加強社會誠信體制建設、信息化管理、輿論引導、心理疏導、人民調解、基層社會自治等多種方式進行有效的社會治理。
二是轉變政府職能,注重從源頭上治理。社會管理不等於「維穩」。「維穩」只是社會運行出現失序狀態之後的應急管理。創新社會治理強調常規性的、基礎性的服務和管理。這就需要政府要盡快轉變職能,強化政府的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職能。需要我們樹立「寓管理於服務之中,在管理中體現服務,在服務中實施管理」的理念。切實轉變政府的工作作風,徹底改變過去政府部門存在的「門難進、臉難看、事難辦」的現象。
三是激發社會組織活力,發揮其協同作用。我國改革開放的過程就是不斷調整政府與市場、政府與社會關系的過程。社會組織在社會治理中發揮著重要的協同作用,積極培育和發展社會組織,激發社會組織活力意義重大。政府在轉變職能和簡政放權過程中,將一些民生服務項目打包向社會組織招標,購買社會組織的公共服務,改革有關社會組織的管理制度,有力地激發了社會組織活力。同時,社會組織也要加強自身服務能力建設和自律誠信機制的建設,積極主動地參與社會公共事務的治理。
四是強化城鄉社區自治和服務功能。在計劃經濟時代,政府是通過「單位」對社會成員進行服務和管理。但是當前普遍由「單位人」變成了「社會人」,社區成為新時期社會治理的新載體。要健全社區服務體系,包括政府的服務體系建設、市場的服務體系和社區公益服務體系。在當前,特別要加強以社區社會組織、社會工作者和志願者組成的社區公益服務體系建設,來滿足社區不同職業、不同年齡、不同興趣居民的多元化多層次的需求。
五是積極動員公民的廣泛參與。社會治理的理念是「善治」。「善治」強調賦予公民更多機會和權利參與政府公共政策,通過溝通、協商使公共利益最大化。因此,政府要堅持科學民主決策,提高決策水平,必須建立和完善相應的體制和機制,問政於民,問需於民,讓公眾參與社會公共政策的討論,保證民意能夠進入到公共政策中去。
六是健全治理的體制和機制。中國的社會轉型目前進入到社會矛盾多發時期,矛盾多了並不可怕,可怕的是沒有建立化解矛盾的體制和機制。社會治理創新,需要我們健全重大決策社會穩定風險評估機制,事先預防社會矛盾的發生。需要建立暢通有序的訴求表達、心理干預、矛盾調處、權益保障機制,使群眾問題能及時反映、矛盾能及時化解;同時,改革行政復議體制和改革信訪工作制度,糾正違法或不當行政行為,有效地解決群眾合理訴求,保護群眾的合法權益。
㈦ 如何加強創新社會治理
創新
社會
治理:必須著眼於維護最廣大
人民
根本利益
,充分發揮多元
主體
在社會治理中的
主導
、協同、自治、自律、互律作用,整合社會治理
資源
,形成多元治理結構;要把德治和
法治
有機結合
起來,讓法治在規范社會中起到越來越重要的作用;讓各種有利於社會穩定、
和諧社會
生長的
力量
競相迸發,全面推進
平安中國
建設,維護國家安全,確保人民安居樂業、社會安定有序,
國家安全
和諧。社會治理主要是黨委政府和各種
社會組織
為促進
社會系統
協調運轉,以
法律
、
行政
、
道德
等
手段
,對
社會成員
的
行為
進行規范,對社會
公共事務
進行組織、協調、服務、監督和控制的
過程
。加強和創新社會治理,1.創新社會治理
理念
,
重點
解決治理為了誰的問題。2.強化
政府
在社會治理中的主導作用和服務功能,解決過度治理與治理空白的問題。3.建好社會組織
平台
,積極培育和發展社會組織,解決社會治理無資源的問題。4.建好
社區
平台,健全
新型社區
治理和服務體制,進一步加強和完善
基層
社會治理和
服務體系
。5.廣泛動員吸引
民眾
參與。加強和創新社會治理必須廣泛動員和組織
公民
依法
理性
有序參與社會治理,引導公民認識在享有
權利
的
同時
所應承擔的
責任
和
義務
,把權利、責任與義務統一起來。加強和創新社會治理,根本的就是要建立以社會為
本位
、居民
需求
為
導向
的服務
新理念
,要創造
活力
與穩定之間的新平衡,構建
政府與社會
合作共治的新
關系
。推進社會治理精細化,構建
全民
共建共享的社會治理
格局
。
㈧ 加強和創新社會治理關鍵在什麼創新
加強和創新社會治理關鍵在體制創新。
2014年3月,習近平總書記在全國「兩會」上參加上海代表團審議時明確指出:「加強和創新社會治理,關鍵在體制創新,核心是人,只有人與人和諧相處,社會才會安定有序。」
社會是由人構成的,錯綜復雜的社會關系都是人與人之間的關系構成的。人與人之間的關系理順了、和諧了,社會才能安定有序,才能和諧穩定。因此,社會治理要緊緊抓住人這個核心。
現階段我國處於社會矛盾凸顯期,社會矛盾錯綜復雜,最主要的就是社會利益矛盾錯綜復雜。因此,維護社會和諧穩定,重在妥善處理社會矛盾。
要增強發展的全面性、協調性、可持續性,積極推動解決人民群眾的基本民生問題,不斷打牢和鞏固社會和諧穩定的物質基礎,從源頭上預防和減少社會矛盾的產生。
(8)社會治理創新擴展閱讀
創新社會治理體制:
當前我國處於改革攻堅期深水區,社會管理領域面臨一系列新情況和新問題,迫切需要通過深化改革,實現從傳統社會管理向現代社會治理轉變。創新社會治理,必須創新社會治理體制。
習近平總書記在系列重要講話中強調,創新社會治理體制,要堅持完善黨委領導、政府主導、社會協同、公眾參與、法治保障的體制機制,實現政府治理和社會調節、居民自治良性互動,推進社會治理精細化。
這種新的社會治理體制,與傳統的社會治理體制的最大差別,就在於強調社會治理的主體不是一元的,而是多元的。政府、社會、公眾要各歸其位、各擔其責。
㈨ 如何推進社會治理創新
一、社會管理創新一定要立足於幸福百姓。提高人民物質文化生活水平,是改革開放和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的根本目的,社會管理創新一定要立足幸福百姓,堅持將管群眾向群眾管進行轉變,要多謀民生之利,多解民生之憂,解決好人民最關心最直接最現實的利益問題,做到社會穩定和諧,人民群眾安居樂業。
二、社會管理創新要增強社會管理合力。正確處理政府與社會組織以及各相關主體之間的關系,明確各方主體在社會管理中的定位。黨和政府在社會建設中處於中心位置,完善社會管理的一系列政策和法規,重視對優秀的管理者、優秀的專業人員和優秀的社會組織的培養和培育,通過對社會管理領域進行過程引導和規范,實現政府對創新活動和創新行為的有意識引導、調控和激勵,同時要健全和完善社會自治、自律和自我發展的新機制,充分發揮各種社會組織和公民個人在社會管理上的主體性及其對政府社會管理的監督制約作用。
三、社會管理創新要重點解決的問題。推進社會管理創新,進一步完善社會管理體系,既要全面展開工作,又要抓住源頭性、根本性和基礎性問題。重點在於解決好流動人口服務管理、特殊人群幫教管理、網路虛擬社會建設管理等問題。
(一)、進一步加強和改善流動人口服務管理創新。目前我國有超過2億的流動人口,在中國的東西部地區之間、城市與農村之間流動。這種流動對社會管理提出很大挑戰。為了更好調動流動人口建設流入地的積極性,要保障流動人口在流入地的各項社會福利,切實保護流動人口的合法權益,從就業、居住、就醫、子女教育等基本民生入手,不斷創新統一有效管理新機制,實現城鄉一體化和服務全覆蓋的人口互動管理模式,使流動人口能夠全面參與並真正融入當地社會生活,變流動為活力,從根本上解決流動人口不穩定和不和諧等問題。
(二)、進一步加強和推進特殊人群幫教管理創新。加強刑釋解教人員銜接工作機制建設,強化看守所、司法所與家庭、單位、社區之間的對接聯系,健全完善幫扶措施,減少脫管失控現象,最大限度地降低重新違法犯罪率。認真落實刑釋解教人員安置,解決刑釋解教人員在就業、生活、家庭等方面的實際困難,促使其順利融入社會。
(三)、進一步加強和完善信息網路管理創新。信息時代,網路輿情逐漸成為黨和政府傾聽民聲、了解民意的一個重要渠道。與傳統信息渠道相比,網路信息具有顯而易見的優勢。但不可否認,網路是一把「雙刃劍」,引導有方,就能為我所用;引導不當,就會深受其害。正因如此,加強和完善信息網路管理,提高對虛擬社會的管理水平,是加強社會管理、促進社會和諧的一項重要內容。一方面,要善於引導和調控網路輿情,特別是對影響社會穩定的網民言論要加強監控。另一方面,要完善互聯網行業管理制度,完善立法,規范網路監督,依法查處製作傳播虛假、有害信息的網站和個人,掌握網上輿論的主導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