審計整改回復
① 內部審計整改意見回復由誰寫依據
內部審計整改意見回復由誰親自參加審計人員撰寫,因為該人是最了解情況的。
② 審計缺陷整改回復的翻譯是:什麼意思
審計缺陷整改回復的翻譯是:
Rectifications and rectifications of audit defects
③ 後續審計針對已經整改,部分整改和尚未整改這三種情況應當實施什麼審計程序
一、 了解審計結論, 准確落實後續審計工作責任
在開展後續審計前, 審計部門要做好審前准備工作, 要對審計期間的各類審計決定和意見進行認真分析, 全面收集審計資料, 包括審計所需要的來自有關管理部門和被審計單位的相關資料,總之, 資料的涵蓋面要廣, 以便掌握全面而詳細的信息。 將被審計單位的審計回復(整改報告)進行清理。找准審計決定和意見中的重要、 疑難問題, 逐項列出後續審計清單, 要對所搜集資料按照審計目標進行整理和分類, 這對確定審計重點有直接幫助。 在審計資源及審計時間有限的情況下, 根據成本效益關系原則和重要性原則, 確定重點審計項目和重要關注點, 將後續審計任務分解落實到每個審計人員,為現場審計打好基礎。
二、 檢查被審計單位的審計回復, 以便選擇後續審計的方向和重點
審計回復(整改報告)是被審計單位對審計報告提出的審計發現和建議做出的答復, 是執行審計決定和意見的一種強制性要求。在規定的整改期限內向審計部門報告存在問題的整改情況, 是落實審計決定的具體體現。對審計回復(整改報告)檢查主要分以下三種: 一是完全沒有報告整改情況的。如果被審計單位沒有在規定的整改期限內報告整改情況, 要作為後續審計底稿的報告內容。二是在檢查審計回復時, 要重點檢查審計回復是否充分; 對整改報告中已經整改的問題, 要分析被審計單位整改的方法是否正確、 措施是否有效、 整改是否徹底。三是對審計回復中未採取糾正措施的問題, 要看是否有未整改的原因等詳細說明, 未整改的理由是否充分等。在進行後續審計時, 一般從以下幾個方面分析被審計單位的審計回應: 包括被審計單位在審計報告中提出來的對發現和建議的回應書面文件, 以及被審計單位口頭回應或者被審計單位保留意見的方式。具體指:①不回應;②回應不充分;③被審計單位存在分歧和偏向;④被審計單位將不採取糾正措施的詳細說明。 有效區分和充分了解被審計單位對審計發現和結論的各種意見是十分必要的。因為「 回應」 說明了被審計單位經過反復斟酌審計意見和審計結論作出的各種反應, 內審人員還可通過回應選定今後的方向和重點( 或者澄清事實, 或者採取其他糾正措施)。
三、 重視已整改問題的真實性和有效性
後續審計時, 對被審計單位整改報告中已經整改的問題, 要重視其真實性和有效性。主要分以下三種情況: 一是檢查被審計單位採取的糾正措施是否正確, 有沒有移花接木、 瞞天過海的現象,有沒有整改了一個問題又產生出新的問題的情況。二是將被審計單位實際採取的糾正措施(糾正措施的運行情況)與審計回復中已經採取的措施 (糾正措施的書面記錄)相比較, 看是否一致、 實現程度如何。三是有無存在根本未整改, 而審計回復中稱已經整改的情況, 看是否有弄虛作假行為。對已經整改到位的, 要做好復印、 筆錄等審計取證工作, 並作為後續審計資料保存。
四、 重點審查未整改部分並分析查找原因, 對症下葯, 督促整改
對在審計決定規定的整改期限內未整改到位的, 要作為後續審計的重點。對未整改的問題, 要實事求是地進行分析。對主觀故意不進行整改的, 在交換審計意見時要督促其落實整改責任; 對歷史遺留問題等客觀原因未整改到位的, 要說明情況並有詳細實在的整改方案; 對因政策變化使問題不需要整改的, 不應作為未整改問題; 在對被審計單位實施審計過程中, 因某種原因出現漏審或錯審的情況, 審計機關在後續審計時應及時修正。
五、做好後續審計記錄, 提升審計質量和水平
(一)審計人員自身產生的記錄。包括工作信件以及描述後續審計性質及結果的記錄, 如審計日記、 審計工作底稿、調閱資料清單等。審計底稿要寫明檢查出的問題出自哪個審計結論, 並說明被審計單位是否在回復中報告等。(二)對被審計單位的審計結論和審計意見等結論性資料。(三)被審計單位以審計回復的形式產生的書面記錄。包括對計劃採取糾正措施的描述及對審計報告中確認的採取整改措施的文字資料等。(四)各種檢查取證資料。對於已經整改的重要問題, 所進行的復印、 記錄等調查取證資料, 也要作為後續審計資料進行收集歸檔保存。(五)後續審計報告。後續審計報告是對後續審計的工作總結, 也是對審計工作效果的反映。後續審計報告要說明後續審計的目的、重申以前審計發現的問題和審計建議, 概括採取的糾正措施,後續審計時的審查結果, 以及審計人員對糾正措施的評價。
④ 請問內部審計整改回復意見必須是財務人員寫嗎依據是什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