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治理創新
『壹』 創新社會治理的理念有哪些
創新社會治理體制,是為了進一步調整政府與社會的關系,實現政府治理和社會自我調節、居民自治良性互動,最大限度增加和諧因素,增強社會發展活力,提高社會治理水平。這是十八屆三中全會的一個重大的理論創新。
一是傳統治理主體單一化到多樣化。傳統的社會治理主體比較單一化,強調國家或政府從上至下的靜態的行政管理,亟需過渡到綜合運用法律、道德和社會信用體系為基礎的綜合治理方式。要堅持依法治理,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維護群眾的合法權益,保護群眾的根本利益,積極化解社會矛盾;強化道德約束,規范社會行為,調節利益關系,協調社會關系,解決社會問題。同時,我們還要加強社會誠信體制建設、信息化管理、輿論引導、心理疏導、人民調解、基層社會自治等多種方式進行有效的社會治理。
二是轉變政府職能,注重從源頭上治理。社會管理不等於「維穩」。「維穩」只是社會運行出現失序狀態之後的應急管理。創新社會治理強調常規性的、基礎性的服務和管理。這就需要政府要盡快轉變職能,強化政府的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職能。需要我們樹立「寓管理於服務之中,在管理中體現服務,在服務中實施管理」的理念。切實轉變政府的工作作風,徹底改變過去政府部門存在的「門難進、臉難看、事難辦」的現象。
三是激發社會組織活力,發揮其協同作用。我國改革開放的過程就是不斷調整政府與市場、政府與社會關系的過程。社會組織在社會治理中發揮著重要的協同作用,積極培育和發展社會組織,激發社會組織活力意義重大。政府在轉變職能和簡政放權過程中,將一些民生服務項目打包向社會組織招標,購買社會組織的公共服務,改革有關社會組織的管理制度,有力地激發了社會組織活力。同時,社會組織也要加強自身服務能力建設和自律誠信機制的建設,積極主動地參與社會公共事務的治理。
四是強化城鄉社區自治和服務功能。在計劃經濟時代,政府是通過「單位」對社會成員進行服務和管理。但是當前普遍由「單位人」變成了「社會人」,社區成為新時期社會治理的新載體。要健全社區服務體系,包括政府的服務體系建設、市場的服務體系和社區公益服務體系。在當前,特別要加強以社區社會組織、社會工作者和志願者組成的社區公益服務體系建設,來滿足社區不同職業、不同年齡、不同興趣居民的多元化多層次的需求。
五是積極動員公民的廣泛參與。社會治理的理念是「善治」。「善治」強調賦予公民更多機會和權利參與政府公共政策,通過溝通、協商使公共利益最大化。因此,政府要堅持科學民主決策,提高決策水平,必須建立和完善相應的體制和機制,問政於民,問需於民,讓公眾參與社會公共政策的討論,保證民意能夠進入到公共政策中去。
六是健全治理的體制和機制。中國的社會轉型目前進入到社會矛盾多發時期,矛盾多了並不可怕,可怕的是沒有建立化解矛盾的體制和機制。社會治理創新,需要我們健全重大決策社會穩定風險評估機制,事先預防社會矛盾的發生。需要建立暢通有序的訴求表達、心理干預、矛盾調處、權益保障機制,使群眾問題能及時反映、矛盾能及時化解;同時,改革行政復議體制和改革信訪工作制度,糾正違法或不當行政行為,有效地解決群眾合理訴求,保護群眾的合法權益。
『貳』 為什麼要創新我國社會治理體制
為什麼要創新我國社會治理體制?
十八屆三中全會審議通過的
《中共中央關於全面深化改革若乾重大問題的決定》
提出創
新社會治理體制的重大戰略任務,
標志著我們黨對社會治理的認識和要求從局部走向了系統。
社會治理的理念和目標
《決定》
提出了創新社會治理體制的理念和目標,
這就是:
必須著眼於維護最廣大人民
根本利益,
最大限度增加和諧因素,
增強社會發展活力,
提高社會治理水平,全面推進平安
中國建設,
確保人民安居樂業、
社會安定有序。這一理念和目標,
實質是堅持增強社會發展
活力與增加社會和諧因素的統一,
堅持促進社會發展與人的發展的統一,
體現了在發展中保
持和諧與在和諧中推進發展的辯證統一,
對克服重經濟發展輕社會發展的傾向具有積極意義,
是一種積極的發展觀、和諧觀。
一個社會能否健康有序發展,取決於是否具有良好的動力機制和平衡機制。動力機制,
用以釋放社會發展的能量;
平衡機制,
用以保持社會發展各部分之間的協調和穩定。
中國特
色社會主義能否有序運行和可持續發展,
關鍵要看這兩種機制能否有機配合、
有效發揮作用。
沒有動力機制,
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就會失去活力,
無法保持發展進步;
沒有平衡機制,
中國
特色社會主義就會因失去和諧而無法保持穩定與可持續發展。
創新社會治理體制,
就是要建
設既充滿社會發展活力又保持社會和諧,既使社會安定有序又使人民安居樂業的平安中國。
改進社會治理方式
社會治理的主要任務是:反映群眾訴求,規范社會行為,協調社會關系,調解利益格
局,化解社會矛盾,解決社會問題,增強社會活力。
黨和國家在社會治理上取得的歷史性成就是有目共睹的,
時代和實踐發展對社會治理又
提出了新的要求。相比之下,我們的社會治理還跟不上這種要求,必須創新社會治理體制,
轉變政府與社會、
公民之間的關系。
《決定》
強調社會治理體制創新,
意味著許多重要變化。
一是社會治理主體趨向多元。過去政府一元主體變成黨委、政府、
社會各方、
公民多個
治理主體,
社會各界共同參與國家事務和社會公共事務的治理。
這就要逐步培育和完善社會
組織,使之具有相對獨立性,充分發揮其積極作用,同時也要用法律和道德對其進行約束,
提高其自治和自律能力。要培育公民意識,使公民具有自主意識、平等意識、責任意識、自
律意識、
誠信意識和法治意識,
組織公民依法理性有序參與社會治理。
還要轉變政府治理觀
念,發揮政府治理國家事務和公共事務的主導作用,同時樹立有限、責任、法治、服務政府
的觀念。
二是社會治理立足點趨向人民群眾。
把解決影響社會和諧穩定的突出問題和人民群眾最
關心最直接最現實的利益問題作為治理的突破口,
及時反映和協調人民群眾各方面各層次利
益訴求,
把人民群眾滿意不滿意作為創新社會治理體制的出發點和落腳點,
依靠人民群眾開
創新形勢下社會治理新局面。
三是社會治理特徵趨向平等。在傳統管理中,
政府是主體,社會是客體,二者是主從關
系、主動被動關系。創新社會治理,意味著政府與社會是主體與主體的現代平等關系。
四是社會治理手段趨向系統。
傳統的權力管制轉變為堅持系統治理、
依法治理、
綜合治
理和源頭治理,
力求從根本上治理社會;
傳統的自上而下管制變成自上而下與自下而上相結
合的治理,力求使渠道、信息更通暢。
五是社會治理方式趨向科學。運用法治與道德、制度化與人性化、效率與程序、協商
與互律相統一的方式治理社會。
六是社會治理思維趨向清晰。注重運用
"
法治思維
"
化解社會矛盾,把治理納入法治框
架。注重運用哲學的
"
極限思維
"
,使各個治理主體有其職能邊界、范圍。這里所說的極限思
維,就是既要考慮
"
力所能及
"
,又要考慮
"
力不能及
"
,把握好
"
度的邊界
"
。超越了
"
度的邊界
"
,就是大包大攬,做力不能及又越位的事;達不到
"
度的邊界
"
,就是沒有去做力所能及的
事,就是缺位,未盡職盡責。
激發社會組織活力
社會組織是公民參與社會治理的一種重要途徑。這里涉及到政府與社會組織的關系。
改革開放以來,
我國社會組織有了較快發展,
但也存在一些問題:
發育不成熟,行政色彩濃
厚;組成結構不合理;法規體系不健全;
缺乏活力,在治理國家事務和社會事務中未能發揮
應有作用。激發社會組織活力,需要多管齊下。
第一,
加快實施政社分開。
現代社會,
政府本質上屬於公共服務型政府,
其掌握的權力、
資源、
政策都具有公共性質,
因此政府應為社會提供公共治理和公共服務。
創新社會治理體
制,
要求社會組織從對政府的過度依附中相對獨立出來,
成為具有相對平等地位的社會治理
的一個主體,
做適合由社會組織來做的事,
如提供一些公共服務和解決某些事項。
根據我國
實際,可把一些有條件的社會組織相對獨立出來。正如《決定》所講,限期實現行業協會商
會與行政機關真正脫鉤,
重點培育和優先發展行業協會商會類、科技類、公益慈善類、
城鄉
社區服務類等社會組織。
第二,
運用定位分析方法,
確定社會組織的方位、權責和運作方式。定位分析方法主要
包括
"
定位、定標、定法
"
。定位,即釐定社會組織在治理國家事務和社會事務中的位置、空
間和范圍。
定標,即在政府與社會的平等關系中,
確定社會組織的權責和職能。在這種關系
中,
社會組織可在表達訴求、
規范行為、
服務社會、
社會監督和配合政府方面發揮積極作用。
定法,
即確立社會組織在治理國家事務和社會事務中的運作方式,
實行依法自治。
要充分發
揮社會組織治理社會事務的能力,
規范社會組織的行為,
強調社會組織的依法自立、
自律和
自治。顯然,激發社會組織活力,關鍵是正確處理政府與社會組織的關系。
在激發社會組織活力,
使其在治理國家事務和社會事務中發揮積極作用的同時,
要加強
對社會組織的管理。
因為一些社會組織在制度上還不夠健全,
治理素質不夠高,
行為也不夠
規范,需要進行引導。
創新化解矛盾體制
當前,
我國各個領域的矛盾集中凸顯,
有些矛盾未能得到及時有效化解,
有的矛盾甚至
進一步激化。究其原因,
在於一些人不敢擔當,遇到矛盾和問題繞道走;在於化解矛盾的辦
法不當,用老辦法解決新問題;在於有效化解社會矛盾的體制不健全。
《決定》強調創新有
效化解社會矛盾的體制,具有十分重要的現實意義。
創新有效化解社會矛盾的體制,需要健全五大機制:一是健全重大決策社會穩定風險
評估機制,
從機制上保證科學決策,
防止由於決策失誤造成種種社會矛盾,
進而產生社會風
險,影響社會穩定。二是建立暢通有序的訴求表達、心理干預、矛盾調處、權益保障機制,
即訴求表達機制。主觀上,對訴求表達不合理者,要進行心理干預;客觀上,對訴求表達合
理合法者,
要尊重和保護群眾權益,
積極暢通表達訴求、
矛盾調解處理和權益保障渠道,避
免因表達訴求渠道不通暢而使人民群眾權益得不到有效保障,
進而產生社會矛盾。
這一機制
的目的,就是使問題能反映、矛盾能解決、權益有保障。
三是健全及時就地解決群眾合理訴
求機制。
它要求第一時間解決群眾的合理訴求,
不能積累矛盾。
因此需要對目前的信訪制度
進行改革,
實行網上受理信訪制度。
四是調處化解矛盾糾紛綜合機制。
它要求採取人民調解、
行政調解、
司法調解聯動工作體系,
用綜合調解方式調解處理並化解矛盾。
五是健全行政復
議案件審理機制。
它要求基於公平正義,
對由不當甚至違法行政行為而產生的案件進行公正
審理,讓人民群眾在每一個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義。
這五種機制,構成有效化解社會矛盾體制的整體框架。它要求我們在決策、權益保障、
訴求表達、化解矛盾方式、案件審理等重要環節上,以健全的機制有效化解矛盾。
健全公共安全體系
我國正在進行經濟結構戰略性調整,
這種調整必然導致利益格局的變化,
引起利益關系
的調整,從而發生利益沖突,出現較高風險。這種沖突和風險,就國際來講,有國際安全問
題;就國內來講,有國內安全問題;就社會來講,有公共安全問題;就個人來講,有個人安
全問題。這就需要健全公共安全體系。
安全,是人生存和發展的重要需求和基本保障。現在,人們的安全感普遍下降,尤其
是對於食品葯品、生產、
社會、
網路等方面的不安全問題反映強烈,這對公共安全提出了很
高要求。妥善應對各種安全問題,需要樹立系統思維和整合思維。
系統思維,要求全方位建
立公共安全體系。如《決定》所講,建立食品葯品安全、生產安全、社會安全、網路安全和
國家安全等安全防控體系。
其中的網路安全,
就是要進一步加強和完善信息網路管理,
提高
對虛擬社會的管理水平,健全網上輿論引導機制。整合思維,就是《決定》所提出的,設置
國家安全委員會,建立公共安全制度,進行體制改革,從組織機構、制度和體制上整合社會
資源和力量,確保國家安全及其他安全。
『叄』 如何實現大數據時代的政府治理創新
1、在政府系統進一步確立大數據的理念,研究制定大數據施政發展規劃
2、夯實大數據產業基礎,提供大數據施政平台技術支撐。
3、打通各部門各層級之間信息孤島,實現大數據信息資源互聯共享。
4、發揮第三方力量的作用,政府積極購買大數據相關技術服務
『肆』 政府治理創新的價值理念是什麼
這個理念並不是特別復雜。
一般來說它的價值主要是政府相關部門不斷的進行創新,實現出它根本上的價值。這樣不斷可以讓人民的生活越來越幸福,也可以讓國家有越來越好的發展。它的價值不僅僅在於創新,更在於改善人民的生活,進一步提升綜合國力和世界的影響力。
『伍』 如何用政府購買服務方式推動社會治理創新
如何讓社區與社會組織更好地完成從「談戀愛」到「結婚」的過程?如何讓社區、社會組織和社會工作專業人才無縫對接,為居民聯動服務?日前,思明區啟動社會治理與服務創新工作坊,不僅請來了在社會工作領域理論知識、服務經歷和管理經驗都非常豐富的「智囊團」,還發動社區工作者、社會組織獻計獻策,共同探索基層社會治理的創新之路。
「智囊團」成員之一是中山大學社會工作教育與研究中心主任羅觀翠。有著豐富社會工作理論知識、服務經歷和管理經驗的羅觀翠教授,從事社工工作超過40年。在工作坊期間,「智囊團」實地走訪了思明區社區,通過講座、座談等形式與工作在一線的社區工作者、社會組織展開充分的溝通和交流。
激活社會組織。社區組織是思明區開展「美麗廈門共同締造」活動,推動城市社區社會治理「橫向到邊」的重要方式,其目的在於更好地發動各方力量參與共同締造。
在社會組織發展壯大的同時,思明區通過深化社會組織登記管理體制改革、提升區級社會組織孵化基地、建設社區社會組織服務中心、落實社會組織專項發展資金、擴大政府購買社會組織服務等措施,有效地調動了轄區內眾多社會組織參與共同締造的熱情。
據悉,思明區已經啟動十大優秀社會團體、十大優秀民非單位、十大優秀公益項目、十大優秀公益人物評選表彰活動,通過樹先進立典型,推動社會組織健康有序發展。
值得一提的是,思明區正在積極打造一個「便民服務綜合體」平台,建設這個平台的目的是推進政府購買服務、培育發展社會組織、深化社區減負放權。按照先行先試、逐步推廣的原則,思明區選取了蓮前街道、鷺江街道、廈港街道、嘉蓮街道四個硬體條件相對成熟、社區服務品牌較有特色的街道作為試點,建設街道級綜合服務中心。
此外,在服務基礎好、品牌特點突出的試點社區、重點社區等,圍繞社區分類發展目標及深化減負放權工作要求,探索購買特色社會組織專項服務項目。比如,前埔北社區購買霞輝社工機構的「鄰里樂齡」項目,深田社區購買專業社工機構的「幸福夕陽」項目。
『陸』 如何提高政府的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
黨的十八大以來,政府加大行政體制改革力度,著力推進簡政放權、放管結合,取得顯著成效。但這項改革仍處於攻堅階段,任務還很艱巨。在推進政府職能轉變的過程中,一方面要堅定不移搞放權,堅決把該「放」的徹底放開、該「減」的徹底減掉、該「清」的徹底清除,不留尾巴、不留死角、不搞變通;另一方面要理直氣壯抓監管,做好簡政放權的統籌謀劃,創新和加強監管,敢於監管、科學監管、善用監管,提高政府治理水平。
監管同行政審批不同,監管是事中事後的行政行為,是持續的過程管理;行政審批是事前的審查管控,是一次性的源頭管理。長期以來,重事先審批、輕事中事後監管的傳統思維與做法影響深遠,目前不少地方政府及其工作人員對監管的認識不足、知識不足、能力不足,不願監管也不善監管。要解決這一問題,首先要充分認識加強和創新監管的必要性與重要性。
一、健全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內在要求。
在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框架中,既要發揮市場對資源配置的決定性作用,又要更好發揮政府作用。簡政放權是要把本來屬於市場、公眾、企業、社會組織和地方政府的權力交出去,但放權不等於一放了之,完全撒手不管。簡政放權以後,政府監管必須跟進。簡政放權、放開放活是改革,實施有效監管、管住管好也是改革。這兩者都是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內在要求,不可或缺,不能偏廢。
二、推進政府治理現代化的重要環節。
簡政放權,化繁為簡,是建設現代化政府的必由之路。同時,實施有效監管是政府治理現代化的重要標志。只有把不該由政府管理的事項轉移出去,才能從制度上保障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發揮決定性作用。同時,政府也應更好履行創造良好發展環境、維護社會公平正義,以及宏觀調控、市場監管、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等各項職能,建設法治政府、創新型政府和服務型政府。
三、順利推進改革發展的迫切需要。
我國改革開放和經濟社會發展的主流是好的,但存在的突出問題是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本身還不夠完善,市場秩序還不夠規范。其重要原因是對市場主體缺乏監管或監管力度不夠。在繼續簡政放權的情況下,只有「放」和「管」兩個輪子一起轉,在降低門檻的同時,及時創新和加強事中事後的監管,才能走出「一放就亂、一管就死」的怪圈。
四、在新的歷史條件下搞好政府監管,一要創新,二要加強。
確立與社會主義初級階段基本國情相適應,與開放、動態、信息化社會環境相適應的政府監管機制、手段和方法,確保政府監管更好地體現時代性、把握規律性、富有創造性、講求實效性。具體說來,可以在以下幾個方面著力:
五、加強頂層設計,科學實施監管。
按照健全與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相適應的現代化政府監管體系的要求,有步驟協同推進放權與監管改革。無論是行政審批、投資審批、商事制度改革,還是職業資格許可認定、收費管理和科教文衛體等社會領域改革,凡是需要加強事中事後監管的,都應當明確監管任務、內容、標准等。健全分工合理、權責一致的職責體系,從某一項放權開始就重新明確監管主體、職能、責任,並接受社會監督,做到監管有權、有據、有責、有效,避免出現監管過度或監管真空現象,搞好分類監管、協同監管、創新監管。對今後還需要放權的領域應預為之謀,在放權之前就做好創新和加強監管的設計工作。
六、完善監管體制,形成「大監管」合力。
①建立跨部門、跨行業的綜合監管和執法體系,把相關部門的監管事項和規則放到統一的監管平台上。
②構建協同共治監管體系。強化行政部門監管,充分發揮監管部門的職能作用;同時,廣泛吸引公眾參與監管,充分發揮社會組織作用,切實落實企業首負責任,重視發揮媒體輿論監督作用。
③推進社會信用體系建設。加快完善市場主體信用公示系統,推進各部門、各方面信息互聯共享,構建以信息公示為基礎、信用監管為核心的監管制度。
七、創新監管方式,提高監管效能。
①實施陽光監管。凡是不涉及國家秘密和國家安全的,各級政府都要把簡政放權後的監管事項、依據、內容、規制、標准公之於眾,並對有關企業、社會組織信息披露的全面性、真實性、及時性進行監管。
②推行智能監管。積極運用物聯網、雲計算、大數據等信息化手段創新和加強政府監管,全面開發和整合各種監管信息資源,加快中央部門之間、地方之間、上下之間信息資源共享、互聯互通。
③創新日常監管。建立「雙隨機」抽查制度,即隨機抽查監管對象、隨機指定抽查人員,既抽查公示信息情況,也抽查誠信守法狀況。發現問題,提出整改意見,及時發出黃牌警告或出示紅牌令其退出市場。
八、加快修法立規,提供法治保障。
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創新和加強監管。簡政放權的改革已全面展開,國家層面的法律法規修訂工作必須抓緊進行。應及時修改補充完善相關法律法規,為簡政放權之後行使監管執法職能、規范行政監管和執法提供製度引領和保障。特別是要嚴格執法,加大對違法違規行為的懲處力度,增強監管執法的威懾力、公信力,使監管對象不敢觸碰違法運行的紅線。
九、推進機構改革,強化綜合執法。
落實「創新執法體制」的要求,加快推進統一市場監管和綜合執法模式,構建「一支隊伍管市場」的綜合執法格局,形成市場監管、執法合力。已經建立綜合監管執法機構的地方,要充分發揮執法力量整合優勢,通過市場主體信用信息公示系統歸集、公示市場主體登記注冊、許可審批、行政處罰等信息,實現內部聯合執法。為了徹底解決目前多頭監管執法和權責交叉的問題,可以適時推進市場監管的大部門制改革。
十、提升隊伍素質能力,加強對監管者的監管。
著力提高各級政府人員的素質能力,特別是提高責任意識、擔當精神、專業能力,使他們能夠敏銳識別並發現問題、敢於揭露並解決問題。既不能包攬過多、胡亂作為,也不能撒手不管、懶惰不為。隨著簡政放權改革的進一步深化,應加強地方政府特別是縣(鄉)鎮基層的監管能力建設,適當調整職能機構,充實人員,強化培訓,增加技術設備,適應部分審批權下放和監管權增加的需要。建立對監管者的監督、評估機制,加強政府內部層級監督和專門監管。健全並嚴格執行監管責任制和責任追究制。
十一、深入研究監管理論,制定創新監管戰略。
新形勢下,如何創新和搞好政府監管,是一個亟須深入研究的重大課題。應深入研究新形勢下政府監管的理論問題,包括創新和加強監管的依據、內涵、原則和方法等。在推進理論創新的同時,還需抓緊研究制定具有中國特色、科學有效的創新政府監管戰略,加快建立現代化監管型政府,切實提高政府治理水平,從而更好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
『柒』 民間社會組織的崛起,給政府社會治理模式創新,帶來了哪些新的契機和問題
環境公益訴訟。
環境行動。
環境社會風險預防和化解。
環境信息公開和服務。
環境宣傳教育。
環境社會調查。
環境社會監督。
環境社會服務。
環境社會對話。
『捌』 如何做到創新社會治理體制改革
一、充分認識創新社會治理體制的重大意義
創新社會治理體制,是馬克思主義中國化的又一項最新成果,是我們黨對社會發展規律認識和把握的又一個新飛躍,實現了我國社會建設理論和實踐的又一次與時俱進。
二、實現政府治理和社會自我調節、居民自治良性互動
社會治理是全社會的共同行為。要加強黨委領導,發揮政府主導作用,鼓勵和支持社會各方面參與,從傳統的社會管理轉向時代發展要求的社會治理,努力在實現政府治理和社會自我調節、居民自治良性互動上取得成效。
三、鼓勵和支持社會組織參與社會治理,激發社會活力
社會組織是社會治理的重要主體和依託。改革社會組織管理制度,鼓勵和支持社會力量參加社會治理、公共服務,對於激發社會活力、鞏固黨的執政基礎具有重要作用。
四、建立暢通有序的訴求表達、心理干預、矛盾調處、權益保障機制
社會治理要以大力發展經濟、保障和改善民生為治本之策,從源頭上減少社會矛盾和問題,同時,必須建立暢通有序的訴求表達、心理干預、矛盾調處、權益保障機制,使社會矛盾和問題不斷得到及時化解和向好的方面轉化。
五、健全公共安全體系
公共安全事關人民安居樂業、社會安定有序、國家長治久安。健全以食品葯品安全、安全生產、防災減災救災、社會治安防控等為基本內容的公共安全體系,是社會治理面臨的重要課題。
(8)政府治理創新擴展閱讀:
創新社會治理體制體現了馬克思主義的群眾觀點
堅持人民是歷史創造者,堅持人民主體地位,這是馬克思主義群眾觀點的基本原理,也是馬克思主義政黨同其他一切政黨的根本區別之一。
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是億萬人民自己的事業,社會建設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總體布局的組成部分,社會治理是社會建設的重要內容,在創新社會治理體制中必須堅持人民主體地位、發揮人民主人翁精神、尊重人民首創精神,最廣泛地動員和組織人民積極投身社會治理。
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提出,實現政府治理和社會自我調節、居民自治良性互動;促進群眾在城鄉社區治理、基層公共事務和公益事業中實行自我管理、自我服務、自我教育、自我監督;
建立暢通有序的訴求表達、心理干預、矛盾調處、權益保障機制,使群眾問題能反映、矛盾能化解、權益有保障;維護最廣大人民根本利益,確保人民安居樂業、社會安定有序等。
這些要求突出了人民在社會治理中的主體作用,堅持了社會治理為了人民、依靠人民、成果由人民共享,充分體現了當代中國共產黨人對馬克思主義群眾觀點的牢固把握和高度自覺。
『玖』 創新政府治理,打造服務型政府,應將組織結構優化為什麼
創新政府治理,打造服務型政府,應將組織結構優化為大部門、內協同性、集成化。
黨的十容八大報告提出,要按照建立中國特色社會主義行政體制目標,深入推進政企分開、政資分開、政事分開、政社分開,建設職能科學、結構優化、廉潔高效、人民滿意的服務型政府。
『拾』 如何實現大數據時代的政府治理創新
隨著信息技術的飛速發展,各領域的數據量都在爆發式增長,尤其在雲計算、物聯網、移動互聯網等it技術得到廣泛應用之後,數據的增長實現了從量變到質變的轉型,大數據如浪潮般席捲而來,人類社會進入大數據時代。大數據不僅僅只是一次顛覆性的技術革命,更是一場思維方式、行為模式與治理理念的全方位變革,尤其在政府治理領域,大數據帶來了巨大的變革潛力和創新空間。在「全面深化改革,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的時代背景下,應充分重視大數據在政府治理中的重要價值,牢牢抓住大數據為政府治理提供的創新機遇,切實提高各級政府部門的治理能力。
一、大數據為政府治理理念轉型帶來新機遇
治理理念的轉型是提升政府治理能力的前提,理念的轉型需要新文化、新思維的融入,大數據所蘊含的數據文化與數據思維恰好可以為治理理念轉型提供突破口,基於大數據探索政府治理的多元、多層、多角度特徵,最終實現以政府為主體的政府管制理念向以協同共治、公共服務為導向的政府治理理念的轉型。在大數據時代,政府治理的依據不再是個人經驗和長官意志,而是實實在在的數據,在過去深入群眾、實地調研考察的基礎上,系統採集的客觀數據和實證分析的科學結果將成為最為重要的政府決策依據。「尊重事實、推崇理性、強調精確」的特徵和「用數據說話、用數據決策、用數據管理、用數據創新」的理念將成為政府治理理念轉型的核心要義。
二、大數據為政府治理模式創新帶來新機遇
大數據通過把數學演算法運用於海量數據,從數據中尋找相關關系,通過這種相關性預測事情發生的可能性,這是大數據方法論的核心思想。此外,依託於大數據技術和平台,通過外包、眾包等靈活的組織方式,可以推動政府治理的組織架構從科層、分割、封閉向開放、協同、合作轉型,因此把大數據的方法和手段引入到政府治理領域,是實現政府治理模式創新的有效路徑。基於上述方法論,大數據為政府治理模式創新帶來的新機遇主要包括:從粗放式管理到精細化治理、從單兵作戰型管理到協作共享型治理、從被動響應型管理到主動預見型治理、從電子政務管理到政府2.0治理、從風險隱蔽型管理到風險防範型治理,最終實現全面數據驅動的治理模式創新。
三、大數據為政府決策科學化帶來新機遇
隨著公共事務的日益復雜,僅憑個人感知已經很難全面了解所有正在發生的事情並做出正確判斷,政府部門想要提高決策的科學性,就需要把大數據思維與技術運用到政府治理與決策中,依靠大規模數據的收集來直觀呈現經濟社會運行規律,通過相應的數據挖掘來輔助政府部門進行科學決策。大數據為政府決策科學化帶來的機遇主要體現在兩個方面:首先,在決策的制定階段,大數據背景下,政府決策不再是個別領導幹部「拍腦袋」做出的,而是通過「用數據說話」,讓聽得見炮火的人(數據)做出決策,這樣的政府決策是在對客觀數據進行科學分析、充分了解客觀現實的基礎上做出的,這樣大大提高了決策的精準性、適用性和科學化水平;其次,在決策實施效果的跟蹤反饋階段,通過物聯網和社交網路的普及,大量的客觀數據能夠快速匯集給決策者,通過這些數據對決策的實施過程和效果進行實時監控,能夠更全面地掌握決策的實施效果和下一步的改進方向。
四、大數據為政府服務效能提升帶來新機遇
提升政府服務效能是政府治理能力提升的重要支撐,也是大數據背景下服務型政府建設的關鍵所在,在政府治理的范疇下,提升政府服務效能主要包括政府部門行政審批的效率提升和公共服務產品的質量提高兩個方面。在提升行政審批效率方面,大數據可以打通各個政府部門的信息孤島,打破各部門數據的條塊分割,通過構建統一的政府行政審批雲平台,讓數據為老百姓「跑腿辦事」,省去了「跑斷腿、磨破嘴,辦事跑十幾個部門,蓋幾十個公章」的苦惱和無奈,這樣既提高了行政審批效率,又節約了政府開支。在提高公共服務產品質量方面,大數據通過對公共服務產品數據和服務對象數據的挖掘、分析,提升公共服務產品供給的精準化、分層化、個性化;通過公共數據的開放和兼容,讓公眾參與到公共服務產品設計、提供和監督等各個環節,實現公共服務產品質量的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