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整治內容
『壹』 土地整治的內容之一: 農村居民點整治
長期以來,由於我國農村集體土地產權主體不明晰,村鎮建設缺乏科學規劃或規劃沒有得到有效實施,以及對農村宅基地審批管理不夠嚴格等原因,農村居民點土地利用在總體上比較粗放,呈現出農村居民點用地總量偏大,村莊用地規模偏小,村莊用地布局分散、集約化程度低,建新不拆舊、一戶多居的特徵。村莊建設用地盲目發展和無序建設佔用大量農地,成為農用地面積減少的一個重要原因。因此,對農村居民點用地整治,合並空心村,建設中心村,加大農村宅基地建設密度,提高建築容積率,復墾非農建設用地,增加有效耕地面積,是保護農地資源的一個重要途徑。農村居民點用地整治潛力即是土地整治對農地保護貢獻的表徵,整治潛力越大說明對農地保護的力度越大。
農村居民點用地整治是社會經濟發展的必然產物,是土地整治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我國的農村居民點用地整治主要是指按照土地利用總體規劃、鄉鎮總體規劃和新的用地標準的要求,對中心村、空心村、自然村的居民宅基地進行重新規劃、整理合並和建設。通過遷村並點、農戶搬遷和社區建設減少農村建設用地規模,增加農用地規模,以提高農村土地的集約利用程度,實現城鄉建設用地增減掛鉤目標,同時,改善農村社區生活設施和生態環境,統籌城鄉發展。
在我國現階段的社會經濟發展背景下,農村居民點用地整治的根本目的是將粗放利用的建設用地(如空心村)復墾為農用地,增加有效耕地面積,實現耕地總量動態占補平衡的戰略目標,保護農地資源。
(一)農村居民點用地整治的模式
我國地域類型復雜,社會經濟條件差別很大,農村居民點用地整治應根據不同的區域特點採用不同的運作模式,才能取得預期的效果。
1.農村城鎮化型用地整治模式
在經濟水平較高的城郊結合部和集鎮,有較強的農村城鎮化趨勢。應將農村居民點用地整理規劃納入城鎮規劃體系,積極提倡建公寓式樓房,集約化生產設施,規模化經營農業,一般要求統建聯建,由此可以降低人均用地標准,提高土地利用率,節約農用地建設佔用面積。例如浙江省海寧市馬橋鎮建中村按這一模式使人均農居點用地從125m2降到97m2。
2.自然村縮並型用地整治模式
自然村大多為歷史上農民為方便生產而散居後逐步形成的,一般規模較小,極不利於行政管理和農民生活質量的改善。對於那些規模過小的自然村,應根據經濟發展狀況,向中心村縮並,同時對小村舊址進行復墾還耕。例如安徽六安地區霍邱縣洪集鎮的尚善村,土地整治前,全村2000人分散居住在128個自然村,老宅基地佔地80多公頃。經過土地整理,全部居民點規劃到9個居民區,宅基地由過去的80多公頃減到5.33hm2,同時將老宅基地還耕,新增耕地74.67hm2。
3.中心村內調型用地整治模式
中心村的規模一般為幾十戶到數百戶,其用地范圍較大,既不適宜合並,也不適合搬遷,必須按照合理布局、節約用地的原則,對老宅基地進行統一調整,優化布局,充分利用閑置地和廢棄地,不斷提高土地利用的集約化水平。例如湖北襄陽縣黃渠河鎮按照這一模式改造老村莊10個,連同部分移村騰地,共凈增耕地66.8hm2。
4.異地遷移型用地整治模式
分布於偏遠山區的一些村落,因交通不便,自然條件差,就地改造難度大,應異地遷移到區位條件較好的中心村,並對舊宅基地進行復墾還耕。例如浙江省泰順縣,原屬國家級貧困縣,對於分布在偏遠山區的一些貧困村,逐步採取異地遷移扶貧模式,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二)農村居民點用地整治的農地保護潛力測算
農村居民點用地整治的農地保護潛力主要是指通過對現有農村居民點改造、遷村並點等,可增加有效農用地面積的潛力。目前來說,我國農村居民點用地整治主要是為了增加耕地,因此,農村居民點用地整治的農地保護潛力實則為耕地保護潛力。
根據不同的方法,依據不同的標准,可以測算出我國農村居民點用地整治的農地保護潛力,也即土地整治可以保護的農用地面積。一般來說,主要有以下測算方法(吳小紅,2006)。
1.以人均農村居民點用地標准測算農地保護潛力
根據現狀居民點用地與國家規定的人均建設用地標准所形成的理論用地面積的差值來計算農地保護潛力。按潛力的表現形式,可分為現狀潛力和規劃潛力。現狀潛力是指按現狀人口、現狀用地標准計算的潛力,反映的是現狀人口條件下居民點整理的農地保護潛力空間;規劃潛力指按規劃人口、規劃用地標准計算的潛力,反映的是規劃人口條件下居民點整理的農地保護的潛力空間。即一是以人均用地標准和該地區現狀農村人口數來計算,二是考慮規劃期內用地標准和農村人口變動這兩個因素對整理潛力的影響,以規劃目標年人均用地標准和農村人口數來算。
計算公式為:
農地保護層次論
式中:S———農村居民點用地整理的農地保護潛力;
Sxz———現狀居民點用地面積;
B0———整理後人均用地標准;
Q0———現有農村人口數;
Bt———規劃目標年人均用地標准;
Qt———規劃目標年人口數。
根據式(10-1),如果按照國家規定的人均農村居民點用地最高限指標150m2計,則全國可整理出農居點用地377萬hm2,即可增加農用地377萬hm2(現狀居民點用地按照1996年1756萬hm2,農村人口按照92559萬計算,下同)。若能將其中的1/3復墾作耕地,則可增加耕地面積約126萬hm2(摺合1890萬畝)。
若農民能進一步提高珍惜土地的自覺性,充分利用宅前屋後的每寸土地,據調查人均100m2用地已完全能滿足農民生產和生活用地的需求,由此全國可整理出農居點用地約839萬hm2,即可增加農用地839萬hm2,以1/3復墾為耕地計,可新增耕地280萬hm2(摺合4200萬畝)。
2.以戶均農村居民點建設用地標准測算農地保護潛力
根據現狀居民點戶均用地與國家規定的戶均建設用地標准所形成的理論用地面積的差值來計算農地保護潛力,亦可採取上述兩種思路:用戶均用地標准、該地區現狀農戶數以及規劃目標年戶均用地標准、規劃農戶數來計算。
計算公式為:
農地保護層次論
式中:S———農村居民點用地整理的農地保護潛力;
Sxz———現狀居民點用地面積;
B0———整理後戶均用地標准;
Q0———現有農戶總數;
Bt———規劃目標年戶均用地標准;
Qt———規劃目標年農戶總數。
3.閑置宅基地抽樣調查法
選取能代表評價區域內農村居民點閑置情況的典型鄉鎮作為樣點,調查農村居民點內部閑置土地面積,算出土地閑置率,以此測算農村居民點整理的農地保護潛力。
計算公式為:
農地保護層次論
式中:S———農村居民點用地整理的農地保護潛力;
Sxz———現狀居民點用地面積;
a———土地閑置率。
4.以城市用地標准測算農村居民點用地整理的農地保護潛力
針對城市近郊區的農村居民點統建聯建,提倡公寓式樓房建設的整理潛力計算,不能再按照農村宅基地標准測算人均用地,因其用地布局和結構已經趨於城市用地標准,應根據城市人均建設用地標准進行計算。同時,這些村落的人口不能只計算行政村人口,要充分考慮其對城市住宅的分流功能,充分考慮外來常住人口的用地需求。
計算公式為:
農地保護層次論
式中:S———農村居民點用地整理的農地保護潛力;
Sxz———現狀居民點用地面積;
B———城市人均用地標准;
Q———村內常住人口數。
公寓式樓房按每套162m2,底層架空作農具設施存放,佔地3.6(開間)×6(間數)×50(進深15m+日照間距)m2,可建七層12套至少供36人居住,則人均居住用地45m2,公共設施、公益事業用地按每人5m2計,公寓式樓房可按每人50m2進行潛力分析。
農村統建聯建最能被農戶接受的是三層磚混,佔地144m2,按每戶3人計,則人均居住用地48m2,公共設施、公益事業按每人5m2計,統建聯建可按每人53m2計算潛力。
『貳』 土地整理主要是做什麼
土地整理是指在一定區域內,根據土地利用總體規劃與圖例整理專項規劃,對田、水、路、林專、村等實行屬綜合整治,調整土地關系,改善土地利用機構和生產生活條件,增加可利用土地面積和有效耕地面積,提高土地利用率和產出率的活動。
土地整理一般可分為兩大類,即農土地整理與市地整理。根據我國國情,現階段土地整理的重點在農村地區。土地整理的主要內容包括:(1)調整農地機構,歸並零散地;(2)平整土地,改良土壤;(3)道路、林網、溝渠等綜合建設;(4)歸並農村居民點、鄉鎮工業用地;(5)復墾廢棄土地;(6)劃定地界,確定權屬;(7)改善環境,維護生態平衡。
『叄』 什麼是土地整治規劃
土地整治規劃 是以土地整治為核心內容的規劃。土地整治是指通過採取生物內措施和工程技術措容施,改變土地的生態環境,以建立新的有利於人類生產活動的生態系統平衡,提高土地利用率和產出率,使土地資源能持續利用。土地整治是在一定地域上進行的,土地整治主要包括水土流失地的整治、鹽鹼地的整治、風沙地的整治、沼澤化土地整治和紅黃壤綜合整治等類型。
『肆』 土地整治具體項目
土地整治是指對低效利用、不合理利用、未利用以及生產建設活動和自然災害損毀的土地進行整治,提高土地利用效率的活動。土地整治是盤活存量土地、強化節約集約用地、適時補充耕地和提升土地產能的重要手段。在我國將土地整治與農村發展,特別是與新農村建設相結合,是保障發展、保護耕地、統籌城鄉土地配置的重大戰略。
一、促進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
隨著我國綜合國力的不斷增強,當前我國經濟社會發展已經進入統籌城鄉發展,實行工業反哺農業、城市支持農村方針,改變農村的落後面貌的新階段。實現這一目標的重點是加強農業設施建設,提高農業綜合生產能力,推進現代農業建設;加大農業投入力度,努力增加農民收入。
我國農地整理主要是田、水、路、林、村的綜合整治,土地開發整治與新農村的建設密切相關。多年的實踐已經證明,通過農田特別是基本農田整治,加強農田基礎設施建設,可以有效改善農業生產條件,提高農田生產能力,降低農業生產成本;可以有效改善傳統的農用地利用格局,擴大經營規模,促進農業增效和農民增收;通過改造舊村,歸並農村居民點,可以有效改變農村面貌,提高農民居住水平和生活質量。
二、保護耕地資源,確保國家糧食安全
耕地是糧食生產的第一資源,解決我國糧食問題必須立足於國內基本自給。隨著人口增長和生活水平的提高,我國糧食需求將繼續增加,保護耕地、確保國家糧食安全的壓力將日益加重。要切實做到有效控制耕地減少過多的狀況,確保糧食安全,必須穩定一定數量和質量的耕地特別是基本農田。這事土地開發整治工作首要的目標和任務。基本農田的土地整治將是加強基本農田基礎設施建設、提高基本農田質量、改善基本農田生產條件的主要手段。
三、建設生態文明
是否促進生態環境的良性循環是衡量土地利用可持續的重要指標。為了實現土地資源的可持續利用,土地開發整治首先要改善人類所賴以生存的土地生態,這是增加耕地面積、提高土地利用率的前提和基礎。
四、建設用地集約節約利用
實行集約節約用地,以盡可能少的土地資源消耗獲得最大的綜合效益,是黨中央、國務院的重大戰略決策,是落實科學發展觀的一項基本要求,是關系我國現代化建設全局的重大問題。
『伍』 德國土地整治規劃的內容有哪些
德國土地整理發展到現在,已形成有政策扶持、法律保障、規劃管控、自主申請、多方參與的穩定發展格局。基層根據需求,可選擇適合自身條件的土地整理項目類型,申請政府支持。開展土地整理並不急於求成,也不追求一步到位,而是按照整體規劃、分期實施的方式,逐年推進,務求實效,注重長期效益和可持續利用。從發展歷史來看,德國土地整理的主要特點集中在以下五方面。
1.1目標不斷更新
土地整理的內容和目標隨社會經濟發展不斷更新,但起初的整理內容至今仍在開展並發揮著作用,土地整理的發展是繼承與發展,並沒有完全揚棄。德國土地整理起源於1769年,巴伐利亞州的土地整理更可追溯到1550年[5]。到19世紀初,土地整理已見諸於法律條文[6],隨著社會經濟的發展,管理水平逐步提高,土地整理內容也不斷增加。
總體來看,德國土地整理大致經歷了3個階段:①中世紀至1900年,社會生產力比較落後,土地整理的目的主要是小塊並大塊,以改善農業生產條件;②從1930年起,工業化快速推進,社會經濟高速發展,土地整理主要用來儲備土地,以供高速公路的修建及公共建設事業的發展,同時通過土地整理使被基礎設施建設打亂的地塊重新規則化;③20世紀70年代起,社會經濟高水平平穩發展,回歸自然成了人類關注的焦點,促使土地整理增加了自然保護和景觀保護的內容,通過土地整理來改善居住條件、保護環境和景觀成為主題,提高農業產量已不是土地整理的主要目的。
2001年以來,德國各州都進行了大規模的土地整理工作,包括為數較多的村莊革新,以及因水利、能源、交通等大型基礎設施建設而進行的建設用地整理。據介紹,巴伐利亞州7×104km2餘的土地中,60%的土地經過了土地整理,18%的土地正在進行整理,20%的村莊正在進行革新。通過土地整理不僅有效改善了居住條件和生態景觀,農業生產條件的改善也收到了很好的經濟效益。
1.2法制全面實用
在德國與土地整理密切關聯的法律有空間規劃法、土地整理法和建築法。空間規劃法規定土地用途管制和土地利用方式的規則,建築法規定各項建設活動的行為准則,土地整理法是關於土地整理的專項法律,規定了土地整理的主體、程序、各方的責任等。1886年巴伐利亞州頒布了德國第一部土地整理法,德國聯邦土地整理法主要是為了適應第二次世界大戰後土地利用關系的變化於1953年頒布的[7],並於1976年和1982年進行了兩次修訂。德國聯邦土地整理法明確規定了土地整理的目的、任務和方法、組織機構及其職能、參加者的權利與義務、土地整理費用、土地估價、權屬調整及成果驗收等內容。土地整理法還規定,每個州的最高行政法院要設立土地整理法庭,負責審議和處理相關的訴訟案件和糾紛。在州一級土地整理局(農村發展局)內部還設有一個獨立的爭議仲裁機構,專門負責解決土地整理過程中出現的爭議。德國與土地整理有關的各項法律都隨著社會經濟的發展及時修訂,以保證法律的實用性和有效性。
1.3堅持規劃管控
德國土地整理是實施空間規劃的重要措施,空間規劃下位一般會編制控制性詳規和更具體的建設規劃。對土地整理來說,這種規劃體系類似於我國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和土地整治規劃。德國各級政府設有專管規劃的機構,全國、各州都分區域和層次進行規劃,以城市為中心劃分規劃區。根據中心城市的作用和影響,分成不同層次的規劃區。不同層次規劃有不同的內容和粗細程度,這樣就形成了全聯邦的規劃體系。制定規劃要充分考慮人民基本生活需要及保持自然景觀。就一個鄉鎮來說,空間規劃包括農地規劃、林地規劃、景觀規劃、村鎮改造規劃、小區建設規劃等,各項規劃都有其具體內容。規劃經批准實施就具有法律效應,所有單位和個人必須嚴格執行。一般情況下,規劃不做調整,保證了規劃的嚴肅性和各項建設活動依規建設的延續性。
1.4注重多方參與
在規劃編制階段,主編部門就要邀請各有關部門充分研討,吸收各方的意見和建議,以及各部門的發展計劃,把各方的觀點和計劃落實到規劃中,應該說空間規劃是一種綜合規劃,充分考慮了實施性和可操作性。土地整理局(農村發展局)是德國負責土地整理的官方機構,負責制定有關土地整理的規章制度和技術規則,並組織其實施,在土地整理過程中承擔執行有關法律規定和有效使用土地整理經費的法律責任。但土地整理項目的申請由農民和地產主自主申請,土地所有者是土地整理項目實施的主體,並承擔一定的費用。土地整理項目的規劃方案要充分徵求所有地產主和利益相關方的意見,達成一致後才能組織實施。在整個項目的建設實施過程中,土地整理局扮演的更多是指導和服務的角色。這種土地整理管理機制充分調動了有關各方的積極性,也很好地保證了項目建設實施的質量。
1.5基礎資料翔實
德國土地管理和土地整理的基礎資料管理集中體現在地籍薄的建設和管理上。全國每一宗土地的土地類型、土地利用類型、質量狀況、地上建築物狀況、權屬狀況、抵押情況和空間屬性等在地籍薄上都有詳細記錄。地籍薄由財政部和法院共同管理[8],體現了土地的財產屬性和法律保護私有財產的意志。地籍薄上通用的信息向社會公開,公眾可免費隨時查詢,涉及單位和個人隱私的信息需申請批准後才能查閱。地籍薄一般定期更新,但有重大變化的,如土地整理項目完成後,要隨時更新,以保持地籍資料的時效性。德國每年對全國的土地進行一次航拍,航拍信息錄入地籍薄,作為全社會開展土地利用活動的依據和基礎。
『陸』 什麼是土地整理土地整理包括哪些內容
「土地整理」是指通過採取各種措施,對田、水、路、林、村綜合整治,提高耕地質量,增加有效耕地面積,改善農業生態條件和生態環境的行為。
「土地整理」包括對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的要求,結合土地利用現狀,採取行政、經濟、工程、技術、法律等手段,通過對土地利用結構進行調整,對土地資源進行重新分配,以達到協調人地關系,提高土地利用率和產出率,改善和保護生態環境,促進土地資源可持續利用。
『柒』 什麼是土地整治規劃
土地整治規劃是重要的土地利用專項規劃,是科學指導土地整治工作的重要依據。回
《土地整治規劃》答以土地主管部門和專業實踐領域的土地整治規劃工作為本底,具體內容包括:土地整治規劃概述、土地整治規劃的理論基礎、典型國家和地區的土地整治規劃、土地開發規劃、土地整理規劃、土地復墾規劃、土地治理規劃、土地整治規劃預評估。
『捌』 土地整理與土地整治的區別
土地整理是相對耕地區而言的,專指對耕地的整理,而土地整治是相對於所有的土地項目而言的,如土地開發、整理、復墾、村莊整理等,范圍要廣一點。
『玖』 什麼是土地綜合整治
一、土地綜合整治的內涵
早期,我國是把土地整理、土地整治作為挖潛農村土地,實現農村土地資源可持續利用的主要手段。但是對土地的改造並未能完全改善農村居民的生活質量,這就需要一個內容更加豐富、全面改善農村面貌的新舉措出現。土地綜合整治項目在吸收了其他農村土地保護和改良手段的基礎,恰好完成了別的途徑無法實現的任務,即真正地實現了農民生產、生活等方面的根本性轉變。
實際上,土地綜合整治是一個復雜的大概念,它包括利用、開發、保護、治理、法規、規劃、管理等諸多要素。概況地說,土地綜合整治,是通過土地要素的合理配置提高土地利用效率,通過土地、資本、技術結合,對人(農民)、產業以及社會經濟進行綜合的統籌,使農民從被動城市化到主動城市化,實現在一樣的土地過上不一樣的生活。
其主要做法包括:土地整治(農田整治、村落整治等)、發展非農產業,進行體制和機制創新,通過建立農村集體土地流轉市場、協調各方主體利益,以及進行配套制度改革等,最後的目標是實現「耕地佔補平衡有良方,土地節約集約有增量,農民安居樂業有保障,城鄉統籌發展有希望」。
土地綜合整治的根本目的是統籌城鄉,解決城鎮化發展過程中對土地的需求,為了避免再出現如本書第二章所指出的各種問題,必須避免計劃經濟體制下「一窩蜂」、「運動式」地進行,在一定的規則約束下,採取各種經濟、法律、行政的手段,穩步進行綜合整治。這里所說的規則,就是完善的空間規劃體系。完善的空間規劃體系能夠保證在實施土地綜合整治時,各個部門形成合力,協同做好土地綜合整治涉及的土地整理、城鄉建設、產業布局,避免出現多頭管理、政出多門以至於政策措施之間出現沖突,降低土地綜合整治效果。這部分內容將在本書第八章第一節中進行詳細分析。
二、土地綜合整治的內容
(一)農田整治——提高耕地集約節約利用
耕地是保障一個地區實現可持續發展的基礎性、不可替代性的重要資源。耕地保護工作事關國家糧食安全和社會穩定大局。國家要發展,首先就要解決13億多人的吃飯問題,要解決吃飯問題,就必須保護相當數量和質量的耕地。加強耕地的保護和合理開發利用,始終是我們必須高度重視並研究解決的戰略性問題。因此,我國將保護耕地作為一項基本國策。
開展農田整治是對耕地、宅基地和集體建設用地進行整理復墾,在新增加耕地的同時,做到田成方、樹成行、路相通、渠相連、旱能澆、澇能排,建成集高效農業、節水農業、循環農業和集約化農業為一體的高標准農田,為規模經營和發展現代農業創造條件。
通過土地綜合整治,將農民遷移到新建小城鎮居住,可以把布局分散、數量很大、使用效率很低的農民宅基地集中起來,統一整理復耕還田。整理復墾後的土地,會大大超過小城鎮建設所佔用的耕地,確保耕地沒有減少,實現了土地使用集約化。
如台灣的農地重劃使每一塊地均能直接臨路、灌溉及排水,並透過土地交換分合,集中農戶土地,便於農機耕作及農事管理,加速農業現代化,提高農民所得。通過農地重劃,促進了台灣農村土地的機械化、市場化、現代化,並且對台灣的農村經濟發展有著舉足輕重的作用。
同樣,成都的城鄉互惠共享的「金土地工程」也通過土地綜合整治,極大地釋放了土地資源。在舊有的經濟模式下,成都市耕地一直存在中低產田(土)比重較大、田塊過小過多且不規整、田埂和田間道路佔地較多等問題,造成土地資源浪費,也不適應農業規模經營發展。根據測算,如果通過對這些土地進行規模整理,可整理新增耕地10%以上。此外,成都歷史形成的農村居民住宅有95%都是以自然村落、院落或獨戶居住,用地達146萬畝左右,人均佔地面積150平方米,呈現「散、多、亂」狀況。而通過實施土地整理工程,引導農民集中居住,人均佔有集體建設用地面積可下降到70平方米左右,全市將騰出60萬畝集體建設用地。
同樣,德國巴伐利亞也是通過土地整理1,推進農業現代化。巴伐利亞和歐美許多地區一樣,隨著經濟的發展,大批農民很難靠單純的農業生產維持生計。巴州政府千方百計地阻止農民賣掉田產,幫助他們在本地開辟新的生路。一方面,在制定村鎮整體發展規劃基礎上,推行農村「土地整理」,提高土地的利用率。通過政府財政補助,將村莊分散的小塊土地進行合並,以便於大型農業機械進行耕作;通過土地置換,將優等的土地用於農業,劣質的土地用於建設基礎設施和工廠企業;通過土地整理,建設田間道路、排灌設施,使農村用地更加符合農業發展的要求。同時,調整農村產業結構,積極推廣機械化作業,組建合作社,提高農業生產的集約化和現代化水平。在上個世紀30年代,巴伐利亞一個農民只能養活10個人,農民占從業人員的33%。如今巴州一個農民可以養活100個人,農民人數僅佔全部從業人員的3%。與50年前相比,現在巴伐利亞的農民已從140萬人減少到21.4萬人。但是,農村經濟卻在不斷發展,不僅為居民提供了種類豐富的農產品,而且成為全州經濟發展的重要組成部分。全州農業和農產品加工業的年產值為320億歐元(其中純農業產值為60億),是僅次於汽車和機器製造業的第三大產業。農產品的出口額由1970年的5億多歐元增長到現在的45億多歐元。目前巴州有三分之二的中小企業紮根於鄉間,其中農業企業14萬個(佔全德的三分之一)。許多農村企業都開展多種經營,有56%的企業非農業收入高於其農業收入。
『拾』 土地整理項目建設內容有哪些
以前主要分成四大工程:土地平整、農田水利、田間道路和其他工程。新版定額中已經把四大工程改為五大工程,即增加了生態防護工程
具體建設無非是田塊平整、溝、路、渠、橋、涵、閘、泵、站、機井、等等這些工程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