審計整改通知書
1. 如何做好內審工作
當前,我國經濟進入經濟發展新常態,經濟形勢日趨復雜,中高速、優結構、新動力、多挑戰成為新常態下的主要特徵,作為地方性金融機構的農商銀行,如何適應新常態,進一步加強審計監督,完善內部控制,積極發揮審計工作「免疫功能」作用,有效推進農商行加快現代企業建設步伐,促進業務健康有序發展,是具有重要意義的課題。本文擬結合農商銀行新常態下審計工作出現的新變化、分析當前審計工作存在的問題及對策建議。
【關鍵詞】:農村商業銀行 內部審計 趨勢 思考
內部審計是一種獨立、客觀的監督、評價和咨詢活動,是農村商業銀行內部控制的重要組成部分。它通過審查和評價經營活動及內部控制的適當性、合法性和有效性來促進組織目標的實現。隨著農村金融機構改革的不斷深化,市場競爭的持續加劇,農村商業銀行的審計工作也越來越被各級管理者所重視,逐漸被用來進行評價及改善內部經營活動,反映風險狀況,鞏固增強內部控制和公司法人治理基礎。特別是在經濟新常態下,農村商業銀行做好適應准備工作至關重要,這要求農村商業銀行亟需改變工作理念,圍繞業務發展和經營管理重點,堅持風險為導向,全面加強審計體系建設,不斷創新審計方式方法,進一步提升審計工作的制度化、信息化和精細化水平,實施審計工作精細化管理,大力提高審計工作質量。
一、新常態下農商銀行內審工作的新變化
(一)審計觀念上出現新變化。以山東省農村信用社為例,近年來,其連續多年出台《審計運行質量考核辦法》,定期通報審計工作開展情況。利用審計信息系統數據,對審計部門開展的項目數量、審計發現問題數量及風險程度、零問題項目等方面進行分析、排名,以簡報形式進行通報並納入考核。這種考核高壓模式帶來的結果倒逼了農村商業銀行內審部門審計觀念的轉變,實現了審計效率「由鬆散到緊湊」、審計項目「由面面俱到到精準審計」、審計意識「由傳統到創新」觀念的轉變,以確保適應新形勢下審計工作的新特點,引領審計工作持續健康發展。
(二)審計內容上的新變化。隨著互聯網金融時代的到來,現代金融業務與信息化、網路化的結合日益緊密,電子銀行整體呈現快速發展態勢,農村商業銀行對電子銀行的關注度也逐步加深。但相較其他國有大中型銀行,農村商業銀行電子銀行業務起步較晚,內審工作主要偏重於內部控制方面,所有檢查都是為了確保電子銀行的制度和風險防範措施得到執行,減少內部工作人員舞弊的可能性,對於電子銀行業務的合規風險、信息科技風險、客戶操作風險幾乎沒有涉及。另外,農村商業銀行逐步加強了對傳統主營業務的拓展研發,以山東省農村信用社為例,陸續新推出了「農貸通」、「易貸通」、「家庭貸」、「微信貸」等一系列金融產品,藉此不斷提升農村商業銀行的競爭實力。這些新情況要求農村商業銀行內審工作必須要緊跟實際形勢,逐步將審計觸角延伸到諸如信息科技、客戶經理操作風險審計、績效審計等新的領域,通過不斷完善審計內容,切實發揮內審工作監督、評價的重要作用。
(三)審計方式上的新變化。隨著雲數據的廣泛應用,大數據時代已經到來,農村商業銀行漸漸認識到大數據運用的重要性,在內審工作上逐步加大了非現場審計的頻率與比重,特別是農商行的業務已經走上數據集中批量處理的時代,合理運用審計軟體等輔助程序對電子數據進行批量處理,預先設置風險預警,建立各種風險審計模塊等將成為未來審計的發展方向。運用審計軟體進行審計,不但可以連接全行的總數據,還可以取得任何時間、轄內所有分支機構的全部數據,從而做到用最少的人力、物力、財力來實現達到最佳的審計效果。
二、新常態下內審工作存在的問題
(一)內部審計范圍狹窄,審計目標滯後。目前,農村商業銀行審計工作仍停留在「查帳審計」和「制度審計」的階段,沒有真正實施以風險導向的監督評價,部分農村商業銀行內審工作仍以信貸檢查較多,對其他資金業務檢查較少(例如票據、貼現、保險理財等)。按照現代內部審計先進理念要求,內部審計人員需要參與風險管理和治理過程,而不是單純的合規性審計。在審計監督的實際操作中,農商行審計工作還是著重於事後監督和靜態檢查,沒有完全實現對事前、事中及事後經營的全過程監督。審計人員很大程度上主要是在查錯防弊,而對農村商業銀行經營過程中深層次的矛盾和危及農商行生存的金融風險問題則關注不多。從某種意義上講,農村商業銀行的審計監督工作只是業務部門事後監督的延伸,只是對發現的問題提出了整改意見,無法實現從帳務基礎審計和制度基礎審計向風險基礎審計的功能轉變。另外,對風險管理、經濟效益等等方面的審計還涉及不深,這使得內部審計無法服務於農商行的經營管理,無法適應農商行快速發展的要求。
(二)內部審計成果運用效果較差。
內審的過程不只是一個實施審計發現違規問題的過程,同時也是一個挖掘問題根源的過程,因此必須加強內部審計成果的運用,防範違規事件再次發生。從目前的情況看,農村商業銀行內審成果運用僅僅停留在對違規問題的整改和違規人員的經濟處罰上,未及時對各條線問題進行匯總提煉,形成統一的審計風險提示或報告,通過審計將風險關口前移,嚴防各類風險。後續跟蹤審計力度不夠,審計整改僅僅「一改了之」,許多內審部門及人員在完成審計報告和下達整改通知書後,有一種「如釋重負」的感覺,認為可以好好休息一段時間,只需靜待被審計單位在規定時間之內提交整改報告,然後再決定後續審計的事實,缺乏了對整改結果的客觀評價,放棄了對整改過程的監督權和指導權,沒有形成規范的審計整改質量評價標准,因此,有可能因為被審計單位整改不到位導致審計資源浪費,內部審計的威懾作用和防範風險的作用沒有得到較好的發揮。
(三)部分審計人員素質參差不齊。內部審計工作知識面涵蓋廣泛,而在實際的工作中發現,部分審計人員沒有扎實的審計知識基礎,對基本的銀行業務沒有詳細的認識與了解,導致該部分內審人員無法發現銀行在運營過程中出現的問題,並及時採取措施處理,易造成風險隱患。尤其是近年來非現場審計的重要性逐漸體現,審計部門若想制定出完善的非現場審計模型,需要審計人員在制定非現場模型時考慮周全並准確提取數據,這就要求審計人員要充分了解各條線業務的具體操作流程,熟悉各風險點及業務薄弱點。相反,如若審計人員掌握不了相應的知識點,就會感覺「無從下手」,不能有針對性地提出審計建議,無法形成有效的審計模型,不利於非現場審計工作開展。此外,近幾年國家陸續實施一系列法律新規,部分審計從業人員知識更新無法同步,造成法律知識的一定缺失,這使得內部審計人員在審計時難以從宏觀層面上對銀行的不良狀況進行全面且科學的分析。
(四)內部審計活動缺乏獨立性
農村商業銀行是一個以盈利為目標的企業,在經營過程中,需要自負盈虧生存下去,追求利益最大化仍然是首要目標。當前,大部分農村商業銀行審計人員的人事任免、薪酬待遇等均掌握在管理層手中,無法與被審計部門割斷利益關系,獨立性明顯缺失。在這種情況下,內部審計人員既要監督商業銀行經營管理活動,又要被商業銀行管理層領導,缺乏必要的獨立性。如果農商行將自己的資金投入到高收益高風險的項目時,內審人員通過審計發現投資有很大的風險時,可能會忽略風險,站在「利益第一」的角度去服從高管層的命令,甚至在出示審計報告時,瞻前顧後,掩藏真相,不僅不能提供獨立、客觀的審計建議,還會使得內部審計喪失對風險的預警作用,增大審計風險的存在。
三、新常態下內審工作的建議與措施
(一)加強審計成果運用。內部審計一個很重要的職責就是要評價內部控制的充分性、有效性,及時提出整改建議。審計成果運用是審計工作的重要環節,直接關系著審計作用的發揮,因此加強審計成果運用是做好內審工作的重要環節。一是建議加大違規問題的整改力度。對審計部門檢查發現的問題,要求被查單位積極採取措施,查缺補漏,亡羊補牢,加大違規問題整改力度。對問題整改不力的,要給予嚴肅處理。推行整改問責制,保證內部審計意見的落實,發揮審計在預控風險、促進管理、保障經營目標實現等方面的作用。堅持整改後續跟蹤制度,特別要緊盯嚴重違規問題,不改到位不放過。二是加大違規問題的責任追究力度。要深刻反思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有責不究的危害,建立嚴格的違規責任追究程序,審計部門對發現的違規問題提出處理建議,按照規定程序處理到位,嚴肅問責與追究,特別應注意堅持問責管理責任人,增強審計警示的威懾作用。三是進一步拓寬審計成果運用范圍。內審部門要適時創新,充分拓寬審計成果運用范圍,完善審計評價機制,加強風險提示,最大限度地利用審計成果,督促制度完善、操作規范,促進內部管理,提高經營成果。四是建立完善審計風險提示制度。完善審計風險提示制度,擴大審計風險的覆蓋面,認真分析審計發現問題潛在的風險隱患,以風險提示單的形式抄送各業務管理部門,並進行必要的後續跟蹤,督促專業管理部門健全、完善制度辦法和管理措施,確保風險提示的效果。
(二)加強審計人員培訓。審計人員不同於一般的專業檢查人員。隨著業務領域的擴展,業務規模的快速發展,審計部門的角色職能將更寬泛、更重要,對審計隊伍建設要求更高,對審計人員綜合能力要求更強。一是營造良好的工作學習環境。以近期中央開展的「兩學一做」活動為契機,通過開展多形式的理想信念和革命傳統教育,引導審計人員正確對待名利,立足本職,敬業愛崗,扎實工作。建立良好的溝通機制,著力加強幹部與員工之間的思想溝通、建立並完善座談制度、審計項目交流點評制度、工作考核評估反饋制度等,以達到用良好的環境凝聚人才的目的。二是建立分層次培訓制度。條件允許的情況下,按照人才成長的軌跡,督促審計人員把個人的成長發展與社會責任有機結合,與現代審計事業的科學發展有機聯系起來,積極推動審計人員實現自身價值。根據轄內審計人員的實際情況,制定個性化的教育培訓計劃,通過再教育、業務培訓、輪崗培訓等方式,提高培訓效果,努力培養造就一批政治過硬、業務精通、作風優良、紀律嚴明、有戰鬥力的審計隊伍。對電子銀行、銀行卡、信息科技等專業技術含量較高的領域,可以聘請專家培訓,開展合作審計,增強審計人員的勝任能力。三是建立審計工作激勵約束機制。農村商業銀行審計部門可以對審計人員進行工作業績考評, 逐步建立審計人員職業發展規劃,實行等級管理制度。同時,要求審計人員工作中要敢於說實話、講實情,敢於堅持原則,主動揭露問題,否則造成審計風險,嚴肅追究審計人員的責任。
(三)加強審計質量控制。提高審計質量是提升審計價值的主要手段,通過開展各類審計活動提高審計質量,有效規避內審范圍窄、管理滯後等缺陷。實際工作中,可以重點加強經營決策的合規性、經營過程中的風險性、經營成果的真實性和所報告信息的可靠性等方面的審計監督,並提出具有連續性、可比性的審計報告。實行全過程審計質量控制,建立審計項目和審計人員的評價制度,確保審計立項准確、方案合理、操作規范、報告真實;加強對審計對象的靜態和動態分析,積極發揮審計的監督和評價職能;出具的審計結論要注重科學性和實效性,並出具有一定參考價值的審計意見,為部門研究工作提供依據,為領導決策提供參考。在具體的審計檢查中,審計過程可以實施分層交叉抽樣,按照時間段和人員分別抽取樣本,人員上做到對每一個參與業務的員工都進行抽樣,保證對某時間段內網點發生的所有業務進行抽樣;業務上可以以業務類型為單位監督業務辦理合規性,確保對樣本檢查的完整性,從業務開始到結束全流程進行合規檢查,確保所有橫向和縱向控制點均不被遺漏,確保審計評價監督事實客觀、完整。
(四)合理設置審計部門,保持審計部門獨立性。
完善公司的法人治理機制,切實發揮董事會、監事會、股東大會職責要求,解決公司法人治理「形似神不似」的頑疾,為內部審計制度的實施到位提供製度基礎。內審部門要認真履行銀監會《銀行業金融機構內部審計指引》賦予的職責,認真執行落實好審計委員會的工作職能,根據董事會授權組織指導好內部審計工作,只有這樣才能確保內部審計工作獨立於管理層及各職能部門等被監督主體,才能確保內審人員在工作中獨立做出判斷。同時,農村商業銀行也應合理規劃安排審計人員的薪酬福利,使其利益獨立於各相關審計部門,從利益保障上排除內部審計人員履職的顧慮。審計部門的設置上必須堅持獨立性原則和權威性原則,讓內審部門回歸本源,承擔起內審法律法規所賦予的神聖職責。
2. 近期的注冊會計師舞弊案例有哪些
中國注冊會計師協會會計師事務所執業質量檢查通告(第四號)
2012-02-21 11:01:00 閱讀6417次
2011年8月,部分媒體質疑承擔吉林紫鑫葯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紫鑫葯業)年度財務報表審計的中准會計師事務所(以下簡稱中准所)的審計質量。中國注冊會計師協會(以下簡稱中注協)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注冊會計師法》和《會計師事務所執業質量檢查制度》的有關規定,於2011年8月至11月對中准所執行的紫鑫葯業年報審計情況進行了專項檢查。現將有關情況通告如下:
一、檢查發現的問題
中注協在對紫鑫葯業2010年年報審計項目的檢查中發現,簽字注冊會計師在項目審計過程中沒有保持應有的職業懷疑態度,在審計程序的計劃和實施、審計證據的獲取以及審計結論的形成方面存在不當。主要在初步業務活動、風險評估程序的執行方面存在不足,對預付賬款、收入、關聯方及其交易未獲取充分、適當的審計證據,特別是在關聯方及其交易的審計方面違反了中國注冊會計師審計准則和職業道德守則。
二、對相關注冊會計師的懲戒
根據檢查發現的問題及專家論證結果,依據《中國注冊會計師協會會員執業違規行為懲戒辦法》,中注協懲戒委員會決定,給予中准所紫鑫葯業審計項目簽字注冊會計師劉昆、張忠偉通報批評。
當事人劉昆、張忠偉收到懲戒決定書後,在8個工作日內未提出申訴意見。對劉昆、張忠偉的懲戒決定自2012年1月16日起生效。
三、對中准會計師事務所的整改要求
針對檢查中發現的問題,中注協已向中准會計師事務所發出《整改通知書》,責成中准所加強質量控制體系建設,強化總所對分所的管理,限期進行整改,中注協將對其整改情況進行跟蹤檢查。
二〇一二年二月十七日
3. 審計整改通知書格式
審計整改通知書? 你可以參考有保留意見的審計報告的格式 http://www.mof.gov.cn/news/20060309_2249_13625.htm 這個上面都有的
希望採納
4. 中准會計師事務所待遇怎麼樣
待遇還可以的吧,應該補你住宿和吃飯錢的
5. 如何下達審計問題整改通知書
關於某審計部門在某審計中發現有關問題的整改通知
某單位:
某年某月某日,某審計部門在某審計中發現你單位存在以問題:
1、……2、……3、……
對以上問題,限你單位於某年某月某日前整改完畢,並將整改情況書面報送某處。
某單位
發文時間
6. 審計整改通知書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審計法》的有關規定,我局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對你單位的
進行了審計。並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審計法》第四十一條及相關法律、法規對有關問題進行了處理、處罰。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審計法》第四十七條、《中華人民共和國審計法實施條例》第五十一條、第五十四條的相關規定,現提出具體整改要求如下:
你單位應當自接到《審計決定書》、《審計報告》60日內將有關審計決定、審計建議事項、要求自行糾正事項執行完畢,同時將審計決定及審計建議執行情況、要求自行糾正的事項執行情況、所採取的措施等相關材料附後, 書面函告我局。如特殊原因未能如期執行,說明具體情況及所採取的措施,請一並函告。
如不按時整改、整改不力或拒不整改,將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審計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審計法實施條例》的有關規定處理。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