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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災隱患整改制度

發布時間: 2020-11-24 13:08:32

Ⅰ 安全消防制度

物業公司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一)消防安全教育、培訓制度

1、每年以創辦消防知識宣傳欄、開展知識競賽等多種形式,提高全體員工的消防安全意識。

2、定期組織員工學習消防法規和各項規章制度,做到依法治火。

3、各部門應針對崗位特點進行消防安全教育培訓。

4、對消防設施維護保養和使用人員應進行實地演示和培訓。

5、對新員工進行崗前消防培訓,經考試合格後方可上崗。

6、因工作需要員工換崗前必須進行再教育培訓。

7、消控中心等特殊崗位要進行專業培訓,經考試合格,持證上崗。

(二)防火巡查、檢查制度

1、落實逐級消防安全責任制和崗位消防安全責任制,落實巡查檢查制度。

2、消防工作歸口管理職能部門每日對公司進行防火巡查。每月對單位進行一次防火檢查並復查追蹤改善。

3、檢查中發現火災隱患,檢查人員應填寫防火檢查記錄,並按照規定,要求有關人員在記錄上簽名。

4、檢查部門應將檢查情況及時通知受檢部門,各部門負責人應每日消防安全檢查情況通知,若發現本單位存在火災隱患,應及時整改

5、對檢查中發現的火災隱患未按規定時間及時整改的,根據獎懲制度給予處罰。

(三)安全疏散設施管理制度

1、單位應保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暢通,嚴禁佔用疏散通道,嚴禁在安全出口或疏散通道上安裝柵欄等影響疏散的障礙物。

2、應按規范設置符合國家規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標志和應急照明設施。

3、應保持防火門、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標志、應急照明、機械排煙送風、火災事故廣播等設施處於正常狀態,並定期組織檢查、測試、維護和保養。

4、嚴禁在營業或工作期間將安全出口上鎖。

5、嚴禁在營業或工作期間將安全疏散指示標志關閉、遮擋或覆蓋。

(四)消防控制中心管理制度

1、熟悉並掌握各類消防設施的使用性能,保證撲救火災過程中操作有序、准確迅速。

2、做好消防值班記錄和交接班記錄,處理消防報警電話。

3、按時交接班,做好值班記錄、設備情況、事故處理等情況的交接手續。無交接班手續,值班人員不得擅自離崗。

4、發現設備故障時,應及時報告,並通知有關部門及時修復。

5、非工作所需,不得使用消控中心內線電話,非消防控制中心值班人員禁止進入值班室。

6、上班時間不準在消控中心抽煙、睡覺、看書報等,離崗應做好交接班手續。

7、發現火災時,迅速按滅火作戰預案緊急處理,並撥打119電話通知公安消防部門並報告部門主管。

(五)消防設施、器材維護管理制度

1、消防設施日常使用管理由專職管理員負責,專職管理員每日檢查消防設施的使用狀況,保持設施整潔、衛生、完好。

2、消防設施及消防設備的技術性能的維修保養和定期技術檢測由消防工作歸口管理部門負責,設專職管理員每日按時檢查了解消防設備的運行情況。查看運行記錄,聽取值班人員意見,發現異常及時安排維修,使設備保持完好的技術狀態。

3、消防設施和消防設備定期測試:

(1)煙、溫感報警系統的測試由消防工作歸口管理部門負責組織實施,保安部參加,每個煙、溫感探頭至少每年輪測一次。

(2)消防水泵、噴淋水泵、水幕水泵每月試開泵一次,檢查其是否完整好用。

(3)正壓送風、防排煙系統每半年檢測一次。

(4)室內消火栓、噴淋泄水測試每季度一次。

(5)其它消防設備的測試,根據不同情況決定測試時間。

4、消防器材管理:

(1)每年在冬防、夏防期間定期兩次對滅火器進行普查換葯。

(2)派專人管理,定期巡查消防器材,保證處於完好狀態。

(3)對消防器材應經常檢查,發現丟失、損壞應立即補充並上報領導。

(4)各部門的消防器材由本部門管理,並指定專人負責。

(六)火災隱患整改制度

1、各部門對存在的火災隱患應當及時予以消除。

2、在防火安全檢查中,應對所發現的火災隱患進行逐項登記,並將隱患情況書面下發各部門限期整改,同時要做好隱患整改情況記錄。

3、在火災隱患未消除前,各部門應當落實防範措施,確保隱患整改期間的消防安全,對確無能力解決的重大火災隱患應當提出解決方案,及時向單位消防安全責任人報告,並由單位上級主管部門或當地政府報告。

4、對公安消防機構責令限期改正的火災隱患,應當在規定的期限內改正並寫出隱患整改的復函,報送公安消防機構。

(七)用火、用電安全管理制度

1、用電安全管理:

(1)嚴禁隨意拉設電線,嚴禁超負荷用電。

(2)電氣線路、設備安裝應由持證電工負責。

(3)各部門下班後,該關閉的電源應予以關閉。

(4)禁止私用電熱棒、電爐等大功率電器。

2、用火安全管理:

(1)嚴格執行動火審批制度,確需動火作業時,作業單位應按規定向消防工作歸口管理部門申請「動火許可證」。

(2)動火作業前應清除動火點附近5米區域范圍內的易燃易爆危險物品或作適當的安全隔離,並向保衛部借取適當種類、數量的滅火器材隨時備用,結束作業後應即時歸還,若有動用應如實報告。

(3)如在作業點就地動火施工,應按規定向作業點所在單位經理級(含)以上主管人員申請,申請部門需派人現場監督並不定時派人巡查。離地面2米以上的高架動火作業必須保證有一人在下方專職負責隨時撲滅可能引燃其它物品的火花。

(4)未辦理「動火許可證」擅自動火作業者,本單位人員予以記小過二次處分,嚴重的予以開除。

(八)易燃易爆危險物品和場所防火防爆制度

1、易燃易爆危險物品應有專用的庫房,配備必要的消防器材設施,倉管人員必須由消防安全培訓合格的人員擔任。

2、易燃易爆危險物品應分類、分項儲存。化學性質相抵觸或滅火方法不同的易燃易爆化學物品,應分庫存放。

3、易燃易爆危險物品入庫前應經檢驗部門檢驗,出入庫應進行登記。

4、庫存物品應當分類、分垛儲存,每垛佔地面積不宜大於一百平方米,垛與垛之間不小於一米,垛與牆間距不小於零點五米,垛與梁、柱的間距不小於零點五米,主要通道的寬度不小於二米。

5、易燃易爆危險物品存取應按安全操作規程執行,倉庫工作人員應堅守崗位,非工作人員不得隨意入內。

6、易燃易爆場所應根據消防規范要求採取防火防爆措施並做好防火防爆設施的維護保養工作。

(九)義務消防隊組織管理制度

1、義務消防員應在消防工作歸口管理部門領導下開展業務學習和滅火技能訓練,各項技術考核應達到規定的指標。

2、要結合對消防設施、設備、器材維護檢查,有計劃地對每個義務消防員進行輪訓,使每個人都具有實際操作技能。

3、按照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每半年進行一次演練,並結合實際不斷完善預案。

4、每年舉行一次防火、滅火知識考核,考核優秀給予表彰。

5、不斷總結經驗,提高防火滅火自救能力。

(十)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演練制度

1、制定符合本單位實際情況的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

2、組織全員學習和熟悉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

3、每次組織預案演練前應精心開會部署,明確分工。

4、應按制定的預案,至少每半年進行一次演練。

5、演練結束後應召開講評會,認真總結預案演練的情況,發現不足之處應及時修改和完善預案。

(十一)燃氣和電氣設備的檢查和管理制度

1、應按規定正確安裝、使用電器設備,相關人員必須經必要的培訓,獲得相關部門核發的有效證書方可操作。各類設備均需具備法律、法規規定的有效合格證明並經維修部確認後方可投入使用。電氣設備應由持證人員定期進行檢查(至少每月一次)。

2、防雷、防靜電設施定期檢查、檢測,每季度至少檢查一次、每年至少檢測一次並記錄。

3、電器設備負荷應嚴格按照標准執行,接頭牢固,絕緣良好,保險裝置合格、正常並具備良好的接地,接地電阻應嚴格按照電氣施工要求測試。

4、各類線路均應以套管加以隔絕,特殊情況下,亦應使用絕緣良好的鉛皮或膠皮電纜線。各類電氣設備及線路均應定期檢修,隨時排除因絕緣損壞可能引起的消防安全隱患。

5、未經批准,嚴禁擅自加長電線。各部門應積極配合安全小組、維修部人員檢查加長電線是否僅供緊急使用、外殼是否完好、是否有維修部人員檢測後投入使用。

6、電器設備、開關箱線路附近按照本單位標准劃定黃色區域,嚴禁堆放易燃易爆物並定期檢查、排除隱患。

7、設備用畢應切斷電源。未經試驗正式通電的設備,安裝、維修人員離開現場時應切斷電源。

8、除已採取防範措施的部門外,工作場所內嚴禁使用明火。

9、使用明火的部門應嚴格遵守各項安全規定和操作流程,做到用火不離人、人離火滅。

10、場所內嚴禁吸煙並張貼禁煙標識,每一位員工均有義務提醒其他人員共同遵守公共場所禁煙的規定。

(十二)消防安全工作考評和獎懲制度

1、對消防安全工作作出成績的,予以通報表揚或物質獎勵。

2、對造成消防安全事故的責任人,將依據所造成後果的嚴重性予以不同的處理,除已達到依照國家《治安管理處罰條例》或已夠追究刑事責任的事故責任人將依法移送國家有關部門處理外,根據本單位的規定,對下列行為予以處罰: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視損失情況與認識態度除責令賠償全部或部分損失外,予以口頭告誡:

A、使用易燃危險品未嚴格按照操作程序進行或保管不當而造成火警、火災,損失不大的;

B、在禁煙場所吸煙或處置煙頭不當而引起火警、火災,損失不大的;

C、未及時清理區域內易燃物品,而造成火災隱患的;

D、未經批准,違規使用加長電線、用電未使用安全保險裝置的或擅自增加小負荷電器的;

E、謊報火警;

F、未經批准,玩弄消防設施、器材,未造成不良後果的;

G、對安全小組提出的消防隱患未予以及時整改而無法說明原因的部門管理人員;

H、阻塞消防通道、遮擋安全指示標志等未造成嚴重後果的。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視情節輕重和認識態度,除責令賠償全部或部分損失外,予以通報批評:

A、擅自使用易燃、易爆物品的;

B、擅自挪用消防設施、器材的位置或改為它用的;

C、違反安全管理和操作規程、擅離職守從而導致火警、火災損失輕微的;

D、強迫其他員工違規操作的管理人員;

E、發現火警,未及時依照緊急情況處理程序處理的;

F、對安全小組的檢查未予以配合、拒絕整改的管理人員。

(3)對任何事故隱瞞事實,不處理、不追究的或提供虛假信息的,予以解聘。

(4)對違反消防安全管理導致事故發生(損失輕微的),但能主動坦白並積極協助相關部門處理事故、挽回損失的肇事者或責任人可視情況予以減輕或免予處罰。

希望上述資料對您有所幫助!

Ⅱ 安全消防制度範本

第一篇

勞動密集型企業消防安全「四個能力」建設工作應用

一、 檢查消除火災隱患能力
勞動密集型企業每月至少要組織一次防火檢查,內設的部門、班組每周應當開展一次防火檢查;單位消防安保人員每天要進行防火巡查,生產期間的防火巡查至少每兩個小時一次。防火檢查、巡查的重點是:
1、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和消防車通道是否暢通,防火間距是否被佔用;常閉式防火門是否保持常閉狀態,閉門器、順序器是否保持完好;防火卷簾下是否堆放物品;門窗上是否設置了影響逃生和滅火救援的障礙物;
2、安全疏散指示標志、火災事故應急照明設置是否正確、醒目、完整好用;
3、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是否制定並組織員工進行演練;員工是否掌握基本的防火滅火和疏散逃生知識;
4、消防控制室或值班室人員是否在崗在位;消防控制室人員是否經過培訓後持證上崗;消防控制室人員是否堅持24小時值班,每班不少於2人。消防控制設備運行是否正常,連接消防控制室的各類報警設施以及通訊器材是否暢通好用;值班記錄是否齊全,填寫是否認真;
5、消防水源是否充足;室內、室外消火栓、水泵接合器有無損壞、埋壓、遮擋、圈佔等影響使用的情況;
6、消防器材是否配備充足並且完整好用;各類滅火葯劑、材料、油料等是否齊備充足;
7、各種電氣線路、設備是否符合防火要求,有無違章使用情況;
8、水泵房、配電室、風機房、電梯機房等消防安全重點部位的安全管理措施是否落實;
9、生產所所有無吸煙或遺留火種的現象;有無儲存易燃易爆危險物品;
對檢查發現的火災隱患,要立即改正;不能立即改正的,應填寫《火災隱患整改登記表》,及時上報主管人員,消防安全管理人或部門消防安全責任人應組織對報告的火災隱患進行認定。
消防安全工作歸口管理職能部門負責人對《火災隱患整改登記表》中存在的問題應逐條提出整改意見和防範措施。單位的消防安全責任人或管理人應落實整改責任部門、責任人、整改期限和所需的經費。
二、 組織撲救初起火災能力
勞動密集型企業易燃可燃物多,發生火災後蔓延速度快。因此,單位員工必須掌握組織撲救初起火災的基本技能:
1、要根據單位的經營規模和使用性質,研究制定切合實際的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並定期組織全體員工進行實戰演練,確保每一名員工熟悉初起火災撲救的程序和要求;
2、要建立消防應急處置的第一梯隊和第二梯隊。第一梯隊由起火部位附近的當班員工組成,第二梯隊由不在起火部位的所有當班員工組成。每個梯隊分為滅火行動組、通訊聯絡組、疏散引導組,一旦發生火災,各組要按照具體分工,迅速到位。滅火行動組人員,要熟知消防設施、器材以及呼吸面罩、緩降器等逃生自救器材的放置位置,並熟練掌握使用方法;
3、設有消防控制室的單位,當值班人員接到火災自動報警系統發生的火災報警信號時,要通過無線對講系統或單位內部電話等方式立即通知巡查人員或報警區域的工作人員迅速趕往現場實地查看,確認火情後,要立即通過報警按鈕、樓層電話或無線對講等通訊方式向消防控制室報告,同時組織滅火行動組在30秒內形成第一滅火力量,使用現場消火栓、滅火器等設施器材,有秩序地進行滅火;
4、消防控制室或值班室接到報警後,要立即啟動消防設施,並通過單位內部電話、無線對講系統或廣播、警鈴等有效方式,發出火警指令,通知有關部門和人員迅速到場,並撥打「119」電話向公安消防隊報警;
5、要維持好火場秩序,阻止無關人員進入火場,並根據現場情況,及時通知有關部門採取斷電、斷氣等措施,以防止火勢的擴大蔓延。
三、組織人員疏散逃生能力
勞動密集型企業人員聚集且流動性強,場所人員對環境比較陌生,對場所同人的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等消防安全疏散設施不熟悉,一旦發生火災,極易造成人員傷亡。因此,單位員工必須具備火場逃生自救、互救特別是組織人員疏散的能力:
1、要研究制定本單位、本部門、本區域切合實際的火場疏散逃生預案,並通過實地演練,熟悉這些地方的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疏散方向,使全體員工熟練掌握疏散程序和逃生技能;
2、負責疏散引導的人員,要對周圍環境了如指掌,熟悉逃生路線,熟悉安全出口的位置,熟悉疏散裝備、器材的放置位置並熟練掌握使用方法;
3、一旦發生火災後,消防控制室、值班室要迅速啟動應急廣播、應急照明、疏散指示標志或其它警示信號;在現場情況允許的情況下,必須通知到每一個房間、每一位顧客,及時將人員撤離到安全區域;
4、人員在通過煙氣彌漫的火場時,要用濕毛巾或衣物捂住口鼻,低頭彎腰快速前行,不要深呼吸,最大限度地減少將有毒氣體吸入體內的可能;
5、一旦身上著火,不要到處亂跑,要就地翻滾,壓滅身上的火苗或將著火的衣服脫下,防止燒傷;
6、疏散人員時,要通過喊話或發出燈光信號等方式,通知和引導人員採取正確方式,沿正確路線有序逃生,並提醒人員不要恐慌,要互幫互助,提高疏散效率;
7、負責疏散引導的人員,要始終保持與指揮中心或消防控制室、滅火行動組、通訊聯絡組的聯絡,隨時根據火場變化調整疏散路線;
8、當火災無法控制時,火場總指揮要及時通知所有參加救援人員撤離。
四、消防宣傳教育培訓能力
勞動密集型企業的領導及每一名員工必須掌握基本的消防安全知識,具備基本的防火滅火技能。同時還要採取有效措施,向顧客宣傳消防知識。因此,單位必須具備消防安全教育能力。
1、勞動密集型企業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和消防安全管理人,必須明確和履行消防安全職責,遵守消防法律法規,執行各項消防安全規章制度,並成為消防安全明白人;
2、根據本單位實際,研究制定逐級消防安全責任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規程;消防安全教育培訓制度;防火巡查、檢查制度;消防設施器材維護管理制度;消防控制室或值班室值班制度,火警處置程序;用火用電用油用氣安全管理制度;火災隱患整改制度;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演練制度;消防安全工作考評和獎懲制度等;
3、要加強對員工上崗或轉崗前的消防培訓,並經考核合格後上崗。對在崗人員,至少每半年要進行一次消防安全教育。使員工懂得本崗位火災的危險性,懂得預防火災的措施,懂得撲救火災的方法,懂得逃生的方法;會使用消防器材,會報火警,會撲救初起火災,會組織疏散逃生;
4、要充分運用顧客須知、服務指南、展板、廣告牌、電子顯示屏、宣傳欄、有線廣播、有線電視等宣傳載體,開展消防宣傳;利用每日點名、例會、交接班、總結大會、店慶等活動,進行消防宣傳教育;
5、勞動密集型企業要設立專兼職消防宣傳員,經過專業培訓後,專門從事(負責)消防宣傳教育工作。同時,單位還應在主要出入口設置「消防安全告知書」,向外來人員進行消防宣傳;
6、單位的消防設施、器材要粘貼提示性或警示性標識,在重點部位、人員聚集區等場所粘貼「嚴禁煙火」、「嚴禁吸煙」等警示性標識;

第二篇
勞動密集型企業消防安全「四個能力」
主要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防火巡查制度
一、防火巡查人員由保安人員擔任;
二、防火巡查頻次為每2小時一次,生產結束時還應對生產場所進行檢查,消除遺留火種;
三、防火巡查時應攜帶對講機、插孔電話等通訊工具,發現火災應立即報火警並實施撲救。防火巡查應包括下列內容:
(一)用火、用電有無違章情況;
(二)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暢通,有無鎖閉;安全疏散指示標志、應急照明是否完好;
(三)常閉式防火門是否處於關閉狀態,防火卷簾下是否堆放物品;
(四)消防設施、器材是否在位、完整有效。消防安全標志是否完好清晰;
(五)消防安全重點部位的人員在崗情況;
(六)其他消防安全情況。
四、防火巡查人員當及時糾正違章行為,妥善處置火災隱患。無法處置時,應當立即報告。
五、防火巡查人員應填寫《每日防火巡查記錄表(2小時巡查)》,巡查人員及其主管人員應當在巡查記錄上簽名。
六、發現火災隱患應及時填寫火災隱患整改通知,並督促整改。
防火檢查制度
一、防火檢查人員由各部門消防安全管理人和單位保安人員擔任;
二、各部門防火檢查應每天進行一次,單位防火檢查應每周進行一次;
三、防火檢查內容應當包括:
(一)消防車通道、消防水源情況;
(二)安全疏散通道、樓梯,安全出口及其疏散指示標志、應急照明情況;
(三)消防安全標志的設置情況;
(四)滅火器材配置及其完好情況;
(五)建築消防設施運行情況;
(六)消防控制室值班情況、消防控制設備運行情況及相關記錄;
(七)用火、用電有無違章情況;
(八)消防安全重點部位的管理情況;
(九)防火巡查落實情況及其記錄;
(十)火災隱患的整改以及防範措施的落實情況;
(十一)易燃易爆危險品場所防火、防爆和防雷措施的落實情況;
(十二)樓板、防火牆和豎井孔洞等重點防火分隔部位的封堵情況;
(十三)消防安全重點部位人員及其他員工消防知識的掌握情況。
四、防火檢查時應填寫《防火檢查記錄表》,並存檔備查。

火災隱患整改制度
一、在防火巡查或防火檢查中發現因違反或不符合消防法規而導致的各類潛在不安全因素,應認定為火災隱患,並及時消除;
二、發現火災隱患應立即改正,不能立即改正的,應填寫《火災隱患整改登記表》,及時上報上級主管人員;
三、消防安全管理人或部門消防安全責任人應組織對報告的火災隱患進行認定;
四、消防安全歸口部門負責人對《火災隱患整改登記表》中存在的問題應逐條提出整改意見和防範措施。單位的消防安全責任人或管理人應落實整改責任部門、責任人、整改的期限和所需經費來源;
五、具有下列行為之一的,應當確定為火災隱患:
a) 影響人員安全疏散或滅火救援行動,不能立即改正的;
b) 消防設施不完好有效,影響防火滅火功能的;
c) 擅自改變防火分區,容易導致火勢蔓延、擴大的;
d) 在人員密集場所違反消防安全規定,使用、儲存易燃易爆化學物品,不能立即改正的;
六、下列違反消防安全規定的行為應立即改正:
a) 違章進入生產、儲存易燃易爆危險物品場所的;
b) 違章使用明火作業或者在具有火災、爆炸危險的場所吸煙、使用明火等違反禁令的;
c) 將安全出口上鎖、遮擋,或者佔用防火間距、堵塞疏散通道的;
d) 消防設施、滅火器材被遮擋等妨礙使用或者被挪作他用的;
e) 常閉式防火門處於開啟狀態,或者防火卷簾下堆放物品的;
f) 違章關閉消防設施、切斷消防電源的;
g) 違反消防安全規定,生產、使用、儲存、銷售、運輸或者銷毀易燃易爆危險物品的;
h) 消防設施管理、值班人員和防火巡查人員脫崗的;
i) 其他應當立即改正的消防違法行為。
七、在火災隱患整改期間,應採取相應措施,保障安全。
八、對公安消防機構確定的重大火災隱患不能立即整改的,應自行將危險部位停產停業整改。
九、對於涉及城市規劃布局而不能自身解決的重大火災隱患,應提出解決方案並及時向其上級主管部門或當地人民政府報告。
十、消防安全管理人或消防安全歸口部門負責人應組織對整改完畢的火災隱患進行確認。
十一、對公安消防機構責令限期改正的火災隱患和重大火災隱患,應在規定的期限內改正,並將火災隱患整改復函送達公安消防機構。

消防設施維修、保養制度
一、值班、巡查、檢測、滅火演練中發現建築消防設施存在問題和故障的,消防設施維護保養人員應填寫《建築消防設施故障維修記錄表》,並應向單位消防安全管理人報告。
二、消防設施維護保養人員對建築消防設施存在的問題和故障,應立即報告相關負責人並組織維修。當場有條件維修解決的應當場維修解決;當場沒有條件維修解決的,應盡可能在24小時內維修解決;需要由供應商或者廠家提供零配件或協助維修解決的,若不影響系統主要功能的,可在7個工作日內解決。故障排除後應經單位消防安全管理人檢查確認。維修情況應記入《建築消防設施故障維修記錄表》。
三、單位消防安全管理人應要求建築消防設施使用維護管理單位根據本單位消防設施使用場所環境及產品維護保養要求制定維護保養計劃。建築消防設施維護保養計劃應列明消防設施的名稱,應明確消防設施維護保養的內容和周期。
四、消防設施維護保養負責人應指定專人負責儲備一定數量的建築消防設施易損件或與有關產品廠家、供應商簽訂相關合同,以保證供應。
五、實施建築消防設施的維護保養時,應由消防設施維護保養人員負責填寫《建築消防設施維修保養記錄表》。
六、對易污染、易腐蝕生銹的消防設備、管道、閥門應定期清潔、除銹、注潤滑劑。
七、點型感煙火災探測器應根據產品說明書的要求定期清洗、標定;產品說明書沒有明確要求的,應每2年清洗、標定一次。可燃氣體探測器應根據產品說明書的要求定期進行標定。火災探測器、可燃氣體探測器的標定應由生產企業或具備資質的檢測機構承擔。承擔標定的單位應出具標定記錄。
八、儲存滅火劑和驅動氣體的壓力容器應按《氣瓶檢測規程》的有關要求定期進行試驗、標識。
九、泡沫、乾粉等滅火劑應按產品說明書委託有資質單位進行包括滅火性能在內的測試。
十、以蓄電池作為後備電源的消防設備,應按照產品說明書的要求定期對蓄電池進行維護。
十一、其他類型的消防設備應按照產品說明書的要求定期進行維護保養。
十二、按下列要求對產品設備及時進行更換:易損件的更換周期不應超過產品說明書標識的壽命;消防設備的更換周期不應超過產品說明書標識的產品壽命;經檢查測試,已不能再投入使用的火災探測器、壓力容器、滅火劑等。

消防安全教育、培訓制度
一、單獨或結合其它場所設置一間消防宣傳培訓室,懸掛並放置宣傳培訓資料及設施,能夠開展消防宣傳培訓。
二、每年通過多種形式開展經常性的消防安全教育。
三、每年對每名員工至少進行二次消防安全培訓。
四、消防安全宣傳教育、培訓的內容包括:
1、有關消防法規、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規程。
2、本單位、本崗位的火災危險性和防火措施。
3、有關消防設施的性能、滅火器材的使用方法。
4、報火警、撲救初期火災以及自救逃生的知識和技能。
5、組織、引導在場群眾疏散的知識和技能。
五、下列人員需接受消防安全專門培訓:
1、單位消防安全責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
2、專兼職消防管理人員。
3、消防控制室的值班、操作人員。
4、重點部位、重點工種人員。
六、組織新上崗和進入新崗位的員工進行崗前的消防安全培訓。

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演練制度
一、單位消防安全領導小組應負責研究制定切實可行的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
二、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組織機構包括:滅火行動組、通訊聯絡組、疏散引導組、安全防護救護組、應當分工明確、各司其職、各組職責如下:
1、防火檢查組負責本單位的消防宣傳和消防知識普及工作,定期進行防火檢查,發現和消除火災隱患。
2、滅火行動組負責撲救火災,平時要熟悉本單位的消防設施和水源情況。
3、通訊聯絡組負責火災報警、火場聯絡、接應消防車等任務。
4、疏散引導組負責引導火場內人員的 安全疏散,並負責搶救被困人員和重要物資。
5、安全防護救護組負責火場安全警衛工作,維持火場秩序,保護火災現場,防止物資丟失,並負責受傷人員的救護工作。
三、至少每半年進行一次演練,並結合實際不斷完善預案,演練後應填寫記錄。
四、消防演練時應當設置明標識並事先告知演練范圍內人員。
消防安全工作考評和獎懲制度
一、 單位對消防安全工作實行半年和年終考評工作,根據考評成績實施獎勵和處罰。
二、凡有下列情形之一,根據情況給予精神和物質獎勵:
1、認真履行消防安全崗位職責,嚴格落實消防安全制度,為消防安全做出突出成績者;
2、發現重大火災隱患及時報告者;
3、發現初起火災及時報警和滅火,避免重大損失者;
4、在火災情況中判斷正確,處置果斷,撲救事跡突出者;
5、積極參加消防宣傳教育培訓,在消防業務理論比賽中取得優異成績者;
6、在消防工作中有其它優異成績和突出表現者。

Ⅲ 消防安全教育培訓制度防火檢查巡查制度安全疏散設施管理制度消防設施器材維護管理制度火災隱患整

可以合並為一個即《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消防安全管理制度一、消防安全教育、培訓制度1、每年以創辦消防知識宣傳欄、開展知識競賽等多種形式,提高全體員工的消防安全意識。2、定期組織員工學習消防法規和各項規章制度,做到依法治火。3、針對不同崗位特點進行消防安全教育培訓。4、對消防設施維護保養和使用人員應進行實地演示和培訓。5、對新員工進行崗前消防培訓,經考試合格後方可上崗。6、因工作需要員工換崗前必須進行再教育培訓。二、防火巡查、檢查制度1、落實逐級消防安全責任制和崗位消防安全責任制,落實巡查檢查制度。2、消防工作歸口管理職能部門每日對餐廳進行防火巡查。每月對餐廳進行一次防火檢查並復查追蹤改善。3、檢查中發現火災隱患,檢查人員應填寫防火檢查記錄,並按照規定,要求有關人員在記錄上簽名。4、檢查人員應將檢查情況及時通知受檢部門,各負責人應每日消防安全檢查情況通知,若發現本餐廳存在火災隱患,應及時整改。5、對檢查中發現的火災隱患未按規定時間及時整改的,根據獎懲制度給予處罰。三、安全疏散設施管理制度1、單位應保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暢通,嚴禁佔用疏散通道,嚴禁在安全出口或疏散通道上安裝柵欄等影響疏散的障礙物。2、應按規范設置符合國家規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標志和應急照明設施。3、應保持防火門、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標志、應急照明、機械排煙送風、火災事故廣播等設施處於正常狀態,並定期組織檢查、測試、維護和保養。4、嚴禁在營業或工作期間將安全出口上鎖。5、嚴禁在營業或工作期間將安全疏散指示標志關閉、遮擋或覆蓋。四、消防設施、器材維護管理制度1、消防設施日常使用管理由專職管理員負責,專職管理員每日檢查消防設施的使用狀況,保持設施整潔、衛生、完好。2、消防設施及消防設備的技術性能的維修保養和定期技術檢測由物業管理部門負責,設兼職管理員每日檢查了解消防設施情況。發現異常及時向物業匯報安排維修,使設備保持完好的技術狀態。3、消防設施和消防設備定期測試:(1)煙、溫感報警系統的測試由物業管理部門負責組織實施,保安部參加,每個煙、溫感探頭至少每年輪測一次。(2)正壓送風、防排煙系統每半年檢測一次。(3)室內消火栓、噴淋泄水測試每季度一次。(4)其它消防設備的測試,根據不同情況決定測試時間。4、消防器材管理:(1)每年在冬防、夏防期間定期兩次對滅火器進行普查換葯。(2)派專人管理,定期巡查消防器材,保證處於完好狀態。(3)對消防器材應經常檢查,發現丟失、損壞應立即補充。五、火災隱患整改制度1、對存在的火災隱患應當及時予以消除。2、在防火安全檢查中,應對所發現的火災隱患進行逐項登記,並將隱患限期整改,同時要做好隱患整改情況記錄。3、在火災隱患未消除前,應當落實防範措施,確保隱患整改期間的消防安全。4、對公安消防機構責令限期改正的火災隱患,應當在規定的期限內改正並寫出隱患整改的復函,報送公安消防機構。六、用火、用電安全管理制度1、用電安全管理:(1)嚴禁隨意拉設電線,嚴禁超負荷用電。(2)電氣線路、設備安裝應由持證電工負責。(3)下班後,所有的電源應予以關閉。(4)禁止私用電熱棒、電爐等大功率電器。2、用火安全管理:(1)嚴格執行動火審批制度,確需動火作業時,應按規定向物業部門申請「動火許可證」。(2)動火作業前應清除動火點附近5米區域范圍內的易燃易爆危險物品或作適當的安全隔離,並准備適當種類、數量的滅火器材隨時備用。北京 有限公司批准人:日 期:20 年 月 日

Ⅳ 有誰可以發一份修理廠消防管理制度

一.消防安全教育培訓制度

1、新職工入廠,須進行消防安全的職前培訓,培訓內容包括:消防安全基本常識、滅火器及消火栓的操作使用等。

2、對每名員工每年至少進行一次消防安全培訓教育,培訓情況記錄存檔。

3、公司每個季度對全體職工進行疏散演習,對義務消防隊員進行滅火演習專門培訓,使每個隊員都能熟練使用滅火器材,

4、公司的消防安全責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專兼職消防管理人員、消防控制室的操作人員等有關人員應接受消防安全專門培訓。

5、電焊、氣焊、鍋爐工等在具有火災危險區域作業的人員和自動消防系統的操作人員,必須經過消防培訓,持證上崗

6、各車間、班組等部門展開消防安全教育、培訓工作應根據各部門、各階段、各字的特點進行針對行的教育。

7、公司通過多種形式開展多種形式開展經常性的消防安全宣傳教育。

二.防火巡查檢查制度

1、建立逐級消防安全責任制和崗位消防安全責任制,明確各自職責,落實巡查檢查制度。
2、公司安全部人員每日對公司進行防火檢查。公司安全部、環安部每月對公司進行防火檢查並復查追蹤改善。
3、檢查中發現火災隱患,檢查人員應填寫記錄,並按照規定,要求有關人員在記錄上簽名。
4、檢查部門應將檢查情況以書面形式及時通知受檢部門,受檢部門負責人應按通知要求及時整改火災隱患。
5、對檢查中發現的火災隱患未按規定時間及時整改的,根據公司規定給予處罰。

三.安全疏散設施管理制度
1、廠內的車間、倉庫、宿舍的安全出口門、疏散樓梯、疏散走道的寬度必須按規范設置。
2、所有的疏散出口、樓梯、走道必須配置相應的應急照明和疏散標志。
3、上班時、生產車間、倉庫應保證安全出口暢通,安全出口不得上鎖。
4、車間、倉庫應按規定存放物品,不得堵塞通道。
5、各部門負責人應按規定定期檢查疏散標志和應急照明設施是否完好,發現損壞及時維修。

四.消防控制室值班制度
1、消防控制室堅持24小時值班制度。
2、消防控制室的操作維護人員,應經消防安全專門培訓合格後上崗。
3、值班人員不得擅離崗位,應嚴格按規程操作。
4、值班人員應盡職盡責,如有發生火災事故,應按有關預案及時處理,並報告有關部門。
5、值班人員應記錄下當班情況,並做好交接班工作。
6、值班人員每日應觀察火災自動報警系統和自動滅火系統自檢情況,發現故障應及時排除,確保系統正常運行。

五.消防設施器材維護管理制度
1、公司消防設施器材由安全部管理,定期檢查檢測消防設施器材。
2、對消防器材和消防設施建立檔案管理。
3、消防設施、消防器材應定點存放、定人保養、定期檢查,並將檢查情況記錄存檔。
4、對全公司職工進行教育,要求員工愛護消防設施器材,對刻意破壞損壞消防設施、器材的行為,將要求賠償,並提出懲處。
5、公司按照《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消防安全管理規定》要求,設置符合國家規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標志和應急照明等消防那軋器材、設施、並保持消防設施處於正常狀態。

六.火災隱患整改制度
1、公司保衛科管理職能部門每月一次對各部門進行防火檢查,對所發現的問題以書面形式責令其限改,並督察整改到位。
2、消防安全責任人或消防安全管理人應每月組織一次消防安全會議,討論檢查過程中發現的火災隱患及相應的整改措施,確保安全生產。
3、公司各部門收到火災隱患整改同時後,應抓緊督促有關人員落實整改措施,一時無法整改的部門應落實防範措施,保障消防安全。
4、火災隱患整改完畢,負責整改的部門或有關負責人應將整改情況記錄報送公司消防安全責任人或消防安全管理人簽字,確認後存檔備查。
5、對公安消防機構責令限期整改的火災隱患,公司負責整改的部門應當在規定的期限內整改並做出火災隱患整改復函,報送公安消防機構。

七.用火用電安全管理制度
1、公司應嚴格實行用火用電的消防安全管理規定。
2、用電安全管理:1嚴禁隨意拉設電線,嚴禁超負荷用。電氣線路、設備安裝應由保全機修部門的持證電工負責。
3、各車間下班後,該關閉的電源應予以關閉,否則安全部將對責任人提出處分。
4、禁止私用電熱棒、電爐等大功率電器。

八.易燃易爆危險物品和場所防火防爆管理制度
1、易燃易爆危險物品應有專用的庫房,配備必要的消防器材設施,倉庫人員必須由消防安全培訓合格的人員擔任。
2、易燃易爆危險物品應分類、分項儲存。化學性質相抵觸或滅火方法不同的易燃易爆化學物品,應分隔存放。
3、易燃易爆危險物品入庫前應經檢驗部門檢驗,出入庫應進行登記。
4、庫存物品應分類、分垛儲存,每垛佔地面積不宜大於一百平方米,垛與垛之間不小於一米,垛與牆間距不小於零點五米,垛與梁、柱的間距不小於零點三米,主要通道的寬度不小於二米。
5、易燃易爆危險物品存取應按安全操作規程執行,倉庫工作人員應堅守崗位,非工作人員隨意入內。
6、易燃易爆場所應根據消防規范要求採取防火防爆措施並做好防火防爆設施的維護保養工作。

九.義務消防隊的組織管理制度
為了加強安全生產及防火工作,提高公司自防自救能力,制定如下制度:
1、建立健全義務消防隊的組織機構,適時更新、補充義務消防隊員。
2、加強義務消防隊的培訓、教育工作,提高隊員業務素質。安全部負責隊員的業務訓練考核及指導。
3、對車間、部門、班組等義務消防員,每季度組織一次消防知識的學習和滅火演練,並記錄培訓檔案。
4、義務消防隊員必須做到:熟悉防火與滅火的基本常識;熟悉公司內消防通道、重點部位;熟悉掌握公司內部自動滅火系統等消防設施、器材的使用和保養;熟悉報警和接警處理程序;熟悉應急疏散的組織程序和措施;熟悉撲救初起火災的程序;熟悉通訊聯絡、安全防護救護的程序和措施。

十.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演練制度
1、公司應加強滅火、應急疏散預案的制定工作,每年應對公司有關變更情況進行全面修訂。
2、公司應按照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進行演練,每年演練不少於二次。
3、進行消防演練時,應當設置明顯標識並事先告知演練范圍人員。
4、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內容包括:組織機構(滅火行動組、通訊聯絡組、疏散引導組、安全防護救護組);報警和接警處置程序;應急疏散的組織程序和措施;撲救初起火災的程序和措施。

十一.燃氣和電氣設備的檢查和管理制度
1、安裝和維修電氣設備必須由專門電工按規定進行實施,新設、增設、更換電氣設備必須經過主管部門、保全機修部門、環安部檢驗合格後投入使用。
2、電氣設備和線路要定期檢修,發現問題及時報告,及時處理。
3、儲存燃氣的庫房,應嚴格按照消防規范要求採取防火、防爆、防靜電措施。
4、保衛科對提供和使用燃氣的部門,實行定期和不定期的抽查,對抽查的結果應記錄存檔。
5、對使用燃氣和電氣設備的有關人員,公司應定期進行教育培訓,以提高有關人員的消防安全意識。
6、每年對避雷裝置進行全面檢測。對防靜電設施進行定期檢測。

十二.消防安全工作考評和獎懲制度
1、公司將把平時演練情況、業務學習情況、日常消防工作、規章制度落實情況作為公司各部門、個人考評、獎懲的依據。
2、每年度公司將對在消防安全工作中成績突出的部門和個人,給予表彰獎勵。
3、對未依規定履行職責的部門和個人,將給予相應處理。
4、對違反消防安全管理規定,造成火災事故的行為,將依法給予處理。

十三.電、氣焊防火制度
1、焊工應經過專門培訓,掌握焊割安全技術,並經過考試合格後,方准獨立操作。
2、焊割前按規定進行「動火作業申請」,核准後方可進行。
3、焊割作業要選擇安全地點,焊割前要仔細檢查上下左右情況,周圍的可燃物必須清除,如不能清除時,應採取澆濕、遮隔等安全可*措施加以保護。
4、盛過或盛有可燃性氣體或粉塵的易爆場所焊割,在這些場所附近進行焊割時,應按有關規定,保持一定距離。
5、焊割操作不準與油漆、噴漆、木工等易燃操作同部位、同時間、上下交*作業。
6、電焊機地線不準接在建築物、機器設備、各種管道、金屬道、金屬架上,必須設立專用地線,不得借路。
7、不得使用有故障的焊接工具。電焊的導線不要與裝有氣體的氣瓶接觸。
8、焊割工作點火前要遵守操作規程,焊割結束或離開現場時,必須切斷電源、氣源,並仔細查現場,清除火災隱患;在悶頂,隔牆等隱蔽場所焊接,在操作完畢半小時內反復檢查,以防暗燃發生。
9、焊割現場必須配備滅火器材,應有專人現場監護。

十四.車間消防安全生產「十不準」
1、不準在車間內吸煙,擅自進行明火作業。
2、不準佔用疏散通道。
3、不準在安全出口或疏散通道上安裝柵欄等影響疏散的障礙物。
4、不準在生產工作期間將安全出口大門上鎖或關閉。
5、不準隨便動用消防器材。
6、非機修人員不準擅自拆裝機器設備。
7、不準無證上崗操作危險機台。
8、故障設備未修好前,不準使用。
9、上班時間不準怠工、滋事、打架或擅離職守。
10、不準赤膀赤腳進車間,不準帶小孩進車間。

Ⅳ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消防安全教育制度要包括哪些方面詳細點

消防安全教育、培訓制度
一、單位全體員工每年六月各進行一次培訓。
二、新上崗和進入新崗位的員工須進行上崗前的消防安全培訓。
三、下列人員應接受消防安全專門培訓。
1、單位的消防安全責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
2、專、兼職消防管理人員;
3、消防控制室的值班、操作人員;
4、其他依照規定應當接受消防安全專門培訓的人員。
四、培訓內容:
1、有關消防法規、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規程;
2、各部門、各崗位的火災危險性和防火措施;
3、有關消防設施的性能、滅火器材的使用方法;
4、報火警、撲救初起火災以及自救逃生的知識和技能;
5、組織、引導在場賓客疏散的知識和技能。
五、消防監控室值班操作員應進行專業培訓,考試合格持證上崗。
六、培訓方式:
1、由保安部門組織召集對飯店全體員工的培訓;
2、邀請消防部門專業人員授課;
3、結合本年度消防演練,組織培訓;
4、通過製作牆報、宣傳欄、貼圖畫等方式進行消防安全教育。
七、根據不同部門的實施情況和工作需要,對其員工進行有針對性的培訓。
八、因工作需要員工換崗前進行再教育培訓。

防火檢查制度
一、防火檢查人員由飯店消防安全管理人員和各部門負責任組成。
二、防火檢查應填寫檢查記錄,檢查人員和被檢查部門負責任在檢查記錄上簽名。
三、防火檢查應填寫檢查記錄,檢查人員和被檢查部門負責任在檢查記錄上簽名。
四、防火檢查內容:火災隱患的整改情況以及防範措施的落實情況;安全疏散通道、疏散指示標志、應急照明和安全出口情況;消防車通道、消防水源情況;、滅火器材配置及有效情況;用水、用電有無違章情況;、重點工作人員以及其他員工消防指示的掌握情況;消防安全重點部位的管理情況;易燃易爆危險品和場所防火防爆措施的落實情況以及其他重要物資的防火安全情況;消防(控制室)值班情況和設施運行、記錄情況。
五、發現火災隱患,及時填寫火災隱患當場整改通知書和火災隱患限期整改通知書,並督促整改。

防火巡查制度
一、防火巡查人員由專職管理人員和保安員擔任。
二、防火巡查應每2小時進行一次。
三、各部門的防火巡查由在崗位的防火責任人、員工對轄區崗位上的消防安全狀況、安全操作執行情況進行檢查。
四、營業結束時應當對營業現場進行檢查,消除遺留火種。
五、防火巡查人員當及時糾正違章行為,妥善處置火災隱患。無法處置時,應當立即報告。
六、發現初起火災應當立即報警,並及時撲救。
七、防火巡查內容:1、用火、用電有無違章情況;2、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暢通,安全疏散指示標志、應急照明是否完好;3、消防設施、器材和消防安全標志是否在位、完整;4、常閉式防火門是否處於關閉狀態、防火卷簾下是否堆放物品影響使用;5、消防安全重點部位的人員在崗在位情況;6、其他消防安全情況。
八、防火巡查人員應填寫巡查記錄,巡查人員及其主管人員應當在巡查記錄上簽名。
九、發現火災隱患應及時填寫火災隱患整改通知,並督促整改。

消控中心值班制度
一、認真執行消防法規、熟悉飯店的消防設施、設備,做好維護和保養。
二、實行24小時值班制度,分三班8小時作業,監視消控主機運行情況。
三、一旦出現報警,立即與樓層值班員或保安員聯系迅速查清報警原因。
四、愛護儀器設備,發現小故障應立即排除,如出現較大故障,;立即請工程部技術員進行修復。
五、熟悉本單位的火災報警程序。
六、每班認真填寫「消防監控系統運行情況記錄」。
七、無關人員不準進入消控中心。

火災隱患整改制度
一、飯店對存在的火災隱患,應當及時予以消除。
二、對下列違反消防安全規定的行為,防火檢查人員應當責成各部門責任人當場整改並督促落實。
1、違章進入生產、儲存易燃易爆危險物品場所的;
2、違章使用明火作業或者在具有火災、爆炸危險的場所吸煙、使用明火等違反禁令的;
3、將安全出口上鎖、遮擋,或者佔用、堆放物品影響疏散通道暢通的;
4、消火栓、滅火器材被遮擋影響使用或者被挪作他用的;
5、常閉式防火門處於開啟狀態,防火卷簾下堆放物品,影響使用的;
6、消防設施管理、值班人員和防火巡查人員脫崗的;
7、違章關閉消防設施、切斷消防電源的;
8、其他可以當場改正的行為。
三、不能當場改正的火災隱患由保安部及時將存在的火災隱患向本單位消防安全責任人或管理人報告,提出整改方案。
四、消防安全責任人或管理人應當確定整改措施、期限以及負責整改部門人員並落實整改資金。
五、在火災隱患未消除之前,應當落實防範措施,保障安全。
六、不能確保消防安全、隨時可能引發火災或者一旦發生火災將嚴重危機人身安全的,應當將危險部位停產停業。
七、火災隱患整改完畢,負責整改部門或者人員應當將整改情況記錄報送消防安全責任人或者管理人簽字確認後存檔。
八、對公安消防部門責令限期改正的火災隱患,應當在規定期限內改正並寫出火災整改復函,報送公安消防機構。

電氣設備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一、所有電氣設備的安裝及線路敷設應符合電氣安裝規程的規定。
二、在增設大容量的電氣設備時,應重新涉及線路,方可進行安裝和使用,嚴禁私自在電氣線路上增加容量,以防過載引起火災。
三、建築內不允許採用鋁芯導線,應採用銅芯導線,在夾層或悶頂內敷設線路時,應穿管敷設,並將接線盒封閉。
五、電氣設備、移動電器、避雷裝置和其他設備的接地裝置應每年至少進行兩次結緣及接地電阻的測試。
六、在配電室和裝有電氣設備的機房內應配置適當的滅火器材。
義務消防隊組織管理制度
一、貫徹執行消防安全規章制度,做好 消防宣傳工作。
二、定期進行防火安全檢查,消除火災隱患。
三、熟悉單位的消防重點部位和各種消防器材的擺放位置和操作規程。
四、積極參加撲救火災和疏散人員工作並保護好現場。
五、積極參加單位組織的各項消防培訓。
六、定期組織消防業務訓練,熟練掌握滅火器材的使用。
七、熟悉單位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並定期進行演練。
八、在公安消防、保衛部門的領導下積極協助調查火災發生的原因。

安全疏散設備管理制度
一、單位內的安全出口門、疏散樓梯、疏散走道的寬度必須按規范要求設置。
二、所有的疏散出口、樓梯、走道必須配置相應的應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標志,並按規范要求設置,
三、應保證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暢通,安全出口不得上鎖。
四、防火門應保持常閉狀態,並應向疏散方向開啟。
五、各部門負責人應定期檢查疏散標志和應急照明等疏散設施是否完好,發現損壞及時維修。

消防設備器材維護管理制度
一、消防設施、器材,由保安部統一建檔管理。
二、應定期組織人員對消防設施、器材進行檢測、維護保養,確保完整好用。
三、消防設施、器材的周圍,不得堆放物品,要便於提取使用。
四、未經管理部門許可,任何部門和個人不得擅自挪動或動用消防設施、器材。
五、消防設施、器材使用後,要立即進行維護保養、更新。
六、非正當使用損壞消防設施、器材的,要追究當事人責任,屬維護不當導致損壞的,連帶追究部門負責人責任。

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演練制度
一、每年的6月12日組織員工進行滅火、印記疏散預案的演習和訓練。
二、消防安全管理人為演練總指揮,保安部經理和專職消防主管具體負責指揮演練工作,保安部全體人員和半數以上員工參加演練。
三、實施演練前,由保安部將本次演練具體行動方案上報消防安全領導小組進行批准,方案確定後,將方案傳給各部門,所有參加演練人員應熟悉演練方案,明確職責。

用火、用電安全管理制度
一、重點防火部位要嚴格火源管理,實施動火作業審批手續和「四不動火」制度,即:預防措施不落實不動火,沒有經過批准不動火,現場沒有消防監護人員不動火,大風天不戶外動火。
二、單位敷設電器線路、安裝和維修電氣設備,必須由正式電工承擔,嚴禁擅自搭接臨時電源線路。
三、倉庫、宿舍內不準使用碘鎢燈、日光燈、電熨斗、電爐子、電烙鐵、電視機等電器設備。
四、嚴格用電管理、嚴格執行用電安全操作規程,不得超負荷用電。
五、對電器線路和設備由電共負責監管,定期檢查。
六、臨時需要裝設電氣線路和設備的應經工程部批准後,按臨時假設規定安裝並限期拆除。

動火作業安全管理制度
一、防火、滅火設施不落實不能動火。
二、周圍的易燃易爆雜物未清楚不能動火。
三、附近難以移動的易燃結構未採取安全防範措施不動火。
四、凡盛裝過油類等易燃液體的容器、管道未經洗刷干凈,排除殘存的油質不動火。
五、凡盛裝過氣體受熱膨脹有爆炸危險的容器和管道不動火。
六、在高空進行焊接或切割作業時。下面的可燃物品未清理,不動火。
七、現場未配備相應的滅火器材不動火。
八、動火審批由部門申請,飯店領導同意,保安部配合現場監控。

消防安全工作獎懲規定
一、消防安全是全體員工的共同責任,每一個員工在做好本職工作的同時,都有做好消防工作的義務。
二、消防領導小組是飯店實施消防管理、監督的職能機構,各部門員工都要無條件地服從消防領導小組的管理。
三、凡在單位范圍內違反消防管理規定尚不夠追究刑事責任和《治安管理處罰條例》處理的,由飯店消防領導小組依照本規定分別給予「賠償損失」、「口頭警告」、「書面警告『或予以罰款等項處理亦可同時並處、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視損失情況和認識態度責令當事人賠償全部或部分損失。
1、因亂扔煙頭或用電、用火不慎,發生火警或火災,損壞單位或員工財務,損失數額不大的。
2、明火作業未採用有效的安全措施造成火警火災,損失不大的。
3、使用易燃易爆危險品,不採取安全措施,或保管不善,造成火警、火災,損失不大的。
五、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視情節輕重和認識態度,給予警告或罰款處理。
(一)給予口頭警告或罰款10元以下的;
1、在禁止吸煙的場所吸煙或在允許吸煙的地方吸煙而不設煙灰缸,或有煙灰缸不用,亂扔煙頭、火柴梗的;
2、擅自在樓內使用汽油洗刷桌布,地毯污跡或機械零件的;
3、動用明火施工不辦理動火申請的;
4、班後不按規定清理工作場所易燃雜物的;
5、用電不使用保險裝置或亂搭亂拉電線的;
6、擅自玩弄消防器材、報警設施,未造成嚴重後果的。
(二)給予書面警告並罰款50以下的;
1、擅自在辦公室、倉庫或工作場所、集體宿舍設爐生或,或使用電爐的
2、使用電熱設備擅自離崗或班後不按規定切斷電源、熄滅火種的
3、擅自貯存、使用少量易燃品,不到保安部備案的。
4、損壞消防設施、標志或隨意挪用、改動消防器材位置的。
5、在樓內或室內燒廢紙雜物,亂扔煙頭引起報警的。
6、班後不按規定關閉煤氣爐管閥門的。
7、樓內亂堆放物品,堵塞消防設施、通道和防火間距。
(三)給予嚴重警告並罰款100元以下;
1、未經批准擅自攜帶易燃易爆危險物品進入公眾聚集場所,並私自貯存使用這些物品的。
2、謊報火情的。
3、在樓內隨意堆放易燃易爆危險物品,或者將要害部位作臨時倉庫使用的。
4、將性質不同或滅火方法截然不同的化學危險物品,混放一起貯存的。
5、在禁火區域或要害部位不按要求動火作業的。
6、發現火警後,不及時向有關部門報告,又不採取緊急措施臨陣脫逃的
7、違反安全管理和操作規程,或擅離制守導致火警或火災,造成一定的損失和影響
六、有下列情形的追究部門防火責任,由單位領導視情節以行政並經濟處罰
1、火災隱患處於緊急狀態,經保安部多次催促仍不整改,又不能說明原因的。
2、強迫他人違反消防安全規定冒險作業造成危害後果的
3、刁難不配合消防監督人員執行任務,或拒絕接受處罰的。
七、對火災事故隱瞞事實、不追究、不處理、「不上報的」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從輕或免於處罰;
1、對違反消防管理造成事故(損失不大)肇事者或責任人自動坦白,真誠認錯。
2、火警、火災發生後,肇事者或責任人能積極參加搶救,免除或減輕火災損失的。
3、對火警、火災事故、肇事者或責任人能主動提供情況,協助有關部門查清事故原因的。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予以表彰、獎勵
1、部門領導和防火責任人重視消防安全措施得力,沒有發生火警、火災的部門。
2、一貫遵守消防法規、長期保持崗位消防安全,無火災和火災隱患的班組、崗位和個人。
3、發現火災後及時報警,積極撲滅、處理得當,減少火災危害的。
4、熱愛消防工作,積極參加防火、滅火訓練,成績優秀,表現突出的。
5、對單位的消防工作提出合理化建議。

1.以防為主,杜絕火災隱患。了解各類有關易燃易爆物品知識及消防知識。遵守各種防火規則。
2.在實驗室內、過道等處,須經常備有適宜的滅火材料,如消防砂、石棉布、毯子及各類滅火器等。消防砂要保持乾燥。
3.電線及電器設備起火時,必須先切斷總電源開關,再用四氯化碳滅火器滅熄,並及時通知供電部門。不許用水或泡沫滅火器來撲滅燃燒的電線電器。
4.人員衣服著火時,立即用毯子之類物品蒙蓋在著火者身上滅火,必要時也可用水撲滅。但不宜慌張跑動,避免使氣流流向燃燒的衣服,再使火焰增大。
5.加熱試樣或實驗過程中小范圍起火時,應立即用濕石棉布或濕抹布撲滅明火,並拔去電源插頭,關閉總電閘煤氣閥。易燃液體的固體(多為有機物)著火時,切不可用水去澆。范圍較大的火情,應立即用消防砂、泡沫滅火器或乾粉滅火器來撲滅。精密儀器起火,應用四氯化碳滅火器。實驗室起火,不宜用水撲救。
6. 在實驗室特別是化學實驗室起火時,應事先作起火分析,並將實驗過程的各個系統隔開。

Ⅵ 消防安全制度有哪些

一、消防維保項目內容:

1、火災自動報警系統;2、消火栓系統;3、自動噴水滅火系統;4、防排煙系統;5、氣體自動滅火系統;6、泡沫滅火系統;7、消防應急疏散指示等系統;8、消防聯動系統(含事故廣播和對講電話等);9、消防卷簾門防火門系統;10、手提滅火器滅火系統

二、消防維保實施:

保養:按照維保要求對系統進行巡檢及檢測,確認其工作正常,設備除塵、清潔、潤滑、油漆、防潮、絕緣、緊固;並填寫相應的檢測、保養專業表格,並得到甲方指定的責任人的簽署,編號後歸檔。

維修:出現問題時能夠在限定的時間內迅速解決,不能解決的出具書面說明,並請相關人員核准簽署。

1、月檢:按計劃抽樣測試部分設備,致使一年內所有設備全部覆蓋測試一遍,確保系統、設備的正常運行。

2、季檢:按照規季度檢查內容進行檢查,發現問題及時處理。

3、年檢:由公司專業的消防檢測隊伍,全面對維保項目進行全面詳細的消防檢測,對系統運行情況作全面評估及整改方案,並出具正規檢測報告,備消防部門查看。

4、協助配合消防部門的檢查工作,確保不因消防問題而耽誤其它工作的正常進行。

5、視客戶需求,公司可派專人常駐工作,協助處理日常問題。

三、我們現行維保項目的執行步驟如下:

1、入場接管:根據合同要求檢測現有消防系統,經雙方確認並分步驟修復故障以明確消防維保期間責任范圍。

2、維護保養:

例行保養是通過周檢、月檢、季檢及年檢進行,保養內容重點在於:

●對一些機械部件的加油和潤滑,以保證壽命。例如(水泵、防火閥)的加油。 同時對管道部分刷漆防腐。

●對一些設備參數的記錄,例如水泵壓力等參數的記錄是否在現定的范圍內。

●大規模的聯動測試,測試煙、溫感及相應的風機、防火卷簾的運行。

那麼如何體現我們保養的系統化及內容呢?這主要是通過我們針對不同系統設計的表格內容,按照檢測結果如實填寫檢查表、工作單,客戶確認,客戶反饋、跟蹤檢查、回訪、技術支持及公司完善的運作流程從而保證技術人員的工作內容的標准化。

3、檢測:按照消費要求,對項目消防系統進行聯動測試,及時掌握系統運行狀態。

4、應急維修:在消防系統出現緊急問題時,通過專業的應急小組,及時有效的處理問題,使系統及時恢復正常工作,確保消防安全。(我們針對系統出現的故障,分別抽取不同的(水、電、防火卷簾)專業技術人員去解決問題,這是我公司的優勢所在。因為大多數客戶並不是同時具備多方面的專業人才。我公司積累了十幾家的調試工程師和供貨渠道,並培養出自己的專業技術人才;一方面可以快速解決問題;另一方面可以保證以較低的價格供貨)

5、資料管理:為消防維保項目建立完整的資料庫,專人管理,做到資料完整,查閱方便,在項目結束後按消防規范要求為客戶保存5年。

Ⅶ 消防安全制度有什麼類型

(一)消防安全教育、培訓制度
1、每年以創辦消防知識宣傳欄、開展知識競賽等多種形式,提高全體員工的消防安全意識。
2、定期組織員工學習消防法規和各項規章制度,做到依法治火。
3、各部門應針對崗位特點進行消防安全教育培訓。
4、對消防器材設施維護保養和使用人員應進行實地演示和培訓。
5、對新員工進行崗前消防培訓,經考試合格後方可上崗。
6、因工作需要員工換崗前必須進行再教育培訓。
7、消控中心等特殊崗位要進行專業培訓,經考試合格,持證上崗。
(二)防火巡查、檢查制度
1、落實逐級消防安全責任制和崗位消防安全責任制,落實巡查檢查制度。
2、消防工作歸口管理職能部門每日對公司進行防火巡查。每月對單位進行一次防火檢查並復查追蹤改善。
3、檢查中發現火災隱患,檢查人員應填寫防火檢查記錄,並按照規定,要求有關人員在記錄上簽名。
4、檢查部門應將檢查情況及時通知受檢部門,各部門負責人應每日消防安全檢查情況通知,若發現本單位存在火災隱患,應及時整改。
5、對檢查中發現的火災隱患未按規定時間及時整改的,根據獎懲制度給予處罰。
(三)安全疏散設施管理制度
1、單位應保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暢通,嚴禁佔用疏散通道,嚴禁在安全出口或疏散通道上安裝柵欄等影響疏散的障礙物。
2、應按規范設置符合國家規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標志和應急照明設施。
3、應保持防火門、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標志、應急照明、機械排煙送風、火災事故廣播等設施處於正常狀態,並定期組織檢查、測試、維護和保養。
4、嚴禁在營業或工作期間將安全出口上鎖。
5、嚴禁在營業或工作期間將安全疏散指示標志關閉、遮擋或覆蓋。
(四)消防控制中心管理制度
1、熟悉並掌握各類消防設施的使用性能,保證撲救火災過程中操作有序、准確迅速。
2、做好消防值班記錄和交接班記錄,處理消防報警電話。
3、按時交接班,做好值班記錄、設備情況、事故處理等情況的交接手續。無交接班手續,值班人員不得擅自離崗。
4、發現設備故障時,應及時報告,並通知有關部門及時修復。
5、非工作所需,不得使用消控中心內線電話,非消防控制中心值班人員禁止進入值班室。
6、上班時間不準在消控中心抽煙、睡覺、看書報等,離崗應做好交接班手續。
7、發現火災時,迅速按滅火作戰預案緊急處理,並撥打119電話通知公安消防部門並報告部門主管。
(五)消防設施、器材維護管理制度
1、消防設施日常使用管理由專職管理員負責,專職管理員每日檢查消防設施的使用狀況,保持設施整潔、衛生、完好。
2、消防設施及消防設備的技術性能的維修保養和定期技術檢測由消防工作歸口管理部門負責,設專職管理員每日按時檢查了解消防設備的運行情況。查看運行記錄,聽取值班人員意見,發現異常及時安排維修,使設備保持完好的技術狀態。
3、消防設施和消防設備定期測試:
(1)煙、溫感報警系統的測試由消防工作歸口管理部門負責組織實施,保安部參加,每個煙、溫感探頭至少每年輪測一次。
(2)消防水泵、噴淋水泵、水幕水泵每月試開泵一次,檢查其是否完整好用。
(3)正壓送風、防排煙系統每半年檢測一次。
(4)室內消火栓、噴淋泄水測試每季度一次。
(5)其它消防設備的測試,根據不同情況決定測試時間。
4、消防器材管理:
(1)每年在冬防、夏防期間定期兩次對滅火器進行普查換葯。
(2)派專人管理,定期巡查消防器材,保證處於完好狀態。
(3)對消防器材應經常檢查,發現丟失、損壞應立即補充並上報領導。
(4)各部門的消防器材由本部門管理,並指定專人負責。
(六)火災隱患整改制度
1、各部門對存在的火災隱患應當及時予以消除。
2、在防火安全檢查中,應對所發現的火災隱患進行逐項登記,並將隱患情況書面下發各部門限期整改,同時要做好隱患整改情況記錄。
3、在火災隱患未消除前,各部門應當落實防範措施,確保隱患整改期間的消防安全,對確無能力解決的重大火災隱患應當提出解決方案,及時向單位消防安全責任人報告,並由單位上級主管部門或當地政府報告。
4、對公安消防機構責令限期改正的火災隱患,應當在規定的期限內改正並寫出隱患整改的復函,報送公安消防機構。
(七)用火、用電安全管理制度
1、用電安全管理:
(1)嚴禁隨意拉設電線,嚴禁超負荷用電。
(2)電氣線路、設備安裝應由持證電工負責。
(3)各部門下班後,該關閉的電源應予以關閉。
(4)禁止私用電熱棒、電爐等大功率電器。
2、用火安全管理:
(1)嚴格執行動火審批制度,確需動火作業時,作業單位應按規定向消防工作歸口管理部門申請「動火許可證」。
(2)動火作業前應清除動火點附近5米區域范圍內的易燃易爆危險物品或作適當的安全隔離,並向保衛部借取適當種類、數量的滅火器材隨時備用,結束作業後應即時歸還,若有動用應如實報告。

Ⅷ 消防安全教育培訓制度 防火檢查巡查制度 安全疏散設施管理制度 消防設施器材維護管理制度 火災隱患整

可以合並為一個即《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一、消防安全教育、培訓制度
1、每年以創辦消防知識宣傳欄、開展知識競賽等多種形式,提高全體員工的消防安全意識。
2、定期組織員工學習消防法規和各項規章制度,做到依法治火。
3、針對不同崗位特點進行消防安全教育培訓。
4、對消防設施維護保養和使用人員應進行實地演示和培訓。
5、對新員工進行崗前消防培訓,經考試合格後方可上崗。
6、因工作需要員工換崗前必須進行再教育培訓。
二、防火巡查、檢查制度
1、落實逐級消防安全責任制和崗位消防安全責任制,落實巡查檢查制度。
2、消防工作歸口管理職能部門每日對餐廳進行防火巡查。每月對餐廳進行一次防火檢查並復查追蹤改善。
3、檢查中發現火災隱患,檢查人員應填寫防火檢查記錄,並按照規定,要求有關人員在記錄上簽名。
4、檢查人員應將檢查情況及時通知受檢部門,各負責人應每日消防安全檢查情況通知,若發現本餐廳存在火災隱患,應及時整改。
5、對檢查中發現的火災隱患未按規定時間及時整改的,根據獎懲制度給予處罰。
三、安全疏散設施管理制度
1、單位應保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暢通,嚴禁佔用疏散通道,嚴禁在安全出口或疏散通道上安裝柵欄等影響疏散的障礙物。
2、應按規范設置符合國家規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標志和應急照明設施。
3、應保持防火門、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標志、應急照明、機械排煙送風、火災事故廣播等設施處於正常狀態,並定期組織檢查、測試、維護和保養。
4、嚴禁在營業或工作期間將安全出口上鎖。
5、嚴禁在營業或工作期間將安全疏散指示標志關閉、遮擋或覆蓋。
四、消防設施、器材維護管理制度
1、消防設施日常使用管理由專職管理員負責,專職管理員每日檢查消防設施的使用狀況,保持設施整潔、衛生、完好。
2、消防設施及消防設備的技術性能的維修保養和定期技術檢測由物業管理部門負責,設兼職管理員每日檢查了解消防設施情況。發現異常及時向物業匯報安排維修,使設備保持完好的技術狀態。
3、消防設施和消防設備定期測試:
(1)煙、溫感報警系統的測試由物業管理部門負責組織實施,保安部參加,每個煙、溫感探頭至少每年輪測一次。
(2)正壓送風、防排煙系統每半年檢測一次。
(3)室內消火栓、噴淋泄水測試每季度一次。
(4)其它消防設備的測試,根據不同情況決定測試時間。
4、消防器材管理:
(1)每年在冬防、夏防期間定期兩次對滅火器進行普查換葯。
(2)派專人管理,定期巡查消防器材,保證處於完好狀態。
(3)對消防器材應經常檢查,發現丟失、損壞應立即補充。
五、火災隱患整改制度
1、對存在的火災隱患應當及時予以消除。
2、在防火安全檢查中,應對所發現的火災隱患進行逐項登記,並將隱患限期整改,同時要做好隱患整改情況記錄。
3、在火災隱患未消除前,應當落實防範措施,確保隱患整改期間的消防安全。
4、對公安消防機構責令限期改正的火災隱患,應當在規定的期限內改正並寫出隱患整改的復函,報送公安消防機構。
六、用火、用電安全管理制度
1、用電安全管理:
(1)嚴禁隨意拉設電線,嚴禁超負荷用電。
(2)電氣線路、設備安裝應由持證電工負責。
(3)下班後,所有的電源應予以關閉。
(4)禁止私用電熱棒、電爐等大功率電器。
2、用火安全管理:
(1)嚴格執行動火審批制度,確需動火作業時,應按規定向物業部門申請「動火許可證」。
(2)動火作業前應清除動火點附近5米區域范圍內的易燃易爆危險物品或作適當的安全隔離,並准備適當種類、數量的滅火器材隨時備用。
北京 有限公司
批准人:
日 期:20 年 月 日

Ⅸ 急~~~關於消防的滅火、疏散預案,和消防管理制度...這個怎麼寫吖

一、滅火措施

1、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每年演練二次;

2、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須周密計劃,上報安全領導小組批准後實施;

3、進行滅火和疏散演練時,應設置明顯標識,並事先告知演練范圍的人員;

4、對演練所使用的器材和物品進行檢查、使各類器材處於良好狀態;

5、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演練結束後,要對演練進行總結和講評,提高預案演練的水平。

二、消防各項制度

(一)義務消防隊的組織管理制度

1、義務消防隊由各二級學院、部、處、館按在職職工總數的2%推薦組合,學生義務消防隊推薦按每班一人(參考各棟均配因素)組合;

2、保衛處派專人負責組織義務消防隊的定期消防知識授課和訓練;

3、義務消防隊每年進行1—2次,每次不少於二天(全年不少於三天)的業務學習和訓練;

4、義務消防隊隊員須知火警電話、報警方法及該工作區域內疏散預案,會使用滅火器材,能撲救初起火災,能宣傳消防知識;

5、義務消防隊員應當能協助二級單位防火責任人搞好該單位的消防工作及滅火器材的管理檢查,制定合理的防火制度、宣傳防火、滅火知識;

6、義務消防隊每年年末應組織一次年度工作總結表彰。

(二)易燃易爆危險物品和場所防火防爆

1、明確易燃易爆危險品生產、儲存、經營、運輸、使用的具體防火防爆要求和操作規程;

2、管理要定崗、定人、定點、定容器、定量和定防火措施;

3、生產、儲存、經營、使用地點應符合消防規范要求並有醒目的防火防爆警示牌;

4、防雷、防靜電須制定嚴格的檢測制度並保證落實到位。

用火、用電安全管理制度

1、確定用火區域用火管理范圍及管理對象;

2、劃分用火作業級別和動火及取暖用火等審批許可權手續;

3、嚴禁擅自在具有火災,爆炸危險場所進行明火作業及取暖;

4、禁火區域嚴禁動火,需動火時設立禁煙、禁火范圍及標志牌,嚴格按操作規程施工、嚴禁違章操作;

5、電器、電熱設備消防管理責任定人、定位;

6、嚴禁私拉亂接電線,如需接線,經報有關單位安排電工實行;

7、動火作業(施工)結束後應對作業現場進行檢查,確認安全後方可離開;

(三)火災隱患整改制度

1、建立完善檢查火災隱患整改的管理機制;

2、對查出來的一般火災隱患要立即組織力量整改,要定人、定時、定措施整改,能當場改正的須當場改正,不能當場整改的,根據《限期改正通知書》的要求,限期改正;

3、對重大火災隱患的整改,須拿出方案、措施,報告消防安全責任人批准實施整改,在整改之前,須採取臨時防範措施,保證安全;

4、隱患整改必須服從安全保衛部門意見,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推諉和無故拖延;

5 、隱患整改完畢後,負責整改的部門和個人應當將整改情況報送消防安全責任人或管理人簽字確定後存檔備查。

(四)消防設施、器材維護管理制度

1、按國家消防技術標准制定消防設施、器材配備計劃,並按計劃落實;

2、消防設施、器材實行定位、定人、定標准管理;

3、消防設施、器材每年四次檢查、測試、維修,失效的器材應及時更換;

4、消防設施、器材嚴禁挪用,不得損壞;

5、消火栓不得圈佔和埋壓,每年放水1 次,室外栓冬季遇嚴寒時,應採取防寒措施保護。

(五)安全疏散設施管理制度

1、按國家消防技術標准制定安全疏散設施配備計劃,並按計劃落實;

2、安全疏散設施實行定位、定人、定標准管理;

3、安全疏散設施每年進行一次檢查、測試、維修,失效的設施應及時更換;

4、安全疏散設施嚴禁挪用,不得損壞;

5、對違反疏散設施管理的部門和人員將按規定嚴肅處理。

(六)防火巡查,檢查制度

1、實行逐級防火檢查制度,保衛處消防安全責任人每季,二級學院、處、部、館安全責任人每月,教研室、科室每周,班組每日開展一次消防安全檢查;

2、重大節日前,寒暑假前進行消防安全檢查;

3、專職防火員經常對各部位、各重點部位進行不定期巡查;

4、檢查中發現的火災隱患應下發相應的檢查文書,並報告主管消防監督機構;

5、對消防監督機構發現的火災隱患應將整改情況及時函告;

6、對安全檢查巡查過程中發現的違反消防管理的人員要嚴肅處理。

(七)消防安全教育、培訓制度

1、根據消防監督機構的安排,組織本校人員參加專業的消防教育和培訓,保證重點工種執證上崗制度的落實;

2、落實本校、分院(部、處、館)、教研室(科室)三級消防安全教育及培訓;

3、學院每年組織義務消防隊學習、訓練三天,平時由專職防火員參與各二級單位對其下屬部門、科室人員進行消防安全教育;

4、新職工上崗前配合人事部門使用單位對其進行消防安全教育培訓;

5、每年組織1-2次特殊工種、重點工種消防安全教育培訓;

6、通過各種宣傳工作和手段進行消防安全知識宣傳;

7、定期或不定期抽查師生員工消防安全知識掌握情況。

(八)義務消防員職責

1、 認真學習和執行消防法規,制度,開展本部門防火自查及巡查。

2、參加消防業務學習、培訓、維護、保養好本部門消防器材;

3、做好本部門員工的消防安全知識培訓工作;

4、做好本部門火災隱患的整改落實工作;

5、向各級防火負責人匯報消防工作情況,提出整改意見。

(九)專職消防員職責

1、在校消防安全責任人和處、科消防安全管理人的領導下,開展日常消防安全工作;

2、積極開展防火宣傳教育的培訓工作,普及員工的防火、滅火知識;

3、檢查各項規章制度、防火措施的落實執行情況,對存在的火災隱患提出整改意見,督促及時整改;

4、制定消防工作計劃,建立健全防火制度,管理、保存防火檔案資料;

5、開展日常防火檢查,負責消防設施、設備和器材的維護、保養等管理工作;

6、對發生的火災及時立案查明原因,呈報處理意見;

7、完成校消防責任人或處、科管理人分配的其它消防安全工作。

(十)二級學院、部、處、館消防負責人職責

1、擬定年度消防工作計劃,組織實施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2、組織制訂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規程並檢查督促其落實;

3、擬訂消防安全工作的組織保障方案;

4、組織實施防火檢查和火災隱患整改工作;

5、組織實施對本單位消防設施、滅火器材和消防安全標志的維護保養,確保其完好有效,確保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暢通;

6、組織管理義務消防員工作;

7、在員工中組織開展消防知識,技能的宣傳教育和培訓,組織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的實施和演練;

8、學校消防安全責任人委託的其他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十一)消防安全責任人職責

1、貫徹執行消防法規,保障單位消防安全符合規定,掌握本校的消防安全情況;

2、將消防工作與本校教學、科研、生產、管理等活動統籌安排,批准實施年度消防工作計劃;

3、為消防安全提供必要的經費和組織保障;

4、確定逐級消防安全責任、批准實施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規程;

5、組織防火檢查、督促落實火災隱患整改,及時處理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問題;

6、根據消防法規的規定,建立本院義務消防隊;

7、組織制定符合本校實際的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並實施演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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