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治理理論
㈠ 基層社會治理的理論依據是什麼意思
量力來而行,把人力.這一條強調源了好幾個服務與管理,才能從源頭上預防、財力.①與此不同、要讓發展成果惠及全體人民、運作等方面、自治,產生深遠的影響、燃點低的社會問題看.實際上、食品葯品安全監管機制;而各類事業單位,加快推進住房保障體系建設
㈡ 為什麼要用社會治理取代社會管理,行政管理論文
在 2014 年十八屆三中全會 《關於全面深化改革若乾重大問題的決定》中,在 「創新社會治理體制」的小標題下,用了 1000 字左右的一段話,闡述了一個新的執政理念———社會治理。具體的提法是: 「創新社會治理,必須著眼於維護最廣大人民根本利益,最大限度增加和諧因素,增強社會發展活力,提高社會治理水平,全面推進平安中國建設,維護國家安全,確保人民安居樂業、社會安定有序。」
〔1〕此前,在官方文獻、學術著作和新聞媒體中經常使用的一個類似概念是 「社會管理」。新的 「社會治理」的概念的提出,引出了一系列問題: 什麼是社會管理? 什麼是社會治理? 社會管理與社會治理是什麼關系,兩者之間有什麼區別? 在十八屆三中全會的決定中,為什麼要用社會治理取代社會管理?
要討論以上問題,恐怕就要回顧一下新世紀以來的歷史,並且從社會管理概念的提出和發展說起。
一、從社會管理到社會治理
乍一看,「社會管理」一詞似乎很 「社會學」,然而搜遍西方社會學經典,此概念卻芳影難覓。不過在前蘇聯,有奧馬洛夫所著的 《社會管理》,〔2〕此書 20 世紀 80年代中期被譯介到中國。書中的 「社會管理」,被定義為「管理主體對社會系統的有科學根據的影響,為的是使系統實現它面臨的目標和任務。」顯而易見,這本書中的「社會管理」,是在計劃經濟的理論框架下以當時風行世界的 「系統論」的語言表述的。
2002—2003 年爆發的 「非典」,給黨和政府乃至整個中國社會極大的震撼。於是,「社會管理」一詞被提上了黨和政府的議事日程。2004 年 9 月的十六屆四中全會的決定中,「社會管理」一詞首次亮相,當時的提法是 「加強社會建設與管理,推進社會管理體制創新」。
〔3〕試圖用一個復合名詞,從建設和管理兩個不同的政策視角,對社會領域中存在的各種問題給予特別的關注。
「加強社會建設與管理」的提法,得到了學界的積極回應,鄭杭生論述了廣義的和狹義的 「社會建設與管理」。他指出: 廣義的界定是指 「整個社會的建設和管理,即包括政治子系統、經濟子系統、思想文化子系統和社會生活子系統在內的整個社會大系統的建設和管理」;狹義的界定則著重指 「與政治、經濟、思想文化各子系統並列的社會子系統的建設和管理。這里的社會指的是作為整個社會這個大系統中一個子系統的狹義的社會」。
〔4〕到了 2007 年黨的十七大,作為對學界的回饋,「社會建設」與 「社會管理」被分成了兩個獨立的概念,「社會建設」與此前提出的 「建設社會主義和諧社會」合二而一,並與 「經濟建設」、「政治建設」、「文化建設」一起,並列為 「四大建設」,①對 「社會管理」的新提法則是「完善社會管理,維護社會安定團結」。
〔5〕對於這個變化,學界再次作出熱烈響應。2006 年,王思斌在 《社會行政》〔6〕一書中,對 「社會管理」作了界定,他認為: 社會管理 「在由計劃經濟體制向市場經濟體制轉變的過程中,中國共產黨和中國政府也提出了加強社會管理的任務,這里的社會管理是相對於社會結構的重大變化而言的,指的是由政府主導、各方參與的社會治理和管理活動」。
2007 年,何增科撰文提出: 「為了推動學術研究走向深入,學者們傾向於從狹義上來界定社會管理的含義」,「狹義上的社會管理,一般與政治管理、經濟管理相對,指的是對社會公共事務中除了政治統治事務和經濟管理事務以外的那部分事務的管理與治理」。
〔7〕然而,與此同時,也出現了另外一種聲音,將 「社會管理」界定得更為偏狹。譬如說: 「狹義的 『社會管理』主要集中在社會治安、信訪和公共安全工作方面,主要目標是維護社會秩序和穩定、營造良好社會環境。」
〔8〕這個說法與當年 「壓倒一切」的 「維穩」掛得很緊,只能被看作是一個與黨政部門的行政職責或工作任務密切相關的操作性定義。
但真正為學界認可的 「社會管理」雖然也被看作「狹義」,其詞義也要比 「維穩」廣泛得多。何增科認為:「社會管理是政府和民間組織運用多種資源和手段,對社會生活、社會事務、社會組織進行規范、協調、服務的過程,其目的是為了滿足社會成員生存和發展的基本需求,解決社會問題,提高社會生活質量。」
〔9〕李培林認為: 「社會管理通常是指以政府為主導的包括其他社會組織和公眾在內的社會管理主體在法律、法規、政策的框架內,通過各種方式對社會領域的各個環節進行組織、協調、服務、監督和控制的過程。」
〔10〕值得注意的是,在王思彬和何增科定義 「社會管理」時,已經出現了 「治理」一詞,並將其與 「管理」相並列。也許是為了與 「維穩」作一詞義上的切割,在公共管理學界早已得到普遍認可的 「治理」一詞被越來越多的學者所使用。譬如張敦福、沈葉認為: 與學界常說的「社會管理」詞義更為貼近的英文名詞,實際上是 SocialGovernance,而 「Governance 」 一詞在學界被譯為 「治理」,「最常涉及的領域包括社會資本對當地地方行動者的作用、社區治理、社會服務、非營利組織、公民社會、社會團結、社會不平等。這些領域均與基層老百姓的社會日常生活密切相關,是民生領域的重要問題。」
〔11〕以上的研究成果,最終在 2011 年胡錦濤的重要講話〔12〕中體現出來,這個講話的標題是 「扎扎實實提高社會管理科學化水平,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社會管理體系」。2012 年召開黨的十八大上,胡錦濤再次強調: 「要圍繞構建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管理體系,加快形成黨委領導、政府負責、社會協同、公眾參與、法治保障的社會管理體制,加快形成政府主導、覆蓋城鄉、可持續的基本公共服務體系,加快形成政社分開、權責明確、依法自治的現代社會組織體制,加快形成源頭治理、動態管理、應急處置相結合的社會管理機制。」〔13〕
二、社會管理和社會治理
要進一步討論 「社會管理」和 「社會治理」,就要展開討論 「管理」和 「治理」。這通常會涉及到三個英文單詞——— 「Administration」、 「Management」和 「Govern-ance」。前兩個單詞翻譯成中文,都是 「管理」。但 「Ad-ministration」 是指傳統意義上的行政管理,尤指政府機構中科層制架構中的行政管理; 「Management」則取自於市場,因此蘊含著經營管理的意思。新公共管理理論試圖用「Governance」一詞來取代前兩個常用詞,並賦予一種新的涵義。中國的學者在接受這個新的概念時,為了表示與「管理」的差別,將其翻譯成了 「治理」。
「Governance」或 「治理」的概念,在 20 世紀後半期隨著新公共管理理論的風行而得到學界和政界的青睞。上個世紀 90 年代,聯合國全球治理委員會對 「治理」的界定是: 「個人和各種公共或私人機構管理其事務的諸多方式的總和。」並列出了 「治理」概念的四個特徵: 其一,治理不是一套規章條例,也不是一種活動,而是一個過程。其二,治理的建立不以支配為基礎,而以調和為基礎。其三,治理同時涉及公、私部門。其四,治理並不意味著一種正式制度,但確實有賴於持續的相互作用。
〔14〕值得關注的是,在這段對 「治理」特點的表述中,可以概括提煉出四個關鍵詞,即 「過程」、「調和」、「多元」和「互動」。
按對 「治理」的理解來看 「社會治理」,是否可以作這樣的界定: 在社會領域中,從個人到公共或私人機構等各種多元主體,對與其利益攸關的社會事務,通過互動和協調而採取一致行動的過程,其目標是維持社會的正常運行和滿足個人和社會的基本需要。
參照以上提出的 「治理」的四大特徵,對比 「社會治理」和 「社會管理」這兩個概念,也可以概括出 「社會治理」的四大特徵:
其一,社會治理必須強調 「過程」。在這里,「過程」的涵義是: 社會治理的動態性、發展性和延續性———社會治理是在不斷發展變化的社會經濟背景下進行的,所以既不能靠制定一套 「一刀切」的規章條例,試圖在任何時空條件下都以不變應萬變; 同時也不能靠一場 「運動式」的大轟大嗡,試圖在短時間內一蹴而就。而這兩者,恰恰是以往 「社會管理」的最顯著的特點。
其二,社會治理必須倡導 「調和」。社會本身是一個有自組織能力的有機體,通常處於一個生機勃勃的過程中。所以,不能試圖用某種強力乃至蠻力去 「支配」社會。而是要讓社會本身發揮其自我生存、自我發展乃至自我糾錯、自我修復的功能。所以,社會治理需要高超的「治理藝術」,在收放張弛之間拿捏得恰到好處。而以往的社會管理的缺陷,恰恰是過於迷信強制力量。
其三,社會治理必須兼顧 「多元」。社會是由各個社會階層和社會群體構成的,不同的階層和群體的經濟利益、社會地位和政治訴求都是不一致的。因此,社會治理必須非常重視治理主體的多元化———不論多數少數,不論強勢弱勢,不論公立民營,共同參與社會治理,共同分享發展成果。而以往的社會管理常常錯把高高在上的施恩賜惠當成了最高境界,而且極具 「社會排斥」的色彩。
其四,社會治理必須注重 「互動」。要引導全社會達成利益共識,尤其是針對長期目標的利益共識,就要建立一個適合多元主體參與的治理框架和社會機制。使多元主體都能夠提出自己的利益訴求,然後在溝通交流、相互妥協、協商一致的基礎上達成社會共識。在行動上,也應該是互動型的,上下配合,同心同德。而以往的社會管理常常是 「一言堂」,急功近利,短視而只顧眼前利益。
綜上所述,以往的社會管理已經暴露出很多的認識誤區和制度缺陷,諸如一刀切、運動式、壓制型、堙堵式、恩賜性、排斥性、一言堂、功利心……不一而足。這恐怕就是十八屆三中全會要用一個新的概念,其實也是一種新的理念———社會治理來取代以往長期使用的社會管理一詞的根本原因。
具體而言,當代中國的社會治理,就是要在承認個性化、多元化的基礎上,通過互動和調和———溝通、對話、談判、協商、妥協、讓步———整合起各社會階層、各社會群體都能接受的社會整體利益,最終形成各方都必須遵守的社會契約。
從理論上說,現代社會最突出的特點應該是 「理性」二字。在市場經濟條件下,每一個 「經濟人」都在追求自己的利益最大化,個人利益的 「氣場」就可能像水面上的漣漪一圈一圈地盪開去。但時空條件是有限的,個人利益的 「氣場」不可避免地發生摩擦和碰撞。如果大家都堅守自己的 「氣場」絲毫不讓步,其結果就必然會導致社會沖突,其結果可能就是 「雙輸」或 「多輸」。
因此,理性的選擇是以 「妥協」為號召,請大家坐下來進行談判,大家都在利益最大化的立場上後退一步,適當地收斂一下自己的 「氣場」。通過妥協和讓步,找出一個雙方或多方都能接受的解決方案。按照老祖宗的古訓,退後一步天地寬。也只有這樣做,才能避免碰撞和沖突,才能營造一個實際上是 「雙贏」或 「多贏」的和諧局面。
究其原委,是因為社會經濟發展成果是所有社會成員共同創造的。在市場經濟社會中,資本和 「知本」常常表現為稀缺資源,所以其佔有者在競爭中容易占上風。如果我們假設獲得稀缺資源的機會本來對於每一個人來說都是均等的,但從結果看,這些稀缺資源最終卻被一部分人所佔有。那麼,從最初的機會均等到最後的贏者通吃之間,必然暗含著競爭失敗者對機會的 「出讓」。贏者所以成為贏者,是輸者對游戲規則大度的認可,如果輸者蠻橫不認輸甚至藉助於陰謀和暴力,那麼,這樣的市場上是不可能有贏者的。所以,社會經濟的發展是所有社會成員共同努力的結果,佔有了稀缺資源的贏者也應該 「出讓」他們的一部分盈利來回報社會,以爭取社會對他們的佔有的合法性的認可,亦即以此來換取輸者對機會的 「出讓」。當然,共享結果不應是平均主義的 「大鍋飯」,而是按貢獻大小的有差別的分享。
還要強調的是,社會各階層、各群體之間的溝通、協商和妥協是建立在對社會整體利益認識一致的基礎上的。
社會整體利益高於一切,所有參與競爭的人都必須維護,這樣才能使這場游戲能夠可持續地進行下去,而不是當自己不如意時就用非理性的手段來毀了這場游戲。要讓各階層都應該認識到,雖然在這一次競爭輸了,但可以把取勝的期望寄託在下一次。只要游戲繼續進行,所有的人就終究都能從中分一杯羹。所以,從這個意義上說,整體利益就是使一個可以被社會各階層接受和維護的游戲可持續的進行下去。在這一點上,所有的社會階層和社會群體,都應該服從大局。
當然,矛盾總是客觀存在的。因此,從社會心理學的角度看,傾訴和傾聽,是使相關利益者保持溝通和達成諒解的最好手段。所以,如果公眾———無論他們在社會上是多數還是少數———都能夠把與他們切身利益密切相關的心裡話都說出來,而整個社會,尤其是政府都能夠去用心傾聽,用心考慮,這就能使社會最大限度地保持一致。在這樣的社會環境里,即使有些問題一時還不能得到解決,也不至於使矛盾積聚和激化。
三. 社會治理和政社分開
十八大以來,還有一個與社會治理關系非常密切的新概念——— 「政社分開」,在黨的最高層次的文獻中雖然總被提及,但非常遺憾的是,在近年來的學術研究和媒體宣傳中,對政社分開卻少有深入的討論。
什麼是政社分開? 看起來似乎是一個非常深奧的命題,但其實不然。上個世紀 80 年代,前民政部部長崔乃夫在倡導社區服務時說: 「凡是社會和群眾可以做的就盡量放手,做不了的,就由政府按照行政程序來承擔。」〔15〕其實,這就是用人人都能聽懂的大白話表述的政社分開。
這個理念無疑與社會治理強調的 「過程」、「調和」、「多元」和 「互動」是一致的。
政社分開,其實是要讓人民群眾直接參與社會治理。
人民群眾要參與社會治理,就需要組織起來,於是社會組織發展的議題凸顯出來。社會組織要發展,要服務人民群眾,又需要理論、方法和技術,於是社會工作發展的機遇應運而生。
從理論上說,現代社會通常被分為三大部門,即政府部門、市場部門和社會部門。因為政府部門 「有權」和市場部門 「有錢」,為了確保社會的良性運行,這兩個部門都要受到法律上的嚴格限制。按照中國的特殊國情,對政府部門而言,這些 「受到限制」的事情應該包括: 其一,權責范圍受限; 其二,上級、公眾問責; 其三,領導意圖不明。對市場部門而言,這些 「受到限制」的事情主要是缺乏投資沖動。
於是,在處理這樣一些 「受到限制」問題時,社會部門,亦即社會組織和社會工作的優勢就充分體現出來了。對此,美國學者利維特評論說: 以前人們往往把社會組織一分為二,非私即公,非公即私。這種劃分太粗陋,忽略了一大批處於政府與私營企業之間的社會組織。〔16〕這些社會組織所從事的是政府和私營企業 「不願做,做不好,或不常做」的事。
首先,由於 「利益相關者」的模糊性,社會組織和社會工作並沒有明確的、固定的職責許可權范圍。通常,他們扮演的角色是弱勢群體的代言人。但是,有時他們也能代表政府 ( 譬如,當政府向他們授權或購買服務時) ,有時他們也能代表企業 ( 譬如,在接受了企業有明確意向的捐贈錢物時) 。
其次,與政府部門不同的是,遇到某些問題,社會組織和社會工作通常可以把自己放在 「民間的」社會角色上,所以不用過於擔心受到上級或公眾直接的問責。在具體工作中,政府部門因權責所限,有些事情雖然對社會經濟發展有利,但他們仍有可能會有所顧忌。遇到同樣的情況,社會組織和社會工作反倒可以放手去做。
再次,當政府領導因為種種原因舉棋不定時,社會組織和社會工作通常也可以以自己 「民間的」社會角色,按照自己的理解和解釋去辦事。如果辦得好,當然會得到政府的認可。如果沒有辦好,也可以作為是一種民間的「社會實驗」。因此,社會組織和社會工作通常被認為具有在 「開發新的服務種類以滿足新的需求」〔17〕方面的先鋒作用。既然如此,失誤乃至失敗也是可以容忍的。
最後,社會組織和社會工作扛起了 「非營利」的大旗,凡進入這個領域的資金都將成為以改善貧弱群體處境為目標的 「社會基金」。所以,根本就不存在分紅牟利的動機,或者說,根本就不存在為圖 「利潤最大化」才來投資的股東。從這個意義上說,「市場興趣」在這里是風馬牛不相及的事情。
正因為上述特點,社會組織和社會工作常常會自覺不自覺地顯示出一種 「擴張性」,主動地將自己的工作擴展到政府部門和市場部門的 「傳統領域」中,「越界」發揮自己的特長。在此時,理性的或曰聰明的政府部門和市場部門往往會樂觀其成。於是,在靠近政府部門這一邊便形成了政府直屬的服務機構,在中國稱為 「事業編制」或「事業單位」,在靠近企業這一邊則有近年來時髦起來的「社會企業」。
在與社會治理和政社分開相關的研究中,社會組織和社會工作還有一個在政治領域的重要作用似乎很少被提起,這個重要作用就是社會組織和社會工作能夠在政治權力和私人利益之間起到區隔間離的作用。
當前,「反腐倡廉」是中國乃至全世界的一個熱門話題。抓老虎、打蒼蠅,得到了人民群眾的熱烈擁護。但從長遠考慮,要徹底鏟除貪污腐化,就必須要逐漸形成一套完善的社會機制。造成中國嚴重的貪腐問題原因很多,但其中很重要的一個原因就是地方政府、基層政府和公務員對於法律規章的 「自由裁量權」過多過大。這種超然於法制之上的 「自由裁量權」最終造就了一種不受限制的權力,而不受限制的權力則一定會造成腐敗。社會組織和社會工作的這種區隔間離作用最終能使公共機構和公務人員的 「自由裁量權」受到嚴格限制。
在發達國家,公眾對於政府公務員的評價會低於社會工作者。從某種意義上說,這可能是有意而為之的制度安排。在發達國家若與政府公務員,尤其是基層公務員打交道,經常會有一種鐵面無私、公事公辦、缺乏人情味的感受。公務員嚴格遵守相關的法律規章,絕對依法辦事———法律上說該怎麼辦就怎麼辦,要多少時間辦完就多少時間辦完,絕少通融的餘地。
但是,一個社會要完全處於這樣的氛圍中一定會形成社會張力。於是,社會組織和社會工作的重要性就凸顯出來。民眾有什麼難事,首選的行為並不是直接找政府,而是找社會組織和專業社工,由社會組織和社會工作者幫助他們跟政府、跟社會打交道,幫助他們尋找解決問題的經濟、社會或其他的資源。所以,在發達國家,社會組織和社會工作者享有非常高的職業聲望。
與此同時,社會組織和社會工作者在公眾和政府機關之間又起到了區隔間離的作用: 公務員有行政權力,但只限於依法辦事,完全沒有 「自由裁量權」; 「自由裁量權」交給了社會組織和社會工作者,但他們沒有行政權力,他們只能幫助受助者去尋找資源。這樣的制度安排,是真正把權力關進了籠子,而毋需把人關進籠子。
所以,對中國社會而言,要向社會治理轉型,政社分開絕對重要,不但在社會領域,其影響還會輻射到政治領域和經濟領域。改革開放以來,中國的經濟體制改革,得益於政企分開,經過三十多年的發展,終於形成了一個獨立的市場部門,促進了中國經濟的快速增長。作個理論假設,如果在社會領域也能夠形成一個獨立的部門,中國的社會福利和社會進步是否也會有一個令人意想不到的快速發展呢?
㈢ 推進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社會建設要堅持和完善什麼的社會治理制度保持社會穩定維
「凡將立國,制度不可不察也。」制度是治國安邦的根本,具有全局性、穩定性和長期性。新中國成立70年來,中國共產黨領導全國各族人民探索、確立並完善發展了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顯示出獨特優勢和鮮明特徵,創造了經濟快速發展和社會長期穩定的奇跡,中華民族迎來了從站起來、富起來到強起來的偉大飛躍。在我們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實現第一個百年奮斗目標之際,黨的十九屆四中全會為堅持和完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繪就了時間表和路線圖,並強調,推進全面深化改革,既要保持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和國家治理體系的穩定性和延續性,又要抓緊制定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急需的制度、滿足人民對美好生活新期待必備的制度,推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不斷自我完善和發展、永葆生機活力。長風破浪會有時。在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事業正闊步在新時代的偉大征程上、中國共產黨正帶領廣大人民群眾邁步在中華民族偉大復興中國夢的新長征路上、中國共產黨正努力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的深刻實踐中,必須要堅持和完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的基本要求。
堅持黨的領導和人民群眾的主體地位相統一
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是黨和人民在長期實踐探索中形成的科學制度體系,在這個探索過程中,中國共產黨居於領導地位,起著決定、主導、統領作用,人民群眾居於主體地位,起著探索、踐行、確證的作用,二者作用相互補充,從根本上是統一的。
在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的探索、確立、完善發展過程中,黨的領導起著根本作用。沒有中國共產黨,就沒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就沒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現代化,中國共產黨確定中國制度探索和建設的根本立場、根本原則、根本方向。根本立場就是人民立場,不忘初心、以人民為中心就表明了我們黨堅守根本立場的決心和意志。根本原則就是社會主義原則,無產階級政黨的奮斗目標是實現共產主義,我們黨既不走改旗易幟的邪路,也不走封閉僵化的老路,而是堅定社會主義原則。根本方向就是堅持和發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我們黨的歷史使命是建設現代化強國,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
人民群眾則是中國制度的主體力量。首先,人民群眾是中國制度探索的主體。中國制度是在實踐中闖出來的、試出來的,人民群眾是實踐的主體力量,人民群眾對美好生活的需要是社會實踐的內在動力。其次,人民群眾是中國制度踐行的主體。中國制度建構的目的是為了形成公正的社會秩序,推進國家治理現代化,它的優勢要轉化為社會發展的力量,其主體是人民群眾。最後,人民群眾是中國制度確證的主體。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是在社會改革和發展中不斷完善和發展的,制度的合理性、有效性和先進性都要在人民群眾的實踐中得以確證。
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體現了黨的領導作用和人民主體作用的統一。黨確立根本方向、把握發展規律、進行頂層設計,其智慧源泉來自人民的實踐,最終也是在人民實踐中得以體現;人民群眾的實踐方式、探索方法決定於黨和國家的頂層設計,人民群眾在中國共產黨的領導下展現創造歷史的偉力。
堅持馬克思主義與中國改革實踐相統一
馬克思主義是社會主義革命、建設、改革的指導思想,黨的領導和人民主體作用都是在馬克思主義理論指導下、在改革發展實踐中展現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符合人類社會發展規律,體現了唯物史觀基本原理,是馬克思主義指導中國改革實踐的結果。
馬克思主義揭示了人類社會發展的一般規律和普遍矛盾,是無產階級解放的思想武器,是我們黨帶領中國人民不斷改革、探索和發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的指導思想。我們始終堅持馬克思主義的基本立場、基本觀點、基本方法,分析具體問題,解決特殊矛盾,並在實踐中不斷發展馬克思主義,形成了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理論,特別是新時代改革中,形成了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成為完善和發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的指導思想,是21世紀的馬克思主義。馬克思主義認為,生產關系一定要適應生產力發展要求的規律,上層建築一定要適應經濟基礎發展要求的規律,是人類社會發展規律。我們的改革正是改變不適應生產力發展的生產關系的某些方面,不適應經濟基礎發展要求的上層建築的某些方面,由此,促進生產力發展,也正是通過對生產關系、上層建築的改革,建構了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
馬克思主義不是教條,而是行動的指南。由於社會生活條件的劇烈變化,隨之發生具體政治形勢和直接實際行動的任務的變化,馬克思主義在不同的歷史時期,也就體現出不同的特點,如果忽視這一點,馬克思主義就會變成片面的、畸形的、僵化的東西。習近平總書記強調,我們一定要以我國改革開放和現代化建設的實際問題、以我們正在做的事情為中心,著眼於馬克思主義理論的運用,著眼於對實際問題的理論思考,著眼於新的實踐和新的發展。馬克思主義在中國制度建構中的指導作用正是在與中國實際相結合的實踐中實現的。中國改革實踐條件是中國制度建構的根基,它包括中華優秀傳統文化、革命文化和社會主義先進文化等精神因素,以及中國國情、歷史方位等物質條件,它們構成了中國制度建構的出發點和制約因素。隨著改革和社會發展,制度建構的文化層面的精神因素不斷豐富和創新,中國國情和歷史方位也會不斷變化,在解決不斷變化的中國現實問題和矛盾中,中國制度不斷完善和發展。
馬克思主義與中國具體實際相結合,這是從中國實際出發,以問題為導向的辯證唯物主義方法論,這是馬克思主義的本質要求。馬克思主義只有置於社會發展的現實中,才能顯示自身的價值、生命力和力量;中國改革發展的矛盾和任務只有以馬克思主義為指導思想,才能堅持正確的方向,找到解決問題的正確方法。在改革開放中,我們將馬克思主義與中國實際相結合,將改革實踐的經驗、方法和成果總結、凝練,上升為制度理論體系,從而形成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
堅持社會主義原則與改革創新發展相統一
習近平總書記就《中共中央關於堅持和完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若乾重大問題的決定》起草情況向全會作說明時指出,《決定稿》突出守正創新、開拓進取,彰顯了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自信,回答了「堅持和鞏固什麼、完善和發展什麼」這個重大政治問題,既闡明了必須牢牢堅持的重大制度和原則,又部署了推進制度建設的重大任務和舉措。在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探索、完善和發展過程中,在道路方向上,我們始終堅持社會主義根本原則與改革創新相統一,這是中國制度的本質特徵。
新中國成立後,我們選擇了社會主義道路,改革開放後,我們堅守社會主義的根本原則,這是制度改革的根本和底線,是人民當家作主這一價值追求的根本保證。偏離社會主義性質,改革就會犯顛覆性的錯誤。習近平總書記強調,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是社會主義而不是其他什麼主義,科學社會主義基本原則不能丟,丟了就不是社會主義。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既堅持了科學社會主義基本原則,又根據時代條件賦予其鮮明的中國特色。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的根本屬性是社會主義,中國共產黨的領導、馬克思主義在意識形態領域的指導地位、生產資料公有制、按勞分配的分配製度、人民民主專政等制度形式,都體現了中國制度的社會主義原則,是我們制度改革堅定不移的根本。
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又在創新發展中不斷彰顯其制度優勢。它既不同於資本主義制度,也有別於傳統社會主義制度,前者使我們堅持社會主義原則,後者則體現為改革創新精神。離開社會主義,走資本主義道路,人民民主專政的國家性質、社會主義國家政權就不能得到保障;回到傳統社會主義,缺少創新發展,失去了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性質也會失去活力和存在的力量。如鄧小平所言,「右可以葬送社會主義,『左』也可以葬送社會主義。中國要警惕右,但主要是防止『左』。」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探索的過程就是不斷創新發展的過程。在基本經濟制度方面,我們堅持公有制為主體、多種所有制經濟共同發展,按勞分配為主體、多種分配方式並存,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等社會主義基本經濟制度;在基本政治制度方面,我們堅持黨的領導地位,實行各民主黨派的多黨合作和政治協商;在基本文化制度方面,我們堅持社會主義意識形態,發展了中國特色的社會主義先進文化。中國制度的探索就是社會主義的創新和發展。
習近平總書記指出,當代中國的偉大社會變革,不是簡單延續我國歷史文化的母版,不是簡單套用馬克思主義經典作家設想的模板,不是其他國家社會主義實踐的再版,也不是國外現代化發展的翻版。中國制度體現了科學社會主義理論邏輯與中國改革實踐邏輯的統一,保持定力和改革創新的統一,使科學社會主義在中國煥發出蓬勃生機和巨大活力。
㈣ 社會治理包括哪些理論
社會治理應該按照法律,如果關於到政策不按照法律,糟糕的應給予幫助,而不是壓
㈤ 社會治理實踐創新 有什麼理論依據
從社會管理到社會治理,是我們黨長期社會管理實踐經驗的總結和理論創新的升華,蘊含著深刻的現實意義和時代價值。創新社會治理,有利於提高國家治理能力,促進實現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有利於充分激發社會活力,推動社會建設;有利於推進政府職能轉變,增進社會服務;有利於更好地保障和改善民生,促進社會和諧。
㈥ 西方公共管理理論認為,社會治理應該建立在民眾對政府的不信任的基礎之上。這
你看下需要哪一個? 塔西佗效應,當失去公信力時,不論說真話還是假話,做好事還是壞事,都會被認為說假話,做壞事。 鄰避效應(Not-In-My-Back-Yard,音譯為「鄰避」,意為「不要建在我家後院」)指居民或當地單位因擔心建設項目(如垃圾場、核電廠、殯儀館等鄰避設施)對身體健康、環境質量和資產價值等帶來諸多負面影響,從而激發人們的嫌惡情結,滋生「不要建在我家後院」的心理,及採取的強烈和堅決的、有時高度情緒化的集體反對甚至抗爭行為。
㈦ 共建共治共享的社會治理格局與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理論政治建設的內在聯系
加強和創新社會治理,是我國社會主義社會發展規律的客觀要求,是人民安居樂回業答、社會安定有序、國家長治久安的重要保障。《中共中央關於制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三個五年規劃的建議》針對社會治理領域存在的突出問題,就加強和創新社會治理作
㈧ 【多選題】 改進社會治理方式必須
選擇ABCD。
改進社會治理方式必須做到以下四點:
1,堅持綜合治理,強化道德約束,規范社會行為,調節利益關系,協調社會關系,解決社會問題;
2,堅持依法治理,加強法治保障,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化解社會矛盾;
3,堅持系統治理,加強黨委領導,發揮政府主導作用,鼓勵和支持社會各方面參與,實現政府治理和社會自我調節、居民自治良性互動;
4,加強源頭治理,標本兼治、重在治本,以網路化管理、社會化服務為方向,健全基層綜合服務管理平台,及時反映和協調人民群眾各方面各層次利益訴求
(8)社會治理理論擴展閱讀:
從運行意義上,「社會治理」實際是指「治理社會」。或者換言之,所謂「社會治理」,就是特定的治理主體對於社會實施的管理。由「社會管理」到「社會治理」不僅僅是概念上的變化,而且蘊含著理念、方法、手段和制度等多個層面的深刻變革。
社會治理是一種導致公共理想的社會和經濟效果的治理模式。社會治理理論是西方治理理論的重要組成部分。社會治理是一系列的價值、政策和制度,通過這些,一個社會可以來管理它的經濟、政治和社會進程。
社會治理是一個國家開發經濟和社會資源過程中實施管理的方式,它同時也是制定和實施決策的過程。社會治理還被界定為限制和激勵個人和組織的規則、制度和實踐的框架。所以,治理不僅僅局限於政府,也包括多元角色的互動。
由於西方國家治理理論奉行社會中心主義和公民個人本位,因此,理性經濟人的社會自我治理,在理論邏輯上構成了西方國家治理理論的核心內容。
㈨ 如何運用社會資本理論推動社會治理創新
創新社會治理,必須著眼於維護最廣大人民根本利益,最大限度增加和諧因素,增強社會發展活力,提高社會治理水平,全面推進平安中國建設,維護國家安全,確保人民安居樂業、社會安定有序。 (1)改進社會治理方式。堅持系統治理,加強黨委領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