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改稅收
❶ 黨風廉政建設包括哪些內容
黨風廉政建設的內容包括:
1、立足教育抓預防,形成拒腐防變教育長效機制。
加強反腐倡廉宣傳教育,是反腐敗斗爭的一項基礎性工作,在預防腐敗工作中起著奠基和先導作用。在實踐中,該行始終把教育放在首要位置,不斷探索拒腐防變教育長效機制,通過開展多種形式的教育活動,切實增強教育的說服力,使廣大幹部職工進一步堅定了理想信念,築牢了思想道德防線,增強了拒腐防變能力。
2、完善制度抓預防,創建反腐倡廉制度體系。
制度建設是預防腐敗工作的根本性、全局性、穩定性和長期性環節,是防腐敗工作起到實效的根本保證,是懲治和預防腐敗的有力措施。
3、強化監督抓預防,創新權力運行監督機制。
加強對權力運行的監控和監督是檢驗教育效果的重要途徑,是執行規章制度的重要保障。在實際工作中,該行通過突出重點、完善手段、健全體系,努力創新權力運行監督機制,認真落實監督工作,切實增強監督的制衡力,使監督成為預防腐敗的一個有力武器。
4、建立健全防控廉政風險制度。
要針對重點對象、重點領域和關鍵環節,逐步建立健全風險預警、糾錯整改、內外監督、考核評價和責任追究機制,形成一整套行之有效的廉政風險防控制度體系。
5、健全防止利益沖突制度。
要進一步完善利益沖突迴避制度,重點完善公務迴避、任職迴避、地域迴避制度;進一步完善並嚴格執行公職人員行為限制和領導幹部親屬經商、擔任公職和社會組織職務等相關制度規定,防止領導幹部利用公共權力或自身影響為親屬和其他特定關系人謀取私利。
(1)整改稅收擴展閱讀
隨著全面從嚴治黨的深入推進,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斗爭力度不減、尺度不松,重心在逐步向下延伸,基層地稅機關面臨著持續加壓的反腐態勢,必須要認清形勢,築牢思想防線。
高壓態勢越來越強的形勢。中央紀委十八屆六次全會和自治區紀委十一屆七次全會都明確提出,要推動反腐敗向基層延伸,著力解決群眾身邊的不正之風和腐敗問題,繼續保持懲治腐敗的高壓態勢。全區地稅系統黨風廉政建設工作會議強調,廉政建設是生命線和高壓線。
基層地稅機關和一線執法人員必須清醒地認識到,反腐倡廉不斷在向基層延伸,在向群眾身邊的「微腐敗」深入。牢記法律紅線不可逾越,法律底線不可觸碰,一旦觸及了法律這條「紅線」「底線」和「高壓線」,必然會遭到「電擊身壞」,「頭破血流」。
把黨風廉政建設貫穿於思想政治教育始終。縣局黨組要對加強黨風廉政建設和思想教育統籌安排,各黨支部要以建立「兩學一做」教育常態化機制為抓手,把學習《黨章》《中國共產黨廉潔自律准則》《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和《稅收違法違紀行為處分規定》等黨規政紀,當做經常性的工作抓。
要切實加強幹部日常管理和監督,深入開展專題教育和專項整治,把廉政教育與政治學習、黨課學習緊密結合,豐富學習形式,確保意識形態方向正確,使每個黨員腦中有把「戒尺」,心中有盞「紅綠燈」,做到不闖紅線、不觸底線。
把黨風廉政建設貫穿於依法治稅始終。依法治稅是稅收工作的生命線。對稅務部門而言,嚴格遵守法律、嚴格依法辦事,不僅是加強黨風廉政建設的基本要求,也是防範廉政風險的根本途徑。要堅持依法治稅、標本兼治、綜合治理、懲防並舉、注重預防的原則,大力推進廉政文化建設;
嚴格規范執法行為,加強稅務廉政風險防範管理。以稅收管理員管理制度為平台,強化權力制約機制,深化稅務人員內審工作機制,嚴肅查處違法違紀行為,杜絕執法風險,讓全體稅務人員都深刻認識到,黨紀國法不是「橡皮泥」「稻草人」,違紀違法都要受到追究。
把黨風廉政建設貫穿於執紀監督始終。執紀、監督、問責是紀檢監察工作的主業,也是黨風廉政建設的抓手。作為基層地稅機關的一把手,首先是黨風廉政建設的第一責任人,要全力支持紀檢部門加大執法監督力度。
繼續組織開展好納稅人滿意度調查、稅務所長述職述廉等活動,為監督工作提供有力抓手。進一步完善內外監管媒介,讓監督的陽光照進執權行政的全過程。
把黨風廉政建設貫穿於制度執行始終。制度建設更加具有穩定性、長期性。要不定期組織開展對八項規定、自治區黨委十項規定和區局黨組八條規定落實情況的監督檢查,確保幹部嚴格自律,隊伍清正廉潔。
嚴格執行《中國共產黨廉潔自律准則》和《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從考勤、著裝等日常行為規范入手,堅持定期督查和不定期督查相結合、明察與暗訪相結合,始終保持正風肅紀的高壓態勢。唯此,基層地稅機關的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才能抓出力度,收到實效。
❷ 怎樣杜絕納稅人未按規定時限整改
在實際征管工作中,我們常常會遇到不同形式的未按規定申報納稅的行為,這就要求稅務部門和稅務人員正確分析、正確運用稅收法律、行政法規、規章,避免造成稅務糾紛。未按規定申報納稅的表現形式及稅務處理有以下幾種:
一、納稅人未按期進行納稅申報,但按期繳納稅款。在這種情況下,納稅人的行為違反了納稅申報管理規定,稅務機關應根據《征管法》第六十二條規定:「納稅人未按照規定的期限辦理納稅申報和報送納稅資料的,或者扣繳義務人未按規定的期限向稅務機關報送代扣代繳、代收代繳稅款報告表和有關資料的,由稅務機關責令限期改正,可以處二千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可以處二千元以上一萬元以下的罰款。」 進行處理。
二、納稅人按期如實進行了納稅申報,但逾期未繳納稅款。在這種情況下,納稅人的行為違反了稅款徵收管理規定,導致國家稅款不能及時入庫。稅務機關應根據《征管法》第六十八條規定:「納稅人、扣繳義務人在規定的期限內不繳或者少繳應納或者應解繳的稅款,經稅務機關責令限期繳納,逾期仍未繳納的,稅務機關除依照本法第四十條的規定採取強制執行措施追繳其不繳或者少繳的稅款外,可以處不繳或者少繳的稅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罰款。」
三、納稅人按期進行了納稅申報,但申報不實,即進行虛假的納稅申報。針對納稅人的不實申報,稅務機關應責令限期改正,並區別情況進行稅務處理。
❸ 公司注銷時做哪些賬務處理
企業注銷前的賬務處理調整事項
、要注意的是帳面的存貨金額必須與實際的庫存相符,對貨物已經售出而企業財務未做銷售處理而造成的帳面金額大於實際庫存,還是要補繳增值稅的。
這個稅局方面仍未有統一的尺度,具體補不補稅還是要看當地的執行情況。我試過幾個注銷,稅局也不對存貨進行處理,在注銷時稅局可能會來看場,核實賬面數是否正確(金額小的時候可能不會來),所以建議你還是要先咨詢下稅局,對存貨是怎樣的處理方法,再作銷售處理。低價賣出,稅局有權核實你的銷售價格的。
一般納稅人企業和小規模納稅人企業注銷稅務登記後,企業已不能再進行經營活動了,如果企業存貨沒有處理完畢,過一段時間後還有存貨需要銷售時,應持購貨單位的結算證明和雙方的購銷協議,到稅務機關開立普通發票,並按稅收政策規定按徵收率交納稅款。
要關注注銷企業存貨與留抵,收入與費用二者之間配比狀況。要核實企業存貨,尤其是一般納稅人留抵與存貨的邏輯對應關系,對明顯不對應的,要細心核查,對收入與費用明顯不配比的,需進一步審查此類企業有無帳外經營不作收入等違規情況。
2、企業在申請注銷中,企業的固定資產和庫存材料如何處理?
根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部分貨物適用增值稅低稅率和簡易徵收增值稅政策的通知》(財稅〔2009〕9號)的有關規定:
小規模納稅人銷售自己使用過的固定資產,減按2%徵收率徵收增值稅。一般納稅人銷售自己使用過的屬於《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第十條規定不得抵扣且未抵扣進項稅額的固定資產,按簡易辦法依4%徵收率減半徵收增值稅;一般納稅人銷售自己使用過的其他固定資產,按照《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全國實施增值稅轉型改革若干問題的通知》(財稅〔2008〕170號)第四條的規定執行。
另外,根據《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全國實施增值稅轉型改革若干問題的通知》(財稅〔2008〕170號)的規定,自2009年1月1日起,2008年12月31日以前未納入擴大增值稅抵扣范圍試點的納稅人,銷售自己使用過的2008年12月31日以前購進或者自製的固定資產,按照4%徵收率減半徵收增值稅。
【期末留抵的解決思路—
期末留抵可以想辦法解決的,你可以從關聯公司采購一些垃圾產品進來然後再高價賣給另外的一家關聯單位,把這部分留抵一次性吃掉從而把這部分留抵直接轉嫁給關聯單位享受,避免白白送給稅務局。】
另外,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第63號)的規定,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企業和其他取得收入的組織為企業所得稅的納稅人,依照本法的規定繳納企業所得稅。
3、是否能銷財務資料?
根據《稅收徵收管理法實施細則》的規定,納稅人的帳簿(包括收支憑證粘貼簿、進銷貨登記簿)、會計憑證、報表和完稅憑證及其他有關納稅資料,除另有規定者外,保存10年,保存期滿需要銷毀時,應編制銷毀清冊,經主管國家稅務機關批准後方可銷毀。根據《發票管理辦法》的規定,開具發票的單位和個人應當按照稅務機關的規定存放和保管發票,不得擅自損毀。已開具的發票存根聯和發票登記簿,應當保存5年。保存期滿,報經稅務機關查驗後銷毀。
4、清理債權債務完後
借:相關的負債科目
所有者權益科目
貸:相關的資產科目
作完上面的分錄後,企業賬上的所有的資產,負債和所有者權益全部注銷
歡迎登錄會計學堂官網,免費領取10G會計學習資料;關注會計學堂,學習更多會計知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