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整改驗收
㈠ 消防維修整改後要消防部門驗收嗎
如果是消防檢測公司提出的整改意見,應該有檢測站進行復檢,合格發報告,報消防局來驗收。合格發驗收意見書,不合格,要求整改,整改後進行復檢。
㈡ 消防整改報告
你應先將采抄取的措施與消防主管部襲門進行溝通,取得他們同意後才能寫申請報告。不然再不符合要求,不就白費進了嗎?
首先,應根據消防安全設計規范要求採取的整改措施。
其次,經採取措施後以達到的標准。
第三,特申請進行整改後的驗收與審批。
僅供參考
㈢ 消防整改報驗資料目錄
建築、裝修工程消防驗收(一) 建築工程1、驗收范圍經消防審核的建築工程、消防設施等工程項目。2、建築工程要提交的資料(一式一份)(1)《建築工程消防驗收申報表》;(2)加蓋竣工圖章的工程竣工圖(包括:建築總平面圖,小區消防給水總平面圖,消防水池,泵房詳圖,建施圖一套,水施圖一套);(3)建築工程消防設計審核意見書;(二)消防工程1、驗收范圍經消防審核的建築工程、消防設施等工程項目。2、消防工程要提交的資料(一式一份)(1)建設單位申報工程竣工驗收的書面報告;(2)《建築工程消防驗收申報表》(3)消防工程專項會審紀要;(4)加蓋竣工圖章的工程竣工圖一套,消防系統竣工圖,系統竣工表,施工記錄(包括隱蔽工程驗收 記錄)(5)消防設計審核意見書。(三)裝修工程1、受理范圍本機構審核的裝修工程項目。2、提交資料(一式二份)(1)建設、施工單位申請報告;(2)《建築工程消防驗收申報表);(3)加蓋竣工章的工程竣工圖;(4)建設單位申請竣工驗收的書面報告;(5)施工單位的工程施工說明;(6)有涉及消防調整的還應提供有消防資質施工隊伍的調整證明;(7)所採用消防產品的認可證。這種情況是由裝飾單位單獨做自己的部分,然後交由土建單位也就是總包單位統一上報!--------------------------------消防報驗:1、建築項目報驗應提供以下材料1)《消防驗收表》;(2)建築設計消防審核意見書;《建築工程選用消防產品登記表》及產品質量認證證書、產品型式認可證書、產品型式檢驗報告;(4)蓋竣工圖章的工程竣工圖壹套及施工單位竣工說明;(5)公安消防部門核準的設計變更文件;(6)施工記錄(包括隱蔽工程驗收記錄、有關檢測報告);(7)自動消防設施調試報告;(8)消防工程試運行情況報告;(9)消防系統交接及人員培訓的情況報告、培訓證明;消防設施維護管理人員名冊及制度。除(5)、(7)、(8)、(9)、(10)為關聯項目外,其它為必備項目2、裝修項目報驗應提供以下材料1)《消防驗收表》;(2)建築裝修設計消防審核意見書;(3《建築工程選用消防產品登記表》及產品質量認證證書、產品型式認可證書、產品型式檢驗報告;(4)加蓋竣工圖章的工程竣工圖壹套及施工單位竣工說明;(5)施工記錄(包括隱蔽工程驗收記錄、有關檢測報告)。二、驗收程序:材料受理→現場驗收→經辦審核→領導審批→出具驗收意見書三、驗收時限:材料齊全受理後,12個工作日內核發驗收意見書
㈣ 消防整改不合格搬走可以不要罰嗎
根據《消防法》
第五十八條違反本法規定,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責令停止施工、停止使用或者停產停業,並處三萬元以上三十萬元以下罰款:
(一)依法應當經公安機關消防機構進行消防設計審核的建設工程,未經依法審核或者審核不合格,擅自施工的;
(二)消防設計經公安機關消防機構依法抽查不合格,不停止施工的;
(三)依法應當進行消防驗收的建設工程,未經消防驗收或者消防驗收不合格,擅自投入使用的;
(四)建設工程投入使用後經公安機關消防機構依法抽查不合格,不停止使用的;
(五)公眾聚集場所未經消防安全檢查或者經檢查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擅自投入使用、營業的。
建設單位未依照本法規定將消防設計文件報公安機關消防機構備案,或者在竣工後未依照本法規定報公安機關消防機構備案的,責令限期改正,處五千元以下罰款。
㈤ 一次消防驗收沒過 能進行二次消防整改嗎
滿意答案虎王3級2009-09-11不可以,大樓整體驗收沒有通過,就沒有拿到這棟大樓的整體消防驗收合格的意見書,你是租戶,你的裝修工程的報審手續中是要求有這個大樓的整體消防驗收合格意見書的復印件的。 追問: 如果不是大樓是廣場那種呢 回答: 是一樣的,如果你想再廣場上租商店就需要到消防行政主管部門報開業,那就需要這些消防驗收合格的意見書的。
㈥ 一次消防驗收沒過 能進行二次消防整改嗎
根據國家相關規定,只有取得一次消防驗收合格證後,二次消防即商戶申報獲取二次裝修設計備案後才能開始裝修。換句話說,沒有一次消防驗收合格,就失去了二次消防報審的前提基礎。
一次消防
是指這個商業建築在建設時進行的消防設計審核和消防驗收,用以保證建築物本身的消防安全。此時,消防部門主要考慮的是防火分區設置、消防設備安裝等問題。
二次消防
是指這個商業建築在使用時需要進行的消防安全保護,一般就是指內裝修設計審核。
商業建築需要履行上述的兩次消防申報手續
針對二次消防推薦西安都安消防,針對消防設計,審核,申報,備案,安裝,裝修,設計,改造,檢測,驗收手續,開業許可,安全檢查,維保等消防改造施工工程等都能做
㈦ 建設工程消防設計備案檢查不合格不合格整改後申請復查
消防大隊都有裝訂成冊的檔案的,而且網上也有電子檔,你可以到消防大隊請他們重新幫你打出一份並蓋章,這個是完全可以的。憑證丟失最好去補辦,因為這是你辦理過消防手續的憑證。消防大隊檢查時你可以告訴他們你的憑證丟失了,他們根據你的工程名稱就可以查到你是否辦理過消防手續。
審查設計備案是這樣的:
第十五條建設單位申請消防設計審核應當提供下列材料:
(一)建設工程消防設計審核申報表;
(二)建設單位的工商營業執照等合法身份證明文件;
(三)新建、擴建工程的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明文件;
(四)設計單位資質證明文件;
第十七條公安機關消防機構應當自受理消防設計審核申請之日起20日內出具書面審核意見。但是依照本規定需要組織專家評審的,專家評審時間不計算在審核時間內。
(五)消防設計文件。
第二十一條建設單位申請消防驗收應當提供下列材料:
(一)建設工程消防驗收申報表;
(二)工程竣工驗收報告;
(三)消防產品質量合格證明文件;
(四)有防火性能要求的建築構件、建築材料、室內裝修裝飾材料符合國家標准或者行業標準的證明文件、出廠合格證;
(五)消防設施、電氣防火技術檢測合格證明文件;
(六)施工、工程監理、檢測單位的合法身份證明和資質等級證明文件;
(七)其他依法需要提供的材料。
第二十二條公安機關消防機構應當自受理消防驗收申請之日起20日內組織消防驗收,並出具消防驗收意見。
第二十六條公安機關消防機構收到消防設計、竣工驗收備案後,應當出具備案憑證,並通過消防設計和竣工驗收備案受理系統中預設的抽查程序,隨機確定抽查對象;被抽查到的建設單位應當在收到備案憑證之日起5日內按照備案項目向公安機關消防機構提供本規定第十五條或者第二十一條規定的材料。
公安機關消防機構應當在收到消防設計、竣工驗收備案材料之日起30日內,依照消防法規和國家工程建設消防技術標准強制性要求完成圖紙檢查,或者按照建設工程消防驗收評定標准完成工程檢查,製作檢查記錄。檢查結果應當在消防設計和竣工驗收備案受理系統中公告。
第二十七條公安機關消防機構發現消防設計不合格的,應當在5日內書面通知建設單位改正;已經開始施工的,同時責令停止施工。
建設單位收到通知後,應當停止施工,對消防設計組織修改後送公安機關消防機構復查。經復查,對消防設計符合國家工程建設消防技術標准強制性要求的,公安機關消防機構應當出具書面復查意見,告知建設單位恢復施工。
第三十七條公安機關消防機構實施消防設計審核、消防驗收和備案、抽查,不得收取任何費用。
第三十八條公安機關消防機構實施建設工程消防監督管理的依據、范圍、條件、程序、期限及其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的目錄和申請書示範文本應當在互聯網網站、受理場所、辦公場所公示。
第六條 消防監督檢查的形式有:
(一)對公眾聚集場所在投入使用、營業前的消防安全檢查;
(二)對單位履行法定消防安全職責情況的監督抽查;
(三)對舉報投訴的消防安全違法行為的核查;
(四)對大型群眾性活動舉辦前的消防安全檢查;
(五)根據需要進行的其他消防監督檢查。
第八條 公眾聚集場所在投入使用、營業前,建設單位或者使用單位應當向場所所在地的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機關消防機構申請消防安全檢查,並提交下列材料:
(一)消防安全檢查申報表;
(二)營業執照復印件或者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出具的企業名稱預先核准通知書;
(三)依法取得的建設工程消防驗收或者進行竣工驗收消防備案的法律文件復印件;
(四)消防安全制度、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場所平面布置圖;
(五)員工崗前消防安全教育培訓記錄和自動消防系統操作人員取得的消防行業特有工種職業資格證書復印件;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材料。
依照《建設工程消防監督管理規定》不需要進行竣工驗收消防備案的公眾聚集場所申請消防安全檢查的,還應當提交場所室內裝修消防設計施工圖、消防產品質量合格證明文件,以及裝修材料防火性能符合消防技術標準的證明文件、出廠合格證。
公安機關消防機構對消防安全檢查的申請,應當按照行政許可有關規定受理。
第九條 對公眾聚集場所投入使用、營業前進行消防安全檢查,應當檢查下列內容:
(一)建築物或者場所是否依法通過消防驗收合格或者進行竣工驗收消防備案抽查合格;依法進行竣工驗收消防備案但沒有進行備案抽查的建築物或者場所是否符合消防技術標准;
(二)消防安全制度、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是否制定;
(三)自動消防系統操作人員是否持證上崗,員工是否經過崗前消防安全培訓;
(四)消防設施、器材是否符合消防技術標准並完好有效;
(五)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和消防車通道是否暢通;
(六)室內裝修材料是否符合消防技術標准;
(七)外牆門窗上是否設置影響逃生和滅火救援的障礙物。
十五條 對公眾聚集場所投入使用、營業前的消防安全檢查,公安機關消防機構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十個工作日內進行檢查,自檢查之日起三個工作日內作出同意或者不同意投入使用或者營業的決定,並送達申請人。
㈧ 單位消防四年前就驗收合格了,但最近轄區消防大隊稱需要整改並且開出罰單怎麼辦正常嗎
"設備移交"
"設 備 設 施 接 管 清 單"
"物業名稱:",,,"系統名稱:",,,"年 月 日","№"
"序號","子系統","設備名稱","安裝位置","型號/規格/參數","數量","生產廠家","備注"
"接管人:",,," 移交人:",,," 督管人: "
"鎖匙移交"
"鑰匙移交清單"
"單位:",,,,"年 月 日"
"序號","移交鑰匙名稱","原/配件","單位","套數","數量"
"接收人: 移交人:",,,"證明人:"
㈨ 消防驗收整改時限多少工作日
這個消防驗收不合格的整改期限一般是30-90天不等的,最長不超過3個月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