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
需要按照當地上級的年度綜治責任書和年度工作方案,製作相關台帳資料
例如「平安校版園」工權作的話,要有「平安校園」工作領導小組、年度工作方案、平常檢查督查的記錄、會議記錄,工作總結。
綜治工作是一個全面、系統的工作,有好多項專門工作,如:系列平安創建工作(平安校園、平安工地、平安鄉鎮街道、平安機關、平安場所、平安鐵路等等)、禁毒工作、社會治安防控工作、矛盾糾紛調處工作、基層基礎建設工作、維護穩定工作、平安宣傳工作等等。
一句話,按照上級下發的工作方案,對照考核表,要求什麼,就做到什麼,有台帳資料,有現場展示(綜治辦專門辦公室、有人員有保障、有基本辦公設施、宣傳條幅)
希望能幫助到你
⑵ 綜治工作包括哪些內容
一、貫徹執行上級有關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維護社會穩定的方針、政策和總體部署,研究制定組織實施年度工作目標和階段性工作計劃。
二、分析研判影響社會穩定的新問題、新動向,為黨委、分局決策提供依據。
三、組織開展「社會治安聯合防控、矛盾糾紛防合調解、突出問題聯合治理、重點工作聯勤聯動、基層平安聯合創建、重點人員聯合服務管理」形成常態長效機制。
四、接待群眾來信來訪,對群眾訴求事項依照國家法律和相關政策,按照程序做好化解或組織相關部門辦理,督辦結案等工作。
五、組織做好流動人口和出租屋管理服務,預防青少年違法犯罪、刑釋解教人員安置幫教,學校及周邊地區治安整治,國家安全人民防線建設,禁毒和反邪教等工作。
六、組織開展法制、綜治、平安建設等宣傳活動,做好基層綜治幹部和群防群治隊伍的教育、培訓和管理等工作。
七、組織、指導轄區內的社區、企事業單位積極開展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和基層平安創建活動。
八、督促檢查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目標管理責任制執行情況,開展對綜治成員單位和農場、社區綜治工作的考核獎懲。
(2)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擴展閱讀
綜治的背景:
中共中央、國務院於1991年2月19日做出了《關於加強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的決定》,對加強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的重要性,都做了詳細規定。
這是中央首次以綜合治理為主題向全國發出的正式文件。同年3月2日,第七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18次會議通過了《關於加強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的決定》,以國家最高權力機關的名義,把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的有關問題用法律形式固定下來。
⑶ 《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包括哪些內容
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的工作范圍,主要包括「打擊、防範、教育、管理、建設、改造」六個方面。
(一)打擊是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的首要環節,是落實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其他措施的前提條件。必須長期堅持依法從重從快嚴厲打擊嚴重刑事犯罪活動的方針,運用打擊的手段震懾犯罪分子。
(二)防範工作是減少各種違法犯罪活動和維護社會治安秩序的積極措施。各單位要在黨政的統一領導下,發動群眾建立起各種形式的群防群治組織,落實治安責任制,建立健全各項規章制度,不斷提高自防自衛的能力。
(三)教育,特別是加強對青少年的教育,是維護社會治安的戰略性措施。各部門和各單位都要根據青少年的特點,開展各種喜聞樂見、寓教於樂的思想教育活動,培養青少年高尚的情操,提高辨別是非的能力,增強自身的免疫力。
(3)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擴展閱讀
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進一步加強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明確提出,「打防結合,預防為主」是做好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的指導方針。要堅持打擊與防範並舉,治標和治本兼顧,重在防範,重在治本。
《意見》指出,打擊犯罪是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的首要環節,必須毫不動搖地依法從重從快嚴厲打擊嚴重刑事犯罪活動,整治治安混亂的地區,解決突出的治安問題。各級政法部門要把「嚴打』』落實到各個執法環節,把集中打擊、專項整治和經常性打擊緊密結合起來。
要重點打擊有組織犯罪和帶黑社會性質的團伙犯罪,流氓惡勢力犯罪,爆炸、殺人、搶劫、綁架等嚴重暴力犯罪,打擊盜竊、搶奪等嚴重影響群眾安全感的多發性犯罪,打擊破壞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秩序的金融犯罪、走私犯罪等嚴重經濟犯罪。
⑷ 什麼是綜治工作
綜治工作是綜治維穩工作的簡寫。
綜治維穩工作是新時期政府的一項工作,目的是為了廣大人民群眾有一個和諧安寧的生活工作環境,它包括打黑掃黑、消化社會矛盾、反恐等工作。
(4)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擴展閱讀:
工作任務:
一,是落實上級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和社會穩定的方針,政策和總體部署,研究制定年度工作目標和分階段工作計劃。
二,分析和判斷影響社會穩定的新問題和新趨勢,為黨委和分局的決策提供依據。
三,是組織開展「社會保障聯合防控,矛盾糾紛預防與調解,聯合問題管理,關鍵工作聯合物流,基層和平共創,關鍵人員聯合服務管理」,形成長效機制。
四,是接受群眾來信,按照國家法律和有關政策,按照群眾程序解決或組織有關部門處理,監督案件的完成等工作。
五,組織流動人口和出租房管理服務,防止青少年犯罪,囚犯安置和援助,學校及周邊地區的教育和整頓,建設國家安全人員防線,禁毒和反邪教。
6,組織法制,綜合管理,安全建設等宣傳活動,做好基層綜合幹部和群體防衛組織的教育,培訓和管理工作。
7,組織和指導轄區內的社區,企事業單位,積極開展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和基層和平創建活動。
8,監督檢查社會治安綜合治理責任制的落實情況,對會員單位,農場和社區的綜合治理進行評估和處罰。
⑸ 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的工作要求是什麼
全面貫徹落實黨的十七大、十七屆三中全會和中央經濟工作會議、全國政法工作會議精神,堅持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積極應對國際金融危機對我國社會穩定的不利影響,緊緊圍繞"保增長、保民生、保穩定"的總要求,全面深化平安建設,著力完善社會治安防控體系,著力排查調處矛盾糾紛,著力改進社會管理,著力加強基層基礎建設,著力強化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確保國家安全和社會大局穩定,為保持經濟平穩較快發展、奪取全面建設小康社會新勝利創造和諧穩定的社會環境
⑹ 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的工作范圍包括哪幾個方面
一、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的工作范圍,主要包括「打擊、防範、教育、管理、建設、改造」六個方面。
1、打擊是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的首要環節,是落實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其他措施的前提條件。必須長期堅持依法從重從快嚴厲打擊嚴重刑事犯罪活動的方針,運用打擊的手段震懾犯罪分子。
2、防範工作是減少各種違法犯罪活動和維護社會治安秩序的積極措施。各單位要在黨政的統一領導下,發動群眾建立起各種形式的群防群治組織,落實治安責任制,建立健全各項規章制度,不斷提高自防自衛的能力。
3、教育,特別是加強對青少年的教育,是維護社會治安的戰略性措施。各部門和各單位都要根據青少年的特點,開展各種喜聞樂見、寓教於樂的思想教育活動,培養青少年高尚的情操,提高辨別是非的能力,增強自身的免疫力。
4、管理工作是堵塞犯罪漏洞,減少治安問題,建立良好秩序的重要手段。要加強對重點人員和重點部門要害部位的管理,落實責任,明確措施。
5、加強基層的組織建設和制度建設,是落實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的關鍵。要按照中央的要求,各單位要層層建立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組織機構,要把基層組織建設作為重點。推行各種形式的綜合治理目標責任制和領導幹部責任制,加快制定和完善綜合治理的法律、法規,使綜合治理各項工作做到有法可依,有章可循。
6、改造工作是教育人,挽救人,防止重新犯罪的特殊預防工作。積極做好刑滿釋放、解除勞教人員的幫教和就業安置,採取多種渠道為他們解決生活出路問題,以利於對他們的改造和幫教,減少重新違法犯罪。
二、社會治安綜合治理主要目標:
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的主要目標是:社會穩定,重大惡性案件和多發性案件得到控制並逐步有所下降,社會丑惡現象大大減少,治安混亂的地區和單位的面貌徹底改觀,治安秩序良好,群眾有安全感。
⑺ 社會治安綜合治理主要是指什麼
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簡稱綜合治理,是黨中央和國務院整頓社會治安秩序,預防版和減少犯罪權的方針政策,就是在黨和政府的統一領導下,充分發揮我們特有的政治優勢,動員全社會的力量,各部門齊抓共管,各條戰線通力合作,依靠廣大人民群眾,運用政治的、經濟的,法律的、文化的、教育的等多種手段,整治社會治安。從根本上預防和減少違法犯罪,保障社會穩定。這是一條具有中國特色的搞好社會治安的新路子,也是社會主義優越性在治安工作中的體現。
⑻ 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是什麼
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的工作范圍,主要包括「打擊、防範、教育、管理、建設、改造」六個方面
⑼ 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的工作范圍有哪些
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的工作范圍,主要包括「打擊、防範、教育、管理、建設、改造」六個方面。
(一)打擊是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的首要環節,是落實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其他措施的前提條件。必須長期堅持依法從重從快嚴厲打擊嚴重刑事犯罪活動的方針,運用打擊的手段震懾犯罪分子。
(二)防範工作是減少各種違法犯罪活動和維護社會治安秩序的積極措施。各單位要在黨政的統一領導下,發動群眾建立起各種形式的群防群治組織,落實治安責任制,建立健全各項規章制度,不斷提高自防自衛的能力。
(三)教育,特別是加強對青少年的教育,是維護社會治安的戰略性措施。各部門和各單位都要根據青少年的特點,開展各種喜聞樂見、寓教於樂的思想教育活動,培養青少年高尚的情操,提高辨別是非的能力,增強自身的免疫力。
(四)管理工作是堵塞犯罪漏洞,減少治安問題,建立良好秩序的重要手段。要加強對重點人員和重點部門要害部位的管理,落實責任,明確措施。
(五)加強基層的組織建設和制度建設,是落實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的關鍵。要按照中央的要求,各單位要層層建立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組織機構,要把基層組織建設作為重點。推行各種形式的綜合治理目標責任制和領導幹部責任制,加快制定和完善綜合治理的法律、法規,使綜合治理各項工作做到有法可依,有章可循。
(六)改造工作是教育人,挽救人,防止重新犯罪的特殊預防工作。積極做好刑滿釋放、解除勞教人員的幫教和就業安置,採取多種渠道為他們解決生活出路問題,以利於對他們的改造和幫教,減少重新違法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