噪音擾民整治
A. 治安管理條例關於噪音擾民,是應該歸公安局解決還是環保局
歸公安局解決。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規定如下:
1、第二條擾亂公共秩序,妨害公共安全,侵犯人身權利、財產權利,妨害社會管理,具有社會危害性,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的規定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尚不夠刑事處罰的,由公安機關依照本法給予治安管理處罰。
2、第五十八條違反關於社會生活雜訊污染防治的法律規定,製造雜訊干擾他人正常生活的,處警告;警告後不改正的,處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罰款。
(1)噪音擾民整治擴展閱讀
人民網沈陽4月14日電(蔣山)4月12日,記者從丹東市公安局了解到,即日起,丹東市公安局在全市范圍內開展生活雜訊污染清理整治行動,治理市民反映強烈的生活雜訊問題。
喇叭擾民被警告
近日,市民張先生碰到了一件鬧心事。每天早上,小區內都會響起收廢品的吆喝聲。張先生的女兒今年中考,復習時不堪其擾。「這算不算噪音擾民啊?」張先生在社區民警建的「百人朋友圈」里提出了問題。振興公安分局永昌派出所民警了解情況後,將收廢品的男子傳喚到派出所。
經了解,男子在花園路附近經營一廢品回收點,每天騎著三輪車到處收廢品,為了方便,他買了個高音喇叭循環播放。民警告訴他,喇叭產生的噪音已經嚴重影響了群眾的生活,男子說:「我就想著喇叭聲大,能聽到的人多。」永昌派出所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處罰法》相關規定對該男子進行了警告。
住在振興公安分局臨江邊防派出所轄區的居民王女士有類似的煩惱:「我70多歲了,心臟不好。最近,每天中午家裡都能聽見收二手家電的喇叭響。」根據王女士描述的情況,第二天,民警巡邏至轄區某路段時,發現一名中年男子騎著三輪車經過,沿途使用高音喇叭重復播放「收舊冰箱電腦、洗衣機、彩電」。民警將他攔住,當場將喇叭關閉。鑒於其違法行為輕微,民警對其進行了警告。
警告後不改正將罰款
今後,對民警在轄區巡邏檢查時發現的社會生活雜訊相關問題,群眾投訴的各種社會生活雜訊,公安機關將及時出警,調解糾紛、化解矛盾,防止矛盾激化導致事件升級。對不聽勸阻、屢教不改持續製造雜訊干擾他人生活的,對雙方當事人未達成調解協議或達成調解協議後不履行的,將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雜訊污染防治法》的相關規定,處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罰款。
參考資料來源:中國人大網—《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
人民網—丹東市公安局發通告治理雜訊生活噪音擾民不聽勸最高罰500元
B. 整治擾民小妙招,噪音太大
找物業
C. 如何治理公共場合的外放噪音污染
1、科學統籌進行城鄉建設規劃,明確土地使用功能分區,合理安排城市功能區和建設布內局,預防容環境雜訊污染;
2、從聲源上降低雜訊;包括設備選型、工藝改進、加強管理等。
3、從傳播途徑上降低雜訊;
合理安排建築物功能和建築物平面布局,使敏感建築物遠離雜訊源。
聲源隔聲、減振等。
4、受聲點防護。
D. 請問噪音污染要如何治理
1.在聲源處控制。降低抄聲源噪音,工業、交通運輸業可以選用低噪音的生產設備和改進生產工藝,或者改變噪音源的運動方式,如用阻尼、隔振等措施降低固體發聲體的振動
2.在雜訊傳播途中控制。在傳音途徑上降低噪音(在傳播過程中)控制噪音的傳播,改變聲源已經發出的噪音傳播途徑,如採用吸音、隔音、音屏障、隔振、多栽樹等措施,以及合理規劃城市和建築布局等。
3.在人耳處減弱雜訊。受音者或受音器官的噪音防護,在聲源和傳播途徑上無法採取措施,或採取的聲學措施仍不能達到預期效果時,就需要對受音者或受音器官採取防護措施,如長期職業性噪音暴露的工人可以戴耳塞 、耳罩或頭盔等護耳器。
噪音控制在技術上雖然現在已經成熟,但由於現代工業、交通運輸業規模很大,要採取噪音控制的企業和場所為數甚多,因此在防止噪音問題上,必須從技術、經濟和效果等方面進行綜合權衡。當然,具體問題應當具體分析。在控制室外、設計室、車間或職工長期工作的地方,噪音的強度要低;庫房或少有人去車間或空曠地方,噪音稍高一些也是可以的。總之,對待不同時間、不同地點、不同性質與不同持續時間的噪音,應有一定的區別。
E. 如何治理雜訊污染
目前,國內外綜合防治雜訊污染主要從兩個方面進行:(一)從雜訊傳播分布的區域性控制角度出發,強化城市建設規劃中的環境管理,貫徹土地使用的合理布局,特別是工業區和居民區分離的原則;(二)從雜訊總能量控制出發,控制各類雜訊源機電設備的製造、銷售和使用,即對污染源本身直接採取限制措施。
科學規劃
制定科學合理的環境規劃和城市區域環境規劃,劃分每個區域的社會功能,加強土地使用和城市規劃中的環境管理,規劃建設專用工業區,組織並幫助高雜訊企業實施區域集中整治,對居住生活地區建立必要的防雜訊隔離帶或採取成片綠化等措施,縮小工業雜訊的影響范圍。為了減少交通雜訊,應加強城市綠化,必要時在道路兩旁建立雜訊屏障,並制定限制鳴笛、限速行駛等規定,使城市雜訊降到最低。
控制雜訊源
城市管理職能部門要有組織有計劃地調整、搬遷雜訊擾民嚴重的中小企業;對於未列入搬遷計劃的雜訊源企業或機械設備,應加強管理,督促其使用隔音、消聲等設施,減輕雜訊危害;市區和城郊嚴格執行有關環境影響評價和「三同時」(指污染企業必須與其配套的污染治理設施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產)項目的審批制度,以避免產生新的雜訊源。
加強監測管理
使用雜訊污染現場實時監測技術,對企業、鬧市區和交通要道進行雜訊污染跟蹤監測監督,及時有效地採取防治措施;建立雜訊污染申報登記管理制度,充分發揮社會和群眾的監督作用,積極消除雜訊擾民事件。對不同的雜訊源機械設備實施必要的產品雜訊限制標准和分級標准,加強對製造廠商的管理,使機電產品的雜訊控制有據可依。
採用高科技
建立有關研究和技術開發、技術咨詢機構,為各類雜訊源設備製造商提供技術指導;加強吸聲、消聲、隔聲、隔振等專用材料的研究和開發,為有效控制雜訊提供物質保障。
F. 怎樣治理噪音污染
1.在聲源處控制。降低聲源噪音,工業、交通運輸業可以選用低噪音的生產設備和改進生產工藝,或者改變噪音源的運動方式,如用阻尼、隔振等措施降低固體發聲體的振動
2.在雜訊傳播途中控制。在傳音途徑上降低噪音(在傳播過程中)控制噪音的傳播,改變聲源已經發出的噪音傳播途徑,如採用吸音、隔音、音屏障、隔振、多栽樹等措施,以及合理規劃城市和建築布局等。
3.在人耳處減弱雜訊。受音者或受音器官的噪音防護,在聲源和傳播途徑上無法採取措施,或採取的聲學措施仍不能達到預期效果時,就需要對受音者或受音器官採取防護措施,如長期職業性噪音暴露的工人可以戴耳塞 、耳罩或頭盔等護耳器。
噪音控制在技術上雖然現在已經成熟,但由於現代工業、交通運輸業規模很大,要採取噪音控制的企業和場所為數甚多,因此在防止噪音問題上,必須從技術、經濟和效果等方面進行綜合權衡。當然,具體問題應當具體分析。在控制室外、設計室、車間或職工長期工作的地方,噪音的強度要低;庫房或少有人去車間或空曠地方,噪音稍高一些也是可以的。總之,對待不同時間、不同地點、不同性質與不同持續時間的噪音,應有一定的區別。
G. 建築噪音擾民如何處理
土建工程抄師現在職場上襲的土建工程師一般指的是甲方委派的負責現場工作的現場代表。 土建工程師一般負責: 質量:對工程現場質量進度的督促與抽檢,並對存在問題的地方制定處理方法,他與監理的區別在於監理是整治,而土建工程師重在協調處理
H. 噪音污染如何治理
雜訊對人的影響和危害跟雜訊的強弱程度有直接關系。在建築物中,為了減小雜訊而採取的措施主要是隔聲和吸聲。隔聲就是將聲源隔離,防止聲源產生的雜訊向室內傳播。在馬路兩旁種樹,對兩側住宅就可以起到隔聲作用。在建築物中將多層密實材料用多孔材料分隔而做成的夾層結構,也會起到很好的隔聲效果。為消除雜訊,常用的吸聲材料主要是多孔吸聲材料,如玻璃棉、礦棉、膨脹珍珠岩、穿孔吸聲板等。材料的吸聲性能決定於它的粗糙性、柔性、多孔性等因素。另外,建築物周圍的草坪、樹木等也都是很好的吸聲材料,所以我們種植花草樹木,不僅美化了我們生活和學習的環境,同時也防治了雜訊對環境的污染。
噪音污染治理
噪音污染治理方案
1、在聲源處控制。降低聲源噪音,工業、交通運輸業可以選用低噪音的生產設備和改進生產工藝,或者改變噪音源的運動方式(如用阻尼、隔振等措施降低固體發聲體的振動)。
2、在雜訊傳播途中控制。在傳音途徑上降低噪音(在傳播過程中)控制噪音的傳播,改變聲源已經發出的噪音傳播途徑,如採用吸音、隔音、音屏障、隔振、多栽樹等措施,以及合理規劃城市和建築布局等。
3、在人耳處減弱雜訊。受音者或受音器官的噪音防護,在聲源和傳播途徑上無法採取措施,或採取的聲學措施仍不能達到預期效果時,就需要對受音者或受音器官採取防護措施,如長期職業性噪音暴露的工人可以戴耳塞 、耳罩或頭盔等護耳器。
噪音控制在技術上雖然現在已經成熟,但由於現代工業、交通運輸業規模很大,要採取噪音控制的企業和場所為數甚多,因此在防止噪音問題上,必須從技術、經濟和效果等方面進行綜合權衡。當然,具體問題應當具體分析。在控制室外、設計室、車間或職工長期工作的地方,噪音的強度要低;庫房或少有人去車間或空曠地方,噪音稍高一些也是可以的。總之,對待不同時間、不同地點、不同性質與不同持續時間的噪音,應有一定的區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