責令整改通知書
㈠ 國稅局責令限期改正通知書是什麼意思
違反以下條例就會收到國稅局責令限期改正通知書,屬於文書送達:
1、根據我國《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123號)》第六十一條的明確規定:納稅人未按照規定的期限申報辦理稅務登記、變更或者注銷登記的,稅務機關應當向納稅人發出責令限期改正通知書。逾期不改正的,依照稅收征管法第三十七條的規定處罰。
2、根據我國《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123號)》第六十二條:納稅人未按照規定設置帳簿的,稅務機關自檢查發現之日起三日內向納稅人發出責令限期改正通知書。逾期不改正的,依照稅收征管法第三十七條的規定處罰。
(1)責令整改通知書擴展閱讀:
《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徵收管理法實施細則》關於文書送達的相關規定:
第一百零一條稅務機關送達稅務文書,應當直接送交受送達人。
受送達人是公民的,應當由本人直接簽收;本人不在的,交其同住成年家屬簽收。
受送達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應當由法人的法定代表人、其他組織的主要負責人或者該法人、組織的財務負責人、負責收件的人簽收。受送達人有代理人的,可以送交其代理人簽收。
第一百零二條送達稅務文書應當有送達回證,並由受送達人或者本細則規定的其他簽收人在送達回證上記明收到日期,簽名或者蓋章,即為送達。
第一百零三條受送達人或者本細則規定的其他簽收人拒絕簽收稅務文書的,送達人應當在送達回證上記明拒收理由和日期,並由送達人和見證人簽名或者蓋章,將稅務文書留在受送達人處,即視為送達。
第一百零四條直接送達稅務文書有困難的,可以委託其他有關機關或者其他單位代為送達,或者郵寄送達。
第一百零五條直接或者委託送達稅務文書的,以簽收人或者見證人在送達回證上的簽收或者註明的收件日期為送達日期;郵寄送達的,以掛號函件回執上註明的收件日期為送達日期,並視為已送達。
㈡ 如何回復消防《責令整改通知書》
注冊消防工程師是2015年首次考試的證書,其實早在2013年就已經內部安排了一批人進行考版試,通過率大權概在25%左右。既然是新的注冊執業證書,肯定會涉及到掛靠的問題。我們就掛靠一年的費用分析一下,看看這個證書值不值得考。
注冊消防工程師的信息可以查看職 業培 訓教 育 網。
二級注冊消防工程師掛靠費用大概9-10W三年(根據地區不同,有變化)。
一級注冊消防工程師掛靠費用大概18-22W三年(根據地區不同,有變化)。
㈢ 什麼是責令改正通知書
所謂責令改正或者限期改正違法行為,是指行政主體責令違法行為人停止和糾正違法行為,以恢復原狀,維持法定的秩序或者狀態,具有事後救濟性。通知書即為以書面告知的形式,送達到被告知人的手裡。
處罰,只是保證法律實施的一種手段,不是目的。對違法行為給予處罰,目的在於維護社會秩序。因此,在對違法行為人給予行政處罰的時候,要同時責令行為人改正違法行為,不能以罰了事,讓違法行為繼續下去。否則就使行政處罰成了違法行為的「通行證」,這是要絕對禁止的。
(3)責令整改通知書擴展閱讀:
一、責令改正的法律規定:
1、《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二十三條 行政機關實施行政處罰時,應當責令當事人改正或者限期改正違法行為。
2、《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第五十三條 偽造產品產地的,偽造或者冒用他人廠名、廠址的,偽造或者冒用認證標志等質量標志的,責令改正,沒收違法生產、銷售的產品,並處違法生產、銷售產品貨值金額等值以下的罰款;有違法所得的,並處沒收違法所得;情節嚴重的,吊銷營業執照。
3、《中華人民共和國農產品質量安全法》第四十七條 農產品生產企業、農民專業合作經濟組織未建立或者未按照規定保存農產品生產記錄的,或者偽造農產品生產記錄的,責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可以處二千元以下罰款。
4、《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八十七條 違反本法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有關主管部門按照各自職責分工,責令改正,給予警告。
二、實踐操作
實踐中,應該說「責令改正」在行政執法過程中有著重要作用。法律上有規定,客觀上有需要,因此應該重視責令改正的具體操作。
首先應該重視責令改正的使用。為了區別於行政處罰,有必要在對違法當事人進行行政處罰的同時,單獨製作下達責令改正文書。
其次下達的整改意見應該明確整改的具體問題,有必要的話,還要提出整改措施建議。
責令改正體現的是行政執法中「處罰與教育相結合的原則」。為使違法當事人很好地改正違法行為,行政機關也有責任幫助一些自我整改有困難的行政相對人,為他們提供支持和服務,使之盡快完成整改。
㈣ 責令整改通知書是不是行政處罰
《責令整改通知書》是具體的行政行為,當事人可以據此申請行政復議和行政訴訟。但不是行政處罰。
《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八條 行政處罰的種類:
(一)警告;
(二)罰款;
(三)沒收違法所得、沒收非法財物;
(四)責令停產停業;
(五)暫扣或者吊銷許可證、暫扣或者吊銷執照;
(六)行政拘留;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行政處罰。
(4)責令整改通知書擴展閱讀:
行政行為原則上自告知之時起發生法律效力,但在附款有規定時自規定之時起生效。受領之時生效和即時生效的規則,是不能成立的。行政行為公定力、確定力、拘束力和執行力的發生時間,一般為告知之時。這是各國行政法上的通行做法。
「行政處罰」是指國家行政機關及其他依法可以實施行政處罰權的組織,對違反行政法律、法規、規章,尚不構成犯罪的公民、法人及其他組織實施的一種制裁行為。
參考資料:行政行為-網路
㈤ 《限期整改通知書》的法律性質
限期整改是行政機關對企業採取的行政行為,就是要求企業在期限內必須整改完成,否則將受行政處罰的可能。一般對企業主管的行政單位:工商行政管理局、環境管理局、消防、食品衛生管理局、技術質量監督管理局、等行政單位。
限期整改期間是不採取行政處罰的。;在行政執法實踐中,也有將限期整改歸類為行政強制措施的。行政強制措施是指為了預防、制止或控制危害社會行為的發生,依法採取的對有關對象的人身、財產和行為自由加以暫時性限制,使其保持一定狀態的手段。
從理論上說,行政機關主動採取強制手段是行政強制措施的本質特徵。而限期整改中,行政機關並沒有主動採取強制手段。所以,限期整改也不屬於行政強制措施。而應該是屬於行政強制措施外的另一種行政行為。
依據《行政處罰法》第二十三條行政機關實施行政處罰時,應當責令當事人改正或者限期改正違法行為。「限期整改」也是行政處罰外的又另一種行政行為。在法律與法理均沒有對限期整改作一準確定義,這只能稱為「行政確認」。
(5)責令整改通知書擴展閱讀
責令改正與停業整頓的區別和聯系
1、限期整改,即責令改正或者限期改正違法行為,是指行政主體責令違法行為人停止和糾正違法行為,以恢復原狀,維持法定的秩序或者狀態,具有事後救濟性。處罰,只是保證法律實施的一種手段,不是目的。對違法行為給予處罰,目的在於維護社會秩序。
因此,在對違法行為人給予行政處罰的時候,要同時責令行為人改正違法行為,不能以罰了事,讓違法行為繼續下去。否則就使行政處罰成了違法行為的「通行證」,這是要絕對禁止的。
我國很多法律都有責令改正的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二十三條 行政機關實施行政處罰時,應當責令當事人改正或者限期改正違法行為。
《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第五十三條 偽造產品產地的,偽造或者冒用他人廠名、廠址的,偽造或者冒用認證標志等質量標志的,責令改正,沒收違法生產、銷售的產品,並處違法生產、銷售產品貨值金額等值以下的罰款;有違法所得的,並處沒收違法所得;情節嚴重的,吊銷營業執照。
2、停業整頓,是指責令停產停業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八條的規定,行政處罰有以下7種,包括警告,罰款,沒收違法所得、沒收非法財物,責令停產停業,暫扣或者吊銷許可證、暫扣或者吊銷執照,行政拘留,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行政處罰。
責令停產停業是行政機關強制命令行政違法行為人暫時或永久地停止生產經營和其他業務活動的制裁方法。
㈥ 責令限期改正通知書
1 此文書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相關法規設置
2 適用范圍,納稅人,扣繳義務人,納稅擔保人,其他稅務當事人違反稅收法規,妨礙稅務管理等需要限期責令改正。
3 填寫說明:
(1)送達對象「 」:稅務當事人名稱;
(2)「你(你單位) 」: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徵收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徵收管理法實施細則》及《中華人民共和國發票管理辦法》的具體行為。
4、本文書為A4型豎式,一式二份,稅務當事人一份,稅務機關一份
㈦ 下達《責令整改通知書》是什麼行政行為
行政執法行為。
行政機關實施行政處罰時,應當責令當事人改正或者限期改正違法行為。責令改正」在行政執法過程中有著重要作用。法律上有規定,客觀上有需要,因此應該重視責令改正的具體操作。
責令改正體現的是行政執法中「處罰與教育相結合的原則」。為使違法當事人很好地改正違法行為,行政機關也有責任幫助一些自我整改有困難的行政相對人,為他們提供支持和服務,使之盡快完成整改。
(7)責令整改通知書擴展閱讀:
所謂責令改正或者限期改正違法行為,是指行政主體責令違法行為人停止和糾正違法行為,以恢復原狀,維持法定的秩序或者狀態,具有事後救濟性。
個別行政機關在具體實施中往往存在著以下一些問題:
1、個別行政機關往往輕視責令改正。《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二十三條規定:行政機關實施行政處罰時,應當責令當事人改正或者限期改正違法行為。
但在一些行政機關製作和下達的文書中缺少責令改正環節,存在重處罰、輕整改傾向。有的即使下達了責令整改意見,對是否整改,整改的成效,也沒有跟蹤和有關反饋的記載。
2、個別行政機關把責令改正與行政處罰相混淆。《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八條規定了行政處罰的種類共有七種,但不包含「責令改正。
一些行政機關把「責令改正」列在下達給當事人的行政處罰決定書的處罰種類中,同責令停止生產銷售、沒收違法產品、沒收違法所得和處以罰款等處罰手段並列,顯然是不恰當的。
3、個別行政機關責令改正的內容不明確。要求當事人責令改正的違法行為應該明確、具體,有針對性。有的行政機關對當事人提出的整改要求就是「責令改正,缺少改什麼、怎麼改的內容。由於過於簡單化,往往改正的效果不佳,甚至流於形式,起不到責令改正的應有作用。
參考資料來源:
網路(責令改正)
㈧ 「責令改正通知書」如何應用
行政執法人員在實施處罰時,往往偏重於對主要違法事實的行政處罰而忽視《責令改正通知書》的運用;有的則在製作《行政處罰決定書》時,把「責令改正」或者「責令限期改正」作為處罰種類寫到處罰文書上,或是口頭責令改正。這些做法是錯誤的。一、從法律和有關規定看,應當製作《責令改正通知書》。根據《行政處罰法》的規定,只要查明當事人具有違法行為,不管其行為是否達到依法給予行政處罰的程度,都必須指出違法行為並責令改正或限期改正。《葯品監督行政處罰程序規定》第三十二條也明確規定「葯品監督管理部門在進行案件調查時,對已有證據證明有違法行為的,應當出具《責令改正通知書》,責令其改正或限期改正違法行為」。第四十七條還規定:「葯品監督管理部門適用簡易程序作出行政處罰決定的,應在《當場行政處罰決定書》中書面責令當事人改正或者限期改正違法行為」。二、從有效規范當事人行為,提高監管實效看,應當製作《責令改正通知書》。葯品監督管理部門對違法當事人發出《責令改正通知書》,指出當事人的違法行為,提出整改要求,對教育違法當事人,有效防止違法行為繼續發生具有重要意義,同時也是葯品監督管理部門對拒不改正......(本文共計1頁)
㈨ 建築工程責令整改通知書如何恢復
經在2011年11月7日某某工程基礎中間驗收由設計、監理、建設、勘察、質監所提出的問題已全部整改完成,特此回復。
A1#樓防潮層到柱邊有一塊磚的距離未澆築到位,現已進行補澆。
趁近幾天晴朗天氣,已將基坑中的雨水及時進行抽干。
柱鋼筋保護層較厚,在下道工序施工中注意。
已要求項目部人員安排鋼筋工在柱的頂部加設圈樑。
水電的預留洞中過梁板放置不到位的地方,已進行補設。
建設單位: 設計單位:
監理單位: 施工單位:
年 月 日
勉強應付下就這么回復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