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整治類型
A. 什麼是土地整治規劃
土地整治規劃 是以土地整治為核心內容的規劃。土地整治是指通過採取生物內措施和工程技術措容施,改變土地的生態環境,以建立新的有利於人類生產活動的生態系統平衡,提高土地利用率和產出率,使土地資源能持續利用。土地整治是在一定地域上進行的,土地整治主要包括水土流失地的整治、鹽鹼地的整治、風沙地的整治、沼澤化土地整治和紅黃壤綜合整治等類型。
B. 土地開發整理項目地區類別是什麼
人工工資?具體點才好回答
C. 土地整理復墾對象與工程類型
土地整理復墾的內涵在學術界存在著爭議,因此,土地整理復墾的對象劃分標准也存在差異。土地整理復墾的概念與生態恢復意思相近,實際上三者存在著較大差別。土地整理是通過對已利用的低質量土地,採取土地權屬調整、土地利用工程等措施,提高土地生態系統生產能力與穩定性。土地復墾是對擾動、破壞的土地採取的土地利用工程的行為,目的是恢復土地生態條件,提高土地生產能力。生態恢復是對受到干擾或者損害的生態系統採取工程措施、生物措施等方式,使其恢復為原來的狀態或可持續利用的狀態。在國外採用的術語主要有:Restoration、Reclamation、Revegetation、Rehabilitation等,內涵也不盡相同。
5.3.1.1 土地整理復墾的對象
從土地整理、土地復墾、生態恢復三者內涵看,土地整理復墾主要是以人類發展為核心,生態恢復則偏重於自然角度,但它們的共同目的都是提高土地生態質量,改善人居環境條件。
根據我國土地整理、復墾的目的不同劃分的對象如下:
(1)整理土地類型:低質土地——中低產田、低質林地、低質草地、居民點毛地等;零散破碎土地——空心村、墳地等;不規則土地。
(2)復墾土地類型:廢棄建設用地——矸石山、廢磚窯、採石場、廢棄工礦、廢棄居民點、廢棄交通用地、取土坑等;災害損毀地——水毀地、海侵地、火跡林地與牧草地等;退化土地——荒漠化土地、水蝕地、風蝕地、凍融侵蝕地、重力侵蝕地等;低質土地——荒草地、沼澤地、鹽鹼地、裸土地、灘塗、葦地等;礦山沉陷地。
5.3.1.2 土地整理復墾工程類型
無論土地質量演替方向如何,其干擾外因由自然與人工因素構成。一般自然力作用下的土地生態系統演替速度較緩慢,需要幾十年,甚至上百年的時間,而人工作用下的演替,則所用時間較短。土地整理復墾屬於對土地的人工干擾,其干擾手段主要是工程措施與生物措施。土地整理復墾工程按工藝流程可劃分工程類型主要如下:
(1)土地平整工程:農田屬於人工生態系統,從土地持續利用與生產便利的角度,對耕作土地的坡度有一定的要求,一般地面坡度應小於15°,整理與復墾後的農田田面坡度為0°~5°為宜。土地平整是土地整理復墾的基礎工程,也是其他工程開始實施先決條件。沉陷土地平整工程包括土壤重構與平整。
(2)田間道路:是農田人工物質與能量、農產品輸出的廊道,並由其與林帶、渠系等將農田基質劃分為不同的斑塊,共同形成農田景觀。
(3)農田水利:排灌工程主要指輸水工程、排水工程、集水工程等。
(4)其他工程:主要包括電力工程、農田防護工程、土壤改良工程及其他農田設施工程等。
電力工程包括輸電設施、供電設施、配電設施等,是為農田排灌設施及其他設施提供動力能源的。對於電力資源不足的區域,一般很少採用電力設施,多採用其他動力設施。農田防護工程主要包括農田防護林、水土保持林等,是農田綠色屏障和廊道,不僅可以防風、調節微氣候,而且是一些動物的棲息地,對維持生物多樣性起著重要作用。一般道路、溝渠等廊道、斑塊結合布置。土壤改良工程主要針對土壤條件不利於植物生長的鹽鹼地、沙地等進行客土改良。不同利用方式的農田所需生產設施不同,應根據需要和經濟條件、資源條件、技術條件、勞動者素質等進行選擇一些其他配套設施,主要有溫室、畜舍及加工車間等。
D. 土地整理需要做哪些工作
1、根據土地整理的概念,土地整理是指通過採取各種措施,對田、水、路、林、村綜合整治,提高耕地質量,增加有效耕地面積,改善農業生態條件和生態環境的行為。
土地整理是指在一定區域內,根據土地利用總體規劃與土地整理專項規劃,對田、水、路、 林、村等實行綜合整治,調整土地關系,改善土地利用結構和生產生活條件,增加可利用土 地面積和有效耕地面積,提高土地利用率和產出率的活動。
土地整理一般可分為兩大類,即農地整理與市地整理。根據我國國情,現階段土地整理的重點在農村地區。土地整理的主要內容包括:(1)調整農地結構,歸並零散地塊;(2)平整土地,改良土壤;(3)道路、林網、溝渠等綜合建設;(4)歸並農村居民點、鄉鎮工業用地等;(5)復墾廢棄土地;(6)劃定地界,確定權屬;(7)改善環境,維護生態平衡。
2、程序
根據新《土地管理法》的規定,結合各地實踐,土地整理程序一般如下:
(1)確定土地整理區域,提出工作方案。縣、鄉(鎮)人民政府根據當地經濟社會發展需要和對土地利用的要求,依據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確定的土地利用分區和有關專項規劃,選定實施土地整理區域,制定實施土地整理工作方案。土地整理區域一般集中連片,規模視當地具體情況而定。
(2)組織進行土地整理規劃設計。具體分析土地整理潛力、綜合效益,提出具體的規劃設計方案和權屬調整的意見等,廣泛徵求有關方面意見後,完善有關規劃及各類備件。
(3)依法報上級人民政府或土地管理部門審核、批准。上級人民政府或土地管理部門依照有關法規、政策、技術標准等,結合當地情況,審核、批准土地整理規劃設計與工作方案並進行備案。土地整理規劃設計及工作方案批准後,向社會公布。
(4)組織土地整理實施。按照批準的土地整理規劃設計和工作方案,縣、鄉(鎮)人民政府組織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有計劃、有步驟地進行土地整理建設。
(5)確認權屬。按照有關法律和政策規定,對調整後的土地,辦理確定土地所有權、土地使用權等手續。
(6)檢查驗收。按土地整理規劃設計的要求,依法由批准土地整理的人民政府或土地管理部門組織進行檢查驗收並確定土地利用調整情況,包括耕地面積調整情況。有關資料、圖件等整理歸檔。
在開展土地整理過程中,土地管理部門應積極履行職責,做好有關業務服務等工作。
3、注意問題
http://www.live.lrn.cn/zjft/tudizhengli/zbzy/200806/t20080626_246721.htm
http://house.people.com.cn/xinwen/article_03_12_19_3020.html
4、各地各類型到土地整理價格不同。
E. 土地開發整理工程中幾種常用的土地平整技術
土地平整是土地開發整理工程的內容之一。通過土地平整,結合溝、渠、路、林規劃以及地塊規整和重劃,增加有效耕地面積,促進土地的集約利用和規模經營,滿足田間灌排要求,提高灌水均勻度和水肥利用效率,防治水土流失。通過土地平整中的耕作層保留工程,提高耕地質量。通過土地平整,方便機械化耕作,改善農業生產條件,加快農業的現代化進程。其主要工作內容不僅僅是簡單的土方挖填平整,還需要根據地形地貌等自然條件確定土地平整工程方法,結合灌排溝渠、道路、林網布局,考慮機耕和田間灌水方法的要求進行耕作田塊建設,還要在平整過程中採取合理的耕作層地力保持措施以保證土地開發整理後的耕地質量。1土地平整工程量計算方法土地平整工程首先要根據地形地貌確定測量方法並進行工程量計算,然後選擇土地平整方法,確定施工機械及其經濟運距等內容。主要有散點法、方格網法及截面法。不同類型地貌所採取的平整方法不同。1.1散點法散點法適用於地形雖然有起伏,但變化比較均勻,不太復雜的地形。這種方法的特點是測量不受限制,可以根據地形情況,布置測點求平均高程,方法簡便。
F. 土地整理的特點是什麼
改變地塊零散、插花狀況,改良土地,提高土地利用率、生產率、勞動生產率和改善環境,而採取的一整套合理組織土地利用、調整土地權屬的綜合措施。
含義:
1、土地整理是指通過採取各種措施,對田、水、路、林、村綜合整治,提高耕地質量,增加有效耕地面積,改善農業生態條件和生態環境的行為。
2、廣義土地整理一般可分為兩大類,即農地整理與市地整理。根據我國國情,現階段土地整理的重點在農村地區。土地整理的主要內容包括:
(1)調整農地結構,歸並零散地塊;
(2)平整土地,改良土壤;
(3)道路、林網、溝渠等綜合建設;
(4)歸並農村居民點、鄉鎮工業用地等;
(5)復墾廢棄土地;
(6)劃定地界,確定權屬;
(7)改善環境,維護生態平衡。
3、狹義土地整理指農地整理,土地整理包含土地開發、土地復墾。即在一定地域范圍內,按照土地利用計劃和土地利用的要求,採取行政,經濟,法律和工程技術手段,調整土地利用和社會經濟關系,改善土地利用結構,科學規劃,合理布局,綜合開發,增加可利用土地數量,提高土地的利用率和產出率,確保經濟、社會、環境三大效率的良性循環。
國土資源部於2003年發布的《全國土地開發整理規劃(2001-2010)》指出,「土地開發整理」包含土地整理、土地復墾和土地開發三項內容。
這三項內容的分類主要是依據其實施的側重點不同,下面進行簡單描述。
土地整理是指採用工程、生物等措施,對田、水、路、林、村進行綜合整治,增加有效耕地面積,提高土地質量和利用效率,改善生產、生活條件和生態環境的活動。
土地復墾是指採用工程、生物等措施,對在生產建設過程中因挖損、塌陷、壓占造成破壞、廢棄的土地和自然災害造成破壞、廢棄的土地進行整治,恢復利用的活動。
土地開發是指在保護和改善生態環境、防止水土流失和土地荒漠化的前提下,採用工程、生物等措施,將未利用土地資源開發成宜農地的活動,本文中指開發成農用地,如旱土、水田等。
編輯本段三者的區別與聯系
聯系:均是通過一定手段挖掘土地的固有潛力,擴大土地利用空間與利用深度。
土地開發 側重於對未利用土地的開發。
土地復墾 側重於使因各種自然和人為因素造成破壞的土地使其恢復到可利用狀態的活動,是綜合性的利用和技術過程。
土地整理 它是一項對土地權屬和土地的用途,布局、結構等進行全面調整的綜合措施。
G. 土地整理中心屬於什麼類型的事業單位 行政還是經營
土地整理中心屬於行政類型的事業單位。
土地整理中心是各級國土資源局的直屬部門,主要做農村的土地整理,復墾的項目。然後儲備其土地整理,復墾之後的土地指標,用於城鎮建設。
其將零碎高低不平和不規整的土地或被破壞的土地加以整理,使人類在土地利用中不斷建設土地和重新配置土地,其是土地管理的重要內容,也是實施土地利用規劃的重要手段。
土地整理的主要內容為農村建設用地的整理。包括村莊改造、鄉村工礦企業破壞土地和廢棄農業建設用地的整治墾復、平墳復田等。
城鎮建設用地的整理。包括舊城改造、城鎮產業用地置換以及閑置、低效用地的開發與再開發。
大型建設項目用地整理。包括工礦、交通、水利等建設直接破壞土地的復墾、線狀工程兩側畸零土地的調整利用以及水庫下遊河道土地的整治開發等。
農田的整理。包括地塊合並、農田平整、明渠改暗渠、坡地改梯田以及水沖砂壓農田的復墾等。
(7)土地整治類型擴展閱讀:
行政類型的事業單位土地整理中心類型:
1、以實現「三個集中」為主要內容的土地整理。即通過遷村並點,使農民住宅逐步中心村和小集鎮集中;通過搬遷改造,使鄉鎮企業逐步向工業園區集中;通過歸並零散地塊,使農田逐步向規模經營集中。
2、結合基本農田建設,對田、水、路、林、村等綜合整治的土地整理。
3、以對小流域統一規劃,綜合整治,提高農業綜合生產能力,改善生態環境為主要內容的山區土地整理。
4、 結合農民住宅建設,遷村並點、退宅還耕,通過實施村鎮規劃增加耕地面積的村莊土地整理。
5、控制城市外延,挖掘城市存量土地潛力,解決城市建設用地,實施城市規劃的城市土地整理和盤活閑置土地的閑置土地整理。
6、通過對工礦生產建設形成的廢棄土地進行復墾整治,增加農用地或建設用地,改善生態環境的礦區土地整理。
7、結合災後重建對災毀農田搶整、興修水利和移民建鎮對移民後舊宅基地還耕進行災區土地整理。
H. 土地整治: 農地保護的一種方式
(一)土地整治的內涵
土地整治是土地資源開發和改良利用的綜合手段,是對土地資源及利用方式的再組織和再優化的行為過程。由於土地資源的稀缺性,社會發展對土地資源需求的與日俱增,人地矛盾問題將會更加明顯和激烈,因此,高效、集約、生態利用土地資源成為當前乃至今後土地利用和管理的必然方向。土地整治通過藉助各種技術手段對未利用土地進行開發、對破壞土地進行復墾、對低效土地進行整理,增加土地資源規模,提高土地資源質量,改善土地資源利用結構,對緩解人地矛盾的貢獻顯著。土地整治作為一種土地資源優化利用的技術手段和行為,其必然會受到各國政府的青睞。研究資料顯示,早在1250年,德國的巴伐利亞州就出現了以地塊合並為主要內容的土地整治實踐。
現階段我國的土地整治,按照政府部門的定義,是指土地整理開發復墾和城鄉建設用地增減掛鉤的總稱(徐紹史,2009b),是新時期中國政府緩解城市發展過程中建設用地規模供求矛盾的重要措施和手段。由於研究內容和目標定位的不同,2008年之前,「土地整治」一詞在中國學術文獻、政府規定中較少出現。使用更多的是「土地整理」一詞,這是因為1998年修訂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簡稱《土地管理法》)使用了「土地整理」,正式確立了土地整理的法律地位。為了表述上的統一性,學者們多沿用《土地管理法》中「土地整理」這一名詞作為術語,代指「土地整理、開發和復墾」的總稱。盡管如此,也有部分學者和政府文件採用「土地開發整理」之類的名詞。由於土地整理與土地開發、復墾存在明顯差異,用「土地整理」或者「土地整理開發」來代指「土地整理、開發和復墾」,仍然缺乏說服力,也難免會產生誤解。為了更好地區分土地整理、開發和復墾三者之間的關系,更好地適應我國土地整理新時期的發展需要,政府部門試圖用「土地整治」來代指「土地整理、開發和復墾」。
綜上所述,現階段中國土地整治的主要內容之一就是指土地整理。我國土地整理實踐比較晚,加之土地整理對象的復雜性,學者們對土地整理的概念表述存在一定的差異,其中具有代表性的觀點主要有:
(1)在一定的地域內,按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和土地利用計劃的要求,採用一定的措施和手段,調整土地利用關系,改善土地利用結構,科學規劃,合理布局,綜合開發利用,提高土地資源的利用率和產出率,增加可利用土地的數量,確保經濟、社會、環境三大效益良性循環,包括土地開發和復墾,可指市地整理,也可指農地整理。
(2)在一定區域內,按照土地利用目標和用途,採取行政、經濟、法律和工程技術手段,對土地利用狀況進行調整改造、綜合整治,提高土地利用率和產出率,改善生產、生活和生態環境的過程。
(3)根據社會經濟發展的需要,採取一定的手段,對土地利用方式、土地利用結構和土地利用關系進行重新規劃與調整,以提高土地利用率,實現土地利用目標,分為農地整理和非農地整理。農地整理是在一定范圍內,採取行政、經濟、法律和技術手段,對田、水、路、林、村等進行綜合整治,調整土地關系、改善土地利用結構和生產、生活條件,增加可利用土地面積,提高土地利用率和生產率。
(4)按照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的要求,結合土地利用現狀,採取行政、經濟、工程、技術、法律等手段,通過對土地利用結構進行調整,對土地資源進行重新配置,以達到協調人地關系,提高土地利用效率,改善和保護生態環境,促進土地資源可持續利用與社會經濟可持續發展的目的(高向軍,2003)。
(5)按照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對田、水、路、林、村綜合整治,以提高耕地質量,增加有效耕地面積,改善農業生產條件和生態環境。這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一條關於農地整理的描述。
雖然各個概念定義的文字表述上各有不同,但內涵基本一致,都將土地整理分為農用地整理和建設用地整理;多偏向於農用地整理,這與我國土地整理的實踐相符合;多具有綜合性,既包括土地整理,也包括復墾和開發;土地整理的目標都是為了增加耕地數量,提高土地利用率與生產率,改善生產、生活和生態環境。綜合分析學者們的概念定義,無論從行為過程,還是行為目的,抑或行為結果來看,土地整理實質上都是一種具有保護農地特徵的行為活動。
綜合以上分析,中國的土地整治主要是指對農地的綜合治理,是按照土地開發整理規劃、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和城鎮總體規劃,採取經濟、行政、法律、工程、技術等手段,對田、水、路、林、村進行綜合整治,以提高耕地質量,增加有效耕地面積,改善生產、生活和生態環境的活動,以達到保護農地資源、促進農地資源可持續利用與社會經濟可持續發展的目的。
(二)土地整治的目標
從宏觀戰略目標來看,我國土地整治主要是努力實現落實土地資源保障、糧食安全、資源節約、環境友好與社會和諧等五個方面的國家目標,最終取得顯著的社會效益、生態效益和經濟效益。
從微觀現實目標來看,我國土地整治主要目標是:①通過土地整治,改善土地利用結構,增加耕地面積,實現耕地佔補平衡和耕地總量的動態平衡,保障我國耕地資源的可持續利用;②通過對田、水、路、林、村進行綜合整治,提高耕地質量,改善土地生產條件,提高土地利用效率和產出率,提高糧食產能,保證我國糧食安全;③通過對閑置地、廢棄地的復墾,零散地歸並,節水工程建設等,促進水土資源的節約利用,實現國家建設節約型社會的戰略目標;④通過生態工程建設,改善生態環境,維護生態平衡,實現我國土地利用的環境友好目標;⑤通過開展農地治理和農村居民點用地整治,大力開展農業生產設施建設,改善農村社區生活設施,提高農村居住水平,促進城鄉統籌和人與自然的協調發展,最終實現我國經濟社會的和諧發展。
(三)土地整治的特徵
土地整治是一項復雜的系統工程,具有公共性、技術性、動態性、系統性、綜合性等特徵。
土地整治是一項公共性極強的活動,政府將財政資金投資於農村的土地整治項目,其目的並不是為了獲取直接的經濟回報,而是為了獲取社會效益和生態效益。土地整治的公共性還體現在土地整治並不是為了個人或者企業服務的,而是為了廣大農民群眾和全體公民服務的。通過對農村道路、水利設施等維修和建設,土地整治可以改善農村基礎設施和農業生產條件,降低農業生產成本,提高農地生產效率,這為提高農民收入水平,促進農村經濟發展奠定了基礎。通過農居點的整理,土地整治可以完善生活設施,改善居住條件,提高居民的生活質量;通過農田平整、荒地開發、廢棄地復墾,土地整治可以增加有效耕地面積,提高耕地質量,從而保障國家糧食安全,滿足全體公民的基本生存需求等。
土地整治是一項非常復雜的工作,就土地整理而言,其工作程序包括項目區的選擇、項目規劃設計、項目工程建設,工程監理和竣工驗收,整治後產權調整和項目評價以及工程管護等環節。整個建設過程涉及多種專業技術,如農田水利、土地規劃、建築設計、項目預算、生態工程、計算機制圖、GIS技術等。就土地復墾而言,其技術體系主要包括土地復墾規劃技術、土地復墾工程技術、土地復墾生物技術、復墾土地利用技術、效果評價技術和經營與管理技術。如果沒有相關技術的支撐,土地整治工作就無法順利開展。
任何事物都處於不斷發展變化當中,土地整治動態性主要是指土地整治目的、任務和內容會隨著社會經濟發展需要而不斷調整變化。這種動態變化特徵可以通過土地整治的歷史發展規律來說明。如德國的土地整治發展大體經歷了三個發展階段,每一個階段土地整治的目標和主要內容都有變化。第一階段是16世紀中葉~19世紀末,這個時期土地整理的目標是解決農業生產問題,主要內容是針對農地分散、零碎的狀況,實施集中化,以改善農業生產經營條件,是簡單的土地整治;第二階段是20世紀初~50年代,這個時期的土地整治的目標是解決城市發展用地和基礎設施建設問題,主要內容是配合城市建設進行土地整治和對大型基礎設施建設打亂的地塊進行規則化;第三個階段是20世紀60年代以後,由於地區經濟發展不平衡和生態環境不斷惡化,同時歐洲共同體農產品過剩,農業生產已退到次要地位,提高農業產量已經不是土地整治的目的。如何利用農業地整理來促進農村地區經濟發展、增強城市周邊生態效益、為居民提供休閑空間以及追求社會、經濟和環境效益的統一和協調等成為土地整治的主要目標。其主要內容也轉變成促進地區經濟發展、縮小城鄉差別、增加收入、保護和改善自然景觀和生態環境。
土地整治是一項系統工程,具有系統性。其系統性主要表現在:①土地本身就是一個很龐大的生態系統,包括動物、植物、微生物以及無機環境諸多相互作用、相互制約的因子,因此,土地整治過程中應該全面考慮各個系統因子的特徵、功能和效用。土地生產力的提高不能以犧牲土地生態系統健康為代價,要盡量保持和提高土地生態系統的自我調節能力。②土地整治工作的開展需要一套系統的程序,從項目可行性研究—項目規劃設計—項目區實地勘查—項目實施、監管和驗收—項目營運與管護等,每個步驟都是土地整治系統工作不可缺少的重要部分,各個環節之間相互影響、相互制約。
土地整治的綜合性主要表現在:①土地整治不是某一門學科知識能夠完全支撐的,而需要綜合運用土地規劃、農田水利、工程預算、工程建築、計算機技術等各學科知識。以土地整治規劃設計為例,收集資料時就要涉及土地資源狀況、土壤性質、作物種植結構、地形、氣候、水資源、自然災害、項目區基礎設施狀況等方面信息,這些都需要具備相關學科知識背景。②土地整治工作也不是某一個部門能夠獨立完成的,土地整治過程中需要多部門合作,涉及土地、農業、林業、水利、交通、氣象、環保、財政等多個部門。如編制土地整治規劃時,應走訪建設、環保、水利、交通、農業等多個部門,獲取村鎮規劃、環境保護規劃、水土保持規劃、道路交通規劃、農業發展規劃等圖文信息,分析其對土地整治的影響。土地整治工作的綜合性決定了土地整治過程中應樹立起全局的觀念,對各方面因素進行綜合考慮,避免造成工作上的失誤。
(四)土地整治的作用
土地整理通過對現有低效、無序利用農地進行整理,調整農地利用形狀,減少田坎面積,擴大有效農地面積;土地開發通過對未利用的荒地資源進行開發利用,新增農地面積;土地復墾通過對生產建設挖損、塌陷、壓占和自然災害造成的破壞、廢棄土地進行整治,恢復土地利用狀態,將其復墾為農業用地,增加農地面積,這些都說明土地整治能夠增加有效農地面積。
農地質量是構成農地的各種因素和環境條件狀況的綜合,表現為農地生產能力的高低、農地環境狀況的優劣以及農地產品質量的高低。按照內涵的深化程度,可以將農地質量分為自然質量、環境質量和經濟質量三個部分。其中,自然質量主要是指由農地的光熱、土壤、水分、坡度等自然條件決定的農地生產能力。土地整治通過地面平整、剝土培肥、灌溉工程,可以改變農地的坡度、增加土壤肥力和水分含量,從而提高農地質量,增加農地產出。
在我國傳統的農村土地制度下,農田分配主要是以村集體為單位,按照「人人平等」的公平原則,以人口數量為依據。村民都有權獲得一塊口糧田,每個勞動力都可以獲得一塊責任田。隨著農村人口不斷增加,有限的耕地資源越分越細,有些地方按照優劣地搭配均分,地塊就更碎小。加之,家庭責任承包期一般在15年以上,導致農地的適時集中和規模經營非常困難。土地整治藉助工程手段,改變原有農地格局,合並零星地塊,減少田埂面積,調整土地權屬,適度擴大田塊面積,有利於實現農地的規模經營。
土地整治通過土地平整工程、灌溉排水工程、田間道路工程、農田防護與生態環境保持工程等,能夠擴大田塊耕種面積、提高耕地的灌溉和排洪效率、改善機械運作和農作物運輸效率、減少農地的水土流失面積、增強農田的防沙抗風能力,最終使得農地綜合生產條件得到改善。
農田景觀是指田塊形態以及地面農作物和綠色植物構成的一種整齊而有規律的美的景象。土地整治,打破原有農田的零碎無序狀態,將細小和不規則地塊合並成整齊而有規則的大地塊,從視覺上增加了農田斑塊的美感;通過農田周圍以及灌排渠道沿岸綠化整理,形成一定的景觀廊道;通過農作物類型搭配以及品種改良,形成一定的景觀基質。土地整治中的農田景觀格局規劃設計,有助於美化農田景觀。
I. 土地開發整理的土地開發整理的分類
根據土地開發整理內容的不同,土地開發整理可分為三種類型:土地整理、土地復墾、土地開發。 土地整理是指在一定區域內,按照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土地開發整理專項規劃確定的目標和用途,通過採取行政、經濟、法律和工程技術手段,對土地利用狀況進行調整、改造、綜合整治,提高土地利用率,改善生產、生活條件和生態環境。根據土地整理後的主導用途,可將土地整理分為農用地整理和建設用地整理。1、農用地整理 農用地整理是指在一定區域內,依據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及有關專項規劃,採取行政、經濟、法律和工程技術措施,對田、水、路、林、村等進行綜合整治,以調整土地關系,改善土地利用結構和生產、生活條件,增加土地有效供給量,提高農用地質量,提高土地利用率和產出率的過程。 農用地整理包括農用地調整、農用地改造、地塊規整、基礎設施配套、零星農宅的遷並等,具體內容包括農用地面積、位置的變動、性質的置換、低效農用地的改造以及地塊規整重劃,水、電、路等小型基礎設施配套和零星農宅的遷出或合並。 農用地整理可根據整理後的主導用途分為耕地整理、園地整理、林地整理、牧草地整理和養殖水面整理等。 (1)耕地整理。耕地整理是指對農田進行的整理。耕地整理的主要工程內容包括:土地平整工程、農田水利工程、田間道路工程、其他工程(如農田防護林工程、生態環境保護工程等)。 (2)園地整理。園地整理主要指果園、桑園、橡膠園和其他經濟園林用地的整理。 (3)林地整理。林地整理包括防護林、用材林、經濟林、薪炭林、特種林地的整理。 (4)牧草地整理。牧草地整理包括放牧地整理和割草地整理。 (5)養殖水面用地整理。養殖水面用地整理主要指人工水產養殖用地整理。
2、建設用地整理 建設用地整理是以提高土地集約利用為主要目的,採取一定措施和手段,對利用率不高的建設用地進行綜合整理。 建設用地整理包括村鎮用地、城鎮用地、獨立工礦用地、交通用地和水利設施用地以及其他建設用地的整理。 (1)村鎮用地整理。村鎮用地整理包括村鎮的撤並、撤遷和就地改擴建。 (2)城鎮用地整理。城鎮用地整理主要指城鎮建成區內的存量土地的挖潛利用、舊城改造、用途調整和零星閑散地的利用。 (3)獨立工礦用地整理。獨立工礦用地整理主要指就地開采、現場作業的工礦企業和相配套的小型居住區用地的布局調整、用地范圍的確定和發展用地選擇,一般不包括大規模廢棄地復墾。 (4)基礎設施用地整理。基礎設施用地整理包括公路、鐵路、河道、電網、農村道路、排灌渠道的改線、裁彎取直、疏挖和廠站的配置、堤壩的調整,也包括少量廢棄的路基、溝渠等的恢復利用。 土地開發是指對未利用過但具有利用潛力和開發價值的土地,採取工程或其他措施,對荒山、荒地、荒水和荒灘等改造為可供利用的土地。
J. 土地整治應遵循哪些基本原則
在了解土地整治的基本原則之前需要了解土地整治的概念。土地整治是指在一定區域內,按照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土地整治專項規劃確定的目標和用途,有效整合與整理復墾開發活動相關的各類資金,共同投入項目區集中使用,並通過採取行政、經濟、法律和工程技術措施,對田、水、路、林、村、房進行綜合整治,以有效增加耕地面積,提高耕地質量及土地節約集約利用程度,為新農村建設和城鄉統籌發展搭建平台。在熟悉了其概念之後,則能更深入的理解土地整治的基本原則,從遠景設計研究院理解來看主要有以下幾個方面:
第一,規劃引導。嚴格的土地利用規劃或者空間規劃是農村土地整治成功的首要前提。開展農村土地整治必須堅持規劃先行。在強有力的規劃執行和保障體系下,各種類型的整治工作只是規劃的具體執行過程,實際操作中則可以靈活多變,由政府和市場兩者結合起來完成。
第二,權益保障。權益的保障,不僅提高了農民的積極性和合作意願,也減少了政府推進規劃實施的成本和減少自身公共財政的壓力。
第三,項目依託。土地整治是以具體的項目為依託的。項目的實施就是規劃的執行過程和實現途徑。執行前,需從經濟可行性、社會影響和生態影響等各方面對項目進行篩選,保證土地得到最佳利用。在項目篩選中,公眾參與機制和市場配置機制是主要的手段。只要是符合土地規劃的項目,都必須經過充分的市場競爭來決定最終的項目內容,如通過招標或拍賣的形式,這是市場決定項目的原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