審計整改是
① 如何加強審計整改
(一)提高審計質量。打鐵必須本身硬。提高審計質量是做好審計整改工作的基礎。審計機關必須堅持嚴謹細致,以事實為依據,以法律為准繩實施審計,進一步加強全過程審計質量控制,保證審計程序合法、事實清楚、取證充分、法律法規引用准確,定性和處理處罰恰當。把每一項審計都辦成「鐵案」,讓審計質量經得起檢驗,讓被審計單位無話可說。要加強審計風險防控,嚴格遵守審計紀律,恪守審計職業道德,不因利益、關系、人情而損害審計的獨立性和審計結果的客觀公正性。
(二)優化審計服務。做好審計整改工作,還要求審計機關樹立「民本意識」,努力提升審計服務理念,消除就審計論審計的理念,為被審計單位提供優質服務。首先,要加強財經法紀的宣傳,增強財經法紀意識,消除抵觸情緒;二是要把整改貫穿於審計過程始終,邊審計邊整改,對審計中發現的正在發生的違法違規問題,及時提醒和制止;三是要加強審計結果的綜合分析,多從制度、機制、體制的角度分析問題、提出對策,提高審計建議的操作性、可行性,便於被審計單位採納。還可協助被審計單位建章立制,規范賬目、財產財務管理等;四是採取反復上門協調、審計回訪等方式,多與被審計單位交換意見,以誠懇的態度推動整改。
(三)完善管理機制。一是要完善法律機制。對審計機關、有關主管部門應承擔的整改責任、時效及標准在法律法規上明確界定;賦予審計機關在督促審計整改上簡便適用的強制性手段;二是完善整改目標管理機制。把審計整改納入審計質量管理和目標考核,設定審計決定落實率、審計建議採納率等一些硬性指標,促使審計人員抓整改。三是完善整改問責機制。由紀檢監察、審計等部門聯合制發審計整改問責辦法,明確審計整改問責啟動的臨界點,啟動程序,問責方式,如對拒不整改的實行戒免、停職、停崗等。
(四)藉助部門力量。審計機關要加強與有關部門的聯系與溝通。重點要建立健全與本級黨政督辦部門、紀檢監察、組織人事、財政、國資部門和一些大系統主管部門的協調配合機制。如可以爭取黨政督辦部門將審計整改納入督辦事項,列出清單,限期整改。定期召開審計整改會議,督促整改進度,對整改不到位的進行通報批評,並對涉及單位的領導班子進行問責,對長期審計整改不力的單位和責任人,追究相關責任
② 審計整改問題注重哪些
審計工作的目的包括兩個方面,一是要依法嚴肅查處問題,二是要督促內有關部門單位進行整改。容
要認真貫徹落實。發現問題、揭露問題、抓好整改,是審計工作不可缺少的三個步驟。只注重發現和揭露問題而忽視督促整改,發現的問題會不了了之,審計的最終目的就不能實現,審計的作用就會大打折扣。一項審計工作結束之後,必須督促被審計單位認真執行審計決定,糾正存在問題,追究有關人員的責任;要督促他們吸取教訓,建章立制,堵塞漏洞,加強管理,從制度上預防違規問題的發生。
③ 淺談如何加強審計整改,提升審計成果
審計成果是審計工作的結晶,是審計工作的價值所在。審計成果的利用在很大程度上決定了一個審計項目的成敗優劣,直接關繫到審計的價值實現和審計質量的高低。
審計成果的三層含義
首先,什麼是審計成果?筆者認為,審計成果主要包含以下三層含義:
一是被審計單位就審計查出的問題接受審計機關的處理處罰,採納審計機關提出的意見、建議,對存在的問題進行整改。
二是被審計單位變被動接受審計整改為主動完善相關的規章制度,對同類問題舉一反三,通過修訂、完善內控制度來加強和改進管理,在機制和體制上進行自我完善。
三是審計機關上報的審計結果和建議被上級領導批轉或者採納後,做出對行業性、全局性的指導意見、辦法、措施、制度、法規等。一方面有助於規范各種經濟活動,另一方面也避免了屢查屢犯、重復審計等問題。
當前審計成果運用存在的主要問題
一是審計成果得不到被審計單位的足夠重視。審計實踐中,被審計單位對審計提出的意見和建議往往採取「就問題改問題、避重就輕、敷衍了事」辦法,造成同類問題得不到根本解決,這在無形中加大了被審計單位管理風險。
二是審計成果得不到被審計單位的充分利用。審計實踐中,審計報告、審計決定書及其他審計文書往往只有單位主要負責人和相關財務人員才能看到,真正參與具體工作的人員很少能夠了解情況,導致整改方案在實際工作中缺乏可操作性,審計成果的功能大大折扣。
三是審計成果得不到審計部門的充分利用。一是認識不到位,審計工作重處理輕分析、重處罰輕披露等,造成有些問題屢查屢犯,審計整改不落實;二是審計成果轉化運用的意識不強,沒有運用有效的方法去轉化應用審計成果,致使審計成果作用未得到有效發揮;三是審計成果運用機制不健全,與紀檢、組織、人事、財政、被審計單位等多個部門之間的聯動和協調欠缺,信息不對稱,審計成果利用渠道不暢通,使大量的審計信息和成果被閑置,一直未能建立完整的審計資料庫,審計資源嚴重浪費。
審計成果充分利用的方法和對策
一是採取「四個回頭看」力促審計整改意見落實。組成審計回訪小組,進行實地監督回訪。一看審計決定是否執行。二看審計建議是否被採納。三看審計效果是否明顯。四看被審計單位在執行財務政策及制度的理解上是否有需要審計部門幫助解決的困難。
二是嘗試「三個結合」確保審計成果得到充分利用。首先,將審計的整改落實與審計實踐活動的全過程相結合,堅持邊審計、邊整改、邊規范,及時糾正違規問題,並健全完善相關制度。其次,將審計整改落實情況與審計結果公開相結合,形成審計監督與輿論監督、社會監督的合力,促使有關部門對審計查出問題進行認真整改;最後,將審計整改情況與部門績效考核相結合,與組織、紀委、監察等職能部門密切配合,將審計發現問題的整改情況納入部門績效考核內容,共同推進各項整改措施落到實處。
三是緊抓「兩個基本點」加大對審計成果的宣傳力度。一是緊抓審計保衛經濟社會正常運行的「衛士」作用,宣傳審計監督揭露出的各種影響經濟社會發展、損害人民群眾切身利益的問題,提高審計的威懾力。二是緊抓審計服務於社會發展,促進政府中心工作的「謀士」作用,宣傳審計在服務黨委、政府中心工作,服務民生、改革與穩定,服務幹部監督管理和預防腐敗方面的豐富成果,維護社會穩定發展,提高審計的公信力。
四是圍繞「一個核心」提高審計人員成果利用意識。審計成果利用是發揮審計成效最關鍵的環節,也是實現審計免疫功能的最重要途徑,要實現這一途徑,必須緊緊圍繞提升審計人員成果意識這一根本核心。首先打鐵還需自身硬,審計工作者必須嚴格按照「審計干凈、干凈審計」的審計理念,確保審計質量,為創造優秀的審計成果奠定基礎。其次,要激發審計人員創新意識和服務意識,促進審計職能的轉變,努力從宏觀上、機制上研究分析問題,提出建議,實現審計成果由微觀領域向宏觀領域的轉變。最後,要建立健全有關激勵機制,將審計成果利用作為審計工作的重要內容納入單位考核制度中,落實責任,明確各部門單位的任務和目標,規定考核標准和辦法,使其逐步制度化、規范化。
④ 審計職能在審計整改中承擔的主要責任是什麼
主體責任:份內之事,是一種直接責任,是全面的領導責任。
監督責任:履行主體責任的一種保障,其核心是檢查和督促,並非直接和領導性質的責任。
內審部門是組織內部專門的監督機構,內部審計的本質就是一種監督工作,審計通過檢查發現問題,就是在履行監督職能,這一點應當是沒有爭議的。那麼,在審計整改中,內審部門承擔的是否也為監督責任而非主體責任?
基於以下兩點,我認為答案是肯定的。
首先,整改不是問責和處罰,而是被審計對象自行糾正存在的問題,是一種由其主動發起的行為,屬於其份內之事。自己的事情自己辦,這是幼兒園就已經學會的道理,而且整改結果與其工作直接相關,需要在其領導下進行,因此被審計對象對整改工作應負主體責任。
而且,正是由於被審計對象處於主動地位,其甚至可以經過自身的利益考量,主動選擇不整改。如果是審計處理處罰,主體責任自然屬於內審部門,這兩者之間的關系一個是主動糾正,一個是被動接受,實施的主體顯然不同。
其次,組織整改與實施整改不是一回事,內審部門可以承擔審計整改的組織工作,比如提出整改的目標、要求、時限等,這種組織安排工作並不代表內審承擔整改的主體責任,舉個不恰當的例子,就像老師給學生布置作業,上級給下級安排工作,具體完成這項工作,即實施整改的責任,還是在被審計對象身上。
對於整改工作的完成情況,內審部門作為組織者,要進行檢查、督促和評價,在此過程中,履行的自然是監督責任。
另外,且不論職責分工如何,用反證法簡單來說,內審部門根本就不具備承擔整改主體責任的能力,對審計發現的問題如何整改,能否完全整改,怎麼整改效率最高、效果最好,整改的難點是什麼,具體怎麼操作,這些只有被審計對象最清楚,也只有其具備實施整改的資源和能力,因此內審部門只能承擔對整改工作的監督責任。
當然,內審部門要落實好監督責任也需要做很多的工作。
一方面需要定期對整改情況進行了解,督促、提醒相關部門和人員按時完成整改工作,並就重要事項向董事會或管理層報告。
另一方面在實施整改過程中,就整改難度大、情況復雜的問題,可以提前向被審計對象了解整改措施,結合實際給出適當的建議與指導,適當發揮咨詢功能,幫助其開展有效整改。
總之,在審計整改這項工作中,內審人員需要分清責任、守住定位,做到「不越位、不缺位、不錯位」。
⑤ 審計整改的什麼是審計整改
審計整改是指被審計單位根據審計機關依法審計所做出的處理決定或提出的建議,對其自身存在的違法違規問題進行糾正和改進的過程。包括兩個方面的內容,一是被審計單位執行審計機關作出的審計決定的行為,二是被審計單位根據審計報告提出的意見,採取措施改進工作、提高管理水平的行為。
⑥ 審計整改的現實意義是什麼
審計工作的目的包括兩個方面,一是要依法嚴肅查處問題,二是要督促有關部門單版位進行整改。我們要認權真貫徹落實。發現問題、揭露問題、抓好整改,是審計工作不可缺少的三個步驟。只注重發現和揭露問題而忽視督促整改,發現的問題會不了了之,審計的最終目的就不能實現,審計的作用就會大打折扣。一項審計工作結束之後,必須督促被審計單位認真執行審計決定,糾正存在問題,追究有關人員的責任;要督促他們吸取教訓,建章立制,堵塞漏洞,加強管理,從制度上預防違規問題的發生。
⑦ 審計整改什麼意思
主要指審計部門審計報告指出的問題,要進行逐項做出改正意見措施,說明整改的辦法,什麼時候改正。通過整改將審計出來的問題逐項落實糾正
⑧ 審計發現問題整改具體做法
審計,一般指注冊會計師審計,隨著商品經濟的發展受託經濟責任制度的興起而逐漸發展壯大。因其獨立、客觀、公正的屬性特點,承擔著過濾會計信息,確保會計信息質量,維護市場經濟秩序的重任。
內部控制是被審計單位為了確保財務報告的可靠性、評價經營效率和成果以及對法律法規的遵守,由治理層、管理層和其他人員設計執行的單位內部政策及程序。
內部控制制度設計的合理性、執行的有效性是注冊會計師進行審計前必須考慮的問題,會極大地影響審計成本的高低及審計意見的正確性。內部控制設計不合理或者未得到有效執行,會造成較大的審計風險,注冊會計師就必須執行更多的審計程序,以獲取更多的審計證據將審計風險降低到可以接受的低水平。
審計對內部控制的促進在於內部控制不僅提供合理的財務報表保證,同時具有經濟評價職能,能幫助企業改善經營模式、提高經濟效益、鞏固經濟責任制。注冊會計師在對內部控製作出評價建議時,有利於被審計單位改正自身錯誤,優化管理結構,更好地從事生產經營活動。
內部控製作為現代管理制度的重要組成部分,是現代企業管理的重要手段,是衡量現代企業管理的重要標志。同時,內部控制也是注冊會計師用以確定審計程序的重要依據,對內部控制的重視與信賴,加速了現代審計方法的變革,縮小了審計范圍,節約了審計時間和審計費用,完善了審計的職能。因此,內部控制的健全與否,決定著企業的經營目標是否實現,決定著經營風險的大小。與此同時,強化企業的內部控制的制度和程序,可以保證企業資產的安全與完整,防止錯誤與舞弊的發生,減少財務報表層次以及各交易、賬戶余額和列報認定層次的重大錯報風險,提高審計的重要性水平。
內部控制既是被審計單位對其經濟活動進行組織、制約、考核和調節的重要工具,也是注冊會計師用以確定審計程序的重要依據。 現代審計和內部控制之間存在著一種相互依賴、相互促進的內在聯系。在注冊會計師審計發展的過程中,對內部控制的重視與信賴,加速了現代審計方法的變革,縮小了審計范圍,節約了審計時間和審計費用,完善了審計的職能。在確定內部控制與審計的關系時,我們應當明確:注冊會計師在執行會計報表審計業務時,不論被審計單位規模的大小,都應當對相關的內部控制進行充分的了解。注冊會計師應根據其對被審計單位內部控制的了解,確定是否進行符合性測試以及將要執行的符合性測試的性質、時間和范圍。對被審計單位內部控制的了解和符合性測試,並非會計報表審計工作的全部內容。內部控制良好的單位,注冊會計師可能評估其控制風險較低,從而減少實質性測試程序,但絕不能完全取消實質性測試程序。
注冊會計師必須了解企業的內部控制,減少財務報表層次以及各類交易、賬戶余額和列報認定層次的重大的錯報風險。了解企業的內部控制,為注冊會計師在各關鍵環節作出職業判斷提供重要基礎,如確定重要性水平,考慮會計政策的選擇運用是否恰當,確定實施分析程序時所使用的預期值等。在審計過程中,如果健全性評價認為被審計單位的內部控制系統是完善的,就可對其進行符合性測試和評價;否則即執行全面的實質性測試。如果符合性評價認為該單位的內部控制系統的執行是有效的,就可匯總以上評價的結果,據以確定實質性測試的范圍、重點和方法,然後進行有限的實質性測試;否則即執行全面的實質性測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