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價整治
㈠ 什麼時候能來整治整治房價
沒這個時候估計……
㈡ 國家現在打壓房價的政策有哪些
中國到底有多少閑置房?如今這可是個熱門話題。有媒體報道說,中國電力部門報告,過去六個月,6450萬城市住戶的電表讀數為零。據此推測,中國現有閑置房可供2億人居住。另有媒體說,電力部門否認了這一數據。無論如何,首先要獲取可靠的數據。不然,就只能「摸黑兒」制定國家政策。
兩種泡沫
房產市場可以經歷房價和數量兩種泡沫。近代大多數房產泡沫都是房價泡沫。上世紀80年代,東京房價猛增,供應卻沒有相應上漲。上世紀90年代,香港房產市場也遭遇類似情況。房產市場易產生價格泡沫,因為一些獨特因素限制了供給的反應速度。
首先,房產建設與政府管制息息相關,與其所在社區關系尤其密切。成熟社區中,通常規定新建樓房不得超過一定高度和密度。
因此,這類社區實際上不可能迅速提高供給。
其次,基礎設施建設耗時較長。缺乏土地通常與基礎設施稀缺有關。基礎設施建設很費時間。房價高時,假使資金充足,人們也對基建持謹慎態度,不敢一哄而上,擔心費時費力的基建結束後,房價已然回落。因此,即使在較長的一段時期內,房產供應也可能無法對漲價作出反應。
房屋數量泡沫比價格泡沫少見,而且持續時間不長。出現房量泡沫時,供給增加,房價遭遇下行壓力。此時僅需增加貨幣供應,就可穩定房價。房量泡沫有時為建設泡沫,但往往伴隨建設周期一起結束。因為一旦供給抬頭,房價將急劇回落。
目前,中國正遭遇房價泡沫。通過研究分析房價/收入比和房租收入,我們就可以判斷,泡沫是否已經產生,程度如何。如果城市裡每平方米房屋均價為居民平均月收入的5倍-10倍,房市規模相對家庭總大得多,高房價就很可能是泡沫。成熟經濟體的房價/收入比應在1倍左右。在發展迅速的經濟體,比率可能為2倍。中國房產價值都集中在大城市,其房價水平無法通過理性因素來解釋。中國的房租也正在上漲,而如果真是遍地都是閑置房,兩種現象無法互相解釋。有人批評房產中介公司哄抬市場。除非市場待租賃房產都集中於一家之手,否則,難以積聚足夠的市場力量形成壟斷。中國房產中介產業非常分散,因此,這種解釋很難成立。
中國特色的泡沫
中國的房產泡沫與其他泡沫的不同之處在於,它有著前所未有的數量,中國不存在供給不足。城市住房大多可分為單位舊房和私人住房。後者在過去十年突飛猛進,達6000萬套。其中,約2000萬套由開發商在建。地方政府土地儲備大約還能再建2000萬-3000萬套房屋。大量單位公房拆遷後再開發。在最近一輪再開發熱潮之前,單位公房量可能超過100億平方米。相對於新建住房量,拆遷房
數量不可能太大,否則,這些公房對地方政府來說就失去了商業意義。現有住房總量可能在90億平方米左右。
除了商品房建設,公司和政府也自行建房,分配給員工。農村也建設了大量住房。在毗鄰大城市的地區,此類住房影響房產供給。如果郊區農田被重新規劃為城市用地,官方分類將農房變為城市住房。
獲得城市住房總量的可靠數字實在很難。人均住房面積數據還比較有用。在大部分城市開展的調查顯示,平均住房面積為每人28平方米-30平方米。我們不知道這項調查覆蓋了多少人口,但是,這些數據肯定不包括農民工。我們不知道這項調查是否將空置房計算在內。粗略估計,中國城市住房總量約為170億平方米,誤差區間為上下各10%。
盡管數據不精確,但仍可斷定,中國不存在絕對住房短缺的情況。如採用日本的標准,中國城市住房足以安置所有的中國人,所有農村人口遷到城市都足夠。
掌握投機型(而非其他目的)空房的數量,比掌握住房總體數據重要得多。雖然政府未能公布空房數據,但我認為商品房空房率為25%-30%,比正常市場情況下至少高出100%。這種差異可被視為投機庫存,如同有人囤積黃銅,待價而沽。這種投機庫存的價值可能佔GDP的15%左右。更可怕的是,2010年-2011年將可能形成大量投機庫存。近期信貸收緊,擠壓第二套及第三套房購房者,導致全國交易量崩盤。
我從房產中介發現,大多數房產需求被納入調控范圍,即投機購房。可以假設,2010年-2011年,房產供給將接近GDP總量的15%。房產政策調控抑制市場過熱,開發商勢必囤積供給,作為庫存。一旦再次放寬調控,投機行為將卷土重來,可能導致投機庫存價值翻番。
放鬆現有調控措施的幾率很大。部分城市的銀行已經逐步放開信貸。地方政府靠房地產增加收入。如果交易量持續走低,他們將陷入財政危機。許多地方政府本已債台高築。地方政府負債超過收入五倍很普遍。如果收入來源枯竭,地方政府會拖欠債務。有鑒於此,中央政府可能放鬆調控力度。調控放鬆可能秘而不宣。政府改變心意,雖然短期內可緩解政府的財政困難,但是,一旦房產泡沫破滅,問題將接踵而至。
除了商品房空置,其他類別的房產空置率也居高不下。優勢群體或關系戶(例如,郊區的農民和可以自行建房的公司的雇員)不受市場約束,將占上風。因此,這方市場的閑置率將比商品房市場更高。雖然這些房產不參與市場競爭,但它們卻參與租房市場競爭。它們構成有效供給的一部分。計算房產市場過量時,也應考慮它們的閑置率。
即使中國的城市空房少於6450萬套,也將達到國際標準的一半。這仍相當於城市住房總量的20%,高於台灣高峰期的閑置率。如果放鬆調控政策,空房量將超過城市住房總量的30%。中國的房量泡沫的規模的確前所未有。中國住房供給過量並不稀奇。總的來說,過度供給很常見。它反映出資本價格過低。中國
經濟的結構決定了,供給將迅速增加。然而,閑置率居高不下,而房價還持續走高,真是咄咄怪事。在正常情況下,投機者會因為高閑置率止步不前。目前跡象很明顯,房價將陷入困境。以下四個獨特的因素或許可以解釋中國的特殊情況。
㈢ 國家為什麼降低房價
打擊助漲房價內在動因
近年來許多開發商瘋狂囤地,但遠未支付土地出讓金,地方腐敗官員在其中起了極為重要的作用。就目前情況看,許多開發商僅支付了少量的土地出讓金,但由於多方囤地也處在資金鏈嚴重危機之中,預計這類企業占開發商數量的50%,這類開發商是問題最多、騙售騙貸的主要源頭。重慶一空手道開發商一套房子虛假按揭重發出售9次就是明證。近幾個月來一批開發商寧賣項目不降房價,說明了管理的效果開始顯現。打擊管理不善、資金不足的開發商,有助於規范房地產市場,降低房地產市場的多方風險非常有必要。上海地區出現的開發商不降價聯盟只能是違法開發商有氣無力的「迴光返照」,僅僅是開發商們為應對房價下滑所作的應對措施,但這一措施註定了不能持久。
再加之開征物業稅必須在全面普查房屋購買的情況下才能計征,而普查復雜而漫長,所以能在今年10月開征已經不易。開征物業稅將嚴重打擊投機行為,有可能會使15%左右的購買者退出行列。例如,北京有約10%的家庭擁有第2套住房,即為50萬戶左右,估計其中約有20萬戶有第3套以上住房,或通過出租牟利,或炒作住房。但筆者認為,法不禁止皆自由,管理者應避免不教而誅。建議對以往的投機炒房者給予半年以上的寬限期,並減交轉讓稅,促進住房流入真實居住者手中。如果物業稅在10月份實施,筆者建議,超出部分的年稅率不能超過相應面積商品房價值的3%,對過去已經擁有多套房產者其計征時間延期到2008年7月1日後,對新購房者則及時開征。
各級地方政府在領會中央政策的精神後,必然會重申改善民生為第一要務的住房政策,打擊腐敗將有力地約束地方官員助漲房價的內在動因,讓廣大普通百姓能擁有一套住房成為政府施政目標之一。青島市提出住房建設要改善民生、共享發展,明確提出普通商品住房銷售價格低於去年,為地方政府作出了好的榜樣。貫徹黨和政府以人為本的科學發展觀、建設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大政方針,調控房價必然勢在必行。吳邦國委員長在考察香港住房制度時提出,政府應當借鑒新加坡與香港住房制度。因此,可以預計,研究與借鑒香港與新加坡等地的住房保障制度,成立保障性住房建設部門,統籌保障性住房建設也有較大的可能性。
1、央行進一步提高存款准備金與加息。去年下半年,針對房地產貸款居高不下的情況,為抑制金融風險,央行從去年6月以來四次提高存款准備金率,共有6300億資金退出流通支已經上調法定存款准備金率0.5個百分點。預計在第二季度進一步提高准備金,緊縮房貸規模。另一方面,央行有可能再次加息,抑制房貸行為,擠壓房地產泡沫。
2、央行將組織全面清查房地產貸款,排查問題,重申制度。我國銀行房地產信貸體系存在多重漏洞,主要問題是信息體系未建立,無法查證多頭開戶、一人多貸,假名借貸等多重問題,房地產貸款評估缺少使得房地產貸款助漲了房地產泡沫,萬一泡沫崩塌,銀行將會遭受巨大損為此,央行將有可能組織多家銀行合作聯手,逐步建立信用體系,嚴厲清查與打擊虛假按揭、一人多貸、一房多貸、多家銀行向一人反復放貸等問題,貸款審查力度將持續加大。這對許多參與運作炒房騙貸與虛假按揭、虛高房價將是有力的打擊,預計將會有一批炒房的開發商與投機炒房者被迫降價拋房套現。
3、提高土地出讓金的回收及新建樓盤預售貸款管理。近幾年來,許多新暴發戶憑借與權力部門關系進入房地產市場,有些新老闆一個樓盤就賺得缽滿盆盈。很重要的鑽了房地產按揭貸款這一漏洞。這些暴發者通過關系低價獲得土地,遠未交齊土地出讓金,就開工建設,通過建築企業墊資,最後提前通過預售的辦法獲得購房者資金來完成房地產開發。目前的措施是不封頂不開放按揭預售,但是還遠遠不夠,需要政府部門對土地出讓金回收一款加大管理力度,不要把出讓金成為開發商的流動資金。目前專家們意識到這兩項的管理不足。
4、顯著增加經濟適用房與廉租房的供應量。這幾年來,經濟適用房由於不能為政府提供稅收、不能為貪腐官員提供賄賂,開發商也難以獲得暴利,因此,所建數量越來越少,甚至等同於做秀,極為少量的經濟適用房依然有許多成為富人牟利的利器。因此內中利害如此,因此利益集團一定會阻撓此項措施出台,因此必然有一番艱難險的較量。許多利益中人,特別是貪腐官員與開發商將通過無良學者影響制訂政策的全過程來干預供應數量與地段,以免成為房價理性下落的閥門。但鑒於多年來這類住房的數量很少,分配不公,人民群眾反響強烈,因此,政府必然會在較大幅度上增加兩房的供應量。筆者預計今年多數城市的經濟適用房供應數量將能在原有基礎有較大提升,許多城市能達到占總量的6%以上,個別的可達10%以上。廉租房也可能由原來的1%上升到3—5%,這既是建設和諧社會的需要,也是經濟建設健康發展的需要。
5、打擊腐敗官員買房洗錢的行為。腐敗分子通過買房進行洗錢已經是人所公知的事實。讓腐敗官員通過購房將黑錢洗白,實際是助長腐敗行為,延長腐敗鏈條,擴大腐敗的空間。這必然是建設和諧社會的大忌。以北京為例,北京市建委的有關官員說,35%的商品房被外地人購買,其中高檔商品房有50%為外地人購買。資料顯示,在這些購房人中,一次性付款佔54.3%。並且是現金支付為主。筆者認為,這類買家的資金來很可能是腐敗資金。很顯然,巨款不進入銀行放在家裡,買房不是通過銀行轉賬而是將直接攜帶數十萬甚至上百萬現金,這必然是個人資金保管的大忌。其主要原因,主要是通過銀行帳戶轉帳會暴露資金流動的的安全方法棄之不用無法是為了查驗無據罷了。打擊腐敗洗錢行為目前有可能涉及10-15%的購房戶,沒收房屋或補交所得稅將為國家帶來大筆財政收入。雖然阻力比較大,加之腐敗資金用假名購房等原因導致排查困難,但是如果通過鼓勵檢舉揭發並且給予重獎的辦法可以使絕大部分洗錢的腐敗資金回歸國庫,造福人民。
6、開征物業稅。這一措施是房價回歸理性的殺手鐧。有開發商預計僅開征物業稅一項就會造成房價下跌25%。因此利害至關重要。預計今年五月前物業稅相關條款將會正式公布,今年年底前開征。雖然利益集團阻力巨大,但是國家稅務部門積極主張,中央政府嚴厲問責,物業稅必然會推向前台。由於利益集團的抵觸,加之制訂物業稅相關內容的復雜性,物業稅是否有力度還難以預計。但是,可以肯定的是,物業稅對炒房者與持有大戶型的房屋所有者必然構成較大壓力。現在多種說法不一。筆者預計,所有房產持有人都要繳稅,但可依人口數扣減。如果依發改委官員稱的人均30平方而言,90平米是多數住戶的扣減的起點數。如果建依設部以往出台小康住房標准為例,即以人均35平方米為扣減數量的話,4口之家140平方米以內可不用交稅。所以制訂標准必然有一番爭執。
7、全面開放單位建房。這一條是人心所向,也是大勢所趨。廣州市已開先河。這本來就是近兩年許多人大代表政協委員一致的建議。預計本屆人大政協會議有眾多提案支持音單位建房。單位用自有土地建房,符合規劃、符合土地用途,這將為一批住房需求者帶來福音。未來可能有10%左右的購買者通過此種方式圓自己的住房夢。
8、政府出台相關規定規范集資合作建房。集資建房是調控高房價的重要手段,也是高房價的有力競爭者。集資建房使用開發商暴利公布於世。去年11月溫州集資建房拍地獲得成功,其成本預算比鄰近開發商的商品房要便宜88%以上。因此集資建房是開發商的生死對頭,也是貪腐官員重點打擊對象。因此集資建房建房在管理環節上存在諸多問題,資金管理、安全監督、質量保證,未來的小區管理等都缺少相關制約,因此更成為開發商與貪腐官員打擊對象,因為其不容於現有的房地產開發規定。但集資合作建房是民心所向,也得到了社會廣大中低收入階層的衷心擁護,兩年來集資建房動議一浪高過一浪。政府近幾年來致力於建設和諧社會,必然會高度重視呼應人民的需求,出台管理細則推動集資建房相關規定。預計兩會之後,將議案交辦有關部委,今年下半年有可能出台。筆者預計今後數年,將有3-5%的用戶通過此種方式解決住房問題。
9、政府將出台相關政策打擊投機炒房行為。一是為外地不在本市工作投資房產者設限,比如,征稅。稅率達20%甚至更多。出售牟利的增值部分征稅,對房屋出租收入征稅。這一內容將會借鑒韓國的調控措施。韓國的住房轉讓增值的相應稅率為50%,中國的許多情況與韓國相似,因此沒有理由降得更多。
10、全面清查房地產開發商囤積土地的行為。許多城市過去已經閑置了大量土地,雖然多次說整治開發商囤地行為,但地方相關部門多數是光響雷不下雨,原因有相關官員從中作梗。今年由於中央政府重拳出擊整治貪腐,因此,清查房地產開發商囤地行為必然雷厲風行,因此,全面開工建設的商品房上市數量,有利於降低房價。
㈣ 現在的房價如何治理
遏制房價快速上漲需猛葯,更需長效機制
剛剛結束的國務院常務工作會議上,提出了一個帶有強制色彩說法:遏制部分城市房價過快上漲的勢頭。與之同時,出台了一系列遏制房價過快上漲的導向政策:增加普通商品住房的有效供給、抑制投資投機性購房、加強市場監管、大規模推進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設。這些措施,被稱之為「國四條」。從此次中央政府的表態來看,可謂之決心大、力度強。
目前房價上漲的勢頭的確是超過很多國人的承受能力的。據報道:當前我國許多一線城市房價按現匯率折算,已經可以與發達國家的房價比肩甚至更高,而「當地」居民的平均收入卻不及發達國家的1/10。可見,高房價已讓百姓們無以安居了,何來樂業?更為令人不安的,目前金融危機對經濟影響尚未完全消退,許多企業仍處在困境當中,危機導致的大批失業者尚未從新回到工作崗位上去,此時房地產價格就迅速升溫,這是反周期的異常現象,是泡沫經濟的徵兆。
也正是如此,國務院決定出重拳,打壓過高房價。從「國四條」政策組合情況看,范圍很全面。這四條措施,其中每一條都點中了房地產價格不正常上漲的穴位。根據中國目前的經濟體制以及政治體制,這四條措施必將會產生較為明顯短期效應。特別是中央政府採取壓指標的方式把降低房地產價格增幅的任務「層層落實」給各級政府,如果限期內達不到要求就拿你的烏紗帽說事,這種具有中國特色的調控手段在短期內還是很有效果的。
不過,中國房地產之問題可謂冰凍三隻,非一日之寒。解決問題需要猛葯,更需要長效機制。
就以房地產市場所依附的土地制度而言,其與房地產價格是連襟的。在我國城市土地是國有的,是國家壟斷的,土地的一級供應者就是政府,而土地而供應價格的決定者也是政府。從理論上講,土地供應價格降下來了,房價自當下降,而政府作為土地價格的控制者,要降低土地價格本來不應受其他內生因素的干擾,但是事實並非如此。因為這不僅僅是一個利益格局再分配的問題,同時還牽連著一個很長的體制鏈條。
目前,土地收益已成為各級財政一個很大的蛋糕,如果把這個蛋糕一下子給拿掉,不單純是一個財政收入減少的問題,而且與之相關聯的財政支出就立刻沒了著落。財政收入下來了,財政支出沒有著落,頃刻間就要產生社會問題。我們都知道經學當中有一個「棘輪效應」,大意是任何經濟主體的經濟利益都是升上去容易降下來難,這也即是人們常說的「利益剛性」。財政收入下來了,支出又降不下來,結果必然寅吃卯糧,導致層層赤字,然後是物價上漲的壓力越來越大。在整體物價都節節攀升的情況下,房地產價格能耐得住寂寞老老實實呆在那裡嗎?顯然不能。於是,一輪政策調控,到此為止,人們不願看的回歸,又循環回來了。
要想徹底解決問題,不僅是土地供應制度要改,財政制度也要改,其後面的行政體制,吏治等等也要改,這一系列的改革,不僅對地方政府是個棘手的問題、對中央政府也是一個棘手的問題。因為這一系列改革,超出了經濟體制改革的框架。因此說,房價快速上漲,只是我國經濟體制、政治體制深層矛盾的一個表象而已,要遏制其快速上漲,任重而道遠。
搜狐博客徵文里的:
http://my-ark.blog.sohu.com/139884252.html?act=1261134692844#comment
㈤ 治理中國高房價是將泡沫戳破嗎
從2003年開始,中國的平均房價就一直以將近兩倍於收入增長的速度飆升。在房地產的十年黃金期(2004-2013),全國三十五個一二線城市的房價增長率普遍遠高於當地的可支配收入增長速度。而在最近一輪始於2015年下半年的房價瘋漲期,雖然中國GDP增速已經降到6-7%左右,但在全國300個城市中,仍有58城市的房價增長超過10%,其中有10個城市的房價增長超過了40%,9個超過30%,還有9個超過20%。
由房價飛漲所帶來的豐厚資本回報已使房產脫離了用來居住的屬性,成為投機和炒作的對象。其結果是更多資金從實體經濟流出,進入房地產,導致近年來實體製造業持續低迷。這一資金「脫實向虛」的社會現象已引起各界熱烈討論和政府的極大重視。在2016年12月中旬所召開的中央經濟工作會議首次提出,要堅持「房子是用來住的,不是用來炒的」的定位,要求回歸住房居住屬性。
因此,理解為什麼中國的房價能長期以遠高於國民收入的增速上漲和其對中國宏觀經濟影響具有重要現實意義和政策含義。在2017年四月《美國經濟雜志:宏觀經濟學》發表的一篇論文中,筆者對這一問題從理論和實證角度進行了全面分析。
政策建議
在出現這樣一個高速膨脹的房地產泡沫時,政府應如何應對?我們認為最佳策略並非戳破房地產泡沫,而是把其增長的速度限制在收入增長的速度以下。為了達到這一點,可以採納如下政策:
(1)不僅建a立健全嚴格的房產登記制度,而且建立健全透明的房產交易制度,使得房產交易必須通過國家指定的銀行中介或第三方法人機構才能合法完成,拿到房產擁有權。否則屬於非法交易,合同不受法律保護。這樣也可以降低投機者用現金買房的機會,堵住交易漏洞。這一制度的建立為實施以下措施打下了良好的制度基礎。
(2)限制炒房資金在國內跨地區流動。中國是一個大國,面積和人口超越歐洲各國之和。設想如果全世界的資金都去上海買房,政府推出再多的土地也不可能阻止房價的飆升。因此可以通過第(1)點裡面建立的監管機制限制炒房資金在國內跨地區流動。比如,地方政府,尤其是大城市政府,可以規定除非每年在本地工作和居住時間超過一定限度,否則不許在本地購房。這樣可以根除諸如溫州炒房團這樣的房地產投機集團在全國各地炒房。
(3)收取房產稅,尤其是第二套房。房產稅可以擠出投機者擁有的空置房,降低房價和租金。但為了提高地方政府推出和執行房地產稅的積極性,中央政府可以考慮剝奪地方政府依靠土地資源獲得財政收入的權利,任何土地收入首先必須上交中央,然後按情況返回地方。通過收縮地方土地財政資源,可以迫使房地產稅成其為地方政府依賴的主要財政來源。這樣可以倒逼地方政府出台或執行符合本地情況的房地產稅政策。
(4)由地方政府出面積極幫助健全租借市場,誘導中低收入群體和空置房擁有者進入租借市場,使得空置房不再空置,從而緩解房價上升壓力。事實上很多發達國家的中等收入群體並不一定擁有房產,而是長期租房。
(5)對最低收入群體提供廉租房。但是這只能對收入極低者(極其貧困人口)適用,不能指望靠它來解決大多數人的住房需求問題。
我們認為其他政策,比如提高房貸利率和限購等政策,只能治標不治本。這些政策只是「揚湯止沸」,而非「火底抽薪」,往往還會在政府與民間的博弈中損害整體經濟和政策的信用。
從長遠來看,為了遏制投機性購房需求並使資金回歸實體經濟,中國經濟還需要從資源驅動型的發展模式轉型至創新驅動型的發展模式。而這一轉型成功的關鍵在於不斷深化宏觀經濟若干領域的結構性改革。這些改革措施包括鼓勵民間資金進入上游產業和高新技術產業,鼓勵家庭對新能源和高技術產品的貸款消費方式以擴大內需,降低高端服務行業的進入壁壘,加強金融監管和金融體系改革,健全和完善資產投資市場和保險業務市場。我們相信,政府對經濟轉型的決心至終將提振企業家,特別是民營企業家對投資實體經濟的信心。
㈥ 七部委重拳整治房地產市場亂象傳遞哪些信號
優先關系戶、曲線收取號頭費、捆綁銷售、對購房者「挑肥揀瘦」……近期房地產市場亂象叢生,不但讓剛需購房者感覺「受傷」,也給房地產市場埋下風險的種子。針對一系列房地產市場亂象,住房和城鄉建設部等七部委將於今年7月初至12月底啟動治理房地產市場亂象的專項行動,嚴厲打擊侵害群眾利益的違法違規行為。
根據通知,專項行動將在北京、上海、廣州、深圳、天津、南京、蘇州、無錫、杭州、合肥、福州、廈門、濟南、鄭州、武漢、成都、長沙、重慶、西安、昆明、佛山、徐州、太原、海口、寧波、宜昌、哈爾濱、長春、蘭州和貴陽開展。
為什麼選取這30個城市開展治理房地產市場亂象的專項行動?住建部相關負責人解釋說,30個城市包括北上廣等16個熱點城市,還包括一些潛在熱點城市、媒體曝光違法違規行為較多的地方以及一些已經在進行違法違規行為整治的城市。
「要先在30個城市試點,各地亂象側重點不同,要力求打擊精準,通過前期摸索經驗,會在年底之前擴大范圍、全面開展亂象整治行動。」該負責人說。
柴強說,專項行動也強調建立房地產市場監管長效機制,針對人民群眾深惡痛絕的投機炒房、操控房價房租、價格欺詐等房地產市場亂象,針對市場部分失靈,政府必須出手對亂象予以重拳打擊。
㈦ 官方對打擊高房價行為,都有哪些舉動
官方對打擊高房價行為有那些舉動?現在我們都知道現在房地產行業在快速的發展,我們現在的房子價格在每年都會在快速的上升,所以我們現在就會有許多人都無法沒有能力購買房子的,所以這對於我們居民的幸福生活產生了巨大的沖突,所以就是為了解決這一個現象我們官方開始打擊這種高房價的行為,以此希望我們能夠將房子的價格往下壓一壓,來讓我們都能夠有房子居住。
第三就是限購。現在我們得到了空前的發展,但是我們的土地資源開始變得更加的珍貴,所以面對這一種局面我們提出了每個人只能在名下只能夠購買有限的幾套房子,並不能夠買太多的房子。這樣可以空出許多的房子土地資源,使得我們有許多人都能夠有房子居住。
無論是怎樣我們現在都開始改變這種不良地廠商故意為了能夠取得更好的成績牟取暴利,我們現在開始關心這種居民居住的問題,不在只是關心它能夠帶來多少的經濟效益,我們開始落實這種老百姓的居住問題了。
㈧ 住建部要整治哪些城市房地產市場亂象
2018年6月28日消息,針對近期房地產市場亂象,為嚴厲打擊侵害群眾利益的違法違規行為,住建部聯合印發了《關於在部分城市先行開展打擊侵害群眾利益違法違規行為治理房地產市場亂象專項行動的通知》,決定於2018年7月初至12月底,在北京、上海等30個城市先行開展治理房地產市場亂象專項行動。
通知強調,要堅持整頓規范和制度建設並重、專項整治和日常監督並重、加強管理和改善服務並重、投訴受理和主動監管並重,建立房地產市場監管長效機制,切實維護人民群眾合法權益,不斷提高人民群眾滿意度。
30個城市名單:北京、上海、廣州、深圳、天津、南京、蘇州、無錫、杭州、合肥、福州、廈門、濟南、鄭州、武漢、成都、長沙、重慶、西安、昆明、佛山、徐州、太原、海口、寧波、宜昌、哈爾濱、長春、蘭州、貴陽。
來源:住建部網站綜合
㈨ 為了抵制房價國家出台了哪些舉措
2009年12月以來的關鍵房地產政策
日期
法規
關鍵內容
殺傷力
12月18日 財政部關於進一步加強土地出讓收支管理的通知 * 市縣國土資源管理部門與土地受讓人在土地出讓合同中依法約定的分期繳納全部土地出讓價款的期限原則上不超過一年。
* 首次繳納比例不得低於全部土地出讓價款的50%。土地租賃合同約定的當期應繳土地價款(租金)應當一次全部繳清,不得分期。 強
1月10日
國務院辦公廳關於促進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的通知
「國十一條
加保障性住房和普通商品住房有效供給;
合理引導住房消費抑制投資投機性購房需求。
弱
對已利用貸款購買住房、又申請購買第二套(含)以上住房的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貸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於40%,貸款利率嚴格按照風險定價。
強
從嚴控制商品住房項目單宗土地出讓面積。合理確定商品住房項目預售許可的最低規模,不得分層、分單元辦理預售許可。已取得預售許可的房地產開發企業,要在規定時間內一次性公開全部房源,嚴格按照申報價格,明碼標價對外銷售。
強
1月21日
銀監會主席劉明康
2010年將新增信貸7.5萬億,銀行業將合理控制信貸增量,做到有保有控,繼續擴大首套自住型住房等消費信貸。
弱
2月11日
央行貨幣報告
2010年廣義貨幣供應量將增長17%。
弱
2月23日
北京促進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的實施意見
「京十一條」
增加住房建設用地供應, 2010年各類政策性住房用地佔全市住房供地的50%以上,新開工建設和收購各類政策性住房佔全市住房新開工套數的50%以上。
弱
出讓面積原則上不超過20公頃。土地出讓價款首次繳納比例不得低於全部土地出讓價款的50%,並嚴格按出讓合同約定的時限要求支付剩餘出讓價款。
強
3月7日
2010年政府工作報告
* 繼續大規模實施保障性安居工程;
* 繼續支持居民自住性住房消費。增加中低價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房用地供應,加快普通商品房項目審批和建設進度。
* 物業稅相關內容未列入政府工作報告。
弱
3月10日
國土部關於加強房地產用地供應和監管有關問題的通知
確保保障性住房、棚戶改造和自住性中小套型商品房建房用地,確保上述用地不低於住房建設用地供應總量的70%。
弱
* 土地出讓最低價不得低於出讓地塊所在地級別基準地價的70%,競買保證金不得低於出讓最低價的20% 。
* 嚴格土地出讓合同管理。土地出讓成交後,必須在10個工作日內簽訂出讓合同,合同簽訂後1個月內必須繳納出讓價款50%的首付款,餘款要按合同約定及時繳納,最遲付款時間不得超過一年。
* 建立房地產用地開竣工申報制度。用地者應當在項目開工、竣工時,向國土資源管理部門書面申報,各地應對合同約定內容進行核驗。在合同約定期限內未開工、竣工的,用地者要在到期前15日內,申報延遲原由。
強
3月18日 國務院國資委新聞發言人發表聲明 除16家以房地產為主業的中央企業外,78戶不以房地產為主業的中央企業正在加快進行調整重組,在完成企業自有土地開發和已實施項目等階段性工作後,退出房地產業務。 中
3月22日
國土部會議
在今年住房和保障性住房用地供應計劃沒有編制公布前,各地不得出讓住房用地。
中
在房價上漲過快的一線城市和部分二三線城市試點推廣「綜合評標」、「一限多競」等招拍掛制度完善改革措施。
弱
國土部出台「19條」房地產用地整治風暴將起
70%供地用於保障性和中小套型住房、有條件的地方探索房地產用地出讓預申請制度、實施住房用地開發利用申報制度、開展房地產用地突出問題專項檢查……3月10日,國土資源部出台整治房地產用地的專項文件——《關於加強房地產用地供應和監管有關問題的通知》...
"國19條"整治房地產用地 房企將遭優勝劣汰
國土部的「19條」,加上信貸緊縮,會使房企的資金鏈越來越緊張,對中小房企會有比較大的打擊,而大型的房企影響相對較小。國土部「19條」的推出對整個房地產行業來說,會達到一個優勝劣汰的效果,好的房企會有長足的發展,差的公司在這次政策的推動下就會...
物業稅短期內出台無望 物業稅或曲線開征 四大開征方式猜想
消息稱上海擬開征住房保有稅,且方案基本已定;另一傳言則是物業稅已獲住建部審批,通過財政部和國務院審批的概率也很大,試點地區為京滬深渝四市,發起地點為重慶;而前段時間鬧得沸沸揚揚的「特別房產消費稅」,也是由重慶市市長黃奇帆透露的。
物業稅被冷處理 房產稅或成為調控房地產新選擇
樓市漲價如火如荼,而媒體的質疑之聲也此起彼伏,從3月28日到4月2日,新華社以《紅火景象下的樓市之憂》為開篇評論,連續六天播發評論,抨擊高房價。面對媒體一浪高過一浪的聲勢,上海市房管局在當天發布的聲明稱,「房產保有階段征稅的問題,早在黨的十六...
招拍掛制度將進行完善 現行土地招拍掛制度催生「地王」?
為何「地王」大都由「央企製造」?專家認為,央企拿地是因為自身創造利潤壓力太大「目前國內實體經濟疲弱,微觀經營環境惡劣。在這種情況下,把錢投入虛擬經濟比如股市、樓市比投入實體經濟風險要小一些,而且更容易獲得利潤。」國企不但自有資金雄厚,而...
北京本周出台土地新規 「價高者得」將作古
按照北京新規的思路,土地出讓不一定要「價高者得」,但在部分地塊中,開發商需配建相應比例保障房,即土地出讓收益由以往的「暗補」變為「明補」。新規的出台始於國土部的一紙規定。今年3月10日,國土部發布《關於加強房地產用地供應和監管有關問題的通知...
央企退出樓市 多重懸念待解 "央企退市"存四大懸念 78家央企僅1家明確時間表
國資委主任李榮融日前表示,78戶不以房地產為主業的中央企業,要在15個工作日內制訂有序退出的方案。 業界認為,央企退市存在四大懸念:一:何時能夠退出?二:能否徹底退出?三:能否減少「地王」?四:能否穩定房價?
「清退令」方案沒細化「15日大限」央企喊「棘手」
「由於央企的資產屬於國有資產,在政策上隨時都可以退出。問題在於如何制訂退出方案,這確實讓企業感到棘手。」航天科工上述人士表示,「我們希望得到進一步的消息。」該人士認為,由於國資委是在3月22日發布的通知,公司可以保證自通知發布之日起不再通過...
部分城市開始試點房產稅 征房地產消費稅難抑高房價 已有政策未嚴格落實
政府即將推出的不動產保有環節稅種短期可抑制房價猛漲,長期則可以成為地方財政最穩定的收入來源,肯定是要推出的。至於這個稅種並不一定要叫「物業稅」,可以叫房產消費稅或其他名稱。
四地可能試點徵收房產稅 多套房產可成重點對象
繼重慶宣布擬征特別房產消費稅後,上海也將開征住房保有稅。有消息稱,針對房產征稅的試點地區可能定在京、滬、深、渝四個城市。另外,部分城市已形成對房產征稅的具體方案,目前正等待最終批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