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社會治理
A. 如何從社會治理角度看新時代城市社區居民自治和農村村民自治
新時代城市社區居民自治和農村村民自治是我國基層群眾自治的重要形式,從社會治理的角度,主要是讓群眾自己管理自己,自己發展自己。
B. 如何通過智慧城市建設提高國家管理和社會治理水平
為規范當前智慧城市建設所出現的混亂局面,亟待加強智慧城市的頂層設計,科學合理地規劃智慧城市建設。從國家經濟社會發展來看,應該根據黨的十八大有關促進新型城鎮化、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的大戰略出發,全面系統地規劃智慧城市建設。智慧城市建設應該成為中國特色新型工業化、信息化、城鎮化相互融合的一條有效路徑,不僅要服務於城市居民,也應該能夠服務於城鎮和農村居民。
2、基於新一代信息技術構建智慧城市總體框架
與以往的城市信息化相比,智慧城市建設應該具有兩個顯著的特徵:一是充分應用以物聯網、雲計算、無線寬頻、三網融合等為主要內容的新一代信息技術,二是與民生相關的公共管理與服務為業務系統發展重點。智慧城市建設應該刷新當前城市信息化發展現狀,整合信息資源、統籌業務應用系統,為人們呈現建成小康社會的美好願景。
3、智慧城市建設應該與國內新一代信息技術產業發展形成良性互動
智慧城市建設將成為融合城鎮化、信息化、工業化發展戰略的重要載體。作為新型城鎮化發展的重要內容,智慧城市建設應該成為支撐國內新一代信息技術產業發展的重要內需市場。在當前國際經濟仍然持續低迷、針對我國的國際貿易保護主義行為日漸增多的情況下,這個龐大的內需市場對於促進我國新一代信息技術產業的自主創新發展,提供了一個可靠的保障和良好的市場發展環境。
4、建立綜合協調機制
智慧城市建設涉及面非常廣泛,包括信息通信產業管理、城市交通、醫療衛生、教育、社區管理服務等諸多領域,因而必須建立一個綜合統籌機制去協調推進。但是,目前我國尚未建立一個綜合、統一有效的機制去統籌智慧城市建設。從地方的智慧城市規劃來看,最初主要是信息化主管部門主導,但是最近在一些地方,城市規劃建設部門也開始規劃建設"智慧城市",最近住房和城市建設部就在開展國家智慧城市試點工作。從內容來看,信息化主管部門主導的好處在於,智慧城市建設能夠有效地整合新一代信息技術的應用,能夠將現有的信息化管理資源融入其中,不足之處是信息化應用難以落實到城市規劃建設管理的具體業務項目上,而城市規劃建設部門主導的優劣勢則正好與此相反。
5、建立健全信息網路安全機制和體系
在互聯網時代,由於我國根本沒有技術和產業主導權,我國的信息網路安全問題幾乎是完全暴露在跨國公司特別是美國公司的技術掌控之下,幾乎沒有安全可言。在以物聯網、雲計算為代表的新一代信息技術支撐的信息網路時代,安全問題更為突出,其潛在威脅也更大。為保障智慧城市的安全穩定運行,有必要從保障國家安全高度規劃信息網路安全,整合當前分散的信息安全管理機制,建立高效的信息網路安全保障體系。
6、加強相關的法律法規建設
物聯網與雲計算時代,法律法規問題要比傳統的互聯網時代更加復雜。就我國而言,互聯網法律法規建設存在大量"欠賬",許多的信息網路安全問題處於無法可依狀態。在物聯網時代,這種局面必須得到改觀。
C. 如何以城市基層黨建工作引領社會治理創新,實現共治共管,共建共享
加強和創新社會治理,是我國社會主義社會發展規律的客觀要求,是人民安居樂業、社會安定有序、國家長治久安的重要保障。《中共中央關於制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三個五年規劃的建議》針對社會治理領域存在的突出問題,就加強和創新社會治理作了全面部署,對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具有重要意義。當前,我國發展仍處於可以大有作為的重要戰略機遇期,也面臨諸多矛盾疊加、風險隱患增多的嚴峻挑戰。我們要適應新形勢,增強風險意識,深化對社會治理規律的認識,以理念思路、體制機制、方法手段創新為動力,以現代科學技術為引領,以基層基礎建設為支撐,提高社會治理現代化水平。
一、構建全民共建共享的社會治理格局。
如果說工業時代的奧秘是分工,那麼互聯網時代的奧秘則是融合,是信息互通、資源共享、社會合作。這就要求我們確立合作、互通、共享理念,打造社會治理人人有責、人人盡責的命運共同體,構建全民共建共享的社會治理格局。
1、完善黨委領導、政府主導、社會協同、公眾參與、法治保障的社會治理體制。
加強和創新社會治理的過程是實現社會善治的過程,政府和社會要各歸其位、各擔其責。
①推進社會治理社會化。在充滿不確定性的現代社會,只有政府和社會攜起手來,才能建設好安全家園。要在發揮好黨委領導、政府主導作用的同時,引導社會成員增強主人翁精神,激發社會自治、自主、能動力量,讓大眾的問題由大眾來解決。
②推進社會治理法治化。法治作為社會治理創新的最優模式,應該回應社會發展過程中面臨的種種問題。要善於運用法治思維構建社會行為有預期、管理過程公開、責任界定明晰的社會治理制度體系,善於運用法治方式把社會治理難題轉化為執法司法問題加以解決。
③推進社會治理精細化。我國傳統文化中推崇直覺、感性思維,習慣於對事物進行模糊的歸納,嚴謹、理性、體系化的實證研究不夠。這種思維方式容易導致粗枝大葉、大而化之。提升社會治理現代化水平,就要培育以尊重事實、推崇理性、強調精確、注重細節為主要特徵的「數據文化」,把精細化、標准化、常態化理念貫穿於社會治理全過程。
2、健全利益表達、利益協調、利益保護機制。
目前,社會矛盾大多屬於利益訴求。預防化解社會矛盾,關鍵是要堅持維權和維穩相統一,健全維護群眾利益的機制。只有這樣,才能贏得廣大群眾發自內心的認同和擁護,為維護社會和諧穩定奠定堅實基礎。
①健全利益表達機制。暢通群眾利益表達渠道,是密切黨委和政府同群眾聯系、舒緩社會緊張關系的重要舉措。要完善行政復議、仲裁、訴訟等法定訴求表達渠道,發揮人大、政協、人民團體、行業協會等利益表達功能。全面推行陽光信訪,盡快實現國家信訪信息系統全面聯通,把網上信訪打造成群眾信訪主渠道。積極推進網路參政議政,搭建黨委和政府同群眾溝通交流新平台。
②健全利益協調機制。謀發展、搞建設,都要統籌好群眾的現實利益和長遠利益,兼顧好群眾的個體利益和集體利益。要圍繞涉及群眾利益的事項,按照協商於民、協商為民原則,積極推動有關部門、單位多同群眾商量,確保各項工作更好地順乎民意。把社會穩定風險評估作為重大決策前置程序,努力使評估過程成為傾聽民意、化解民憂、贏得群眾理解支持的過程,預防和減少因決策不當引發的社會矛盾。
③健全利益保護機制。當前,影響社會和諧穩定的突出問題,大多是由損害群眾利益問題引發的。要樹立把改革發展成果更多惠及百姓的理念,圍繞教育、就業、醫療、養老、住房等民生問題,辦大事、辦實事,讓群眾得到實惠、看到希望。發揮好司法救濟功能,依法嚴厲打擊農村土地徵用、城鎮房屋拆遷、企業改制等過程中損害群眾利益的違法犯罪行為,確保群眾權益受到公平對待、利益得到有效維護。
3、實現政府治理和社會調節、居民自治良性互動。
現代社會,善不善於發揮社會主體積極性,推動形成政府治理和社會調節、居民自治良性互動局面,是衡量黨委和政府社會治理能力高低的重要標志。我們要創新多方參與機制,更好地組織動員企事業單位、社會組織、人民群眾參與社會治理,努力實現社會事務社會治理。
①發揮好企事業單位作用。企事業單位不僅承擔著防控安全生產風險的重要責任,而且是維護社會公共安全的重要力量。要充分發揮企事業單位在資源、技術、人才等方面的優勢,調動他們參與社會治理的積極性,為維護公共安全發揮更大作用。
②發揮好社會組織作用。社會組織是現代社會治理不可或缺的重要載體。要推動社會組織明確權責、依法自治,確保其成為黨委和政府的有力助手。完善政府購買服務機制,發揮好社會組織在引導社會成員參與風險評估、矛盾調解、社區矯正、青少年教育管理等方面的積極作用。
③發揮好基層自治作用。基層自治是社會主義民主的重要形式,是基層群眾實現自己的事情自己管、自己辦的重要方式。要完善基層民主決策、民主治理機制,構築起全社會共同治理公共安全的網路聯系和信任關系,做到知風化險、規避風險。
二、加強社會治理基礎制度建設。
社會治理現代化中,制度建設具有全局性、根本性作用。科學的社會治理理念和實踐經驗只有轉化為普遍適用的制度,才能成為加強和創新社會治理的巨大力量。
1、建立國家人口基礎信息庫。
社會治理的核心是對人的服務管理。目前,我國公民身份號碼的准確性、唯一性目標基本實現。要加快國家人口信息管理系統升級改造,深入推進居民身份證換發、異地辦理和指紋信息登記工作,建立戶口和身份證信息聯網查詢比對制度,逐步實現跨部門、跨地區信息整合和共享,確保基礎信息全面、准確。
2、完善社會信用體系。
人無信不立,業無信不興,國無信不強。推進守法誠信,既要加強教育,更要強化制度約束,形成守法誠信長效機制。要加快建立基於公民身份號碼的信任根制度,以保障實名制的落實。建立統一社會信用代碼制度和相關實名登記制度,抓緊推行手機號碼、銀行卡、網路實名制,消除網上網下各領域虛假身份。建立違法犯罪記錄與信用、職業准入等掛鉤制度,強化對守信者的鼓勵和對失信者的懲戒。堅持推行實名制和保護公民個人信息安全並重,健全用戶信息保護制度,加強對用戶個人隱私、商業秘密的保護。
3、健全社會心理服務體系和疏導機制、危機干預機制。
社會心態體現社會文明程度,影響社會和諧程度。現代社會,隨著工作、生活節奏加快、競爭激烈,一些人的不良情緒潛滋暗長,容易引發社會問題。要開展社會關愛行動,發展社會專業服務機構,加強社會工作專業人才隊伍和社會志願者隊伍建設,關心幫助困難家庭和個人。建立健全心理衛生服務體系,積極開展心理調節疏導工作,建立心理危機干預預警機制,防範和降低社會風險。對生活失意、心態失衡、行為失常的,按照「一把鑰匙開一把鎖」的要求,加強人文關懷和心理輔導、援助,引導其依法理性處理問題,防止發生極端事件。
三、完善社會治安綜合治理體制機制。
對社會治安進行綜合治理,是我國的特色,也是我國的優勢。面對社會治安新形勢,我們要以提升人民群眾安全感和滿意度為目標,以突出治安問題為導向,完善社會治安綜合治理體制機制,提高動態化、信息化條件下駕馭社會治安局勢的能力水平。
1、以信息化為支撐加快建設社會治安立體防控體系。
創新社會治安立體防控體系,是維護公共安全的骨幹工程、建設平安中國的基礎工程。要結合制定「十三五」規劃,在更高起點上統籌設計好社會治安立體防控體系。社會信息化快速發展,不僅更新了我們認識世界的思維方法,也為加快建設社會治安立體防控體系提供了新手段。特別是利用物理世界之外的「腦力+信息」發展起來的智能產業,極大地擴展了人類智力水平,也為打造社會治安防控體系升級版提供了新平台。要堅持信息化牽引,積極推進打防管控一體化、網上網下一體化,確保社會治安防控形成體系、充滿活力。圍繞整合資源力量,完善信息化標准體系、統一介面和共享模式,推動各類基礎設施互聯互通,推進各類數據集成應用,發揮最大效益。把政府引導和市場力量更好地結合起來,統籌建設大數據、雲計算中心和物聯網等基礎設施,為提升社會治安防控體系的整體效能提供信息化支撐。
2、完善社會矛盾糾紛排查預警和調處化解綜合機制。
如何預防化解易發多發的社會矛盾,是對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的考驗。要善於把運用法治的功能與發揮黨的領導的政治優勢和社會主義制度優勢更好地結合起來,完善社會矛盾排查預警和調處化解綜合機制,提升預防化解社會矛盾的實效。堅持和發展「楓橋經驗」,依託基層組織,發展信息員,完善社會矛盾滾動排查、及時預警機制,努力做到發現在早、防範在先、處置在小。構建調解、仲裁、行政裁決、行政復議、訴訟等有機銜接、相互協調的多元化糾紛解決體系,引導群眾更多地選擇非訴訟渠道和方式解決糾紛。拓寬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律師、法律工作者等第三方參與糾紛化解的制度化渠道,吸收專家參與技術性、專業性領域糾紛解決工作,提高糾紛化解權威性、公信力。借鑒一些互聯網企業開展在線調解、在線仲裁、在線協商談判等做法,善於運用新技術提高糾紛化解水平。
3、建設基礎綜合服務管理平台。
社會治安防控體系建設中,基層基礎建設既是根本性任務,也是緊迫性工作。要以基層綜治中心為依託,建設基礎綜合服務管理平台,並通過現代信息技術,將服務管理資源向網格延伸,提高服務群眾、化解矛盾、維護穩定的水平。隨著信息化建設水平的提高,領導機關擁有的信息資源更加集中,服務基層一線更有優勢。領導機關要健全服務基層的情報綜合研判和信息推送機制,及時把高質量的預警情報和急需信息實時推送到基層一線。要牢固樹立寓管理於服務的理念,通過全面、周到的公共服務,有效覆蓋專業工作難以觸及的領域,有效採集日常管理難以採集的信息,更好地服務社會治安防控體系建設。
四、健全公共安全體系。
當前,我國公共安全形勢總體是好的。在我們這樣一個有著13億多人口、地域遼闊、發展不均衡的國家,能保持社會和諧穩定大局是很不容易的事情。同時,隨著經濟全球化的深入推進和社會信息化的快速發展,由於國際各種復雜因素的影響,當今世界已進入風險社會,我國國內風險因素也日益突出。我們要牢記公共安全是最基本的民生的道理,加快編織全方位、立體化的公共安全網。
1、增強風險意識。
面對嚴峻的公共安全形勢,全社會只有牢記隱患險於明火、防範勝於救災、責任重於泰山,才能有效防範化解管控好公共安全風險。一是加強全民安全意識教育。全社會成員要樹立生命至上、安全第一觀念,提高共同防控風險的自覺性。要把安全文化教育納入國民教育和精神文明建設體系,採取以案說法等方式,讓安全文化入腦入心。二是建立健全風險預警機制。在各類風險高度集聚的今天,預警是維護公共安全的首要環節。要根據風險形成規律,建立研判、預警、防範風險苗頭、隱患先兆的機制,防止其累積擴散、突破臨界狀態。探索「人力+科技」「傳統+現代」的風險預警模式,提高對風險動態監測、實時預警能力,及時切斷風險鏈。三是創新協調聯動機制。維護公共安全,涉及各方面各環節,只有緊密配合、有效互動,才能形成合力。要在健全區域聯動、部門協作機制的同時,建立與社會力量合作聯動機制,善於運用現代信息技術,把各種資源、力量、手段統籌起來,建設好維護公共安全的天羅地網。
2、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和管理制度。
安全生產一頭連著千家萬戶,一頭連著經濟社會發展,是人民安居樂業的重要保障。我們要深刻認識安全生產工作的艱巨性、復雜性、緊迫性,全面抓好安全生產責任制和管理、防範、監督、檢查、獎懲措施的落實。按照黨政同責、一崗雙責、失職追責的要求,細化落實各級黨委和政府的領導責任、相關部門的監管責任、企業的主體責任。針對高速鐵路、城市軌道、油氣管網、城市燃氣、高層建築防火、城中村等重點領域和煤礦、礦山、化工、煙花爆竹等重點企業,在深入開展安全隱患排查整治的同時,善於查找前端治理中帶有普遍性、趨勢性的問題,有針對性地健全法律制度、強化監督管理。堅持以信息流引導技術流、物質流,運用物聯網等新技術,構建生產、運輸、存儲、銷售、使用等全過程、無縫隙監管體系,把先進的理念、制度轉化為程序上的硬約束,實現對各類安全生產風險自動識別、預警,預防和減少安全生產事故的發生。
3、加強防災減災能力建設。
提高防災減災和應急能力,是對我們黨執政能力的重要考驗。要堅持以防為主、防抗救相結合的方針,堅持常態減災和非常態救災相統一,全面提高全社會抵禦自然災害的綜合防範能力。完善自然災害救助制度,健全救災應急社會動員機制,落實統一指揮、綜合協調、分類管理、分級負責、屬地管理為主的自然災害應急管理體制,加強全民減災防災宣傳,形成有效應對自然災害的強大合力。
五、貫徹總體國家安全觀。
高度重視維護國家安全,是我們黨治國理政一條重要經驗,是關系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事業發展全局的大事。我們要樹立總體國家安全觀,以人民安全為宗旨,以政治安全為根本,以經濟安全為基礎,以軍事、文化、社會安全為保障,以促進國際安全為依託,走出一條中國特色國家安全道路。
1、實施國家安全戰略。
制定、實施國家安全戰略,是有效維護國家安全的迫切需要。要以總體國家安全觀為指導,進一步明確國家安全戰略指導方針、中長期目標和重點領域國家安全政策。堅持集中統一、高效權威的國家安全工作領導體制,發揮好國家安全委員會作為黨中央領導下國家安全事務決策、協調「神經中樞」功能,研究制定、指導實施國家安全戰略和有關重大方針政策,統籌協調國家安全重大事項和重要工作,增強國家安全事務決策和實施主動性、及時性、協調性。
2、構建國家安全法律制度體系。
《國家安全法》確立了總體國家安全觀指導地位和國家安全工作領導體制,確立了維護國家安全各項制度。要根據維護國家安全的實際需要,推動出台反恐怖主義法、境外非政府組織管理法、網路安全法等法律法規,加快國家安全法治建設,將法治貫穿於維護國家安全全過程,為維護國家安全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3、完善國家安全審查制度。
按照《國家安全法》規定,對影響或者可能影響國家安全的投資、特定物項和關鍵技術、網路信息技術產品和服務、涉及國家安全事項的建設項目,以及其他重大事項和活動,要完善國家安全審查,有效預防和化解國家安全風險。今後,要把國家安全審查制度延伸到經濟以外其他領域,完善國家安全審查內容和程序,明確違反國家安全審查規定應承擔的法律責任,努力構築維護國家安全的「防火牆」。
4、依法嚴密防範和嚴厲打擊敵對勢力滲透顛覆破壞活動、暴力恐怖活動、民族分裂活動、極端宗教活動。
政治安全是國家安全的根本,事關國家治亂興衰。要把確保政治安全放在首位,依法嚴密防範、嚴厲打擊敵對勢力滲透顛覆破壞活動,堅決捍衛中國共產黨領導和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深入開展反分裂斗爭,堅決維護民族團結和國家統一。始終保持對暴力恐怖活動的高壓態勢,組織動員人民群眾進行群防群治,深入推進「去極端化」工作,深化反恐怖國際合作,全方位構築反恐怖安全屏障。
D. 簡政放權 轉變職能是城市社會治理嗎
提問的朋友問題范圍太大,我僅從企業部門的經濟學角度回答。回溯撒切爾專的經濟改革:國有私屬營化,減稅降費的政策,現在也在嘗試。經濟史上各國都在嘗試所謂「大政府」「小政府」,但新自由主義和凱恩斯主義都在實踐中受挫。現行的簡政放權也是一種嘗試,實體經濟受束已久,各級政府負債較大。現在換一種方式,讓企業主自尋增加利潤的路,政府只需要做好基礎建設,提供優惠政策,給點時間,讓商人發揮逐利本性。這一過程中勢必自下而上的提高生產效率,淘汰落後的產業。
回答的比較啰嗦,目的是從個人認為的本質深入思考近期的政策。
E. 中國城市社區治理模式有哪些
我國城市社區治理來模式主要有以源下幾種:
一是行政引導型模式。也有學者將其稱為行政側重型模式。行政引導型模式主要是指以政府的指導為主,對行政力量的依賴度較高,政府組織是社區治理的主體,行政管理手段是社區治理的主要方式。
二是自治型模式。自治型模式的社區通常設置了社區決策機構、執行機構、監督機構。政府將社區管理的有關職責交給社區,然後用法律和制度來規范社區運行機制,以一種間接協商的方式對社區事務進行管理,社區居民和社區組織在社區治理中發揮核心作用。
三是混合型模式。也有學者將其稱為合作型模式。這種模式試圖構建一種社區自治系統與政府行政系統的共生機制,政府對社區的干預較少,在培養、指導社區組織的過程中逐漸將管理職責讓位於社區居民與社區組織。
四是企業主導型模式。這是一種物業管理公司在社區治理過程中發揮突出作用的模式。這種模式一般出現在資質、品牌、服務質量和企業形象都較好的物業管理公司管理的商品房小區。物業管理公司承擔社區管理和服務的主要職責,社區居民也樂於接受物業管理公司的安排,積極參與社區公共事務的管理和各種社區活動。
F. 外來人口如何融入城市參與社會治理
外來人口社會管理新模式,旨在通過外來人口的積極參與、管理與服務的相結合以及提高服務的可獲得性、構建梯度累進的公共服務獲得機制等方式,使外來人口真正融入城市的生活。
G. 外來人口如何融入城市參與社會治理
外來人口
社會管理新模式,旨在通過外來人口的積極參與、管理與服務的相結合以及提高服務的可獲得性、構建梯度累進的公共服務獲得機制等方式,使外來人口真正融入城市的生活。
H. 如何加強特大城市精細化社會治理工作
一、深刻理解「社會治理精細化」的背景
在城市化快速發展的今天,社會結構分化和利益需求多樣化給社會治理帶來巨大挑戰。然而,受到行政領域粗放式管理思維的影響,不少地方政府習慣於運用籠統的、模糊的處理方式進行社會治理,表現為管理浮於表面,標准化程度較低,工作不到位等,導致「大概差不多」、「最後一公里」等問題長期得不到解決。這使得政府既投入了成本,又無法收獲預期的治理效果。
與此同時,我們已經進入「體驗政治」時代。「體驗政治」的突出特點是:首先,政府提供的公共服務是否滿足了民眾的需求,實際效果好與否,評判的對象是民眾,民眾根據自身的體驗來評判。很多時候,雖然一些領導幹部學歷高、能力強,常常「5+2」、「白加黑」,做了大量的工作,也取得了非常驕人的成績,但往往吃力不討好。產生這種現象的主要原因就在於,盡管我們做了大量的工作,卻沒有能夠恰到好處地了解並且改善群眾的體驗,老百姓的用戶體驗並不好。其次,民眾的體驗更加偏重於「小事」。民眾的體驗更加深切地來源於自己家小事和不公正是否得到解決。因為這類的事是人民群眾自己家的事,這種體驗感或痛感非常地強烈。也許讓辦事群眾多跑一兩次冤枉路對於某些部門來說是小事,但群眾對這樣的小事的感受卻遠遠深過對gdp增長的感受。因此,政府在做好大事的同時,更加關注群眾的小事,讓群眾有更好的體驗,是當前政府的重要任務。
五中全會提出的「推進社會治理精細化」,正是要通過把社會治理做「細」、做「小」,從而改變以往粗放式和經驗化的管理思維,改善群眾的體驗。
二、准確把握「社會治理精細化」的基本內涵和要求
「精細化」的理念最早由日本企業在20世紀50年代提出,之後推廣到其他國家的企業乃至政府管理領域。精細化管理是通過規則的系統化和具體化,運用程序化、標准化和數據化的手段,使組織管理各單元精確、高效、協作和持續運行的管理方式。與傳統的粗放式、唯經驗的社會治理模式相比,精細化的社會治理要求在充分尊重科學規律和運用信息技術的基礎上,實現社會風險的精準研判、社會需求的精準回應、社會矛盾的精準調控,進而推進社會領域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需要強調的是,「社會治理精細化」不能僅局限於以追求效率為目的的流程再造、結構優化等技術變革,還需在治理過程中倡導人文關懷,追求更好、更精緻生活狀態。社會治理精細化是剛性管理與柔性服務的結合。
社會治理精細化有三個方面的基本要求:一是「粗放式」治理思維轉換。精細化治理不追求顛覆式的改革,而是著重於細微內容深化和方式完善,為達到更高層次的治理狀態進行積累。同時,克服「官本位」思想所造成的對上負責而不對下負責的弊端,塑造服務理念,重視人文關懷,以實現「人」的需求作為公共政策制定和社會管理的出發點和最終歸宿,改善民眾的用戶體驗,做到「不以善小而不為」。二是管理服務細節化。要求把社會治理做「細」、做「小」,緊緊圍繞著人,就是圍繞人的生活、人的生活質量做文章。「做細」,就是社會治理從人們的日常生活做起;「做小」,就是社會治理著眼於小問題,就是從小事情做起,比如養老、社區治安和社區環境。三是執行框架標准化。這是政府社會管理精細化的關鍵,有了標准才能使管理者和服務提供者的工作明確化,才能將細致的管理理念通過具體的操作規范落實到實踐層面,才能對管理行為和服務效果提供有效的監督和評判依據,促進治理成效的不斷更新。
總的來看,社會治理精細化既要求提供普遍的標准化的服務,又要針對特殊需求提供個性化的服務,這就對管理和服務的細節化和標准化提出雙重要求。
三、努力推進社會治理精細化
落實五中會全提出的「社會治理精細化」要求,首先要在理念上變自上而下的垂直管控為重視基層的協同治理,突出基層群眾的需求導向,做到重心下移、力量下沉、保障下傾;努力做到「服務群眾最後一公里」,讓群眾「少跑一趟路、少跨一個門檻、少走一道程序」,把簡單的帶給群眾,把復雜的留給政府,讓群眾在家裡小事上有更好的客戶體驗。理念創新是社會治理創新的源頭,要將重視「細節文化」的行政理念和治理思維作為一系列技術化、標准化、細節化社會治理的前提。
其次,從管理和服務標准化的視角出發,剔除不必要的行政事務和流程,簡化行政程序;形成強制各部門接納認可的格式化、標准化的統一作業標准,促成規范行政;通過建立信息互聯平台,破除參與治理各方的信息鴻溝,減少溝通成本。在這方面佛山市禪城區推行的「一門式」服務就是一個很好的嘗試。
再有,發揮基層社會的社會創新前沿陣地優勢。針對當前社會治理存在的縱向深度不足,服務難以到位的問題,可以利用基層進行有限成本「試錯」的途徑,激發民間的創造性與積極性,不斷嘗試、調整,逐步完善當下社會治理的漏洞。注重發揮社區委員會承上啟下的連接作用;重視社區群眾組織橫向溝通的協調作用。
當然,社會治理精細化可以在更多領域實施。比如在公共安全、食品葯品監管等領域實施標准化的流程再造,通過細節性的制度安排,科學防範每個環節的風險;在相對成熟的區域性、行業性綜合管理信息平台的基礎上,加大數據整合力度,提高智能化水平,打造「互聯網+」的社會治理新模式。社會治理精細化是一個不斷推進和完善的過程,本身就蘊含著社會治理的不斷創新、協調、共享理念。
I. 社會管理和城市管理的區別是什麼
社會管理(public administration)主要是政府和社會組織為促進社會系統協調運轉,對社會系統的組成部分、社會生活的不同領域以及社會發展的各個環節進行組織、協調、指導、規范、監督和糾正社會失靈的過程。社會管理在廣義上,是由社會成員組成專門機構對社會的經濟、政治和文化事務進行的統籌管理;在狹義上僅指在特定條件下,由權力部門授權對不能劃歸已有經濟、政治和文化部門管理的公共事務進行的專門管理。
基本任務
社會管理的基本任務包括協調社會關系、規范社會行為、解決社會問題、化解社會矛盾、促進社會公正、應對社會風險、維持社會和諧等方面 。
一是促進社會自治,二是化解理性經濟人與非理性社會人的矛盾,三是規范社會行為,四是監督和監測社會行為的社會效益。
城市管理是指以城市這個開放的復雜巨系統為對象,以城市基本信息流為基礎,運用決策、計劃、組織、指揮等一系列機制,採用法律、經濟、行政、技術等手段,通過政府、市場與社會的互動,圍繞城市運行和發展進行的決策引導、規范協調、服務和經營行為。廣義的城市管理是指對城市一切活動進行管理,包括政治的、經濟的、社會的和市政的管理。狹義的城市管理通常就是指市政管理,即與城市規劃、城市建設及城市運行相關聯的城市基礎設施、公共服務設施和社會公共事務的管理。一般城市管理所研究的對象主要針對狹義的城市管理,即市政管理。
概況分析
城市基礎設施、公共服務設施和社會公共事務的運行構成了城市經濟社會發展的環境,城市管理在城市經濟社會發展具有基礎性的作用。作為城市管理主體的城市政府,按照特定的目標和管理原則,採用特定的手段和組織形式,對管理對象的運動過程進行計劃、組織、指揮和控制等各項職能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