嚴打整治專項行動
『壹』 求文檔: 貴州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貴州省集中開展嚴厲打擊非法違法生產經營建設行為專項行動實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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貴州省集中開展嚴厲打擊非法違法生產經營建設行為
專項行動實施方案
根據《國務院安委會關於集中開展嚴厲打擊非法違法生產經營建設行為專項行動的通知》(安委〔2010〕5號)精神,省人民政府決定,在全省范圍內集中開展嚴厲打擊非法違法生產經營建設行為專項行動(以下簡稱「專項行動」)。
一、總體要求
深入貫徹落實《國務院關於進一步加強企業安全生產工作的通知》(國發〔2010〕23號)、《國務院辦公廳關於繼續深入開展「安全生產年」活動的通知》(國辦發〔2010〕15號)、《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貴州省繼續深入開展「安全生產年」活動實施方案的通知》(黔府辦發〔2010〕25號)及國家和省關於安全生產工作的重要部署、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在省人民政府的統一領導下,嚴密組織,嚴格監管監察,加強有效執法監督,採取更加有力的打擊措施,及時發現、打擊各類非法違法生產經營建設行為,堅決整頓治理、關閉取締非法違法和不符合安全生產條件的生產經營建設單位,切實解決影響和制約全省安全生產的突出問題,有效防範較大事故,堅決遏制重特大事故發生,切實維護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促進全省安全生產形勢持續穩定好轉。
二、組織領導
成立孫國強副省長任組長,省人民政府副秘書長陳訓華、省安全監管局(貴州煤監局)局長蒲建江、黨組書記李尚寬、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廳長李光榮、省公安廳常務副廳長王澤洪、省經濟和信息化委副主任吳曉森、省交通運輸廳副廳長劉揚、省農委副主任肖榮軍、省國土資源廳副廳長周從啟、省質監局副局長徐國駿任副組長,省有關部門負責人為成員的省集中開展嚴厲打擊非法違法生產經營建設行為專項行動領導小組(以下簡稱「省領導小組」),負責領導全省專項行動各項工作。省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省安委辦,負責省領導小組日常工作,指導、協調、督促全省專項行動具體工作。
各地區、各有關部門和各生產經營建設單位要成立相應的領導機構,負責領導專項行動各項工作,確保專項行動取得實效。
三、時間安排和工作重點
從2010年8月1日至10月31日,集中3個月時間在全省各行業和領域深入開展嚴厲打擊非法違法生產經營建設行為。
(一)全省性專項行動。深入煤礦、非煤礦山、尾礦庫、道路交通、建築施工、危險化學品、煙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水上交通、特種設備、冶金有色等11個重點行業和領域,重點打擊國務院安委會確定的8項共性非法違法生產經營建設行為:1.無證、證照不全或過期從事生產經營建設的;2.關閉取締後又擅自生產經營建設的;3.停產整頓、整合技改未經驗收擅自組織生產的和違反建設項目安全設施「三同時」規定的;4.瞞報事故的,以及重大隱患隱瞞不報或不按規定期限予以整治的;5.未依法進行安全培訓、沒有取得相應資格證或無證上崗的;6.拒不執行安全監管監察指令、抗拒安全執法的;7.未依法嚴格追究事故責任,以及責任追究不落實的;8.其他違反安全生產法律法規的生產經營建設行為(具體工作內容分解情況詳見附件)。
(二)區域性專項行動。各地區、各部門在認真開展全省性專項行動的基礎之上,可結合本地區、本部門實際確定重點打擊的行業和領域,並結合2009年以來開展的安全生產執法、治理行動查出的突出問題,深入分析研究今年以來發生的較大以上事故特徵,找准主攻方向,明確打擊的重點內容,抓好重點場所、要害部位、關鍵環節,尤其是可能導致重特大事故、影響惡劣、屢禁不止的嚴重、典型、頑固非法違法行為,全面推進專項行動各項工作深入開展,確保措施落實到位。
四、工作方法和步驟
(一)政府統籌,企業自查。按照屬地原則,由各市(州、地)政府(行署),各縣(市、區)人民政府統一組織集中開展本轄區專項行動,各市(州、地)政府(行署)要對所轄生產經營建設單位進行重點抽查,各縣(市、區)、各鄉(鎮)要對所轄生產經營建設單位進行100%全覆蓋檢查,各生產經營建設單位要全面開展自查自糾。
(二)聯合執法,依法嚴厲打擊。各地區要組織安全監管、公安、交通運輸、住房和城鄉建設、經濟和信息化(經貿)、農業、國土資源、水利、能源(煤炭)、工商、質監、商務、監察、司法等部門加強聯合執法,強力推進專項行動深入開展。對存在非法違法生產經營建設行為的單位,依法責令停產停建停業整頓,並嚴格落實監管措施;對非法違法生產經營建設和經停產停建停業整頓仍未達到要求的,依法關閉取締;對查處的非法開采礦產資源窩點,依法炸封取締,並嚴防死灰復燃;對非法違法生產經營建設的有關單位和責任人,可按規定上限予以經濟處罰;對觸犯法律的有關單位和人員,依法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三)嚴格規定標准,加強督促檢查。各地區、各有關部門和各生產經營建設單位要層層加強督促檢查和工作指導,抓住關鍵環節,採取突擊檢查、重點抽查、跟蹤檢查、夜間檢查等多種方式,增強打擊非法違法生產經營建設行為的針對性、有效性,及時發現和解決工作中存在的突出問題。由省安委辦牽頭,省領導小組成員單位負責人分別帶隊組成9個督導檢查組,對9個市(州、地)開展督導檢查(具體督導檢查方案由省安委辦制定)。各市(州、地)、各縣(市、區)和各大中型生產經營建設單位要對所轄縣(市、區)、鄉(鎮)和單位全覆蓋開展督導檢查。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認識,落實責任。此次專項行動是在全國安全生產面臨嚴峻形勢的情況下由國務院安委會統一領導和組織開展的,是繼續深入開展「安全生產年」活動的有機組成部分,各地區、各有關部門和各生產經營建設單位要充分認識集中開展專項行動的重要性、緊迫性,把專項行動作為貫徹執行《國務院關於進一步加強企業安全生產工作的通知》,落實《貴州省繼續深入開展「安全生產年」活動實施方案》和《2010年度安全生產工作目標和任務責任書》,落實安全生產「兩個主體責任」,全面加強安全生產的有力措施。各地區、各有關部門和各生產經營建設單位要在專項行動中著力強化「四個加強,四個堅決」。進一步加強事故查處和責任追究工作力度,凡因非法違法生產經營建設行為導致事故和專項行動期間發生事故的,堅決從嚴從重從快進行事故查處和責任追究;進一步加強整頓和規范市場秩序工作力度,堅決打擊和制止不平等競爭、強買強賣、欺行霸市等行為;進一步加強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力度,堅決打擊和鏟除領導和組織非法違法生產經營建設行為的骨幹分子和黑惡勢力;進一步加強黨風廉政建設工作力度,堅決查處包庇、縱容、支持非法違法生產經營建設的「保護傘」和國家工作人員。各有關部門要針對本行業和領域特點,強化專項整治措施,確保取得實效。各地區、各有關部門和各生產經營建設單位主要負責人對集中開展專項行動要親自安排部署和督促,分管負責人要親自抓。
(二)突出重點,嚴厲打擊。要深入分析非法違法生產經營建設行為產生的主客觀因素,以強有力的措施查處非法生產經營建設行為,對隱患突出、非法違法行為突出、事故頻發的地區、行業和單位,抓住關鍵環節,該停產停業停建整頓的堅決停產停業停建整頓,該關閉取締的要堅決關閉取締,對拒不執行安全監管監察指令的生產經營建設單位,依法從嚴處理。
(三)標本兼治,注重實效。要立足當前、著眼長遠,抓住關鍵、統籌推進,做到「六個結合」:把屬地為主與行業督導結合起來,全面深入推進;把從嚴、從快與公正、規范執法結合起來,堅持依法辦事;把嚴厲打擊非法違法生產經營建設行為與構建安全生產防控體系結合起來,注重強化基礎工作;把打擊非法違法生產經營建設行為與繼續深入開展「安全生產年」活動結合起來,注重工作實效;把日常執法與開展明查暗訪結合起來,注重改進方法和手段;把查找深層次問題與完善規范制度結合起來,打擊一處、整治一處、鞏固一處,規范安全生產法治秩序,健全和完善安全生產長效機制。
(四)嚴格責任追究,狠抓責任落實。對打擊非法違法生產經營建設行為不力的相關責任單位和責任人要嚴格責任追究,對非法違法生產經營建設行為造成人員傷亡的要依法從重處罰。對打擊非法開采礦產資源行為不力的,要按照國家和省有關法律法規從嚴追究鄉(鎮)和縣級人民政府負責人責任。要進一步加大事故結案和跟蹤督辦力度,確保事故按期結案;認真分析、總結、反思,深刻吸取事故教訓,切實堵塞漏洞;將事故責任追究和防範措施落實列入安全監管監察執法計劃,狠抓責任追究落實到位,督促防範措施落實到位。
(五)營造全員參與氛圍,強化社會輿論監督。在專項行動期間,要廣泛動員新聞媒體,加大宣傳力度、拓展宣傳廣度、延伸宣傳深度,注重宣傳效果,動員和引導本地區、本部門、本單位廣大幹部職工,全面理解、全員參與專項行動,營造濃厚的社會氛圍。要進一步完善安全生產黑名單制度和安全隱患舉報獎勵制度,進一步暢通安全生產的社會監督和輿論監督渠道,充分發揮新聞媒體和群團工婦組織的作用,鼓勵和維護廣大幹部職工和人民群眾對安全生產的知情權、參與權、表達權和監督權。
(六)加強信息報送,推進信息通報。省安委辦要建立專項行動信息通報制度,總結推廣典型經驗;各地區、各有關部門和各生產經營建設單位要加強信息報送,及時向省安委辦報送專項行動工作進展情況。請各市(州、地)政府(行署)和省各有關部門將專項行動的有關情況於2010年11月5日前報送省安委辦,由省安委辦匯總後報送省人民政府和國務院安委辦。
附件:貴州省集中開展嚴厲打擊非法違法生產經營建設行為專項行動工作內容分解表
『貳』 蓬萊的社會治安怎麼樣
蓬萊的社會治安好。
2014年今年6月起,蓬萊市公安局在全市范圍內集中開展了為期三個月的夏季嚴打專項行動。本次行動共破獲刑事案件420餘起,抓獲犯罪嫌疑人240餘名,查處治安案件1070餘起,治安處罰150餘人;打掉違法犯罪團伙22個,抓獲團伙成員60餘名。
本著「更快破大案,更多破小案」的原則,行動期間蓬萊公安共破獲傷害致死、搶劫、強奸等8類案件60餘起,破獲兩搶兩盜案件230餘起,接連破獲了「4·23」系列砸車玻璃盜竊案、「8·16」系列盜竊電動車電瓶案、「8·21」系列盜竊摩托車案等一系列民生小案,有力提升了群眾安全感和滿意度。
(2)嚴打整治專項行動擴展閱讀:
全面開展防暴恐、防事故大整改活動,排查治安隱患82處,統一為重點單位配發防護腰叉26個、長警棍102根,指導校園進行防暴恐演練6場。
深入開展旅遊市場秩序整治,針對群眾反映強烈的「旅遊托」現象,在長途汽車站等地周邊全面整治強行拉客、攔車攬客等違法現象,訓誡攔截車輛的「旅遊托」28人次。
全面強化道路交通管控力度,先後開展工程車整治、酒後駕駛、涉牌涉證、違章亂停亂放等專項整治活動,共現場查處各類交通違法行為4960餘起,非現場查糾交通違法行為66000多起,治安拘留20餘人,刑事拘留3人。
強化檢查,消除重大火災安全隱患。期間,共檢查單位132家,發現和整改消防隱患38處,臨時查封單位1家,消除重大火災隱患1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