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遊亂象整治
Ⅰ 以如何「最嚴整治」為新起點重構良性旅遊生態
3月27日,雲南省政府召開新聞發布會,介紹「史上最嚴」《雲南省旅遊市場秩序整治工作措施》。這一涉及7個方面22條的《工作措施》將於2017年4月15日起施行,目的在於確保全省旅遊市場秩序在一年內實現根本好轉,促進旅遊產業健康發展。(3月28日 《人民日報》)
「史上最嚴」整治舉措的出台體現了雲南省對於整治當地旅遊市場的決心,但也從側面反映了加強行業監管的緊迫性和必要性。
雲南素有「彩雲之南」的美譽,擁有一系列頗負盛名的自然風光和人文景觀,常年吸引眾多遊客,在多個調查中被列為遊客「理想旅遊地」之一。但是,近年來,當地低價游、強迫遊客購物等負面報道屢屢見諸報端,嚴重影響了雲南旅遊市場的和諧發展,對城市形象的構建也造成嚴重影響。為遏制旅遊亂象,當地曾採取相關舉措,但始終無法從根本上斬斷灰色利益鏈鏈條。
Ⅱ 如何治理低價游亂象
7月28日,央視曝光了「海南不合理低價游亂象」,其中播出了海口市遠通國際旅行社海府路營業部、中旅控股國際旅行社、逍遙國際旅行社龍昆南營業部和南國風光旅行社涉嫌低價經營的情況。
下一步海口相關部門將進行深入的調查取證,完成證據收集工作後,依法按不合理低價從嚴從重處罰。同時,舉一反三,加大力度打擊不合理低價游現象,迅速摸清、梳理和分析海口市旅遊市場存在的海南散客游、海口散客游涉嫌低價問題,約談全部經營海南散、海口散的企業,查實一個處理一個,建立嚴管重罰的長效機制,規范旅遊市場秩序,維護海南國際旅遊島和自貿區的良好形象。來源:海南日報客戶端
央視曝光海南不合理低價游當晚書記省長連夜批示
50塊錢玩3天、購物包廂布陷阱、內導瞎忽悠、乳膠床墊利潤過萬、咖啡能治病……周六晚的央視《東方時空》曝光了海南「不合理低價游」亂象,其中點名了當地一眾國家5A級、4A級景區。
這檔長達20分鍾的調查節目播出後,引起了極大反響。次日的海南新聞聯播報道,省委書記劉賜貴、省長沈曉明分別作出批示指出,依法依規嚴肅整治,查實一個處理一個。
亂象曝光
暑期來臨,選擇到海南度假的遊客增多了,而散客團成為了旅行社的熱門生意。為了爭搶客源,旅行社紛紛推出特價團、精品游,甚至打出零團費的招牌。真有這種賠本賺吆喝的事兒?裡面還有什麼貓兒膩?
在央視調查節目中,記者找了一家旅行社,先交了100元報名低價旅行團,第二天上了大巴後被要求補簽旅遊合同書,其中的旅遊費用寫成了980元。工作人員解釋說,這是「旅遊委規定的,不用管」。
海南省規定的3天2晚旅遊指導價為980元,如果低於這個標準的70%,即700元成本價,就屬於「不合理低價游」。而填補團費與成本之間的巨大差價,靠的就是「購物店」和其中的「內導」——購物店中設置包廂,導購毫無顧忌誇誇其談,忽悠遊客為其暴利商品買單。
事實上,許多小夥伴應該都聽說過類似的「低價游」陷阱,也都明白「不貪小便宜,就不會吃大虧」的道理,但為什麼還屢屢有人身陷其中呢?
「商家不會提供低於成本價的服務,遊客再精明,也會敗給經濟規律。」專家表示,在這樣的場景中,遊客沒有時間與外界聯系,往往就被「洗腦」,掉進了陷阱裡面。
連夜行動
「海南是吃旅遊飯的,對旅遊亂象應該要零容忍。」這檔節目播出後,引起了極大反響。次日的海南新聞聯播報道,省委書記劉賜貴、省長沈曉明分別作出批示——
劉賜貴指出,依法依規嚴肅整治,各地政府各有關部門要切實履行職責加強監管,維護國際旅遊島和自由貿易區形象。
沈曉明指出,要徹查涉事企業,依法依規嚴肅處理;舉一反三全面排查,查實一個處理一個,不能讓不法商家有可乘之機。
來自中華網
Ⅲ 雲南推出「史上最嚴」整治旅遊市場亂象措施是怎麼回事
3月27日,針對「零負團費」「購物陷阱」「打罵遊客」旅遊市場亂象,雲南推出「史上最嚴」整治措施,試圖從根源解決旅遊市場亂象,引發社會廣泛期待。
近年來,雲南導游打罵遊客的事件時有發生。還有導游和司機因為遊客購物「不達標」,把遊客扔在了半途中。一些遊客拍下導游打罵遊客的視頻發到網上,每每引起輿論軒然大波,雲南旅遊形象「轟然坍塌」。
【對症下葯】余繁介紹,針對導游服務質量問題,雲南將建立全省導游管理平台,把全省所有導游納入平台進行實時動態監管;建立導游服務質量網上評價系統,評價結果作為導遊星級評定的主要依據,公開導游考核評價結果;強化簽約導游管理,建立合理薪酬制度,保障導游合法權益。
Ⅳ 雲南大理哪些措施重拳整治旅遊市場亂象
據央視4月11日報道,4月9日,雲南大理州召開全州旅遊市場秩序整治工作電視電話會議,發布《大理州旅遊市場秩序整治工作措施》,安排部署全州旅遊市場秩序整治工作任務,以自我革命的精神,刮骨療毒,鐵腕整治旅遊市場亂象。
六、建立健全綜合監管和保障體系
(二十八)完善州、縣市旅遊市場監管綜合調度指揮部及指揮中心建設。建立工作制度和運行機制,發揮信息匯集、分析研判、統籌調度、協調指揮、快速反應、高效處置的工作職能。
(二十九)落實旅遊市場「1+3+N+1」綜合監管模式。在全州重點旅遊縣市正在開展旅遊行政執法權相對集中試點的基礎上逐步向全州推行,建立旅遊市場監管綜合調度指揮中心加旅遊警察、旅遊巡迴法庭、旅遊工商(市場監管),其他涉旅部門,監察部門綜合監管的新格局。
(三十)堅持屬地管理,分級負責監管機制。嚴格落實縣市政府主要領導為轄區旅遊市場監管的第一責任人制度,強化縣市政府責任,實行區域嚴防,做到守土有責、守土負責,所有問題「有人抓、有序抓、有效抓」。
(三十一)配齊配強縣市旅遊執法力量,加強旅遊執法隊伍建設,強化文明執法。
(三十二)發揮行業協會等社會組織的作用。成立大理州旅遊業協會,統籌推進各旅遊行業協會的機構建設。推動各旅遊行業協會結合各自行業特點建立誠信自律體系,積極發揮旅遊糾紛調解等自律監管作用。
(三十三)積極倡導文明旅遊,開展「人人都是旅遊形象,處處都是旅遊景點」文明旅遊宣傳活動,同步推進旅遊從業人員的文明素質教育與遊客文明行為的規范引導,倡導全員共同守護文明,保護好洱海等優美的自然生態環境。
(三十四)建立旅遊工作聯席會議制度。樹牢「大旅遊」的理念,建立健全旅遊工作議事協商和跟蹤督辦制度。
(三十五)建立違規旅遊企業的退出機制。創新管理手段,通過各級職能部門實施單一發力或聯合懲戒的方式,對觸碰旅遊市場監管「紅線」的旅遊企業堅決實施限時退出。
(三十六)建立旅遊違法舉報獎勵機制。建立旅遊違法行為舉報制度,依法保護舉報人,對舉報旅遊違法行為有突出貢獻的單位和個人,給予獎勵。
(三十七)完善旅遊企業信用公示機制。結合社會信用評價體系,建立紅、黑名單制度,發揮社會監督作用,構建旅遊行業優勝劣汰良性競爭機制。
(三十八)加強旅遊輿情預警、監控和引導,確保第一時間積極應對、正面發聲、及時處理,掌握工作的主動性。
(三十九)建立旅遊綜合監管考核評價制度,結合職責清單,制定旅遊市場監管工作的考核辦法,納入全州綜合考核評價體系。
(四十)建立旅遊監管履職監察問責機制,發生重大涉旅事件時,監察部門啟動監督、問責程序,把各級各部門是否履職情況作為監督檢查的重要內容,嚴格追究責任。